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 标准化管理指南
(工地建设)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 组织编写
1 总则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 目的
为规范高速工地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编制本指南。 1.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福建省所有新建、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含连接线)工程的工地建设管理。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 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2.2 福建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1.2.3 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 章节划分
本指南共八章,分为总则,项目部,监理驻地,工地试验室,施工设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及库房,施工便道、便桥,以及现场文明施工。其中施工设施部门按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和小型构件预制场分节分段落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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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部
一个标段原则上设置一个项目部。项目部理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项目部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项目部硬件设施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部建设完成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2.1
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标准
2.1.1 机构设置 1)组织机构框架(2-1)
项目部
工安 程全
技环
术保
部 部
施工队伍 物资设备部 计划合同部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 综合管理部 工地试验室 图2-1组织机构框架图 2)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设置原则
1.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由施工企业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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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部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在建设项目现场。长大○
干线的项目部一般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应位置设置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人员隶属于项目部。 (2)设置要求
1.项目部一般应设置“五部二室”,即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物○
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综合管理部和工地试验室、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
2.项目部成立管理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项○
目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落实责任。 2.1.2人员配备
1)项目部应根据投标承诺以及工程实际需要,配置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1)项目部人员配备应根据投标时的承诺,在基本配备的基础上,再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调配。
(2)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在促进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业务素养提高的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团队的意识建设,创造“公正、和谐、团结、奋斗”的氛围,带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3)中标通知书下达后,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项目部其他人员,在具备施工条件是必须全部到位。 2)项目部人员配备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投标承诺,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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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特点,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员,至少应配备一下人员。
(1)项目部领导:项目部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最少2人(1人管生产、一人管外部协调,如项目部设党支部,对外协调副经理可由支部担任),总工1人。
(2)工程技术部:负责人1人,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但须保证专业齐全和调度24小时值班需要。 (3)安全环保部: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根据工程规模(5千万规模配备1人,不足5千万元按5千万元计)和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配置。
(4)物资设备部:负责人1人 ,机械、电气工程师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5)计划合同部:负责人1人,造价工程师1人,财务2人,其余按工作需要配备。
(6)综合管理部:负责人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7)工地试验室:按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规定,试验室人员总数不少于4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试验工程师不少于2人。 (8)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2.2 项目部建设 2.2.1 项目部选址
项目部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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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要求
(1)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4)必要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上。
(5)项目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出入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订专门的管理制度。
(6)租赁地方房屋当项目部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面积必须达到办公要求。
(7)项目部要完善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功能区都必须配备不少于10个灭火器。
1)管理要求
(1)靠近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 (2)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
(3)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2.2.2
项目部硬件设施标准
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项目部驻地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办公、生活用房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管理需要。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尽可能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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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应设置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做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牌。项目部驻地房屋可采用活动板房等自建用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
2)办公区内一般应设 经理室、各业务科室和资料室、中心实验室、会议室等,各科室门口应挂设名称牌。会议室内管理图表均装裱上墙。管理图表应包括平面图、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开展劳动立功竞赛活动有关表、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
3)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可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施工工区要为民工提供较好的工作和生活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
路基土建、路面工程项目部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以1000m2,场地占地面积不宜小于800m2;其他附属工程项目部,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占地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项目部硬件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1)“三室”要求:项目部为院落式,室外有停车场地(图B-1)和活动场所(图B-2),设置不小于60m2的会议室、20m2的资料室和140m2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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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拼装式活动房的,搭建不宜超过两层,屋顶排水畅通;砖混结构墙体下部设0.5m高的墙裙,地面设散水,排水坡度不小于3%。周围有排水沟,保证不积水。
(3)办公区满足安全、卫生、通风、绿化(图B-3)等要求,屋顶采用“人字形”双面排水,砖混结构墙体下部设0.5m高的墙裙。
4)“五小”设施要求: (1)宿舍
1.项目部的宿舍要坚固美观,房屋净宽高度不低于2.6m;门墙齐全,○
同时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通风;房顶尽量选用阻燃、防水材料,内墙模灰刷白,地面硬化防潮湿。
2.保证每人(可上下)单床,禁止设置通铺或采用钢管搭设上下铺;○
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使用面积确保单层铺不低于4m2/人,双层铺不低于3m2/r人(图B-4)。
3.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有条件的每人可设(排号)生活专业组○
合柜,室内无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
4.宿舍内挂设治安、卫生、洁净,室外设有标识的垃圾箱,由专人○清扫。
5.宿舍(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应统计床单被罩)内外环境应安全、○
卫生、清洁,室外设有标识的垃圾箱,由专人清扫。 (2)食堂(图B-5) 1.面积按高峰人数的○
70%计算,人均1m2,位置距厕所、垃圾等有害
物质应不小于30m。净空高度不得低于2.8m,水泥硬化地面,保证不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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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台四周面、案板挨墙处贴白瓷砖,便于清洗。
2.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包括工作人○
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戴工作证,穿工作服。
3.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灌应单独设置存放○
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炊事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生熟分开。
4.食堂内应设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应设置隔离油池并及时○
清理。生活垃圾要装容器,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厨房应有防火设施。
5.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节应有防暑降温措○
施,如提供绿豆汤、茶水等。
(3)厕所
1.必须分设男、女厕所,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置,人均0.2m2. ○
2.必须是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且保持清洁。大小便池内镶贴瓷砖,○
水泥硬化地面设纱窗、纱门,采光良好(图B-6)。
3.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应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
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应及时清掏,要符合卫生要求。
4.浴室
浴室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置,人均0.07m2.浴室应采用节水龙头,符合安全要求,让职工能按时洗浴(图B-7)。
(1) 办公室、活动室 1. 办公室
a.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部门办公室应隔开。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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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n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墙面抹灰刷白。
b.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排列整齐。 C.室内必须将有制度图表上墙,文件资料归档整齐。 2.活动(学习)室(图B-8)
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墙面抹灰刷白室内具备活动(学习)条件,设施良好,应悬挂各项活动(学习)制度图表。 3.会议室(图B-9)
a.会议室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墙面抹灰刷白。
b.会议室一般情况下必须能容纳30人同时开会且面积不小于60m2,应设置两个门,门向外开启,保证发生危险时能及时疏散人员。
c.会议室要求通风、照明良好,还必须设有防暑降温设备。 d.会议室必须配备投影仪(图B-10)、话筒等常用会议设施和1m2左右的写字板。
e.会议室内应悬挂组织机构图,安全、质量、环保保证体系图表,线路平、纵面缩图,工程形象进度图,项目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图表。各类图表宽度为1.2m,长度根据情况自定。 4.档案资料室(图B-11)
a.档案资料室面积应不小于20m2,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墙面抹灰刷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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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所有档案资料宜保存在专业金属柜内,又专人负责收发。 c.档案资料室应能防潮、防火,照明、通风良好,并配备消防设备。 d.根据已批复的工程划分,编制档案卷内目录,设置相当档案盒及标签,并事先上架。
5)办公自动化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要求(图B-12). 2.3 项目部标示标牌
2.3.1驻地和施工场地标示标牌
在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部或工地的显著位置悬挂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图B-13).、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
2)驻地工程告示牌1块,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且样式规范,设置在项目部驻地室外(图B-14)。
3)施工场地布置牌:采用电脑绘制,对施工现场的布置采用图示方式表达,注明位置、面积、功能(图B-15)。
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主要明确施工各工序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5)廉政监督牌:主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小组和廉政监督电话等(图B-16)。
6)各种标识牌按矩形定制,具作尺寸见附录C. 2.3.2各部室标示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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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室:施工总体形象进度图、年底计划进度曲线和实际对比图、施工进度计划网络、项目经理职责等(图B-17)。
2)工程技术部门:各个结构物得施工形象进度图(图B-18)、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部门和人员职责等。
3)安全环保部门:安全保证体系、各级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危险源分布图等(图B-19、图B-20。)。
4)物资设备部门:材料物资的进货、检验、发放流程图(图B-21),设备管理的动态图(图B-22)等。
5)计划合同部门:计量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曲线等。 6)其他部室在明显位置悬挂工作职责(图B-23). 2.3.2 企业宣传和文明施工标示标牌
1)标段两端头或工程项目与临近交通干道、城市、村镇人群密集点的醒目位置各选几处位置建彩门,彩门为钢结构。
2)在项目部驻地和工地附近重要路口设置宣传栏(图B-24、图B-25)。 3)现场机械设备布置有序,必要时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制作尺寸见附录C。
4)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与工地醒目位置。
5)现场的周转材料、半成品材料的堆放,严格按照有关材料堆放的规定进行,并按照附录C分材料规格、计量单位、材料来源、炉号(批号)、质量状况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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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验室
一个标段(路基土建、路面土建、监理或检测单位)原则上设置一个工地试验室。试验室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试验室硬件设施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试验室建设完成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3.1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 3.1.1 机构设置
工地试验室应由项目业主委托(或招标)的试验检测单位或施工和监理单位所属的并取得部质监总站或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以上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工地试验室的名称宜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全称)+××高速公路+标段号+工地试验室”。
1)标准组织机构框架(图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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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标准组织机构框架
2)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试验室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宜设置在混凝土集中拌和场或预制场附近,其周边场所通道均应进行硬化(图B-26)。
(2)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使用要求。工地试验室用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对可自行校准和检定。并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试验室应配备符合量值溯源要求的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规程。 (3)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盒台账,并做好使用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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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体试验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 水泥室 水泥混凝室 土工室 集料室 力学室 样品室 沥青原材室 沥青混合料室 标准养护室 办公室 会议室 记录。 3.1.2 人员配备
1)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的原则
(1)工地试验室根据合同的约定合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
(2)工地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他试验员必须持有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试验报告的签发和审核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工地试验室所有试验人员的照片和资质等信息应张贴在办公室或会议室的墙上。
2)试验室人员配备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投标承诺,参考交通运输部的油罐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员,至少应配备:试验人员总数不小于4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试验工程师不少于2人。 3.2 工地试验室选址 3.2.1 工地试验室选址
工地试验室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1)安全要求
(1)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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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4)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上。
(5)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出人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6)租赁地方房屋当试验室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的面积必须达到办公要求。
(7)工地试验室要完善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功能区必须配备不少于10个灭火器。 2)管理要求
(1)靠近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 (2)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 3.2.1工地试验室硬件设施标准
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试验室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试验室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m2,场地占地不宜小于60m2。试验室房屋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
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材,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试验室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见表4-1.
