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业饲料公司非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教材精编版

农业饲料公司非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教材精编版

来源:华佗小知识


农业饲料公司非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教材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业饲料公司非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教材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内

第一部份 会计核算基础知识 第二部份 财务管理基础知识 第三部份 成本分析基础知识 第四部份 预算管理基础知识 第五部份 我国税收相关知识 第六部份 银行结算基础知识 第七部份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部份 会计基础 A)会计的基础概念 1)会计的最终目标

2)计算财产(所有者权益) 3)资产负债表的格式 4)资产负债表里的变动

5)财产(所有者权益)的分析

B)会计报表中的其它重要部分 1)利润表 2)存货的核算 3)折旧与摊销

4)坏账准备的核算

1) 会计的最终目标 思考问题: 为什么要有会计

股东的财产包括了些什么? 有形产业 如: 预估情况无形产业 如: 债权 如: 财务预算债务 财产的定义: 如: 实际情况会计 : 衡财务分析与监督量预估与实际的差别, 一个人在某时的财产是他所有的产业加上他所有的债权减去他所有的债务,当然还需要以一种货币来表达。 财产=产业+债权-债务 什么是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 股东某时所拥有财产的清单 (当然还要用一种货币来表达)。 !某时 资产负债表 = 照片 !

2)计算财产

企业的财产 = 产业+债权-债务 产业(流动和长期) - - - - - 债权 - - - 债务 债务

债权

汽车=产业

注意:不同的产业、债权、债务金额可以达到同样 的财产金额! 比如: 产业 债权 债务 财产 10元 10元 0元 元 10元 30元 20元 元 200元 980元 1160元 元 财产有可能是负数,债务有可能大于债权加资产! 3)资产负债表的格式

股东的财产 = 产业+债权-债务 产业+债权 = 债务+股东的财产 “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的产业加上债权被称为“资产”,而所有的债务及股东的财

产则被称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注意: 短期债务 = __ 年以下。 中期债务 = __ 到__年。 长期债务 = __ 年以上。

流动性强 资产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还债期限短

-债权 -债务 -产业(流动和长期) -财产 =资金用途 =资金来源

资产负债表只不过是一个企业在某时拍下的一张照片,所以它所表达的只不过是某个时间的情况,而并不是企业每天的情况。

4) 资产负债表里的变动 原则: 产业(流动+长期)+债权 = 负债+财产( 投资者权益 ),即: 资产 = 负债 + 投资者权益(所有者权益)

由于这个等式,资产负债表里的每个项目的变动都会牵动另一个项目( 同金额 )的变动。

- 都是加或减,如两个项目分别在资产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一个是加,另一个是减,如两个项目都在资产或都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5) 财产(所有者权益)的分析

投资者把资产投入企业,从而取得对企业资产的索偿权。这部分权益包括投入和赚得的权益。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 投入的权企业所有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金 未分配利润: 益 未做分配的净利润或没有指定用途的净利润 基金包括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金: 是由投资者投入但不能构成实收资本;或从其它来源取得,由所有者享有的资金。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资本公积金 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盈余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再投资!主要有三项: 法定盈余公积: 所有者权益 资本汇率折算差额 平时用来扩大企业的流动资金,企业发生亏损时,可将它用来垫补未弥补的亏损。基赚得的权益 经批准也可以用于增加资本。 任意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 金 提取和使用都较灵活。 任意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 公益金 公益金: 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等。 本期利润的分配 本年利润 1.提取基金

本期利润的分配本期利润 2.发给股东股利

3.未分配利润 原来不是想怎么分就基金基金未分配利润发给股东股利发给股东股利未分配利润综合:

期初财产(所有者权益):

开业时候的最初投资,实收资本。 利润:

本期的利润:本期的收入减去本期的费用。 未分配利润:

本期没有被分配的利润。 基金:

从本期利润中抽出的基金,为企业将来而备用的。 资产负债表分有两个阶段: 利润分配前的报表和利润分配后的报表 原来资产负债表是这样的! B. 会计报表中的 其它重要部分 1)利润表 2)存货的核算 3)折旧与摊销 4)坏账准备的核算

1)利润表

从开始到现在,我们都把销售收入或费用成本直接地加减到所有者权益中的利润里,但现实中因为利润的重要性,会计中有些科目和利润报表是特别为它而制订

的。 利润

企业的财富 企业的财富 成本,费用 销售收入

借方 贷方

会计科目一共有5类!

资产负债表 资产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资产类 比如: 现金 银行存款 比如: 短期借款 应付帐款 负债类 所有者权益类 比如: 实收资本 本期利润 本期利润表 借 产品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成本 X 产品销售费用 X 管理费用 X 财务费用〔收入〕 X 营业外支出〔收入〕 X 所得税 % X 净利润〔或亏损〕 〔X〕

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 损益类 成本类 贷

X

〔X〕 〔X〕

X

资产负债表 本期利润表 产品销售成本

中国外资企业的会计报表的格式有很大

资产类: 现金 应收帐款 等等… 负债类: 短期贷款 应付帐款 所有者权益类:

前三类的科目可以叫做资产负债表科目。因为这三类所有的科目都在资产负债表上。 资产 资产类: 现金 应收帐款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负债类: 短期贷款 应付帐款 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 本期利润 实收资本 本期利润 损益类: 产品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成本 成本类: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2) 存货的核算

此类科目是专为计算产品成本而设的。 此类科目是专为计算企业本期利润而设的。 存货的含义和范围: 存货,是指企业为保证其生产和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而持有的各种商品和货物。 工业企业中,存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等…

商业企业中,存货则主要包括各种用于销售的商品及非商品类的材料物资等。 存货的计价: 存货应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其中包括: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等等… 5种核算方法 1- 个别辨认法

如果可以确认存货的属性的话,就可以确定存货的价值。

这个方法主要用于可以辨认的商品及货物,比如一些大型机器。但是如果不能辨 2- 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按照存货收发的顺序,假定先收入的存货先发出,并按此流转程序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

例:某公司鱼粉的有关资料如下:

9月1日:结余500公斤,单位成本公斤,总成本2,100元。

9月5日:购入12,000公斤,单位成本公斤,总成本54,000元。 9月10日:领用8,000公斤。

9月15日:购入10,000公斤,单位成本为公斤,总成本49,000元。 9月25日:领用11,800公斤。

按照先进先出法,9月10日领用的鱼粉,其实际成本确定如下: (500× + (7500× = 35,850元

即假定月初结存500公斤先领用,其余7,500公斤属于9月5日购入。类似地,9月25日领用鱼粉的实际成本为: (4500× + (7300× = 56,020元 3- 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月末根据月初结存及本月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和数量,平均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月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月购入存货实际成本 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购入存货数量

本月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承前例,按照加权平均法,可计算如下:

全月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 2,100+54,000+49,000 500+12,000+10,000 = 105,100/22,500 = 元 本月发出鱼粉实际成本=(8,000+11,800)× = 92,466元 4- 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是指存货每收入一次即重新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实际成本,每次领用都按重新计算的平均实际成本确定发出存货成本。计算公式为: 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次收入存货前结存实际成本 + 本次收入存货实际成本 本次收入存货前结存数量 + 本次收入存货数量 每次领用或发出存货前实际成本=

本次领用或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最近一次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按前例,9月5日的移动加权平均实际单位成本为: 2,100+54,000 = 56,100 = 元 500+12,000 12,500

9月10日领用鱼粉的实际成本为: 8000× = 35,904元

9月15日购入10,000公斤后,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即变为: 20,196 + 49,000 = 元 4,500 + 10,000

9月25日领用11,800公斤的实际成本则为: 11,800× = 56,310元 5- 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正好与先进先出相反,它假定后收入的存货先发出,其成本流转按此假定顺序进行。这种方法在物价变动条件下,能较好地实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保证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部分抵消物价上涨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按前例,我们可确定后进先出法下9月10日领用鱼粉的实际成本为: 8,000× = 36,000元

同样地,9月25日领用鱼粉的实际成本可确定为: (10,000× + (1,800× = 57,100元 9月10日 9月25日 总额 先进先出法 35,850元 56,020元 91,870元 后进先出法 36,000元 57,100元 93,100元 加权平均法 37,360元 55,106元 92,466元 移动平均法 35,904元 56,310元 92,214元 93,100 – 91,870 = ¥1230, 1230×33% = ¥405(所得税)

先进先出法要多付¥405的所得税。

这里还有个税收问题,在涨价的情况下,后进先出法能暂时少付税!虽然发出的材料的实际成本高,但是留在仓库里的材料的实际成本却低了。

按前例:

先进先出法 月底存货 2,700× = ¥13,230

后进先出法 月底存货 500× + 2200× = ¥12,000

所以,只要有一天你的供应商断货,那么你必须起用所有的货物(材料),包括那些最“老”的。 比如说,按前例:

10月份供应商断货,公司没有在进货而只用了剩下的 2700公斤材料 先进先出法 实际成本 2700× = ¥13,230

后进先出法 实际成本 500×+2200× = ¥12,000 =¥1230,1230×33%=¥405(所得税) 后进先出法要多付¥405的所得税。

3)折旧与摊销

为什么要有折旧和摊销?

- 由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投资金额比较高的原因,折旧和摊销可以把这笔费用分摊到以后几年中。

- 每年折旧和摊销是算在当年的费用里,但其实这并不代表一项真正的现金流出,我们可以把折旧和摊销当作每年累积下的、为今后更新资产(固定资产)而准备的钱。

- 由于资产的陈旧和贬值。 固定资产的特点:

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较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等。 无形资产的特点:

无形资产具备如下三个特征:

1- 没有物质实体

2- 能使企业长期(超过一年)受益

3- 所代表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

无形资产有: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着作权、场地使用权和商誉等。 其它资产:

其它资产包括:开办费、筹建期间汇兑损失和递延支出等。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很多,常用的主要有:

直线折旧法、工作量法、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应当采用直线法计算,如需要采用其它方法计算折旧,可以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使用。 记帐方法:

每月底,在准备报表时

在固定资产的科目里设有“累积折旧” 记帐时,借记管理费用 贷记累积折旧

1-直线法: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预计残值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率= 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固定资产原价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注意: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另外所有的固定资产都有税法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 例如:某企业有一辆汽车,原价¥70,000,最低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为¥7000

机器年折旧率= 1-10% = 18% 机器最低使用年限:5 年次 年初折余价值 年折旧额 累计折旧额年末折余价值 ¥ ¥ ¥ 1 2 3 4 5 2-工作量法:

这是根据固定资产在全部使用年限中的预计工作量,先计算出单位工作量应计提的折旧额,然后根据各期工作量求出各期应计提的折旧额的方法。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可按不同的量度计算,如汽车的行驶里程(行驶里程法)、机器生产的产品产量(产量法)以及机器工作小时(工作时数法)

单位工作量应计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估计残值

预计总工作量

各期折旧额=单位工作量应计折旧额× 该期实际工作量 例如:

某企业有大型运输卡车一部,原价¥200000,预计全部行驶里程为400000公里,预计残额¥20000。该车今年8月共行驶5000公里。8月份的应计折旧额可计算如下: 单位工作量应计提的折旧额= 200000×90%

400 000

= ¥ 8月份应计提折旧额 = 5000× =¥2250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就是用直线折旧率的两倍,去乘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折于价值,以计算一定期间应计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法。

例如:某企业有一辆机动车,原价¥70000元,使用期限为5年,预计残值为7000元,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应提折旧额的计算步骤如下: 1) 计算直线折旧率 直线折旧率= 1 × 100%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 1/50× 100 = 20%

2) 将直线折旧率乘以2,2× 20% = 40%以此作为 计算年折旧额的固

定折旧率

3) 将上述固定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帐面净值,得各年应计提的折旧

额,各年折旧额的计算如下表所示 年次 1 2 3 4 5 年初折余价值 ¥ 70000 42000 25200 14400 80 年固定折旧率 40% 40% 40% 40% 年折旧额 ¥ 28000 16800 10800 5760 10 累计折旧额¥ 28000 44800 55600 61360 63000 第五年的折旧额是以第五年的年初折余价值减去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得出的,这样便可以保证计提的折旧额不高于应提的折旧额。

