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六章 第七章 第一节
安全评价报告部分
编制说明„„„„„„„„„„„„„„„„„„„„„„4 评价目的„„„„„„„„„„„„„„„„„„„„„„4 评价依据„„„„„„„„„„„„„„„„„„„„„„5 被评价单位概况„„„„„„„„„„„„„„„„„„„6 基本情况„„„„„„„„„„„„„„„„„„„„„„6 生产工艺、装置、储存设施„„„„„„„„„„„„„„9 安全评价范围、程序、方法„„„„„„„„„„„„„„9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11 重大危险源辨识„„„„„„„„„„„„„„„„„„„1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1 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结果„„„„„„„„„„„„„15 定性分析安全评价结果„„„„„„„„„„„„„„„„15 定量分析安全评价结果„„„„„„„„„„„„„„„„1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18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预测后果„„„„„„„„„„„„„„21 对策措施与建议„„„„„„„„„„„„„„„„„„„22
措施与建议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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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整改意见与复查„„„„„„„„„„„„„„„„„„ 24
第八章 安全评价结论„„„„„„„„„„„„„„„„„„„„25
报告附件部分
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过程„„„„„„„„„„„„„„„„28 2、定性、定量分析过程„„„„„„„„„„„„„„„„„„30 定性分析过程(安全检查表分析)„„„„„„„„„„„„30 定量分析过程(危险度评价法)„„„„„„„„„„„„„37 3、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预测过程„„„„„„„„„„„„„37 4、安全评价图表„„„„„„„„„„„„„„„„„„„„„42 5、安全评价方法简介和选择说明„„„„„„„„„„„„„„42 6、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目录„„„„„„„„„„„„„46 7、取得证书及法定检测、检验情况汇总表„„„„„„„„„„47 8、安全评价部分资料复印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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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编制说明 第一节 评价目的
安全评价是现代化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应用现代安全系统工程及安全控制论的原理和方法,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安全投资效益。
本次安全评价是根据宜昌船舶柴油机厂下属制氧站提供的生产工艺过程、使用和产出的物质、主要设备和操作条件等内容进行的,其主要目的在于: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测和分析生产设施、设备和装置的安全性如何,保证生产装置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
2、系统发现该制氧站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中存在的缺陷,发掘存在于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和预测可能产生的事故状况及造成的危害。
3、对该制氧站生产过程中的固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和科学分析,对其控制手段进行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预防或降低生产过程中危险性的防范措施和控制对策,促进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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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4、建立系统安全的最优方案,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节 评价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令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8、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9、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10、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11、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二、 宜昌船舶柴油机厂下属制氧站所签技术服务合同 三、企业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见附件) 四、相关标准及规范
1、GB50160-1992《石油化工防火设计规范》(199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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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B50030-1991《氧气站设计规范》
3、GB16912-1997《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4、GB14194-199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5、GB172-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6、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7、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8、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
9、GB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10、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 11、GB24-1996《安全标志》 12、GB23-1982《安全色》
13、GB17914-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14、HG20571-19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15、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16、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7、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18、GBJ140-90(1997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19、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
