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电公司 反违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中安全监督职能,对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安全死角和即将发生事故的事故源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严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加强反习惯性违章和不良习惯的管理力度,降低人为原因失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鼓励员工自觉遵守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改善安全生产状况、预防事故发生、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做出贡献,同时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使公司反违章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某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责任 1、生产副总经理
负责组织制定和批准执行本制度。对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内容进行批准,监督公司反违章活动的开展。
2、设备技术部
是全公司反违章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公司行使反违章管理职能。 3、各部门经理
负责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对本部门员工和承包商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落实按本制度进行的奖励和处罚,负责跟踪纠正措施的落实。
4、员工
1)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和承包工程单位的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从违章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支持和配合本制度的实施。
2)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力和义务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设备技术部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电业安全作业规程、消防规程,公司执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的法令、法规、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定。
第五条 奖励
公司每年度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1、集体:
1)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风险大的部门,全年达到安全生产指标。
2)在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风险工作(如:“春检”、“秋检”工作、大修安全管理、专项生产活动)中业绩突出。
3)连续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相关的未遂事故及以上的事件的部门。 2、个人:
1)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一起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安全管理、生产管理人员。 3)在改进安全条件,防止事故方面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 评选方法:
由各部门申报,设备技术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1、常见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按照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常见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分为A、B、C三类(见附录一),对不同类别的违反规定的行为人进行不同处理。规定如下:
2、对于未造成后果的A类违章行为的处理:
1)立即中止当事人作业,下岗到人力资源部培训学习一周,经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设备技术部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见附录二)进行整改,通报全公司。 3)当事人写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原因分析,设备技术部在全公司进行宣讲教育。 4)一个月内同一个部门发生两次A类违章事件,部门经理必须在安全生产例会上报告原因和纠正措施。
5)员工一年内两次发生A类违章行为者,年终绩效考核不得为良好(B+)及以上。 3、对于未造成后果的B类违章行为的处理: 1)设备技术部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
2)取消当事人作业资格2天,由部门组织进行专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3)当事人写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原因分析,设备技术部在全公司进行宣讲教育。 4、对于未造成后果的C类违章行为的处理:
1)设备技术部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跟踪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纠正行动。 2)当年累积发生三次C类违章行为的人员,按B类违章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为了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及时鞭策员工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对违章人员同时处以一次性经济罚款:
5、对所有违章行为除以上规定处理外,根据违章情节,同时处以一次性经济罚款A类1000-2000元、B类500-1000元、C类200-500元,填写《违章处罚通知单》(见附录三)由违章人员交公司财务管理部。
6、对下列情况根据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倍进行处罚。
1)现场发生违章行为,经他人当场指出,而置之不理继续进行施工作业。 2)对于项目承包工程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松懈,不能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或严重违犯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情况。
3)月度内同一员工重复发生违章现象。
4)经过整改未达到《违章整改通知单》纠正措施要求的。
7、因人员严重违章而导致发生不安全情况,对部门管理人员酌情进行经济处罚,纳入公司月度考核责任制中。
8、有后果的违章行为的处理:
由于人为失误,造成人员轻伤、设备一类障碍、火警事件及以上的事件,对当事人按A类违章处理办法处理。查证事故责任人有违章行为或事故性质严重,由公司组织专门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9、对各类违章现象纳入公司记扣分管理,A类记扣4分,B类记扣2分,C类记扣1分,月度内重复发生违章现象加倍考核。班组长、专业管理(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分别记扣员工记扣分值的20%、10%、5%。
10、反违章与部门绩效挂钩管理:部门月度发生A、B类违章现象合计达10次及以上,部门绩效P值自动降为0.9。
11、反违章与星级班组评比挂钩管理:班组年度发生A、B类违章现象合计达10次及以上,取消星级班组评比资格。
12、其它情况的处理:
附录一中列出的A、B、C三类违章行为为常见的违章行为,不在此列的行为,经设备技术部安全监察人员核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认为违章行为,可参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第7条 违章行为的报告与管理:
1、任何发现违章行为的员工都有权并有义务制止违章者的不良行为,并向设备技术部报告。报告的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也可以直接用电话通知设备技术部安全监察人员。对由于报告及时而避免重大事故的员工,应给予表彰奖励。
2、设备技术部安全监察人员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对违章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然后根据本制度附录二的要求填写《安全整改通知单》。
3、若违章行为属于附录一规定的内容,设备技术部安全监察人员则应在《安全整改通知单》单上填写处理意见,并经设备技术部经理审批签发。
