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学博士
一 引子:出乎意料的胜利
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胡适这个名字是和白话文联系在一起的。是他发起的白话文运动使我们摆脱了文言文的束缚,走进了“我手写我口”的现代社会。至今,人们一提起五四运动,就会联想到文学;一提起文学,就会联想到白话文运动;一提起白话文运动,就会联想到胡适和他的那篇《文学改良刍议》。其实,不仅仅是我们,胡适本人也是这么联想的。在后来回顾白话文运动的文章中,胡适一再说“胡适一班人”如何如何,好象这白话文运动真的就是这“一班人”搞起来的似的。在《白话文学史》的引子中,胡适第一句话就是这么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讲白话文学史呢?”然后,他自问自答道:“第一,我要大家知道白话文学不是这三四年来几个人凭空捏造出来的。”这“三四年来”是指自1917年以来,因为胡适的这个引子写于1921年;而这“几个人”就是“胡适一班人”。所以,这句话看上去好象是胡适觉得被人诬陷“凭空捏造”而感到冤屈,他要为自己辩诬,但实际上,他是在得意地告诉读者:“白话文学是这三四年来这几个人造出来的。”
按照传统的说法,五四时期白话文运动起源于胡适那篇发表于1917年元旦的《文学改良刍议》,而其胜利的标志是1920年北洋教育部通令全国中小学陆续采用白话“(国语”) 课本。这就是胡适所说的“三四年来”的意思。但是,胡适后来也曾承认,他以为“文学至少还须经过十年的讨论与尝试。(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在1923年3月12日给韦莲司的信中,胡适说,他曾预计文学“需要十年的讨论,到达成功则需要二十年。”(周质平:《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60页)。而陈独秀则更悲观,他在《文学改良刍议》的末尾附了一个“识”:“白话文学,将为中国文学之正宗,余亦笃信而渴望之。吾生倘亲见其成,则大幸也。”也就是说,陈独秀以为在他的有生之年都不太可能看到白话文成为中国文学的正宗。这是怎么回事呢?就算胡适去国多年,不了解国情,判断失误,那么陈独秀这个老党怎么也会对形势看走了眼呢?对此,陈独秀曾经作过反省。1923年,他在为《科学与人生观》一书作序时说:“常有人说,‘白话文是胡适之、陈独秀一班人闹出来的’。其实这是对我们的不虞之誉。中国近来产业人口集中,白话文完全是应这个需要而发生而存在的。适之等君若在三十年前提倡白话文,只需章行严一篇文章便被驳得烟消灰灭。”(陈独秀:《〈科学与人生观〉序·答适之》)。这是陈独秀从唯物史观出发对那场运动意外的胜利作出的解释。但是,胡适却不这么看。他在1935年说:“白话文的局面,若没有‘胡适之、陈独秀一班人',至少也得迟出现二三十年。”(胡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
虽然历史事件的发展进程无法逆料,但后人却可以根据史料来进行理性的分析。从胡适和陈独秀在最初对白话文运动的悲观态度,到这个运动转瞬间席卷全国,取得决定性胜利,任何一个人都会想到这个运动除了“胡适之、陈独秀一班人”之外,应该还有其他的原因。陈独秀把它归于产业化的发展,固然很有道理,但常识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性作用一般是潜移默化的、连续的、渐进的,而不是突然的、爆发式的。再者说,文学的战场主要是在知识界和教育界,“产业人口集中”充其量也只是造成报刊发行增多、接受教育的人增多,这和白话文的推行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不过,与胡适得意洋洋于自己及其“一班人”的作用,根本就不会去费心寻找那真正的原因相比,陈独秀的领袖胸怀确实是较胡适高出一筹。
那么,文学迅速胜利的主要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二 胡适介入白话文运动原委
在介绍胡适的文学之前,有必要区分“白话文运动”和“文学”这两个概念。“文学”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文学内容的,这实际就是陈独秀在《文学论》中提出的“三大主义”;一个是文学形式的,即用白话文取代文言文。对胡适来说,文学的形式决定文学的内容,所以他搞的白话文运动就等於文学。因此,他把二者混为一谈。但实际上,除了胡适及其追随者之外,绝大多数人的看法恰好相反:文学的价值由其内容来决定。因此,从定义上说,白话文运动是包括在文学之中的。
1 少年胡适之烦恼
胡适在晚年的口头禅就是,“哲学是他的职业,历史是他的训练,文学是他的娱乐”。也就是说,文学只是他的业余爱好而已。在康乃尔大学,胡适的主修专业是哲学;在哥伦比亚,他的博士论文题目也是哲学。我们可以理解陈独秀为什么搞文学,因为对他来说,文学只是是思想的一部分。我们可以理解钱玄同为什么搞文学,因为他的本行就是中国语言学。我们也可以理解刘半农为什么支持文学,因为除了文学,他再就没有别的职业。但是,我们很难理解胡适为什么要搞文学:这既不是他的本行,他也不具备这方面的专长。
本书第二章中曾提到,早在上海读书期间,胡适就已经参与了当时的白话文运动。在中国公学期间,他曾任白话报纸《竞业旬报》的主编,写有白话文章,作有白话小说。但是,在到美国留学之后的五年里,胡适好象把白话文忘记得一干二净,以致在他的《留学日记》中根本就没有提及。(在1915年8月以前,胡适只有一次间接地提到“白话”这两个字。)也就是说,胡适在决定转学哥伦比亚大学之前,没有对白话文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兴趣,根据他的日记,我们可以说胡适当时最大的兴趣是参加学校的课外活动,如讲演、政治集会。除此之外,就是写诗、译诗、研读中国的典籍。 如果细读胡适的《留学日记》,任何人都会感到胡适在1915年以前内心的躁动不安:他深知自己务博不专的弱点,但却对学业一直钻不进去;他急于成名,但却始终寻找不到一个突破口。看看这段时间胡适的日记: 1915年2月3日:
“学问之道两面(面者,算学之dimension)而已:一曰广大(博),一曰高深(精),两者须相辅而行。务精者每失之隘,务博者每失之浅,其失一也。余失之浅者也。不可不以高深矫正之。”(《留学日记》上册340页)。
1915年2月18日: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此何等气象,何等魄力!”
“任重道远,不可不早为之计:第一,须有健全之身体;第二,须有不挠不曲之精神;第三,须有博大高深之学问。日月逝矣,三者一无所成,何以对日月!何以对吾身!” “读书以哲学为中坚,而以政治、宗教、文学、科学辅焉。”(《留学日记》下册1页)。 1915年5月28日。 “吾之择业”:
“与C. W. [注:即韦莲司]约,此后各专心致志于吾二人所择之事业,以全力为之,期子有成。
“吾骛外太甚,其失在於肤浅,今当以专一矫正之。
“吾平生大过,在於求博而不务精。盖吾返观国势,每以为今日祖国事事需人,吾不可不周知博览,以为他日为国人导师之预备。不知此谬想也,吾读书十余年,乃犹不明分功易事之义乎?吾生精力有限,不能万知而万能。吾所贡献于社会者,惟在吾所择业耳。吾之天职,吾对于社会之责任,惟在竭吾所能,为吾所能为,吾所不能,人其舍诸?自今以往,当屏绝万事,专治哲学,中西兼治,此吾所择业也。”(胡适:《留学日记》下册73页)。 1915年5月29日,胡适给韦莲司写信,日记中附有他自己的译文:
“我正日渐远离我之主要目标,也常常会找出一个言之成理的借口。但这似乎更糟。我早就想要有一个人来指明我的方向,使我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至今,除了足下还没有人能象你这样为我做到这点,这正是我心中极需要的。我也曾经自己明白这一点,晓得我离自己的目标很远了,这使我甚为震惊。„„”(胡适:《留学日记》下册74页)。
当时,在康乃尔大学的留学生中,赵元任、胡明复等人均专心学术,而任鸿隽则立志科学救国,他们当时都是中国科学社的创始人,在当时也都比胡适看上去有更为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方向。胡适就说赵元任“他日所成,未可限量”。毫无疑问,同伴之间的竞争压力(peer pressure)使胡适有时不我待之感。除此之外,胡适在这一年还遭受了两个严重的挫折。一个就是在这年初,胡适因为在中国学生中宣传不抵抗主义而声誉扫地、二是在这年夏天申请康乃尔大学哲学系奖学金方面又被拒绝。这双重打击使胡适对自己的能力和前途都感到有些茫然。因此,他只好又回到了自己的拿手领域——国学——来寻找安慰。1915年7月22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吾国之学子,有几人能道李、杜之诗,左、迁之史,韩、柳、欧、苏之文乎?可耻也。”(胡适:《留学日记》下册102页)。虽然胡适在成名之后把“李、杜之诗,左、迁之史,韩、柳、欧、苏之文”贬得一钱不值,但在当时,它们却是支撑胡适自信心的中流砥柱。
也就在这个时候,胡适受到了一位高人的点拨。在1915年5月8日的日记中,胡适记下了他与美国女友韦莲司的一次谈话:
“偶语韦女士吾国士大夫不拒新思想,因举《天演论》为证。达尔文《物种由来》之出世也,西方之守旧者争驳击之,历半世纪而未衰。及其东来,乃风靡吾国,无有拒力。廿年来,‘天择’‘竞存’诸名词乃成口头常语。女士曰:‘此亦未必为中国士大夫之长处。西方人士不肯人云亦云,而必经几许试验证据辩难,而后成为定论。东方人士习崇奉宗匠之言,苟其动听,便成圭臬。西方之不轻受新思想也,未必是其短处;东方之轻受之也,未必是其长处也。’此甚中肯。今之昌言‘物竞天择’者,有几人能真知进化论之科学的根据耶?”《留(学日记》下册第50页)。
就在这段对话发生的两天之前,胡适和韦女士还曾就老子关于水的比喻进行了讨论。胡适说那次谈话“实在是我智慧上变动的起点。”但实际上,上面这段议论,对胡适的影响怎么估计都不会过高。它好比醍醐灌顶,使胡适顿时明白了在中国“有所成”的秘诀:依靠洋人背景,在中国倡立“新思想”。“新思想”不一定要合理,只要“动听”即可,因为“有几人能真知‘新思想’之科学的根据耶?”
