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 第25卷第4期 陕西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anxi Institute of Education Dec.2009 V01.25 No.4 唐代商人人仕问题研究 赵喜惠 (陕西教育学院人文环境系,陕西西安摘710061) 要:唐代商人人仕现象在安史之乱后更加多见。唐代商人人仕途径主要有:科举、买官、行贿、告密、捉钱、 私觌等。而商人人仕的社会背景原因,一是唐商人经济力量增长进而追求政治地位,二是朝廷财政困难,三是官场 日益为商人入仕打开了方便之门。 关键词:唐代;商人;人仕;途径;社会背景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98X(2009)04—0037—06 关于唐代商人研究,20世纪80年代才逐渐兴起,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也有一些学者对唐代商人 人仕问题进行过研究,如林立平。他的文章《唐宋时期商人社会地位的演变》刊于《历史研究》1989年第1 期。在此文中,作者论述了唐代商人人仕的四种途径:科举考试、买官、行贿和通过军功入仕,而对于商人人 仕的原因却很少论及;再如高桥继南,他的文章为《唐后期商人阶层的入仕》(刊于《中国史研究动态)1984年 第3期)。此文论述了唐代商人人仕的三种途径:买官、影庇和贡举;薛平栓的文章《试论唐代商人阶层政治 意识的提高》(刊于《人文杂志)1991年第6期)也论述了商人人仕的四种途径:买官、结交王公百官、科举考 试、“墨敕斜封”之制,但也没有论及商人人仕的原因。总的来说,他们的论述都不够全面,或是观点不全面, 或是资料有缺失。鉴于此,笔者在全面搜集文献资料和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拟对这一问题进行更为 全面的论述。 一、商人入仕的途径 商人不得入仕,这是自秦以来历代封建王朝所奉行的“重农抑商”的重要内容之一,当然,这一 也为唐王朝所遵行。如白居易所撰《白孔六帖》记载,高宗时,“禁工商不得乘马”,“有市籍者不得官,父母、大 父母有市籍者,亦不得官”。及至武则天时,“(张)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人于上前博戏,(韦)安石跪奏日:‘蜀 商等杂类,不可预登此筵’,因顾左右令逐出之”。[1]((高宗本纪下》)则天皇帝也称:“富商大贾衣服过制,丧葬奢 侈,损废生业,州县相加捉溺。”[1](《旧唐书.韦安石传》)可见,武则天之时,对商人的礼法也是相当严格 的。但安史之乱后,由于财政困难,为了利用商人财力以解决燃眉之急,就放松对商人人仕的,史书 中也不见诸如此类的规定,这就导致唐后期的商人人仕现象更加普遍。 大量史料表明,唐代的商人及其子弟入仕者不乏其人,其入仕之途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科举考试 如所周知,按照《唐律疏议》卷二十五《诈伪・诈假官假与人官》条所载唐《选举令》云:“官人,身及同居大 功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不得仕。其旧经职任,因此解黜,后能修改,必有事业者,三年以后听仕。其 三年外,仍不修改者,追毁告身,即依庶人例。”这就是说,唐代的做官之人以及家人有居大功以上的亲属,如 亲自从事工商业并世代不改,都不能进入仕途。以前因此而被解职的,以后如能放弃工商事业,而改事 别业,在三年之后才能参加选举,进入仕途。如三年后仍操旧业,即使进入仕途,也要追回做官告身,按平民 收稿日期:2009—05—11 基金项目:陕西教育学院科研基金项目(09KJ030) 作者简介:赵喜惠(1976一),女,河南南阳人,陕西教育学院人文环境系讲师。 ・37・ 百姓对待。