4-年数总和法 也是加速折旧法。 计算方法:

第i年的折旧率=

N-K = 2(N-K)

1+2+…+N N(N+1)

N=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

K=至第i年年初止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年限 然后:

第i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估计残值)× 第i年的 折旧率 按前例:

第1年的折旧率= 5-0 = 2(5-0) =%

1+2+3+4+5

5(5+1)

第2年的折旧率= 5-1 = 2(5-1)=%

1+2+3+4+5

5(5+1)

第3年的折旧率= 5-2 = 2(5-2)=20%

1+2+3+4+5 5(5+1)

第4年的折旧率=

5-3 = 2(5-3)=% 1+2+3+4+5

5(5+1)

第5年的折旧率= 5-4 = 2(5-4)=%

1+2+3+4+5

5(5+1)

年折 旧额 ¥ 累计折旧额¥ 年原价-残值 年初折余价次 ¥ 值 ¥

年折旧率

1 2 3 4 5 63000 63000 63000 63000 63000 70000 49002 32200 19600 11202 % % 20% % % 20998 16802 12600 8398 4202 20998 37800 50400 58798 63000

各种折旧法的比较: 累计比较

年数总和法 20998 37800 50400 58798 63000 双倍余额递减法 28000 44800 55600 61360 63000 直线法 12600 25200 37800 50400 63000 年次 1 2 3 4 5

每年折旧额比较:

年数总和法 20998 16802 12600 8398 4202 双倍余额递减法 28000 16800 10800 5760 10 直线法 12600 12600 12600 12600 12600 年次 1 2 3 4 5

无形资产与其它费用的摊销:

记帐方法:

每月底,在准备报表时

记帐时,借记管理费用,直接贷记无形资产或其他费用的科目 如:借记:管理费用 ¥400 贷记:开办费 ¥400 计算方法:

根据无形资产和其他费用的摊销限期,每年平均摊销。 如例:开办费¥40000,摊销限期:5年 每月摊销额 = 40000 / 5 / 12 =¥ 每年摊销额 = 40000 / 5 =¥8000 练习:

××公司2001年1月1日买了一辆桑塔纳小车。 原价:1000 000元,残值:10000元,

使用限期为5年,预计行驶量:500 000公里, 2001年至2001年的行驶量分别为: 2001年:80 000公里 2002年:80 000公里 2003年:90 000公里 2004年:85 000公里 2005年:95 000公里

请你用4种折旧法来几算出这辆车从2001年至2005年的每年折旧额。 另外,××公司2001年1月1日的开办费为500,000,分5年摊销,请你算出每年的摊销额。

4)坏帐:

由于市场的竞争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客户信用情况的好坏,在企业的应收帐款中,难免有些帐款收不回来。这些不能收回的帐款,称为坏帐,因此而发生的损失,称为坏帐损失。 坏帐的核算:

直接转销法:在确定帐款没办法收回的时候,将实际坏帐直接冲减应收帐款,并将坏帐损失记作当期费用。

例如:云珠公司的一个客户经营破产,他欠云珠公司的¥5000没法偿还。经有总部审查后批准全部作为坏帐处理。 记帐如下:

借 管理费用 ¥5000 贷 应收帐款 ¥5000

可是直接转销法只有在确定没法收回帐款时才能启用,还需要经过总部相关部门批准。

如果以后全部或部分收回这笔帐款,则应冲减当年度管理费用。 接前例:

借 应收帐款 ¥5000 贷 管理费用 ¥5000 借 银行存款 ¥5000 贷 应收帐款 ¥5000

国家利益保障税收 经济、实际情况 存货、折旧和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 企业利益 少付税

备抵法:

备抵法,是在坏帐实际发生前按期估计坏帐损失,计提坏帐准备,转作当期费用。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记帐方法: 例:

长千公司98年末的应收帐款余额为¥430,000,坏帐准备为3%*430,000 = 12,900

借 管理费用 ¥12,900 贷 坏帐准备 ¥12,900 99年度该公司实际发生坏帐损失¥14,000 借 坏帐准备 ¥14,000 贷 应收帐款 ¥14,000

这时候,坏帐准备帐户有借方余额¥1,100。在年终提坏帐准备时应予抵补。

99末该公司应收帐款余额为¥540,000,按3%计提坏帐准备

¥16,200。由于本年度坏帐准备超支¥1,100,因此,99年末计入管理费用应为¥17,300(16,200+1,100)。

这样,坏帐准备帐户年末余额便能保持应有的¥16,200(17,300-1100)。

借 管理费用 ¥17300 贷 坏帐准备 ¥17300

但是,如果99年度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不是 ¥14000,而是

¥10000,则年终计提坏帐准备之前,坏帐准备帐户有贷方余额¥2900,则99年末计入管理费用的坏帐损失应为:

¥13300(16200-2900)

这样坏帐准备帐户年末余额,便能保持应有的 ¥16200(13300+2900)。 借 管理费用 ¥13300 贷 坏帐准备 ¥13300

如果以后全部或部分收回这笔帐款,则应冲减当年度坏帐准备。 接前例: 借 应收帐款 ¥5000 贷 坏帐准备 ¥5000 借 银行存款 ¥5000

贷 应收帐款 ¥5000 思考这样的坏帐核算有利于公司 还是国家

由于国家这样的严格控制坏帐的计提,所以说许多公司的资产并不符合公司的真实性。客户帐款是属于公司的流动资产,如果它包括许多实际上收不回的,但国家又不允许计提的帐款,那么公司除了流动资产不符合真实性外,还要多付税金。因为它必须付给国家它并没有收到帐款,但确已经算到本年度利润中的销售额。

在国外,坏帐准备是个很重要的帐户,许多公司都通过这个帐户来面对市场上收不到欠款的风险。虽然目前国内的坏帐准备这个帐户是虚有其名,但如果中国要和世界挂钩,那么国家必须放松对坏帐准备的制度。

会计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会计工作的首要原则。通常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以可靠性来加以表述。会计既以反映为其基本职能,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会计准则》第10条)。因此,客观性原则包含着“如实反映”、“可以验证”和“客观公正”等要求。 二、历史成本原则

各项财产物资和负债应当以交易发生时的实际成本和交换价格计价。会计实务以历史成本计价,就是因为它是客观的,可鉴证的。 三、营业收入确认原则

营业收入确认原则又称营业收入实现原则。《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 配比原则

营业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营业收入与费用配比方法

有三:

1)直接配比:当费用与营业收入有直接关系,则当营业收入确认时,产生该营业收入的成本立即转为费用,即直接费用。

2)系统而合理的分摊:当费用与营业收入无直接关系,但能确知费用会产生未来收入时,则可按系统而合理的方法,将费用分摊于各受益期,即摊销费用。

3)立即确认费用:两者既无直接关系,又不能预期未求效益可作为分摊费用的依据,则成本在发生期间就立即确认为费用,即期间费用。

五、充分揭示原则

所有与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关的重要事项,必须在财务报表上予以充分揭示。即一事项不加以说明,就可能使报表使用者发生误解,从而影响决策的,均为重要事项。 六、谨慎原则

亦即稳健原则或审慎原则。所谓谨慎原则者就是“不预计任何可能发生的利益,而承认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 七、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亦称应计制,是会计确认的一种时间基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指出:“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16条)。这种会计确认的时间基础,就是确定企业收入核反应的归属期的划分原则。这就是:凡是当期已经确认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二部份 财 务只有符合会计原则的报表才能真正反映出企业真实的情况! a) 企业财务结构 b) 营运资本分析 c) 财务比率金字塔 d) 现金流量的概念 e) 融资的选择

a) 企业财务结构 任何企业中资产负债表都是一个基础,在资产负债表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等式:资产=负债

加权益,事实上这个等式更重要反映的是:企业的资金用途=企业的资金来源

资 金 用 途

=

资 金 来 源

从财务角度出发,与其称资产负债表不如称资金平衡表,第一个名

称更加会计化而第二个名称更加财务化。

以下的事件中,哪些是给企业带来资金来源,哪些是带来资金用途的? 资金用途 资金来源 1-购买汽车 2-增加短期借款 3-增加注册资金 4-出售机器 5-应收帐款 6-增加存货 7-客户订货 8-购买存货(赊帐) 9-发行债券 资产负债表的格式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 流动性强 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内容 流动性强 ● ● 短期 ● 短期

反映出企业营运上的资金用途 流动资产的主要科目有: 长期资产: ● 现金固定资产 ● 应收款 无形资产 ● 存货长期资产 长期资产的主要科目有: 反映出企业长期的资金用途 固定资产 “●=企业的生产工具” ● 无形资产 ● 长期投资 反映出企业营运上的资金来源流动负债的主要科目有: 长期负债: (供应商、工资、● 应付款银行长期贷款国家) 所有者权益: ● 短期借款公司欠股东的钱 长期负债的主要科目有: 反映出企业长期的资金来源 ● 银行长期借款 ● 债券 所有者权益的主要科目有: ● 实收资本 ● 三项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本期利润 来源 短期资金配对来源 短期资金配对长期资金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长期资金风险型来源 配对 流动资产 流动性强 ●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投资 流动资产 ● 流动性差 ● 流动性强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投资 ● 流动性差 流动负债 短期资金● 流动性强 长期负债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投资者权益 保守型 ● 流动性差 流动负债 长期资金● 流动性强 来源 长期负债 配对 投资者权益 长期资金● 流动性差 长期资金来源 配对 长期资金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适中型 流动资产 流动性强 ● 流动负债 ● 流动性强 固定资产 长期负债 国际财务理论:无形资产 投资者权益 1. 风险型长期投资 ● 流动性差 这就好比张三向李四借了100元说好了明天还,然后转眼张三长期资金● 就把这流动性差 100元借给了好朋友王五并允许他一年以后还。如此以来张三的风险就比较大了,因为第二天他必须要有100元还给李四。 配对 短期资金来源配对长期资金用途 长期资金2. 保守型 来源 这就好比张三向李六借了100元说好了一年后还,然后张三就把这100元借给了王九并要求他明天就还。如此以来张三的风险就比很小了,因为他要到第二年才会把100元还给李六而王九第二天就会把100元还给张三。 长期资金来源配对短期资金用途 3. 适中型 这就好比张三向赵七借了100元说好了明年还,然后张三就把这100元借给了孙二并要求他也明年还。 长期资金来源配对长期资金用途 短期资金来源配对短期资金用途

b) 营运资本分析 生存利润发展

企业失败的因素

一个企业的失败有很多原因,这其中包括了许多营业上的问题比如: -销售量太低 -利润太低 -客户太少

-产品不符合市场 -等等...

但是有些企业,即使它们拥有符合市场的产品、强大的销售队伍、很高的利润和很有潜力的市场等...它们还会陷入困境。 这里的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对营运资本的忽视!

它们失败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缺少利润而是缺少现金,资金周转的问题!

营业额>成本及费用=利润 营业额<成本及费用=亏损

收款>付款=现金

收款<付款=无偿还能力=!破产!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利润,并不代表它不能继续生存,但如果它没有偿还能力,它就只能宣布破产!

所以说现金是企业生存的主要血脉之一,它和利润一样重要!

利润和现金,一个是中长期为目标而另一个确是短期为目标。在一个现金充足的企业里很容易就忽视了现金的重要性,这就好比大家生活在一个充满氧气的世界里有多少人会时时刻刻的去关心他的氧气量,但是万一你生活在月球呢?那时候氧气会成为你第一关心的对象。

一个企业从买进原料或产品(付出现金)到它出售产品(收到现金)中的这段时间叫做营运资本周期。在这段时间内企业虽然没有收入现金,但它必须付出现金来维持它的生命!

营运资本周期,也可称营业周期。这个周期是指从资金投入到存货,通过销售把存货转化为应收帐款,再收回应收帐款变成现金(和银行存款),然后用于支付补充存货和业务中发生的流动负债。完成这一周期所需要的平均时间长度对于企业所需流动资金的多少是至关重要的。周期越短,所需流动资金越少,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可以小些;反之,周期越长,所需流动资金越多,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大些。周期的平均时间长度可以通过加计存货周转率和应收帐款周转率的平均天数算出。 营业上所需的资金有: -购买原料或产品

-其它费用(如:租金、电费、电话费等等)。 -工资

另外还有必须付给国家的税金、为了更新旧设备的费用、长期贷款的利息等...

