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一(5月份使用) 高考报姓 名号 名 性 别 所在报 名区县 应试语种 愿专专专专专专否愿否批 次 院校编码 学校名称 走读 专业业专业业专业业专业业专业业专业业专 (1码 名码 名码 名码 名码 名码 名业愿2称 称 称 称 称 称 调否) 剂 艺第一 术一 二 体批 育第一 本二二 科 批 提前录一 取军事院校(本专科)、师范类本科等 第A 平 一B 行 批 C 志 本 愿 D 科 二
A 第二批 本 科 平 B 行 C 志 D 愿 E F 1.“愿否专业调剂”栏:是指考生愿否接受该行填报的招生院校内其他未填报专业的调剂录取,共分五档,填写“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业)外其他愿意,“4”表示除医科外其他愿意,“5”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可以并列填写,只填数字,不填数字以外的其他符号)。考生必须填写:“1”到“5”之间的数字,以表示自己的意向。空白不填的,录取时一律不予调剂。凡填写的,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2.“愿否走读”栏:是指该行填报的有走读要求的上海市招生院校(专业),考生愿否走读,若考生不填的,视作不愿意走读。 3.“艺术体育本科”栏内设有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 在“艺术体育本科”栏内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在“提前录取军事院校(本专科)、师范类本科等”栏内再填报志愿,反之亦然。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必须持有填报该艺术专业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或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填报体育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填报方为有效。 4.第一批A、B、C、D四个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二批中的A、B、C、D、E、F六个志愿也为平行志愿。按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按字母先后顺序检索填报的志愿。如果排在前面的志愿按学校投档比例额满,则依次按字母顺序检索填报的其他院校志愿。一旦进档,不再继续检索,实行一次投档。 5.此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字迹要端正清晰,填报专业名称与专业码必须准确,若有不一致,以专业码为准。 6.考生须按规定使用志愿填报软件输入志愿表内容,并在打印后一式两份的志愿表上签字(其他人签字无效)。打印后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是投档录取的依据。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不得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二(8月份使用) 高考报名 号 姓 名 性 别 所在报名区县 应试语种 愿专批 次 院校 编码 学校名称 专专专专专否愿否走读 (1愿2专业业专业业专业业专业业专业业专业业专码 名码 名码 名码 名码 名码 名业称 称 称 称 称 称 调否) 剂 艺术体一 育 高职(专科) 二 三 四 提前录一 取 高职(专科) A 平 B 批 行 高职C 志 (专D 愿 科) E 第三 二
F G H 1.“愿否专业调剂”栏:是指考生愿否接受该行填报的招生院校内其他未填报专业的调剂录取,共分五档,填写“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业)外其他愿意,“4” 表示除医科外其他愿意,“5”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可以并列填写,只填数字,不填数字以外的其他符号)。考生必须填写:“1”到“5”之间的数字,以表示自己的意向。空白不填的,录取时一律不予调剂。凡填写的,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2.“愿否走读”栏:是指该行填报的有走读要求的上海市招生院校(专业),考生愿否走读,若考生不填的,视作不愿意走读。 3.“艺术体育高职(专科)”栏内设有四所院校志愿。 在“艺术体育高职(专科)”栏内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在“提前录取高职(专科)”栏内再填报志愿,反之亦然。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必须持有填报该艺术类专业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或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填报体育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填报方为有效。 4.第三批中的A、B、C、D、E、F、G、H八个志愿为平行志愿。按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按字母先后顺序检索填报的志愿。如果排在前面的志愿按学校投档比例额满,则依次按字母顺序检索填报的其他院校志愿。一旦进档,不再继续检索,实行一次投档。 5.此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字迹要端正清晰,填报专业名称与专业码必须准确,若有不一致,以专业码为准。 6.考生须按规定使用志愿填报软件输入志愿表内容,并在打印后一式两份的志愿表上签字(其他人签字无效)。打印后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是投档录取的依据。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不得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清华、北大)考生志愿表 高 考 报 名 号 姓 所在区 性 应
名 别 (县) 试 语种 愿专院校 编码 学校名称 专业 编码 专业 名称 专业 编码 专业 名称 专业 编码 否业 专业 专业 专业 专业 专业 专业 专名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业称 调剂 注:
1.“愿否专业调剂”栏:分成五档,填写“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业)外其他愿意,“4”表示除医科外其他愿意,“5”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可以并列填写,只填数字,不填数字以外的其他符号)。 考生必须填写:“1”到“5”之间的数字,以表示自己的意向。空白不填的,录取时一律不予调剂。凡填写的,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2.此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字迹要端正清晰。填报专业名称与专业码必须准确,若有不一致,以专业码为准。
3.考生须按规定使用志愿填报软件输入志愿表内容,并在打印后一式两份的志愿表上签字(其他人签字无效)。打印后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是投档录取的依据。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不得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字:
日期:2015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