唐前期,由于吏治清明,统治者较认真地执行了这一选举法令,并以重刑惩治那些在选举过程中 “诈冒资荫者”。《贞观政要》卷五《公平》就载了贞观初太宗以重刑惩治那些在选举中“诈冒资荫”的作弊行 为,故这一时期很少有身为商贾子弟而跻身仕途者。但在安史之乱后,由于官场,统治者只以追逐私利 为务而置选举法令于不顾,这就给众多商贾子弟,以及屠沽卖浆者之辈开启了通过科举考试步人仕途的有利 之机。 据北宋孙光宪所撰《北梦琐言》卷三载,唐敬宗时,成都人陈会“家以当垆为业”,世代以经营酒肆谋生,酿 酒沽卖,是成都城内著名酒家。但在陈会少年之时,其母却矢志要其读书入仕,并训诫他“如不成名,不许归 乡”。于是陈会便折节读书,终于在唐文宗太和元年(828)一举“进士及第,曾任两川副使,连典彭、汉二郡而 终”。又据《太平广记》卷二百七十一《关图妹》条载,唐懿宗时盐商之子常修,“状貌颇有儒雅之风纪”,且“才 学优博,越绝流辈”,经过寒窗数载,终于在“咸通六年(865)登科”,步入仕途。 如果说以上记载均出自唐人笔记、小说,不足为凭的话,那么两《唐书》和《通鉴》等正史中亦有商贾子弟 入仕做官的史料。如《新唐书・毕馘传》云,毕馘之曾祖父毕构曾官至黄门监之职,但从其祖毕栩开始到其父 毕匀时止,“世失官为盐估”,按《选举令》规定,毕藏以前二代人均操持“盐估”,他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但 因毕馘之父中年亡故,家道中衰,毕馘才发愤读书,每夜“燃薪”苦读,“遂通经史,工辞章”,终于在唐文宗太和 年间,“举进士,书判拔萃,连中”,不但步人仕途,而且还在历任侍御史、州刺史、郐宁节度使、户部尚书、判度 支等职以后,又在唐懿宗时“以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登上了宰相之职。又据《通鉴》卷二百五十二, 僖宗乾符二年(875)六月条载,黄巢与王仙芝皆以贩私盐为事”,二人均为盐商,且“(黄)巢善骑射,喜任侠,粗 涉书传,屡举进士不第。遂为盗”。《通鉴》作者把黄巢的原因说成是“屡举进士不第”,这虽不足为凭,但 黄巢以贩卖“私盐”之身份多次参加了唐朝的科举考试却是无庸置疑的事实。这证明唐初规定的“工商杂色 之流必不可超授官职,与朝贤士大夫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和商人及其子弟“不准入仕“的选官法令至此已被 罢废。 (二)买官 通过纳资和卖官选取官吏是封建统治者为了填充国家的财政空阙而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在唐代,大 致从唐太宗开始,每逢战事兴起、军费在急或饥荒流行之际,大多用此种方式选取官吏借以填充国库收入。 如据《太平御览》卷八百二十《布帛》记载,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大兴辽东之役,安州商人彭通献布五千 段,供攻辽东军费,当即被授“宣议郎”之职。唐高宗显庆年问,侍中郝处俊的乡人彭志筠“上表请以家绢布二 万段助军,(高宗)诏受其绢万匹,特授奉议郎,仍布告天下”[ ](<郝处俊传”。 如果说唐前期政通人和,通过纳资和卖官的方式以选取官吏还属偶然为之的话,那么安史之乱后, 经济拮据,利用纳资和卖官鬻爵的方式来增加国库收入之举就成了司空见惯之事,因此商贾及其子弟通 过钱财买官而进入仕途的事例史不绝书。如唐肃宗至德六年(756),宰相裴冕就曾建言:“纳钱百千,赐明经 出身,”[2](<食贷志一)’不久,肃宗也“以国用不足,诏权卖官鬻爵,度僧尼,节级纳钱。”[3](<邦计部.鬻爵赎罪) 宪宗时 期,由于相继发生了河北三镇叛乱、泾原兵变及对淮西用兵,军费在急,因此,唐朝廷多次发布诏令,公开宣布 如“入粟助边”,即可“量其多少,酬以官秩”;或具体规定:“(如)纳粟一千石者,使授解褐官;有官者依资纳官; 纳粟二千石者,超两资授官。”[3](<邦计部.鬻爵赎罪))唐朝末年,由于吏治,藩镇林立,加之农民风起云涌, 唐王朝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岌岌可危。