2 播种者:钟文鳌
不过,倡立什么新说呢?进化论?已经被严复宣传过了。和平主义?它差一点使胡适在中国留学生中名誉扫地。恰好,当时管理庚款留学生的监督处有一个名叫钟文鳌的人,他在给留学生寄发支票时,总会在信封中夹寄传单,宣传诸如“不满25岁不娶妻”;“废除汉字,改用字母”;“多种树,种树有益”等内容。胡适自认国学知识比这位教会学校毕业的先生要高深得多,况且他以为语言文字是世界上最保守的东西,比宗教还保守,岂能轻言废除。因此胡适写信把钟文鳌数落了一通:根据胡适在《逼上梁山》中的回忆,他给钟文鳌原信的“大
意”是这样的:“你们这种不通汉文的人,不配谈改良中国文字的问题。你要谈这个问题,必须先费几年工夫,把汉文弄通了,那时你才有资格谈汉字是不是应该废除。” 不过,根据唐德刚翻译的《胡适口述自传》,那封信写得十分粗鲁:“像你这样的人,既不懂汉字,又不能写汉文,[而偏要胡说什么废除汉字,]你最好闭起鸟嘴!”(158页)。胡适的原话到底是什么样,到底是中文还是英文,都不得而知,因此这两个版本哪个更准确也无法断定。但考虑到胡适当时的苦闷心情,他找一个“既不懂汉字,又不能写汉文”的好好先生撒撒邪火,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胡适回忆说,他在骂了钟文鳌之后,心中有些懊悔。他想,象钟文鳌那样不够资格的人还在谈论汉字,象他这样够资格的人就更应该谈论了。这年的8月,胡适花了三天的时间写成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拟托赵元任代为在东美学生年会上宣读。在这篇文章中,胡适认为汉字之所以不易普及,原因不在汉文,而在於教授方法。他在8月26日的日记中记下了这篇文章的“大旨”:第一,“无论吾国语能否变为字母之语,当此字母制未成之先,今之文言,终不可废置,以其为仅有之各省交通之媒介物也,以其为仅有之教育授受之具也”;第二,“汉文问题之中心,在於‘汉文究可为传授教育之利器否’一问题”;第三,“汉文所以不易普及者,其故不在汉文,而在教之之术之不完”;第四,“旧法之弊,盖有四端”。(胡适:《留学日记》下册140页)。
也就是说,胡适在当时不仅不赞成废除汉字,他连文言的废除都是反对的,而反对的理由也是相当充分的。胡适认为:只要改变了教授方法(“旧法”),汉文的问题就解决了。如果胡适的文章到此而止,也许就不会有五四时期的文学了,“他底一生也可能就在二三流报刊编辑的生涯中度过”。但这篇文章的历史意义在於第四点“大旨”,即胡适总结出的汉文教授方法的四大弊端(引文同上,140-143页): 1,“汉文乃是半死之文字,不当以教活文字之法教之”; 2,“汉文乃是视官的文字,非听官的文字”; 3,“吾国文本有文法,但古来从未以文法教授国文”; 4,“吾国向不用文字符号,致文字不易普及;而文法之不讲,亦未始不由于此。” 这四大弊端之中的后三项都没有什么重大意义,关键的是第一条:白话是“活文字”,文言是“死文字”。这就是使胡适后来赖以成名的“新思想”中的核心部分,他后来的文学理论全部都是从这里发展出来的。
需要指出的是,胡适在他形成文学理论之初就显露出了概念混乱的毛病。他在这篇文章中,把“汉字”、“汉文”、“国语”、“国文”、“文言”混同使用,根本就不加区别。实际上,就是在他的这篇“大旨”中,这几个概念的含义也是不同的。可以说,他后来把文言文混同为古文,把文字与文学当成一回事,在这个时候就已经是初露端倪了。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还要深入讨论。
这年9月17日,胡适为了送老乡梅光迪到哈佛读书,写了一首诗,首次提出了“文学”的口号:
梅生梅生毋自鄙,神州文学久枯馁,
百年未有健者起。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其时矣。 吾辈誓不容坐视,且复号召二三子,
军前仗马褂,鞭笞驱除一车鬼,再拜迎入新世纪。(胡适:《留学日记》下册158页)
到了1916年4月13日,胡适已经决定造反了。他作《沁园春·誓诗》(初稿),决心“造新文学”:
更不伤春,更不悲秋,以此誓诗。
任花开也好,花飞也好,月圆固好,日落何悲?
我闻之曰:‘从天而颂,孰与制天而用之?’ 更安用,为苍天歌哭,作彼奴为! 文学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
要前空千古,下开百世,收他臭腐,还我神奇。 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谁与? 诗材料,有簇新世界,供我驱驰。(胡适:《留学日记》下册225页)
到了1916年夏天,胡适已经形成了的文学理论的雏形。在7月6日的日记中,胡适写道:
“白话文言优劣之比较(7月6日追记)
“在绮色佳时与叔永、杏佛、辟黄(唐钺字) 三君交谈文学改良之法,余力主张以白话作文作诗作戏曲小说。余说之大略如下:
(一) 今日之文言乃是一种半死的文字,因不能使人听得懂之故。 (二) 今日之白话是一种活的语言。 (三) 白话并不鄙俗,俗儒乃谓之俗耳。
(四) 白话不但不鄙俗,而且甚优美适用。凡语言要以达意为主,其不能达意者,则为不美。„„
(五) 凡文言之所长,白话皆有之。而白话之所长,则文言未必能及之。„„ (六) 白话并非文言之退化,乃是文言之进化。其进化之迹,略如下述: (1) 从单音的进而为复音的。„„
(2) 从不自然的文法进而为自然的文法。„„ (3) 文法由繁趋简。„„
(4) 文言之所无,白话皆有以补充。„„ (5) 白话可以产生第一流文学。„„
(6) 白话的文学为中国千年来仅有之文学。(小说,戏曲,尤足比世界第一流文学。) 其非白话的文学,如古文,如八股,如札记小说,皆不足与于世界第一流文学之列。 (7) 文言的文字可读而听不懂;白话的文字既可读,又听得懂。„„
“此一席话亦未尝无效果。叔永后告诉我,谓将以白话作科学社年会演说稿。叔永乃留学界中第一古文家,今亦决然作此实地试验,可喜也。” (《留学日记》下册253-256页)。
在写于三十年代的《四十自述——逼上梁山》中,胡适回忆说:
“这时候我已经承认白话是活文字,古文是半死的文字。那个夏天,任叔永(鸿隽)、梅觐庄(光迪)、杨杏佛(铨)、唐擘黄(钺)都在绮色佳过夏,我们常常讨论中国文学的问题。从中国文字问题转到中国文学问题,这是一个大转变。这一班人中,最守旧的是梅觐庄,他绝对不承认中国古文是半死或全死的文字。因为他的反驳,我不能不细细想过我自己的立场。他越驳越守旧,我倒渐渐变得更激烈了。我那时常提到中国文学必须经过一场;‘文学’的口号,就是那个夏天我们乱谈出来的。”
胡适之所以把自己搞文学称为“逼上梁山”,意思是说,他本来是个保守的人,最终搞文学,是因为他和梅光迪等人关于白话文的论战把他逼得走投无路,只好越来越激进。这其中,也许有一部分是真情(如胡适尝试白话诗的创作),但更大的部分则是假意。实际上,胡适早在1915年夏天就已经在蓄谋造反了:因为如果按步就班地搞学术,胡适恐怕终生也不会有出头之日。而搞文学却是成名的一条捷径。这就如同古人说,“想做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因此说,钟文鳌相当于那个把鲁提辖送上五台山当和尚的赵员外;胡适就相当于那个后来大闹山门的花和尚鲁智深;而梅光迪等人与他的打斗,不过是锻炼了胡适的武艺、增强了胡适的信心而已。胡适最终上了梁山,如果说是被逼的话,逼他的也不是别
人,而是他自己对“为国人导师”、“要前空千古,下开百世”的追求。梅光迪早在1916年7月就看到了这一点,他说胡适“诡立名目,号召徒众,以眩骇世人之耳目,而己则从中得名士头衔以去”。(转引自:胡适:《留学日记》下册281页)。
3 司号员:胡适之
前面提到,胡适开始与陈独秀交往是通过中间人汪孟邹,而陈独秀在《甲寅》杂志社的时候,就对曾经投稿的胡适留有印象。1915年秋天,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对於一个发行量每期只有千余份的小杂志来说,最让主编发愁的问题当然就是稿源,於是陈独秀托汪孟邹向胡适索稿。1916年2月,胡适在汪孟邹的多次催促之下,首次给陈独秀写了一封信,谈了自己对翻译外国文学的看法。他说:“今日欲为祖国造新文学,宜从输入欧西名著入手,使国中人士有所取法,有所观摩,然后乃有自己创造之新文学可言也”。(胡适:《留学日记》下册197页)。在信中,胡适附上了一篇翻译小说稿。这是胡适第一篇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文字,《决斗》。(《青年》杂志从1916年9月起改称《新青年》)。
1916年8月,胡适给陈独秀写了一封信,主要是批评发表在《青年》杂志上的谢无量的长篇五言排律,以及陈独秀在诗后作的短评。胡适对谢诗批评极为严厉,说它“至少凡用古典套语一百事”,“不通”,“在律诗中,皆为下下之句”,“上句用典已不当,下句„„不但不切,在文法上亦不通也”,“此种诗在排律中,但可称下驷”,等等。(提起谢无量,熟知胡适掌故的人都知道这个事实: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在1916年由中华书局出版。这是中国第一部哲学史,但后来被胡适及其一班人贬得一无是处。)在信的末尾,胡适提到自己的最近心得:“年来思虑观察所得,以为今日欲言文学,须从八事入手。” 胡适把这八事分成两类,一类是“形式上之”,有五种,即:不用典、不用陈套语、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语、讲求文法结构;另一类是“精神上之”,有:不作无病之呻吟、不摹仿古人、须言之有物。这篇文章发表以《寄陈独秀》为题发表在1916年10月号《新青年》上。
陈独秀虽然对胡适提出的“八事”有些保留意见,比如认为第五项(讲求文法结构)有画蛇添足之嫌,第(须言之有物)与第六项(不作无病之呻吟)内容重复,但还是赞许“以为今日中国文界之雷音”,鼓励胡适“切实作一改良文学论文,寄登《青年》。”11月,胡适完成《文学改良刍议》。也许此时他尚看不起《新青年》的影响,因此他一稿两投,分别寄给《新青年》和《留美学生季报》。
《文学改良刍议》是1917年1月1日在《新青年》上发表的。在接下来的一期《新青年》上,陈独秀发表了著名的《文学论》。这篇文章,大气磅礴,远瞩,提出了文学的主要内容,即“三大主义”:
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 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 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
应该说,陈独秀的“三大主义”不仅比胡适的“文学八事”要深刻得多、全面得多,而且还可以说是全新的主张,称之为“文学”,当之无愧。而胡适的“文学八事”,不仅在就中国古已有之,而且和西方新文艺思潮颇为相似(下详)。本来,《文学论》在内容上与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陈独秀还是相当隆重地把胡适推了出来:“文学之气运,酝酿已非一日;其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则为吾友胡适。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军’大旗,以为吾友之声援。”这是《文学论》中唯一提到胡适的言辞,至於那篇《文学改良刍议》,陈独秀连提都没有提。但是,胡适也就凭借这么两句话,后来成了大名。
就象胡适的所有文章一样,《文学改良刍议》平淡浅显,平铺直叙,既无文采,又无波澜,虽然是用文言写的,但却不乏白话的罗嗦,因此篇幅罕长(超过六千字,是《文学论》三倍)。在今天,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有耐心把它读完。而在当时,《新青年》的千余名读者中,对它发生了兴趣的概也不会很多。唐德刚就说: “它表面看来是一种空泛无当,内容问题重重的社论、边(专)栏一类报纸文字(Opinionated Journalistic Writing)。今日吾人如以类似的文章投诸港台的报刊,可能都要被退稿呢。如投诸什么学报或集刊,那就更不必说了。事实上,胡适《文学改良刍议》第一次在纽约发行的《留学生季报)(四卷一号,1917年3月出版)出现时,也没哪位老兄,正视他一眼。可是一到陈独秀、蔡元培诸公眼内,它就身价百倍,一跃而成为‘文起百代之衰’的宣言了。”(唐德刚:《胡适的历史地位与历史作用》)。
确实,当时的胡适乃一默默无名之辈,这篇文章的标题也没有醒目之亮点,就算它讨论的问题激发出了陈独秀的文学灵感,他似乎也没有必要大力吹捧胡适。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了解陈独秀当时的处境。
1917年以前的陈独秀,只是黄浦江畔数以百计的“报人”中的一个,而《新青年》,则仅是上海滩头数十家报刊杂志社中相当普通的一家。蔡元培就任北大校长是在1916年底,他任命陈独秀为北大文科学长是在1917年1月15日,陈独秀正式就职已经是1月下旬。所以,陈独秀在收到胡适的稿子之时,不仅他自己,甚至连《新青年》,都还没有成名呢。办过报的人都明白,要使自己的刊物能够维持下去,首先要做的就是从稿子上着手,以保持和扩大读者群。因此,搞一些危言耸听、惊世骇俗的言论,对投稿者说一些胡吹乱捧的话,在当时是报人们所能使用的手段之中最常用、最廉价的一个。比如,陈独秀在封胡适为“急先锋”之前,就曾这么吹捧过谢无量的诗:
“谢君此作,深文余味,希世之音也。子云相如而后,仅见斯篇。虽工部亦只有此工力,无此佳丽。谢君自谓天下文章尽在蜀中,非夸也。吾国人伟大精神,犹未丧失也欤?于此徵之。”
杨雄、司马相如、杜甫这几个人,在古文学家眼中,都是属於登峰造极的人物,陈独秀拿谢无量与他们相比,还说杜甫都不一定比得上他,这不是把他捧得至高无上了吗?两相比较,胡适仅仅被评为一个搞文学的“急先锋”职称,这岂不是相当于把谢无量比做玉皇大帝、把胡适比做弼马温了吗?
