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兴电子支付有效服务“三农”
杨涛
【期刊名称】《农村金融研究》 【年(卷),期】2015(000)011 【总页数】5页(P4-8) 【作 者】杨涛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 文
「编者按」近年来,新兴电子支付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和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电子支付在农村的广泛应用加强了农村支付体系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的支付环境,实现了非现金支付资源在农村的有效配置,为农村居民消费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从而为“三农”金融服务提供了有效支持。
随着新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支付工具的演变也令人瞩目。通常来看,支付工具可以分为现金和非现金两大类。在非现金支付工具中,票据、汇兑等被认为是传统非电子支付工具,银行卡则属于传统电子支付工具;而以网络支付为代表的支付手段,则以其突出的便捷性和效率性,被认为是新兴电子支付的代表。
根据央行季度统计报告的定义,电子支付是指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POS、ATM及其他电子渠道,从结算类账户发起的账务变动类业务笔数和金额,包括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其他电子支付ATM业务和POS业务等五种业务类型。据统计,2015年二季度我国电子支付业务保持较快增长,移动支付业务涨幅明显。一方面,二季度全国银行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249.76
亿笔,金额594.15万亿元。其中,移动支付业务22.86亿笔,金额26.8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1.34%和445.14%;网上支付业务103.98亿笔,金额4.2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和44.57%。另一方面,二季度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206.60亿笔,金额11.0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2.14%和107.75%。
由此来看,我们最为关注的新兴电子支付,主要是指快速增长的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类业务,也可以粗略地称之为PC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支付。无论是传统电子支付还是新兴电子支付,都能够有效降低国民经济中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从而使得经济金融活动变得更加顺畅。
到上世纪末,伴随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借助互联网的商业贸易活动也得到飞速发展。适应于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演进,基于网络的电子支付活动也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这在我国表现得尤其明显,因为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网民和智能手机用户群体,因此使得新兴电子支付与互联网一起,逐渐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给城市和农村都带来诸多全新的变化,也为弥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短板”创造了更多条件。
对于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来说,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都是重要的服务提供者。此前,央行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不但引起了各界的广泛讨论,而且使部分人对于第三方支付的市场前景有所担忧。短期来看,该办法是在电子支付的迅速发展超出了原有规则约束、第三方支付市场出现诸多乱象的背景下,所采取的过渡性措施。长远来看,一方面,随着市场环境趋于完善,第三方支付仍然会是电子支付创新的重要推动者,而且通过“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整合重组,行业将呈现更加积极的发展生态。另一方面,该办法的推出将有助于促进将来的电子支付创新监管变化,使第三方支付创新更加规范。
可以说,新兴电子支付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如同铁路、公路、桥梁
一样,承载着金融资源的流动和金融交易的进行。同时,支持“三农”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多年以来也在不断强调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性。但是迄今为止,“三农”领域的金融“缺血”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缓解,尚需进一步的创新与支持。对此,除了继续促进“金融中前台”的融资渠道创新之外,更需要大力发展以电子支付为代表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来实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为金融要素在农村的优化配置奠定基础性条件。