表4-1 工地试验室各试验场所面积最低要求
功能区类别 面积要求(m2) 水泥室 15 水泥混凝土室 20 土工室 15 集料室 15 力学室 18 样品室 10 沥青原料室 18 沥青混合料室 20 标准养护室 20 办公室 25 会议室 20 注:1.各功能区之间必须具有有效隔离措施,避免开展试验时互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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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温、湿度要求的功能区必须安装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备(图B-27图B-28). 3.工地试验室场所需做好必要的安全继而环保措施。
1)做好检测室的合理布局。一般情况下试验室各室面积;力学室不小于18m2,土工室不小于15m2,水泥室不小于15m2,养护室不小于20m2且不宜采用活动板房,样品室不小于10m2,水泥混凝土室不少于20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办公室不小于25m2(图B-27图B-28)。水泥室和标准养护室应分别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图B-29)。
2)试验工作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室温度控制在18~22℃,相对湿度大于50%(安装空调);水泥养护箱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大于90%,养护水温度(20±1)℃,水泥使用专用水槽养护,将同一工作日制作的同品种水泥分别养护。
(2)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大于95%。试件应放在支架上,间隔10~20mm,不得抽水直接冲淋。 (3)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必须满足一下要求: 1.恒温恒湿试验室有空调和除湿机。
2.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3.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材料和物质的储存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应有措施保证予以满足,避免材料和物质的损坏和变质。
3)办公自动化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一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要求。
3.3 试验室标示标牌
1)应在试验室的醒目位置,悬挂授权委托书、岗位操作规程、试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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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公示牌、试验人员职责、试验流程图、试验检测形象图等(图B-30)。
2)试验区域、有毒有害气体存放处所设置禁止、指令标志。 3)消防设施存放处设置提示标志,废旧物品存放设置明示标志。 4)试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试验室工作岗位责任制,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定,试验仪器的定期标定、保养、维修制度,试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试验资料管理的台账制度,标准养护室的管理检测制度,取样要求和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报告表格填写要求等)全部必须上墙。
5)各种标志牌按矩形定制,具作尺寸详见附录C。 3.4 其他注意事项 3.4.1 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1)工地试验室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向项目业主申请检查认定。项目业主应将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结果及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
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申请材料需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初审后转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委托(招标)的试验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直接上报项目业主检查认定。
3)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有关约定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不要的业务考核。
4)项目业主应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工地试验室以文件形式予以认定。 5)经项目业主认定后的工地试验室才能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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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验室建设验收及过程检查控制见表A-4/表A-5。 3.4.2 试验与检测
1)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遵循、客观、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2)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认定的项目及参数范围。对认定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经项目业主认可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3)特殊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可由项目业主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联合进行、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4)工地试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频率要求。 5)工地试验室应实行留洋制度及样品保存制度。对于水泥、沥青原材料、水泥混凝土试件等应按规定定期限进行保存。 6)工地试验的档案资料管理:
(1)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必须统一采用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报告规程》(DB35/T 520-2003)规定的格式。 (2)试验检测原始数据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在原始记录本上,原始记录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要做到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原始数据不得转抄或涂改。当记录或书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采用正确的“画改”方式,并在旁边天上正确数据,同时加盖刻有试验人员姓名的印章或签字。 (3)要建立完整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标准试验、现场抽样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外委试验、检测不合格报告和试验检测报告汇总等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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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资料归档应分类明确、齐整有序、条目清晰。出具的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应及时完成签认,规范归档。签字不齐全、记录或报告不完整的资料不得归档。
(5)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6)各种试验资料应记录完整,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3.4 其他注意事项 3.4.1 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1)工地试验室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向项目部业主申请检查认定。 项目业主应将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结果及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
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申请材料需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初审后转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委托(招标)的试验检查单位、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直接上报项目业主检查认定。
3)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有关约定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
4)项目业主应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工地试验室以文件形式予以认定。 5)经项目业主认定后的工地试验室才能开展试验检测 。 6)试验室建设验收及过程检查控制见表A-4/表A-5。 3.4.2 试验与检测
1)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遵循、客观、及时、准确的工作 原则,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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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认定的项目及参数范围。对认定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经项目业主认可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3)特殊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可由项目业主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联合进行,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4)工地试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频率要求。 5)工地试验室应实行留样制度及样品保存制度。对于水泥、沥青原材料、水泥混凝土试验等应按定期限进行保存。
6)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管理:
(1)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必须统一采用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报告规范》(DB35/T520-2003)规定的格式。 (2)试验检测原始数据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原始记录本上,原始记录统一用黑水笔填写,要做到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原始数据不得转抄或涂改。当记录或书写错误需更正时,应采用正确的“画改”方式,并在旁边填上正确数据,同时加盖刻有试验人员姓名的印章或签字。
(3)要建立完善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标准试验、现场抽样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外委试验、检测不合格报告和试验检测报告汇总等台账。
(4)试验资料归档应分类明确、齐整有序、条目清晰。出具的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应及时完成签认,规范归档。签字不齐全、记录或报告不完善的资料不得归档。
(5)工地试验室的归档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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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种试验资料应记录完整,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3.4.3 其他
1)工地试验的仪器设备在中标后30天内必须全部到位,45内完成安装、调试、标定和临时资质申请。
2)工地试验室安装完成,需经地方计量认证部门对各类检测设备进行标定。完成自检、开始运作前,需经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专业验收并签署同意试验意见。
3)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如: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安全、环保、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应上墙。
4)工地试验室应收集齐全部本工程项目所需的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规范、规程和相关标准,并编辑目录清单。
5)工地试验室检验项目不得超过验收时提报的检验范围。对不能试验的项目,需委托第三方试验的,应选择项目管理机构认可的、有相应资料的试验机构。
6)试验人员应由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根据工程任务特点进行职责的合理划分。试验室所有从事试验工作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并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定期组织试验室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新规范宣贵等活动,并形成培训记录。
7)试验人员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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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维护、保养记录。各类设备应定期标定检查。
8)试验品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样品在检测后应予部分保留,以备复查核实。样品如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试验负责人报告。
(2)应配备专人的样品间或样品柜(架)来储存样品。样品分类存放,标示清楚,做到账务一致。样品的储存环境安全,无腐蚀,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符合样品储存要求,卫生、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3)试验用有毒有害液体,应执行双人保管制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对要求在特定环境下储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易燃、易潮和有毒的危险样品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9)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验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2)对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等严格控制,对发生较大噪声的检测项目采取隔离措施。
(3)试验室室内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满足试验要求。
4 施工设施
4.1 拌和站 4.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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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拌和站的选址与规划,一个月内明确拌和站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设置一座大型拌和站。对个别段落确因条件(如长隧道、跨大江大河、运输便道等)无法满足要求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监办初步审批,最终经项目业主审批后,方可增设拌和站。
3)每个合同段所有用于桥梁、隧道(不含初支喷射混凝土)、通道涵洞工程的混凝土必须进行集中拌和,自动计量,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小型拌和站和设备生产混凝土。
4)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拌和站建设,并报项目业主备案。拌和站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见表A-1)并报监理工程师办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拌和站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5)拌和站必须保证在施工高峰期进行混凝土不间断供应。同时,混凝土拌和站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搅拌车和混凝土泵送车,满足混凝土高峰作业的需要。
6)拌和站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7)拌和站及工点、施工便道的修建要保证混凝土运输车等施工车辆在晴天和雨天都能顺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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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拌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生活区、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等(图B-31).。拌和站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图B-32).
9)拌和站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生活区得建设参考项目部生活区建设。 10)生产、生活营地的消费、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4.1.2 场地建设 1)面积
(1)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的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0m2; (2)水稳拌和站的占地面积不少于15000m2; (3)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的占地面积不少于35000m2; 2)场地处理
拌和站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图B-33),宜采用封闭式管理,拌和站内宜设置工地试验室(图B-34).
