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学院
江科发〔2015〕38号
江西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12〕11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校“三个摇篮”工程建设,不断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创新思维、提升创业能力,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灵魂,创业是一个国家发达强盛的动力。党的报告强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对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引导学生创新创业,是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教学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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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办学新模式,是高校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促进学校内涵建设、转型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作用。
2015年1月4日,我校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学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落实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努力开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要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模式为重点,坚持课内和课外相结合、校内和校外相结合、普及和提高相结合、训练和竞赛相结合、创新和创造相结合、创业和就业相结合的原则,构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平台,形成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丰富功能互补的实践资源,落实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整体构建符合我校实际、体现我校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体系。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系统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设立创新班50个左右、组建创新小组200个以上,力争到2020年,创新创业导师达到100名以上,国家级竞赛获奖100项以上、省级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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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获奖1000项以上,扶持自主创业学生500名以上。
四、工作内容
(一)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作为组织和管理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平台,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主要负责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和承担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注重探究式、分享式、启发式、模拟式和体验式的教学活动,重在激发学生主动性,启迪他们的创造性思维。
(二)启动课程建设改革。在课程体系设置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设相关创新创业课程;在课堂教学中,创新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及时介绍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编写符合我校实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材。
(三)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在实践教学中,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基础上,开设创新创业性实验项目。校内所有基础实验室、实训基地,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对学生全面开放,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和业余时间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支持和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发明创造等科技创新活动与科研课题研究。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创新创业学院可直接管理、使用或建设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工作室)。
(四)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库。学校利用全校选拔培养、人才引进等方式,在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一支创新创业教育的专职师资力量;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党团干部参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参与创新创业工作的教师,给予课时辅导补助,认定教学工作量,计入年终量化考核,要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采用“走出去、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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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方式,鼓励支持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到企业、公司、研究所等社会单位挂职锻炼,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积极聘请社会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校外专家学者和优秀校友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创新创业导师队伍。
(五)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学校加大投入,同时争取社会支持,积极资助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创新班(组),组织开展一批创新创业能力提升项目,设立若干项创新创业课题项目(活动),确保更多学生接受创新创业实践锻炼。扶持打造重点创新创业项目(活动),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活动)竞赛。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周,定期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交流和成果展示,营造良好的学生创新创业氛围。同时,不断创新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社团文化节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训练。
(六)实行创新创业学分。制定《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将创新创业教育统一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入库、查询与评价的长效机制。学生修读创新创业理论课程和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可获得一定分值的创新创业学分,统一计入学生总学分,列入成绩单。争取实现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实践,参加不少于一项的创新创业项目竞赛,并获得至少6个创新创业学分。
(七)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实行弹性学期制,凡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休学创业,在规定时间内,可重返学校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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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进行激励表彰。定期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成绩与成果,组织专家评选认定,定期评选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之星”、“自主创业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等,对优秀学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项目(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统一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教学、科研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团委、教务、科研、学工、财务、就业、工程训练中心、大学科技园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创新创业工作,审定工作制度,统筹教育资源,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团委。
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校团委:统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制定创新创业教育规划;负责创新创业学院的日常工作;负责创新创业基金的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计划的组织实施;建立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导师库;组织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创业教材的编写(修订);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社团建设管理;建立维护创新创业工作信息服务平台等。
教务处:制定创新教育规划;做好创新班(组)的管理;创新教材的编写;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与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等。
科研处:学生创新创业科研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科研项目遴选工作,负责为遴选项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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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外专家。
学工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组织宣传,创新创业氛围的营造。
财务处:创新创业基金和工作经费的使用监督。 就业指导中心: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优秀创业校友资源的收集。
工程训练中心:协调开放各实验室,为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活动场地。
大学科技园: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负责提供法律、税务、财务、管理咨询、项目推荐等方面的创业咨询和服务。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和科研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
出台《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规划》、《江西科技学院创新班(组)建设和管理办法》、《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江西科技学院知识产权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等制度,从制度上鼓励和保障学生投入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三)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学校首批设立100万元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基金,用于创新创业学院的成立和全校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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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创业工作的启动。同时,积极争取成功校友、知名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在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和成果孵化提供多渠道资金扶持。
(四)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氛围。要定期组织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导师带领学生形成研究团队,及时对创新创业工作的关键问题、前沿问题、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鼓励学生参与申报各类各级创新创业课题。搭建创新创业活动学生交流平台,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优秀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为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供经验交流、成果展示、共享资源的机会。积极邀请社会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来校举办辅导讲座、事迹报告等课外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开阔学生的视野,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创新创业教育的新举措和创新创业工作的新成效,积极营造浓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江西科技学院 2015年4月13日
江西科技学院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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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