其次,在戊戌变法和辛亥之后,“”这个词几乎被用滥了。比如,梁启超一个人就搞了至少两个:“诗界”和“小说界”。陈独秀是前清秀才,文笔好,古文底子厚,思想活跃,因此对文学方面就比较敏感。在发表《文学论》之前,陈独秀在《新青年》上曾发表过如下文章:《法兰西人于近代文明》、《今日的教育方针》、《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吾人最后之觉悟》、《近代欧洲文艺史潭》、《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与孔教》、《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袁世凯复活》、《再论孔教问题》。仅从题目上看,此时的新文化运动的战线就已经拉得相当长,主要方面包括介绍外国文明和文化,比较东西方文化差异,教育,反孔,立宪,等等。而在此时,有个人从美利坚合众国投递稿件,讨论文学问题,陈独秀正好顺水推舟,开辟文学战场。陈独秀之所以推出胡适,一是因为他的心胸比较开阔,不愿掠人之美。二是他当时急需同盟军,以改变只手打天下的局面。
第三,胡适当时虽然没有名气,但他来自大洋彼岸,是个美国博士(至少陈独秀是这么以为的)。因此陈独秀把他推出打头阵,颇有些就象后来胡适把吴虞推出来搞第二次讨伐孔教、把吴稚晖推出来批判玄学理学和中国传统文化,使用的实在是同一个“借刀杀人”的伎俩。只不过,第二次讨伐孔教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吴虞只捞了个“‘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的空名。而吴稚晖则老奸巨猾,他既不需要胡适捧,也不屑于为胡适所用,结果让胡适讨了个没趣。但陈独秀捧胡适的结果却大大地不同:当文学即将大获全胜之际,
陈独秀自己却先在北大栽了个大跟斗,然后又被捕入狱,再后又忙於组党而远走南方,结果文学胜利的果实就被胡适一人全部搂走了。 总之,虽然胡适是文学中“首举义旗”之人,但在他的“首举”之后并没有造成“天下云会响应”的局面,而他的“义旗”更不足以承担“文学纲领”的重任。因此,胡适只能算做文学的司号员,陈独秀才是司令员。后来司令员阵亡了,司号员便被人们当成了司令员。此是后话。
三 五四以前的白话文运动
1 言异音,书同文:文言分离
(略)
2 黄遵宪,梁启超:先知先觉
(略)
3 裘廷梁:白话文运动之父
很难说“诗界”和“新文体”与清末白话文运动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它们对戊戌变法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而戊戌变法与清末白话文运动的关系则十分明显的。18年(戊戌年),裘廷梁作《论白话为维新之本》,明确地提出了“崇白话而废文言”的口号,这可以说是白话文运动的滥觞:
“二千年来海内重望,耗精敝神,穷岁月为之不知止,自今视之,厪厪足自娱,益天下盖寡。呜呼!使古之君天下者,崇白话而废文言,则吾黄人聪明才力,无他途以夺之,必且务为有用之学,何至闇汶如斯矣。”
裘廷梁提出白话有八益:一曰省日力;二曰除憍气;三曰免枉读;四曰保圣教;五曰便幼学;六曰炼心力;七曰少弃才;八曰便贫民。在文章的结尾,裘廷梁说:
“由斯言之,愚天下之具,莫如文言;智天下之具,莫如白话。若吾中国而不欲智天下,斯已矣。苟欲智之,而犹以文言树天下之的,则吾前所云八益者,以反比例求之,其败坏天下才智之民亦已甚矣。吾今为一言以蔽之曰:文言兴而后实学废,白话行而后实学兴,实学不兴,是谓无民。”
这一年,裘廷梁创办了中国第一份白话报——《无锡白话报》。 19年,中国历史上最早编写通俗小学教科书的陈荣衮作《论报章宜改用浅说》,指出: “开民智莫如改革文言。不改文言,则四万九千九百分之人,日居于黑暗世界中,是谓陆沉。若改文言,则四万九千九百分之人,日嬉游于琉璃世界中,是谓不夜。”(陈在文中说中国通文言的人,五万人中仅有百人而已。因此有“四万九千九百分之人”之言。) 在此之前两年,陈荣衮曾说:“世人行事颠倒,六岁童子,教之认无形无影之心性理气,而于目可见,手可指之口头言语,辄斥之曰俗语。”(陈荣衮:《俗话说》)。
除了上面这些先行者,在蔡元培1902年编辑的《文变》一书中,有一篇题为《论中国文章首宜变革》的文章(蔡元培属作者为“阙名”),说“支那今日之伪,莫文字若焉。”“即至于报章所述,亦不免虚构夸张。”“余谓中国之伪,惟文章为尤甚。文章之权,在布衣之士。今中国变法之徒,不能变朝廷之法,则犹有辞。谓不能变文章返于其真,则复和面目以对鴃舌侏离之徒乎?夫文章且不能变,而侈谈天下大局,彼其人非迂则伪。”
实际上,进入二十世纪以后,白话文实际上已经被满清王朝的地方机关正式使用。1902年,刚到四川总督任上的岑春煊刊发白话文《劝戒缠足示谕》,要老百姓“先字字按着想,再按着行”,说劝戒妇女缠足“全是当绅士的责任,要望明白人,先做与他们看样子”。在此前后,两江总督刘坤一请陈任用白话注译《孙子兵法》,这就是《孙子十三篇直解》。而广东将弁学堂还组织编写了《孙子白话演义》。1907年出版的《北洋公牍类纂》中,有一篇公文是“天津府自治局禀编辑白话讲义并批”,其要旨就是要用白话文编撰宣讲自治法规的讲义,“以期家喻户晓,风气普开。”不仅如此,白话文章还被用来宣传。1903年,有“党大文豪”之称的陈天华用白话文写成《猛回头》、《警世钟》等传诵一时的名作。 在20世纪初,中国已经有白话报纸十多份,白话教科书五十多种,白话小说上千部。(胡奇光:《白话文运动》。《中国大百科全书》)。在清末众多的白话报人中,林白水先生是特别值得一书的一位。1901年6月,林白水任主笔的《杭州白话报》创刊。在创刊号上,林白水写道:
“因为我是一个平民,所以我说白话,是一般老百姓的语言,而不是一般士大夫阶级的咬文嚼字或八股文的文章。我不满风花雪月,也不象别的报纸一样,捧戏子或歌颂妓女的美丽风骚。我只是把国内外发生的大事小事报告给一般老百姓。”(转引自:孙先伟:《林白水的报人生涯》。《春秋》1998年第2期45-46页) 。
这份报纸由最初的月刊,经过旬刊、周刊、三日刊,最后发展成了日报,发行量多达五千份。1903年底,林白水创办了《中国白话报》。虽然这份报纸仅维持了十个月,但它的影响却极大。林白水的白话文评论文章,辞锋尖刻,语言通俗,见解独到,极受读者欢迎。其文才可从下面这副对联中看出:
今日幸西苑,明日幸颐和,何日再幸圆明园,四百兆骨髓全枯,只剩一人何有幸; 五十失琉球,六十失台海,七十又失东三省,五万里版图弥蹙,每逢万寿必无疆!
此联发表在1904年11月的《警钟日报》上,当时满清正在为慈禧太后的70岁生日筹办“万寿庆典”。
4 王照和他的“官话合声字母” (略)
5 国语运动
但在1916年袁世凯死后,教育部“里有几个人们„„觉得最紧迫而又最普遍的根本问题还是文字问题,便相约各人做文章,来极力鼓吹文字底改革,主张“言文一致”和“国语统一”;在行政方面,便是请教育长官毅然下令改国文科为国语科。(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这一年,以蔡元培为首的国语运动人士成立了“中华国语研究会”,简称“国语研究会”。在“国语研究会”发布的文件中有这么一段话:“同一领土之语言皆国语也。然有无量数之国语较之统一之国语孰便,则必曰统一为便;鄙俗不堪书写之语言,较之明白近文,字字可写之语言熟便,则必曰近文可写者为便。然则语言之必须统一,统一之必须近文,断然无疑矣。”这可以看做是近代国语运动的发端,它实际比白话文运动的开始还早了一步。而国语运动的手段和目标,较白话文运动无疑更为科学和合理。国语运动与白话文运动的目标是如此相近,以致一位反对国语运动的人就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公等日日在中国,日日以国文为仇乎,岂惑于某氏文学之说乎?”(胡玉缙:《今之所谓教育家之供词》。《北京日报》1917年3月28日。转引自:王枫:《文学与国语运动之关系》)。但陈独秀在1916年底时尚对国语运动茫然无知,所以他才会在《文学改良刍议》的后面叹息说:“吾生倘亲
见其成,则大幸也。”胡适虽然在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时尚不知道国语运动的存在,但在回国之前,他却已经听说了。在1917年5月给陈独秀的信中,胡适说,“知国中明达之士皆知文言之当废而白话之不可免,此真足令海外羁人喜极欲为发起诸公起舞者也”。(《新青年》第三卷第四号)。这年年底,胡适加入了国语研究会。
国语研究会的发展非常迅速,1918年有会员1500多人,1919年9800多人,到1920年已经达到12000余人。在他们的促进下,1918年11月23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注音字母。1919年4月,教育部成立了“国语统一筹备会”,简称“国语统一会”,其会员绝大多数是“国语研究会”的成员,几乎包括了国语运动和白话文运动的所有重要人物。在这年召开的“国语统一会”第一次大会上,来自北京大学的刘半农、周作人、胡适、朱希祖、钱玄同、马裕藻等人提出《国语统一进行方法》的议案,要求改小学的“国文读本”为“国语读本”。第二年一月,教育部通令全国,从这年秋季起,全国小学一二年级的国文改为国语。在此之前,商务印书馆于1919年8月出版了《新体国语教科书》,专供小学生使用。1920年,又出版了《中等学校用白话文范》,其中就含有胡适的文章。
6 小结
也就是说,中国文学从最早的文言分离,到二者最终合二而一,都是一个历史的自然进程。尽管我们承认个人在推动历史方面所能起的作用,但对之也要进行客观的的分析,还他们的本来面目,然后才能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胡适曾说:“不还它们的本来面目,则多诬古人。不评判它们的是非,则多误今人。”(胡适:《〈国学季刊〉发刊宣言》)。
那么,历史的本来面目到底是什么呢?它就是:经过从黄遵宪到王照这两代人的努力,中间有梁启超、有陈荣衮、有裘廷梁,有林白水,有陈天华,还有其他无数的无名英雄,在进入之后,白话文取代文言文已经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了。因为1913年“读音统一会”通过的“注音字母”方案和《国音推行方法七条》决议案,已经从理论上和技术上解决了用白话文代替文言文的一个最主要障碍,即语音的不统一。考虑到满清在1904年废除科举制度的轻而易举,以及新中国在五十年代实行文字改革的顺利,我们完全可以有把握地推测,即使没有“胡适陈独秀一班人”的文学,也会在时机合适的时候通过一纸公文把文言废除的。胡适实际上对这一点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他才说自己的贡献是把白话文的普及提前了二三十年。 也许有人会说,一个人能够把中国在某一个方面的历史提前进化了二三十年,也算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这却不尽然。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如果孕妇到期不产,医生使用催产术就不仅正当合理,而且功德无量。但是,如果没有其他原因,一个医生要强行对一个怀孕只有七个月的孕妇催产,人们就会对他的动机产生怀疑。同样道理,在没有统一国语、没有正规的白话文标准(如范文、语法、字典、词典)的情况下,盲目地强行用白话文取代文言文,与庸医催产并无不同。实际上,白话文的缺陷至今也没有得到弥补,它至今还在危害中国的语文教育事业。这一点,我们在后面会详细讨论。先让我们先回到胡适。
四 五四时期的白话文运动
也许很多读者看到这里,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既然清朝末年就有人提出“崇白话而废文言”,既然教育部的一夥人在胡适掀起白话文运动之前就已经搞起了国语运动;既然白话文后来被改名为“国语文”;既然白话文运动胜利的标志是教育部通令小学将“国文”改为“国语”;那么《文学改良刍议》到底有什么意义?它在当时产生了什么影响?白话文运动到底都干了哪些事情?
