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纲要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纲要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纲要

为维护我省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高质量地 完成我省规划的“三纵四横”高速公路剩余路段的建设任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 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交通厅、省 高指重新组织修订了《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纲要》,作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 件,各级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我省高速公 路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贯彻执行。 一、质量目标

(一)质量控制总目标为:以“一流的材料、一流的设备、一流的工艺、一流的管理”四个一流为准 则,创国内一流水平。所有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可靠、经久耐用,功能上以人为本、方便使 用,外观质量上与生态景观协调统一。

(二)交工验收阶段大于90分的单位工程所占的比例不低于857。;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评分 大于90分。 (三)竣工验收阶段

1、合同段中单位工程的优良率不低于857。;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 等级优良。

2、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等级优良。

1

二、职责与分工

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按照省明确的“四统三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质量、统一运营, 分段筹资、分段建设、分段收益)的原则实施,即高速公路建设以设区市为主组建省市合作项目公司,作 为项目法人全面履行建设管理职责;设区市设立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承担领导、协调本市境高速 公路建设管理及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省高指作为省的专设机构,代表省交通厅行使高速公路行业主 管部门建设管理职责,履行“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责。

(一)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 求,合理划分标段、合理确定工期、合理确定控制价;通过项目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 施工和监理单位;及时申请施工许可,依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 合同文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 订立严密的合同条款,明确从业各方的工程质量责任和相应的违约处罚规定,严格合同管理;接受质监 机构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并督促整改,完工后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并作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2

(二)勘察设计单位(下称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设计全过程的 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各专业的责任人;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该符合有关公路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设计文件的 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含外业勘察、料场调查等〉应完整、准 确、可靠,设计计算成果可靠,并符合结构安全要求;设计文件应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环保 的要求;设计选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 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设计文件,开工前做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 施工阶段派驻合格的设计代表,及时解决设计的有关问题,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 出评价意见。

(三)施工单位(含总承包单位)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及考 核办法,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和其他有权部门对其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质量 的监督检查;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文件、 施工合同和标准化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工地试验室,保证试验数据、原始记录等各种内业资料的真 实可靠;不得违规分包,严禁转包;工程发生质量事故,

3

应按规定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 告,并保护现场接受调查,做好事故处理;交(竣)工后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

(四)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现场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向工地现场及时派驻相应的 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接受质监机构和其他有权部门对其监理资格、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及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 监理合同,按规定频率开展平行试验,并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 组织设计,审批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组织工程交工核 验评定,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

(五)科研、试验检测单位

科研、试验检测单位对所提供的试验检测结果负责。科研、试验检测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及时 有效地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公正;未经建设单位许可,不得违反合同私自向第 三方提供本项目或本合同下的有关各种技术、数据、资料。

(六)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对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及服务质量负责,并承担连带的工程质量责任。材料、设 备供应单位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有关公路

4

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符合设计对材料、设备的要求, 确保供货时间,做好售后服务;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 按规定进行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使用,检验意见不一致时,由质监机构仲裁; 在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质量标准,按照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

(七)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交通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省交通质监站受省交通厅委托代 表对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的监督管理;质监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 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 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负责监督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资质允许范围内从事项目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 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中检;参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必要时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裁决;质监机构 应具有相应的监督、检测条件和能力,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对工程项目 进行检测。

(八)省、市高指

省高指在省的领导下,代表省交通厅行使全省高速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建设管理职责,履行“监 督、指导、协调、服务”的责权,对工程质量负行业监督管理责任。

5

市高指领导协调本市境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及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应监督本市境内高速公路项目的执 行实施,检查落实项目质量、工期、造价、安全、廉政等建设目标,负责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 境,负责协调地市相关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或自行组织做好项目用地的征迁补偿安置 工作。市高指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三、质量控制要点

应严格按省高指编制的《福建省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福建省高速公路路面施工标准化 指南》、《福建省高速公路桥梁施工标准化指南》及《福建省高速公路隧道施工标准化指南》的要求进行

施工质量控制,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施工中的过程控制,防止质量通病和质量隐患的发生,确保 工程质量。施工中的控制要点摘要如下:

