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
相
关
宁乡县水务局水利科
二O一O年十一月
前言:资料整编基本要求1.项目法人资料
1.1可行性报告批复
资
料
汇
编
资料清单目录
1.2初步设计批复
1.3环评部门对项目的环评报告
1.4国土部门项目的用地许可
1.5林业部门对项目的使用林地审核许可
1.6水利部门对项目防洪评价等许可
1.7项目施工许可批复
1.8招投标文件
1.9施工图审查
1.10施工图审查批复
1.11施工图
1.12施工合同文件
1.13监理合同文件
1.1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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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施工方项目部成立文件
1.16质量监督申请书
1.17项目划分资料
1.18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1.19工程大事记
1.20重要会议记录
1.21安全、质量事故资料
1.22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1.2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24竣工决算及审计资料
2.设计单位资料
2.1技术设计报告附图
2.2施工图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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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2.4施工技术说明、要求、交底
2.5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
2.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施工管理资料:
3.1工程概况表(附5寸工程全貌彩色照片)
3.2承包单位概况、组织机构及人员资质
3.3施工图纸、其他设计文件
3.4施工组织设计及批复文件
3.5进场通知
3.6开工申请报告
3.7合同项目开工令
3.8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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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施工放样报验单及监理审查意见(附平面图)
3.10进出场设备申报单及监理审查意见(附图片)
3.11施工人员进出场情况申报表及监理审查意见
3.12进场材料申报
3.13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书
3.14各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3.15各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3.16施工用图计划报告
3.17施工用图签发表
3.18联合测量通知单
3.19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及附图3.20监理通知单及工作联系单
3.21施工过程中往来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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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设计变更
3.23有关施工会议纪要
3.24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报告、重大缺陷处理与检查记录
3.25施工过程中往来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日记)
3.26施工大事记、施工日志、工序管理(“三检制”)等资料(另册装订)
3.27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3.28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3.29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3.30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
3.3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按分类整理成册):
4.1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4.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厂家试验报告 、监理见证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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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中间产品检测试验资料、试件检验及统计资料、配合比试验报告
4.4成品、半成品、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检测资料、试运行资料
4.5工程实体检测:土工试验、见证取样单、填土检测报告;桩、桩基检测报告;锚索、锚杆检则试验报告;高喷、帷幕灌浆等钻孔抽芯检测、注(压)水(浆)试验报告;地基试验检测资料;管道等压水试验报告;其他相关检测资料等
4.6重要隐蔽(关键部位)施工记录及质量等级签证资料
5.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按分类整理成册):
5.1工程项目划分申报及审批文件
5.2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5.3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5.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5.5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测表、评定表
5.6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5.7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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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含分序质量评定表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9其他质量评定资料
6.工程计量、支付资料
6.1编制依据
6.2工程现场计量签证及工程量汇总表
6.3工程量清单结算表
6.4工程付款资料
6.5施工测量成果报审表及监理审查意见(附原始记录)
6.6完工测量成果及监理、业主审查意见(附原始记录)
7.竣工图及声像资料
7.1竣工图清册及竣工图
7.2图片清册及图片
7.3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后各种各部位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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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建设监理资料
8.1监理大纲及实施细则
8.2监理日志、各种监理记录
8.3监理通知单、月报及往来函件
8.4会议纪要
8.5监理检测(抽检)报告
8.6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
8.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8.8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资 料 整 编 基 本 要 求
为了规范资料的编制和整理,满足业主及工程竣工验收的需要,施工单位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熟悉业务的专职资料员负责具体实施,资料的收集整理根据工程施工阶段进行,按施工管理开工,材质与产品的检验、施工试验、施工记录、工程检查验收、质量评定、设备安装、施工日记、竣工等内容排列。同时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管理工作,规范资料收集整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对资料收集整理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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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过程重要组成部分,参建各单位应加强对资料收集整理的管理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编制和审定应与施工进度同步。
(二)资料收集整理项目法人负总责,在做好自身产生资料的制作、收集、整理的同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资料整编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水利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一般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资料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向项目法人和质量管理部门提交工程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四)水利工程在进行验收之前,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单位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资料的内容与质量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工程验收。
(五)质量管理部门应将资料整编工作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资料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六)验收资料制作涉及表格样式、文件格式、内容要求等,严格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38-200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执行。
涉及到相关专业的参照其专业规范要求制备,牵涉到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由监理牵头制定相关表格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审备后应用。
(七)文档资料制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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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资料的版面格式全部采用WORD或EXCEL编排,统一使用A4纸张(210×297mm),页边距按上下各30mm、左右各25mm设置,文档网络每页30行,标题文字采用黑体三号,大纲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加黑,正文文字采用宋体小四号,图表内文字可采用宋体小四号或五号。
2、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文件、施工单位的申报资料、监理审核签证资料、质量检测、评定等资料全部采用原件。
3、有关质量保证、技术说明书等不能满足合同或协议规定份数的,应按要求复制补齐,其中原件交项目法人归档。
4、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并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同时附一份复印件。
(八)竣工图编制要求
1、以单位工程为单位编制竣工图。
2、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审核签认。
3、竣工图应是新蓝图或干净的施工图,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
4、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见附录F-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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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竣工图的编制方法:
(1) 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2) 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3) 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
6、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凡对原施工图进行修改的,应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一张变更单涉及多图且图纸不在同一卷册的,应将复印件附在相关卷册中。
7、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 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19)要求统一折叠成A4幅面(210×297mm),图标栏露在外面。
(九)照(图)片、音像、电子文件编制要求:
1、工程建设过程中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施工和重大活动应进行拍照或摄像,并编制文字说明,用不可擦除光盘进行保存。
2、文件(资料)编制单位在移交档案时宜同时移交一份与纸质文件相同的电子文件,如纸质文件加入了手工书写、签名等内容的,应扫描成PDF文件,用不可擦除光盘进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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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十)立卷存档。
档案资料可按建设程序和不同类别分卷装订。立卷时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应分别组卷。
卷内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附:1.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2.质量评定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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