关于前一个问题,我将在下一节讨论,这里只回答后两个问题。
1 《文学改良刍议》在当时到底产生了什么影响?
《文学改良刍议》在《新青年》上发表之后,最早响应的当然是陈独秀。另一个积极响应的人是北大教授钱玄同。他在1917年2月25日写信给陈独秀,对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表示赞同。该文以《寄陈独秀》为题在1917年3月号(第三卷第一期)《新青年》上发表。这对当时心中忐忑不安的胡适确实是一个极大的安慰。在后来给胡适的信中(1917年7月2日),钱玄同还把古文派骂为“选学妖孽与桐城谬种”,其欲使运动的热度升级的意向已十分明显。
除了陈独秀和钱玄同,对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发出的反应要在三个月之后。在1917年4月(三卷二号)的《新青年》上,一个署名“李濂堂”的读者指出:“足下所列八事,均系消极的,不知有积极的否?”
一个署名“方孝狱”的人发表《我的改良文学观》,提出了“美文”的概念,它包括“诗文戏曲小说及文学批评等”,实际上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学”,与之相对的是“应用之作”,包括史家使用的“记载之文”、官府使用的“告语之文”,等等。方孝狱认为,“美文”应该具有美的特点,而应用文章,则但求“辞达意尽”而已。方孝狱最后说,立即“实行白话为各种文字”,“恐矫枉过正,反贻人之唾弃,急进反缓,不如姑缓其行。”陈独秀在这篇文章之后,写了几句评语:“白话文学之推行,有三要件。首当有比较的统一之国语;其次则须创造国语文典;再其次国之闻人以国语著书立说。” 在此,陈独秀再次表示了对推行白话文的疑虑:“兹事匪易,本未可一蹴而几者。高明以为如何?”
需要指出的是,在方孝狱之前,常乃惪在给陈独秀的信中,曾区分了文学之文与应用之文的概念。(陈独秀:《答常乃惪》,《新青年》第二卷第四号,1916年12月)。可以说,在文学中首次明确界定文学概念的不是胡适,而胡适直到写作《白话文学史》之时,也没有把文学与语言文字的区别弄清楚。
在《新青年》第三卷第三号上,发表了胡适的《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和刘半农的《我之文学改良观》,后者对“胡君所举八种改良、陈君所揭三大主义、及钱君所指旧学各种弊端”表示“绝端”同意。但刘半农主张“文言白话可暂处于对等的地位”,因为“于文言一方面,则力求其浅显使与白话相达。于白话之一方面,除竭力发达其固有之优点外,更当使其吸收文言所具之优点,至文言之优点尽为白话所具,则文言必当归于淘汰。”
这与国语运动的目标几乎完全一致。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刘半农此时已经知晓这个运动的存在,因此他在文章中寄“希望于‘国语研究会’诸君,以调查所得,撰一定谱,行之于世。则尽善尽美矣。”在同期杂志上,有一个署名“张护兰”的读者指出:“凡事破坏易而建设难,愿先生今后之论调,当稍趋于积极的建设一方面。如何如何而后可以使言文渐相一致,如何如何而后可以使中国文学开新纪元。”
在第三卷第四号上,有一位署名“余元濬”的读者作了一篇《读胡适先生〈文学改良刍议〉》的长文,对胡适文章大致表示支持,但指出,假如把韩愈的“道”理解正确的话,胡适的“须言之有物”与韩愈的“文以载道”并没有大的区别。他对胡适的第三项“须讲文法”“最不敢表赞同”,理由是“我国文字之起源,有以异乎西人者”。余元濬提出了一个文学改良的折衷方案:对於小学生则授以普通之应用文字,文理与白话二者可精酌而并取中等以上之学者,则取纯一的文理,而示以深邃精奥之所在。“
由於《新青年》在第三卷第六号(1917年8月1日出版)之后停刊了五个半月,以上就是《文学改良刍议》发表之后一年的时间里所引起的讨论的全部,外加一篇对胡适首次提出“文
学八事”的《寄陈独秀》的反应(常乃惪:《致独秀》,《新青年》第二卷第四号,1916年12月)。实际上,文学的讨论除了在《新青年》上还能够温温吞吞地维持下去之外,在社会上几乎就没有什么人对之加以理睬,除了林纾的一篇《论古文之不当废》(发表在1917年2月8日的《日报》上。它实际是针对《文学论》而发)。有人在全面研究了《新青年》之后说:“从《新青年》3卷的‘读者论坛’和‘通信’专栏分析,此时,文学尚未发生较大的社会反应。‘读者论坛’在3卷1至6各号中,仅有3人3篇文章论述‘文学’。而‘通信’专栏中,虽有关于文学的通信,但主要发生在新文化运动领袖之间,若钱玄同致独秀、胡适致独秀的模式。”(张涛:《〈新青年〉研究》)。 那么,《新青年》为什么停刊呢?主要原因就是销路不好。据汪孟邹说:当时《新青年》“销路甚少,连赠送交换在内,期印一千份。至六年销数渐增,最高额达一万五六千份。”(转引自:张涛:《〈新青年〉研究》)。有人据此说《文学改良刍议》发表时,《新青年》销量已经过万。比如,有人说:“起初《新青年》发行量只有1000份;第二年发表胡适《文学改良刍议》和陈独秀《文学论》后,销路直线升到上万份,不断再版。”(陈明远:《文化人的经济生活》)。这是毫无根据的臆测。实际上,汪孟邹说的是“六年销数渐增”,而不是“猛增”。据胡适估计,当时的发行量在两千份左右。但到了这年夏天,可能连这个数字也维持不下去了,只好停刊。1918年1月4日,鲁迅在给许寿裳的信中写道:“《新青年》以不能广行,书肆拟中止;独秀辈与之交涉,已允续刊,定于本月十五日出版云。”(徐文斗、徐苗青选注:《鲁迅选集·书信卷》。山东文艺出版社1991年第一版14-15页)。这个“书肆”亦作“书社”,指当时发行《新青年》杂志的上海益群书社。1922年,鲁迅在回忆创作《狂人日记》的缘起时说:“他们正在办《新青年》,然而当时仿佛不特没有人来赞同,而且也没有人来反对。我想,他们许是寂寞了,„„”(《呐喊·自序》)。(笔者注:钱玄同是1917年8月9日拜访鲁迅为《新青年》约稿的)。
所以说,在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发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不论是“文学改良”,还是“文学”,都可以说搞得冷冷清清,无声无色。这一点,当时很多人都清楚。黎锦熙在他编写的《国语运动史纲》中,就再三说“文学”起于“民七民八”(1918年和1919年)。
2 文学:靠“双簧戏”炒热
进入了1918年,《新青年》重新出版,但变成同人刊物,由新文化运动人士轮流担任编辑。此时,尽管傅斯年等新人加入了文学的讨论,但这个“”也还是半死不活,萎靡不振。百般无奈,对文学最为热心的钱玄同联合刘半农在1918年初策划上演了那出至今让人津津乐道的“双簧戏”:1918年3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上,在《文学之反响》的题下发表了两篇文章。一篇题为《王敬轩君来信》,另一篇是《答王敬轩书》。王敬轩是钱玄同的化名,他洋洋洒洒地写了数千言,罗织新文化运动种种罪状,攻击主张新文化的人是不要祖宗,并且故意推崇林纾用古文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而刘半农则早就严阵以待,或曰守株待兔,将王敬轩痛骂一番。不仅如此,刘半农还捎带把林纾给嘲骂了一通,说他翻译的书“半点儿文学的意味也没有”,说他的知识“比‘不辩菽麦’高不了许多。”也就是这个捎带的谩骂,最后把文学推向了高潮。
“双簧戏”事件之后,文学的讨论逐渐热烈。胡适在《新青年》第四卷第四期上发表《建设的文学论》,提出“文学的国语,国语的文学”口号,表明此时文学中的白话文运动已经与国语运动合流。这也是胡适在文学中除了《文学改良刍议》之外的唯一重要文章。1918年5月,《新青年》全部改用白话文。在这一期上,鲁迅发表了《狂人日记》。《狂人日记》的发表,可以说是使文学从空谈到实干的一个关键性转变。
不过,文学的高潮出现在1919年初。林纾对刘半农在一年前的辱骂一直耿耿于怀,其怒气终於以古文小说的形式得以发泄。这年的2月17、18两日,《新申报》上发表了他的《荆生》,其中以“皖人田其美”影射陈独秀,以“浙江人金心异”影射钱玄同,以“新归自美洲、能哲学”的狄莫影射胡适。小说中,一个名叫“荆生”的“伟丈夫”把这三个人痛打了一顿。
这篇小说虽然发泄了林纾自己的感情,但其客观效果却与主观愿望恰恰相反。陈独秀等人主办的《每周评论》在第12期(1919年3月9日出版)全文转载了这篇小说,并在第13期组织文章,逐段进行点评批判。
年逾古稀的林纾老汉弄巧成拙,于心不甘。他又创作了小说《妖梦》,把攻击的矛头指向蔡元培。在小说中,他用阴曹地府中的“白话学堂”来比喻北京大学,校长元绪、教务长田恒、副教务长秦二世胡亥分别影射蔡元培、陈独秀、胡适。林纾原计划先礼后兵,他在发表《妖梦》之前,给北大校长蔡元培写了一封公开信,即《致蔡鹤卿太史书》,想视其效果再决定是否发表《妖梦》。但阴差阳错,这两篇文章在3月18日分别在上海的《新申报》和北京的《公言报》上同时发表。
本来,蔡元培就是“国语研究会”的会长,“文言一致”也是他的主张。不过,对新文化运动及文学,蔡元培的姿态很高,他在公开场合很少表态。但林纾的公开信逼得他不得不表明自己的立场。蔡元培在林纾公开信发表的当天就作文回答。这就是著名的《致〈公言报〉函并附答林琴南君函》。在答书中,蔡元培首先否认了“北京大学已尽废古文而专用白话”的谣言,说:
“大学预科中,有国文一课,所据为课本者,曰模范文,曰学术文,皆古文也。其每月中练习之文,皆文言也。本科中有中国文学史、西洋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中古文学、近世文学;又本科、预科皆有文字学,其编成讲义而付印者,皆文言也。” 其次,蔡元培为白话文辩护,举例说明白话能够“达古书之义”。蔡元培答书的第三点最重要:
“又次考察‘大学少数教员所提倡之白话的文字,是否与引车卖浆者所操之语相等’?白话与文言,形式不同而已,内容一也。《天演论》、《法意》、《原富》等,原文皆白话也,而严幼陵君译为文言。小仲马、狄更司、哈德等所著小说,皆白话也,而公译为文言。公能谓公及严君之所译,高出于原本乎?公谓‘《水浒》、红楼作者,均博极群书之人,总之非读破万卷,不能为古文,亦并不能为白话’。诚然!诚然!北京大学教员中,善作白话文者,为胡适之、钱玄同、周启明诸君。公何以证知为非博极群书、非能作古文、而仅以白话文藏拙者?胡君家世汉学,即其所作《中国哲学史大纲》言之,其了解古书之眼光,不让于清代乾嘉学者。钱君所作文字学讲义、学术文通论,皆大雅之文言。周君所译之《域外小说》,则文笔之古奥,非浅学者所能解。然则公宽于《水浒》、红楼之作者,而苛于同时之胡、钱、周诸君耶?”