此外由于业务上的需要,客户不一定当场付款,特别是当对方也是一家企业, 给予客户赊帐就等于加长企业的营运资本周期。

各企业的营业范围不同,它们的营运资本周期也不一样。 比如:一家小食品店的营运资本周期应短于一家建筑公司。

所以如果企业不关注它的营运资本的控制,会很容易陷入资金周转不灵的困境而导致它的破产。

法国营运资本分析法

营运资本来源(FR):

由公司的长期资金来源减去长期资金用途形成。 所有的长期资金用途必须以长期资金来源来融资,如果以短期资金来支持长期投资的话,由于两者在流动性上并不对称,一个必须在近期偿还,流动压力大;而长期投资需经过较长时间实现其周转价值,变现能力小,从而加大财务风险或偿债风险。所以营运资本来源必须是正数。

营运资本所需(BFR):

由公司的流动资产( 除去现金 )减去流动负债( 除去短期借款 )形成 它代表了公司在营运上所需要的资金,由于公司需要先付工资、供应商欠款、税金等,而销售收入必须通过存货和应收款才能变现为现金。所以企业需要一笔资金来运转。

净现金(TRE):

由公司的现金减去短期借款,同时用营运资本来源减去营运资本所需可以核对 净现金固然重要,但它只是一个结果,由营运资金来源减去营运资金所需就能得出净现金的金额。企业必须有一定的财务、财务管理和现金的管理才能维持它的短期偿债能力,净现金最能代表一个企业的近期偿债能力。

营运资本所需是一个企业资金效率的要点,只有在应收款回收快,存货周转得快的情况下企业的资金效率才会高,而具体跟踪的指标则是:营运资本所需/营业额

金额

销售收入 营运资本所需 营运资本来源 营运资本所需中的季节性短期资金需求 以短期借款来支持 :短期来源配对短期用途 营运资本所需中的滚动性长期资金需求 以营运资本来源来支持 :长期来源配对长期用途 时间

营运资本分析结构图:

营运资本 净现金 - 来 - + - + + 利- 收制造成本 - + + 销售及 行政费用 利润

资金周转危机的类型和分析

金额

当企业的营业额上升的时候,这家企业的应收款、应付款和存货应该差不多同幅度地上升,企业的营运资本所需和企业的营业额有着直接相关的关系。简单地说,如果一个企业的营业额是10000元,同时这个企业的营运资本所需又是3000元,那么当这家企业的营业额上升到净现金<0 100000元的话,他的营运资本所需肯定不止3000元,而应该在30000元左右。所以营营运资本来净现金 业额和营运资本所需是差不多同幅度变动的。同时因为营运资本来源的增>长速度没有营业额的快,所以当企业在快速发展时,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0 营业额趋营运资本所来支持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再好的未来也是实现不了的。

势 病况:良性肿瘤 时药方:补充营养 (股东增资)间

金这种危机要比前一种要严重得多,如果企业的营运资本所需增长得比营业额还要快,我们可以找到2种解释。首先是企业刻意地通过放宽信用、提高存货等手段来增加营业额,这种方法比较危险,需要仔细考虑净现<0 后才能施行。其次是由于管理上的因素,例如:信用没有抓好、存货管理不善、供应商付款条件没有谈好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导致企业的营运营运资本来资本所需大于实际所需要,企业的现金周转有压力。 净现>0 病况:严重慢性病 药方:先补充营养,再除根(改良管理系统)营运资本所

营业额趋时

金此类危机属于财务经理或决策层的职责范围内,比如说购买一台昂贵的机器,企业却没有贷款或向股东要求增资,而是用了企业自我融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本身的现金不是很充足的话,那么他会很快陷入现金危机。

病况:方向性错误 净现<0 净现>0 营运资本来药方:调整方向(选择正确的融资方案)营运资本所营业额趋时

金此类危机属于亏损问题,如果一家企业是长期亏损,累积亏损额会减少企业的权益,影响到企业的长期资金来源。短期亏损不是大问题,但是长期亏损会拖累企业,除非老板亏得起!

病况:小火炖死 药方:补充营养,扑灭小火(赢利!)营运资本来净现>0 营运资本所营业额趋净现<0 时

金额 此类危机属于非常严重的问题,销售绝对是任何企业的龙头,东西卖不出去的话,什么都是空的。销售危机是最危险的,虽然它的发生概率比营运资本来较低但是万一发生后,企业在很短期内会面临巨大的压力,只有资本雄厚源 的公司才有希望度过危机! 净现金 净现<0 >0病况:大火烧死 营运资本所药方:补充营养,救火(卖出去!)需

营业额趋时间

资金短缺的最常见因素: 通常企业陷入资金短缺是因为多种因素的同时发生。 比如: 库存管理不好

客户赊帐管理不好

季节性的销售缩减

虽然当情况发生时,我们可以采取一些紧急措施如:银行贷款、将存货在成本以下出售、冻结本月的工资等...

但是必须更深刻地去分析情况和采取行动才能避免今后不再发生同类的事情。

以下是最常见的资金短缺因素: a)过多的销售

很多发展很快的新企业,会因为销售额增长得太快,而没有足够的营运资金来确保企业的生存而破产。

虽然说销售额的增长是一件好事,但同时企业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满足销售额增加而带来的费用(购买更多的原料或产品、运输费、人工费等...)

所以当我们关注销售额或利润增长的时候,我们不能忘了,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企业发展所带来的费用,那么企业就会面临资金周转问题!

b)过多地投资于固定资产

一个企业的资金是有限的,你必须详细地计划如何去投资这笔资金。但如果你投资太多的资金于固定资产,可能会造成营运资本不够和现金短缺的问题!

千万不要忘了,你可以用分期付款或租用的方法来减少投资金额。 c)给予客户过多的赊帐

怎样成功地管理客户欠款是控制营运资本的中心问题,因为应收帐款在流动资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给予客户过多的赊帐会使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必须及时地、坚定地作出决定! 应收帐款× 365=赊款平均天数 销售额

如果这个数字太大,那就代表企业的客户欠款管理得不好! d)购买过多的存货

存货越多,费用越高(货物+库存管理费用+订货费用等)。太老的存货有可能会贬值。

另外存货是流动资产里流动性最差的!

经常地进行存货盘点可以让你更好地管理库存!

!有时供应商会以特价来吸引你订货,这时你要考虑的不光是能节约多少,而是怎样能在有盈利情况下把存货尽快地变成现金。 e)通货膨胀

小型企业最容易被此现象影响! 因为:

- 大供应商可以要求尽快付款! - 大客户可以要求加长付款限期! - 营运资本随着价格一起上升! - 贷款的费用上升!

- 客户更加看重价格,你的利润可能会受影响! f)季节性因素

季节性销售的企业应该有计划地来分配它一年中的资金,不然淡季就会有资金周转困难! g)税金与突发事件

企业必须按时付给国家税金,这是它生存的条件之一。另外还需要准备点现金以防不备!

c) 财务比率金字塔 1)流动性比率 2)经营比率 3)资本结构比率 4)获利能力比率 5)趋势分析法 财务比率分析法:

比率表示数据的大小更加确切! 3个标准! 1)绝对标准 大家公认的标准

2)企业各自的历史标准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 3)行业标准

企业所在的行业的标准 1)流动性比率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一般而言,流动比率高,说明该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强。因为这个比率越高,表明企业的营运资本越多。

但是由于流动资产中包括了流动性很差的存货和流动性较差的应收款,所以只通过这个比率来衡量企业的偿债能力是错误的。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 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指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资产,如现金、有价证券和应收帐款。计算方法: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当速动比率达到1时,企业可以比较容易地以速动资产来清偿债务。比率越高,则债权人越安全;反之,则安全性越小。通常认为,这个指标以1为宜,其实也未必尽然。首先,这个比率也应当结合企业所属行业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其次,有无必要让大量的货币资金滞留在不会为企业带来更大效益的速动资产上,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第三,速动比率包括应收帐款,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应收帐款的变现能力并不强,有时甚至较存货还差。

你什么时候还钱给我?

2)经营比率

总资产周转率= 销售收入 全部资产平均占用额

全部资产平均占用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之和除以二 存货周转率=产品销售成本 存货平均余额

存货平均余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2

存货周转率即存货周转次数,指在某一特定期间内企业存货余额对同期间产品或商品销售成本的比率关系。此指标用以衡量一个企业存货的周转速度,进一步则可推算企业的销售能力和经营业绩。同时也是对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补充。

一般说来,企业所拥有的流动资产中,存货通常占有相当的比重,因而存货量的控制得当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企业有无足够的偿债能力。为保证生产和销售的需要,企业必须保持相当数量的存货。存货不足,将影响到生产量,进而影响销售任务的完成,使企业获利降低,甚至因此失去企业产品市场份额;反之,企业的存货过多,将使得企业资金闲置,储存费用增加,资金成本增加。面临经济萎缩时,企业将不得不为偿还各种债务而低价抛售其拥有的存货,造成存货变现损失。 应收帐款周转率=产品销售收入(不含税) 应收帐款平均占用额

应收帐款平均占用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2

一个拥有巨额流动资产的企业,其债务的偿还能力不一定就强,这可能是由于该企业相当部分的流动资产是应收款项,而且应收款的周转不尽如人意,应收款项变现能力较低,从而影响偿债能力。为评价应收款项周转情况,以及其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影响,可对企业应收帐款周转率作出分析。

营业周期=存货周转期+应收帐款周转期

3)资本结构比率

资产负债比率=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

一般来说,企业形成资产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无外乎举借长期、短期债务以及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在企业资产一定时,企业所有者的投资多了,则各种短期和长期的债务势必就少。负债比率就是测量企业资产中由负债形成部分所占的比重。

通常来说,负债比率高(权益比率低),则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资金实力弱,企业的应变能力差;负债比率低(权益比率高)则企业的自有资金充裕,资金实力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强。但由于报表使用者的立场不

同,对这个指标高低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企业的债务,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的,总需要归还,而且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利息;而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金,只要企业不宣布破产清算,就不必动用企业的资产予以偿还,而且即使是在企业宣布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仍有取得偿还债务的优先权,所以通常将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称为企业债务的最后屏障。债权人希望负债比率越低越好,因为这个比率低,说明企业的负债少,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多,债权人债权的安全性就越大;反之则其债权的安全性就越小。

债务对净资产比率= 短期负债+长期负债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净资产:资产减去负债后余额=所有者权益 注:债务中必须考虑短期与长期的所占比率。 净资产对总资产比率: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全部资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利息费用

已获利息倍数通过测试企业各期获得的利税总额与所需支付利息费用的倍数关系,判断企业用所获利润支付利息的能力,从而判断债权的安全性。由于企业支付的利息直接影响到企业当期实现的利润,在其他诸因素不变动的前提下,企业的利息负担越重,则企业的盈利越低,反之则相对要高。由于负债比率只披露了负债的总额,并没有考虑到负债除了要偿还本金外,还要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故而这个比率实际上是对负债比率的补充。这个比率高,表示负债尚未形成企业的负担,其债务的安全性就大,企业的偿债能力也越强;这个比率接近于1,表示该企业的利息负担过重,债权债务的安全性差。债权人和投资者均希望这个比率越高越好。 4)获利能力比率

销售利润率= 产品销售利润 产品销售收入

销售毛利率=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 产品销售收入

一般来说,企业的销售利润应是利润总额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而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则相对较低。所以,应把利润率分析的重点放在销售利润率的分析上。倘若出现其他业务利润超过产品销售利润的情况,则应当注意是否企业的经营方针有所改变,这种改变是否由于企业产品或商品的市场需求变化所致这种改变的持续性又将如何在

企业的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或者当期的投资收益较以前各期有较大增长时,则应当探究这种变化的原因。

投资利润率= 税后利润(+利息支出) 总资产平均余额

投资利润率,又可称总资产报酬率,是利润总额和利息支出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

所有者权益报酬率= 税后利润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报酬率是从企业的所有者的角度出发的,它计算出企业股东

