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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重点知识点

来源:华佗小知识
直接融资:出资方与融资方直接进行协议

间接融资:出资方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融资方以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贴现

等形式得到出资方的资金。(金融机构是媒介)

金融机构类投资者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主权财

富基金(SWFs):代表国家进行投资的主权财富基金,特点是由拥有、控制与支配的,二是追求风

险调整后的回报最大化目标。

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指在一国境内设立,从事境外市场的投资者

1. 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

公司股份总数的10%、

2. 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0%

申请条件:1.净资产不少于2亿人民币2.经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2年以上3.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4.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调查

QFII合格境外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在一国境内从事境内投资

包括经中国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社保基金:

资金来源:1.国家以社会暴涨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2.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分类:1.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来源包括国有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和股权资产、财政拨入金、经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

2.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制度确定的用于支付劳动者或公民在患病、年老伤残、生育、死亡、事业等情况下享受的各项保险待遇的基金。

证券公司全面建立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证券公司信息报送与披露方面的监管要求:

1.信息报送制度。自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2.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3.年报审计监管

场外交易市场特点:1、分散的无形市场2.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度3.以为能在证券

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4.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5.管理比场内宽松

中小板指流通盘大约在1亿以下的促昂业板块。

股票型上市公司条件:

1.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2.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3.发行的股份占总股份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5.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债券型上市公司: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1年以上

3.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 4.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条件之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

股份有限公司: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2年9月20国家工商总局,注册资本30亿元。 新三板功能:公司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重组

影响股价变动因素(宏观变动)

变动因素 货币 途径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上升 再贴现率上升 公开市场业务出售证券上升 财政赤字上升,财政支出上升 税率降低 发行国债(用于国家投资) 利率上涨(股市流动性减少,企业负债增加) 汇率上升 存在收支逆差 结果 收紧银根 市场货币量减少 股价降低 刺激投资 股价上涨 双方成本增加 股价降低 本币贬值,股价降低 利率上升,汇率上升,股价降低 财政 利率 汇率 国际收支 普通股东的权利:

一、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也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议或持有10%以上的股东请求)。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参加会议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决议,需要2/3以上表决权通过。 二、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表现为:1.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公司清算时有权取得公司剩余资产 三、其他权利

1. 可查各类资料2.持有股份依法转让3.有优先认股权(公司增加发行新股时,有权以

低于市价的价格优先认购新发行的股票)

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

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及其指数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5日,由上证交易所和深证交易所共同设立 1. 沪深300指数: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编制目标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

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成份股数量为300只,指数基日为2004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0点

2. 中证规模指数:包括中证100指数(大盘)、中证200指数(中盘)、中证500指数

(小盘)、中证700指数(中小盘)、中证800指数(大中小盘)和中证流通指数

二、上交所的股价指数

1. 成份指数类:

1. 上证成份股指数,简称上证180指数,样本股有180只股票,反映上海证券市

场的概貌和运行状况,每年调整一次成份股,每次调整比例一般不超过10% 2. 上证50指数,从上证180指数样本中挑选最具代表性的50只股票组成样本股,

反映上海证券市场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龙头企业的整体情况

3. 上证380指数,由上证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9日成立,

侧重反映上证交易所上市的中小盘股票的市场表现。

2. 综合指数类

1. 上证综合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从1991年7月15日起编制并公布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价指数,基期为1990年12月19日,以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2. 新上证综合指数,简称新综指,于2006年1月4日发布,以2005年12月30

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样本股票的总市值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

三、深证所的股价指数

1. 深证成份股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对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进行考察,选出500家代表性公司作为成份股,以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数为权数,采用加权平均法编制

2. 深证100指数,成份股的选取以A股上市公司流通市值和成交金额两项指标,选

取在深交所上市的100只 A股作为成份股,以成份股的可流通A股为权数,采用

派许综合法编制,每半年调整一次成份股 3. 综合指数类:包括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行业分类指数、

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证新指数、深市基金指数等

四、中国和的主要股价指数

1. 恒生指数,由恒生银行于1969年11月24日起编职公布,反映股票市场

行情变动最有代表性和影响最大的指数,成份股为33种有代表性的上市股票,用加权平均法计算

2. 恒生综合指数系列,恒生银行于2001年10月3日推出,包括200加市值最大的上

市公司,分为低于指数系列和行业指数系列 3. 恒生流通综合指数系列 4. 恒生流通精选指数系列

5. 中国证券交易所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五、海外上市公司指数 海外主要股指 1道琼斯,美国