(关于蔡元培回信发表的时间,有不同说法。如复旦大学、上海师大、上海师院编写的《鲁迅年谱》说是1919年4月1日(156页)。高平叔编辑的《蔡元培教育论著选》(1991年7月第1版186页)和蔡元培研究会编辑的《蔡元培全集》第三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10月第一版571页)分别注明,该文曾在《北京大学日刊》(3月21日)、《新潮》(4月1日)、《公言报》(3月18日和4月1日)上发表。由於林纾的公开信发表于3月18日的《公言报》,而蔡元培是从报纸上看到这封信的,因此推测蔡元培的答复似乎不大可能出现在3月18日的《公言报》上。既然如此,蔡元培的答复的最早发表时间应该是3月21日,刊物是《北京大学日刊》。王旸著《帘卷西风:林琴南别传》说林纾在1919年3月26日发表《林琴南再答蔡孑民书》,与此说吻合)。
蔡元培的正式出场和公开表态,才使文学发生了决定性的转折。实际上,也只有以
蔡元培的身份和地位,才能够收此效果。蔡元培所说“白话与文言,形式不同而已,内容一也”,实际上是指出了白话文运动与文学的本质区别。1919-1920年间,全国出现四百余种学生刊物,全部使用白话文。各类报纸也纷纷效尤。1919年11月,胡适等人向教育部提出《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修正案)》。1920年春天,这个议案被批准。这一年,教育部通令中小学教材将全部使用白话文。文学,实际是白话文运动,至此告一段落。陈独秀在晚年曾说:“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之必然的产物,无论是功是罪,都不应该专归到哪几个人,可是蔡先生、适之和我,乃是当时在思想言论上负主要责任的人”。(陈独秀:《蔡孑民先生逝世后感言》)。陈独秀所说的五四运动实际就是新文化运动,而新文化运动最明显的成就就是白话文运动。
国语运动的主力之一黎锦熙在他编写的《国语运动史纲》中,有以下一段记述国语运动与白话文运动的关系:
“八年(一九一九) [国语研究会]会员增加至九千八百余人。於是本会底‘国语统一’‘言文一致’运动,和《新青年》底‘文学’运动,完全合作了:这是要大书特书的一件事。那时‘国语统一’和‘文学’两大潮流,在主张上,既有‘言文一致’的‘白话文学’作了一个有力的媒介,而联合运动底大纛‘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已打出来了,在人的关系上,则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民七八两年底《新青年》,就是北京大学教授陈仲甫、胡适、钱玄同、刘复、沈尹默、李守常六人轮流编辑的)就是这会的会长,其间自然发生声气应求的作用:於是这两大潮流合而为一,於是轰腾澎湃之势愈不可遏。”(71页)。
那个林纾,在发表公开信的第二天就预料自己将“受一场毒骂”,但他表示:“我老廉颇顽皮憨力,尚能挽五石之弓,不惧汝也,来,来,来!”(《〈演归氏的孝子〉跋》)。但蔡元培以理服人、用事实说话的态度,使他的“能挽五石之弓”的“顽皮憨力”无地放矢。1919年3月26日,林纾在《新申报》上发表了《林琴南再答蔡孑民书》,向蔡元培公开道歉。可是,新文化阵营的同人却不会轻易放过他。这些人就象是在密林中潜伏多天好不容易才发现了猎物一样,个个奋勇,人人争先。3月4日,李大钊发表了《新旧思潮之激战》;3月30日,陈独秀发表《林纾的留声机器》、4月6日发表了《婢学夫人》;3月15日,鲁迅发表《随感录五十四》、4月15日发表了《〈孔乙己〉附记》等文章,把这个活靶子打得百孔千疮。4月,也许是为了讨回点面子,林纾在《文艺丛报》发表《论古文白话之相消长》。(王旸著:《帘卷西风:林琴南别传》华夏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但此时的林纾已经成了公众的笑柄。
其实,林纾并非是个顽固不化的老古董。据记载,他在17年曾作《闽中新乐府》,尝试用白话写童谣;林白水主持《杭州白话报》时,林纾也写过白话体歌谣;1919年3月,在北京《公言报》上办“劝世白话新乐府”。(王旸:《帘卷西风:林琴南别传》)。1935年,《东方杂志》32卷13号发表了陈与龄写的《林白水先生传略》,其中有这么一段话:“杭州太守林迪臣先生耳其名,延之往。„„太守幕中,多知名之士,如林琴南,高啸桐梦旦昆季名尤著,皆雅重白水。„„琴南倡办《杭州白话报》,挽白水主其事,白水自署曰白话道人。”(转引自:无闻:《林琴南办白话报》读书1996年第3期33页)。也就是说,林纾不仅“倡办《杭州白话报》”,而且“挽白水主其事”。果真如此,则他就是一个白话文运动的老功臣。不论如何,林纾在五四期间公开与白话文运动对阵,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刘半农、钱玄同等人“逼上梁山”的,恰似胡适被梅光迪“逼上梁山”一样。 在后来的文章中,胡适总要把白话文运动的过程渲染得阻力重重,好像他们是历尽了千辛万苦才好不容易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实际上,在1920年以前,这个七十多岁、鳏寡孤独的老林纾,就是他们遇到的最强劲的大敌。而这个大敌还是被他们挑逗出来的。
3 众口烁金的“轰动一时”和“暴得大名”
根据前述,我们知道,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在发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中,根本就没有产生多大的反响;文学之中的白话文运动的最后胜利也不过就是胡适、钱玄同、刘半农等人借助时势,绑架了国语运动而已。但是,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到后来却变得神乎其神起来。什么“东风来了,来自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什么“一篇文章带起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李敖:《播种者胡适》);什么“以降,因一篇文章、一项主张、一个论点的发表而暴得大名者,可以说,前有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后有顾颉刚的《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王学典、孙延杰:《顾颉刚和他的弟子们》。山东画报出版社2003年5月第一版);什么“胡适„„1917年初,在《新青年》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暴得大名’”(傅国涌:《影响中国的思想家:胡适》,见《1949年:中国知识分子的私人记录》,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1月版);什么“他的《寄陈独秀》和《文学改良刍议》,如两道闪电炸响沉闷的天空,让他暴得大名”(钟兆云:《奇人辜鸿铭》);什么“一批刚从上海运来的第一期《新青年》杂志,悄无声息地流进了北大。翻开扉页,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如一道闪电,赫然在目”(:《北大之父蔡元培》),这些陈述如果不是“想当然耳”的文学虚构,就是在以讹传讹。 确实,除了上面那些通俗读物,连严肃的学术著作也都是这么说的。比如,白吉庵在《胡适传》中写道:“这篇文章1917年1月在《新青年》,前身为《青年杂志》2卷5号上发表后,在教育文化界引起强烈的反响。”(87页);“[胡适]1917年1月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曾轰动一时。”(124页)。易竹贤在《胡适传》中写道:“《文学改良刍议》毕竟是向来公认的文学的‘一个发难的信号’,在当时的文坛和思想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陈独秀的《文学论》,便是最先的响应。„„接着,钱玄同、刘半农、周作人、傅斯年等,也都撰文响应,逐步展开了热烈的讨论。”(157-158页)。朱文华在《胡适评传》中写道:“《文学改良刍议》发表后,胡适在中国进步知识界获得了极大的声誉。”(78页)。章清在《胡适评传》中写道:“正是这两期杂志(指发表《文学改良刍议》和《文学论》的两期《新青年》——引者注) 激起了迅即的反响,因而实际上胡适还远在大洋彼岸,‘文学’已经在批评、赞赏或同情的争辩中轰轰烈烈展开了;胡适的名字也为《新青年》的读者所熟悉。”(73页)。石原皋在《胡适与陈独秀》一文中写道:胡适“接着于一九一七年一月一日在《新青年》第二卷第五号上发表了那篇著名的《文学改良刍议》的文章。这篇文章立即引起强烈反响。此后,他就成为《新青年》编辑部成员中的主要一员,与陈独秀并列。陈为总司令,胡为副帅,被视为文化运动的两个主要领袖。”(见颜振吾编:《胡适研究丛录》,三联书店19年2月第一版第100页)。
实际上,不仅中国的学者们这么说,连一向治学严谨的美国学者也跟着随声附和:“在二月号的《新青年》上,陈独秀将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转变成了对‘文学’的呼吁。此一期立即引起反响,同意者有之,批评者有之。当胡适七月间到达上海时,‘文学’已经全面展开(in full swing)。”(Grieder, J. Hu Shih and the Chinese Renaissance. page 76)。而那位首创“胡适典范”说的则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一文中说:“适之先生是二十世纪中国学术思想史上的一位中心人物。从一九一七年因正式提出文学的纲领而‘暴得大名’,„„”。(6页)。