拌和站界应用砖砌封闭,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场内地面应做 硬化处理。
(1)拌和站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必须使用不小于15cm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10cm厚片的C15cm厚的C20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大型作业区(如路面沥青拌和站)、重车行车道路硬化,必须使用不小于15cm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20cm厚的C20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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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M7.5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3)在场地外侧合适的位置设置尘砂井及污水过滤池,严禁将站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图B-35)。 3)库房
库房包括水泥、矿粉、外加剂库房(图B-36)。 (1)库房的面积按照1.5t/m2的标准建设。
(2)承包人原则上应使用散装水泥,在不具备散装水泥的情况下使用袋装水泥,应建造库房存放。
(3) 不同品种、不同批次、不同生产日期的水泥、矿粉、外加剂应分区堆放,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识牌进行标识;库房应设置进库房和出库房,确保水泥、矿物、外加剂的正常循环使用。 (4) 使用散装水泥、矿粉的拌和厂,要设水泥、矿粉储存罐,根据用量选定储灌容量,配合电脑自动输出。
(5)库房内外加剂的存放高度不应超过2.0m,不同批次、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日期的外加剂应分开存放,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
(6)库房原则上采用砖砌房屋,尽量靠近拌和机,库房内部采用水泥粉刷,地面采用C15混凝土进行硬化,然后利用方木或砖砌上搭5cm木板,使外加剂储存离地30cm。外加剂存放应离四周墙体30cm以上。 (7)库房内应建立详细的外加剂调拨台账,使物质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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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性。
4)堆料场
(1)原材料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凡用于工程的砂石料应按配料要求,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
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并设置明显标志,分科仓应采用“37”墙砌2.0m高,采用石灰或水泥砂浆抹面,仓内地面设不小于4%的地面坡度、分料墙下部预留孔洞,严禁积水(图B-37)。
2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
场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产批号、进场日期、检验状态、进场数量、使用单位等,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
3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
地;另外,还应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作业要求。
4包括储料斗在内的所有地材存放场地必须加设轻型钢结构顶棚,○
钢结构顶棚起拱线高度7m。
5所有集料分批验收,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进场。 ○
6夏季施工时,应有水降温设备,粗、细集料场应搭设遮阳棚等设施。 ○
(1)用于路基土建工程的混凝土拌和原材料的堆放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拌和采用强制式拌和机,配置8个集料仓(两个四仓式),○
料仓之间隔板高度不小于50cm。
2C35以上混凝土用碎石应采用反击破设备生产碎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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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路面层用砂石等原材料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面集料进场应分层堆放,并控制每层集料的堆垛高度。底部卸○
料按图5-1a)所示斜堆,顶部卸料按图5-1b)所示平堆。上料时,装载机应从底部按顺序竖直装料,减少集料离析。
○2沥青结构层所有粗集料宜搭设遮雨棚。遮雨棚应采用钢结构,面积应满足工程需要。 4.1.3
拌和站的标示标牌
1)拌和站大门位置必须布置绘制详细的现场布置图,站内设置明示的内标识牌。
(1)拌和站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告示牌、拌和站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图B-38)。
(2)拌和站出入口、拌和楼控制室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示。 (3)拌和机操作房前醒目位置应悬挂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标示牌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尺寸800mm×600mm(具体做法见附录C.3.15),油漆喷涂确保不退色,数字采用彩笔 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标识牌内应包括以下内容:混凝土设计与施工配合比(含外加剂),粗细集料的实测含水率及各种材料的每盘使用量等(图B-39)。
2)拌和站管理人员和作用人员应统一制服,挂牌上岗。 4.1.4
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
1)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生产能力
(1)所有拌和站必须达到两个四仓式自动计量标准(图B-40),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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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按4.75~13.2mm/13.2~19mm/19~31.5mm三种粒级进行采集和掺配。若是梁片预制的专用拌和站,可只配备4.75~13.2mm/13.2~19mm/两档料仓。 (2)拌和站使用之前,施工单位施工临时工程必须配备相应混凝土拌和设备。所有永久工程必须实现混凝土集中拌制。
(3)拌和站使用之前,施工单位临时工程必须配备相应混凝土拌和设备。所有永久工程必须实现混凝土集中拌制。
(4)拌和站建设完成后,需根据拌和机得功率配备相应的备用发电机,确保拌和站由可靠的电源使用。
(5)拌和站的计量设备应通过当地计量部门标定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期进行复检,确保计量准确。
1) 水稳/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
(1)水稳/级配碎石拌和采用强制拌和机,配置四个集料仓和一个水泥仓,料仓之间隔板高度不小于50cm,自动补水器加水,拌和机性能应保持良好,其能力不低于400t/h.
(2)沥青混合料采用间隙式拌和机,配配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施工SMA路面时需配置纤维添加装置。冷料仓的数量满足配合比需要,通常不宜少于5~6个,料仓之间隔板高度不小于50cm,拌和机性能应保持良好,其能力应符合投标是的承诺,并不低于240t/h。
(3)拌和楼得计量设备通过有关部门标定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期进行复检,确保计量准确。 4.1.5
安全文明施工
站内各功能必须在明显位置设有防火设施。每个功能区的灭火器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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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0个,每个功能区至少设置一个消防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1)施工临时用电:
(1)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定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器量和导线截面,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应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架设和管理电力线,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架设。
(3)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高度不低于2.5m,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匣一漏”。
(5)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图B-41).。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其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7)夜间施工时,现场应慎用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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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明施工
(1)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洗车池,布设排水系统,做到场地整洁。
(2)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3)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4)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音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规定,否则应进行监控。
(5)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设备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6)施工机械设备生产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附近的土地中。
(7)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灌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后方可继续。
(8)定期、专人进行拌和站的清理和打扫,保持拌和站内卫生。 3)拌和楼按全封闭设置,减少或防止灰尘污染空气。 4)水泥或粉煤灰灌必须按照避雷设施。 5)拌和站验收见表A-1。 4.2
钢筋加 工场
4.2.1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钢筋加工场得选址与规划,一个月内明确钢筋加工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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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水电设施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 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大型钢筋加工场,对合同段内桥梁、隧道、涵洞等结构物得钢筋进行集中加工。加工场地应合理选址设置地点,宜采用集中加工配送方式,减少二次搬运量,做到加工与施工互不干扰。
3)大型钢筋加工场必须配备数控钢筋弯曲机1台、数控弯箍机1台,保证工程所需各种钢筋均机械自动加工成型。
4)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钢筋加工场建设,并报项目业主备案。钢筋加工场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表A-2)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钢筋加工场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5)钢筋加工场的规模及功能应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有关要求及满足施工需要。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
6)项目部应按照预制场的管理模式,由项目部进行建设并采用封闭式管理,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也应配备足够的专监及现场监理员进行监管。现场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7)桥梁下部结构造钢筋可视实际情况在现场拼装。
8)钢筋加工场地必须配备桁吊或龙门吊。龙门吊必须由专业厂家生产,使用前须获得有关部门的鉴定,严禁使用自行组装的门吊。 4.2.2 场地
1)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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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加工棚面积不小于2000m2.。顶棚及架设原则采用钢结构搭设。 2)场地处理
钢筋加工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
(1)钢筋加工场应做硬化处理并做好散水。棚内地面必须使用不小于15cm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10cm厚(场地内的道路不小于15cm厚)的C20混凝土作为面层。棚内按照其使用功能分为:原材料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图B-42)。
(2)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
3)堆料场
堆料场用于加工场内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堆放。
(1)钢筋应垫高堆放,离地20cm以上,下部支点应以保证钢筋不变形为原则。
(2)钢绞线的存放应保持干燥,防止被雨水淋湿。
(3)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批号、进场日期、检验状态、进场数量、使用单位等。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
4.2.3 钢筋加工场标示标牌
加工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储存区、加工区、成品区布设合理,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图B-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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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工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
2)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木工加工区应设置禁止标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示。加工场出入口和场内应设置禁止标示和警告标示。用电场所应设置警告标示。易发生火灾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各作业区应设置分区标识牌。
3)机械设备应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识牌。
4)各种原材料时、半成品或成品应按其检验状态与结果、使用部位等进行标识。
5)在加工制作区应悬挂各号钢筋的大洋设计图,标明尺寸、部位、确保下料及加工准备(图B-44).
