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程项目代建合同范本

工程项目代建合同范本

来源:华佗小知识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立工程的顺利施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立工程管理方法,就甲方将已立项工程及方案建立工程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施行代建的工程;

2.委托方:是指承当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当代建工程建立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业管理:指工程开工验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这一时段的乙方所进展的物业管理;

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开工建立工程或单项工程建立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二条 代建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预计投资: 建立内容及规模: 建立周期:

第三条 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平安控制目的 1.建立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立工期为准;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到达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工程目的本钱内; 4.平安控制目的:无重大平安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条 委托事项 1. 前期事项:

1.1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针对以上建立工程组织完成工程开工前的工程筹划、市场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工程立项工作; 1.2负责办理工程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展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工程建立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 1.4配合甲方进展工程建立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1.5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工程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

1.6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 建立组织和管理:

2.1根据建立方案或目的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立总进度方案、年度建立进度方案、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方案、并报甲方批准;

2.2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 2.3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 2.4及时向甲方通报建立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 2.5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展核算并报 甲方确认;

2.6按照批准的建立规模、建立内容、建立标准、建立周期和概算投资进展施工组织管理,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2.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按月对工程施工进度进展检查、监视和控制,审核月工程进度报表,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

2.8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在工程具备开工验收条件时,组织开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视审核;在工程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前期管理(开工验收后至甲方正式接收前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当); 2.9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 2.10搜集和整理工程建立资料并形成完好资料,向相关部门备案,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甲方移交;

2.11负责工程质保期的维护管理,与有关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商定处理维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五条:委托事项的开展方式

以下事项,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并完成: 1.1工程筹划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1.2负责办理工程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展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工程建立所必须的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 1.4协助甲方开展工程建立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工作;

1.5配合甲方进展招标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会签和签订工作; 1.6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工程的招标、委托及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1.7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1.8按月审核建立进度,编制进度付款报表,按月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及资金的使用方案;

1.9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办理工程资料的移交;

1.10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资目的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程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按程序进展的任何设计、施工或材料等变更,由乙方承当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代建工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平安文明、和合同执行情况进展监视;

2.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立内容、扩大建立规模、进步建立标准,致使工期延误,投资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3.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管理制度,并

依此对相关事务作出决定或核准;

4.完成代建工程的开工条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建立审批手续;

5.组织工程建立工程中主体施工的招标;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的委托编制及工程结算的委托审计工作; 6.负责招标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7.负责大型材料、设备等的认质认价工作;

8.协调乙方在工程建审和建立中与工程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工程建立过程中出现的土地遗留问题; 9.负责工程的资金筹措,审核乙方报送的月度、季度资金方案; 10.负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展审计; 11.参与和监视工程的开工验收,接收与工程有关的工程资料、文件的移交。

1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设计委托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进展限额设计; 2. 负责办理工程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的审批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负责工程总进度方案、年度进度方案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和执行;

4. 配合甲方进展主体工程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5. 负责非主体工程的工程的招标或委托、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6.负责对招标工程中的暂定价、施工单位的采购材料及甲供料进展认质认价,配合甲方进展大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

7.负责委托工程的本钱控制工作,将本钱严格控制在目的本钱内; 8. 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议权;

9. 负责工程的验工计价工作及进度付款手续办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及资金的使用方案;

10.对工程建立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工程具备开工验收条件时,组织开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视; 11.组织安排工程结算初审,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12.配合甲方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13.负责将工程的开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4.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催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5.全权负责代建工程的平安及质量的管理;

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甲方或有关部门移交; 17.乙方在建立、管理及效劳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

建立规模、建立标准、增加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其中设计变更超过10万元,现场签证超过5万元)必须按程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施行。 第:代建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计取基数及费率: 2.支付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

2.双方均有权就因另一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假如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那么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假设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以下约定承当违约责任: 3.1对投资控制把关不严造成费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3.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返修直到合格;如无法返修或返修后仍不能到达合格标准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3.3 假设出现平安事故,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当相应的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展。

3.合同解除约定:

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2因国家发生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可继续履行但实际履行已不必要时,可以解除合同; 3.3?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

3.4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 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暂停执行全部或局部代建业务,直至解除合同。

3.5乙方未履行全部或局部代建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甲方可以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3.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7本合同履行终了或被依法依约解除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后,代建费用的结算原那么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和代建费计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建费用。

2.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除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支付相应的代建费外,还应按照该代建费基数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的代建费,乙方并承当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假如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那么进展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3)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那么:

1.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目的本钱限额指标、或变更文本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

2.在委托期间,双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例会,会议记录经双方签章后,可以视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变更以及补充文件,在产生冲突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展确认,即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