可是最高统治者为了继续保持他们纸醉金迷的享乐生活,便大肆卖官 鬻爵,疯狂地进行权钱交易。如唐僖宗于乾符五年(878)四月,因“国内藏虚竭,无所倾助,诏以东都军储不 足,贷商旅富人钱谷,以供数月之费。仍赐空名殿中侍御史告身五通,监察御史告身十通,有能出家财助国稍 多者赐之”。【 ](卷 ,僖宗乾符五年三月’卢仝所撰《玉泉子》也载,唐末甚至将宰相到县令等,都依官品大 小,定出价钱,“列肆而卖”,从而使卖官处讨价还价之声喧嚣不息,甚于闹市。正因为唐王朝大肆放手卖官, 这就为大批商贾进入仕途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江陵商贾郭七郎者,“其家资产甚殷”,在李唐“朝政多邪”之 时,“乃输百万于鬻爵者门,以白丁易得横州刺史”[5](《郭使君 。据此可知,唐后期用纳资买官得以人仕如郭七 郎者,当不在少数。 (三)行贿 自秦汉以降,几乎每个封建王朝在其官场、吏治混乱之际,都有商贾杂类通过贿赂手段与朝廷中外 官吏上下勾结,紊乱纲纪,使大批诸色人等涌入仕途,遂使吏治更加,最后导致了封建王朝的崩溃和封建 ・38・ 政权的更替。唐朝也不例处。自五王政变到武则天谢世之后,中、睿、玄三宗相继登极称帝,先是韦皇后和武 三思朝政,继则又是太平公主擅权当国,政出多门,纲纪大坏。安乐公主“尤骄横,宰相以下多出其f-j”; 睿宗时的“宰相七人,五出(太平)公主之门”,其权势之盛,炙手可热。很多大臣依其权势接受请谒,收纳贿 赂,始开商贾杂类行贿入仕之途。唐玄宗即位之初,励精图治,曾对商贾贿赂得官的现象严加禁绝。如他在 开元十八年(730)曾下诏说:“比来富商大贾多与官吏往还,递相求嘱,求居下第。自今以后,不得更然。如有 嘱请者,所有牧宰,录名进朕。”[ ](<邦计部’户税> 但到了开元末年,他又沉缅酒色,懒于政事,吏治为之混乱。一 些巨阉权相便放手依权纳贿,卖官鬻爵。例如宰相杨国忠和胡族富商康谦结识以后,“纳其金而授(康谦)安 南都护,领岭南东路驿事”[3](<宰辅部喷黩 ,从而使康谦由胡族巨商,一跃而变为封疆大吏,吏治败坏速度之 快,于此可见。安史乱后,法度废弛,藩镇节帅权势大盛,贪欲膨胀。有的为了壮大实力,长期割据;有的为了 聚敛钱财,奢靡无度,便大肆收取贿赂,施行请谒,向富商大贾广开入仕之途。就连一代名将李晟也不例外。 据《太平广记》卷二百四十三《窦义》条载,长安富贾巨商窦义通过贱价卖给李晟一处空闲之地后,便找来京师 几位资产巨万的“大商”,向他们询问是否愿将子弟选送“诸道”和“在京”担任职事之官。这几位大商闻讯大 喜,当即凑齐了“草粟之直二万贯文”。窦义便将这几位大商子弟以“亲故之名引荐给了李晟”,李晟将他们 “各置诸道膏腴之地重职,窦义又获钱数万”。至于一些欲壑难填的贪暴节帅大肆依权纳贿,放手让富商人仕 之事更是举不胜举。如穆宗长庆二年(822),为安抚将士,曾下诏禁军及各道,将武官久没升迁或有军功 的将士报上名来,给予官职。结果大量的“商贾胥吏,争赂藩镇,牒补列将而荐之,即升朝 籍”[4](卷2 2,长庆二年三月)。又如昭宗时,昭义节度使刘从谏,大商皆假以牙职,使通好诸道”[ ](<刘惜附刘从谏传 。 再如《旧五代史・张传古传》记载,海州人张传古,“世为郡之大商,后为节度使时溥擢为偏将,后做到宿州刺 史”。再如“世为市侩”的吕用之,在唐末深为“淮南节度使高骈所重,任其为诸军都巡察使,总管淮南镇的军 政大权’’[2](<高骈传》)。 商人不但通过贿赂王公百官和藩镇节帅入仕,而且也可以通过贿赂交结宦官入仕。商人通过宦官入仕 之事睿宗时已有之。如“唐赵仁奖,河南人也,得贩于殖业坊王戎墓北……与宦官有旧,因所托附……睿宗时 左授上蔡丞。”[5](<赵仁奖>)到唐代后期,宦官集团更是掌握着巨大的权力,因而很容易成为受贿者。如《通鉴》 卷二百五十四,僖宗广明元年(880)十一月载:“神策军士皆长安富家子,赂宦官窜名军籍,厚得禀赐,但华衣 怒马,凭势使气,未尝更战陈。”更有甚者,商人还身不宿卫,以钱代行,而在市肆从事贩鬻。