6)钢筋加工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统一制服,挂牌上岗。 4.2.4 加工能力和要求
为了满足钢筋加工的精确度,必须使用数控钢筋加工设备(图-45)。机械加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场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安装调试简便,容易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高,安全性能好;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油、声污染。
2)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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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4)金属加工工作台应稳固;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
5)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m,距明火不小于10m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图B-46),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6)施工现场各类试验设备应定期检查。 4.2.5 安全文明施工
场内各功能区必须在明显位置设有防火设施。每个功能区得灭火器不少于10个,每个功能区至少设置一个消防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1) 施工临时用电:
(1)场内施工用电应规范管理,各作业区用电回路分开设置,加设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照明设施应加设网罩防护。 (3)其他临时用电要求参见4.1.5 2)文明施工:
(1)易产生粉尘、有害气体的加工场、存放场应采取除尘、有害气体净化措施,且远离生活区、居民区,尽量将加工厂设于场地下风向。
(2)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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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3)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或废料要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4)严禁将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入地下。 (5)定期、专人进行钢筋加工场得清理和打扫,保持场内卫生。 3)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做好验收合格记录,以备检查。
4)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距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5)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挟,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6)钢筋进行防腐处理时,制作区远离办公生活区。焊接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焊接操作时应佩戴袖标(牌)。
7)作业人员需有工班长带领进入施工现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安全监察人员应佩戴袖标(牌)。
8)冬季施工,当温度低于-5℃时,钢筋焊接应有防雨雪、防风、防寒的措施。
9)钢筋加工场建设延伸见表A-2。 4.3 预制场 4.3.1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预制场的选址与规划,一个月内明确预制场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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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每个路基土建合同原则上只设置一座预制场。对于山区高速公路个别标段确实因为预制场地、运输通道等客观条件所限,预制场规划的预制梁片数量达不到“不少于300片”要求的,经总监办和项目业主批准,可以考虑相邻标段合并预制或委托相邻标段进行预制。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委托相邻标段预制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监办及项目业主审批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建设规模。
3)预制场选址与布置要经过多方案比选,合理划分办公生活区、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域(图B-47)。预制场建设要与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基本同步启动,避免出现“梁等墩”及“墩等梁”现象。预制场建设标准见表5-1
表5-1 预制场建设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内 容 预制梁片数量 移动钢筋圈 台座数量 吊装设备 模板数量 自动喷淋养护设施 必备的施工铺助设施 其他施工设备 不少于300片 至少1座 应与预制时间相匹配,按1.5片/(座·月控制) 要 求 满足起吊吨位需要,至少2台 不少于台座数量的1/6 不少于0.5×台座数量 横隔板钢筋定位架、钢筋骨架定位架、横隔板底模支撑架 满足施工需要 4)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预制场建设,并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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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业主备案。预制场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见表A-3)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严肃。对不符合要求的预制场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5)预制场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预制场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6)预制场利用桥台后的挖方路基时,路堑边坡的防护及排水设施应提前完成。
7)预制场设置在填方路堤或线外填方场地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预制的质量,应对场地分层碾压密实,并对台座基础进行加固,尤其台座两端用C20以上的片石混凝土扩大基础进行加固,以满足梁板张拉起拱后基础两端的承载力要求;同时对存放梁区得枕梁要视基地的承载力情况适当配筋;并且应在台座上设置沉降观测点进行监控。
8)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4.3.2 场地建设 1)面积
(1)一般路基土建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600m2。 (2)主要工程为隧道的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4000m 2(或经相关单位批准并到相邻合同段)。
(3)主要工程为桥梁的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8000m2。 2)场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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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制场布置:
1预制场布置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
周用砖砌围墙(或通透式围栏)。预制场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必须使用不少于15cm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10cm厚的C15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预制场的一般行车道路硬化,必须使用不小于15cm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15cm厚的C20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2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M7.5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3办公区、生产区、操作工得生活区等,要做到区域功能分明。办公○
生活区建设可参考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建设,同时预制场还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4变压器设置的安全距离要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所有的电器设备按安○
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安装,所有穿过施工便道的电力线路采用从硬化地面下预埋管路穿过或架空穿越。
5场地内必须根据梁片养生等 时间及台座数量设置足够的梁体养生○
用的自动喷淋设施,喷淋水压加压泵应能保证提供足够的水压,确保梁片得每个部位均能养护到位,尤其是翼缘板地面及横隔板部位。养护用水需进行过滤,避免出现喷嘴堵塞现象,并且管道埋入地下。
6混凝土拌和站应靠近预制场,并远离办公生活区。 ○
(2)预制梁的台座设置:
○1预制梁的台座强度应满足张拉要求,台座尽量设置于地质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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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上;对软土地基的台座基础进行加强;台座与施工主便道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预制场设置在填方路堤或线外填方场时,为了防止产生不均匀沉○
降变形而影响预制的质量,应对场地分层碾压密实,并对台座基础进行加固,尤其台座两端应用C20以上的片石混凝土扩大基础进行加固,以满足梁板张拉起拱后基础两端的承载力要求。同时应在台座上设置沉降观察点进行监控。存梁区台座应视基地的承载力情况适当当配筋。 3台座应满足不同长度梁片得制作,底模应采用通厂钢板,不得采用○
混凝土底模。钢板厚度应为6~8mm,并确保钢板平整、光滑,及时涂脱模剂,防止吊装梁体时,由于黏结而造成底模“蜂窝”、“麻面”。
4预制台座、存梁台座间距应大于2倍模板宽度,以便吊装模板。预○
制台座与存梁台座数量硬根据梁板数量和工期要求来确实,并要有一定的富余。
5台座要满足不同长度梁片得制作。台座两侧用红油漆标明钢筋间○距。
6用于存梁的枕梁可设在离梁两端面各○
50~80cm处,且不影响梁片
吊装的位置。支垫材质必须采用承载力足够的非刚性材料,且不污染梁底。
7横隔梁的支撑优先选用固定式底座,底座与○设。
(2)预制梁模板的有关要求参见本系列丛书《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桥梁)》中的有关要求。 3)堆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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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梁台座同步管理建
(1)堆料场要求同4.1.2.
(2)波纹管、锚具、支座等其他材料必须按相关要求建库保管和加工,到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有牌,做好防锈、防腐、防火、防盗工作。 4.3.3 预制场标示标牌
1)预制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图B-48)、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示。
2)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预制场的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应设置明示标示。
3)钢筋绑扎区在明显位置应设置标识牌。
4)张拉台座两端应设置指令标志,并设置钢板防护。
5)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4.3.4 机械设备
1)进场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工程指令和施工进度要求;安装调试简便,容易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高,安全性能高,安全性能好;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油、声污染。
2)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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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要现场把关。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龙门吊、架桥机、塔吊必须经有关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连续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录。 4.3.5 安全文明施工 4.4.1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小型构件预制场的选制与规划,一个月内明确小型构件预制场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石化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小型构件预制场。对于山区高速公路个别标段确实因为预制场地、运输通道、工程数量等客观条件所限,小型构件预制场规划的小型构件的混凝土数量达不到“不少于5000m3”要求的,经总监办和项目业主批准,可以考虑相邻标段合并预制或委托相邻标段进行预制。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委托相邻 标段预制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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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监办及项目业主审批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建设规模。
3)路基排水工程的水沟盖板、防护工程的各项预制块、隧道路基边沟盖板及其他设计要求的小型预制构件必须集中预制。小型构件预制场选址与布置要经过多方案比选,功能区规划合理,要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4)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并报项目业主备案。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见表A-9)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型构件预制场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5)小型构件预制场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小型构件预制场利用桥台后的挖方路基时,路堑边坡的防护及排水设施提前完成。
7)小型构件预制场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8)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4.4.2 场地建设 1)面积:
一般路基土建合同段小型构件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2000m2。
2)场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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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功能区划分
根据小型预制构件特点,预制场需分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以及
办公区等。各区域的划分用黄油漆隔离标识,并在各个区域设置标识牌,规划合理,交通流畅。 (2)场地要求
○1小型构件预制场布置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周用砖砌围墙(或通透式围栏)。小型构件预制场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必须使用不小于15cm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10cm厚的C15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小型构件预制场的一般行车道路硬化,必须使用不小于15cm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15cm厚的C20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2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说我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M7.5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3)生产区
生产区根据标段设计图纸确定的预制构件的种类设置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必须设置振动台,同时配备小型拌和站1座(尽可能与既有拌和站一起设置)(图B-49)。 (4)养护区
养护区采用自动喷淋养护系统结合土工布覆盖对构件进行养护,确保构件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必须覆盖养生7d以上(图B-50)。
3)成品堆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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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按照不同规格分层堆码。对于预制块、片(如防护衬砌肋、盖板等)堆码不得超过两层,对于整体式预制件(如缝式水沟等)不得超过4层。层间需要土工布进行隔离。预制件养护期不得进行堆码存放,以防损伤。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缺边掉角。 4)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验收表A-9 4.4.3 小型构件预制场标示标牌
1)小型构件预制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
2)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小型构件预制场的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以及办公区等各区域应设置明示标示。
3)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告标示。 4.4.4 设备配置
1)设备配置要求
(1)小型构件预制可选用振动台。振动台电动功率应经过现场试验,对振动台的性能进行分析与比选,确定振动台的电动机功率,一般为1.2~1.5KW。振动台数梁根据预制构件生产数量确定。
(2)混凝土可由就近大型拌和站集中供应。若单独设置拌和站,拌和站必须达到三仓式自动计量标准(图B-51).