(一)路基土石方工程

1、要严格控制路基填筑的压实度。应按《指南》的有关要求,配备必要的冲击式压路机和小型夯实 机具,确保填方的厚度及压实度得以有效控制。尤其应重视填挖交界处台阶的处理及压实、桥台台背及 涵背的回填与压实,必要时应采用小型夯实机具进行压实。

2、要严格控制软基的沉降速率。软基堆载预压应按《指南》中的要求设置必要的沉降和稳定观测点, 及时将预压荷载填筑到位,保证必要的预压时间,沉降速率满足要求方能卸载。

6

3、要高度重视挖方路堑路床的处理。土方路堑的路床应进行必要的重填或换填与碾压,石方路堑必 须用石渣或碎石回填,严禁用土回填找平。要重视渗沟的设置并保证其畅通,尤其是渗沟出口的施工质 量。

4、石质边坡的开挖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石质边坡的开挖严禁采用平孔爆破的方式施工,竖孔的间距 不能太大,装药量应适中,炮眼残留率应在857。以上。

5、做好取弃土场的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二)排水及防护工程

1、应注意路基施工过程中临时排水及永久性排水系统的及时施作。上边坡开挖前应先做好截水沟, 路基填筑过程应做好临时路拱及排水沟等,防止路基积水和造成边坡冲刷及水土流失,并应注意排水系 统与自然水系的衔接。

2、及时做好边坡的防护。上边坡在开挖过程中必须开挖一级防护一级,严禁上边坡开挖后长期裸露。 采用预应力锚索或锚杆防护的应及时施作预应力,上一级防护的预应力张拉后才能开挖下一级。

3、保证砌体防护工程的质量。应保证砌体中砂浆的强度和饱满程度,并应及时洒水养生。砌石挡土 墙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三)路面工程

1、严把路面备料的质量关。应做好堆料场的硬化及分隔,碎石的备料应分规格堆放,沥青碎石的备 料必须配置有效的清洗及除尘设备以保证碎石的洁净,严格控制碎石中风化石及针片状的含量。

7

2、水稳层施工的及时养生。做好水稳层施工的覆盖养生工作,在养生期间不得开放交通,上基层养 生结束后应及时洒布透层油以防表面松散或污染。

3、严把沥青路面配合比的三阶段设计关。应按《指南》中的要求做好三阶段设计工作,即目标配合 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与试验路铺筑。每阶段均必须达到既定的目标,资料齐全完整,各项技术指标 满足要求,为沥青路面的施工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4、沥青路面的配合比控制。沥青路面级配及用油量的有效控制是沥青路面施工质量的关键所在,应 作为沥青路面施工过程控制的重点,严格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对配合比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必 要时按《指南》的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5、防止施工中的离析现象。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防止混合料的温度离析,如使用大吨位、加蓬布的 运料车;在装料及摊铺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集料的离析等。

6、控制好沥青路面的压实度及空隙率。沥青路面的压实度及空隙率是路面耐久性的关键指标,应强 调施工中的程序控制,保证必要的压实温度及压实遍数。当施工质量稳定时,其取芯检验可采用《指南》 中的动态控制法以减少钻孔对沥青路面的影响。

7、始终保持工作面的清洁。无论是基层或面层的施工,其工作面不得存在任何影响层间粘结力的污 染。施工及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前一天做好工作面的验

8

收工作,否则将按《指南》的规定进行返工。

(四)桥梁工程

1、确保粧基质量。钻孔粧施工应确保泥浆的质量和应有的水头,不得以增加泥浆密度代替水头高度, 防止泥皮过厚影响粧的摩擦力;应认真核查粧基的地质情况,防止粧尖落在孤石上。不允许出现任何形 式的III类粧带入永久工程中,凡是III类粧一律原孔位冲掉重做。

2、加强大梁吊装过程的检查。在大梁吊装前应对梁体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或有裂缝的梁不得使用。 应对支座垫石的高程、平整度、水平度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吊梁。落梁后应对支座的位置和状态、 伸缩缝的预留宽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能锁定。以上检查工作必须填写检查记录表并及时签认和 存档备查。

3、保证现浇或预制空心板梁芯模的质量及定位。空心板梁的芯模制作、定位必须按《指南》的要求 严格控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砼浇注过程中不发生芯模下沉、上浮或跑浆漏浆。

