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施工承包
合   同
工程名称:         .紫云金沙地下室防水工程
工程地址:         成都市贝森路
合同编号 
签订地址         成都市东胜街2号
签约日期
.紫云金沙地下室防水工程
施  工  合  同
甲方:四川新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金石联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有防水材料生产、经营资质和防水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承担甲方所属“.紫
云金沙”项目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实力。乙方在充分了解本工程实际情况后,全面接受甲方提出的以“施工承包方式”合作本项目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双方经充分协商,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承包 “.紫云金沙”项目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包方式:  双包(包工、包料)  二、承包工程内容及价款:
承包范围 材质要求 面积(m2) 综合单价(元) 金额 备注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不含粘结用水泥)、机械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包干;施工面积以竣工后图算量为准,不计算附加层(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地下室底板、1.5mm厚(1000g/m2)外墙及地下聚乙稀迪仑复合防水卷室顶板所有材(宏源牌或蜀羊牌) 防水 约17000 28元/ m2 47.6万元(暂定合同总价) 金额合计(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元整。 三、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要求:
⑴出厂合格证、人防工程防水材料准用证等出厂检验报告齐全并在现场使用前按国家现行标准抽检合格(现场按已送样品批准使用);⑵再生料含量不能超过20%,粘结专用胶水由宏源或蜀羊防水公司自己生产;⑶卷材芯层厚度不小于1.5mm。⑷甲方对乙方材料进行抽验试验,质量达到到以上要求者,将承担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赔偿。
2、施工要求:地下防水达到GB50208-2002规范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 3、保修期 五 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免费维修,因乙方防水材料及施工质量造成渗漏,由乙方返修,并由乙方赔偿因渗漏造成的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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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期: 8天  其中:1、底板工期:3天(自2006年10月3日起至10月6日);2、地下室外墙工期:5天;顶板按甲方现场要求确定(按甲方现场要求确定) 。
五、结算及支付条款:
1、支付方式:地下室底板、外墙防水工程施工完成经质监、监理、业主验收合格,达到回填土方要求后20日内支付已完成防水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结算办理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期5年,无息)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双方办理完毕结算审核。
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伍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本承包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壹周内退还乙方(无息)。
七、验收办法:
工程完工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质检部门共同验收。 八、甲方责任:
1、责向乙方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图一套; 2、协调各配合单位和工种之间的关系;
3、 按额定用量向乙方所提供防水施工所需的水泥,超过额定用量由乙方承担,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和提供脚手架搭设用材料。
4、、按时办理结算和拨付工程款;
5、负责施工面、进度要求、质量检查、组织竣工交验;
6、负责与各施工方协调工作,协助并配合乙方对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九、乙方责任:
1、严格按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合同“工期”及“质量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和交工,《施工方案》由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批;
2、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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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䰴竣工验䔶时䏐供䝐料合格证及䣀验ခ资质证䘎等囸关验收资料�
5、材料检验及闭水试验,达到监理及业主、甲方的要求,保证本工程能通过人防工程验收。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5天提供本工程所使用材料的“人防工程防水材料准用证”,若5天后未能提供,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同时甲方有权重新与第三方签定承包合同,且乙方已施工的防水工程不予结算。
2、乙方如不按合同“质量要求”施工,造成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1天须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3、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累计计算,从工程款中扣除;累计拖延3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随时还将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收回后另行分包,同时还将追诉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己同时承诺放弃抗辩权。
4、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应按损失大小给予赔偿。 十一、本合同一式 六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甲  方:(签章)                   乙  方: (签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二○○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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