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一般规定···································2 2.1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2 2.2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3 2.3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5 2.4 其它一般性质量管理·····························10 第三章 现场办公区标识标牌设置·····················14 3.1 标识牌设置·····································14 3.2 施工围挡设置···································17 第四章 样板示范区设置·····························18 4.1 图片样板区·····································18 4.2 实物样板区·····································22 第五章 材料堆放区及加工区设置·····················25
第六章 材料加工现场及施工部位标识牌设置···········28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
第一章 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推进我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我市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
1.2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施工活动的,应遵守本手册。
1.3本手册是规范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
1.4项目部各方责任主体应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1.5鼓励项目部应用先进技术和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推进市政工程的科学管理。
1.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除应符合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7各专业施工工艺标准化详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指南》,该“指南”与本“手册”配套使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2.1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2.1.1建设单位承担本手册的督促检查责任。
2.1.2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职责。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检查内容应包括:施工许可、质量报监、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考勤等。
2.1.3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不得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许可内容有变更的应办理变更手续,工程因故停工超过3个月应办理相关手续。
2.1.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质量报监手续,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参建各方真实有效的信息,开工前应主动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联系监督交底事宜,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已经施工的实体部分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质量鉴定性检测。
2.1.5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查设计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并审查合格,审查合格证放在施工现场备查;督促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意见认真研究,逐条回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并落实在设计文件中。
2.1.6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将设计意图、设计内容、施工要点等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交底,并形成设计交底记录。
2.1.7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图纸会审,汇总问题清单。
2.1.8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答复解决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形成图纸会审记录,会审记录的各责任主体签章应齐全。
2.1.9建设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有工程管理经验。
2.1.10项目管理部应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
2.1.11应对施工现场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建立档案名册,实行考勤制度,留存考勤记录。
2.1.12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组织审查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并形成审查记录;负责审核勘察、设计单位人员资格及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并形成审核记录。 2.2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2.2.1监理单位承担本手册的监理责任。
监理企业应对监理部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成立监理部,选派有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企业质量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监理部及现场实体进行内部检查,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一次,并留有书面检查记录。
2.2.2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须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应健全,职责明确,岗位设置合理,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其他监理工作人员组成,现场监理人员应为监理企业聘任的员工。 2.2.3工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任命
总监理工程师,并通知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如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监理单位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2.4总监应具备国家执业资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有省级以上监理师资格。项目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除总监以外,土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5000万元,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各配备不少于2人/5000万元,且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合同监理人数的60%。
2.2.5施工现场应设立的办公场所,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期间实行驻地监理服务。
2.2.6监理部组织结构应健全,职责明确,岗位设置合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框图、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员职责、监理人员工作守则、监理工作程序框图、质量控制程序图、监理旁站制度、见证取样制度、平行检验制度、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应上墙明示。 2.2.7监理部应配备有关标准、规范、图集和混凝土回弹仪、游标卡尺、坍落度筒、测距仪等简易测量工具。
2.2.8监理工程师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139-2013)的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关键工序隐蔽项目100%平行检验,并做好平行检验记录,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按检验批次的10%进行平行检测。 2.2.9监理单位应建立例会制度,每周应不少于1次。参加人员包括现场质量管理人员,会议应有签到和书面记录。
2.2.10监理单位应对开工报告、复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分包单位资质和管理人
员资格、检测机构资质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批。
2.2.11监理单位对进场材料、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应及时组织验收,报验单签字应齐全,不得代签。
2.2.12监理单位应建立材料进场验收台账,包括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进场数量、使用部位、取样记录及复试报告等;发现不合格材料的,应督促责任单位退场处理。
2.2.13监理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监理资料收集,应及时分类整理,编目清晰,报验单、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等重要工程资料监理应留存;监理日记、旁站记录要与工程实际相符,内容齐全、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 2.2.14日常监理中,监理单位应针对现场存在问题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监理通知单编号应统一格式、号码连续,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将全部问题整改完毕,并验证问题整改情况,留有书面记录,不留质量隐患。 2.2.15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给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2.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2.3.1施工单位负责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的实施工作,承担本手册的落实和管理责任。
