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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称评审资格

来源:华佗小知识
评审资格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广西流动人员职改办 发布时间: 2008/6/17 阅读:165229次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

如果您所从事的工作有对应的职称,但该职称不能通过职称考试和职称初定的方式获得,请您参加职称评审(http://www.gxrcdl.com/zcps/news.asp?id=505)。代理人员参评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文件的规定:

1、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①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②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3、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①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②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4、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初级职称:

①中专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非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非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②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参照表

中专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助理级4年以上 大专 本科 双学士学位或 硕士学位 研究生班毕业 博士 博士后 助理级 从事专从事专业技术业技术工作3工作1年以上 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助理级4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中级7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助理级4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中级5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副高级5年以上 中级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助理级3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中级5年以上 副高级 一档高级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中级4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副高级5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中级2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副高级5年以上 正高级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副高级5年以上 期满合格人员直接认定副高级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副高级5年以上 二、几点说明: 1.上述对“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职称的具体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系列。工程系列、农业系列等适用;新闻系列等不适用,具体请参阅各系列评审条件。 2.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当年评审文件对破格条件的相关规定,由所在单位职改或人事部门提交破格推荐评审报告(注明符合哪一条破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申请破格评审。 3.自治区职改办在2005年已正式下发了相关职称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新的评审条件中取消了桂职办〔2000〕49号文中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要求。 4. 根据桂职〔2000〕1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学专业、能力水平,在获得本专业、本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一年后,可在一个年度内申报其他一个系列(专业)同级专业技术资格。 5.对不同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职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受下一职级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不需办理转系列(专业)确认评审手续,可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取得的业绩成果直接申报其他系列的高一职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以当年各系列的评审文件要求为准。

四、办事流程

1.代理人员点击“职称网上申报”栏目,网上个人申报,职改办网上初审,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到个人帐户。

2.代理人员按职改办回复的结果,递交申报材料到职改办。

3.评委会评审结束后(一般是当年的12月底开始),职改办制作证书和批文,并网上通知领取。

注:以上申报职称的具体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系列,具体规定及要求以所申报系列的职改部门当年(一般在每年8、9月份)下发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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