第二章 被评价单位概况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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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船舶柴油机厂(国营第四0三厂)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是专业生产二冲程低速大功率船用柴油机的国有企业,建于1970年,其中厂区占地74.2万M2,厂区建筑面积11.7万M2。铁路专线直达厂区,交通运输十分方便。
1996年12月,工厂通过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2002年,质保体系新标准ISO9001:2000版过渡期运行正常,工厂于2003年初完成质保体系复审换证。
宜昌船舶柴油机厂制氧站,是机动处的下属站房,始建于1970年,投产于1971年。已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见附件8)和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见附件8)。现有两套50型制氧机组,年产工业用氧气约9万瓶,所生产的氧气主要供本厂使用。
该制氧站为建筑物,位于厂区西北角,地处高坡,周边环境较为开阔。四周无民宅建筑。站内现有在册员工18人,其中机房操作工8名,司机和气瓶装卸工各2名,气瓶收发员、维修工、专职检验工、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各1名。从业人员均经过相关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见附件7:附表7-1)。
二、气象特征
宜昌船舶柴油机厂及制氧站所在地宜昌市属亚热带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1-18℃,极端最高温度41℃,极端最低温度-10℃,历年最热月相对湿度79%。全年主导风向北、东北,冬季平均大气风速(12、1、2月)2.7m/s,夏季平均大气风速(6、7、8月)2.6m/s,年平均降雨量992.1-1404.1mm之间。其地势西高东低,最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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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拔2423米,最低点海拔35米。特殊的地形风貌形成了宜昌春旱、夏温、秋迟、冬暖,夏季降水集中,雨热同季的气候特征。全年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温热适度。
三、总图布置、运输及公共工程 1.总平面布置
该制氧站占地面积约2650㎡,建筑面积约700㎡, 总平面布置图(见附件8)。
2.运输
该制氧站产品主要供本厂使用,厂区内铺设有双车道水泥路面,路况良好。该站拥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一部(鄂E-A3274黄),已办理了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证(见附件8)。
3.供电
生产用电由宜昌船舶柴油机厂提供。年耗电量约1280400kwh. 4.供水
生产用水由宜昌船舶柴油机厂自备水厂提供。年耗水量约11292吨。 四、劳动定员及工时制度
站内现有员工18人,其中机房操作工8名,司机和气瓶装卸工各2名,气瓶收发员、维修工、专职检验工、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各1名。生产车间实行8小时工作制,连续生产,运行方式为四班三运转。
五、消防设施 表2-3: 消防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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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 称 1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2 二氧化碳灭火器 3 消防水池 型号规格 MFZ-4型 ---- 36 m3 数量(台/个) 8 2 1 状态 良好 良好 良好 第二节 生产工艺、装置、储存设施
一、氧气生产及充装工艺简介
该制氧站采用空气分馏法制取氧气,即原料空气经过过滤、压缩、冷却、油水分离处理后,再通过分子筛吸附器吸附掉大部分水分、二氧化碳、乙炔气等有害物质;经处理后的压缩空气一部分进入膨胀机产生冷量,一部分进入分馏塔,经过多次精馏后,生产出纯度较高的氧气,氧气经管道进入浮筒式储氧槽储存;最后由氧压机从储氧槽中抽取氧气,经压缩后送至充氧台罐充到氧气瓶中。
氧气生产及充装工艺流程图见见附件4:附图4-1。 二、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等基本情况
该制氧站现有两套50型制氧机组,两台GX-8灌充器及一个150 m3低压储气罐。分气体生产主要设备见附件4:附表4-1。
第三章 安全评价范围、程序及方法
一、安全评价范围
本评价仅对宜昌船舶柴油机厂制氧站生产界区内的氧气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储存过程、运输过程、人员与设备、消防与电气设施、劳动卫生与个体防护、作业环境、劳动安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劳动安全主要包括:防火防爆,危险化学品储存,特种作业,机械、电气设备,安全标志,厂内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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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卫生主要包括:作业环境、人员编制、工时制度、个体防护等。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 程等。
二、评价程序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要求,结合安全评价工作的一般程序要求,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程序包括:准备;危险辨
识;安全性评价;(风险)控制;结论。其安全评价程序详见图3-1。
准 备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辨识 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 发生的可能性 影响因素、事故机制 事故 单元划分 安全评价 评价方法的选择、确定 安全性评价 定性、定量分析 危险分级 风险(控制) 安全对策措施 应急预案 结 论 作出评价结论 9
图3-1: 安全评价工作程序图
三、评价方法
安全评价方法是对系统的危险因素、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价的工具。每种评价方法的原理、目标、应用条件、适用的评价对象、工作量均不尽相同。该企业生产的氧气属永久性气体,由于国家针对氧气、永久性气体发布的标准、规程比较完善,结合氧气的危险特性和生产特点,拟采用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六阶段法)和事故树法进行评价。安全评价方法简介和选择说明见附件5。
第四章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第一节 重大危险源辩识