2.3.2施工单位应具有与承包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专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试验员、测量员等质量管理人员,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需施工单位法人按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予以任命,不得随意更换。 500万元以下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员、质检员至少配备1名,500万元
以上的每增加1000万元,施工员、质检员至少各增加1名。
5000万元以下桥梁、隧道等结构性工程施工员、质检员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质检员至少各增加1名。
2.3.3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岗位责任人,组织机构框图应上墙公示。
2.3.4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以下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明示: 1.质量责任制度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签订责任目标,每月进行考核评价。 2.质量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检查,质量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工序质量检查、竣工验收检查等。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和明确的检查结论,对不符合要求的期限整改,并留有书面整改及复查记录。
3.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制度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明确关键工序,针对关键工序划分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点包括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部位。在过程质量控制中应留有相应的质量记录,项目结束后对质量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保存。
4.质量奖罚制度
建立质量奖罚制度,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项目质量控制的过程实施进行考核和奖罚,并有记录。
5.质量例会制度
质量例会分为周例会、月例会和质量专题会。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组
织召开,并做好相关记录。
6.成品保护制度
项目部应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过程进行成品保护管理。
7.质量改进制度
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偏差定期或按节点进行统计分析,制订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避免相同问题重复出现。
8.分包管理制度
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分包管理制度,签订总分包合同,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管理。
2.3.5施工单位应依据经审图合格并加盖审图专用章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
2.3.6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组织,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原审核单位审核并报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作业指导书及要按规定程序审批,方案可行,内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认证,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监理审批后实施。
2.3.7施工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三级技术交底,一级交底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组织,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施工作业开展前进行,交底对象为项目部只要管理人员,交接底双方签字后留存书面交底资料,交底的主要内容有(1)工作总体概况;(2)工程目标(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技术创新、工期等);(3)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用;(4)公司主要管理制度;(5)工程重点、难点、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控制要点;(6)工程验收及资料管理要求等。
二级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在分部分项作业前进行,交底对象为各专业施工员,交接底双方签字后留存书面交底资料,主要内容应包括:(1)施工准备(技术、材料、设备准备及流水段划分、工期要求等);(2)施工工艺流程;(3)主要施工方法、措施(含工种、专业交叉配合);(4)质量验收(含隐蔽)、检验试验要求;(6)成品保护要求;(7)技术记录要求等。
三级交底由施工员在分项作业前进行,交底对象为作业班组全体人员,内容参照二级交底,重点应放在施工工序、步骤、操作方法和操作要领方面。
设计变更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补充交底。
十项新技术、四新技术应用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进行专项交底。 2.3.8在施工现场设置班前讲评台。通过讲评台,向工人宣讲施工工艺好的做法和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现场依据实物样板进行技术交底。
2.3.9实施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挂牌。在工序施工开始前,针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点,现场挂牌,简图、图片、文字相结合,注明作业条件及质量要求、施工准备、操作流程、操作工艺及要点、检查的手段方法及标准、成品保护要点、责任人和执行人。
2.3.10施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统一按***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与监理质量管理软件执行,施工日志必须详细记录当日的天气、施工部位、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质量问题、质量问题的处理、
原材料进场、验收、试块制作等情况。技术资料应与施工现场保持同步,并做到可追溯性、关联性好,形成闭环管理。施工日志、检验批验收记录和工序签认记录等应及时、规范、完整、准确、真实,隐蔽工程要留有现场数码影像资料。
2.3.11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进行验收,验收过程、记录和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未经验收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不得用于工程施工。材料质量验收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并签字确认。
2.3.12材料验收应在项目现场内进行,包括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随行技术资料等。对需要复验确认的材料应及时现场取样,并报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了合格性检测报告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应建立材料构配件进场台账和试验检测台账。
2.3.13对于工程造价超过5000万元的结构性工程,施工现场应建立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室。
混凝土试块留置需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并留有影像资料,试模底部放置见证取样标示卡,标明:部位、标号、日期、取样人、见证人;同条件养护试块应放置在构筑物附近,切实做到与构筑物同条件养护,600°天试块应有养护记录。
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600°天同条件养护试块到期后及时进行试验检测,并进行试块强度汇总、评定。
2.3.14施工单位选取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检测资质并经省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计量认证。
见证取样数量和检测项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见证取样人员要具
备相应资格,检测报告中应有见证取样人员信息。见证、取样人员一卡通。
2.3.15项目内部质量检查应自检、互检、交接检,自检是班组对自己完成的产品进行自行检查。互检由施工员组织在同一工程中的有关班组进行相互检查。交接检由质量检查员组织的前后工序班组参加的交接检查,并有记录和签字手续。
2.3.16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由质量检查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签署意见,并留存隐蔽验收记录和影像资料,隐蔽验收记录未签署合格性意见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3.17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进行整改处理,处理完善后报原检查部门复查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2.4其它一般性质量管理
2.4.1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工程划分为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划分名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员、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2.4.2施工过程中资料和工程进度必须同步,签字不得早签、迟签、代签,其中需项目经理、总监、设计负责人签字的,除本人签名外,还要加盖个人执业章.