2)模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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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必须使用钢模、高强度塑料模板。入模前应进行拼缝达不到要求的,铺以双面胶或泡沫剂,必须选用优质脱模剂,保证混凝土外观。在周转间隙必须有覆盖,防止雨淋、生锈、被污染。
按照小型预制构件设计尺寸及要求,由专业生产厂家制作塑料模具的各种钢模母胎。钢模母胎制作完毕后,利用钢模母胎及塑性复合材料批量生产,加工成混凝土小型预制构件的高强度塑性模具。塑性模具的材料为聚丙乙烯、ABS及部分添加剂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而形成的一种复合材料(图B-52/图B-53)。 4.4.5
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用电、文明施工要求参见4.1.5。
5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及库房
5.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 5.1.1 一般规定
1)存放场、材料加工场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尽量靠近使用地点,确保运输及卸料方便、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应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可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置。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应靠近拌和站放置。
2)各种材料应分区存放,堆放场地需进行硬化;存放场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
3)各种材料的堆放应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砂石成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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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标识牌。
4)预制构件的堆放位置要考虑吊装顺序,力求直接装卸就位。 5)材料场做到整齐干净,无砖瓦块、钢筋头等,无杂草、杂物。 6)各种材料进场均有合格证或试验单等质量证明资料。 7)贵重物资、装备器材要存入库内。 5.1.2 金属材料存放
1)线材存放时应上盖下垫,平放堆垛,注意标牌的保管,避免混淆。钢筋据跟进场、加工和使用的先后顺序,按型号、直径、用途分门别类叠放(图B-54)。
2)型材存放时应下垫垫木,上覆防水遮盖物,平行分层堆码,统一放置,并且一端垫木省略高。
3)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 4)其他存放要求参见4.2.2 5.1.3 半成品、成品存放区
1)存放场地应通风良好,有条件宜搭设存储棚库。
2)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垫高,并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木质材料或易变形材料应平放,不得挤压。
3)板材应存放在仓库或料棚内,不得露天存放。木材应选择干燥、平坦、坚实的场地堆放。选择堆放点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及有明火的堆放,并有严禁烟火的标识和消费设施。
4)易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5)材料储存时应按使用、安装次序进行分类、分批存放,并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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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标识,小件(散件)材料及配件宜存放于箱、盒内。 5.1.4 周转料具存放
1)周转料具的存放应随拆、随整、随保养、码放整齐。
2)大模板存放时,应有可靠的放倾倒措施,不得靠在其他模板上或物件上。
5.1.5 装配式构件存放
1)根据构件的使用先后和吊装顺序进行堆放 ,留出适当的通道,不得越堆吊运。
2)堆放构件时,应按构件刚度、受力情况采用合理放置方式,保持稳定。
3)构件堆放时应放置在垫木上,垫木位置应与吊点相对应;同时应使吊环向上,标志向外。
4)水平分层堆放构件时,其堆垛高度应按构件强度、地面承载力、垫木强度以及堆垛的稳定性而定。大型构件一般以两层为宜,不应超过3层,构件各层之间应用垫木隔开,且各层垫木应在同一竖直线上。 5.1.6 存放场地建设 存放场地检查见表A-6。 5.2 库房 5.2.1 一般规定
1)库房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宜利用永久性仓库,布置地点应位于平坦、宽敞、交通方便处,距各使用地点综合距离较近,还考虑材料运入方式及遵循安全技术和防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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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库房道路应整平,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场地有条件应适当绿化。
3)油库、氧化库和电石库、爆破物品等危险品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居民区和既有设施,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挡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地处,并在拟建工程的下风方向。电石库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4)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值班人员公示牌等明示标志。
5)各库房门口设置分区标识牌,各材料库房内应设置材料标识牌,易燃易爆处应设置禁止标识,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明示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 6)库房内消防设施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7)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应牢靠,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修理。 5.2.2 火工品库
1)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临建炸药库(图B-55)内。
2)库区应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并隔离。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验收区、发货区。储药点至库区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应按保护对象的防护等级确定。炸药、雷管要分库设置,距离不小于30m.库内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
3)库门应为外开式,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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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和防静电措施,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
4)火工品库应有专人值守。库存量不准超过机关批准的容量。库内量不准超过机关批准的容量。库内货架应保证牢固,距墙不小于0.1m。库内堆放的物质距墙应不小于0.3m,垫高不小于0.2m,放置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应坚持先进出的原则。
5)工作人员住房和看守必须设库外。看守房位置、高度、以能瞭望全库和周围情况为准。 5.2.3 危险品库
1)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存放,间距不小于5m,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照明设备,悬挂安全标志。
2)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存放必须符合防爆、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且远离生活区。
3)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 5.2.4 油库
1)油库应严格制订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油罐应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夏季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应有降温措施,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透式围栏进行隔离。
3)露天存放的桶装油料,应隐僻、避盖,桶身应倾斜,单口朝上,双口在砼一水平线上,防止雨水侵入,垛位四周应设排水沟。
4)油库应划分消防区域,制订明确的报警信号,制订消防预案,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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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油罐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和其他易燃物资。
6)库区、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做到设备无生锈,地面无油迹。
5.2.5 掺和料、外加剂库房
掺和料、外加剂库房建设参见4.1.2. 5.2.6 库房建设
库房建设验收见表A-7。
6 施工便道、便桥
6.1 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证畅通,并与现场的存放场、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
2)便道、便桥宜利用永久性道路和桥梁。桥梁施工便道宜建在永久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分为主(干)线和次(引入)线。施工主干线尽可能地靠近管段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应考虑与相邻标段便道的衔接。
3)应尽量避免与既有铁路线、公路平面交叉。便道干线不宜占用路基,特殊地段必要时考虑短期占用路基,但应采取临时过渡性措施,尽量缓解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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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队)负责施工便道(便桥)的日常检查和养护,每个项目部最少要配备1台洒水车以用于晴天洒水,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少粉尘。
6.2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
1)施工便道技术质量要求如下:
(1)施工便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路基宽度不小于3.5m,曲线或地形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宽。视地形条件和视距要求,不小于400m,设置1处错车道。错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m,路面宽度不小于5.5m,长度不小于20m;设计行车速度不小于35km/h。
(2)便道土质路基地段基层为不小于20cm厚的片(碎)石垫层,其面层为5cm的泥结碎石面层。挖方石质地段路基表面用泥结碎石找平。在软土或水田地带,基底抛填片石或用三七灰土换填处理并做必要的防护。 (3)各场(站、区)、重点工程施工等大型作业区,进出场的便道200m范围应进行硬化,标准为:C20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0cm,并设置碎石或灰土垫层,基层碾压密实。
(4)施工便道应设排水沟、沟底宽度和深度不小于30cm,排水畅通。 (5)便道路面应保持直顺、干净、美观、路况完好、无坑洼、无落石、无淤泥、不积水。
(6)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钢筋混凝土圆管(图B-56)或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畅通。
2)施工便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一般按照公路Ⅱ级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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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应满足排洪要求。汽车便桥桥面宽度不小于4.5m(图B-57)。 (2)为了防止水流冲刷,宜于桥台上游回填部分钢筋片石笼。 (3)便桥起始墩砌长6m 、宽3m的基础,台帽浇筑0.5m厚C30混凝土。在浇筑混凝土前注意预埋贝雷片,安装预埋件:便桥桥墩应优先使用钢管桩搭设,对于有覆盖层得河床,钢管桩的入土深度应能满足承载力要求;对于无覆盖层得河床,采用复合桩基形式,先安放复合桩基护筒,钢护筒随冲击钻跟2m,钢护筒中浇筑混凝土,钢管桩插入钢护筒中的混凝土内,确保复合桩与河床有效锚固。
(4)桥面高度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桥头设置超限标牌,桥面设高1.2m的栏杆扶手,栏杆颜色标准统一。
3)应组织专门的便道、便桥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对施工便道进行养护。
4)便道、便桥应执行“设计―审批―制作―安装―验收―投入使用”的程序。一般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需堆放或上级有关部门鉴定的应组织鉴定。设计应实行分级审批,经审批签发后,方可进行建设。未经神经或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制作的大型临时设施,不得组织验收和投入使用。
5)施工便道、便桥建设验收见表A-8。 6.3 施工便道、便桥标示标牌
1)根据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的关系,在转角、视线不良地段需设置警示装置或可视镜。
2)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标示标牌。便道路口应设置限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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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转角、视线不良地段应设置明示标志,跨越(临近)道路施工应设置警告标示,道路危险段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等警告标牌(图B-58)。
(3)各施工便道从起点依序编号,设便道标识牌于路口处。标识牌按照800mm×600mm尺寸制作,蓝底白字,标明便道序号、方向(通往××)、陡弯段里程等内容(图B-60)。
2)在跨越河道便桥上,要根据计算的承载力和宽度设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牌。便道两侧设置放坠落护栏,其高度符合相关要求(图B-61)。 6.4 安全文明施工
1)利用地方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承包人应提前与有关部门签订协议,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协议进行补偿或修复。
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将施工便道及便桥予以拆除。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否则应予以复耕或河道进行清理。
7 现场文明施工
7.1 路基工程
7.1.1 一般规定
1)路基填筑必须挂线施工,确保填筑质量。路基外观做到表面平整、排水畅通、边线顺直、边坡顺适,并应修筑边坡临时急流槽及排水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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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挖方应坡面平整。
2)每层路基填筑均应设报验牌,注明桩号、层次、压实度、抽检时间、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进行下一道工序等内容。
3)修筑挡墙、边沟所有的块、片石及砂石材料堆放整齐,严禁在已施工的路面堆放、解小和拌和砂浆。
4)通道、涵洞工程施工占用桥头路基作为施工场地,应参照预制场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施工场地布置,与路基总体文明施工形象保持一致。
5)弃方应整齐堆放在指定的弃方场地,四周要修筑必要的挡墙及排水沟。弃方边坡应按水保方案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7.1.2 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上岗证,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图B-62),安全监察人员应佩戴袖标(牌)。