《通鉴》卷二百二 十八,德宗建中四年(783)一月条云;“安史乱后,市井富儿赂而补之,名在军籍受给赐,而身居市廛为贩鬻。” 商人既然大批入伍,必定有相当一部分通过军功而飞黄腾达,王处存就是其中的典型:“王处存世籍神策军, 其父王宗善兴利,乘时贸易,富拟王者,仕宦因资而贵。”[1](《王处存传>) (四)“捉钱令使” 这实际是唐朝纳资、卖官方式的变种而已,起自高祖武德元年(618)十二月,其方式是由挑选部分商 贾任捉钱令史之职,每司可用九人,由朝廷设置公廨本钱。每位令史可捉钱“五万”,任其“市肆贩易,月 纳息钱四千文,岁满授官”[ ]((诸司诸色本钱上>)。国家用此息钱以补俸料之阙。太宗即位后,仍设此职,收 息发俸。这一举措虽然弥补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使得到了一定的俸料补充,但却使大量商贾由此而步人 仕途,不但与唐朝所奉行的“商贾之人不得入仕”的制度相悖,而且也逐渐造成的冗滥。因此,便引起了 很多大臣的不满。如时任谏议大夫的褚遂良便在贞观十五年(641)上疏说:“国家制令,宪章三代,商贾之人 亦不居官位,陛下近许诸司令史捉公廨本钱,不简性识,宁论书艺,但令身能贾贩,家足货财,录牒吏部,即依 补拟……国家常笑汉代卖官,今开此路,颇类于彼。”按照遂良计算:“在京七十余司,相率司别九人,更一二 载,后年则即有六百余人输利授官。”最后他又恳切进谏:“臣每周游之间,为国视听,京师僚庶,爰及外官,异 口同词,咸言不便。”[ ]((N'f-tq ̄’禄秩》)结果,唐太宗接受了这一奏疏,暂停了诸司捉钱之制。但不久,又恢复了 这一制度。嗣后,唐朝廷对捉钱令史之职时设时停,但并未罢废,特别在安史乱后,由于“事多承平十倍”,所 设捉钱令史之职,人数更多,由此而进入仕途的捉钱商贩当也为数不少。 (五)告密 商贾进入仕途的这一门路开启于武则天执政时期。光宅元年(684)-"月,在武则天废中宗为庐陵王立四 子李旦为皇帝,自己亲决政事以后,有宿卫飞骑兵士私相议论政事,有一人上变告发,议事者皆斩,告发者除 五品官,“告密之端自此兴矣”[ ](卷 。。,则天后光宅元年二月)。此后不久,又接连发生了徐敬业等人的扬州起兵和越 ・39・ 王李贞、李冲父子的武装叛乱,于是武则天便认为她的反对者甚多,为了用“大诛杀以威之”,便广开告密之 门。有告密者,臣下不能询问,虽是农夫樵人,屠沽商贩,都要提供驿站车马,供给五品饮食,住宿客馆。所告 或“称旨”,还可“不次除官”。于是“四方告密者蜂起,人皆重足屏息”。[ ](卷20 ・则天后垂拱二ff-'B)就这样,一些奉 迎拍马、投机钻营的势利小人及屠沽商贩乃至谲异险诈之人,都通过告密之门涌进仕途。屠沽商贩通过告密 进入仕途的典型代表当属侯思止。据《旧唐书・酷吏上》记载,思止原为“醴泉卖饼”小贩,由于“生性无赖诡 谲”,致使“贫穷不能理生业”,便又自卖为“渤海高元礼奴”。则天盛开告密之门以后,思止在恒州(治今河北 正定)一判司的教唆下,诬告宗室舒王李元名与恒州刺史裴贞“谋反”,结果元名与裴贞被酷吏周兴“鞫讯”,二 人均被“族灭”,思止因此被授“游击将军”,步人仕途后因用法残酷,得到则天喜爱,历任“朝散大夫、左台侍御 史”等职。 (六)“墨敕斜封” 商贾之类通过此途厕身宦海始于中宗返政之后。当时由于韦皇后和武三思专权用事,政出多门,于是一 些妃、主、勋贵便利用他们的权势地位,大肆卖官鬻爵,以饱私囊。按照唐朝的选官规定,待选经过吏部 主持的铨选考试及第者,六品以下官要经中书省填写告身,然后“奏授”官职,六品以上官则由皇帝发敕“制 授”。但这些妃、主、勋贵却在接受了贿赂以后,无论所卖官职大小,都要赖请皇帝“别降墨敕除官,斜封中 书”,然后“奏授”,所以时人将其称为“斜封官”。正如《通鉴》卷二百零九,中宗景龙二年(708)七月条所云: “安乐、长宁公主及皇后妹成国夫人、上官婕好母沛国夫人郑氏、尚宫柴氏、贺娄氏、女巫第三英儿,陇西夫人 赵氏,皆依势用事,请谒受赂,虽屠沽臧获用钱三十万,则别降,墨敕除官,斜封付中书,时人谓之‘斜封官’。” 仅景龙四年期间,由此途而获官者就有“二百人”[ ](《斜封官》)。睿宗即位以后,商贩屠沽乃至卖浆者流通过“斜 封”得官者,仍有增无减。