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2002年度KPI指标考核表
编号:SFKH-2002-02-B-3
考核部门 考核领导部门 人力资源部 所考核领导小组 人才招聘和毕业生录用 部门负责人 考核管理部门 宋爱武 发展计划部 部门主管领导 考核管理员 任玉君 聂翔 KPI项名称 考核起止时间 02.6.1—02.9.31 考核权重 10% KPI立项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有控制地招聘四方所需要的人才,提高四方所的人才素质并改善人员的结构,特将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列为2002年度考核的KPI项。 根据各部门需求,进行评估,拟订《年度招聘人才和毕业生录用计划》,并计划完成工作。 考核内容 月度考核标准 月度考核得分 级差 将工作分解为相应的时段和项点,并进一步确定在每个月所要完成的哪些时段和哪些项点的工作,同时列出标准,如果完成,相应记分,如果哪一项未按要求完成,则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具体详见《部门月度工作考核表》。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十二月 月 考核期内月平均分 月度考核权重 月度考核加权得分              60%  考     核     标     准 分值 综合考核标准 1 按时完成工作,人员到岗率为95%(包括95%)以上,对各部门的工作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按时完成工作,人员到岗率为85%(包括85%)—95%,对各部门的工作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按时完成工作,人员到岗率为75%(包括75%)—85%,对各部门的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延时完成工作,人员到岗率为70% 延时完成工作,人员到岗率为60%以下 评委二 评委三 评委四 评委五 评委六 评委七 平均分 综合考核权重 95—100 2 85—90 3 4 5 75—80 60--65 0 综合考核 加权得分 综合考核得分 评委一         40%
最终得分 月度加权得分 + 综合加权得分 所长调节数系(≤0.15) 调节后得分 该KPI项考核权重 该KPI项加权得分  立项确认  完成考核  10% 立项确认  完成考核 考核部门意见   完成考核  主管领导意见  考核领导 部门意见 立项确认  完成考核 考核管理 部门意见 立项确认    制表时间:2002年1月10日 考核时间:200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