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房产管理处
关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初稿)
根据区委、区为改变我区老旧小区无人管理的状况,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实现我区老旧小区管理创新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引导扶持、动员社会参与、促进业主自治”的思路,着力推进老旧小区管理,由“代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由“单一行业管理”向“综合各部门服务”转变。
二、目标任务
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相关管理主体密切配合的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实现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四有”目标,即:小区健身器材有投入、环境卫生有人管、共用设施和共用维护有保障,小区道路有道板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区委办、区办、区城建局、区文教体育局、区各事处、区环卫处、区房产管理处、区行政执法局、小区业(管)委会。
办公室设在房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孙宝英 四、职责分工
两办部门:履行督查职责。围绕任务抓督查,跟踪抓好专项工作的督查,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城建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小区基础建设工作。 文化体育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小区健身器材的投入工作。
各事处:负责辖区内的居委会,指导本委内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环卫部门:负责相关环境卫生的法规宣传,根据各小区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管理服务模式,积极开展试点,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做好老旧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房产物业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楼房的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的维修维护工作。
部门:牵头组织街道加强对小区的日常巡查,及时查处违章搭建、破墙开店、依门经营、毁绿等行为;按属地化管理要求加强小区车辆管理;对住宅小区内严重阻塞交通、阻碍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等行为采取强制措施。
小区业(管)委会:业(管)委会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小区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小区自治等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4月中旬-5月)
1、业务资料保障。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事处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开展摸底调查,要登记造册,做到楼房坐落位置清、楼房现有的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实际情况清、居民业户清、小区现有环境情况清、服务面积清,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了解民需。
2、加强业务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涉及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业务培训。
3、制定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月)
1、统筹推进确定重点。6月,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前期摸底调查情况,对无业委会(或管委会)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或管委会),已建立业委会(或管委会)小区以巩固完善为主。在此基础上确定1-2个小区为试点,重点推进。
2、建立联动机制。上述相关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联动推进。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2月)
2018年10月份,接受区委、区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各部门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要求认真落实。
2、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房产部门今年计划完成中心区业内的2个老旧小区和2个独体楼的创新管理工作,请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创新工作。没有老旧小区管理创新任务的社区,要在居民(业主)自治组织日常运作下,不断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城子河区房产管理处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