2.4.3进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佩带胸牌,标明单位、姓名、职务等个人信息,特殊工种持证或挂牌上岗。
2.4.4工程项目中标后、施工前,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项目负责人签署授权书,并签署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现场显著部位必须悬挂《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公示牌,公示牌不小于1.0m×1.2m。
2.4.5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项目部应进行检验和验收,规范规定需复试、试验的材料、构配件以及施工过程中留置的试块(件)的取样工作应在监理见证下进行。
2.4.6凡涉及工程设计荷载增加、结构变动、主要使用功能改变的,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无设计变更文件的,不得施工。
2.4.7重要工序隐蔽前,结构性部位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相关专业负责人进行首件联合验收,要求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逐一达标,实行“规范施工、统一标准、样板引路”的工作模式,规范验收标准,统一检查指标,并形成首件联合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施工。
2.4.8对于混凝土结构性工程,如桥梁、隧道工程,在达到600℃天养护期后,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施工技术负责人对主体结构部分逐一按部位进
行实体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裂缝、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形成现场检查记录;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中检测类别A中规定的抽检数量进行质量检测。
对特大桥和重要大桥完工后应进行荷载试验,并应保留运行期间监测系统所需要的测点和参数。
2.4.9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整理竣工技术资料,项目经理应组织自查,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复查,并形成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2.4.10工程完工后总监理工程师在应组织施工、建设、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报告。
2.4.11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完成施工图和施工合同全部内容、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总结、勘察、设计单位已签署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已签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资料完整、有经审查合格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有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证、施工单位已签署质量保修书、建设、施工、监理等七方责任主体已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已设置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2.4.1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对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审查,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记录。
2.4.13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组织竣工验收。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验收组应分别对工程实体质量、观感质量和施工技术文件进行全面评价,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检测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中的道路平整度、沥青面层厚度、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质量检测,并形成工程安全及使用功能评价记录、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价记录、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记录、实测实量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书。
2.4.14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15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现场办公区标识标牌设置
3.1标识牌设置:
1.施工现场须有“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
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入场须知牌、质量责任公示牌、工程立面(或效果)图、班前讲评台设置、技术交底挂牌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2.设置位置:施工现场大门口显要位置。
3.图牌规格:图牌为长方形,竖式组合,高宽比例按要求设置。 4.图牌材料:不锈钢,本色。
5.图牌组合形式:图牌采用单体组合,底色为白色,标题为红色(黑
体字加粗),标题下方划一蓝色横线,内容为蓝色(黑体字加粗)。
具体设置可根据本企业情况修改 具体参考见附录示例:
企业理念企业logo工程概况企业名称示例图片如下:
3.2施工围挡设置: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室,场地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美观,并沿场地四周连续设置。 2.围挡根据施工材料可分为三种,分别为砖砌围挡、彩色喷塑板围挡、普通钢板围挡