2)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状态良好。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洗。路基施工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每台机械都必须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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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要现场把关。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3)打桩机应取得准用证,安装后验收合格;应有超过限位装置。 (4)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示。
(5)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6)施工现场各类机具设备应定期检查。线缆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穿越水、泥浆等位置应架空搭设。
(7)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机械作业范围内如有高压线、管线等。应尽可能避免机械化作业或派专人指挥监控作业。挖掘机、装载机作业时,铲斗内、臂感、覆带和机棚上严禁载入,其回转范围以为的,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8)运输车辆防护应符合当地相关规定。运输车辆不得超速、超载、超限,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不得超定员搭乘;自卸式汽车翻斗内严禁载人。
(9)使用提升驾运送石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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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提升架载人。
(10)砂桩、碎石桩、粉煤灰碎石、预制桩施工桩机作业时,严禁吊装、吊锤、回转、行走动作同时进行;桩机移动时,必须将桩锤落至最低位置;施打工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桩锤安全距离外监视。
(11)施工场地狭小,行人和机械作业繁忙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 (12)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四严禁”,即: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违章施工作业;严禁大型机械带故障作业。
3)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管线不明时,应挖十字沟进行探测,在显著位置标出管线,加以保护。
(2)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管线、电缆、光缆等进行迁移;无法迁移的,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采取防护措施保护。
(3)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现场基桩、基线位置正确,4设良好,并形成记录。
(4)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实施。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备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爆破作业现场应设安全警戒防护(图B-63),由专人统一指挥。在清方过程中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
(5)宜避开雨季作业,加强现场排水,防止已处理的地基被水浸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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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路基工程标示标牌
1)施工现场应布置“五牌一图”(图B-)及各类标示牌、警示牌。 2)路基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口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图B-65)。 7.1.4 其他注意事项
1)施工作业人员数量硬符合“施工组设计(方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水、电灯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管路、电力线、通信线等各种管、线、路、布置整齐美观。施工临时用电要求参见4.1.5。
3)对于现场应配备液态、固态等各类废弃物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排放与生活用水水源附近,禁止擅自掩埋或焚烧。
4)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设施,对施工道路或路基本体进行灭尘,不得出现天晴“扬灰”、下雨“水泥”现象。
5)路基开挖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无因开挖不当而造成的堑坡塌滑现象。开挖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进行,严禁双层作业。送动的土、石块应及时清除,弃土下方和滚石危及范围的道路,应设警示标志。作业时下方严禁通行。
6)路基相关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强各工序间的衔接,各类沟槽基坑开挖后宜尽快封闭,严禁雨水浸泡。
(2)路基上的电缆槽、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宜与路基同步施工,不得因施工而损坏、危及路基的稳固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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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路基工程施工工程检查控制见表A-10。 7.2 桥梁工程 7.2.1 一般工程
1)桥梁基础及下部施工场地应按本指南中的施工预制场地要求,做到基础及下部施工场地平整,排水顺畅。陆上和水上施工均应设置陆上和船上专用沉淀池、泥浆池,不得随意排放泥浆,排污工作规范到位。
2)施工场地内的水泥袋、钢筋头等杂物应及时清理,确保施工场地清洁、整齐。做到一天一清理,并有专门的地点分类存放。
3)桥梁构件等外露钢筋均必须采用塑料薄膜等包裹,防止钢筋生锈;桥梁护栏钢扶手要及时进行防锈油漆。
4)立柱、盖梁、梁板上应标注构件编号、制作时间、养生周期,梁板还应注明张拉时间和封头施工时间和养生周期。立柱、盖梁脱模后应采取塑料薄膜紧密包裹等养生措施,梁板养生期内要定期洒水、覆盖等,宜采用自动喷淋养生等先进养生方法,确保梁板质量。 7.2.2 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作业人员数量硬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上岗证,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安全监察人员应佩戴袖标(牌)。
2)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设计或方案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状态良好。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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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洗。施工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施工设备停放地点应平整、夯实,并避开高压线(图B-66)。 (2)搅拌机应安装平稳,有接地接2零保护;检修搅拌机人员进入搅拌筒前,应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专人监护;料斗拌和中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无人工作和行走;清理上料坑时,料斗采用链条挂扣牢固;料斗保险挂钩使用正常;传动部门有防护罩,作业平台稳固。
(3)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1985)的规定,起重作业应做到“十不准”,即: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操作;身体不适不准操作;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驾驶室;吊钩不准过人头;作业时不准上车下车;吊物时不准长时间悬空;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三个动作不准同时开动;工作时间不准调整机器。
(4)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m,距明火不小于10m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5)施工机械其他要求同7.1.2。
(1)锁扣混凝土应高出地面30cm,孔口四周1.0m范围内用砂浆硬化;孔口不得堆积土渣、机具及杂物;孔口四周必须搭设防护围栏,围栏采用钢筋牢固焊制。停止作业时,孔口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牌(图B-67).尺寸在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设置钢筋防护网,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2)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孔内应设半圆形防护板,并随挖掘深度逐层下移。
(3)挖孔时应经常检查孔内有害气体浓度,当CO2或其他有害气体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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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超过允许值或孔深超过10m、腐殖质土层较厚时,应加强通风。 (4)井孔内必须搭设应急时使用的安全绳和软爬梯,并随桩孔深防长至作业面。不得用扔拉绳子运送作业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
6)钻孔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机作业区域应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维经批准不得入内。孔口区布置同本条第5)款。
(2)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生产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钻机需设工程标示牌,标明所施工桥名、墩台及桩位编号、护筒顶高程、设计桩长及桩底高程等,施工中并做好详细钻孔记录,保留好渣样。 (3)旋钻钻机钻时,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 (4)钢筋笼不得直接在泥土地上进行加工。
(5)制浆池、储浆池和沉淀池周围应设立防护设施和安全指令标志(图B-68),制浆材料的堆放地应有防水、防雨和防风措施,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
7)基坑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宜在少雨季节施工。基坑顶面应开挖前做好防、排水设施,排水措施有效。深基坑施工应采用坑外降水措施,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
(2)在土石松动地层或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土质送软层基坑开挖必须先进行支护。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送塌或遇涌水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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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按规定深度挖土或超挖的,应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3)基坑内作业人员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有隔离防护;上下设置牢固通畅的专用通道,宽度不小于80cm。
(4)基坑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80cm。
(5)基坑位于现场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时,应沿边缘设立两道护栏,夜间加设红色标志灯。
(6)基坑防护设置双横杆杠杆防护栏,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少于50 Cm,防护栏埋设距基坑边缘不能小于50cm,立柱间距不大于3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是时,钢管可以打在板桩外侧。防护栏应挂设安全指令标志(图B-69)。
(7)深基坑施工严禁抛物,应设置静止标志。 (8)基坑施工光线不足时,应设置足够照明。 8)模板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不应与脚手架连接。模板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2)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且专人监护,留有为拆除的悬空模板及模板工程经过验收手续。
(3)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均匀。 (4)高度在2m以上作业处设置可靠立足点,走道垫板稳固。 9)脚手架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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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装脚手架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安装脚手架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应符合要求。
(2)脚手架基础应坚固平实,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底部纵横连接,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时,架体与结果物拉结。 (3)脚手架荷载不超过规定,施工荷载堆放均匀,有积雪、杂物及时清理。
(4)作业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栏杆及梯步,作业层下有防护措施。墩台高度超过2m时,应张挂安全网(图B-70)。 (5)脚手架施工处所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10)满堂支架基础和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堂支架基础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架立柱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应设置垫木,用以分散和传递压力,并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容许的沉降量;船只或汽车通行孔的两边支架应架设护桩,夜间应用灯光标明行驶方向;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支架应设置三角形异流桩。
(2)支架搭设、拆除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书。
(3)采用架空移动支架架设预应力混凝土时,导梁安装应平稳坚固,滑道和支架支腿应能保证支架的稳定和移动。
(4)支架排距、间距、扫地杆、纵横剪刀撑设置和扣件螺栓紧固力矩应满足要求。安装后的赝架不得沉陷、变形,连接应牢固,保证安全可靠。 (5)加载的顺序和重量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并检查加载量测数据、弹性变形量、非弹性变形量测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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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架平移搭设的临时支架应坚固牢固,支架平台及人行通道上应铺满脚手板,四周应设置防护栏,贝雷梁下应挂设安全网。 (7)支架顶部应安装平台、栏杆、梯子等防护设施。 (8)施工处所应安装平台、栏杆、梯子等防护设施。 11)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桁架挂篮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挂篮组拼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做静载试验;挂蓝两侧前移要○
对称平衡进行,大风、雷雨天气不得移动挂篮;挂篮移动到位以后要检查前后锚点、吊带、零号块临时锚固是否到位;挂篮移动中应设观察哨进行监护,并设限位装置。
2 进行零号块施工,并以斜托架做施工平台时,平台边缘应设安全○
防护设施。蹲身两侧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必须连接牢固。 3对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车、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
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4遇有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挂篮行走作业。
(2)使用挂篮时,应经常检查后锚固筋,千斤顶、手拉葫芦、张拉平台等是否完好可靠。
