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录 变 更 申 请 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本公司已加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因名录信息发生变更,现提交以下申请资料,请予以变更。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无讹。
□ 《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填写下面表格时, ※为必填项, □为变更选项,未发生变更的变更选项无需填写)
※所属外汇局名称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人民币注册资金 □外币注册资金 □外币注册币种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邮编 ※企业联系人 ※企业办公电话 ※联系人移动电话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