3.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4.围挡的宣传策划:合理安排单位CI宣传使用。市区工程宣传广告还应满足城市的要求; 示例见附图 示例图片如下:
第四章 样板示范区设置
4.1图片样板区
场区集中设置图片展板(1.0m×1.2m),内容包括现场施工工艺过程、施工注意事项,按合格与不合格对比图片展示,并分别标注质量控制关键点和不合格事项细节说明。图片展示具体内容包括:钢筋笼制作、钢筋连接、钢筋绑扎、钢筋加工、钢筋保护层控制、模板铺设、墩台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养护、防水施工、沟槽开挖、排水管连接、土方回填、检查井砌筑、收水井砌筑、路床成型、灰土层施工、水稳层施工、沥青施工、井周加固、检查井安装。 示例图片:
4.2实物样板区
设置位置:在施工场区内适当位置。
标识内容:现场实物样板间,放置各规格钢筋、钢筋焊接试件、钢筋机械连接试件、钢筋绑扎、钢筋加工、钢绞线、锚夹具、模板、水泥、砂、
石料、防水板材、止水板材、混凝土试件等样品,样品对应部位布置标示牌,注明样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供货单位、使用部位、使用数量、操作人、取样人、见证人、日期等信息。
示例图片:
第五章 材料堆放区及加工区设置
该设置区域包括:分类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成品待检区、检验合格区。标识牌应包含材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进货日期、检验日期、检验状态等内容,尺寸为0.8m*0.6m。具体格式如下
共设置6个标识牌,标识牌题目字体采用仿宋、6号字体,下面表格中字体采用仿宋、3号字体,表格内字数过多时可适当调整;表格宽度以第一个表格尺寸为例,图中尺寸为cm计,横向宽度可根据字数调整。
第六章 材料加工现场及施工部位
标识牌设置
主筋接头弯曲加劲筋弯箍主筋接头套丝钢筋加工流程图(示意)钢筋进场取样送检合格不合格钢筋退场下料 单面搭接焊单面搭接焊套筒连接 成品挂牌存储合格骨架焊接骨架焊接螺旋筋电焊或绑扎钢筋笼尺寸、焊接及套丝质量检查不合格整改 图框尺寸如下 ,图中尺寸为cm,字体为仿宋,大小为1.25; 图框可根据字数适当调整。
标牌尺寸为cm,可根据内容对表格进行调整,标识牌的大小为80cm长,60cm宽。 钢筋进场单(示意)
材料要求(示意)所有钢筋的种类、钢号和直径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II级钢筋的力学性能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8)的规定,I级钢筋的力学性能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的规定。 1、 每批钢筋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质保单,并由有资质的试验室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同一批钢筋应由相同横截面和同一炉号的钢筋组成。每批钢筋(最多为60t)中取三根,各截取3节试件,一节作拉力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度),一节作冷弯试验,一节可焊性试验。所有试验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如果任何一节试件试验失败和不符合要求,则应加两根再作试验,如果两根中仍有一根失败,这批钢筋应按规定处理。 3、防护与存储 (1) 钢筋应存储在高于地面以上0.5m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撑上,并应保护它不受机械损伤及由于暴露于大气而产生锈蚀和表面破损。 (2) 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足够标志,以利于检查和使用。 4、当应用于工程时,钢筋应无灰尘、有害的锈蚀、松散锈皮、油漆、油脂、油或其他杂质。 钢筋加工(示意) 1、 钢筋调直 (1) 钢筋不应存在有害的缺陷,如裂纹及叠层。经用钢丝刷或其他方法除锈及去污后的钢筋,其尺寸、横截面和拉伸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成盘或弯曲的钢筋的调直方法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2、截断与弯折 (1) 钢筋的截断与弯折必须由合格工人用专门设备来完成,除非图纸另 有说明或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钢筋的截断与弯折必须在工地加工车间进行。 (2) 钢筋必须按图纸所示形状弯折。浇入于混凝土中的钢筋的露出部分, 不能在浇筑混凝土现场弯折。所有钢筋都应冷弯。 (3) 弯曲半径必须按图纸所示进行弯钩及弯折。 (4) 用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设180°弯钩。弯钩长度按图纸说明,如图纸未标明,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筋钢筋连接(示意) 1、一般要求 (1)直径<φ25mm主筋采用搭接电弧焊,双面焊缝,搭接长度大于 5d(d为钢筋直径),直径≥φ25mm主筋采用冷挤压套筒接长,同一截面处钢筋接头不超过主筋根数的二分之一,严格控制钢筋接长质量。 (2) 应避免在最大应力处设置接头,并尽可能使接头交替排列,接头间距相互错开的距离应不小于35d(d为钢筋直径),且不小于500mm。 2、焊接接头 (1)热轧钢筋采用电弧焊。所有焊工应在开始工作之前经考核和试焊,合格后持证上岗。焊接工艺,参数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每个焊点应经合格 的检查人员彻底检查。 (2)钢筋的纵向焊接,采用电弧焊(帮条焊,搭接焊)。钢筋焊接接头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TJ18-96)的规定。 (3)在不利于焊接的气候条件,施焊场地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钢筋在焊接前应预热;当温度低于-20℃时,不得进行电焊。 (4)钢筋与钢板连结,应按电弧焊的规定焊接。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 a.钢筋机械接头性能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的规定。 b.受力钢筋机械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当多根钢筋的机械接头位于不大于35倍钢筋直径范围钢筋连接(示意) 内时,应视为接头处于同一连接范围,该范围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受力区的受力钢筋接头百分率不宜超过50%。 c.加工钢筋螺纹时,应采用水溶性切削润滑油;当气温低于0℃时,应掺入15%~20%亚钠。不得用机油作润滑油液或不加润滑油液套丝。 d.操作工人应按规定要求逐个检查钢筋螺纹丝头的外观质量。 e.已检验合格的钢筋螺纹丝口应加以保护。钢筋一端螺纹丝头应戴上保护帽,另一端可按下表规定的力矩值拧紧连接套,并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钢筋机械接头性能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的规定。 接头拧紧力矩值 钢筋直径(mm) 拧紧力矩(N·m) 16 118 18 145 20 177 22 216 25~28 275 32 314 36~40 343 项 次 1 钢筋质量检查 加工钢筋的检查项目 规定值检查项目 或允许偏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加工后的全长(mm) 弯起钢筋各部分尺寸(mm) ±10 ±20 ±5 检查方法 按受力钢筋总数30%抽查 抽查30% 每构件检查5~10个间距 2