该制氧站列入《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标准的危险物质为四氯化碳,临界量见表4-1。
表4-1:危险物质临界量
危险物质名称 四氯化碳 GB18218规定临界量(t) 生产场所 20 贮存区 50 该制氧站日常储存500 ml/瓶四氯化碳20瓶,约16 Kg。因此,该制氧站四氯化碳日常储量未达到临界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其辨识过程见附件5。
第二节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对照《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990),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主要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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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有害物质为氧和四氯化碳等。其基本特性见附件1:附表1-1、附表1-2。
1、主要危险化学物质危险性分析
从氧、四氯化碳的理化特性(附表1-1,附表1-2)可知: (1)氧气: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出现胸骨后不适感、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
(2)四氯化碳:工作场所使用四氯化碳清洗油污,当吸入高浓度四氯化碳蒸气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粘膜刺激症状,高浓度四氯化碳蒸气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醉,严重时可迅速出现昏迷、抽搐,甚至突然死亡,也可引发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精神衰弱综合症以及胃肠功能紊乱,但病情发展可能造成肝、肾损伤。
2、氧气生产过程的危险性分析
采用空气分馏制氧、充装生产工业氧气工艺简单,无化学反应发生。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氧气有强烈的助燃作用,遇火源可迅速助燃。如输送氧气的管道中,铁绣、焊渣、粉末等杂质与管道内壁或配件摩擦冲撞,均易产生火花、高温而导致燃烧。其危险性与杂质的种类、粒度和氧气流速有直接关系。
(2)氧气生产操作、检修时带入油污,在与高压高含量的氧气接触时极易起火燃烧,进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若机械设备防护设施不全或检修时工人违规操作,搬运钢瓶时瓶倒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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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充装时气瓶温度过高、充气压力过大或遇到高热会导致气瓶爆炸危险。并使运输和使用过程的危险性大大增加。
(5)氧气瓶充装前未经检验或对钢印、颜色标记不符合要求,瓶内介质不确定;附件不合格;超过检验期;有外观缺陷;粘有油污;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气瓶进行充装,可能使应报废或维修的钢瓶投入使用,导致在充装、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产生泄漏、爆炸等危险。
3、储存过程的危险性分析
该制氧站设置了氧气瓶库,库房面积、储量见表4-2。库房的危险性分析如下:
表4-2:氧气库房面积、储量表
仓库名称 氧气瓶库 面积(m) 105 2日常储量(瓶) 150 年周转量(瓶) 90000 (1)气瓶压力过高可产生泄漏、爆炸危险。 (2)若发生火灾,氧气可迅速助燃。
(3)若发生瓶倒,可产生钢瓶损坏,气体泄漏,并对人员产生机械伤害。
(4)由于保管不善,瓶体受到严重腐蚀,或受阳光曝晒,明火热辐射等作用,致使气瓶承压下降,瓶温过高,瓶内压力剧增,有爆炸危险。
4、气瓶装卸运输过程的危险性分析
氧气钢瓶是一种储存和运输压缩气体用的高压容器,属于压缩气瓶。气瓶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危险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搬运装卸时,气瓶从高处坠落,倾倒或滚动,发生剧烈碰撞冲击和倒置现象,可引起燃烧、爆炸。并可能对人员产生机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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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瓶帽受振动或无瓶帽,以及使用方法不当等,造成密封不严、泄漏甚至瓶阀损坏,高压气体冲出,可引起燃烧、爆炸。
(3)氧气瓶瓶阀或减压器等粘附油脂,可引起燃爆。
(4)氧气瓶与乙炔气瓶、氯气瓶、氢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瓶体发生剧烈碰撞,气瓶发生泄漏、破裂,引起火灾、爆炸。
(5)运输过程中受阳光曝晒,致使气瓶温度升高,压力剧增,有爆炸危险。
通过对氧气生产、储存、装卸运输过程及主要危险物质的理化特性和危险性分析(见附件1),该制氧站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
1、火灾
氧气是强助燃剂,建规火险等级为乙级,是高燃物、可燃物燃烧爆炸的基本元素之一。氧气充装时流速过快,设备、管道产生静电,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产生泄漏,可导致火灾。
2、爆炸
使用不合格气瓶或氧气瓶压力过高,遇到高热或氢氧混装、氧气钢瓶内有油脂存在时均可导致爆炸。
3、中毒
当空气中氧含量大于40%或吸入高浓度四氯化碳蒸气后,可产生氧中毒。
4、电气伤害
(1)雷电伤害:厂房、设备及配电装置均有遭受雷电袭击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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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导致火灾、爆炸、设备破坏、人员触电伤害事故。
(2)漏电伤害:宜昌市属多雨、潮湿、高温地区,由于电气设备缺陷,安全措施不完备或违章操作极易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5、机械伤害:
转动设备、钢瓶搬运、设备检测和维修等易产生机械伤害。 6、噪声伤害
该制氧站有多台噪声设备,在噪声设备下工作的作业人员,如无防噪声设施或个人噪声防护用品,工作时间过长,容易造成人员伤害,引起作业人员职业性难听及神经、心血管系统等方面的伤害。
第五章 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结果
第一节 定性分析安全评价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1991等有关要求,编制了《制氧站安全评价检查表》对该站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氧气站基本条件、压力容器及管道、生产过程控制、劳动卫生与个体防护、消防设施与电气设备、钢瓶管理、仓储与运输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评价,现场检查内容、事实记录及检查结果见附件2:附表2-2至附表2-10。
检查结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