我们当然知道,《文学改良刍议》既不是“文学的纲领”,它在发表之后也并未“曾轰动一时”,胡适在当时更没有因为它的发表“而暴得大名”。那么,如此整齐一致的众口一词,风源究竟来自哪里呢?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学者之中竟然没有一个人想到他们在说那些话的时候应该提供证据。没有人证,没有物证,没有一个人列出一篇参考文献(说是根据胡适“在一九五九年给胡光麃信上的话”。不确。下详)。一切都好象是天经地义、世人皆知的事实似的。
追根溯源,所谓的“轰动一时”和“暴得大名”,都是后来胡适自己制造的神话。在《胡适口述自传》中,胡适是这么说的:“这篇文章于1917年1月在《新青年》刊出之后,在中国文化界引起了一场极大的反应。北京大学一校之内便有两位教授对之极为重视。”(169页)。“因而在我回国之前的几个月——1917年1、2月之间,我们的两篇文章(我的原文和陈独秀的响应文章)已经成为全国讨论的热门。”(170页)。这是十分明显地歪曲历史。第一,“北京大学一校”不能代表“中国文化界”;第二,“两位教授”的响应也不能说成是“一场极大的反应”。其次,胡、陈的这两篇文章在《新青年》上都没有能够成为“讨论的热门”,怎么会“成为全国讨论的热门”呢?除了《新青年》,在1917年全国可有其他报刊杂志讨论这个问题?实际上,胡适在作于1933年的《逼上梁山》的结尾处是这么写的:“我们一年多的文学讨论的结果[指在美国的讨论——引者注],得着了这样一个坚强的家[指陈独秀——引者注]做宣传者,做推行者,不久就成为一个有力的大运动了。” 这个“不久”就是“一年多之后”。在三十年代,许多当事人还都健在,胡适尚不敢任意扭曲历史,所以在《逼上梁山》中他说得很含蓄。但到了五十年代末期,当事人多已经过世,而胡适自知寿数将尽(二十年代有人给他算命,说他的寿命为七十岁),因此他就可以任意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了。另外,《胡适口述自传》是用英语口述的,面对的是外国人,胡适的顾忌也小一些。
而让人听得耳朵生茧的“暴得大名”,更是胡适自己炒出的杰作。胡适最早公开提到“暴得大名”这四个字是在1922年10月22日。当时,胡适在《努力周报》“这一周”栏目上发表评论说:“古人说,‘暴得大名,不祥。’这话是有道理的。名誉是社会上期望的表示。但是社会往往太慷慨了,往往期许过于实际。所以享大名的,无论是个人,是机关,都应该努力做到社会上对他的期望,方才可以久享这种大名。不然,这个名不副实的偶像,终有跌倒打碎之一日。北京大学以二十年‘官僚养成所’的老资格,骤然在全国沉寂的空气里,表示出一种生气来,遂在一两年中博得‘新文化中心’的大名!这是大不祥的事。”这虽然是在说北大,但胡适未尝没有自警的意思。1923年6月22日,胡适作《一师毒案感言》,他在评论浙江第一师范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还说了这么一段与主题似乎毫无关系的话:“古人说:‘暴得大名,不详。’这句话是很有理的。名誉是社会对於一个人或一个机关的期望的表示。例如人说某学校是‘最高学府’,这就是说社会期望某学校做‘最高学府’。„„期望愈大,愈容易失望;失望愈大,责备也愈严重。所以享大名的人,跌倒下来,受的责备比常人更大更多。”(胡颂平:《胡适之先生长编初稿》第二册535页)。1923年3月12日,胡适在给美国女朋友韦莲司的信中说:“说到中国的文学,我是一个催生者。我很高兴的告诉你,这件事差不多已经完成了。„„我怎么也想不到我所遭遇到最危险的敌人竟是这个轻易的成功。我似乎是一觉醒来就成了一个全国最受欢迎的领袖人物。去年一月在一个由上海周报所举办的一次公众投票中,我获选为‘中国十二个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很少有人能理解到:与暴得的大名斗远比与反对的意见都更艰难!我很清楚,以我这样的年纪的人暴得大名的危险。”(周质平:《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61页。注:这封信的原文是英文,“暴得大名”是周质平的译文)。
胡适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连续不断地念叨“暴得大名”,虽然明指北大,其实是暗指自己。这既表明他当时沉浸在名望的海洋之中而洋洋自得,也表明了他对这“不虞之誉”感到有些恐惧,害怕“终有跌倒打碎之一日”。胡适明白无误地用中文说“自己”曾“暴得大名”,则是在逝世前三年。1959年2月13日,胡适在给友人胡光麃的信中说:“我是最怕出名的,一生受了暴得大名之累,现在老了,更是处处躲避一切出名的事。”(转引自:曹伯言、季维龙:《胡适年谱》845页)。
无论如何,仅仅根据胡适唠叨“暴得大名”的历史,就可以十分肯定地说,胡适“暴得大名”不是在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之时,而是在五四运动以后,他靠的是:《中国哲学史
大纲》、《尝试集》、《胡适文存》的出版;杜威的访华;白话文运动的成功。顾颉刚在晚年的日记中就说:“„„五四运动后,胡适以提倡白话文得名过骤,为北大浙江派所深忌„„。”(转引自:顾潮:《历劫终教志不灰我的父亲顾颉刚》102页)。总之一句话:胡适并没有因为《文学改良刍议》而“暴得大名”。 应该承认,胡适在五四运动之前确实有相当的名气。那么,这个“名气”是怎么来的呢?它的来历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陈独秀获任北大文科学长,从而提高了《新青年》的地位,而胡适是《新青年》的主要撰稿人之一;第二,陈独秀的《文学论》对胡适的吹捧。这两条原因,都是在一年多之后才发生效力。第三,陈独秀力荐胡适到北大任教,使他成为北大第一个拥有博士头衔的教授(据说徐子明、马寅初到北大任教的时间都比胡适早,并且他们到北大时都有博士学位:徐子明为德国博士,马寅初为美国博士,但由於某种原因,“博士”竟然成了胡适的专有称呼);第四,1919年2月《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发表;第五,胡适从1919年起,借助杜威的访华开始宣传实验主义。
最后,胡适的名气还与他在《新青年》上发表的其他作品,如白话诗,和他的离奇婚姻有关。在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之后,胡适开始在《新青年》上把自己《留学日记》中的内容整理发表,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白话诗词和《藏晖室札记》等。应该说,这些文字对《新青年》的一般读者的吸引力比《文学改良刍议》要大得多。读一读这首新诗《蝴蝶》(原题《朋友》):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在当时,除了胡适,有谁会好意思把它拿出来发表呢?而在今天,除了专靠收取“版面费”牟利的出版商家,又有谁还肯发表这样的诗作?越是稀奇古怪的东西越吸引人,越能吸引人的人越有名气。所以,胡适在回国之前,就已经是一个人们翘首以待的人物,谁都想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胡适以27岁的年龄获得北大教授的职位,然后他以洋博士之尊,回乡与母亲包办的婚姻对象——一个小脚女人——成婚,这些新闻在初年,在那个没有电影,没有电视,没有广播,没有互联网的年代,是人们茶余饭后最好的谈资。不过,胡适的过人之处就在於会利用形势。在文学声势变大之后,这些来自花边新闻的名声被胡适巧加利用,从1919年起就开始宣传文学是由他在美国首先搞起来的《(〈尝试集〉自序》),这在客观上坚固了自己文学领袖的地位。
五 评胡适的文学理论
1 胡适的文学理论源流
根据胡适所受过的教育,我们知道,胡适对于不论是中国语言文字,或者是中国文学,都没有太深的造诣。他的《诗三百篇言字解》、《尔汝篇》、《吾我篇》不过就是利用归纳的方法把“言”、“尔”、“汝”、“吾”、“我”这几个字的用法和字义总结了一下而已,并且其结论(即所谓的“通则”)也是漏洞百出。实际上,胡适对西方文学了解之狭窄、理解之肤浅,更是让人震惊。那么,胡适的那一套文学理论,尽管并不高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 在深入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把胡适的文学理论简单地总结一下。白话文运动实际上只持续了短短的三四年时间(1917-1920)。胡适从1919年初就开始致力于宣传实验主义哲学,在此之前他则忙於《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写作,因此胡适对白话文运动的实质性贡献不仅不如钱玄同、刘半农,其具体主张甚至还不如他当时的学生傅斯年有见识。在这几年中,
他的关于白话文运动的文章主要有以下三篇:《文学改良刍议》,载《新青年》第二卷第五号(1917年1月1日出版);《历史的文学观念论》,载《新青年》第三卷第三号(1917年5月1日出版);《建设的文学论》,载《新青年》第四卷第四号(1918年4月15日出版)。除此之外,胡适还发表了一些通信,如《寄陈独秀》(《新青年》第三卷第三号),《再寄陈独秀答钱玄同》(载《新青年》第三卷第四号),《答钱玄同书》,(载《新青年》第四卷第一号),《论文学改革的进行程序—答盛兆熊原书》,(载《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等等。
《文学改良刍议》的主要内容只有一个,就是正式地(与三个月前的《寄陈独秀》比较而言)提出了“文学八事”,亦称“八不主义”。除此之外,胡适还在文中提出了“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的命题和“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的判断。这后面两条实际上就是他所独创的“活文学”、“死文学”理论的简述。胡适的《历史的文学观念论》主要是发挥《文学改良刍议》中的“一时代有一时之文学”的观点。而“白话文学正宗”的观点在《建设的文学论》得到较详细的阐述,虽然它与这篇文章的主题,“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1) “八不主义”的来源
