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晋升高中级职称、岗位评聘管理方案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建立“按岗聘用、岗变薪变、量化考核”的考评机制,做到能上能下,渠道畅通,全面推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向重点专科、重点学科、临床一线倾斜的原则,以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为目的,制定此方案。
一、 聘用范围:
1、所聘职称需与所从事岗位相符或符合所在岗位专业设置。
2、已经晋升正高、副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具备聘任条件的。 3、晋升初级职称人员所聘职称与从事岗位相符直接聘任。 二、 近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参加职称晋升、岗 位聘用
1、发生有相关部门认定的医疗纠纷并负主要责任者或聘任年度内出现医疗纠纷对医院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2、违反《医德医风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 3、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 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三、 聘用程序
1、已晋升职称编制内拟聘人员按照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依次进行聘任,中、高级岗位内晋级也适用此办法。
2、编制内人员岗位不足时,单位进行内部聘用,内部聘用工资调整幅度参照初聘相应岗位工资调整后,不再进行调整,内部聘用不进行岗位内晋级调整,原职称已聘岗位工资待遇继续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3、聘用人员中在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单位按照职称进行内部聘用,内部聘用工资调整幅度参照初聘相应岗位工资调整后,不再进行调整且不进行岗位内晋级调整。
4、聘岗时间,按照市人社局组织聘岗时间,按评分办法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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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聘人员排序进行聘岗。
5、如依此办法不能确定次序,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评分标准
(一)工龄年限加分:(在编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以人事档案核定时间为准,聘用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以最早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准)
1、临床科室工作年限:在临床科室岗位工作每年1.6分(含临床科室及其他科室主任、护士长医疗护理值班)。临床科室划分:内一科、内二科。
2、医技科室工作年限:在医技科室岗位工作每年1.3分(含科主任护士长值班)。医技科室划分:病理科、检验科、输血科、药剂科。
3、其他科室工作年限:每年0.8分。 4、非本单位工作年限:
在其他单位工作岗位分数:临床岗位每年1.4分、医技科室岗位每年1.1分、其他科室岗位每年0.7分。(需提供所在单位佐证材料)
5、借调(调训)人员在借调期间工作年限:
借调(调训)人员在借调期间按借调(调训)前工作岗位工龄年限核算分数,环节干部年限加分按借调(调训)前职务的90%进行核算分数。如上级文件有相关规定,则按上级文件执行,如没有规定则按本方案执行。
6、工作经历精确到月:期间如有非因公休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按月扣除所对应工作经历的分数。
(二)在医院担任环节干部年限加分:
临床科室主任聘任年限每年0.7分、副主任或护士长0.5分、班组长0.3分
医技科室主任聘任年限每年0.6分、副主任或护士长0.4分、班组长0.2分
其他科室主任聘任年限每年0.5分、副主任或护士长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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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0.1分
(三)基础学历加分:基础学历必须是普通全日制毕业,如没有普通全日制毕业证则按照中专及以下学历核算。
硕士研究生毕业加7分、本科毕业加3分、大专毕业加2分、中专及以下毕业加1分。
(四)任现职以来取得科研技术奖项及新技术新业务奖项的可加分:
(1)X县级科研技术奖及新技术新业务奖项负责人每次1分,参与人每次0.3分。
(2)X市科研技术奖负责人每次3分,参与人每次0.5分。 (3)X级科研技术奖负责人每次5分,参与人每次1分。 (4)国家级科研技术奖负责人每次10分,参与人每次2分。
(五)根据省职称评审工作意见,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的专业技术
人员可加分。
(1)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突出贡献专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3)杰出人才奖、(4)英才奖、(5)321人才工程、(6)创新人才
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5分、X市级加3分、X县级加1分。
(六)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学术会任职的可加分:如有多项
任职取一个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1)X县级医学会任主任委员加2分、副主任委员1.5分、常务委员1分、委员0.5分。
(2)X市级医学会任主任委员加3分、副主任委员2分、常务委员1.5分、委员1分。
(3)X省级医学会任主任委员加4分、副主任委员3分、常务委员2分、委员1.5分。
(4)国家级医学会任主任委员加5分、副主任委员4分、常务委员3分、委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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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所在科室为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可加分
(1)所在科室为国家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的临床骨干加5分。
(2)所在科室为省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的临床骨干加3分。
(3)所在科室为X市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的临床骨干加2分。
(4)所在科室为县级重点专科、重点学科的临床骨干加1分。
(八)职称取得年限加分
为体现资历优先、先晋先聘的合理性,职称聘任时,按所聘职称取得年限,每满一年加2分。
五、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任
距离退休年限五年之内,符合《X医院高、中级职称院内评聘管理方案(试行)》聘任条件的,按退休年限先后顺序优先聘任,相同条件(距离退休年限相同人员)参照《方案》评分标准按得分高低依次聘任。无特殊申请男职工和干部身份女职工按60岁退休核算;工人身份女职工已执行延迟退休年龄到55周岁的人员不再进行第二次延迟,按55周岁退休核算。已按退休享受优先聘任的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按规定直接办理退休手续,医院不再办理延迟退休申请。
六、职称评审指数分配 根据X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实施意见》(办发【2017】号)文件要求,高级职称评审需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评聘,高级职称岗位不足时,按照评分标准确定人选。
七、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由本人如实填写,每段工作经历需有证明人签字、由主管部门、主管院长审核;经人事科与党办、纪检监察和审计科核实后核算出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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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聘任办法:
(1)中 级职称:符合聘任条件并得10分者可聘任。 (2)副高级职称:符合聘任条件并得15分者可聘任。 (3)正高级职称:符合聘任条件并得20分者可聘任 九、聘任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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