该制氧站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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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援预案。(见附表2-2)
二、人员素质
该制氧站从业人员均参加了相应的专业和岗位培训,做到了按规定持证上岗。(见附表2-3)
三、氧气站基本条件
该制氧站的建筑结构和生产设施基本符合《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1991及相关标准要求,但还存在以下问题:(见附表2-4)
1、吸风管的高度未高出制氧站房屋檐1m以上,不符合要求。 2、排散管未高出地面4.5m以上,不符合要求 四、压力容器及管道
该制氧站在压力容器及管道的使用方面,基本能够遵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规定,但在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充装系统压力表,未进行定期检验。(见附表2-5)
五、生产过程控制
该制氧站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工艺流程和各岗位操作规程,配备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专职技术负责人,生产过程控制基本符合《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1991、本企业操作规程及相关标准要求(见附表2-6)。但仍应加强管理,严禁违章操作。
六、劳动卫生与个体防护
该制氧站制定了相应的劳动卫生与个体防护制度,能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能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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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见附表2-7)。但还应为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建立健康状况档案。
七、消防设施与电气设备
该制氧站的消防设施与电气设备基本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和《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1991等相关规定要求,并于2004年12月通过了消防安全检查(见附件8),但还应制定详细的消防演练计划,定期进行演练,定期请消防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消防知识培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系统中计量、衡器、监测和报警仪器仪表不齐全,未进行定期检验。(见附表2-8)
八、钢瓶管理
该制氧站在钢瓶管理方面,基本能够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相关规定,但还需进一步完善钢瓶档案管理,杜绝充装不合格钢瓶和无检验标志的钢瓶。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部分钢瓶附件不齐全。(见附表2-9)
九、仓储与运输
该制氧站仓储设施和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能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装卸操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运输车辆“三证”不齐全。(见附表2-10)
通过以上九个方面共六十九项检查可知:该制氧站有六项不合格,不合格率为8.7%,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二节 定量分析安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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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制氧站提供的氧气充装系统(从低压氧储存至实瓶入库前,见附件4:氧气生产及充装工艺流程图)的介质情况、装置容量、温度、压力和操作等数据,并对照危险度分级的要求赋值,通过采用化工企业六阶段安全评价法进行评价分析,该公司的氧气充装系统装置的危险度为Ⅲ级,为低度危险等级(见附件2)。
该制氧站在氧气充装过程中,只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可能性较小。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六条[即《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以下简称《审查书》)24条]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结合对该制氧站现场检查实际,采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检查表(见附表2-1:)进行逐条对照分析,得出如下评价结果:
1.该制氧站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符合规定。
2.建立了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修等各类事故管理,仓库安全管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安全装置与防护器材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第5.2.12条的规定。
3.编制了各岗位操作规程,符合第5.3条的规定。
4.该制氧站在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等方面做了相应的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符合第5.4条的规定。
5.该制氧站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符合第5.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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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参加了相关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证书(见附件8),符合第5.6条的规定。
7. 气瓶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押运、压缩气体化学分析、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等从业人员均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和管理资格证书(见附件8),符合第5.7条的规定。
8. 企业对新从业及转岗人员实行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上岗制度,符合第5.的规定。
9.该制氧站职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缴纳保险费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见附件8),基本符合第5.9条的规定。
10.该制氧站属七十年代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符合GB50030-91规定,符合第5.10条城镇布局和规划的要求。
