济南市2009年平均工资公布,2010年社保基数随之调整
劳动保障综合标准 2010-04-01 16:40:04 阅读1918 评论5 字号:大中小
二0一0年三月三十一日,济南市劳动保障局、统计局公布:2009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883元。
月平均工资为29883÷12=2490.25≈2491元 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2491元 下限为2491×60%=1495元 上限为2491×3=7473元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
1、按60%缴纳的:按449元/月缴纳(1495×30%),其中,单位329元(1495×22%)、个人120元(1317×8%);私营企业按419元/月缴纳(1495×28%),其中,单位299元(1495×20%)、个人120元(1317×8%)。
2、按100%缴纳的:按748元/月缴纳(2491×30%),其中,单位548元(2491×22%)、个人200元(2491×8%)。
3、按300%缴纳的:按1975元/月缴纳,其中,单位1448元、个人527元。 4、自由职业者为:300元(1495×20%)。
失业保险缴纳基数为:
按照一贯的应当是按3%缴纳(单位2%,个人1%),即:2491×3%=75元,因为失业保险金节余并且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下调为1.5%(单位1%,个人0.5%)。
因此,全部缴纳为38元(单位缴纳25、个人缴纳13元)。
生育保险缴纳基数为:
按一贯应为0.8,即:2491×0.8%=20元 今年将基数下调为0.6,即:2491×0.6%=15元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为:
仍按2008年度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317元为基数缴纳:月缴费200元(缴纳基数为10%),其中单位176元、个人44元。
(以上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