投入每一元能带来的利润,它是一个股东们最关心的比率,也同时是一个综合性比率。

成本利润率= 产品销售利润 产品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利润率是指产品销售利润与产品销售成本的比值。产品销售成本是资产的耗费,是投入指标;产品销售利润是所得,是产出指标;销售成本利润率是所得与费用的比值,是投入产出指标。投资利润率是所得与所占的比值,资产占用得少,取得利润就高,公司经营效益就高。但仅以总资产报酬率的高低还不能全面衡量资产运用效益,因为资金占用少并不等于资金耗费少,只有同时资金耗费少,取得利润高,才能全面反映资产运用高效益。 5) 趋势分析

趋势分析法是将企业连续几年的会计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比较,以观察企业的财务状况、营业情况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从中找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通常,可按绝对数进行比较,也可以化成百分比,按相对数进行比较。用百分比对比时,可以横向对比,也可以纵向对比。 a)按横向的绝对数和百分比来比较

把连续几年的资产负债表并排,后面设置增减金额,计算增减数和增减的百分比。

b)按纵向的百分比分析法

纵向百分比分析法是以报表中某一关键项目当作100%,而将其余项目的金额与关键项目对比求出百分比。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资产总计、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作为关键项目,其它项目与之对比,求出百分比。 财务比率金字塔:

d) 现金流量的概念 1)现金流量表的意义及内容 2)现金流量表的结构 3)投资和它的融资 4)现金流量表的比率分析

财务上一般用现金流量来评估一个项目的回报,现金流量是通过加减企业收到的和付出去的钱得到的,这绝对是一个真实数字而利润则是通过加减收入和费用成本所算出的.可以说,一个是点出来的,一个是算出来的. 1)现金流量表的意义及内容

现金流量表可以反映出企业现金的不同来源,使投资人和债权人能对企业偿债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进行分析并作出相应的决策。

同时,利用它还能分析企业现金与非现金的投资与理财活动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现金流量表反映出企业3大活动的现金收支,即营业活动、投资活动和理财活动。

应当注意的是,短期的、流动性很强的、3个月内能转变为现金的资产,应该视同现金,称为(约当现金)。 a)营业活动的现金收支

营业活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活动,它是企业现金收入的主要渠道,也是企业利润产生的主要来源。

营业活动的收入主要是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从客户那里取得的现金。

营业活动的现金支出主要是购买材料、存货、支付工资、租金、税金、管理费用、等支出。

营业活动的现金收入-营业活动的现金支出

=营业活动的净现金流量

b)投资活动的现金收支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投资于证券、土地、建筑物、设备、其它不动产以及借款的活动,其目的是为了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投资活动的现金收入包括收回的借款、出售建筑物、设备及其它用于生产活动的资产的收入,以及出售证券投资的收入。

投资活动的现金支出包括购买土地、建筑物、设备和其它用于生活的资产的支出,以及对外借款的支出。

投资活动的现金收入-投资活动的现金支出

=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

c)理财活动的现金收支

理财活动是指企业向贷款人或投资人进行筹资的活动。 理财活动的现金收入包括发放股票和贷款时获得的现金。 理财活动现金支出包括支付股利、归还贷款等。

理财活动的现金收入-理财活动现金支出

=理财活动的净现金流量

2)现金流量表的结构

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企业营业、投资和理财3大活动的现金收入、

现金支出及现金流量净额的情况,其一般格式如下图:

现金流量表

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 XXX 现金流出 XXX 营业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XXX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 XXX 现金流出 XXX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XXX 理财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 XXX 现金流出 XXX 理财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XXX 现金和约当现金的增减净额 XXX

加:年初现金和约当现金 XXX 年末现金和约当现金 XXX 3)投资和它的融资 投资流量 净现金流量 高获利能力公司,以往的投资能带来足够的现金来偿还当初投入的资金而且还有多余。 净现金流量 偿债能力强

投资流量

公司的获利能力不强,但还继续在投资,融资方式主要靠外界借款(银行贷款)。营业上所获得的资金都用于偿还投资借款与利息。 偿债能力一般或较差

公司的生产工具开始老化,由于获利能力较低没有足够的资金用来更新生产设备。 净现金流量 偿债能力很差,需要回避。

4)现金流量表的比率分析

现金流量表的一个显着特点是:将不同企业的经营活动统一用现金流量这一概念来表示,删除了因行业不同、资产的变现能力不同等因素对企业支付能力、偿债能力等的影响,有利于我们在不同行业之间进行比较。

企业偿债能力的分析

1.全部债务偿还能力。

债务保障率:反映企业用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偿付企业全部债务所需的年数,主要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 计算公式: 负债总额 x100%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这个公式分母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不包括非重复性发生项目在内的净现金流量。所谓非重复性发生事项,就是指那些性质不寻常或不经常发生的事项。该比率越低,表明企业偿还全部债务的时间越短;反之。比率越高,表明企业偿还全部债务的时间越长,偿债能力越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总负债比率:该比率是债务保障率的倒数,用来衡量企业用年度现金流量偿还企业总负债的能力。 计算公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x100% 总负债

该比率越高,表示企业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越好;反之,比率越低,表示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差。这项比率是一项收入/负债比率,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财务分析者可对分母中负债的内容有所选择,如负债仅仅包括短期负债和应付公司债。

2.短期偿债能力。

现金流量比率:该比率用以反映企业偿还即将到期的债务的能力。 计算公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x100% 流动负债

这个公式分母中的流动负债包括应计费用及各项应付款和一年内即将到期的长期负债。

现金流量比率越高,则表示企业偿债能力越好;比率越低,则表示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差。这项比率最为短期债权人所关注。 3.长期偿债能力。

长期负债偿还率:企业当年偿还长期负债本金之和与企业长期负债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当年现金流入偿还长期负债的能力。 计算公式:支付债券本金+清偿长期借款本金 x100% 长期负债总额

该项比率的分子指的是现金流量表中“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的数值。

B. 企业支付能力的分析

1.净现金流量适当比率:这个比率是用来衡量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能充分用于支付其各项资本支出、存货净投资及发放现金股利的程度。为了避免非重复性和不确定性活动对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通常以五年的总数为计算单位。

计算公式:(五年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x100% (五年和)(资本支出+存货增加额+现金股利)

资本支出指的是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出的现金。”存货增加额在存货的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时才会有,如果此年期末存货余额小于期初余额,则以零计算。现金股利指的是现金流量表中“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数额中所有的现金股利。

该项比率等于1时,表明企业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能够满足日常基本需要;比率小于1时,说明企业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能满足需要,必须向外融资才能支付上述各项支出;该项比率大于1时,意味着企业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充足,企业可考虑以此偿还债务以减轻利息负担或以此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长期投资。 C. 企业再投资能力的分析

1.现金流量满足率:该比率用来衡量企业用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满足投资活动资金需求的能力。

计算公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x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该项指标大于或等于100%,说明经营活动的现金收入能够满足投资活动的现金需求;小于100%,表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收入不能满足投资活动的现金需求,企业需要另筹资金。

2.固定资产再投资率:通过该指标反映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能有多大比例再投资于企业的固定资产。。 计算公式:购置固定资产支出总额 x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该项指标大于100%,说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超过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需要筹资活动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

3.折旧影响系数:该指标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通过折旧获得的现金流量比重。该指标值高于固定资产再投资率才能保障现有资产的增值和完整。

计算公式:折旧额 x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现金再投资比率:该比率用企业来自经营活动上现金的被保留部分,同各项资产相比较,测试其再投资于各项经营资产的能力。 计算公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股利 x100% 固定资产总额+其他资产+营运资金

该比率越高,表明企业可用于再投资在各项资产的现金越多,企业再投资能力强;反之,则表示企业再投资能力弱。一般而言,凡现金再投资比率达到8%和10%的,即被认为是一项理想的比率。 D. 股利支付能力

1.股利支付保证倍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支付现金股利是企业对股东所承担的一项重要义务。评价企业的股利支付能力,可通过以下的指标。

计算公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x100% 现金股利

公式中的现金股利可以是上期实际发放的现金股利,也可以是本期预测发放的现金股利。 E. 收益质量

1.收益质量比率:由于商业信用的大量存在,企业的利润与现金流入往往不会同步,甚至会出现较大差异。没有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入较少,利润再高,也无法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必须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分析,也需要了解企业利润中的现金“成分”(即收益质量),以此判断企业的真正收益能力,并及时修改或制定合理的信用。 计算公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x100% 利润

公式中的利润可以根据需要选用税前利润或净利润。不难看出,收益质量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回收率越高,相应地,企业的实际收益能力也就越高。但该比率也非越高越好,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保持一定的商业信用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

F. 获现能力比率

1.经营创现率: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量的比率,反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增加值。为了消除销售波动性和购货的不均衡性,最好用3至5年的累计数来计算。 计算公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x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总额

2.销售收现率:指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本期销售收入数加上应收帐款、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合计数的比率,此指标如和经营创现率结合起来,可大致估算出每单位销售收入所带来的现金流量增加值。 计算公式:本期销售收到的现金 x100% 本期销售额+期初应收款余额 G.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主要特征是,较少发生大规模的一次性现金流出,而可能发生大规模的一次性现金流入。这是因为,资金筹集一般是一次性的,而融资成本的支出(如发放股利、支付利息等)往往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融资活动现金流量比较正常的情况是,现金流量净额在某一期(如:起步阶段、扩张阶段)因资金筹措而出现较大规模的正数后,会连续数期出现相对稳定的负数(现金流出)。当然,企业也可能会连续地通过发行股票或举债等进行融资活动,使各期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

对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分析,首先,需对本期的现金流出、现金流入和现金流量净额与前期比较,如发现有异常变动,则须进一步查明原因。其次,应分析本期的融资活动对企业财务结构和资本结构的影响,这可结合资产负债表来进行比率分析(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

最后,还应注意股利发放和利息支付的现金来源。比较正常的来源渠道是经营活动。如果来源于举债等,则需仔细分析企业是否潜在亏损,以及发放现金股利对企业的影响等。

企业一般只有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时,才有可能进行投资活动(专门为投资需要而融资的情况除外);也只有在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相对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时,才有可能成功地筹措到所需资金。也就是说,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很大程度都依赖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对企业的现金流量进行分析时,还应分清主次,抓住重点,进一步把现金流量的分析管理工作做好。 现金流量表的重要性 例子:美美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100元

所有经营上的费用和成本的总额为:70元 营业利润=30元

那么这家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最高值为多少最低值又为多少

-70

0

+100

如果我们改动公司的利润的话现金流量为负的区域 现金流量为正的区域 营业收入:140元

所有经营上的费用和成本的总额为:40元 营业利润=100元

那么这家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最高值为多少最低值又为多少

-40

0

+140

总结现金流量为负的区域:利润只能影响现金流量的范围以及正负区域各占的比重,但是企业的 现金流量为正的区域

现金流量最终是多少却是周转的结果,是应收款,应付款及存货的管理所决定的.

投资回报率(ROI)

投资回报率ROI(Return on Investment)的严格定义是什么我们必须更加严格地对一些财务词汇做出分析:

资产

总资产

流动资产

流动资金

净资产

资本

这是整个类别的总称,企业所有的资金用途都是一项资产.

这是一个总量的概念,但是往往人们会把资产和总资产的概念混淆.

这是资产中的一个大类别,主要是指周转期在一年以内的资产(现金,应收款,存货).广义地说流动资金是企业的现金,存款加上一些变现能力很强的资产,如短期债券,股票等等.

狭义地说流动资金就是现金及存款.

净资产其实不是资产而是股东权益,他是由总资产减去总负债所得出.净资产和股东权益虽然是同金额,但是净资产要比权益更加局限(减去负债的意识更加强). 广义的说资本就是股东权益(实收资本加上股东再投资在公司中的利润). 狭义的定义:资本就是股东权益中的实收资本.

权益

再投资在公司中的利润(留存收益).

投资

权益即是实收资本加上股东投资的定义很模糊,不同的人有着完全不同的答案. *投资可以是指总资产:那时ROI=ROA, 投资回报率=总资产回报率

*投资可以指股东投资也就是股东权益: 那时ROI=ROE, 投资回报率=权益回报率 *投资可以是指长期资产投资:那时ROI就是这项长期资产的回报率.