11. 该制氧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宜昌船舶柴油机厂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符合第5.11条的要求。
12. 该制氧站无重大危险源,其防火间距和与外部周边安全距离符合第5.12条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13.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第5.13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14.该制氧站采用的制氧工艺和设备为同行业普遍使用的工艺、设备,符合第5.14条的规定。
15. 该制氧站为建筑,四周有实体围墙,站内无任何办公和生活设施,符合第5.1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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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第四节和第八节的规定,符合第5.16条的规定。
17.该制氧站生产场所2004年12月经宜昌市西陵区消防大队消防安全检查,基本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宜西公消检查[2004]012号)(见附件8),符合第5.17条的规定。
18.该制氧站已按规定配发职业危害防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符合第5.1的规定。
19.该制氧站危险化学品生产现状安全评价已基本完成。符合第5.19条的规定。
20. 该制氧站已进行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确定(无重大危险源),符合第5.20条的规定。
21.该制氧站为了防止氧气生产过程中事故的发生,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了应急防范的区域和防范重点,划分了事故的级别和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和基本程序。符合第5.21条的规定。
22. 宜昌船舶柴油机厂和该制氧站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对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危险区的隔离; 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现场保护和现场洗消; 应急救援保障;预案分解响应条件;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应急培训计划; 演练计划等都作了明文规定,符合第5.22条的规定。
23.该制氧站成立了义务消防队。符合第5.23条的规定。
24.该制氧站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见表2-3),符合第5.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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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
第六章 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测后果
在氧气充装过程中,火灾爆炸事故是最常见且危害最大的危险事故之 一,可能引起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参照预先危险分析法的危险性等级划分方法(见附件5:附表5-1),可将氧气充装过程中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等级划分为Ⅲ级,即其危险程度是危险的。
通过事故树分析(见附件3),可知导致火灾爆炸事件发生的19种模式:
(1)无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的不合格压力管道可导致管道超压爆炸。 (2)超期未检验的压力管道和氧气瓶可导致管道或气瓶超压爆炸。 (3)不合格压力表不能正确指示压力情况时可导致超压爆炸。 (4)超期未检验的压力表不能正确指示压力情况时可导致超压爆炸。 (5)无生产资质的单位生产的不合格氧气瓶可导致气瓶超压爆炸。 (6)安全阀失灵可导致超压爆炸。 (7)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可导致超压爆炸。 (8)禁区内违章动火,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9)禁区内吸烟,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0)作业人员穿化纤衣物上岗,因摩擦而产生的静电火花遇易燃易爆物质可引起燃爆。
(11)氧气在管道内流速过快,而产生的静电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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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穿铁钉鞋撞击水泥地面产生的撞击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3)铁制物撞击而发生的撞击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4)电气设备故障而发生的电气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5)电气线路短路而产生的电气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6)雷击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7)阀门沾染油脂与氧接触可导致燃爆。 (18)管道沾染油脂与氧接触可导致燃爆。 (19)安全配件沾染油脂与氧接触可导致燃爆。
通过结构重要度分析可知,要防止氧气充装过程中燃爆事故的发生,需从防止压力管道和氧气瓶超压爆炸,氧气和火源接触,氧气与油脂接触 等三个方面着手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第七章 对策措施与建议
第一节 措施与建议
通过对该制氧站生产装置进行现场调研和评价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照《制氧站安全评价检查表》的检查内容及该厂、站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装置、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本所提出如下措施与建议:
1、应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定期请消防部门对该制氧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相关消防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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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进一步完善站内基本条件:如增设安全标志;提高吸风管高度;安装合格的排散管等。
3、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严格遵循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完善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生产装置配备的计量、衡器、监测和报警仪器仪表应齐备完好,灵敏可靠且应按规定定期校验,粘贴标签。
