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32009《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ICS 29.020
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 / GDW 3 — 2009
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ingle phase smart electricity meters
2009-××-××发布
2009-××-××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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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 II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要求 ··················································· 2 5 检验规则 ·················································· 12 6 运行质量管理要求 ······································ 12 附录A 试验项目明细表 ·································· 14 附录B 显示信息表 ········································ 16 附录C 单相智能电能表载波模块技术指标 ·········· 17 编制说明·······················································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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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在国家电网公司“计量、抄表和收费标准化建设研究”项目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统一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内外计量、通信技术现状以及公司系统生产、经营、管理对电能表的基本要求,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编制了智能电能表系列标准。本系列标准包括《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单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三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0.2S级三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0.5S级三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0.5S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能表(无线)技术规范》、《1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能表(无线)技术规范》、《1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能表(载波)技术规范》、《1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1级三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智能电能表信息交换安全认证技术规范》等12个标准。标准编制参考了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本标准以《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单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智能电能表信息交换安全认证技术规范》为基础,对2级单相本地费控智能电能表、2级单相本地费控智能电能表(载波)、2级单相远程费控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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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能表、2级单相远程费控智能电能表(载波)等4款电能表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以及运行质量管理等要求做了进一步的规定。本标准是公司系统单相智能电能表招标采购、检验验收及质量监督等工作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南省电力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安徽省电力公司、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息通信有限公司共13个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宗建华、卢兴远、周宗发、郜波、杜新纲、葛得辉、宋雨虹、易忠林、肖坚红、申洪涛、孟宇、王大平。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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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单相智能电能表(以下简称“电能表”)的招标、检验、验收等工作,它包括技术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要求、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验收要求以及运行质量管理等要求。
1.2 凡本标准中未述及,但在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或IEC等标准中做了规定的条文,应按相应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除本标准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如果制造单位有自已的标准或规范,原则上应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
GB/T 15284—2002 《多费率电能表 特殊要求》 GB/T 17215.323—2008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第23部分静止式无功电能表(2级和3级)》 GB/T 17215.321—2008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第21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1级和2级)》 GB/T 17215.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 试验和试验条件-第11部分:测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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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154—1995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JG 596—1999 《电子式电能表》 DL/T 614—2007 《多功能电能表》
DL/T 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 830—2002 《静止式单相交流有功电能表使用导则》
DL/T 698—1999 《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
Q/GDW 205—2008 《电能计量器具条码》 Q/GDW 206—2008 《电能表抽样技术规范》 Q/GDW XXX—2009 《单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 Q/GDW XXX—2009 《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 Q/GDW XXX—2009 《智能电能表信息交换安全认证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智能电能表 smart electricity meter