*此外ROI投资回报率往往是指某个特定项目的投入和产出的比较.

以往投资的概念比较清楚,但是随着整个经济的知识化,投资意味着

什么变得越来越难回答.

过去一说起投资,大家的第一概念就是买机器买房子买固定资产,

今天第三产业占整个经济的比重已超过第二产业,无形资产的投资越来越重要。比如说:软件投资、商标投资、技术投资等等。由于投资的无形化,它的成本核算模式及回报核算变得越来越难,越来越复杂.

此外一项投资和一项费用(成本)最大的区别在于,费用(成本)是为

了维持企业的日常运转,而投资则是为了今后的收益.投资是一项选择,一项扩大公司业务的选择.

由于投资是为了将来的回报,为了计算整个投资项目的回报率我们

必须把今天的投入和明天的回收比较.一年后的100元可不是今天的100元!

e) 融资的选择 银行借款

流动资产 流动性强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投资

流动负债 流动性强 长期负债 投资者权益 流动性差 流动性差 利用外部资金来源来支持企业发展

优点:不影响企业的营运资本,不给企业的现金带来压力,扩大负债经营使得新增长期资产 新增银行借款 在一定的获利能力下能够给股东带来更高的回报率. 缺点:给企业的运作带来一定的负债压力,虽然银行借款的利率要比股东的回报率低,但是股东的权益对企业而言是一种软性债务,只有在企业有利润的情况下才会支付给股东。然而银行借款却不同,它是一种硬性债务,不论企业有没有获利,银行的借款总是要还的.所以从短期运作的角度出发,银行借款要比股东权益的压力大.

股东增资

流动资产 流动性强

固定资产 流动负债 流动性强 长期负债 无形资产 所有者权益 优点:不影响企业的营运资本,不给企业的现金带来压力.同时由于股东权益利用内部资金新增股东权益新增长期资产 长期投资 流动性差 是软性债务所以企业也不会有每期还款的压力。虽然股东的回报不高,但却来源来支持企 流动性差 比较稳定. 业发展 缺点:首先没有压力并不一定是好事,没有压力的企业怎能成功1第二点,股东的钱可要比银行的钱贵,不然的话谁还会去开公司呢所以用股东的钱会降低他们的回报率。第三点,这样的操作流程可能比较复杂和漫长,很多时候去银行借钱要比股东增资来得简单,没有工商行政部门的介入等等…

融资租赁

流动资产 流动性强

固定资产 流动负债 流动性强 长期负债 无形资产 所有者权益 优点:不影响企业的营运资本,不给企业的现金带来压力.扩大负债经营使得利用外部资金新增租赁性长期负债新增长期资产 长期投资 流动性差 在一定的获利能力下能够给股东带来更高的回报率.此外和借款购买相比,来源来支持企 流动性差 租赁的优点在于它的灵活性,租赁的资产并不属于企业的而是出租方的,同业发展 时租赁期和实际使用期还可以有一定的差异.比如上海大众出租车公司用的SANTANA都是向一汽大众公司租赁的,租期为3年,这样大众的出租车能保证每3年都更换新的型号. 缺点: 首先企业的运作会有一定的负债压力,每个月的租赁费是不管企业有没有收入都要支付的.其次由于租赁的灵活性要比企业借款购买要强,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得到灵活性的代价就是租赁一样东西的代价要比向银行借钱购买高.

减少现金 自我融资 流动性强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流动性强 长期负债 所有者权益 长期投资 优点:没有利息压力,自我融资相当于一种权益性融资,企业如果有多余现金新增长期资产 流动性差 流动性差 利用内部资金. 的话,可以把这些现金投入到长期投资中来源来支持企缺点:首先由于是利用了股东权益,企业没有扩大负债经营;其次如果企业业发展 的现金并不是很充足的话,那么企业会承受相当大的现金压力. Ⅰ) 成本与财务 Ⅱ) 成本分类与习性 Ⅲ) 本-量-利分析 Ⅳ) 成本核算模式 Ⅴ) 成本控制原则 Ⅵ) 成本控制程序

Ⅰ) 成本与财务

损益表 项目 产品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成本 毛利 销售费用 营业毛利 管理费用 营业利润(美) 财务收支

营业利润(中) 营业外收支 税前利润 所得税 净利润

损益表

项目 产品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收支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支 税前利润 所得税 净利润

百万元

1999年 100 75 25 11 9 5 2000年 扩大销节约成 资产负债表 元 资产 流动资产 现金 短期证券 应收帐款 存货 流动资产合计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建筑物、机器设备 减:累计折旧 土地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合计 其他资产 收款期在一年以上的应收帐款 其他 资产总计

百万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帐款 短期负债 长期债务转入流动负债的部分 税金 应付股利 流动负债合计 其他负债 长期债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优先股 普通股 附加定缴股本 留存收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计

Ⅱ) 成本分类

• 支出:企业的一切开支及耗费

– 资本性、收益性、营业外和利润分配性

• 费用:支出中凡同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部分都表现或转化为费用 • 成本:费用按其与产品生产的关系划分为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 – 生产成本:生产过程中物化劳动和活的劳动耗费的货币体现 – 期间费用: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系但与产品生产无直接关系 – 产品成本:按一定的产品加以归集和汇总形成的生产成本

按管理职能分类

• 生产成本

生产过程中为制造产品而发生的成本耗费,包

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 非生产成本

财务费用

非生产业务的耗费,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

• 该划分使管理者更清楚企业不同经营行为的获利能力及状况

按时间归属划分

• 产品成本

– 与特定产品的生产制造直接相关,它随产品流动而流动,如果特定的

产品销售出去了,其成本就成为产品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配比;如果特定的产品未销售出去,则其成本将作为存货结转下期,可盘存成本由此而来

• 期间成本(费用)

– 随时间推移而在某一期间发生的成本,并进入当期的损益,不结转下

期(不可盘存成本),与产品实体流动无关,不能直接归属于特定的产品,而归属于成本发生的生产经营持续期间(即为实现当期收入而发生的成本耗费)

• 该划分使企业当期损益的精确度更高

按归属的难易程度划分

• 直接成本(又称可追溯成本):

可以直接计入某特定产品的成本。

• 间接成本(又称不可追溯成本):

不能直接计入某特定产品的成本

• 该划分使管理者更清楚与产品相关的成本项目,其最大用处在于更容易

计算和判断某产品的获利能力 按成本习性划分

• 变动成本

– 总额随业务量总数成正比例增减变动的成本

• 固定成本

– 一定时期内和一定业务量范围内,成本总额不受业务量增减变动的成

• 混合成本

– 在实际工作中,成本总额随业务量总数增减变动不成比例变动的成本

(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划分一般比较困难)

• 该划分更易进行本量利分析,便于决策

Ⅱ) 成本分类 - 成本习性

• 成本总额对业务量总数的依存关系称为成本习性,或称成本性态或成本

特性

• 成本分类:

直接材料 变动成本 产品生 变动成本 直接人工 产成本

制造费用 变动制造费用 • 成本总额随业务量总数成正比例增减变动的成本固定成 本 固定制造费用 •

往那儿

放呢? 例如:某商店以每件5元购进衬衣,并以每件10元销售。假定第一次购进衬衣1000件;第二次购进衬衣2000件,第三次购进衬衣3000件。变动成本与业务量之间有什么样的数量关系?

批次 业务总量(件) 1 2 3 •

购货总成本(元) 购货单位成本(元/件) 1000 2000 3000 5000 10000 15000 5 5 5 两点结论:

– 业务量总数增加,相应的购货总成本成正比例增加

– 每一件衬衣的单价固定不变(单位变动成本是固定不变的)

财务会计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营业税等都属于变动成本。

基于变动成本的特性,要降低变动成本多盈利,着眼点不在扩大业务量,而在于降低单变动成本,如降低材料消耗量和商品进价等,因为变动成本总额的降低不会使单位产品的利润或利润率增加

• •

• 变动成本总额, y 固定成本成 y成 单位变动成本本 bx 本 (b) 在一定时期和一定业务量范围内,成本总额不受业务量增减变动的影响。 金 金 额 额 假定商店每月需支付房屋租金600元,其它条件不变。固定成本(租金)与(元业务量(件), (元业务量之间有什么样的数量关系? 业务量(件), ) x )

x

批次 业务总量(件)购货总成本(元) 租 金(元)衬衣租金成本(元 /件) 1 2 3 •

1000 2000 3000 5000 10000 15000 600 600 600 两点结论: – 业务量增加,租金不变 – 当业务量不断增加,固定成本总额保持不变时,每件衬衣的租金成本从元下降到元(单位固定成本随业务量增加而减少)

在财务会计中,房屋租金、保险费、广告费、管理人员薪金、按直线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等 都属于固定成本。

根据管理行为能否改变支出数额可将固定成本分为约束性和选择性两种 – 约束性固定成本-管理者的决策行动不能改变其支出数额的固定成本,如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人员薪金、租金、财产税等,只要企业存在就必须开支,对企业有很大的约束性。要降低只能从合理利用企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或扩大产品销量上着手,相对减少每个业务量所含单位固定成本。

– 选择性固定成本-管理者的决策行动可以改变其支出数额的固定成本,如广告费、研究和开发费、推销费、员工培训费等,支出这部分费用对企业有好处,但支出数额可以根据管理者的决策而改变的。要降低选择性固定成本,除扩大业务量外,还应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从减少绝对额入手。

成 成 固定成本总额总成本及其模型 本 本 (a) 单位固定成本总成本 = 固定成本总额 + 变动成本总额 金 金 = 固定成本总额 + 单位变动成本×业务量 额 额 即 y = a + bx

成yⅢ本) 本-量-利分析 业务量金相关范围 • 额本-量-利分析有假设前提 元 业务量• 本-量-利基本计算公式有两类: – – 计算保本点 y=a+bx 计算实现目标利润 bx • 保本点:销售收入总额与销售成本总额处于同一点上的业务量水平(实物或额)

() a 销售总收入线 相关范围 业务量(件), x 成本金额(销售总成本线 y元 保本点 BEP y=a+bx 盈利区 )

变动成本

价格提高但销售量不变 现在情况 销售额 总成本 利润 投入资本 投资利润率 60000 57000 3000 20000 15% 价格提高 % 5% 10% 61500 57000 4500 20000 % 63000 57000 6000 20000 30% 66000 57000 9000 20000 45% 价格提高5%销售量减少 现在情况 销售额 材料 人工 固定费用 利润 投入资本 投资利润率 60000 36000 12000 9000 3000 20000 15% 销售量减少 不变 10% 20% 63000 36000 12000 9000 6000 20000 30% 56700 32400 10800 9000 4500 20000 % 50400 28800 9600 9000 3000 20000 15% 价格降低5%销售量增加 现在情况 销售额 材料 人工 固定费用 60000 36000 12000 9000 销售量增加 不变 10% 20% 57000 36000 12000 9000 71250 45000 15000 9000 85500 54000 18000 9000

利润 投入资本 投资利润率 3000 20000 15% 0 20000 0% 2250 20000 % 4500 20000 % 价格不变但销售量增加 现在情况 销售额 材料 人工 固定费用 利润 投入资本 投资利润率 60000 36000 12000 9000 3000 20000 15% 销售量增加 10% 20% 30% 66000 39600 13200 9000 4200 20000 21% 72000 43200 14400 9000 5400 20000 27% 78000 46800 15600 9000 6600 20000 33% 利 润 长期与短期利润计划书,收集一切与产品有关的信息(社会、科

技、竞争对手等),以帮助你制订利润目标。这其中当然包括单品的定价

和利润。

利润目标和企业的过去与未来有亲密的关系。过去的利润趋势能证明企业的能力和帮助它来制订将来的目标。一个企业必须很清楚的了解价格、利润和成本这3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正确的制订未来的利润计划书。

昨天固然重要,但明天比它还要重要!