宰相宋等曾极力谏止,并躬自收夺了很多通过钱帛贿赂而“斜封”入仕者的官职。 但不久,这些人又“总令复其职”[3](<谏诤部’直谏十二》)。 (七)“私觌官”之制 商贾杂类通过此种途径而进入仕途的起源很早,大约在唐初即已有之。据《旧唐书・宪宗纪》载,元和七 年(817)二月,唐宪宗曾诏令“人蕃使不得与私觌正员官,量别支给以充私觌”。因为“旧使绝域者,许卖正员 官十余员,取货以备私觌,虽优假远使,殊非典法,故革之”。由此可知,此制起源很早,是唐为了“优假” 出使“绝域”的外交,特许他们“卖正员官十余员”,所得钱帛以供他们在境外的“私觌”,即私自送往迎来 之用。因为此制与“典法”不合,为约定俗成的权宜之举,故宪宗下诏予以革除。也许因为“量别支给以充私 觌”的承诺未能兑现,故出访“绝域”的使者仍以私觌之名继续货卖正员,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所以 到了穆宗长庆元年(821),太和公主和亲回纥之时,对充任“和亲使”者仍行“私觌”旧制:即“以使车出境,有行 人私觌之礼,官不能往,召富家子纳赀于使者而命之官”。只是时任和亲使的金吾大将军胡证,为了“绝鬻官 之门”,不但“俭受省费”,而且“首请厘革”[ ](《胡证传))。但这次厘革亦收效甚微,“士杂工商”之流,趁此而“卖 官鬻爵”者仍趋之若鹜。故到唐文宗时,不得不专门发布了一道《停私觌诏》,诏中有云:“其入蕃使旧制 与私觌官十员宜停,别与钱五十贯文,令度支分付,永为定制。”[8](卷72)由于此制对出使者的“私觌”优待较为 具体、丰厚,加之唐朝国力衰落,很少再往周边和境外派遣使者,故从此时直至唐亡,很少再见有关“私觌”得 官的记载,但商贾之类通过此途进入官场的数量当不在少数。 唐代商人通过这七种途径取得了官位,他们入仕依靠的主要资本是钱财。而就唐代而言,科举和门荫是 主要的入仕途径。而作为商人阶层,参加科举考试受到一定的,也没有门荫人仕的资格,因此就只有通 过钱财来打通官场之路。在他们中间,大多数谋得了宣议郎、奉议郎、游击将军等中下级散官职位,从而赢得 了荣誉;有的则做到了州刺史、节度使、侍御史等中高级职事官,也就拥有了实权;而能够做到的为数甚 少,最具代表性的即是唐懿宗时的毕馘,他曾登上了宰相之职。 二、商人入仕的原因 通过以上诸多途径,商人得以大量进入仕途。那么唐代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一)商人经济力量增强 随着商业的发展,唐代私商大量出现,并且也出现了不少拥有巨额财富的商贾。如高宗时富商邹凤炽, “其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记,常与朝贵游,邸店、园宅,遍满海内”[ ]( 风炽》)。再如前面提到的巨商王元宝,当 ・40・ 玄宗问其家私多少时,元宝对日:“臣请以绢一匹系陛下南山树,南山树尽,臣绢未穷。”无怪乎玄宗惊讶地说: “朕天下之贵,而元宝天下之富。”[ ](<邹风炽》’唐多次借用商人的财力也说明商人的经济实力的强大。如 德宗时,太常博士韦都宾、陈京以“军兴庸调不给”,请借京城富商钱,大率每商留万贯,余并入官,不“一二十 大商,则国用济矣”[1](<德宗纪上”。昭宗时,巨商王酒胡曾“纳钱三十万贯”,助修朱雀门,不久又纳“十万贯”, “助修安国寺”[ ]((食货志》)。随着商人经济实力的增强,他们必然要谋求政治地位的高升,因为就经济而言,他 们能否长期拥有财富,不仅取决于商业经营的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有无政治背景;就政治而言,当时的中国 还是个官本位的社会,依然奉行“士农工商”的社会阶层论,当官就意味着他们社会地位的提高,自然会给他 们带来荣耀和权力,因而许多商人便以资财优势买官。商人经济能量空前强大是商人入仕的主要原因,是内 因,起决定因素,因为他们如果没有经济优势,即使有再多的机会,也不可能谋得官位。 (二)财政困难 唐前期,由于政权巩固等原因,基本上没有大的财政危机。但到唐后期,就面临着严重的财政 问题。