由测量单元、数据处理单元、通信单元等组成,具有电能量计量、数据处理、实时监测、自动控制、信息交互等功能的电能表。 3.2 介质 intermediary
用于在售电系统与电能表之间以某种方法传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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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媒体。根据使用不同,可以将介质分为两类:固态介质和虚拟介质。
3.3 固态介质 solid intermediary
具备合理的电气接口,具有特定的封装形式的介质,如接触式IC卡、非接触式IC卡(又称射频卡)等。 3.4 虚拟介质 virtual intermediary
采用非固态介质传输信息的介质,可以为电力线载波、无线电、电话或线缆等。 3.5 CPU卡 CPU card
配置有存储器和逻辑控制电路及微处理(MCU)电路,能多次重复使用的接触式IC卡。 3.6 射频卡 radio frequency card
一种以无线方式传送数据的具有数据存储、逻辑控制和数据处理等功能的非接触式IC卡。 3.7 ESAM模块 ESAM module
嵌入在设备内,实现安全存储、数据加/解密、双向身份认证、存取权限控制、线路加密传输等安全控制功能。
3.8 剩余金额 charge balance
在电能表中记录的可供用户使用的电费金额,该金额应大于等于零。
3.9 累计电量 total consumption
电能表自使用以来累计的电能量;可分为各费率单元累计电量、总累计电量。 3.10 透支金额 overd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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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已使用但未缴纳电费的金额值,该值小于零。 3.11 透支门限金额 limiting overdraft 允许用户使用的最大透支金额。 3.12 报警金额 limiting charge
剩余金额报警值。当剩余金额小于等于报警值时,电能表给出光报警。
3.13 阶梯电量 step power quantity
在一个约定的用电结算周期内,把用电量分为两段或多段,每一分段用电量范围内都有一个单位电价,单位电价在分段内保持不变,但是单位电价会随着分段不同而变化。
3.14 阶梯电价 step tariff
针对不同阶梯电量制定的单位电价。 3.15 负荷开关 load switch
用于切断和恢复用户负载的电气设备。
3.16 低压电力线载波 LV power line carrier
将低压电力线作为数据/信息传输载体的一种通信方式。
3.17 掉电 power fail
单相电压低于电能表临界电压。 4 技术要求 4.1 规格要求
准确度等级:有功2级;
参比电压:220V;
参比电流:电能表采用直接接入方式,其基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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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为5A、10A、20A;采用经互感器接入方式,其额定电流为1.5A。最大电流宜在参比电流的4倍及以上。 4.2 机械性能要求
电能表的机械和结构要求除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单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下述条款的要求。对电能表的防尘和防水试验、弹簧锤试验、冲击试验、振动试验、耐热和阻燃试验应符合GB/T 17215.211—2006的规定。每项机械性能试验后,电能表应正常工作,无信息改变。 4.2.1 通用要求
电能表的设计和结构应能保证在额定条件下使用时不引起任何危险。 4.2.2 表壳
电能表应有能实施封印的表壳,只有破坏封印后才能触及表内部件。 4.2.2.1 表盖
密封防尘并有一定的强度,由能抗变形、抗腐蚀、抗老化及透明度高的阻燃、环保材料制成。 4.2.2.2 端子盖、端子座、表座
应使用绝缘、阻燃、防紫外线的材料制成,具有不燃性(端子座的热丝试验温度为:960℃±15℃,底壳、端子盖的热丝试验温度为:650℃±15℃)。 表座设计应考虑安装方便。 4.2.3 通信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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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具有接触或调制型红外接口、RS485通信接口;
各通信接口的物理层必须,一个通信接口的损坏不应影响其它接口。
b) 具信波特率可设置,标准速率为1200bps、
2400bps、4800bps、9600bps;RS485接口设计的缺省波特率为2400bps;调制式红外通信接口的缺省波特率为1200 bps。
c) 电能表通信协议应符合DL/T 5—2007及其备
案文件。
d) 红外通信接口通信距离:≥5m,通信角度:在
中轴线的正上方、左面、右面|θ|≥30°,在中轴线的正下方,|θ|≥45°。
e) RS485通信接口抗干扰性能应符合DL/T 614—
2007的要求。
f) RS485通信接口或载波模块应与电能表内部电
路实行有效的电气隔离,应有失效保护措施。 g) 采用载波方式通信的单相电能表,载波模块接
口与RS485接口可通过软件或硬件设定,共用一个电能表单片机I/O端子。载波模块的针脚定义见附录C。 4.2.4 铭牌 标志应清晰,能防紫外线辐射,不褪色,并符合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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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15.321—2008和GB/T 17215.323—2008的要求。条形码应符合Q/GDW 205-2008的要求。 4.2.5 按键
电能表应设置两类按键,即显示键和编程键。按键等应灵活可靠,无卡死或接触不良现象,各部件应紧固无松动;编程键应能施加封印,防止非授权人操作。 4.2.6 插口
固态介质的插口应防尘、防水。 防尘应满足GB 4208中规定的IP5X防护等级要求;对防水要求,户内表应满足IPXl防护等级,户外表应满足IPX4防护等级。 4.2.7 卡座
IC卡在卡座中连续插拔20次后,卡片及触点应无划裂,并能用该卡座正常读写。
电能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将金属片插入卡座,5min后拔出,电能表应能正常工作,内存数据不丢失。 4.2.7.1 触点压力
卡座读写头触点对IC卡的每一个触点的压力应小于0.6N;插拔操作不应损坏IC卡或集成电路,或使IC卡产生划痕。
4.2.7.2 接触电阻
清洁的IC卡与卡座触点的接触电阻应不大于100 毫欧。
4.2.7.3 短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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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座应能承受触间短路的能力;不论短路时间长短,短路触点数量多少,均不应损坏卡座或引起功能上的改变。
4.2.7.4 电源通断保护
已插入IC卡的卡座出现突然通断电现象时,接触触点上不应出现引起卡误操作的信号。 4.2.7.5 工作寿命
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卡座应能承受不小于2万次的IC卡插拔操作。 4.2.8 负荷开关
负荷开关可采用内置或外置方式,当采用内置负荷开关时电能表最大电流不宜超过60A。
采用内置负荷开关时,开关操作时应有消弧措施(硬件或软件),其出口回路应有防误动作和便于现场测试的安全措施。在通、断上述电流的条件下,负荷开关的寿命不应小于6000次。在电能表电压线路施加参比电压,电流线路通过1.2Imax的条件下,进行10次开关通断试验;试验后,电能表应能正常工作;当在电能表电压线路上施加70%~120%的参比电压时,负荷开关应能正常工作。
采用外置负荷开关时,电能表应输出一组开关信号,开关节点容量为交流250V、2A。正常工作时,输出的开关信号应维持负荷开关合闸,允许用户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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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满足控制条件时,输出的开关信号应驱动外置负荷开关动作,中断供电。
负荷开关无论内置、外置,用户购电成功后都须通过本地方式由用户自行合闸。 4.2.9 封印
电能表应有施加两个封印的位置。新出厂的电能表,两个封印都应完整;封印具有一次性防撬和防伪功能,并有生产厂家的标识。 4.2.10 接线图