4、加强桥面铺装施工质量的控制。桥面铺装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桥面的耐久性和沥青路面的抗破损能 力。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工作面的清洁、铺装层混凝土的水灰比控制等,不得产生泌水现象,并在施工 后及时覆盖养生。

5、确保支座及伸缩缝的施工质量。应严控支座及伸缩缝原材料的质量,加强材料进场的抽检送检工 作,严禁劣质产品进入建设工地现场。在安装过程中应

9

严格按《指南》的要求进行,做好检查记录的签 认及资料的存档。

(五)隧道工程

1、做好隧道施工的动态监测工作。隧道开挖过程中应做好围岩的监控量测工作,根据《指南》要求 配备激光断面仪对开挖面尺寸严格控制,防止超挖或欠挖。并应对光面爆破的效果进行跟踪观测,不符 合要求时应及时调整炮眼的间距和装药量。

2、及时施作初支和二衬。隧道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及二次衬砌的施工,防止围岩变形过大或 发生塌方;原则上,铺底砼距掌子面不超过80米,二次衬砌距掌子面不超过200米,对软弱围岩还应缩 短;应加强初支喷射砼的厚度、锚杆的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3、保证防排水系统的施工质量。二次衬砌施工时应注意防水板的焊接质量及完整性,防止施工过程 将其损伤;应加强防水板后排水盲沟的检查,保证竖向盲沟与纵向盲沟的衔接质量与畅通,以防堵塞或 断开引起二衬渗水。

4、重视隧道砼路面的施工质量。要高度重视隧道砼路面抗折强度、平整度及防滑处理的施工质量。

(六)交通安全设施

1、严控反光材料的质量。应加强对标志牌的反光膜、路面反光标线、轮廓标及反光道钉原材料的检 查,确保其反光效果及耐久性。

2、应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应重视波形梁护栏立柱的基础处理,保证护栏

10

立柱埋深和基础处理符合 设计要求;当采用打入式施工护栏立柱时,应保证土基的压实度不小于设计值,达不到要求的路段不应 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

(七)试验及档案资料

1、确保试验资料的真实性。试验是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试验资料的真实性关系到质量能否得 到有效的控制。应确保试验资料的真实性,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惩。

2、做好资料的签认、保存与及时归档。所有的试验数据、台帐及原始记录等均应按有关规定采用标 准统一的表格进行填写,并及时签认与整理归档。原始记录中数据的填写、涂改均应按规定执行,并应 加强原始记录的保存与管理,做到任何数据均有据可查。

四、措施与要求

(一)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应切实落实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有关各方必须按本纲要的职责划分狠抓责任落实,层层 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制;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与上级主管部门行政领导以及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科研、试验、监测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定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状,各从业单位应将工 程质量终身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各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及其下属的各基层单位、班组,层层签订工程质量 终身责任状。对出现突出病害或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应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1

(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应严格执行“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监督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制定项目质量监督大纲,选派合格的质量 监督人员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对项目工程质 量情况和各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负责督促、检查施工、监 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并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工期和现场条件等因素,建立完整的质量监理组织 体系,配备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监理人员,明确各监理岗位的职责,对各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质量控 制;

施工单位应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配备专职的现场项目负责人 和施工经验丰富、熟悉规范和图纸的技术人员负责各级质量自检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的作业程序,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三)强化勘察设计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按照《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严格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的通知》 精神,保证合理的勘察设计周期;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

12

审批制度,对设计重点、难点、非标设计和采用 新技术的项目要采取双院制审查,保证施工图审查质量,对达不到规定深度要求的,应责成设计单位重 新编制,施工图文件未经审批的不得实施;对地质勘察、外业测设、料场调查等应重点加强管理;工程 实施期间应严格按照《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设计变更管理,坚决杜绝利用设计 变更谋取不正当利益。设计单位应坚持设计回访制度和现场设计代表派驻制度,搞好设计后续服务,及 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四)全面推行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

推行标准化施工,是新的阶段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取得新进步的必由之路。建设单位应认真宣贯 省高指编印下发的桥梁、隧道、路基、路面等各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指南,并将系列指南作为施工合同的 组成部分,各从业单位应予以贯彻实施;应持续开展标准化施工活动,以达到“工序科学、工艺规范、 技术先进、质量优良、作业安全、施工文明、管理有效”的目的,力求消除质量通病,杜绝实体工程质 量隐患,促进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再上新台阶。