价格,销售量和成本

较高的固定费用需要较高的销售量才能取得利润,相反的较低的固

定费用只需少量的销售额就能获得利润,所有的企业必须考虑价格、销售

量和利润这3者的关系。

1)定价与销售量,一个较低的价钱能带来较高的销售额与目标利润,如果不是的话怎样定价才能带来和目标符合的利润。

2)根据以上的定价和销售量,企业必须把牢牢地控制住约定的成

本才能达到约定的利润。

市场 $ 企业

产品 价值=价钱+所值

计算保本点的公式

• • • •

销售收入=销售成本

单位售价×保本销售量=固定成本+单位变动成本×保本销售量 保本销售量=固定成本÷(单位售价-单位变动成本)

引入一个概念:边际贡献,又称边际利润,即销售收入超过其变动成本的差额,有两种表示形式:一是单位边际贡献(即单位售价-单位变动成本),另一种是总额(即销售收入减去变动成本总额),即保本点上的边际贡献总额等于固定成本总额

• • • •

保本销售量=固定成本÷单位边际贡献 保本额=单位售价×保本销售量 保本额=固定成本÷边际贡献率

边际贡献率=单位边际贡献÷单位售价=边际贡献总额÷销售收入

计算目标利润的公式

• • • •

销售额-费用总额=利润

销售额=变动费用+固定费用+利润

单位产品售价×销售量=单位变动成本×销售量+固定成本+利润 实现目标利润的销售量=(固定成本+目标利润)/(单位售价-单位变动成本)=(固定成本+目标利润)/单位边际贡献=盈亏平衡销售量+纯产生利润的销售量

实现目标利润的销售额=单位售价×实现目标利润的销售量=(固定成本+目标利润)/边际贡献率

Ⅳ) 成本核算模式

成本核算中心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原材料 变动成本 ? 销售员的奖金 ? 某个产品的包装 固定成本 ? 工总经理的工资 ? 由于环境和管理模式的不同,成本核算主要有3大模式。

- 传统的总成本法:如果企业的产品是带有一定的标准化,并且处在一个

竞争激励的市场时。

- 直接成本法:如果企业细化市场,我们会注重边际贡献的概念。 - 标准成本法:主要用于由预算控制的企业,这种方法对产品标准化的程

度要求很高。 成本 所有费用 根据性质 部分费用 预定 根据计算时间 实际 核算模式 总成本法 直接成本法 标准成本法

核算方法 优点 总成本法 •可以计算出总成本 •太复杂,太“沉重” •不够精确 •不能作为分析各种产品赢利能力的依据 直接成本法 保本点 变动成本法 •简单 •方便 •更加“公平”地评估每一个产品 •不能算出每种产品的最终利润 标准成本法 •简单 •目标的概念 •要求一个很稳定的系统 •主要用于制造业 Ⅴ) 成本控制原则

• 经济原则-重中之重、根源责任人纠正措施、例外管理 • 因地制宜原则-适合企业、部门、岗位和成本项目实际 • 管理层重视和全员参与原则

要求管理层重视支持、并制定客观准确的成本

控制标准,适当地激励,并严格控制自身的责任成本

要求员工养成节约习惯,关心成本控制的全

部、正确理想成本控制的信息,合作协作,降低成本

• 循序渐进和坚持不懈原则

成本控制是一项目长远和短期相结合的管理活

Ⅵ) 成本控制程序

Ⅳ)预算编制与跟踪 第一章 控制与预算 第二章 1.成本预测 预算和预算组织 定义: 2.成本计划 企业在经过对市场的分析后,再制定目标以及达到目标的计划书,预算的作用是把目标及计划书变成财务会计数据(公司的信息系统),以便于将来的控制。 3.成本决策 通过控制来达到目标! 预算的价值 1)企业战略计划的第一年 4.实施成本控制计划 2)把行动变成数据 3)预测结果 4)通过预算来分析公司的组织 5.成本分析 • 谁做什么? • 用什么方法和资源来做? 6.成本考核 5)利用预算来作为公司的内部沟通工具 预算制作方法 强制性的预算 总部指定目标,分配资源和预算 建议性的预算 每个单位的预算负责人制作预算建议书 把预算建议书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上级领导必须确保预算建议书和公司的总体目标 及没有冲突 除了上述两种比较极端的情况外,有些企业会用一种居间的模式:商议性预算,由上级领导和下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讨。 预算程序的三步骤 一般来说,预算的三步骤是: 1) 年度目标的准备 2) 各个公司、片区准备详细的预算建议书 3) 最终拍板决定年度预算 年度目标的准备 1) 设想一个或好几个预算情况(根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市场趋势而定) 2) 选择一种情况作为年度目标

3) 把年度目标、预算程序和进程表发放给每个责任中心负责人和所有参与预算的人员 各个公司、片区准备详细的预算建议书 1) 明确目标 2) 构思行动计划和预算建议 3) 分析和评估预算 4) 和上级讨论,决定预算 最终拍板决定年度预算 1) 所有预算建议书的合并 2) 制定预算损益表、现金预算表和资产负债表 3) 最终通过预算 4) 颁布预算 利润中心 目标:创造最高的利润 特征 • 中心的负责人有改变重要参数的权利如:产量、 价格、人力、物力… • 中心的业务处在一个竞争市场上 收入中心 目标:以最低的费用来创造最高的收入 特征: • 控制和掌握销售额(销售计划书、零售价...) • 控制销售部的开销(人力、物力、促销…) 生产成本中心 目标:以最低的成本,在质量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完成客户要求的产品或服务 特征 • 容易明确的产品或服务 • 有规律的业务并且容易衡量 • 可以很合理的推算出预算(根据销量产量、 生产程序和物料清单) • 控制生产部的开销(人力、物力、促销…) 酌量成本中心 目标:在控制成本的情况下,完成客户 要求的服务(这里的客户是指内部客户) 特征 • 提供多项服务 • 业务很多,很杂

• 很难计算回报 项目成本中心 目标:控制合同上预定的质量、期限并 确保不超预算 特征 • 有项目才有 • 控制成本才能赚钱 第三章 最主要的预算 销售预算 销售预算(分割) • 根据产品或产品类型 • 根据责任中心 • 根据地理区域 • 根据客户 • 根据销售渠道 • 根据月份 人力资源预算 • 人力资源预算是一项很繁琐的事 1) 首先收集所有关于下期工作量信息(人员数量...) 2) 计算出基础成本 3) 建立起一个模式 每种类型员工的数量: • 高级管理人员 • 中级管理人员 • 初级管理人员 • 一般技术性人员 • 一般员工 • 季节性员工 首先收集所有关于下期工作量信息(工作量的趋势...) 工作量的减少: • 技术性下岗 • 兼职 • 旷工或缺席 工作量增加: • 加班 计算出基础成本 • 每类员工的毛工资 • 休假补贴

• 各类补助 • 目标奖励 • 根据业绩的提成 计算出基础成本 工资的增长幅度(集体和个人) 带薪休假 福利平均比例(根据员工级别计算) 投资预算(略) 第四章 预算跟踪 预算跟踪与仪表板 项目 预算跟踪 信息类型 会计信息(收入、成本、费用) 信息期限 根据会计周期而定 信息阐述 很多,很全 (但不一定有分析) 预算跟踪的四方面 为什么? 怎么样和什么时候? 谁? 什么

仪表板 所有类型 很快(天、周、旬、月) 综合的,差异分析 关键指数 中国现行税收制度税收是社会资源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是国家机器维持运转的基本来源, 是也调节经济的杠杆。

我国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和几年来的逐步完善, 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制度。 税收的特征

( 一) 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不需直接向缴纳的单位和个人付出任何代价 ,同时通过征税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实物或货币即转变为国家所有,并不再直接归还给 纳税人。

( 二) 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这种分配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表现为国家以颁布税 收法令和制度等法律形式来规范、制约、保护和巩固这种分配关系。国家制定的税收 法令和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三) 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对什么征税、征多少税是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的,征纳双方 必须遵守。

税法构成要素

原因分析 形式和周期 责任人或单位 分析内容

纳税义务人 简称纳税人,纳税义务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征税对象 即税法要规定对什么征税,通过规定征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 税目 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它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代表征税的广度。 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征税的深度。

我国现行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三种形式 (一)比例税率

我国的、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二)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税法规定,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累进税率又有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两种形式。

1.超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级距,每一级距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如: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这种税率。

2.超率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量划分为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在征税对象比率增加,需要提高一级税率时,仅对增加的部分按规定的等级税率计征。如:我国现行的土地采用这种税率。

它们的区别是:超额累进税率是按征税对象的绝对额累进计算;超率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的相对量作为累进计算的依据。

(三)定额税率

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可以是重量、数量、面积、体积等自然单位,也可以是专门规定的复合单位。如:我国现行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部分税目采用了这种税率。 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纳税环节一般有以下两种类型:

(一)单环节征税

如:我国现行消费税实行出厂销售单环节征税。 (二)多环节征税

如:我国现行实行对每一环节的增值额征税。 纳税期限

它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超过期限未交税的,即属于欠税,应依法加收滞纳金。国家开征的每一种税都有纳税期限的规定,不同性质的税种以及不同情况的纳税人,其纳税期限也不相同。纳税期限的确定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一)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的征税对象决定纳税期限。如: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应纳税款按年计算,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

(二)根据纳税人缴纳税款数额的多少决定纳税期限。如:营业税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税额大小,分别规定具体纳税时间的,其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三)根据纳税行为发生的特殊情况,实行按次征收。如:契税、屠宰税等。 纳税地点 简单地说,就是指缴纳税款的场所。纳税地点关系到税收管辖权和是否便利纳税等问题,在税法中明确规定纳税地点,有助于防止漏征或重复征税。

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是指国家为了贯彻鼓励或扶持,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减税是指对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额依法少征一部分。 免税是指对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额依法全部免税。

税 种 设 置 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共设有25种税,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八类:

1. 流转税类。包括、消费税和营业税3种税。这些税种通常是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中,按照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征收的。

2. 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各类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种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生产、经营者取得的利润或者个人取得的收入征收的。

3. 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种税。这些税种是对从事资源开发或者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的,可以体现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并对纳税人取得的资源级差收入进行调节。

4. 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土地4种税。这些税种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对特定对象进行调节而设置的。

5. 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遗产税(尚未立法开征)3种税。

6. 行为税类。包括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证券交易税(尚未立法开征)、屠宰税和筵席税7种税。这些税种是对特定的行为征收的。

7. 农业税类。包括农业税(含农业特产农业税)和牧业税2种税。这些税种是对取得农业收入或者牧业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正在取消)

8. 关税。这种税是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表

项 目 纳税人 内 容 依照法律、行路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依照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 纳税人应当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向税务机税务登记 关书面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从收到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审核完毕。 纳税人应当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天之内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从领取税务登记证账簿与凭证管理 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扣缴义务人应当从税收法律、行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十天之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扣缴义务人 税务机关

纳税申报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之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有关纳税资料。 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征收税款并上缴国库,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书面通知金融机税款征收、缴纳 税收保全措施 构暂停支付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阻止出境。 经过县级以上税务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担保人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纳税人减税、免税的申请应当由法律、行规规定的减减免税的申请办理 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纳税人骗取减税、免税的,一律按照偷税论处。 税务机关有权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对税务检查 其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等进行税务检查;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如有未构成犯罪的违法法律责任 行为,除补缴税款外,将受到包括罚款在内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管理 一、税收管理的概念

税收管理权限可概括划分为两大类:一是立法权;二是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是:

的权限: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的地方税立法权集中在,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及其授权行使。

地方的权限: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如屠宰税、筵席税下放地方管理,地方有停征、开征权,分别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或授权地方行使。 三、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我国税收执法管理权限主要由、地方主管部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经济特区等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权限。

属于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在省级及其以下的地区如何划分,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省级决定。

除少数民族自治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均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方税种。

经全国及其常委会和的批准,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拥有某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

经全国及其常委会和的批准,经济特区也可以在享有一般地方税收管理权之外,拥有一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

上述地方(包括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税收管理权的行使,必须以不影响国家宏观和财政收入为前提。

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国家的统一税法,涉外税收的调整权集中在全国常委会和,各地一律不得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

根据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保护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正常发育,在税法规定之外,一律不得减税、免税,也不得采取先征后返的形式变相减、免税。 四、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一)税务机构设置

