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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首科首诊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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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首科首诊负责制度

1 、凡挂号分诊明确的病人,由就诊科室负责诊治。 2 、对分诊不明确的病人,首科接诊的医生必须认

真检 查并作必要的处理,必要时可请他科会诊,如仍难以确诊, 就由首诊的科室继续负责诊治,他科予以协助。

3 、患有多科多种疾病的病人,应在主要疾病科室

就医

4 、需转科的病人,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签字同

意,按 联系约定的时间转科,在转科前由首诊的科室负责检查治 疗。

5 、需要转院的病人,根据病情确定转院时间及是

否需 要派人护送,转院前的治疗由首诊科室负责。

6 、要有全局观念,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科室间

应互 相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病人,以免延误病人的抢 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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