就新兴电子支付服务“三农”来说,这既是重要的普惠金融实践领域,也是金融服务的新蓝海。具体来看,在推动新兴电子支付有效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可以重点把握如下几方面的发展路径。
第一,加快促进支付工具自身的创新,满足“三农”领域的特定需求。当前,各种新技术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并逐渐广泛应用到金融服务场景中,这使得令人“脑洞大开”的支付方式逐渐出现和流行起来。从nfC近场支付、二维码支付、声波支付,到光子支付、指纹支付、虹膜支付、静脉支付等,各种各样的新型移动支付工具都冲击着现有零售支付格局。在这样的零售支付大变革时代,对于“三农”领域的支付工具创新来说,需要通过积极支持和引导支付服务机构的创新动力,努力做到“三路并进”。一是结合农村网络与电讯设施的基础条件,继续开发和优化适应“三农”需求的基础性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产品,着力实现城市区域相对成熟的支付工具服务向农村的延伸,扩大电子支付市场的边界。二是在符合国家相关与监管规则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更加前沿的移动支付工具在“三农”领域的创新尝试,更有效地贴近农村支付领域的生活和生产需要,并且带来更加新颖的支付体验,促使农村人群更积极地接受新兴支付方式。三是作为传统电子支付工具的银行卡支付,仍然在“三农”领域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第二,创新电子支付所附加的资金配置服务,打造适应“三农”需求的“综合金融服务超市”。就“三农”领域的资金配置需求来看,既有来自于农民的个人融资和
投资需求,也有农户、农业企业的相关需求。长期以来,由于考虑到农村市场的不完备、在农村进行机构布局的高成本,众多金融机构逐渐退出农村金融领域,只是对农村“抽血”而非“输血”。随着新兴电子支付创新浪潮的到来,在支付渠道基础上的投融资服务创新,也使得农村金融环境得到更多改善。一是,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服务更多是着眼于基础性服务,在基于网络的融资服务方面,难以突破线下程序的繁琐。今年上半年以来,许多银行开始着力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创新,其中互联网融资业务的探索也逐步展开。其中,面对“三农”的消费者和农户及企业融资需求,将来完全可以推动依托于网络银行、移动银行渠道的产品、流程、模式创新,真正在风险可控或适度风险容忍的前提下,设计更加便利、有效、定制化的融资产品,从而有效满足“三农”领域的迫切融资需求。二是,以阿里巴巴的余额宝为代表的各类“宝宝”理财产品,实际上是把移动支付功能与货币市场基金等传统金融产品有效结合起来,降低了个人投资理财的门槛,并且能够激发国人参与财富管理的热情。长远来看,虽然农村领域的人均收入与财富并不高,但同样拥有个人投资理财的广泛市场空间。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新兴金融组织,都可以充分利用新兴电子支付的渠道布局,有效抓住农村的“长尾人群”,实现“支付+理财”的服务创新。三是,通过与银行电子支付、第三方支付的有效合作,包括P2P网贷、众筹等在内的互联网金融新业态,也可以在农村领域探索有效的业务模式,更好地服务于“三农”主体的投融资需求。
第三,依托电子支付创新,改善“三农”领域的风险管理服务。所谓互联网保险,就是在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权变更、续期缴费、理赔和给付等过程中,完全依托互联网展开。自我国第一张电子保单售出以来,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潜力就逐渐显现。继《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发布后,2015年7月22日又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互联网保险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农村金融领域不仅缺乏融资支持,而且能够有效
管理涉农风险的保险产品更是奇缺。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为弥补农村保险市场的“空白”领域提供了新的途径。一方面,许多保险企业都开始着力布局移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试图打造开放式的产品服务链条和O2O场景,为农村领域的业务拓展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借助于移动支付手段和移动互联网沟通渠道,还可以推动发展基于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P2P小额互相保障模式,也就是各种“互保”和“众保”模式。
第四,发掘和运用电子支付的信息采集功能,推动“三农”信息和信用服务升级。零售支付深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因此也是最为重要的信息来源。通过推动电子支付在“三农”领域的运用,可以更好地依托支付渠道进行信息收集和处理,从而服务于农村网络经济和产业优化。正如易观国际曾在研究报告中提到,“电子支付公司最大的优势和资产就是客户数据,凭借积累的客户交易记录、经营情况、资金流向等,并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分析系统将用户行为模型化、企业信用数据化、数据资产化,支付公司已经形成了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交易数据闭环,可为商户叠加更多增值服务,提升商户经营效率。”由此来看,在农村的生产、流通等环节,影响市场发育与农民增收等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经常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困境,因此如何在推动农村新兴电子支付发展的同时,通过不同机构与组织的有效合作,更好地提供附加的信息服务产品,将成为实现共赢的重要问题。与此同时,基于支付信息的互联网征信体系建设,也可在农村金融领域有所创新,这也有助于完善农村个人融资和小微企业融资的信用环,降低农村金融组织的风险与交易成本。 第五,推动农村电子支付产业链的优化布局,服务和引导农村互联网产业链金融创新。在推动农村新兴电子支付发展过程中,作为主要的服务提供者,银行和非银行主体都不可或缺。目前,国内的电子支付提供者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商业银行开展的电子支付服务创新,尤其是在移动支付的建设方面,诸多银行都加快了发展布局;二是主要的通讯运营商也纷纷介入到电子支付渠道创新中,或者自身发展,或