最早指出胡适文学理论来源的是梅光迪。在1916年7月13日的日记中,胡适就记载有梅光迪批评他的文学思想是“Utilitarian (功利主义),又以为偷得Tolstoi (托尔斯泰)绪余”。胡适对此反击道:“夫吾之论中国文学,全从中国一方面着想,初不管欧西文学家发何种议论。吾言而是也,其为Utilitarian,其为Tolstoian,又何损其为是。吾言而非也,但当攻其所以非之处,不必问其为Utilitarian,抑为Tolstoian也。”(《留学日记》下册2-265页)。胡适的这段话说得不错,说明他对自己的想法非常有信心。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的问题胡适没有回答:如果不借助他人的理论,胡适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自己观点的是与非呢? 同年7月24日,梅光迪再次写信给胡适,说他写的新诗“真革尽古今中外诗人之命者!”并且劝他说:“诚望足下勿剽窃此种不值钱之新潮流以哄国人也。”胡适在日记中列出了欧美文学、美术、宗教新潮流的名单,文学方面有三个:Futurism, Imagism, Free Verse,分别为未来主义,意象主义,自由诗。(《留学日记》下册278-279页)。此时,胡适似乎真的尚不了解梅光迪所说的欧美“新潮流”是什么东西,因为在这年12月底的日记中,他将《纽约时报》上“意象派诗人的六条原理”剪下,存在日记中,附注曰:“此派主张,与我所主张多有相似之处。”(《留学日记》下册330-332页)。 胡适所说的“我所主张”显然是指“文学八事”。但是,在作于1919年8月的《〈尝试集〉自序》中,胡适一面说:“在绮色佳五年,我虽不专治哲学,但也颇读了一些西方文学书籍,无形之中,总受了不少影响”;一面又说:“我主张的文学,只是就中国今日文学的现状立论,和欧美的文学新潮流并没有关系。”
1926年,梁实秋在北京《晨报·诗镌》上发表《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指出“新文动根本的是受外国影响”。根据梁实秋的分析:“试细按影象主义者的宣言,列有六条戒条,主要的如不用典,不用陈腐的套语,几乎条条都与我们中国倡导白话文的主旨吻合。所以我想,白话文运动是由外国影响而起。随着白话文运动以俱来的便是新式标点。新式标点完全是模仿外国,也可为旁证。”(转引自:沈卫威:《〈文学改良刍议〉与欧美意象派诗潮》)。 1955年,华人文学家方志彤(Achilles Fang)在一篇论文中写到:“总而言之,[胡适的]八点文学主张是受到了意象主义的启示,这是不容轻易否认的事实。庞德是一九一七年文学的教父,而罗维尔则是教母。”(Achilles Fang:《从意象主义到惠特曼主义的中国新诗:新诗试验的失败》。转引自:周质平:《胡适文学理论探源》。《新文学史料》1986年第2期213-219页)。1984年,新加坡华人王润华发表《论胡适“八不主义”所受意象派诗论之影响》一文,
也肯定了胡适的文学理论中的“八不主义”受到了西方的影响。王润华甚至为胡适为什么要否认这个事实做出了自己的解释。
也就是说,通欧美文学的学者,都能够在胡适的“八不主义”中看到西方“新潮流”的痕迹,但胡适就是死不承认自己的“八不主义”是承袭了别人。
更可奇怪的是,一些中国文学根底深厚的人,还在“八不主义”发现了中国的传统。早在1924年,曹慕管就作有《论胡适与新文学》,指出胡适的“文学八事”大都来自章实斋的《文史通义》。到了三十年代,周作人在他的名著《中国新文学的源流》(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12月第一版)中说了如下的话:
(袁宏道的“信腕信口,皆成律度”)“这八个字可说是诗言志派一向的主张,直到现在,还没有比这八个字说得更中肯的,就连胡适之先生的八不主义也不及这八个字说的更得要领。”(25页)。
“他们[派]的主张很简单,可以说和胡适之先生的差不多。所不同的,那时是十六世纪,利玛窦还没有来中国,所以缺乏西洋思想。例如从现代胡适之先生的主张里面减去他所受的西洋的影响,科学,哲学,文学以及思想各方面的,那便是派的思想和主张了。而他们对於中国文学变迁的看法,较诸现代谈文学的人或者还更要清楚一点。”(22-23)。 “其时胡适尚在美国,他由美国向《新青年》投稿,便提出了文学的意见。但那时的意见还很简单,只是想将文体改变一下,不用文言而用白话,别的再没有高深的道理。当时他们的文章也还都是用文言作的。其后钱玄同刘半农参加进去,‘文动’‘白话文学’等等旗帜口号才明显地提了出来。接着又有了胡适的‘八不主义’,也即是恢复了明末派的‘独抒灵性,不拘格套’和‘信腕信口,皆成律度’的主张。只不过又加多了西洋的科学哲学各方面的思想,遂使两次运动多少有些不同了而在根本方向上,则仍然无多大差异处。”(57页)。
任访秋在《中国新文学渊源》(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9月第一版)中也继承了这个观点:(胡适的“八不主义”)“从其精神实质上看,与派所提出的主张,实毫无二致”,“胡适《文学改良刍议》中所提出的‘八不主义’其三,‘须讲求文法’,显然是受西方文学的影响。至其余七项,与晚明派的见解,几无不相同。”(220页)。在比较了胡适的“不摹仿古人这个主张与袁宏道的论述之后,任访秋说:“其见解之深刻,比之胡适所讲的,实有过之而无不及。”(221页)。“至於陈独秀的《文学论》,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文学的纲领,比诸胡适的‘八不主义’,其深广程度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所以能成为当时运动中纲领性的文章。”(221页)。
美籍华人周质平也承认,“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所提出的‘八事’,除了‘须讲求文法’一条以外,其余七点,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并非空前的见解,„„”。周质平并且同意周作人的观点,即胡适的“八不主义”来自明末的派,虽然可能是间接的,因为胡适曾说他在1920年以前没有读过袁宏道的文集。(周质平:《胡适文学理论探源》)。
总之,绝大多数的研究者都十分肯定地认为,胡适的“八不主义”或者来自西方,或者来自中国的古代,但绝不是他自己的。可是,因为胡适一口咬定那是他自己的东西,人们就只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了。
那么,胡适到底是不是在说谎呢?关于这个问题,在没有新材料、新证据出现之前,恐怕不会有肯定的答案。不过,直接的证据虽然暂时无法找到,但间接的证据却颇有一些。首先,胡适“顺手牵羊”,盗用他人思想(idea)的事例可以说不胜枚举(见第五章第三节)。其次,早在1914年,胡适就被留美学生称为“知国内情形最悉者。”(《留学日记》上册225页)。这说明他对国内的书报杂志非常留意。第三,在蔡元培1902年编辑的《文变·卷中下》中,有一篇题为《论中国文章首宜变革》的文章(蔡元培属作者为“阙名”),其内容与《文学改良刍议》颇多雷同。举例如下:
其一:
“古文固不足言,即至於报章所述,亦不免虚构夸张。以形容庭园而言,花鸟四时,纤尘不到,几净窗明,皓月漏空;而躬践其境,则烦嚣湫隘,鼠矢狼藉,尘后寸余,不堪蜗坐。以形容美人而言,面共桃红,眉争柳绿,娇容婀娜,落雁沉鱼;而亲接其人,则怪如嫫母,丑如鸠盘陀。以形容洋操而言,军容整肃,旗帜鲜明,开阖进退,五花八门;而躬视其状,则老嬴混渚,军锈涩,步趋坐作,并无纪律,谛观久之,哑然失笑。”
将上面的文字与胡适的“五曰务去烂调套语”这段文字对照一下,我们不能不说二者有着惊人的相似:
“今之学者,胸中记得几个文学的套语,便称诗人。其所为诗文处处是陈言烂调,„„今试举吾友胡先骕先生一词以证之:
荧荧夜灯如豆,映幢幢孤影,凌乱无据。 翡翠衾寒,鸳鸯瓦冷,禁得秋宵几度? 么弦漫语,早丁字帘前,繁霜飞舞。 袅袅余音,片时犹绕柱。
“此词骤观之,觉字字句句皆词也,其实仅一大堆陈套语耳。‘翡翠衾’,‘鸳鸯瓦’,用之白香山《长恨歌》则可,以其所言乃帝王之衾之瓦也。‘丁字帘’,‘么弦’,皆套语也。此词在美国所作,其夜灯决不‘荧荧如豆’,其居室尤无‘柱’可绕也。至于‘繁霜飞舞’,则更不成话矣。谁曾见繁霜之‘飞舞’耶?”
其二,看看《论中国文章首宜变革》中的这一段:
“今之高谈文章者,或曰左国史汉,或曰苏海韩潮。夫左国时代,有左国之文;史汉时代,有史汉之文;苏韩时代,有苏韩之文。譬之小儿生服襁褓,长服长衣,取其修短适体而已。今在二千年之后,学二千年前之文,不几大人而强服小儿之衣哉,其见不揣耳矣。夫使韩苏出于今日,其文未必宜实用,况学之未能入其堂奥者乎?” 再看看胡适的这一段“二曰不摹仿古人”:
“文学者,随时代而变迁者也。一时代有一时之文学:周秦有周秦之文学,汉魏有汉魏之文学,唐宗元明有唐宗元明之文学。„„左氏史公之文奇矣,然施耐庵之《水浒传》视《左传》,《史记》,何多让焉?《三都》《两京》之赋富矣,然以视唐诗,宋词,则糟粕耳。此可见文学因时进化,不能自止。唐人不当作商周之诗,宋人不当作相如子云之赋,——即令作之,亦必不工。逆天背时,违进化之迹,故不能工也。” 第三,看看《论中国文章首宜变革》中的这一段:
“尝观各国历史,其国家欲兴,必有大家起焉,出其心裁创草新体,为一代风气之先。德国之施儿列儿,英国之斯可度古尔斯密斯,法国之窝尔地尔,日本之福泽氏是也。其始举世非之,斥为生硬,为粗犷,为背雅,为戾古法,攻击如矢,纷纷聚讼。犹攻经之士,树新义,植别帜,不笑则骂。而彼悍然行其所是而不渝,不久而世亦向其风,推为一代高文典册,仪型后世,是亦豪杰之士哉。„„况乎天下物类日繁,事端日滋,欲用数千年前有限之死语,写今日无数活事,安能悉中肯綮哉!”