(3)挂篮在安装、行走及使用时中,应严格控制荷载,防止过大的冲击、震动。
(4)挂篮拼装及悬臂组装中,危险性较大,在高处及深水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网,满铺脚手板,设置临时护栏。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救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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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平衡式挂篮配重,宜用混凝土预制件或钢件,不宜用水箱严重,以防水箱损坏泄露,导致挂篮失衡倾覆。
(6)在底模荡移前,必须详细检查挂篮位置、后端压重及后吊杆安装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应先将上横梁两上吊带与底模下横梁连接好,确认安全后,方可荡移。
(7)挂篮行走时,要缓慢进行,速度应控制在0.1m/min以内。挂篮后部,各设一组溜绳,以保安全。滑道要铺设平整、顺直,不得偏移,并随时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浇筑混凝土时,确认挂篮桁架后端锚固在已完成的梁段上,并配重使之与浇筑的混凝土重力保持平衡状态。挂篮桁架行走和浇筑混凝土时,其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
(9)浇筑合龙段混凝土时,随浇筑进程,加载逐步撤出时,应自上而下进行。撤出压重时,应注意防止砸伤。
(10)箱梁混凝土按接触面的凿毛工作,要有安全防护设施,所有手锤柄应牢固。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11)滑移斜拉式挂篮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滑移斜拉式挂篮,所有的活动铰、销、斜拉钢带等,均采用高强钢材制作,材质要经检验,并打上标记,必须满足设计的要求。 2挂篮安装时或主梁行走到位后,应先安装好后锚固和水平限位装○
置,方可安装斜拉带悬挂底模平台,严防挂篮倾覆、坍落。
3底模和侧模沿滑梁行走前,需将斜拉带和使用和后吊点拆除,用倒○
链起降和悬吊底模平台,同时,必须在倒链的位置加保险绳。
4采用4根斜拉带的挂篮,在斜拉带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检查,○保证受力均衡。
5挂篮行走前,应认真检查后锚固及各部受力情况,检查有无隐患及○
不安全因素。行走时,应密切注意挂篮有无异状,并应慢慢稳步到位,以防坍塌事故。
12)提、运、架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架桥机必须是有专业厂家生产,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严禁使用贝雷片等自己拼装的架桥机。
(2)提、运、架梁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对运架进行安全巡视,信号正确清楚,密切观察各部位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止作业。
(3)架梁机械通过型式试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超范围使用和带病作业。
(4)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及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开工作业。
(5)提梁作业应设专人清理走道,场地平整;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提梁机械,做到四点同步,行驶平稳。
(6)运梁车通道应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运梁应严格按照3~5km/h速度行驶,做好防碰撞措施。运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得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要求。
(7)预制梁架设期间,运梁通道上应停止其他施工作业,禁止其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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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伤到。运梁通道上设置运梁车运行标线、标志、警示标牌。
(8)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船只及行人通过,有相应的安全标志,并派专人值班巡视。
(9)提运架设备的醒目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夜间、五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天气下禁止架梁作业。夜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13)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架施工同本条第9)、10)款。
(2)高速公路影响范围封闭防护要有专项方案,封闭防护必须可靠牢固。跨公路、跨在建铁路的桥梁施工中,应设置桥下限高架和防撞设施,高速公路设置减速信号标志。
(3)跨既有公路、铁路、在建铁路、改建和在建公路桥梁,施工期间应设置防护棚架和防护网(图B-71)。改建和在建公路桥开通前,铁路路基、桥梁和隧道在建中,不得通过非施工车辆。
(4)对于跨路是封闭的道路,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隔离栏杆和醒目的标志牌,限速牌、夜间要设置指示灯。对于要自爱支架中设行车通道的,行车道两旁的支架要设置防撞设施,两头要有专人指挥交通。通道顶部要设置一层隔离板,侧面挂设安全防护屏,使施工材料、机具不能落到行车道上,以策安全。
14)桥梁水上、高空施工时应 符合下列要求:、
(1)高空作业、水上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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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封闭防护。对移动模架、悬浇箱梁、水上作业平台的临边部位,尽量采用永久性防护结构进行封闭。
(2)高空临边作业、提运架梁机械等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均应设置防护栏。防护栏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1.2m,下杆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要加设栏杆立柱。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立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立柱均采用ф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他钢材(角钢、槽钢等)做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栏杆立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的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1000N的外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栏杆根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要固定牢固(图B-72)。
(3)操作平台采用直径48~51mmm×壁厚3.5mm的钢管以扣件连接,或采用角钢、槽钢等坚固材料制作,台面满铺5cm厚的模板并绑扎牢固,不得出现翘头板。
(4)水上作业平台必须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打捞杆等救生器材。在通航或禁航河道施工时,在河道两侧及施工处是在警示标识信号,水下障碍物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配备夜间警示灯。
(5)上下立体重叠、交叉作业和通道上方以及可能坠物的处所,应设置能够防止伤害的隔离棚挡。棚挡要坚固可靠、覆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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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时间较短的零时工点,外围应设置防护栏,并采用安全网防护,木桩或钢管桩为立柱,高度不低于1.5m,立柱间距按4~6m设置,埋设牢固,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固定作业区防护应采用铁丝网或网栅防护,间隔支柱采用ф50mm钢管,立柱高不低于1.5m,立柱间隔5~8m设置,埋设牢固,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高空、水上等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悬空和攀登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可靠处并高挂低用;跨大江大河施工时,在进入水上施工作业现场入口处设置值班室,实行水上作业人员出入场翻牌制度和危险源动态管理制度。夜间作业和高处、水上、临边等危险环境的零星作业至少安排两人以上,严禁安排单人作业。 7.2.3 桥梁工程标示标牌
1)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统一制作的“五牌一图”及各类标识牌、警示牌,已完工墩台在统一高度喷绘墩台号。
2)桥涵工程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口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 7.2.4 其他注意事项
1)施工作业人员数量硬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经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水、电、灯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管路、电力线、通信线等各种管、线、路布置整齐美观。施工临时用电要求参见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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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桥涵工程施工过程检查控制见表A-11。 7.3 隧道工程 7.3.1 一般规定
1)隧道开工前应绘制施工场地总体布置图,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场地布置应结合工程规模、工期、地形特点、弃渣场和水源等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合理布置、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
2)承包人在隧道施工点搭建的临时生活、办公用房采用活动板房或用砖砌的房屋时,必须搭设稳固,室内外地面需采用5cm厚的C15混凝土进行硬化。生产用房、生活及办公用房应分开建设。
3)临时驻地设施应做好场、房内的安全用电和防火工作,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
4)隧道施工洞外场地的建设与管理,应参照本指南中预制场地建设管理标准执行。洞口施工场地布设要安全、规则、平整,排水良好。同款处应设置进洞作业人员动态牌和施工作业告示牌(正在掘进、爆破、出渣等),告示进洞施工人员和作业动态情况。
5)隧道内通风、排水设备、设施完善。施工要严格落实各环节施工工艺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钻孔、爆破、出渣、支护各工序有机衔接有序进行;电线、通风管、混合料输送管等应整齐设置在隧道两侧;洞内两排设临时排水沟,临时路面保持平整、不积水、不扬尘。拱部及侧墙渗漏应及时排、堵。
6)现场布置:
施工现场布置应靠近隧道洞口,便道、料场、搅拌站等位置应结合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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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隧道工作量、进口数量综合考虑,洞内水电管路应分开布置。
(1)拌和站
○1 按照“三个集中”的要求,隧道施工用混凝土应由拌和站集中供应。
2隧道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可由拌和站集中供应,也可在隧道洞口○
建设专门用于喷射混凝土施工的小型拌和站,但必须采用具有两仓自动计量的搅拌设备,并配备散装水泥灌,采用散装水泥拌和施工。 (2)弃渣场
1隧道弃渣必须运至确定的弃渣置,不得随意乱弃。 ○
2隧道施工前应详细调查,和业主及当地配合,选择出渣运输方○
便、距离短的场所作为弃渣场,场地容量应可容纳隧道弃渣量。 3弃渣场选址不得占用其他工程场地和影响附近各种设施的安全;不○
得影响附近的农田水利设施,不占或少占农田;不得堵塞河道、河谷,防止太高水位和恶化水流条件;不得挤压桥梁墩台及其他建筑物。 4弃渣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当设计要求不能满足需要 或设计○
无具体要求时,应对弃渣场的防护进行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复,以确保边坡的稳定,防止水土流失及泥石流、滑坡危害。 7.3.2 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前得准备工作:
(1)对于长大隧道和地质复杂的隧道[如不良地质施工方案,并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编制、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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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施工单位应成立监控量测小组,制订施工全过程监控量测计划,并配备合格的人员及设备。对于长大隧道和地质复杂的隧道,应配备专业人员实施监控量测。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工班长带领。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得安全帽应区分。
3)隧道施工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制订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备(图B-73)和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施工前应组织人员对预案进行演练。 4)炸药库设置:
1 炸药库应远离人群集中之地而设,并经门批准,办理相关○
手续,距离洞口不小于500mm。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及月循环进尺核定炸药库库容量。 ○
3雷管库和炸药库必须分开建造,两者距不得小于30m,库房四周进○行全封闭。
5)隧道施工应制订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按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认真实施超前地质预报,,以预报成果指导施工。 6)洞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物品。工程采用钻爆发施工时,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进,不得隔夜存放。
7)施工供风、供水、供电。 (1)施工供风
1压风站应在洞口旁边选址修建,并宜靠近变电站,应有防水、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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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和防雷击设施。
2压风站供风能力须满足隧道正常施工需要,供风管路设置应尽量避○
免压力损失,保证工作面使用风压不小于0.5MPa;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内燃压风机满足隧道前期施工需要。
3供风管道前端至开挖面距离不应大于20m。 ○(2)施工供水
1寻找水源,按施工需要的供水压力(水压不小于0.3MPa)合理选址○
修建高位水池,安装上、下水管路。
○2供水水池位置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3对于修建高位水池困难的隧道,宜采用变频高压供水装置满足施工○需要。
4管道前端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超过20m。 ○
(3)施工临时供电
○1 施工单位向业主申请用电应包括以下内容:临时用电负荷的计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平面布置图;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方案;临时用电的安全组织机构。
2变电站宜设在洞口附近,并应靠近负荷集中地点和设在电源来线一○侧。
3供电、照明路线布置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施工需要计算变压○
器容量、台数。当隧道附近有高压线路通过时,应和当地电力部门协商确定高压电梯接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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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短隧道应采用高压至洞口,再低压进洞;长、特长隧道施工应○
考虑高中压进洞,以满足施工需要。
○5隧道照明,在成洞地段和不作业地段采用220V,瓦斯地段不得超过110V,作业地段一般不大于36V,动力设备采用三相380V。漏水地段应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在有瓦斯的隧道内,供电照明及其他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性设施(图B-74).