电能表应采用激光蚀刻等非粘贴性方式在端子盖内侧刻印电能表电压接线端子、电流接线端子、辅助接线端子的接线图;接线图应清晰、永久不脱落。 4.2.11 表内配件
表内所有元器件均应经过防锈蚀、防氧化处理;内部连接线路如采用插接方式时,接插应紧固、牢靠。 4.2.12 包装
应按照GB/T 154—1995的要求进行产品包装。 4.2.13 电池
应采用绿色环保锂电池,电池容量≥1.2Ah,在电能表寿命周期内无需更换,断电后可维持内部时钟正确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5年。电池电压不足时,电能表应自动提示、报警。不要求支持停电抄表。 4.3 适应环境要求
电能表的高温试验、低温试验、交变湿热试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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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辐射防护试验应符合GB/T 17215.211—2006的规定;每项气候影响试验后,电能表应无损坏,无信息改变并能正确地工作。 4.3.1 温度范围
规定工作温度范围为-25℃~+60℃;工作极限温度范围为-40℃~+70℃;贮存和运输极限温度范围为-40℃~+70℃。需求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温度范围提出特殊要求。 4.3.2 相对湿度
应符合表4-1的相对湿度要求。
表4-1 相 对 湿 度
年 平 均 30天(一年内这些天是以自然方式分布) 在其他天偶然出现 <75% 95% 85% 4.3.3 大气压力
63.0kPa~106.0kPa(海拔4000m及以下),特殊订货要求除外。 4.4 功能要求
电能表的功能应满足下述要求,其他功能要求参见《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 4.4.1 计量功能
a) 具有正向有功电能、反向有功电能计量功能,
能存储其数据,并可以据此设置组合有功。 b) 具有分时计量功能,有功电能量按相应的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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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累计、存储总、尖、峰、平、谷电能量。 c) 至少存储上12个月的总电能和各费率电能量;
数据存储分界时刻为月末24时,或在每月1号至28号内的整点时刻。 4.4.2 费控功能
费控功能的实现分为本地和远程两种方式:本地方式通过CPU卡、射频卡等固态介质实现,远程方式通过载波等虚拟介质和远程售电系统实现。 4.4.2.1 本地费控电能表
在电能表内进行电费实时计算,其主要功能包括: a) 当剩余金额小于或等于设定的报警金额时,电
能表应能以声、光或其他方式提醒用户;透支金额应实时记录,当透支金额低于设定的透支门限金额时,电能表应发出断电信号,控制负荷开关中断供电;当电能表接收到有效的续交电费信息后,应首先扣除透支金额,当剩余金额大于设定值(默认为零)时,方可通过远程或本地方式使电能表处于允许合闸状态,由用户人工恢复供电。 b) 剩余金额不能超过设计允许的电能表最大储值
金额;最大储值金额由电能表显示位数决定。 c) 电能表的预存电费金额应能与表内的剩余金额
进行准确迭加,并能将剩余金额、电能表用电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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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等信息返写至固态介质。
d) 电能表不应接受非指定介质输入的任何信息。
当使用非指定介质或进行非法操作时,电能表应能进行有效防护;在非指定介质或非法操作撤销后,电能表应能正常工作且数据不丢失。 e) 电能表应能接受按正确程序补发的新卡(CPU
卡或射频卡),并拒绝原卡。
f) 购电卡插入电能表后3s内,应完成相应的读写
操作。
g) 通过固态介质对电能表进行参数设置、预存电
费、信息返写、ESAM数据抄读和下发远程控制命令操作时,需通过严格的密码验证及安全认证,除用户购电信息外的其他用电参数设置还应通过编程键和编程密码验证使电能表处于编程允许状态下方可进行。
h)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通过虚拟介质对电能
表内的用电参数进行设置;不提倡通过载波通信信道实现费率时段表、电价方案等用电参数的远程预置。
4.4.2.2 远程费控电能表
电费计算在远程售电系统中完成,表内不存储、显示与电费、电价相关信息。电能表接收远程售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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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的拉闸、允许合闸、ESAM数据抄读指令时,需通过严格的密码验证及安全认证。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通过虚拟介质对电能表内的用电参数进行设置;不提倡通过载波通信信道实现费率时段表、电价方案等用电参数的远程预置。 4.4.2.3 安全认证加密要求
通过固态介质或虚拟介质对电能表进行参数设置、预存电费、信息返写和下发远程控制命令操作时,需通过严格的密码验证或ESAM模块等安全认证,以确保数据传输安全可靠。ESAM模块的加密算法应采用国密算法,推荐使用SM1国密算法。电能表在全性能试验或验收试验时,应通过系统内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电能表数据传输进行安全认证检查,检查依据《智能电能表信息交换安全认证技术规范》。 4.4.3 测量及监测
能测量、记录、显示当前电能表的电压、电流(包括零线电流)、功率、功率因数等运行参数。测量误差(引用误差)不超过±1%。 4.4.4 事件记录
a) 永久记录电能表清零事件的发生时刻及清零时
的电能量数据。
b) 应记录编程总次数,最近10次编程的时刻、操
作者代码、编程项的数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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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应记录校时总次数(不包含广播校时),最近10
次校时的时刻、操作者代码。
d) 应记录掉电的总次数,最近10次掉电发生及结
束的时刻。
e) 应记录最近10次远程控制拉闸和最近10次远
程控制合闸事件,记录拉、合闸事件发生时刻和电能量等数据。
f) 应记录开表盖总次数,最近10次开表盖事件的发生、结束时刻。
4.4.5 费率、时段及电价方案
具有两套费率时段表,可在约定的时刻自动转换;每套费率应至少支持4个费率。
应具有日历、时钟,全年应至少可设置2个时区,在24h内至少可以任意编程8个时段;时段的最小间隔为15min;时段可跨越零点设置。
具有两套电价方案,可在约定的时刻或达到约定的用电量水平时自动转换。
应支持通过红外、RS485通信接口修改费率表、时段表及电价方案,并应有防止非授权人操作的安全措施。
支持通过授权的CPU卡和射频卡修改费率表、时段表及电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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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倡采用载波通信方式修改设置费率表、时段表、电价方案等电表参数。 4.4.6 显示功能
a) 电能表至少应能显示以下信息: 1) 当月和上月月度累计用电量; 2) 当前剩余金额; 3) 当前阶梯电价;
4) 各费率累计电能量示值和总累计电能量示
值;
5) 当前时间; 6) 报警代码或提示; 7) 插卡及通信状态提示; 8) 电能表的表号。
b) 电量显示单位为千瓦时(kWh),显示位数为8
位,含2位小数。
c) 剩余金额显示单位为元,显示位数为8位,含2
位小数。
d) LCD背光唤醒方式,包括按键唤醒、红外唤醒
(任意红外设备均可唤醒)、插卡唤醒等方式;费控卡片从卡槽中拔出后,背光应熄灭;在正常使用情况下,LCD寿命不小于10年。
e) 停电时可通过按键唤醒显示(背光灯可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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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唤醒后如无操作,LCD在自动显示一个循环后应自动关闭;按键显示操作结束30秒后自动关闭显示。
显示信息详见附录B,显示代码参见《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附录B。 4.4.7 报警功能
当出现下列故障或报警项时,LCD应立即停留在该代码上或报警提示,且背光灯持续点亮;
a) 当剩余电费小于报警电费时,提示“请购电”; b) 当电能表出现故障时,显示出错信息码(用Err-XX表示):
