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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

来源:华佗小知识


于都县审计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

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赣发„2011‟17号),、市《关于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的意见》(赣市发„2012‟6号)文件精神和县机关效能办《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我局决定2012年在本部门开展以“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为主题的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突出问题,进而提高审计干伍素质,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审计质量,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为建设幸福于都提供有力的审计支撑。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的范围: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落实省《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审计“八不准”纪律等干部作风规章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三个方面、14种突出问题:

(一)治庸促为、治懒促勤、治散促严,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大力弘扬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作风。牢固树立遵章守纪、严于律已的意识。不断提升胜任本职工作、破解发展难题、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自觉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着力解决干部中存在的责任感、事业心不强,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标准不高、不敢直面矛盾、不敢攻坚破难、不善做群众工作,不愿争创一流、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干部中存在的缺乏激情、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干部中存在的自由散漫、我行我素、重权轻责、纪律涣散、精力不集中、班子不团结、谋人不谋事等突出问题。

(二)治假促真、治浮促实、治蛮促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教育干部切实弘扬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作风;弘扬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亲民爱民的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着力解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

出假政绩的不良作风;着力解决急功近利,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不深入基层、不贴近群众,作决策想当然、拍脑袋的不良作风;着力解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蛮横、野蛮执法的不良作风。

(三)治私促公、治奢促俭、治贪促廉,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教育广大干部坚持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导向;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少数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为亲友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少数领导热衷于谋取部门利益,变通手法搞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错误做法。着力解决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错误倾向,严查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2月29日) 1、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

实省、市、县相关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审计机关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县效能办。

3、组织专题学习。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省、市、县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总“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关于印发<中国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公务员法》、《、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省《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市《关于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的意见》等文件;学习省、市、县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动员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具体要求,并组织专题讨论;运用本单位、本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

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10日) 1、认真自查。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自觉对照省《决定》要求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从思想上、认识上、作风上和表现上认真进行自查,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撰写自查材料。对照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三个方面、14种突出问题,撰写单位和个人自查材料;三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2、切实整改。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整改过程中要落实好四项措施:即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公开承诺活动,进行整改效果测评,建立整改销号制度。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间,能改的立即改,不能立即改的限期整改;同时,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单位就整改问题、

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每名审计干部职工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公开平台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5月11日—5月31日) 1、全面检查并迎接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股(室)进行全面检查,并积极迎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

2、接受暗访督查。积极开展作风整治活动,自觉接受县督查组的明察暗访。

3、接受投诉、举报。向社会公布审计人员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收集审计人员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

4、调查核实。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6、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投诉举报和在明查暗访中发现并查实的问题,根据有关问责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

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四个一律”严肃处理,即:凡是公职人员,有职务的一律免职;能给予纪律处分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一律扣除第13个月的工资;涉及人员单位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涉及股室的问题,追究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的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一并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12月31日) 1、进行认真总结。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审计干部个人总结报告交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向县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审计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完善相关制度。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

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是完善审计服务体系,提升审计服务质量;严格依法从审,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特别是对重要工作岗位,要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以防范;完善预决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等等。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于都县审计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林永勇担任,副组长由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2、坚持联系实际。各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有的放矢,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不必面面俱到,搞“一刀切”。

3、做好结合文章。集中整治活动要做到“两个结合”:

一是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围绕规范公务员行为、提高效率、政务公开等,强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认真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和优化服务于都经济发展环境的审计工作水平;二是与审计工作相结合。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审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于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高质量的工作水平,高效完成2012年审计工作任务。

4、落实责任分工和层级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根据省、市、县方案明确的时间及方法步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各股(室)要深刻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充分调动审计人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把活动作为推动审计科学发展的实践载体,切实抓紧抓好。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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