○6动力线、照明线安全可靠,不侵限、不漏电。 ○7施工临时用电要求同4.1.5。 8)现场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类进洞车辆用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在洞口、平交洞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2)车辆在装卸隧道碎渣时应制动动停稳,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应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3)隧道内施工设备应靠边停放,远离爆破 点;停放点处岩石完整性好、无渗水;支护或衬砌作业地段停放设备处应灯光明亮。停放点前后设红色警示灯,显示限界(图B-75)。 (4)现场机械设备其他要求同7.1.2
9)洞口施工(图B-76/图B-77)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应完成临时施工便道、供电线路、供水管路的铺设。 (2)洞口场地开挖完成后,应按照和修建隧道供风、供水、供电、混凝土生产、钢结构加工等设备与设施;砌筑洞顶截、排水沟,进行洞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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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加工。
(3)洞口的排水系统宜在施工期的雨季之前完成。
(4)隧道排水应与路基排水系统合理连接,不得冲刷路基坡面、桥涵椎体护坡、农田房舍。
(5)隧道起拱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6)进洞坡道顶与隧道口之前需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保证车辆进出安全,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cm。
(7)洞门附属工程完工后,及时对洞口进行绿化。 10)洞内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洞身作业面及时做好铺底、排水、确保洞内干燥无积水。 2)洞内运输道路平顺、整洁、排水设施良好,并有人定期维护。各种机械车辆、人员能顺利到达作业面。
(3)“三管二线”安全可靠,布局合理,顺直成线,做到“四不”,场地平整。
(4)隧道内的台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留足施工净空。平台上满铺底板,周围应设置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人、料不得超过承载力,作业时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警示、承载等标志,并宜派专人防护。
(5)现场各类通风管道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无扭曲、褶皱、漏风,并有专人负责检查、养护,破损时修复。
(6)隧道施工应采取全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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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度,并应保证隧道作业环境空气中含有的有害气体、瓦斯、粉尘等的浓度不超标。
11)铺助坑道隧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斜井、坚井及隧道其他铺助坑道入口的选择应考虑防洪要求。 (2)斜井、坚井及隧道施工主要设备(主要风机、坚井提升人员的绞车等),应设置两路电源供电。
(3)井口、井下及卷扬机房间应有联络信号,提升、下放与停留应有明确的色灯或音响等信号规定。 12)安全管理
(1)隧道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危险源辨识和确定危险源的位置、规模、性质和监控处置措施及布置方案,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技术交底,详细说明隧道质量和安全有关技术要求和重大危险源,技术和安全交底台账必须签字确认(图B-78)。
(2)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查隧道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监理单位应认真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监督施工单位是否用于购买和更新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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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压气、水钢管应尽可能靠近掌子面;软弱围岩地段应配备可手动拆卸的逃生钢管,钢管壁厚必须不小于10mm,管径必须大于600mm,每节管长150~200mm;钻孔台车应常备卸管头的扳手和应急照明工具。 (5)制订应急预案、备好应急抢险物资,组织应急演练。每个监理合同段必须设置1处抢险物资储备点,费用由相关施工单位承担。 (6)在隧道所有作业台架上安装防护彩灯,二衬上宜挂灯箱,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图B-79);在台架底部配置消防器材,便于火灾事故的处理。 (7)爆破作业及火药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对有瓦斯逸出的隧道,应根据工点的地质情况、瓦斯逸出程度和设备条件, 制订事宜的施工方案。
(8)运输车辆不得人料混装。洞内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15km/h)。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宜安排人员指挥交通。 7.3.3 隧道工程标示标牌
1)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现场规范、整洁,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
(1)工程简介牌:对工程的主要结构、地质情况、施工方案、分阶段的工期计划等作简要介绍(图B-80)。
(2)安全质量保证牌:明确对该项工程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图8-81)。 (3)施工现场布置牌:采用电脑绘制,对施工现场的布置采用图示方式表达,注明位置、面积、功能。
(4)创优规划标识牌:主要明确该工程的创优目标及创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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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主要明确施工个工序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廉政监督牌:主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小组和廉政监督电话等。
(7)工程质量责任人标识牌: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单位工程负责人、质检员、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8)施工进度图(B-82):主要反映隧道掘进、初支、铺底、二衬施工进度。
(9)进洞人员动态告示牌(B-83):作业人员必须人手一张卡片,进洞放牌,出洞翻牌。
(10)各种标识牌按矩形定制,采用白底黑字。其具体尺寸和做法详见附录C。
(11)现场机械设备布置有序,必要时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其具体尺寸和做法详见附录C。
(12)现场各种防火、防高孔坠落、安全帽安全标识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2)隧道口应设置值班室,设立人员进洞登记制度,并有专人负责,长大隧道宜配置电子安全监控系统。应在洞口项目位置设置禁止、指令标志。
3)成品保护:
(1)已完工衬砌段落应及时挂牌标明里程桩号,标志牌按20cm×10cm制作,白底红字。同时加强对成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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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二衬施工环接缝进行处理,采用弧度尺画线,切割机切缝,缝深约2cm,不整齐处进行局部修凿或砂轮机打磨后,用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修饰,用钢镘刀抹平,使施工缝圆顺整齐。
(3) 监控量测各项预埋测点设置专用标识牌,标明测点的名称、部位、编号、埋设日期等;要加强教育,提高所有进洞人员环保意识,对测点进行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 7.3.4 其他注意事情
1)隧道施工要制订监控实施细则,安排专业测量人员认真实施监控量测。隧道内监控量测布点应规范,标识清晰;里程、高程等常用工程数据宜用红色油漆标注。
2)隧道施工应对进(出)洞施工、不良地质、可能突泥涌水、瓦斯和支护侵限、衬砌厚度不足等地段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审查和审批。
3)隧道开挖必须按规定进行支护、衬砌等,洞内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巡视,负责安全。
4)隧道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定期进行检查、补充和更换。
5)隧道二衬台车准入制要求参见《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隧道)》中的相关要求。
6)隧道弃渣处理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施工前应就弃渣场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证后再开始弃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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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隧道弃渣“先挡后弃”,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弃渣场。在弃渣场坡脚设挡碎墙。挡墙埋入地面以下不小于1m,确保挡墙的强度。
(3)在弃渣场顶外缘设环形截水沟,弃渣场顶的排水坡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水畅通,防止雨水冲走弃渣,填塞河道。
(4)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弃渣规划场地,合理有序地堆和利用弃渣,严禁随意堆放,避免出现影响河道泄洪能力、其他标段施工和下游居民的生活等问题。
(5)弃渣符合环保规定,施工过程中保护弃渣四周的植被,工程竣工后对渣场进行平整、覆盖耕土层,喷播植草,并植树,有条件的予以复耕,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6)弃渣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设施、河道、交通和环境等。不能满足时应加设挡护或采取其他措施。弃渣堆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
7)施工机械设备生产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8)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查控制见表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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