对比一下胡适的这段话:(八曰不避俗语俗字)
“欧洲中古时,各国皆有俚语,而以拉丁文为文言,凡著作书籍皆用之,如吾国之以文言著书也。其后意大利有但丁(Dante)诸文豪,始以其国俚语著作。诸国踵兴,国语亦代起。路得(Luther)创新教始以德文译《旧约》,《新约》,遂开德文学之先。英法诸国亦复如是。今世通用之英文《新旧约》乃1611年译本,距今才三百年耳。故今日欧洲诸国之文学,在当日皆为俚语。迨诸文豪兴,始以“活文学”代拉丁之死文学;有活文学而后有言文合一之国语也。”
不难发现,胡适著名的“死文字”、“活文学”论调脱胎于《论中国文章首宜变革》中的
“况天下物类日繁,事端日滋,欲用数千年前有限之死语,写今日无限活事,安能悉中肯綮哉”这句话。
(2) “历史的文学观”来源
尽管“八不主义”是《文学改良刍议》一文的核心,但胡适后来却并不这么认为。1923年,胡适说,“这一篇的要点”有二,一是指出“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一是指出“白话文学为中国文学之正宗”。(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这当然是胡适在白话文运动成功之后极力为自己揽功的一种手段,因为这两条在《刍议》中是埋没在“八不主义”之中的。不过,胡适也确实说出了某种真实:“一时代有一时之文学”是胡适整个文学理论的基础。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胡适对於文学的态度,始终只是一个历史进化的态度。”(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
其实,这种“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的见解在胡适之前就已经是相当平常了。早在一千五百年的南朝,刘勰(约465—约532)就在《文心雕龙·时序》中说:“时运交移,质文代变”,“歌谣文理,与世推移”,“文变染乎世惰,兴废系乎时序”。实际上,胡适的《历史的文学观念论》不仅没有超过《文心雕龙》,而且可以说相形见绌。在《文心雕龙·通变》中,刘勰还说:
“夫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何以明其然耶?凡诗赋,名理相因,此有常之体也;文辞气力,通变则久,此无方之数也。名理有常,体必资于故实;通变无方,数必酌于新声;故能骋无穷之路,饮不竭之源。然绠短者衔渴,足疲者辍途,非文理之数尽,乃通变之术疏耳。故论文之方,譬诸草木,根干丽土而同性,臭味晞阳而异品矣。”
胡适大概一辈子也搞不明白其中的道理。除了刘勰,萧子显(487年-537年)也说:“在乎文章,弥患凡旧,若无新变,不能代雄。”(见:《南齐书·文学传论》)。另一位南朝人萧统(公元501—531年)也意识到了文学的发展具有进化的规律:“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物既有之,文亦宜然;随时变改,难以详悉。”(见:《文选·序》)。
文学发展的进化观念到了明朝末年已经十分明确。胡应麟(1551--1602)写道:“四言变而《离骚》,《离骚》变而五言,五言变而七言,七言变而律诗,律诗变而绝句,诗之体以代变也。《三百篇》降而《骚》,《骚》降而汉,汉降而魏,魏降而六朝,六朝降而三唐,诗之格以代降也。上下千年,虽气运推移,文质迭尚,而异曲同工,咸臻厥美。(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一》)。屠隆(1543—1605)认为:“诗之变随世递迁,天地有劫,沧桑有改,而况诗乎!善论诗者,政不必区区以古绳今,各求其至可矣!论汉魏者,当就汉魏求其至处,不必责其不如《三百篇》;论六朝者,当就六朝求其至处,不必责其不如汉魏;论唐人者,当就唐人求其至处,不必责其不如六朝。„„如必相袭,而后为诗,诗止《三百篇》,嗣后果无诗矣。(屠隆:《鸿苞集·卷十七·论诗文》)。袁宏道(1568--1610)在《雪涛阁集序》中说:“文之不能不古而今也,时使之也。”“夫古有古之时,今有今之时,袭古人语言之迹而冒以为古,是处严冬而袭夏之葛者也。《骚》之不袭《雅》也,《雅》之体穷于怨,不《骚》不足以寄也。”在《与江进之》中,袁宏道说:“世道既变,文亦因之,今之不必摹古者也亦势也。”
到了清朝,胡适所谓的“历史的文学观念”几乎已经成了人们的共识。顾炎武(1613-1682)说:“诗文之所以代变,有不得不变者。一代之文,沿袭已久,不容人人皆遵此语。今且千数百年矣,而犹取古人之陈言一一而摹仿之,以是为诗,可乎?”(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一》)。李渔(1610-1680?)在《闲情偶寄》中曾说:“历朝文字之盛,其名有所归,汉史、唐诗、宋文、元曲,此世人口头语也。”(卷一)。焦循(1763-1820)在《易余籥录·卷十五》中说“余尝欲自楚骚以下,至明八股,撰为一集。汉则专取其赋,魏晋六朝至隋则专录其五言诗,
唐则专录其律诗,宋专录其词,元专录其曲,明专录其八股,一代还其一代之所胜。”梁启超则说:“文学之进化有一大关键,即由古语之文学变为俗语之文学是也。各国文学史之开展,靡不循此轨道。”(梁启超:《小说丛话·新小说》)。
根据胡适的日记,1922年7月10日,胡适到济南讲学,在火车上“看见蔡先生为尔和写的扇子,写的是赵翼的三首白话绝句,内有一首云:“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五百年。”我看了大惊喜:我生平不曾读瓯北诗,不料他有这种历史的见解!”胡适马上找来赵翼的《瓯北诗集》,细读起来。(《胡适日记全编》第三册723页)。对此,我们的心情则不能用“大惊喜”来形容。我们只能感到“大悲哀”。赵翼(1727—1814)的这首诗,虽然说不上妇孺皆知,家喻户晓,但在文人堆里也可以说是众口传唱。胡适在搞了七年“文学”、当了五年北大教授和文学的急先锋之后,才“重新发现”赵翼的“这种历史的见解”,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自己在这之前的“历史的见解”呢? 胡适后来公开承认明末派文人和清人赵翼也有历史的文学观念。(《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但他始终没有搞明白,袁宏道、赵翼等人没有受过达尔文的影响,那么他们的这种观念是从哪里来的呢?对胡适来说,只有西方的或“科学的”方法才能够揭示真理。或者说,只有用西方的或“科学的”方法揭示的才是真理。他没有想到,在现代科学出现之前,人类也一直在努力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认识这个世界,而西方的现代科学也就是在此之上才得以诞生的。所以说,胡适的毛病倒不在於无知和浅见,而在於把他知道的那点儿西方理论绝对化、机械化了。
我们暂且抛开胡适到底是无知还是浅见,到底是迂腐还是盲从这类表层问题,再深入一步问一问:他的观点和文字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前面提到,早胡适十五年,无名氏就曾在《论中国文章首宜改革》中说过“夫左国时代,有左国之文;史汉时代,有史汉之文;苏韩时代,有苏韩之文”这样的话。1910年,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序》中,使用了几乎与胡适同样的文字来说明“历史的文学观”: “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
文字和精神如此相同,难道又是偶然的巧合?
(3) “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来源
平心而论,胡适在文学“发难初期”最重要的文章不是《文学改良刍议》,而是发表于1918年4月15日的《建设的文学论》。在这篇文章中,胡适针对当时国语运动和白话文运动所共同面临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当时国语运动和白话文运动面临什么问题呢?这个问题就是,提倡国语而不知国语为何物,提倡白话文学,亦不知白话文学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胡适对此的答案是:“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它的意思就是,暂且不管到底什么是国语,先把“国语的文学”创造出来,然后这“国语的文学”就成为“文学的国语”了。虽然这个理论好象是说,“不管有没有鸡,先搞出蛋来再说”,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似乎也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胡适说:“有些人说:‘若要用国语做文学,总须先有国语。如果没有标准的国语,如何能有国语的文学呢?’我说这话似乎有理,其实不然。国语不是单靠几位语言学的专家们就能造得成的;也不是单靠几本国语教科书和几部国语字典就能造成的。若要造国语,先须造国语的文学。有了国语的文学,自然有国语。”胡适在十多年后回忆说:这个口号的提出,“做到了两件事:一是把当日那半死不活的国语运动救活了;一是把‘白话文学’正名为‘国语文学’,也减少了一般人对‘俗语’、‘俚语’的厌恶轻视的成见。”(胡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但实际上,国语运动在当时并非半死不活,只不过搞国语运动的人不事张扬而
已。另外,伴随着“白话文学”正名为“国语文学”,白话文运动也逐渐绑架了国语运动。此是闲话。 问题是,“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策略,是胡适自己想出来的吗?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当然是。他说: “这时候,蔡元培先生介绍北京国语研究会的一班学者和我们北大的几个文学论者会谈。他们都是抱着‘统一国语’之弘愿的,所以他们主张要先建立一种‘标准国语’。我对他们说:标准国语不是靠国音字母或国音字典定出来的。凡标准国语必须是‘文学的国语’,就是那有文学价值的国语。国语的标准是伟大的文学家定出来的,决不是教育部的公告定得出来的。”(胡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
这段话写于1935年,文中所说的“这时候”则是胡适到北大任教之后。根据各种版本的《胡适年谱》,胡适回国之后的日程大致是这样:1917年7月10日抵达上海的,然后回家探母,9月到北大任教。根据胡适的日记,他是在9月10日到达北京的。(胡适在1920年9月10日的日记中写道:“六年(一九一七年)九月十日我到北京。今三年了。”见:《胡适日记全编》第三册215页)。因此,胡适与国语研究会的人见面必在这年9月之后。 但是,1918年6月8日,任鸿隽在给胡适的信中说:“读《新青年》第四号中足下之建设的文学论,大为赞成。记得去年曾向足下说过,改良文字非空言可以收效,必须有几种文学上的产品,与世人看看。果然有了真正价值,怕他们不望风景从吗?”(见《胡适文存》第一集92-96页)。由此可知,“文学的国语”的种子是任鸿隽种在胡适的脑子中的。按:胡适1917年最后在美国见任鸿隽当在四月上旬,两人同去访问陈衡哲之时。(见《胡适留学日记》下册370页)。
在任鸿隽播种之后不久,在胡适踏进北京大学的大门之前四十天、在胡适发表《建设的文学论》之前的八个半月,钱玄同在1917年8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三卷六号)上发表《致独秀》一文,其中说:“有人说,现在‘标准国语’还没有定出来,你们各人用不三不四半文半俗的白话做文章似乎不很大好。我说,朋友,你这话讲错了。试问‘标准国语’,请谁来定?难道我们便没有这个责任吗?„„这个‘标准国语’,一定是要由我们提倡白话的人实地研究‘尝试’,才能制定。我们正好借这《新青年》杂志来做白话文章的试验场。我以为这是最好最便的办法。”
如果比较一下这两篇文章发表的时间先后,再比较一下它们的文字和思想,任何一个正常人都都会看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的来源。结合胡适“八不主义”和“历史的文学观”的来路不明,我们不能不对胡适声称的他的文学理论来自几个留学生在北美的讨论发生一个大大的疑问。假如他的理论中只有零星观点与前人相合,我们可以千方百计地寻找理由为胡适开脱,说这是偶然事件,所谓“闭门造车,出门和辙”。但是,如果这个理论的全部来源都这么不清不白,这类偶然性事件发生的机率就接近于零了。
2 《文学改良刍议》批判
在前面,我曾说:“也许很多读者看到这里,会产生疑问:既然教育部的一夥人在胡适掀起白话文运动之前就已经搞起了国语运动;既然白话文后来被改名为‘国语文’;既然白话文运动胜利的标志是教育部通令小学将‘国文’改为‘国语’;既然清朝末年就有人提出‘崇白话而废文言’,那么《文学改良刍议》到底有什么意义?它在当时产生了什么影响?白话文运动到底都干了哪些事情?”关于后两个问题,我已经给出了答案。这里要专门讨论的是:《文学改良刍议》到底有什么意义?
如果要从根本上回答这个问题,则答案是简单的六个字:没有什么意义。我之所以这么说,理由不仅仅是因为它当年并没有激起多大的反响;也不仅仅是因为它的主要内容都是来
自洋人或者古人;更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文字呆板,文体滞涩,结构松散,层次不清,以致根本不会有几个人能够耐着性子把它从头到尾地读完。实际上,这篇文章的毛病太多,单一的理由根本就不足以说明问题。 评价一篇文字作品,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因此会有“人言言殊”的现象。但大致说来,评价的做出,不外是根据被评价对象的内容(一般称为“思想性”)和形式(也叫“艺术性”)而已。根据它的内容来分析,《文学改良刍议》根本就没有什么新颖性和独创性,因此即使它含有部分真理性,其价值也应大打折扣。因为在思想界,重复劳动的价值就是要打折扣的。加之胡适将不同的文学观点西拼东凑到一起,而没有顾及它们之间的内在矛盾,反倒使一些真理变成了谬误。至於《文学改良刍议》的形式,则更没有任何突出之处。胡适的文言水平虽然不象他的批评者们所贬低得那么不堪,但他驾驭文言的能力显然大大地低于驾驭白话的能力。因此,《文学改良刍议》的艺术性也是相当低的。下面具体说明。
首先,胡适的“八不主义”,不管是他剽窃他人也好,发明也好,都是一些常识性的东西,并没有什么独到之处。上世纪六十年代,反胡最烈的徐子明在《胡祸丛谈》中说: “我们对他所提的„八不主义‟,觉得(一)(二)(三)(四)(五)这几条,颇为合理。可惜他所最看不起的„桐城孽种‟早已把这五个主义悬为厉禁,凡做散文的人均所知道,并非家之心得。若论骈文律诗,他们原是艺术,不能者本不必勉强。能者即用典更工,此亦各人之自由。家素以自由标榜,岂可因自己笨拙,便不许旁人动笔呢。论到第(六)条骤看似乎有理,细想却极其可笑。试问古今中外有名的作家,谁曾先读文法而后动笔。……论到第(七)条初看亦似乎有道理。然胡氏对做正式文字,虽反对摹仿,而对做白话,又劝人多读《水浒传》、《西游记》、《儒林外史》、《红楼梦》等书把他们当做模范,这话岂非自相当矛盾。”(18-19页)。
所以说,胡适把这些东西大张旗鼓地拿出来,好象自己有了天大的发现似的,恰好说明他在文学理论方面根本就没有什么根柢。请看下表。(下略)
原载天涯。原文即写到此处。现整理出来,供需要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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