1) Err-01 控制回路错误; 2) Err-02 ESAM错误; 3) Err-04 时钟电池电压低; 4) Err-08 时钟故障; 5) Err-10 认证错误;
6) Err-16 修改密钥错误。 4.4.8 冻结功能
定时冻结:按照约定的时间及间隔冻结电能量数据;每个冻结量至少应保存12次。
瞬时冻结:在非正常情况下,冻结当前的日历、时间、所有电能量和重要测量量的数据;瞬时冻结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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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最后3次的数据。
约定冻结:在新老两套费率/时段转换、阶梯电价转换或电力公司认为有特殊需要时,冻结转换时刻的电能量以及其他重要数据,保存最后2次冻结数据。 日冻结:存储每天零点时刻的电能量,应可存储60天的数据。
整点冻结:存储整点时刻或半点时刻的有功总电能,应可存储96个数据。
冻结内容及对应的数据标识应符合DL/T 5—2007及其备案文件要求。 4.4.9 计时功能
应采用具有温度补偿功能的内置硬件时钟电路,具有日历、计时、闰年自动转换功能;内部时钟端子输出频率为1Hz。在25~+60℃温度范围内,时钟准确度≤±1s/d;在参比温度(23℃)下,时钟准确度≤±0.5s/d。
电能表可接受的广播校时范围不得大于5min;广播校时无需编程键和通讯密码配合;每天只允许校对一次,且应避免在电能表执行冻结或结算数据转存操作前后5min内进行。 4.4.10 脉冲输出
电能表应具备与所计量的电能成正比的LED脉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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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脉冲输出功能。光测试输出装置的特性应符合GB/T 17215.211—2006的要求。电测试输出装置的特性应符合GB/T 15284—2002的要求。
电能表应具备时钟信号输出端子。 4.5 电气性能要求 4.5.1 功率消耗 4.5.1.1 电压线路
在参比电压、参比温度和参比频率下,电能表电压线路的有功功率和视在功率消耗在非通信状态下不应大于1.5W、10VA;在通信状态下不应大于3W、12VA。 4.5.1.2 电流线路
在基本电流、参比温度和参比频率下,电能表电流线路的视在功率消耗不应大于1VA。 4.5.2 电源电压影响 4.5.2.1 电压范围 电压范围见表4-2。
表4-2 电 压 范 围
规定的工作范围 扩展的工作范围 极限工作范围 0.9Un~1.1Un 0.8Un~1.15Un 0.0Un~1.15Un 电压在规定工作范围内变化时引起的允许误差改变量极限应满足GB/T 17215.301—2007的相关要求。
电压在0.8Un~0.9Un和1.1Un~1.15Un范围内改变时引起的允许误差改变量,应不超过其规定工作范围内允许误差改变量极限值的3倍;当电压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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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电压时,电能表的误差可在+10%~100%的范围内变化。
4.5.2.2 短时过电压影响
电压线路施加380V交流电压1小时,电能表应无损坏,试验后电能表应能正常工作。 4.5.2.3 电源中断影响
电源中断对电能表无实质性影响。 4.5.3 短时过电流影响
电能表经受30Imax(允差为+0~10%)的短时过电流试验后,电能表应无损坏,正常工作,且误差改变量不超过1.5%(I=Ib, cos=1.0);施加时间为额定频率的半个周期。 4.5.4 自热影响
由自热引起的误差改变量不应超过表4-3的规定。
表4-3 自热引起的改变量
电流值 Imax 功率因素 1 0.5L 电能表误差改变量极限(%) 2级表 0.7 1.0 4.5.5 温升影响
在115%Un、120%Imax条件下,线路和绝缘体的温升不应达到影响电能表正常工作的温度。电能表任何一点的温升,在环境温度为40℃时不应超过25K。 4.5.6 绝缘要求
电能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保持足够的介电质量,要考虑到大气影响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经受不同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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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
4.5.7 脉冲电压
电能表应能承受规定的脉冲电压试验,且应满足GB/T 17215.211—2006中的要求。 4.5.8 交流电压
电能表应能承受规定的交流耐压试验,且应满足GB/T 17215.211—2006中的要求。 4.6 准确度要求
4.6.1 电流改变引起的误差极限 4.6.1.1 验收误差极限
验收试验时,电能表在参比条件下,其百分数误差应控制在表4-4规定的误差限的60%范围内。 4.6.1.2 检定误差极限
经验收试验合格的电能表方可进行检定。电能表检定应按照最新JJG596要求进行,其百分数误差不应超过本标准表4-4规定的误差限的60%。 4.6.1.3 可靠性验证运行中误差极限
电能表在规定的参比条件下,其百分数误差不应超过表4-4的规定。
表4-4 百 分 数 误 差 限
负载电流 功率因素 电能表误差极限(%) 2级表 ±1.5 1.0 ±1.0 ±1.5 0.5L,0.8C ±1.0 0.05Ib0.1Ib≤I<0.1Ib ≤I≤Imax ≤I<0.2Ib ≤I≤Imax 0.1Ib0.2Ib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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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剩余电量递减准确度
电能表累计用电能量增加数与计算剩余电能量减少数之差应不大于计度器的一个最小分辨率值的计量单位。在同一阶梯电量内,计算剩余电能量减少数由剩余金额减少数与当前电价相除得出。 4.6.3 电价切换试验
在一个约定的用电结算周期内,某一分段电量的累计值超过阶梯电量一个最小分辨率值的计量单位时,切换到对应电价的另一分段计量用电量。 4.6.4 费率时段电能示值误差
按照GB/T 15284—2002中5.8.1规定执行。 4.6.5 计度示值组合误差
按照GB/T 15284—2002中5.8.2规定执行。 4.6.6 由其他影响量引起的误差改变极限
影响量相对于参比条件的变化引起的附加的百分数误差改变不应超过表4-5规定的极限。
表4-5 影 响 量
影响量 电压改变±10%a 频率改变±2% 电压和电流线路中谐波分量 交流线路中直流和偶次谐波 交流线路中奇次谐波 交流线路中次谐波 外部0.5mT磁感强度 外部恒定电磁场 高频电磁场 电流值 Ib Ib 0.5Imax 0.707Imax 0.5Ib 0.5Ib Ib Ib Ib 功率因数 1 0.5L 1 0.5L 1.0 1.0 1.0 1.0 1.0 1 1 百分数误差改变极限% 2级表 0.7 1.0 0.5 0.7 0.8 3.0 3.0 3.0 2.0 2.0 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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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 Ib 1 2.0 4.6.7 环境温度影响
平均温度系数不应超过表4-6规定的极限。
表4-6 温 度 系 数
电流值 0.1Ib~Imax 0.2Ib~Imax 功率因数 1 0.5L 电能表平均温度系数%/℃ 2级表 0.05 0.07 注:电压30%~10%和+10%~+30%,以百分数误差表示的改变量为本表规定值的3倍
4.6.8 起动
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cos=1.0的条件下,负载电流升到0.004Ib后,电能表应有脉冲输出或代表电能输出的指示灯闪烁,启动时间不超过下述公式计算结果要求。
起动规定时间:t1.2601000CPQQmin
式中C为脉冲常数,单位为imp/kWh;PQ为起动功率,单位为W。 4.6.9 潜动
当电能表施加参比电压的115%而电流线路无电流时,电能表测试输出不应产生多于一个的脉冲。 4.6.10 电能表常数
电能表测试输出与计度显示指示之间的关系应与铭牌标志一致。
在试验室条件下,电能表输出脉冲累计值n与计度显示累计值E应符合下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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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显示计度器:
EnE110c
式中:
ΔE ——计度器示值误差;