5、氧气钢瓶应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建档、送检,完善充装检查记录。
6、严禁充装钢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瓶内介质不确定;附件不合格;超过检验期;有外观缺陷;粘有油污;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气瓶。
7、氧气空瓶、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警示标志,对所有钢瓶应保证附件齐全,颜色标志明显。
8、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三证”齐全,并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规定。
9、应对车间作业环境氧气、四氯化碳浓度进行定期监测,并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为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建立健康状况档案。
10、制氧站避雷器、设备和管道的静电接地装置要定期检测,并做好避雷设施的防腐除锈等维护工作。
11、氧气生产过程中应防泄漏,充装过程中必须控制流速,防止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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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引起事故。对氧气充装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事项如超压、火源、热源、油污、泄漏等应严格检查,杜绝违章操作。
12、针对氧气生产特点,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培训,做好培训记录、生产记录等基础管理工作。
13、对制氧站及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危险物进入,如:车辆、火种、各类危险化学物质等。
第二节 整改意见与复查
一、整改意见
通过对该制氧站进行现场调查,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本所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认真修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并落实演练计划。 2、增设安全标志;提高吸风管高度;安装合格的排散管。 3、按规定设置充装系统压力表,并进行定期检验。
4、按规定设置系统中计量、衡器、监测和报警仪器仪表,并进行定期检验。
5、部分钢瓶附件不齐全,应予配齐。 6、运输车辆应办理“三证”等手续。 二、整改情况的复查
在本次评价过程中,我所评价人员曾多次前往宜昌船舶柴油机厂下属制氧站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指导,2004年12月23日,我所安全评价中心又组织评价人员对该制氧站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最后一次整改情况复查,复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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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了认真修改,并制定了演练计划。 2、增设安全标志;按照要求提高吸风管和排散管高度,并引至安全处。 3、按规定安装了充装系统压力表,并提供了检验报告。 4、指定专人对所属氧气瓶进行了检查,部分钢瓶附件仍不齐全。 5、办理了运输车辆 “三证”等手续。
对于部分暂时不便整改的项目(如整改意见第4条)也作出了相应的整改计划(见附件8)。
第八章 评价结论
受宜昌船舶柴油机厂的委托,本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第五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的要求,对该厂下属制氧站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六阶段法)和事故树法等评价方法,对该制氧站氧气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得出综合评价结果:该制氧站氧气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即:《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24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有第5.1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第5.7条、第5.、第5.9条、第5.10条、第5.11条、第5.12条、第5.13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6条、第5.17条、第5.1、第5.19条、第5.20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3条、第5.24条。即该制氧站针对氧气的一系列标准规范,结合本站的生产特点,
1.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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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了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修等各类事故管理,仓库安全管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安全装置与防护器材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编制了各岗位操作规程。
4.在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等方面做了相应的安全投入。
5.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参加了相关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7. 气瓶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押运、压缩气体化学分析、压力容器操作和管理等从业人员均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和管理资格证书。
8.对新从业及转岗人员实行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上岗制度。 9.正在办理职工工伤社会保险及缴纳保险费的相关手续。
1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符合GB50030-91规定,符合城镇布局和规划的要求。
1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宜昌船舶柴油机厂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符合要求。
12. 该制氧站无重大危险源。
13.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14.该制氧站所采用的制氧工艺和设备为同行业普遍使用的工艺、设备。