3 箍筋 、螺旋筋各部分尺寸(mm) 质量控制牌
质量控制目标、方针1. 质量控制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工程一次验收率达到100%,质量零缺陷,并创国优。2. 质量方针 科技先导、质量为本、重誉守约、用户至上。质量控制原则
(1) “质量第一,用户满意”的质量控制原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始终已业主为主,充分 重视业主及监理对工程质量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在质量面前,监理和业主有一票否决权,任何工作均以能够确保施工质量为前提而开展;以用户满意的“诚信”为宗旨。(2) “以人为本”的质量控制原则;施工人员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以人为本”,把人 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促工程质量。(3) “预防为主”的质量控制原则;(4) “一切用数据说话”的质量控制原则;(5) “科学、公正、守法”的质量控制原则;质量管理小组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项目部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现场作业队负责人为组员。
质量监督检查(1) 严把“四关”,原材料进场关、用料关、半成品验收关和成品检验关。(2) 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应对过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验收,对重要工序要实行全过程跟踪检查, 以防问题或隐患进一步发展,影响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对作业过程、工序严格执行“三检制”所有工序必须经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并报经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后,方能转入下一道工序。(3)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召开质量分析会,并形成制度,要对上一阶段 的质量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查找问题或隐患的根源,制定相应措施,避免在后面的施工中重复出现同类问题。(4) 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5) 规范质量记录、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6) 认真抓好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活动和QC小组攻关活动。
标题为仿宋3号字体,正文字体不小于1.5号
质量标识牌
质量责任标识牌 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工程单位负责人: 勘察单位:法人代表: 工程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 法人代表: 工程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工程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法人代表: 工程单位负责人: 施工质量控制标识牌 工程名称:施工工序名称: 施工部位:施工里程: 操作负责人:施工员: 质检员:监理工程师: 检验状态:验收日期:
标牌的尺寸为80cm长,60cm宽;标题字体大小为仿宋3号,正文不小1.5号。
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示例)一、钢筋切断机操作规程1、钢筋切断机的安装应稳定、牢靠,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2、机械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3、机械运转达到正常转速时,方可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握紧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 4、切短料时,不准用手直接送料;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5、机械运转中,严禁直接用手清除刀口附近的杂物。6、发现机械运转有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示例)钢筋弯曲机操作规程1、钢筋弯曲机安装应平稳、牢固、并有足够的堆料场地。2、机械使用前,应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并检查各部件是否良好,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3、操作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肖,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肖,并用手压紧。 4、弯曲长钢筋时,要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侧,两人互相配合。5、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肖子、和变换角度,亦不得加油、清扫。6、工作完毕,应拉闸、断电、锁箱,并做好机械的“十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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