N ——计数器记录的累计电能表输出脉冲数;
C ——电能表脉冲常数(imp/kWh); E ——电能表计度累计值;
——电能表计度显示的小数位数。 4.6.11 日计时误差
按GB/T 15284—2002的规定试验,电能表的日计时误差不应超过0.5s/d。
4.6.12 环境温度对日计时误差的影响 按GB/T 15284—2002的规定试验,环境温度对日计时误差的影响不应超过0.1s/(d C)。 4.7 一致性要求 4.7.1 误差变差要求
对同一被试样品相同的测试点,在负荷电流为Ib、功率因数为1.0和0.5L的负载点进行重复测试,相邻测试结果间的最大误差变化的绝对值不应超过0.2%。 4.7.2 误差一致性
同一批次数只被试样品在同一测试点的测试误差与平均值间的偏差不能超过表4-7的限定值。
表4-7 误差一致性限值(%)
误差限值 Ib(Cosф=1.0、0.5L) 0.3 0.1Ib(Cosф=1.0) 0.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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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负载电流升降变差
电能表基本误差按照负载电流从小到大,然后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两次测试,记录负载点误差;在功率因数1.0、负荷电流0.01Ib~Imax变化范围内,同一只被试样品在相同负载点处的误差变化的绝对值不应超过0.25%。 4.7.4 电流过载
直接接入式静止式电能表的Imax/Ib小于10时,应加载10Ib的连续过载电流15min,并在参比电压、功率因数为1.0以及电能表稳定的条件下测试误差,在此条件下,电能表的误差不应超过等级指数要求的2倍,恢复正常15min后,电能表在参比电压、基本电流、功率因数为1.0的条件下的误差应符合等级指数要求。
4.8 载波通信模块要求 4.8.1 载波输出信号要求
频率和电平、信号最大输出电平和频带外干扰电平、信号带宽等指标符合DL/T 698—1999要求。 4.8.2 数据影响要求
电能表通信时,电能表内存贮的计量数据和参数不应受到影响和改变。
4.8.3 数据传输可靠性要求
(1)数据传输可靠性试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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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载波信道试验线路噪声低于300mV,信道上接入衰减量可调的电力线衰耗器,同时加入白噪声,使信噪比为15dBm。
(2)一次采集成功率试验
依据DL/T 5—2007协议,以5min的间隔对电能表的累计电能量数据采集一次,共进行不少于400次的采集,统计一次采集成功率应满足DL/T 698—1999相关要求。
(3)电能数据抄读总差错率试验
依据DL/T 5—2007协议,对被试电能表的累计电能数据以5min的间隔进行采集,数据精确到0.1kW·h,数据量不少于2000组,电能数据抄读总差错率满足DL/T 698—1999要求。 4.9 电磁兼容性
4.9.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试验电压10kV,其他要求符合GB/T 17215.211—2006 7.5.2规定。
4.9.2 射频电磁场抗扰度试验
符合GB/T 17215.211—2006 7.5.3规定。 4.9.3 快速瞬变脉冲群试验
符合GB/T 17215.211—2006 7.5.4规定。 4.9.4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符合GB/T 17215.211—2006 7.5.5规定。 4.9.5 浪涌抗扰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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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GB/T 17215.211—2006 7.5.6规定。 4.9.6 衰减震荡波抗扰度试验
符合GB/T 17215.211—2006 7.5.7规定。 4.9.7 无线电干扰抑制
符合GB/T 17215.211—2006 7.5.8规定。 4.10 软件要求
a) 电能表厂家应提供操作应用软件,并可通过红
外接口或RS485等接口将电能表内部记录的信息下载到数据载体中。
b) 涉及计量准确性的软件设置功能应提供明确的
说明资料,并经试验验证,确保其稳定可靠。 c) 表内软件和操作应用软件必须成熟、完整,表
内软件出厂后不允许远程及现场升级更改;操作应用软件应满足用户要求。 d) 软件要有良好的向下兼容性。
e) 操作应用软件应采用权限和密码分级管理体
系,应能记录操作人员、操作时间、操作项目等信息,能备份被改写的内容。 4.11 可靠性要求
4.11.1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电能表的平均寿命不少于10年。
4.11.2 可靠性特征量
电能表产品的可靠性特征量规定为平均寿命(MTTF)。
电能表产品的可靠性特征量MTTF的值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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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应的下限值m1为:2.19×104h
注:居民用电平均电流值I / 基本电流Ib =1/4,24×365×10=87 600h,87 600/4=21 900h。 4.11.3 元器件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基于元器件应力法的电能表可靠性预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电能表设计方案、选用的主要元器件性能、可靠性相关工艺控制措施、可靠性计算过程及结果等,确保电能表的设计满足本标准规定的可靠性要求。主要元器件至少应包括计量专用芯片、CPU、液晶、电解电容、压敏电阻、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晶振、片式二极管、片式电阻、片式电容、光耦、电池等,元器件信息应包含:生产制造企业名称、产品型号、规格、主要性能、质量品级等。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中标的电能表制造企业应对中标的每个产品按照本标准提供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施加出厂封印,并出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项目参照GB/T 17215.301—2007等相关标准要求。 5.2 型式检验
新产品定型鉴定或电能表结构、工艺、主要材料(元器件)以及软件发生重大改变时,按照相关标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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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试验方法和要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单位或部门对送检样品进行的检验。 5.3 全性能试验
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开展检测,以确定电能表规定的特性并证明其与本标准要求的符合性,试验项目参见附录。全性能试验一般在产品招标前和产品到货前两个时间段进行,通常采用制造单位送样或抽样的方式获得被式样品。产品招标前的全性能试验由国家电网计量中心负责,样品数量为6只,由制造单位送样;产品到货前的全性能试验由各网省公司计量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样品通过抽样方式确定,抽样方案按照Q/GDW 206—2008有关要求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判定不合格:
(1)依据制造单位有效书面确认,对比产品招标前全性能试验和产品到货前全性能试验的样品,出现元器件不符、工艺简化、软件改动等情况;
(2)依据本标准,试验出现电磁兼容、功能、通信测试不满足要求的样品;
(3)依据本标准,试验检测结果不满足判定标准要求。
5.4 抽样验收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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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到货后,由当地网省级电能计量中心(试验院)或地(市)级电能计量中心按照Q/GDW 206—2008规定抽样方法进行抽样和抽样验收试验;试验项目参见附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判定验收不合格:
(1)依据检测样品,未经招标方有效书面确认,出现元器件不符、工艺简化、软件改动等情况; (2)依据本标准,试验出现电磁兼容、功能、通信测试不满足要求的样品;
(3)依据本标准,试验检测结果不满足判定标准要求;
(4)检测过程中发现有3只及以上样品存在因生产工艺、元器件等同一原因引起的质量隐患问题。 5.5 全检验收试验
由当地网省级或地(市)级电能计量中心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对到货产品进行100%验收检验,试验项目参见附录;全检验收基本误差的误差限值应控制在表4-4规定的误差限的60%范围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判定验收不合格: (1)全检验收合格率低于98.5%;
(2)检测过程中发现有3只及以上样品存在因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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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元器件等同一原因引起的质量隐患问题。 5.6 可靠性验证试验
由国家电网计量中心负责检验,检验依据DL/T 830—2002;国家电网计量中心应对电能表制造企业提供的主要元器件明细表进行备案、技术审查和核对。 6 运行质量管理要求 6.1 监督抽检
由监督抽检工作组按照统一的监督抽检方案进行抽样和监督抽检试验,对运行的电能表进行监督、考核管理,及时排查故障隐患,对抽检结果不满足判定标准要求的及时通报。
6.2 周期检测
由当地网省级或地(市)级电能计量中心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组织开展电能表周期检验。 6.3 故障统计分析
按照制造单位、产品型号等信息,分类统计电能表故障类型、故障次数、故障原因、故障率,并及时将统计分析结果上报国家电网计量中心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查找影响电能表质量的关键因素,及时消除故障隐患,并定期发布统计分析结果。
各类电能表的故障率应不超过表4-5的要求。 6.4 技术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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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单位应协助产品使用方进行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在产品整个寿命周期实行“三包”,提供必要的维修及服务;负责提供设备接线图以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及图纸等;负责对用户维护人员、运行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对软件进行定期更新并提供免费升级。
(2)接到产品使用方的服务要求后,制造单位应在12小时内作出响应,48小时内按要求派人到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3)对于不能及时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及时填写不良技术服务记录。
6.5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公司系统各网省公司应建立健全电能表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电能表检验、故障处理信息记录,及时汇总全性能试验、抽样验收试验、全检验收试验、监督抽检、周期检验的检测结果及相关信息并上报国家电网计量中心,这些内容将作为该电能表制造单位的供货品质参数记录在案,作为今后招标过程中的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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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试验项目明细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电磁兼容试验 功能 电气要求试验 准确度要求试验 外观、标志 基本误差 剩余电能量递减准确度 电能表常数试验 起动试验 潜动试验 环境温度影响 影响量试验 计度器示值组合误差 费率时段电能示值误差 日计时误差 环境温度对日计时误差的影响 功率消耗 电源电压影响 短时过电流影响试验 自热试验 温升试验 脉冲电压试验 交流电压试验 计量功能 费率和时段功能 计时功能 事件记录 费控功能 显示功能 冻结功能 脉冲输出功能 报警功能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射频电磁场抗扰度试验 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浪涌抗扰度试验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试 验 项 目 全性能试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抽样验收试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检验收试验 • • • • • •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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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35 衰减震荡波抗扰度 无线电干扰抑制 • • • • 续表
序号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费控试验 55 56 57 安全认证试验 电价切换试验 可靠性验证试验 • • • • 一致性试验 通信功能 机械试验 气候 影响试验 试 验 项 目 高温试验 低温试验 交变湿热试验 阳光辐射防护试验 防尘和防水试验 弹簧锤试验 冲击试验 振动试验 耐热和阻燃试验 卡座 负荷开关 通信规约一致性检查 数据传输线抗干扰试验 载波通信性能试验 误差变差试验 误差一致性试验 负载电流升降变差试验 电流过载试验 费控功能验证试验 全性能试验 • • • • • • • • • • • • • • • • • • • 抽样验收试验 • • • • • • • • 全检验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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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显 示 信 息 表
B1 电能表循环显示项目列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显 示 项 目 当前剩余金额 上1月组合有功总电量 上1月组合有功尖电量 上1月组合有功峰电量 上1月组合有功平电量 上1月组合有功谷电量 当前阶梯电价 数据显示格式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备注 B2 电能表按键显示项目列表
序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显 示 项 目 当前剩余金额 当前组合有功总电量 当前组合有功尖电量 当前组合有功峰电量 当前组合有功平电量 当前组合有功谷电量 上1月组合有功总电量 上1月组合有功尖电量 上1月组合有功峰电量 上1月组合有功平电量 上1月组合有功谷电量 上2月组合有功总电量 上2月组合有功尖电量 上2月组合有功峰电量 上2月组合有功平电量 上2月组合有功谷电量 当前阶梯电价 用户户号低8位 用户户号高4位 表号低8位 表号高4位 数据显示格式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 XXXXXXXX XXXX 备注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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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3 当前日期 当前时间 故障代码 XX.XX.XX XX.XX.XX Err-XX 24 附 录 C
单相智能电能表载波模块技术指标
单相电能表窄带载波MODEM采用模块式设计,载波模块从电力线上接收数据并进行处理,根据需要和电能表主CPU通过串口进行数据交换,将电能表主CPU发出的数据通过电力线载波发送,完成载波通道通信过程。 一、MODEM接口
1:信道转换功能 载波MODEM从
电能表主CPU接收数据后,向电力线载波转发,及载波MODEM从线路上接收正确信息后转发到电能表主CPU。 2:协议支持
通信协议 :透明DLT 5—2007。
