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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教室清扫管理规定

来源:华佗小知识


勤工助学教室清扫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室卫生清扫工作,创建整洁、明亮、清新的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现规定如下:

教室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每天中午及晚上将有专人不定时检查。

主要检查范围:黑板、讲桌、讲台、地面、课桌、窗台、教室门的整洁程度以及教室内扫除工具的摆放。

清扫时间:中午为13:00前,晚间为21:20前。

若有会议占用及延迟下课的教室,视具体情况而定。

清扫要求:

 污渍。

黑板擦拭干净、板槽内无粉笔灰、讲桌上粉笔,板擦摆放整齐,讲台用拖布拖拭干净、无

 教室门上无粉笔书画痕迹、教室地面及课桌内无食品垃圾、窗台擦拭干净无明显物品摆放,

垃圾桶及时倾倒。

 发现教室内扫除工具丢失、公共设施毁坏时应向管理人员反映。

 如若个人有事,需请其他同学代为清扫。

检查发现下列情况,则为不合格教室:

黑板未擦、板槽内有粉笔灰、讲桌及讲台有污渍、教室门及窗台有污迹、教室地面及课桌有杂物、垃圾桶未及时倾倒。

每天22:00将在群内通报不合格教室,通报一次,扣除当月补助的10%-20%。月内通报达2次者,取消其勤工助学岗位资格。

每学期的第16周,根据整个学期教室卫生清洁程度评定10-20名“勤工助学之星”,颁发证书并奖励200元,在系内评定助学金、奖学金时“勤工助学之星”可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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