首先是军费开支浩繁。当时,藩镇割据局面日益加剧,节度使各霸一方,其权力之大,不仅限于军事, 而且渗透到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唐为了藩镇叛乱,需要大量的军费支出。据《古今图说集》卷二 百四十二《食货典》载,德宗贞元九年(793)春,大旱,麦枯死,禾无苗,度支奏:“京师经费及关内外征讨士马, 月须米盐五十三万石,钱六十万贯,草三百八十三万囤。”文宗时,国家也已养兵众多,如开成二年(837),据户 部侍郎判度支王彦威所撰《供军图》中统计,“大都通邑,无不有兵,约计中外兵额至八十余万。长庆中户口凡 三百三十五万,而兵额又约九十九万,通计三户资奉一兵”【 ](《文采纪上》)。养兵如此之多,国家财政支出自然 浩繁,这也必定会造成唐的财政危机。 其次是官俸支出数目庞大,这主要是由唐代队伍急剧膨胀而导致的。唐代的数量开始时并不 多。贞观六年,大省内官定员仅642人;一到高宗时,每年“人流”的官吏达1400人,内外文武官一品以下、九 品以上的达13465人。武后时,官吏也很多,宰相、御史、员外郎多得没有坐处,当时称为“三无坐 处”[1](<文宗纪F 。自玄宗时起,冗官现象更是严重。代宗时,“崔{右甫作相不足一年,授官800 人”[ ]((崔排目传》)。宪宗时,冗官现象更甚,当时秉政的李吉甫深感冗员众多,乃上奏日:“方今置吏不精,流品 庞杂,存无事之官,食至重之税,故生人日困,冗食日滋……”[ ](《李吉甫传 。随着数量的激增,官俸支出 也日多。 总之,唐代后期,军费、官俸支出已成为财政支出的主要款项。无怪乎德宗时的沈既济就上疏指出“天下 财赋损耗之大者,唯有二事,第一为兵资,第二为官俸0”[ ](《台省部.奏议四 。大量的军费和官俸支出导致了唐 后期严重的财政危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唐采取诸多措施。但在当时的社会经济中,唯一保持繁荣状 态并拥有雄厚社会财富的只有商业资本,因此唐就采取权宜之计,即通过向商人卖官以解决当时的财政 问题。如唐肃宗时,“以天下用度不足,诸道得召人纳钱给空名告身,授官勋邑号”【2]((食货志一>)。至德年间, 朝廷竟干脆告谕商贾:“如能据所有资产十分纳四助军者,便于终身优复。”( ](《食货.鬻爵>’这便为商贾通过买官 入仕提供了可乘之机,这是商人能够入仕的外部条件,当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三)官场 官场的首先表现在卖官鬻爵盛行。唐朝前期,就有一些权臣显贵利用权势大肆卖官。如高宗时李 义府为中书令,“贪冒无厌,母、妻及诸子、女婿卖官鬻狱,其门如市[ ](卷 o0,高宗显庆三年十月)。至中宗时,此种现 象仍很严重,所以宰相萧至忠曾上疏:“恩幸者止可富之金帛……陛下降不赀之泽,近戚有无涯之请,卖官利 己,鬻法徇私,台寺之内,朱紫盈满0”[ ](卷 。 ,巾宗景龙二年二月’当时安乐公主就是一个卖官的典型,据《通鉴》卷 二百零八,中宗神龙二年(708)十二月条载:“安乐公主恃宠骄恣,卖官鬻狱,势倾朝野。”安史乱后,政局更是 一片大乱,卖官鬻爵之现象充斥官场。如肃宗时,奸相裴冕“以聚人曰财,乃下令卖官鬻爵,度僧尼道士,以储 积为务”…(《裴冕传》)。代宗时,元载为相,官场也出现了“纳受赃私,贸鬻官秩”[ ](《元载传》 的现象。至文宗时, 官场也不乏利用职权卖官谋利之事,如“有郑注者,依守澄为奸利,出入禁军,卖官贩权,中外咸扼腕视 之”[1](《宋申锡传》)。又如太和二年(828),“南曹令史李斡等六人伪出告身签符,卖凿空伪官,令赴任者六十五 人,取受钱一万六千七百三十贯”…(《扬虞卿传 。大肆卖官,这就为商人提供了入仕的可乘之机,大批商 人便纷纷利用金钱买官。 其次,表现在贪污、受贿现象严重。此种现象在高宗时已经萌生,到则天时期已很普通。张文成曾日: ・4l・ “(高宗)乾封以前,选人每年不过数千,(武后)垂拱以后,每年常至五万,人不加众选人益繁者,盖有由矣…… 权补试摄检校之官,贿货纵横,赃污狼籍,流外行署,钱多即留。”