3:载波MODEM与电能表主CPU采用串口通信 a) 异步通信,2400bps,偶校验;1个起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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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单单相载波TX电能RXD GND Q / GDW 3— 2009
b) 8个数据位,1个校验位,1个停止位 c) 最大数据长度L<100字节。 4:接口设置为两排插针: a) 模块底视见下图
b) 上排为弱电端;
c) 工业用双排间距为2.54mmx2.54mm; d) 下排为AC220V:L线、N线 e) 载波电源:5V/50mA
f) 载波发送电源:12V~15V /120mA
g) 模块强电或弱电接口具体管脚定义参见《单相
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附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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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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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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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项目来源 ·················································· 21 2 编制目的 ·················································· 21 3 编制原则及思路 ········································· 21 4 编制依据 ·················································· 21 5 标准编制过程 ············································ 21 6 标准主要内容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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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电能表的型式、功能、技术性能及验收试验等相关要求,满足电能信息采集和智能电网建设的需要,提高电能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系统经营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服务于公司系统电能表集中招标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在取得“计量、抄表、收费标准化建设”项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把《电能表型式、功能和技术规范》系列化标准列入了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企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本标准是该系列化标准中的一个文件,为服务于智能电网建设,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的要求,在《单相电能表技术规范》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成果内容,并将其更名为《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2 编制目的
通过制订《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企业标准,在公司系统范围内规范、统一电能表术语、定义,明确电能表种类及其功能配置要求,服务于智能电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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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自动化、互动化”建设对电能表的需求要求,提升电能表管理水平,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推动计量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公司系统电能表集中招标提供技术支撑。 3 编制原则及思路
1)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可靠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以标准化为引领,服务于公司的科学发展。
2)采用分散与集中讨论的形式,分析各网省公司、用电信息采集建设目标以及智能电网建设工作对电能表的整体要求,研究在新的需求形势下,不同管理要求、不同电价方式以及不同地域与环境对电能表的使用要求,充分体现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先进性。 3)充分借鉴、吸收“计量、抄表、收费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研究成果,规范、统一电能表的功能配置及通信方式,完善费控、冻结、事件记录等功能,按照智能电网建设要求设计并逐步完善智能电能表。
4)认真研究现行有效的IEC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体现电能表计量特性和功能扩展的最新发展。 5)坚持集中公司系统人才资源优势,整合、吸收公司系统各单位先进的管理经验,体现公司集团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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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理念。 4 编制依据
本标准的制定过程主要依据和参考如下文献: GB/T 18460.3—2001 《IC卡预付费售电系统 第3部分:预付费电能表》
GB/T 17442—1998 《1级和2级直接接入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验收检验》 《电子式电能表定型鉴定大纲》 5 标准编制过程
1)项目启动:2008年9月22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天津召开会议 ,部署开展《计量、抄表、收费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研究工作;明确该项目中的《电能表型式、功能及招标技术规范》子课题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南浙江、江苏、安徽、华北、北京、山东、吉林、湖北、甘肃省电力公司以及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通公司等13家单位共同承担。 2)确定研究大纲 :2008年10月11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北京怀柔召开会议,听取各课题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会后国家电网公司按照会议研究结果,下发了《关于开展计量、抄表、收费标准化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以及《电能表型式、功能及招标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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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研究大纲》,明确了课题的研究目的、思路、任务、分工以及进度要求。
3)项目调研:根据研究大纲的要求,课题组编制了调研报表,并在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的支持、帮助下,组织有关电力公司完成了信息采集与调研工作。 4)课题研讨及规范编写:
a) 2008年11月4日~11月7日,课题组在北京
通过分组研究与全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了报告编写框架、确定了电能表类型、功能配置要求,并形成了电能表型式、功能及招标技术规范初稿14份,提出了课题研究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内容。会后课题组及时向公司营销部作了汇报。 b) 2008年11月18日,项目组长单位代表课题组