现行税务机构设置包括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我国的税收分别由财政、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三)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

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

地方固定收入包括: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地方附加等。

与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国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法规 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

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现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

1.属于对收益额征税,征税对象是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是纳税人的收入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等开支后的净所得额,属于对收益额征税。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通常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与成本、费用密切相关。

3.征税要考虑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4.一般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一般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指对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征税的比率,即企业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 一、法定税率(基本税率)为33% 二、两档照顾性税率(1994年5月颁布)

(一)18%: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暂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27%: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按27%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考虑到一些盈利水平较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所得税规定了上述两档照顾性税率,即18%和27%,因而现行企业所得税有三个适用税率。 企业在计算所得税税额时选择哪个税率,要看其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而不看其经营规模是大是小。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以用当年所得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这里所说的“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不包括超过五年仍未弥补的亏损额。 纳税申报及缴纳 一、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是按照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的。

二、缴纳方法与纳税期限

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少缴的所得税税额,应在下一年度内缴纳;多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缴;抵缴后仍有余额的,或者下一年度发生亏损的,应及时办理退库。 三、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四、纳税地点

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这里的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地。企业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管理地不一致的,以实际经营管理地为申报纳税所在地。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它是计算所得税税额的依据。其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过程中,主要涉及到企业收入总额的确认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两大问题。

一、收入总额的确认具体包括: (一)生产、经营收入

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二)财产转让收入

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 (三)利息收入 (四)租赁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六)股息收入 (七)其他收入

(八)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处理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1.纳税人按照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全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税所得额。

3.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资产范围既包括企业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等。

4.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接受捐赠时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清算所得额;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清算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销售货物时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上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的金额。 (十一)其他需要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1.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商品、产品,应作为收入处理。

2.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的,也应作收入处理。

3.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4.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取得收入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6.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7.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一)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范围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是指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1.成本

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也就是生产经营成本。 2.费用

费用是指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即期间费用。 3.税金

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扣除。企业缴纳的因其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4.损失

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二)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准予扣除的项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按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1.借款费用支出

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与标准如下: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金融机构是指各类银行、保险公司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是指除上述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企业或组织。

(3)购置、建筑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借款,在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不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如下:

(1)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 (2)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前发生的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3)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4)纳税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住房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

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2)根据国家或省级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3)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4)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5)雇员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和安家费;

(6)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7)独生子女补贴;

(8)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9)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

在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员工的确定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

(1)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

(2)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

(3)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办法:

(1)效益工资、薪金制。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薪金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在工资、薪金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薪金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薪金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额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的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2)提成工资、薪金制。对饮食服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3)计税工资(薪金)制。计税工资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企业实际发放工资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从2000年度起,财政部规定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提高限额标准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

企业年计税 该企业年任职 当地确定

工资、薪金 = 及雇佣员工 × 的人均月计税×12 扣除标准 平 均 人 数 工 资 标 准 (4)事业单位。

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等支出,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其限额可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5)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和%计算扣除。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高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计税工资标准分别计算扣除;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低于工资标准的,应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三项经费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4.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标准是,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保险企业为%)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扣除部分的计算程序是:

(1)计算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

(2)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标准,即将调整所得额乘以扣除的适用比例,计算出法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额;

(3)将调整所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小于扣除标准的,扣除额为实际捐赠额;如果企业当期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大于扣除标准的,按扣除标准额扣除。 5.业务招待费支出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 500万元及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 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

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

7.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

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规定交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 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无赔款优待”是纳税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后,在约定的保险期内未发生意外事故或保险公司规定的其他事故,而未发生赔付,由保险公司给予的奖励。 8.固定资产租赁费

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租赁费的扣除,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经营性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符合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2)属于融资性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固定资产安装交付使用后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9.坏账损失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报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全

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经批准提取坏账准备金的,除另有规定外,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裁决,确定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6)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及与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 10.国债利息收入

11.固定资产转让费用 12.资产损失

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是指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 13.汇兑损益

14.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凡具备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又无固定经营收入来源的总机构可以提取管理费。

管理费提取采取比例和定额控制。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总机构管理费不包括技术开发费。 15.会员费

纳税人加入工商业联合会交纳的会员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工商业联合会节余的会员费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但须相应核减交纳会员费的数额。

纳税人按省及省级以上民政、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标准,向依法成立的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交纳的会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16.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纳税人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7.住房公积金

18.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和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

为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补充规定如下:

(1)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长比例未达到10%的,不得抵扣。

如果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比上年增长达到10%以上,其实际发生额的50%大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可就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予以扣除;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扣除。

(2)亏损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只能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实行上述抵扣办法。

(3)纳税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凡由国家财政和上级部门拨付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也不计入技术开发费实际增长幅度的基数和计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9.资助科技开发费用 20.广告费用

广告费用是企业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进行宣传的费用。广告宣传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正规的广告费;另一部分是业务宣传费。

(1)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其当年度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定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4)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5)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其当年度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

除;超过5%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应严格区分,凡不符合广告费条件的,应一律视同业务宣传费处理。 21.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22.佣金

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并税前扣除:(1)有合法真实凭证;(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23.其他扣除项目

三、不得扣除项目的确定

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一)资本性支出。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的支出,不得扣除。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不得直接扣除;但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因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罚款、罚金,不得扣除;但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参与保险之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有赔偿部分不得扣除。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的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扣除;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以及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方式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扣除。 (七)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这些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八)担保支出。纳税人为其他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九)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不得扣除。

(十)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十一)纳税人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可提取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十二)企业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和维修管理费。 四、亏损弥补:

(一)一般企业亏损弥补规定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五年。这里所说的“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核实调整后的金额,不包括结转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亏损弥补的涵义

1.五年亏损弥补期应自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度算起,连续五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不间断地计算。在五年内未弥补完的亏损,从第六年起应从企业税后利润或盈余公积金中弥补。

2.连续发生年度亏损,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后亏后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不得将每个亏损年度的连续弥补期相加,更不得断开计算。

(三)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

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期内,以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必须附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申报表》(表式由各地自定),主管税务机关要依据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和纳税人弥补亏损台账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弥补。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所得税税额计算的关键,其计算方法有两种: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 + 纳税调增项目 - 纳税调减项目

上述公式中“纳税调增项目”包括:会计利润计算中已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部分;会计利润计算中已扣除,但税法规定不得扣除的项目金额;未记或少记的应税收益。公式中“纳税调减项目”包括:弥补以前年度(5年内)未弥补亏损额;境外企业或境内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减税或免税利润。

个人所得税法规 一、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二、征税对象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应纳税所得额: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四、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五、减免税规定

(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指特贴和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福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和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减税:

1、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三)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相关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

1、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机构实际交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2.单位按照地方规定比例提取并向个人发放或向指定金融机构交付的住房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费补助、差旅费补助、误餐补助,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六、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七、纳税时间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不超过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不超过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不超过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不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和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税收征管知识 一、税务登记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征管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征管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帐簿、凭证管理的有关规定

《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规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或者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或者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征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征管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下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

《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

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征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四、缴纳税款的有关规定

《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征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征管法》第六十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五、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规定

《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征管法》第三十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

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护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征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征管法》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他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征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它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

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征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欠税情形而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其欠税情况。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欠税情况。

《征管法》第四十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征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纳税人多缴、少缴税款的处理规定

《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 七、对偷骗税行为的处罚规定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带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管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

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八、对欠税行为的处罚规定

《征管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九、对抗税行为的处罚规定

《征管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位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

《征管法》第八十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十一、检举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

《征管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征管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未按照本法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十二、专用的领购程序

1.签订《专用领购、使用、保管责任书》。

2.填写《领取专用领购簿申请书》,经国税分局审核并报上级国税局批复后,核发《专用领购簿》,用票户必须在《专用领购簿》封二加盖印章,并填写有关内容。

3.用票户根据月使用量,填写《申请购买专用审批表》,报国税分局申请购买。

4.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种类、数量限额和购票员的,必须重新填报《申请购买专用审批表》,经审批后由国税分局变更《专用领购簿》的有关内容。

5.纳税人需购专用的,先填写《国家税务局(专用/普通)领购单》,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并持《专用领购簿》,到国税分局领购专用。

6.一般纳税人对领购的应及时进行检查,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上下联错位、未印防伪标记等印制问题,应整本退回。 7.纳税人再次领购专用时,仍需填写《(专用/普通)领购单》,同时携带《专用领购簿》及已开具的存根联到国税分局办理注销记录及审批手续后,重新领购专用。

十三、专用的开具要求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不得损(撕)毁。如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税额一致。 7.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

12.不得超面额开具专用。 13.用中文开具专用。

14.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 十四、专用的保管要求 1.设专人保管专用。

2.专用必须存放于保险柜内。

3.发生丢失专用者,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通过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公告声明丢失的专用作废。

4.已经开具的专用存根联,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专用。

6.手工版专用的使用期限是从购票之日起的二个月内,逾期作废;普通的使用期限是从购票之日起的六个月内,逾期作废。用票单位没有将到期的报税务机关进行核销的,税务机关将按违反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对未按规定取得行为的界定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下列行为属未按规定取得的行为:

1.应取得而未取得; 2.取得不符合规定的;

3.取得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税额; 4.自行填开入帐;

5.其他未按规定取得的行为。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知识问答

金融及银行结算知识 帐户管理知识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哪些种类?

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的支取,都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2) 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可以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存款人按照国家法律、行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该类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支取现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临时机构或存款人因临时性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此类账户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2、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手续应由谁办理?

答:单位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如因特殊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开户的,应在授权书中对被授权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权限等内容作明确说明,并在授权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 3、哪些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答:具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资格的存款部分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同时,考虑到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因此,《办法》也允许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主要包括非法人企业(如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外国驻华机

构、单位设立的核算的附属机构(如单位附属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

4、什么情况下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答: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都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可自主选择不同的银行,但不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指同一营业机构)开立。 5、哪些情况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下列三种情况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一是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临时机构;二是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三是公司的注册验资。

6、哪些情况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答:存款人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可在经营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异地取得借款和有其他结算需要的可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回笼异地货款、支付异地营销开支需要的,如企业驻外的非核算单位,可在异地开立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专用存款账户;在异地有短期的临时经营活动的,如文艺团体在异地的演出活动、生产厂家在异地的展销活动等,可在异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7、哪些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1)一般存款账户和单位银行卡、财政预算外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专户资金等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2)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以及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3)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但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8、临时存款账户超过期限后如何处理?

存款人在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内,向开户银行提出延长账户使用期限的申请,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展期,但最长(含展期)不

得超过两年。对账户使用期需要超过两年的,存款人可以在账户两年期满后,撤销原账户,重新出具开户依据,申请开立新的临时存款账户。 9、存款人的哪些账户信息资料变更后,应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答:根据账户管理的要求,单位存款人下列账户资料变更后,应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 (4)注册资金等信息; (5)其他资料。

10、存款人违反《办法》规定将受到什么处罚?

(1)存在违反《办法》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违反《办法》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行为之一的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有前述行为之一的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存在违反《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规支取现金,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行为之一的非经营性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有前述行为之一的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存款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4)存款人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属非经营性的处以1000元罚款,属经营性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结算业务 1、何谓银行结算?

答:是指通过银行帐户的资金转移所实现收付的行为,即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收代付,从付款单位存款帐户划出款项,转入收款单位存款帐户,以此完成经济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算或资金的调拨。 2、银行结算的种类?

答:银行结算的种类有:1)银行汇票 5)支票 2)商业汇票 6) 汇兑 3)银行本票 7) 委托收款 4)信用卡 8) 托收承付 3、何谓银行汇票?

答:银行汇票是客户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 由银行签发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何谓商业汇票他有何功能

答: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况,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1)具有信用功能。购货单位可把它作为延期付款的凭证以获得商品,销货单位也可以将其转让给银行取得贴现资金。

2)具有支付功能。可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和资金清算的工具。

3)具有流通功能。可以在承兑期内进行多次背书转让,完成债权的转移和实现债务的清偿。 5、何谓银行本票?

答:银行本票是指银行向客户收妥款项后签发给在同城范围内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6、何谓支票?

答:支票是存款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7、何谓汇兑?

