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文件档案管理实施方案
7.1 档案管理标准化 7.1.1 档案工作规定
7.1.1.1 档案,指本光伏电站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照片档案、磁性载体档案、实物档案等,它们都是本光伏电站档案有机组成
部分,应根据其自身特点妥善管理,统一归档。 7.1.1.2 档案工作应纳入本光伏电站的管理活动: 7.1.1.2.1 三纳入:档案工作应纳入光伏电站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纳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光伏电
站有关人员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7.1.1.2.2 四参加: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参加重要工程开工会、科研课题鉴定会、基建工程启委会和竣工验收会、设备开箱验收或引进项目设备接收会,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材料完
整、准确、系统。
7.1.1.2.3 四同步:下达项目计划任务与提出项目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项目计划进度与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积累情况同步;验收、鉴定项目科研成果与验收、鉴定项目文件材料归档情况同步;项目竣工验收与项目文件材料完成归
档同步。
1.1.2 光伏电站应具备的档案
控制室应有图表
1 一次主接线图 2 光伏电站巡检路线图 光伏电站标准图 3 册 4 安全标语、标示牌 5 直流熔丝配置图 6 各岗位职责 7 各项工作标准 8 调度规程 光伏电站定置管9 理图 光伏电站必须有完整竣工
1 一次系统接线图 2 二次系统接线、原理图纸 3 直流系统图 4 站用电接线图 5 事故照明图 7 防雷接线图 9 土建图 11 集电线路走向图 光伏电站运维方案
1 3 5 1 3 5 6 UPS布置图 8 电力电缆敷设图 10 通讯自动化图 12 光伏组件布置图 光伏电站具备的资料 设备台帐(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技 设备厂家原始资料或复印件 2 术参数) 4 工程交接档案 检修试验报告 光伏组件交接档案 光伏电站具备的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变电所 2 部分)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电 力 设 备 典 型 消 防 规 程 和绝缘配 4 (DL5027-1993) 合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6 (DL558-1994) (DL/T1051-2007) 7.2 文件管理标准化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72-2010) 7 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 (Q/GDW512— 9 2010) 架 空 配 电 线 路 及 设 备 运 行 规 程 11 (SD292-1988)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573-2010) 13 电力系统载波通讯运行管理 规程 15 (DL/T546-9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 施工及验 17 收规范(GBS0169-2006) 19 光伏电站典型操作票 21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8 (GB11285-2006) 电 力 设 备 预 防 性 试 验 规 程 10 (DL/T596-1996) 有 载 分 接 开 关 运 行 维 修 导 则 12 (DL/T571-2007) 40.5kV户外高压开关运行规程(DL/T 14 1081-2008) 电力系统通讯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16 (DL548-1994) 光伏电站设备运行规程 18 20 光伏电站设备检修规程 22 应急预案
7.2.1 技术文件的形成与发放
7.2.1.1 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及图纸资料的管理实行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7.2.1.2 技术文件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等栏中应签署齐全,签署不全的技术文件不得投放到相关部门,更不得使用。
7.2.1.3 图纸投入使用,即投放到各使用单位(部门)之前,必须加盖“文件副本”、“受控文件”章,由技质部门发放到各使用单位并进行登记,或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技质部负责图纸的发放。
7.2.1.4 纸质技术文件或电子档技术文件等由技质部收存并负责保管。员工借阅技术文件应凭部门主管批准的借阅申请单向技质部借阅,用完后及时归还,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7.2.1.5 技术文件的修改必须按级、按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分管范围执行;技术文件修改前,负责修改部门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体内容,交有关领导审批。
7.2.1.6 修改后的技术文件必须重新履行会审、会签及批准手续,填发
更改通
知书。
7.2.2 技术文件的管理与存档
7.2.2.1 技术文件是公司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必须加强管理,光伏电站指定一名兼职资料员负责各种技术文件的登记、
保管、复制、收发、注销、归档和保密工作,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清晰、统一等。若暂时未指定资料员,则由部门经理暂行代理。部门经理和资料员负责本部门技术文件的保密、发放与归档。
7.2.2.2 技术文件、图纸由技质部备份、存档,资料员定期对技术资料
进行整
理。
7.2.3 技术文件的保密
1.2.3.1 技术文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打印、复制,不得以电子文档等形
式在网上传递或者用移动硬盘、U盘、软盘等拷贝出。因工作需要必须打印或复
制时,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通过技质部资料员打印、 复印、拷贝。
1.2.3.2 为了保证技术资料的保密性,除按正常程序(员工填写申请单,部门
经理批准)办理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人转让和借出技术资料,一经发现要报
公司给予严肃处理。
1.2.3 公司文件管理
7.2.3.1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7.2.3.2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信息员登记签
收后分别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7.2.3.3 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
编号的
“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
文件的文号。
7.2.3.4 公文的编号保管:光伏电站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7.2.3.5 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7.2.3.6 处理完毕的文件,文档管理人员将处理结果向场长汇报。
7.2.3.7 发文实行文件签发制,由主管领导签发。
7.2.3.8 发文内容要明确,文理通顺,简明扼要,合乎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