2.金融时报证交所指数,英国 3.日经225股指,日本

4NASDAQ市场及其指数,美国二级市场

申请办理股票非交易过户登记

1. 涉及国有主体所持股份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2. 涉及外国投资者对山市公司战略投资的,需提供商务部的批准文件

3. 银行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达到或者超过总股本5%的,需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4. 证券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大道或者超过总股本的5%,需提供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5. 保险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达到或者超过总股本10%的,需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批准文件

6. 其他需经行政审批方可进行的证券过户登记,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证券服务机构

包括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服务业务2年以上的经验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二章3.7)

1. 依法成立5年以上,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制

2. 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人,其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职业的不少于120

人,且每一注册会计师年龄不超过65岁。 3. 净资产不少于500万

4. 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8000万 5. 上一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8000万,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6000万 6. 至少有26名义上的合伙人,半数以上连续执业3年以上

7. 不存在:若执业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之日到申请之日未满3年;因欺骗

撤销资格到申请之日未满3年;因虚假材料被不予批准到申请之日未满3年

注册会计师申请证券许可证

1. 2. 3. 4. 5.

所在会计事务所已取得证券许可证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证书 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1年以上 不超过60岁

3年内执业活动中无违法行为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条件(二章3.8)

1. 对于分别从事两项目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

时从事两项目的,有10名以上取得两项目资格证的专职人员;高管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证券或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2. 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本 3. 有固定业务场所 4. 有公司章程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从业资格

1. 未受过刑事处罚,本科以上学历

2. 从事证券业务2年以上,期货业务2年以上 3. 通过了统一资格考试

资信评级机构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与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

2. 符合规定的高管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从业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包

括3年以上资信评级业务经验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会计师资格的评级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3. 最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未因违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 4. 最近3年无税务不良记录

5. 有完善的业务制度: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标准、评级程序、评级委员会制度、评

级结果公布制度、跟踪评级制度、信息保密制度、证券评级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二章3.10)

1. 资产评估机构依法设立并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发生过吸收合并的,还应当自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1年

2. 质量控制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

3. 具有不少于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其中最近3年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且连续职业

的不少于20人

4. 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

5. 按规定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者提取执业风险基金

6. 半数以上合伙人或者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

7. 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且每年不少于5000

万元

证券金融公司: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60亿元,根据的决

定设立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p76

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存放证券金融公司借出去的钱),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和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转融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证券金融公司收取向证券公司收取的保证金中,货币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5%

资产证券化(五章2.11)

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方式。

分类:按基础资产分类:不动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债券组合证券化

按地域分类:境内资产证券化和离岸资产证券化

按产品的属性分类:股权型证券化、债权型证券化和混合型证券化 涉及当事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承销人、证券化产品投资者

收盘价的确定

1. 当日无成交,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2. 上交所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3. 深交所通过集合竞价产生,若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能进行收盘集合竞价,则同上交所

委托指令

按委托订单数量: 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按买卖证券方向: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

按委托价格:市价委托、限价委托、停止损失委托、停止损失限价委托 按委托时效: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托、收托

次级债务

证券公司经批准向股东或者其他符合条件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债务,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先于股权资本。分为长期次级债务和短期次级债务,长期次级债务可按比例计入净资本,按到期时间5、4、3、2、1年分别按100%、90%、70%、50%、20%计入净资本。短期次级债务不计入净资本。

金融风险管理过程

1. 金融风险度量2.风险管理对策的选择和实施方案设计3.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和评价4.风

险报告5.风险管理评估6.风险确认和审计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P196

1. 2. 3. 4. 5.

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其他

ETF和LOF(P198)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P22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基本条件和规定

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3年以上,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最近3年内高层无重大变化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

最近1期期末无形资产占比不高于20% 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未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

配股和增发的规定

上市公司开发新股条件:最近36个月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

配股条件: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增发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情形;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配股发行方式:1.有偿配股,股东按持股比例认购股票(花钱)2.无偿配股)(红股):分配盈余,除权(不花钱)

增发发行方式:1.由公募发行上市2.由承销机构认购后向社会发售 1.网上定价发行与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2.网上、网下同时定价发行3.中国认可的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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