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的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地扑灭火灾,反而会使险情进一步扩大,造成不应有的财产损失。由于危险化学品本身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等伤亡事故。因此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是一项极其重要又非常艰巨和危险的工作。
一、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总的要求
1、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
5、正确选择最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预先演练。
7、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二、爆炸物品火灾的现场处置
爆炸物品一般都有专门的储存仓库。这类物品由于内部结构含有爆炸性基因,受摩擦、撞击、震动、高温等外界因素诱发,极易发生爆炸,遇明火则更危险。发生爆炸物品火灾时,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
1、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发生。
2、不能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
3、如果有疏散可能,人身安全上确有可靠保障,应迅即组织力量及时疏散着火区域周围的爆炸物品,使着火区周围形成一个隔离带。
4、扑救爆炸物品堆垛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5、灭火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尽量利用现场的地形、地物作为掩蔽体或尽量
采用卧姿等低姿射水;消防车辆不要停靠离爆炸物品太近的水源。
6、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立即向现场指挥报告,现场指挥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确有发生再次爆炸征兆或危险时,应立即下达撤退命令。灭火人员看到或听到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发生人身中毒事故的急救处理
一、人身中毒的途径
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装卸、搬倒商品等操作过程中,毒物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经消化道者较少。
1、呼吸道
整个呼吸道都能吸收毒物,尤以肺泡的吸收能量最大。肺泡的总面积达55~120㎡,而且肺泡壁很薄,表面为含碳酸的液体所湿润,又有丰富的微血管,所以毒物吸收后可直接进入大循环而不经肝脏解毒。
2、皮肤
在搬倒商品等操作过程中,毒物能通过皮肤吸收,毒物经皮肤吸收的数量和速度,除与其脂溶性、水溶性、浓度等有关外,皮肤温度升高,出汗增多,也能促使黏附于皮肤上的毒物易于吸收。
3、消化道
操作中,毒物经消化道进入体内的机会较少,主要由于手被毒物污染未彻底清洗而取食食物,或将食物、餐具放在车间内被污染,或误服等。
二、急性中毒的现场急救处理
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将中毒者及时送医院急救。护送者要向院方提供引起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如化学物不明,则需带该物料及呕吐物的样品,以供医院及时检测。
如不能立即到达医院时,可采取急性中毒的现场急救处理:
1、吸入中毒者,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并注意保暖。
2、化学毒物沾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30 min。头面部受污染时,首先注意眼睛的冲洗。
3、口服中毒者,如为非腐蚀性物质,应立即用催吐方法,使毒物吐出。现场可用自己的中指、食指刺激咽部、压舌根的方法催吐,也可由旁人用羽毛或筷子一端扎上棉花刺激咽部催吐。催吐时尽量低头、身体向前弯曲,呕吐物不会呛人肺部。误服强酸、强碱,催吐后反而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可服牛奶、蛋清等。另外,对失去知觉者,呕吐物会误吸入肺;误喝了石油类物品,易流入肺部引起肺炎。有抽搐、呼吸困难、神志不清或吸气时有吼声者均不能催吐。
对中毒引起呼吸、心跳停者,应进行心脏复苏术,主要的方法有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参加救护者,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进入中毒现场必须戴防毒面具或供氧式防毒面具。如时间短,对于水溶性毒物,如常见的氯、氨、硫化氢等,可暂用浸湿的毛巾捂住口鼻等。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想方设法阻断毒物泄漏处,阻止蔓延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