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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语文课程标准要求

来源:华佗小知识


四年级语文课程标准要求

(一)识字与写字

1.对学习汉字有浓厚的兴趣,养成主动识字的习惯。

2.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其中1600个左右会写。

3.有初步的识字能力。会运用音序检字法和部首检字法查字典、词典。

4.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

5.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

(二)阅读

1.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初步学会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学习略读,粗知文章大意。

3.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表达情意的作用。能借助字典、词典和生活积累,理解生词的意义。

4.能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能对课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问。

5.能复述叙事性作品的大意,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动的形象和优美的语言,关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与他人交流自己的阅读感受。

6.诵读优秀诗文,注意在诵读过程中体验情感,展开想象,领悟诗文大意。

7.在理解语句的过程中,体会句号与逗号的不同用法,了解冒号、引号的一般用法。

8.积累课文中的优美词语、精彩句段,以及在课外阅读和生活中获得的语言材料。背诵优秀诗文50篇(段)。

9.养成读书看报的习惯,收藏图书资料,乐于与同学交流。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40万字。

(三)习作

1.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愿意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

2.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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