者与银联合作推动移动支付业务;三是拥有实力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以支付宝和财付通(微信支付)等为代表,也在依托网络和智能手机积极拓展业务。在构建农村电子支付体系的过程中,想要这几方面“齐头并进”,就需要和监管者进行一定的协调与设计。此外,在农村金融的支持目标中,最重要的是激发农村的产业活力,实际上产业链金融能够对此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新技术的影响下,互联网产业链金融已成为农村产融结合的新模式。其重心在于依托“三农”领域核心企业,针对产业链的不同环节,设计出特色化的农村金融产品,为整个“三农”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这一模式创新的关键,就是能否有高效的电子支付与账户体系的支撑,只有高效、便捷、安全的支付解决方案,才能有助于实现核心企业与上下游的信用传递,并促进产业链不同企业之间的金融资源共享。 首先,推动农村新兴电子支付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定的顶层设计与综合性的支持。近年来,人民银行在推动相关改革方面已经做了许多努力。如2009年出台了《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初又发布《关于推动移动金融技术创新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特别提出以移动金融技术来填补农村及偏远地区金融服务空白。但是考虑到在农村移动支付产业链的整合、支付工具创新的路径选择与标准化、安全与效率平衡等众多方面,还要解决大量的协调与平衡问题,因此仍需要较大的着力。其顶层设计与支持的重点,一是协调好发展重点与次序,如在农村移动支付的布局中,处理好远程支付与近场支付的关系;二是协调好各方主体的利益与矛盾,使其能够在农村电子支付发展中形成合力;三是为市场主体通过电子支付满足农村普惠金融的行为,给予更多的鼓励和支持;四是改善监管机制,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并且针对农村电子支付市场特点尝试建立分类监管模式。
其次,促进硬件设施的完善与加强应用场景建设。农村新兴电子支付的发展,同样
需要硬件设施层面的深入支撑。例如,除了提高电脑和手机的渗透率之外,农村的网络宽带速度、手机通信和上网服务质量等,都是影响电子支付效率的必要基础条件。再如,通过在农村大量发展承载移动支付的载体,也能够有效推动电子支付的普及,包括无线POS、二维码等新兴移动支付的机具等。所有这些努力,都是为了尽可能拓展农村电子支付的应用场景,使得更多的群体能够接触、熟悉、习惯于运用新兴电子支付工具。具体来看,需要在三方面拓展场景应用:一是依托于电商场景,大力发展电子支付在农村电商、交易、物流等方面的应用;二是社交与生活商务场景,在农村的社区管理、社区交往、生活缴费、社群交易等各方面,充分引入电子支付的服务与保障作用;三是积极发展涉农领域的行业供应链服务场景,着力构建各类信用支付平台,推动电子支付的应用。
另外,以引导市场化的发展模式为主,职责在于推动技术与设施的标准化。在农村新兴电子支付的发展过程中,虽然需要的大力支持,但是却要减少直接投资和行政干预,更多以调动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原则。在此过程中,实现普惠金融与商业金融、机构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与共赢。早期可能会出现多种模式的“百花齐放”局面,长远则需要有效引导,逐渐聚集到可持续的主流商业模式,使得各方都能在其中有效定位。对于来说,需要着重维护市场竞争与运行秩序,提升行业效率。例如,央行在移动金融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减少重复建设”,实际上就是指POS机、ATM机等各类机具设施的标准化和包容性发展。其关键不在于各类机构重复布局机具的问题,而是指提升现有机具的兼容性问题,如同一机具对各类银行卡的支持,以及对金融IC卡和nfC支付的支持等。再如,无论在基于手机的移动支付发展中,还是二维码等新型工具的创新中,虽然现在更加重视技术标准化问题,也有了一些国家层面的规则,但是整体上还需要进一步整合和完善,真正通过促进规范化和标准化来实现支付产品的效率与安全平衡,为行业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最后,还需要在农村积极培育新兴电子支付的需求,加强支付服务消费者保护。目前,农村消费者对于互联网和手机的熟练运用程度在不断提升,但在电子支付领域仍需要进一步培育成熟的支付文化,促使农村电子支付发展获得更加健康的客户土壤。例如,新兴电子支付更加注重便捷的用户体验,相对来说可能对支付安全性重视有所不足,由于支付便捷与安全往往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这就可能对资金和交易安全产生影响。要解决这个矛盾,除了和行业的职责之外,更需要客户培养现代化的支付安全意识、良好的支付消费行为等,从而形成有利于农村金融创新的电子支付文化。同时,当前农村电子支付市场面对的客户群体,多数仍然是普惠金融应该覆盖的“长尾人群”,风险承受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这就需要监管者大力加强农村的支付消费者保护,完善行业信息披露、竞争营销秩序、个人信息与资金保护、风险管理与保障等,从而防止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打造真正能保障各方共赢的电子支付良性发展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