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管理制度如下:
1、用票单位要建立健全普通管理制度,对普通应选择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专人保管,并要有防盗、防霉、防湿、防火等设施,同时按规定建立健全领用存双面帐,以明确各自责任。
2、填开普通要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填开使用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项目;一式各联必须一次复写,不得涂改,不得拆份填开,票面要字迹清晰,保持整洁;填写内容详细齐全,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填开后要加盖填写经办人印章和填开单位财务业务专用章;不准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填开;不准填开未经税务机关准许的其他单位的;不准填开白条子等非法凭证代替;不准填开收款收据代替使用;不准盗用其他单位;付款单位或个人索要,不得拒绝填开。
3、普通仅限于用票单位自己使用,不得带到本县(市)以外地方填开。用票单位应按规定填开、取得、印刷、使用、保管;不得擅自出售、销毁;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撕毁、丢失。用票单位对填开错的,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私自销毁;对丢失,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