(五)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和重要工序的质量监控力度

施工单位应加强过程控制,尤其要加强重点工序、重点部位的质量自控;监理单位应严格对重点工 序、工艺、隐蔽工程和各分项工程试验段全过程旁站;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对高填方路堤、半填半挖路 堤、软土地基路堤、高边坡及不良地质边坡、高挡墙、台背回填等重点部位的内业资料(包括勘察、设计、 施

13

工、监理单位等的地质钻探资料、施工记录、监理记录、质量检验资料〉检查,认真校核实际地质与设 计地质资料的一致性,校核实体工程施工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确保工程安全。

(六)继续组织开展创亮点、搞示范的观摩活动

要树立先进的分项工程样板,根据新的质量要求及先进的技术工艺,省高指要继续组织召开全省高 速公路分项工程现场观摩会,树立典型模范工程,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工艺及先进的施工经验,以点带 面,促进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建设单位在各自路段内也应积极组织开展创亮点、搞示范的劳动竞赛和 观摩活动,并适时组织差的典型的现场整改分析会。

(七)继续开展质量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主管部门和省交通质监机构应对从业各方主体行为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关法律、法规和 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省高指要继续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开展全省高速 公路在建项目质量大检查,同时根据工程进展,及时组织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省交通质监机构应按照项 目目监督大纲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适时到现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重视对隐蔽工程、重要部位的监督 检查和大宗工程材料的监督检测;通过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认真整改,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八)实施交工前桥梁、隧道专项检查制度

高速公路项目交工前,项目法人必须委托有桥梁、隧道监测资质的专业机构

14

对桥隧进行专项检查, 并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交工验收。对存在质量缺陷、可能影 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年限的桥梁,以及一些大跨径、具有特殊结构的桥梁,应根据规范或设计要求进行桥 梁承载能力鉴定,确保通车的桥梁承载能力满足要求。

(九)建立和完善考核和业绩信誉评定制度,加强市场监管

要继续做好施工单位半年度及年度业绩考核,逐步搭建我省高速公路施工业绩管理系统,继续做好 监理单位季度、半年度及年度业绩考核,维护好已建成的全省监理业绩管理系统,要尽快出台勘察设计 单位管理办法;主管部门、省交通质监机构要加大市场监管处罚力度,运用经济手段、通报、暂停从业 资格等手段来引导、净化市场;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要把好新开工项目的市场准入关,对出现严重质量

理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进场后要通过项目法人或省高指组织的专项考核后方可正式上岗;在市场准入管 理上,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

(十)实施建设单位综合考核奖励制度

根据省财政厅等有关文件精神,要尽快出台建设单位综合考核奖励实施办法,通过评价项目质量、 进度、投资、安全、廉政五大目标控制以及基建程序的执行情况等,促进建设单位履约及调动项目管理 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十一〉加强建设项目档案检查和管理

15

病害、突出质量问题、有不良从业记录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拒之于市场之外;监

各从业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筹划、工程实施到工程交工、 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应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完整真实规范;省市高指、质 量监督机构等应不定期组织各从业单位内业检查工作,保证建设项目内业档案资料及时、完整收集、归 档。

(十二〉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含量

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强调以人为本,讲究综合效益,提高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水平和长期 运营效益。应针对我省高速公路项目特点和质量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依托建设项目,组织科研攻关, 加大科技投入,研发实用技术,不断提高我省高速公路项目科技含量,逐步解决软基工后沉降超标、桥 头涵背跳车、沥青路面早期破损等质量通病的施工难题。

(十三〉完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应完善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对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当 地及主管部门、省高指、省交通质监站报告,如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负责人和监理负责 人要对填报的内容签字负

16

病害、突出质量问题、有不良从业记录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拒之于市场之外;监

责。各种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必须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整改到位。

(十四〉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

建立项目质量问题的举报制度,让公众对高速公路建设中玩忽职守、损失浪费、偷工减料、以次充 好、粗制滥造等问题进行检举。在施工现场,要将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 任人姓名、举报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挂牌公示;省高指、省交通质监站、市高指、项目法人等要公布质 量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