答: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8、何谓委托收款?

答: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9、何谓托收承付?

答:托收承付是销货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验单或验货后,向银行承付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10、何谓信用卡?

答:信用卡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由银行凭以发行的一种赋予信用的证书 11、银行结算的原则?

答: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支。

12、存款人签发支票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单联式支票必须使用墨汁、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等书写工具。

2)必须清楚、详尽、真实填写支票各栏。

3)不得涂写和折叠支票,大写金额应紧接“人民币”后填写,小写金额前应加填羊角符号。

4)签发人必须清晰、完整地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5)不得签发空头、远期及印鉴不符、不清或无印鉴的支票。13、如何对支票进行管理和保管?

答:1、使用支票要建立健全支票管理制度,要组织有关人员《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规定,使用《转帐支票手册》,加强内部空白支票购领、使用、登记、销号监控管理。 2)空白支票必须与印章分开存放,并指定专人分别保管和签发,不得随意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购物,不得在空白支票上预先盖好印鉴备用,更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转让支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由于银行清分机对清理、分拣的支票在平整、直挺等方面要求较高,且单联式支票未装订成本,因此应使用人民银行统一制作的支票盒和支票夹,对支票进行妥善保管,保证支票的干燥,切口边缘的齐整,外出携带支票时,保持支票的平整,以避免因计算机无法识别而影响资金的及时清算。

14、企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更换新印鉴如何办理

答:存款人因印章使用日久磨损,单位名称变更,人员调动等原因可以向银行申请更换印鉴。申请更换印鉴时应出具公函交回留底印鉴卡,并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 若存款人留底的印鉴卡丢失,要出具书面证明说明原因,经银行会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更换印鉴手续。 15、为什么要加强银企对帐销户时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银行与开户单位核对帐务,便于企业单位合理安排资金,了解资金去向,防止空头支票和经济案件的发生。单位供销人员要主动反映支票使用情况,及时报帐、销号,以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单位需结清帐户办理销户手续时,应与开户行对清帐目,将剩余未用完的空白支票、汇兑凭证、汇票委托书全部交回开户行注销, 严防流失。 16、持票人拿到过期票据如何处理?

答: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超过提示付款期,持票人向签发银行或承兑银行作出说明后,可向其请求付款。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持票人在向出票人作出说明后,可向其请求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在向承兑人作了说明后,可向其请求付款。 信贷知识

1、什么是基本建设贷款,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是什么?

答:基本建设贷款主要用于能源、交通和原材料等基础工业的建设,重点支持列入

①贷款对象:凡是具有法人资格,在经济上实行核算,能承担经济责任,并有还能力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国家批准的建设单位均可向银行申请基本建设贷款。

②贷款条件:贷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经有权机关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书已编制完毕并上报审批;贷款项目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和经济并纳入国家中、长期计划和行业规划;贷款项目经过银行评估,产品适销对路有发展前景,经济效益好,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各项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并有不少于项目总投资20%~30%的自筹资金存入银行;建设所需的土地、材料、设备、施工力量以及环保措施已基本落实;贷款项目所采用的工艺须先进、技术过关;投资后 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及协作配套条件有保证;能落实符合条件的第 三方保证单位或属己的财产作抵押。

2、什么是技术改造贷款,申请技改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技术改造贷款是指银行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与之有关联的少数土建工程等所需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①贷款对象: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实行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有还款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向建设银行申请技术改造贷款。②贷款条件: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投资和投资方向,具有经有权机关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和设计文件等;列入年度技术改造投资 计划;项目自筹资金已按规定比例落实,并一次或分次存入建设银行;生产工艺成熟,技术过关,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有可靠来源,“三废”治理、环保措施同时安排,竣工验收后能正常生产;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施工力量已有安排,能够保证按期竣工投产;产品适销对路,在国内外市场上有

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好;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有承担贷款风险的可靠措施,能落实具有法人资格、有偿还能力、实行核算的第三方保证单位或有属己财产作抵押。 3、什么是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流动资金贷款是指银行为解决生产经营企业的营运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

①贷款对象:凡是符合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条件的工业、商业、建筑安装、交通运 输、物资供销、旅游以及联营、中外合资等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注册,已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②贷款条件: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经济核算,能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企业资金活动通过建设银行办理;遵守国家法令,产品适销对路,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生产经营条件优越,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装备,经济效益显着,信用程度高,偿还贷款能力强;资金使用合理,财务制度健全,按规定拥 有一定比例的流动资金,并建立了自有流动资金补充制度。

4、什么是票据贴现业务票据贴现的条件有哪些

答:票据贴现是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其收到的未到期承兑汇票,经过背书转让给银行,先向银行贴付利息,银行以票面余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票款付给收款人,汇票到期时,银行凭票向承兑人收取现款。就客户而言,贴现即贴息取现。一般地讲,用于贴现的商业汇票主要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贴现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到期还款能力,贴现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必须真实,票式填写完整、盖印、压数无误,凭证在有效期内,背书连续完整。贴现申请人在提出票据贴现的同时,应出示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其它能够证明票据合法性的凭证,同 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票据项下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如发货单、运输单、提单、等复印件)。

什么是信用担保业务?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答:担保业务是指银行向债权人(或称受益人)承诺,当债务人(或称委托人)未按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债务或因违约等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由银行向债权人偿还债务的业务。

银行的担保业务种类很多,客户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根据币种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人民币担保和外汇担保。

合同法基本知识 (一)合同法概述 1.合同概述

对合同的概念,存在以下三种不同的理解:

(1)广义的合同是指以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2)狭义的合同是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3)最狭义的合同是指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所实施的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方可订立合同。 2.合同法

合同法所调整的交易关系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交易主体具有性和平等性; 二是交易关系的内容具有有偿性;

三是交易关系具有自愿性。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合同法调整的主要是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俗原则 (三)合同的订立

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而意思表示一致则须有要约和承诺。

1.要约

要约,又可称为发盘、报价等,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生效,须具备以下条件:

(1)要约是特定人向希望与之订约的受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备订约意图;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刊的要约须送达受要约人。

同时,要约也对受要约人产生法律效力,使其享有做出承诺的权利。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在以下这两种情形,要约不得撤销:卢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在以下情形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2.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但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做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否则,是新要约。 (2)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否则,是新要约。 (3)承诺必须于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3.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造成他人信赖利益受到损害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在缔约阶段中,合同生效以前,缔约双方应尽到注意义务、保护义务、照顾义务和告知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是: (1)有违反义务的行为,即违反上述注意、保护等附随义务。

(2)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所谓信赖利益,是指相信合同可以生效而支出之费用。

(3)违反义务的行为和信赖利益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反义务的一方有过失。

缔约过失责任不仅适用于缔约阶段,还适用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因过错而归于无效的情形。

(四)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1.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合同条款构成。合同的条款分为主要条款、普通条款。

(1)合同的主要条款。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合同标的,即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③标的的数量和质量,如标的的物理或化学成分、规格、性能等; ④价款或酬金;

⑤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⑥违约责任。

(2)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它分为两类:①并未写入合同,但根据合同性质、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行为所应当具备的条款。 这类条款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实现合同目的所必不可少的条款;根据合同性质所必不可少的特定的行业规则或标准;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应当成为合同条款的。②虽未写入合同,但是留待以后协商或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的条款。

此外,合同中还可能包括格式条款。合同法在允许订立格式条款的同时,也对格式条款加以,作出以下规定:

一是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其责任的条款,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二是符合合同无效条件的格式条款无效;

三是免除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所应承担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

四是格式条款如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五是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在表现。采用法律允许的形式,合同才能生效。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三种合同形式。 (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言语方式订立合同。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较为简便易行。在无特别规定时,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2)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方或订立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主要是指根据交易习惯或事实推定而订立合同的形式。当事人未用言语、文字而仅用行为表示其意思的,同样可以订立合同。例如向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商品等。 (五)合同的效力 1.概述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所承受的法律拘束力。合同的效力可以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可变更四类。有效,是法律法规对合意进行肯定性评价的结果:无效,是因合意违利益而作出否定性评价的结果;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可变更是因为合意仅侵害当事人个人利益,而将肯定或否定的权利赋予当事人的评价结果。此外,根据合同的效力范围,

还可将合同效力区分为对合同当事人的效力和对第三人的效力。在特定的情况下,合同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也有效力。 2.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生效条件,共有四项: 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 第四,标的确定可能。 3.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虽已成立但因其内容和形式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使其生效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①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 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对无效合同,任何人均可主张其无效。被确认为无效的合同,是绝对无效、自始无效和完全无效。 4.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虽已成立,但因不符合生效条件而尚未效的合同。我国合同法主要规定了三类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合同; 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物所订立的合同。这些合同如欲生效,须分别征得法定代理人、本人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或取得被处分物之处分权。在前两类中,相对人对法定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有催告权,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承认或追认,合同无效。 5.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

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虽已生效,但存在瑕疵,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予以撤销的合同。其中,瑕疵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不自由。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包括: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该权利的,

二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归于无效的,合同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六)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以使债权人实现合同目的。

(1)适当履行原则。又称为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还可基于合同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如请求债权人受领给付等。

(3)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合同利益。如选择适当的履行期和履行地点等。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其目的在于消灭或延缓对方的请求权。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三个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它的构成要件是:

①双方当事人须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 ②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③对方未履行债务;

④对方的对等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2)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履行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情况时,可以中止履行。其目的在于预防发生这种情形:因情况变化而导致一方当事人之利益受到损害。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

①合同成立后出现危及后履行一方履约能力的事实。这些事实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②该情形导致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③先履行一方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

(3)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

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所创制的,主要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其构成要件是:①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②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③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若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先履行抗辩权消灭,后履行一方应当履行债务。 (七)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以保护其债权。 1.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是以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为目的,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权利。它的构成要件是: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对象。债权人可以代债务人之位,对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性质的权利,其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但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不得代位行使。

(2)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所谓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客观上消极,不行使权利。

(3)债务人已陷入迟延,即已届清偿期而迟延履行。 (4)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2.撤销权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其目的在于维持债务人之财产,以保障债权人得以实现债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有危害债权的行为,具体包括四个要件: ①须有债务人减少财产或增加负担的行为,该行为的性质应为法律行为。

②债务人的行为须以财产为标的。

③债务人的行为须于债权发生后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d④债务人的行为须危害债权。

(2)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为危害债权的行为时有恶意,即明知其行为有害于债权而仍为之。具体包括两个要件:

①债务人行为时具有恶意。

②受益人的恶意。受益人主要是债务人行为的相对人,但不以此为限。 (八)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有效存在;

(2)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

(3)须遵循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法律、行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理手续后,方可变更合同。 2.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

第三人。它分为三种形态: (1)合同权利转让。

(2)合同义务转让。

(3)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九)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生效后,可因各种原因而终止,从而消灭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有:债务履行、合同解除、债务抵消、提存、债务免除、混同。 1.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的方式主要有二种: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当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后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具体包括:

①困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清偿合同可因清偿而终止

其中,进行清偿的人是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债务人的代理人和第三人。清偿人清偿时,须依照合同之本旨为履行。债权人如果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定给付而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为代物清偿,法律许可代物清偿。 3.抵消

抵消,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范围内消灭。

4.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时,债务人可以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5.免除

免除,是指债权人为抛弃债权而对债务人作出单方意思表示,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单独行为。 6.混同

混同,是指因债权债务同归一人而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合同法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

人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十)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两种性质的违约责任:一是预期违约责任,二是实际违约责任。

1.预期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①合同已经生效但履行期尚未届满;

②一方明确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预期违约的责任形式是请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2.实际违约责任

实际违约责任,是在合同已届清偿期而一方有违约行为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因此,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①有违约行为。

②不具备法定和约定的免责条件。

对于实际损害发生是否是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的问题,一般认为,它只是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这种责任形式的构成要件,而非继续履行和违约金这两种责任形式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主要有四种:

①继续履行; ②赔偿损失; ③支付违约金; ④定金责任;

这几种违约责任形式的关系是:继续履行可与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并存,损害赔偿与成约定金和证约定金可以并用,损害赔偿仅于迟延履行的场合与违约金并用,违约金与定金责任选择适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