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第 1 页,共 1页 版本: B0 自 :2015年4月8日有效 涂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使用的油漆性能及卫生措施应有基本了解。
1、涂装作业人员在进行涂装作业之前必须佩戴发放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口罩才可以进行涂装作业。
2、涂装作业必须在先打开通风装置的情况下再作业,涂装作业结束后通风装置应继续运行5至10分钟后关闭。
3、完成每批的涂装作业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的清洁工作,将用完的废旧物品集中放置在专用器具内,不得乱扔乱放。油漆存放器皿必须盖实密封。
4、油漆及有机溶剂的储存必须密封,并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不应直接将残余的或废弃的油漆倒入下水道,废弃物的处置时应符合环保标准的要求。
5、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标准GB/T11651规定给刷胶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保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6、涂装作业人员如发现头晕恶心,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休息,如情况较为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去检查。
7、油漆或有机溶剂如不慎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应立即就医。与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加清水清洁。 8、涂装作业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GBZ2的要求定期检测危害职工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标,应采取整改措施。
9、生产场所应根据国家标准GBZ158的要求设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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