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52号公告,协助两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注册管理工作,现就2008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作说明,提出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一、申报要求申请注册的个人和执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申报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注册管理办法和有关工作说明,领会精神和掌握标准,按照申请的类别对照条件准备材料;二是在填写《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系统》之前,请仔细阅读软件使用操作指南,依据注册管理办法中初始注册、继续注册、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的有关条款填写申报内容;三是按照申请的类别准备有关文本材料;四是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五是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报。二、协助初审要求各地方工程咨询协会要主动协助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注册基础性工作:一是地方协会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早汇报、早沟通,早作谋划,确保按时按要求上报材料;二是协会负责注册的工作人员要学好文件,吃透精神,掌握;三是要尽快熟悉软件操作,解答有关操作问题;四是服务到位,摸清本地区合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情况,尤其对继续注册人员,应通知到执业单位或个人;五是做好初审合规性审查,按规范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评审工作,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注册成功。三、注册条件和范围(一)注册条件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注册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合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2、必须加入且仅能同时加入一个具备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特别说明:如该单位没有工程咨询资格,则该单位必须是下一年度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此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初始预注册,待单位工程咨询资格获得批准后,方可取得注册证。如单位工程咨询资格未获批准,申请人申请初始注册自动失效。3、恪守职业道德。4、具有良好的工程咨询业绩。5、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二)申请范围1、2003~2008年合法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初始注册的;2、已获得注册证,要求变更注册的;3、2005年获得注册证,注册有效期将于今年到期,要求继续注册的;4、已获得注册证,应予注销注册的。四、申报内容(一)初始注册1、申报材料:分电子软件和文本材料(1)电子软件材料填写要求1)执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初始注册电子软件,并审查和上报。2)根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首先确定执业单位所属的初审机构,登录中国工程咨询网进入《注册管理系统》(网络版)。注册用户名后进入该系统。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实事求实地填写系统各项内容,不得缺项。3)申请注册的专业与填写的业绩应相对应,选择并确定服务项目所支持的专业申请注册、标明本人在服务项目中起何作用。4)填写完成后,打印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包括本人基本情况表、简历、业绩等)装订成册。并通过系统上传数据方式报送电子材料。(2)文本材料要求1)执业单位出具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申请人被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证明,上述材料各1份,加盖执业单位公章。2)执业单位为申请人出具与其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1份,加盖执业单位公章。3)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执业单位公章。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执业单位公章。5)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执业单位公章。6)通过考试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执业单位公章。7)申请人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彩色、黑白均可)。照片尺寸要求:宽3厘米×高5厘米。8)2003年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认定人员,需提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认定合格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执业单位公章。2、业绩认定标准(1)业绩范围按照管理权限,已经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完成的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2)业绩数量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类:1)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项(发展规划含全国、行业、专项和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咨询);2)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少于3项;3)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不少于2项;4)项目评估报告不少于5项(评估咨询含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的评估、项目概预决算审查);5)项目后评价报告不少于5项。(3)业绩填写要求1)选择并确定业绩(服务项目)所属的服务范围;2)填写服务项目名称、规划类型或建设规模、完成时间;3)选择并确定服务项目所支持的申报专业、标明本人在服务项目中起何作用;4)填写申请人在服务项目中完成的具体内容,包括技术分工或专业分工。(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业绩文本封面页、署名页、目录页,相关部门批复文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申请人提供业绩时,如果业绩完成单位未在申请人简历中出现,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成此业绩时该单位与申请人的聘用或委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该单位公章,否则此业绩无效。3、申请专业划分申请专业划分如下:(1)公路;(2)铁路;(3)城市轨道交通;(4)民航;(5)水电;(6)核电、核工业;(7)火电;(8)煤炭;(9)石油天然气;(10)石化;(11)化工、医药;(12)建筑材料;(13)机械;(14)电子;(15)轻工;(16)纺织、化纤;(17)钢铁;(18)有色冶金;(19)农业;(20)林业;(21)通信信息;(22)广播电影电视;(23)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24)水利工程;(25)港口河海工程;(26)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27)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细分:给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公共交通、风景园林、环境卫生7项);(28)建筑;(29)城市规划;(30)工程技术经济;(31)其他(专业包括:包装工业、地震工程、国土资源、旅游工程、气象工程、商物粮、土地整理、新能源、移民工程等)。4、初始注册程序(1)本人申请由本人向执业单位提出申请,书面说明本人未在其他执业单位注册,并提交有关电子和文本申请材料。(2)执业单位审查1)负责对本单位每个申请人的电子和文本材料进行审查。2)执业单位要查证申请人是否在其他单位注册。3)审查申请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申请的专业与所提供的业绩是否相符。4)执业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5)执业单位填写电子审查意见,打印后加盖公章。6)将本单位审查后汇总电子文件上传,文本申请材料上报当地初审机构,电子文件与文本材料内容要一致。(3)初审机构审核1)受理初审机构负责接受执业单位上传的电子文件与上报的文本申请材料,并进行合规性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告知退回补正;在通知的时间内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本年度不再受理。2)审核内容·基本情况审查。包括所填写的基本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执业单位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条件审核。包括执业单位是否具备工程咨询资格,或拟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提供的职业道德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材料审核。包括执业单位上报的电子文件和申请材料是否合规,电子文件与文本材料是否一致。·业绩审核。包括填写的业绩是否与申请专业相符,业绩类别与数量是否达到规定,业绩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审核不予注册的情形。包括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按照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写出具体情况和处理建议。·初审机构要对所审核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是要防止申请人同时在两个执业单位注册,必要时可要求申报单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或现场查验。·经初审机构真实性及合规性审查后,如申请材料没有问题,初审意见中应写明:对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及合规性审查,申请材料内容符合规定。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应在初审意见中写明不符合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执业资格证书不实等等。3)上报上报之前初审机构要检查电子软件填写内容与文本材料是否一致,将初审后申请材料打印加盖公章后,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简称中咨协会),并行文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4)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