4、违章者及其部门经理必须按照《安全整改通知单》所规定的要求和时间期限落实纠正措施。若违章者对其处理持有不同意见,他有权向其主管上级或生产副总经理提出申诉。
5、设备技术部应在每年一月份将过去一年的违章行为的处理统计按部门分类汇总后报送生产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应该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对员工安全方面的业绩进行评估。
6、承包工程员工及临时工违章处理:
由公司直接发给工资的临时工,其违章处理按本制度执行。通过向其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工程施工人员,其违章处理的措施包括取消入厂资格。若合同中有安全抵押金条款,则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并参照本制度扣除合同安全抵押金款额。此外,公司安全监察人员将《安全整改通知单》发给承包工程人员所在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
7、公司各部门、班组内部自行检查发现的未产生后果的违章行为,由所在部门、班组在月度绩效考核中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由各部门每月汇总统一报设备技术部备案,公司不再进行考核。
第 记录
1、《安全整改通知单》、《违章处罚通知单》一式六份,分别发给违章者本人、违章者所在班组、违章者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经营策划部、财务管理部、设备技术部,原件由发出部门存档。
2、承包工程施工人员违章,《安全整改通知单》、《违章处罚通知单》发给责任承包单位负责人,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评价内容之一。
3、 项目承包工程施工人员、临时工违章,除记入责任承包单位外,公司内部记入项目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或用人部门。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发电公司。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某发电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附录
附录A:常见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附录B:《安全整改通知单》 附录C:《违章处罚通知单》
附录A
常见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A类违章行为:
1、 进入有窒息风险的区域或地坑、容器,不按规定执行测氧含量及通风等安全措施。 2、 无国家劳动部门有效证书,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搭设脚手架、起重、焊接、机动车辆驾驶等)。
3、 打开的孔洞盖板,未设置安全遮栏和警示标志,或完工后未及时恢复。 4、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章人货混载。 5、 酒后进入生产现场。 6、 在厂房内吸烟。
7、 无动火工作票在厂区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动火作业或不按动火工作票要求布置安全措施。
8、 超载使用电梯。
9、 含氢或易发生爆炸燃烧的系统、场所,作业前未进行吹扫及测量已开工。 10、 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
11、 未经批准,解除运行设备联锁、报警、保护装置。 12、 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无防漏油、防火的可靠措施。
13、 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进行其它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规定。
14、 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15、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16、 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员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17、 使用的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 18、 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接地、不装漏电保护器及不戴绝缘手套等行为。
19、 在裸露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无监护。
20、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
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21、 在开关或母线室及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中,使用导电的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
22、 检修人员或非当班运行人员未经允许操作运行设备。 23、 检修、试验工作未结束而提前撤除安全措施者。 B类违章行为:
1、 不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服等。 2、 化学危险品作业不佩戴特殊个人防护用品。 3、 高空作业(2m及以上)不配戴安全带。 4、 在系统设备上作业没有工作票(工单)。 5、 派人代签工作票(工单)。 6、 机动车在厂区内超速行驶。 7、 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没有验收合格证。
8、 在起重物下穿行(特殊需求需要与安全监察人员协商特殊安全措施)。 9、 现场检修工作正在进行而工作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 10、 违章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11、 违章动用消防水、消防设备。 12、 无专门培训和授权使用化学危险品。 13、 起重作业时多人指挥。
14、 高处作业未采取防落物措施(工具绑扎、安全网、铺垫)。 15、 堆放物品堵塞通道、消防设备。 16、 现场存放化学危险品,无许可证。
17、 使用安全相关工器具,事前不做检查造成使用中发生危险情况(如空气呼吸器、供气管、安全带、照明电源等)。
18、 违反规定乱动消防设施(引发报警或误喷等后果)。 19、 配电室未按照规定及时上锁。
20、 临时工进现场工作前不交待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者。 21、 无故不做定期工作者。
22、 更换保险丝用铜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或保险容量不匹配者。 C类违章行为
1、 工作后不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设备状态。
2、 戴安全帽不系好下颌带。 3、 工作票(工单)未带至作业现场。
4、 工作负责人未向成员交待安全要求、注意事项和危险点分析。
5、 工作服穿戴不符合要求(敞开衣服、不扣扣子、剪短袖子、裤腿、穿凉(皮)鞋、安全帽带挂到帽檐上等)。
6、 重大作业项目(如酸洗工作、大修)不按要求设立作业现场标识(信息牌、警示围栏等)。
7、 踩踏、乱动消防设备(未造成后果)。
8、 使用仪器仪表不检查验证仪表的可用性或玩弄仪器仪表。 9、 工作现场工器具、设备部件、备品件、文件摆放杂乱。 10、 工作完后不按规定收集、清理现场垃圾、杂物等。
11、 工作现场发生用脏手乱摸栏杆、墙壁等污染现场设施的行为。 12、 工作现场身体随意靠在设备上。
13、 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 14、 使用的电焊线中间接头未用绝缘胶带包扎者。
附录B
某发电公司 安全整改通知单
部门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原因描述 纠正措施 立即整改 □ 时间要求 限期整改 □ 关 闭 □ 复查结果 不 关 闭 □ 下步处理 要求 整改通知 □ 检查人签字/时间 停工整顿 □ 通知责任人/时间 承诺时间 责任人签字/时间 班组名称 责任人 签发人: 编号:
注:本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由设备技术部、违章部门、违章班组保存。
某发电公司 设备技术部 年 月 日
附录C
某发电公司
违章处罚通知单
违章条款 签发人: 编号:
部门名称 违章人员 班组名称 记扣分 (处罚原因) ¥: 元 处罚金额 人民币大写: 圆整 交款人 签 字 安监人员 通知时间 交款时间 收款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单一式六份,分别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经营策划部、设备技术部、违章部门、违章班组、违章个人保存。限三日内将罚款交到公司财务管理部,过期不交者将以两倍罚款金额从外委工程安全抵押金或公司月度考核中扣除。
某发电公司 设备技术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