[5](<张文成>)也正如文成所言:垂拱以后,官场 受贿现象尤为严重。如代宗时元载秉政,“公道隘塞,官由贿成,中书主书卓英倩、李待荣辈用事,势倾朝野, 天下官爵,大者出元载,小者出倩、荣,四方备货求官者,道路相属,靡不称遂而去”。( ](‘崔梧甫传)’由此可见,权 臣显宦凭借手中的权势以受贿的形式获取了经济上的私利,同时也为商人利用丰厚的财富谋取政治地位的 高升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官场为商人人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也使商人人仕成为可能,因此也为一重要原因。 此外,商人人仕的原因还有: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士族势力的衰微等。 总之,唐代商人人仕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其对社会的影响也是深远的,它猛烈地冲击了封建身 份等级制度,加速了门阀制的崩溃。同时,商人人仕也有一些消极作用,如使官场更加;使国家冗官问题 加剧。 [参考文献】 [1]刘晌.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王钦若.册府元龟[M].北京:中华书局,1960. [4]司马光.资冶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5]李防.太平广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6]王溥.唐会要[M].北京:中华书局,1955. [7]杜佑.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8. [8】董诰.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责任编辑李兆平】 Research on the Probiom of the Businessmen Being Officials in Tang Dynasty ZHA0 Xi—hui (Hum ̄and Environment Department,Shaanxi Institute of Education,Xi’an 710051,China) Abstract:Thispaperdiscussedtheproblems andfactorsofbusinexmenbeingofficialsinTangDynasty.The problom of the businessmen beig nofficials in Tang Dynasty had been a prevalently social phenomena. eir main ways of eibg nofficials were following:by passing the Keju exams;by buyig the nofficila positions th money nd riace;by blowing the gabs and by affiliatig nwith the officils awith power etc..The reasons were following: the corruption of the officildom,tahe businessmen’S economic strength being mightiness,and the need of the government dealig wnith the financil praoblem etc.. Key words:businessman;being officials;Keju exam;corruption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