向公司营销部汇报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并就电能表显示要求、铭牌标识、通信模块设置方式、费控开关设置方式、费控介质等内容充分交换了意见。
c) 2008年11月26日~11月28日,课题组在郑
州召开研讨工作会。大会逐项讨论并审议了电能表型式规范、电能表功能规范、电能表招标技术规范14份技术文件;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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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决定对4份单相电能表招标技术规范进行合并,形成11份技术文件,包括:电能表型式规范2份、电能表功能规范1份、单相电能表技术规范1份、三相电能表技术规范7份;另外,会议讨论并初步形成了电能表招标专用技术文件范本。会议明确了各参研单位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d) 2008年12月11日,课题负责人向公司营销部
领导及项目专家组汇报了课题工作进展以及研究成果情况。与会领导、专家对电能表各类规范的适用范围、电能表技术规格、外形尺寸、接线端子要求、阶梯电价、可靠性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对课题研究的功能定位、作用和要求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课题组在按照统一模板的要求对材料进行了格式调整,按照与会领导、专家的意见对材料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后,形成了上报材料,呈报公司营销部。
e) 2009年1月15~16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北
京组织召开了《电能表型式、功能及招标技术规范》编制工作研讨会,会议要求整合载波电能表、电能表可靠性研究、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接口规范等关联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形成统一的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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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技术规范。会上关联课题的研究小组对各自的研究内容和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明确了整合内容,以及课题承担单位新的分工及要求。
f) 2009年2月5~6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北京
组织召开了电能表型式、功能及招标技术规范专家讨论会;会议邀请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以及生产制造企业领域的专家,进一步征求对电能表型式、功能及招标技术规范的修改意见、建议。会上重点讨论了预付费、载波通信、可靠性、电能表型式等相关内容;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结果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g) 2009年2月13日课题组将“电能表型式、功能
及招标技术规范”共11份材料提交给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作为公司系统2009年营销工作会的上会材料,供与会领导、代表审议。
h) 2009年3月24日~25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
在北京召开电能表型式、功能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反馈结果讨论会。就公司系统2009年营销工作会后各网省公司反馈的261条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确定了采纳修改的内容;会后由中国电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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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研究院完成了修改工作。
i) 2009年4月9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北京召
开“计量、抄表和收费标准化建设”项目研究成果评审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电能表型式、功能及招标技术规范”子课题的研究成果,与会专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并一致建议尽快完成企业标准的报批和印发,以便更好指导电能表生产、采购、检验和运行管理工作。 5)标准完善报批
a) 根据课题评审会的建议以及国家电网公司领导
的指示精神,2009年4月20~28日,课题组组织主要起草成员及部分生产企业代表在杭州进一步细化、完善单/三相电能表型式和技术要求,初步确定了2款单相电能表和3款三相电能表的外形尺寸,绘制了详细的二维图和三维效果图;会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代表课题组将会议情况向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进行了汇报。
b) 2009年5月11日~13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
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电能表型式、功能及招标技术规范讨论会,会议邀请了8家电能表生产厂家的代表以及公司系统的专家,就电能表造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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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小型化和规范化、功能完善等内容进一步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明确了2款单相电能表和2款三相电能表的外形尺寸,并安排与会生产厂对电能表的结构进行优化设计,提供可行的设计图纸。会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在统计、汇总厂家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设性意见,并在公司领导审核的基础上对电能表的配色、二维图、效果图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c) 2009年7月17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代表课
题组向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交了“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企业标准送审稿。
d) 2009年7月21日~23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
部、科技部、智能电网部在北京审议通过了“电能表型式、功能和技术规范”系列标准。 6 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依据《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DL/T 800—2001的编写要求进行了编制。标准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1. 目次 2. 前言
3. 标准正文共6章: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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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运行质量管理要求
4. 标准设3个资料性附录:试验项目明细表、显示项目表、单相智能电能表载波模块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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