15. 该制氧站为建筑,四周有实体围墙,站内无任何办公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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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
16.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第四节和第八节的规定
17.该制氧站生产场所2004年12月经宜昌市西陵区消防大队消防安全检查,基本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18.该制氧站已按规定配发职业危害防护和劳动防护用品。 19.该制氧站危险化学品生产现状安全评价已基本完成。
20. 该制氧站已进行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确定(无重大危险源)。 21.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了应急防范的区域和防范重点,划分了事故的级别和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和基本程序。
22. 宜昌船舶柴油机厂和该制氧站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对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危险区的隔离; 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现场保护和现场洗消; 应急救援保障;预案分解响应条件;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应急培训计划; 演练计划等都作了明文规定。
23.成立了义务消防队。
24.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见表2-3)。
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我所提出的整改意见,该制氧站已作出了相应的整改,对于部分暂时不便整改的项目也作出了相应的整改计划(见附件8)。
评价结论: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宜昌船舶柴油机厂制氧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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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十二月
附件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过程(主要危险化学物质的理化特
性)
附表1-1: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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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oxygen 危编号:22001 标 中文名:氧;氧气 识 分子式:O2 分子量:32 CAS号:7782-44-7 性 状: 无色无臭气体。 理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 化 熔点(℃):-218.8 沸点(℃):-183.1 相对密度(水=1):1.14(-183℃) 性 临界温度(℃):-118.4 临界压力(MPa):5.08 蒸汽密度(空气=1): 质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最小点火能(MJ):无意义 饱和蒸汽压(KPa):506.62(-1℃) 燃烧性: 燃烧产物: 燃 闪点(℃):无意义 建规火险分级:乙 聚合危害:不聚合 烧 爆炸极限(V:V%):无意义 稳定性:稳定 爆 引燃温度(℃):无意义 禁忌物: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乙炔 炸 危险特性:是易燃物、可燃物燃烧爆炸的基本要素之一,能氧化大多数活性物质。与易燃物(如危 乙炔、甲烷等)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险 消防措施:用水保持容器冷却,以防受热爆炸,急剧助长火势。迅速切断气源,用水喷淋保护性 切断气源的人员,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毒 接触限值: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性 急性毒性: LD50: 无资料 对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人 健康危害: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可引起灼伤。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体 吸道具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化学性危 肺炎或肺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烧灼感、咳嗽、喘息、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等 险 皮肤接触: 急 眼睛接触: 救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保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防 眼睛保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护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 泄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漏 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处 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理 包 危险性类别:第2.2类,不燃气体。 装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不燃气体 与 包装类别:Ⅲ类包装 贮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易(可)运 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附表1-2:四氯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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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中文名:四氯化碳,四氯甲烷 识 分子式:CC14 英文名:Carbon tetrachloride;Tetrachlorometgabe 分子量:153.84 危编号:61554 CAS号:56-23-5 理 溶解性:溶于水、易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化 熔点(℃):-22.6 沸点(℃):76.8 性 临界温度(℃):283.2 临界压力(MPa):45.58 质 燃烧热(KJ/mol):3.9 最小点火能(MJ):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燃烧性:不燃 闪点(℃):无意义 爆炸极限(V:V%):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燃烧产物:光气、氯化物 建规火险分级: 性 状:无色有特臭的透明液体,极易挥发。 相对密度(水=1):1.60 蒸汽密度(空气=1):5.3 饱和蒸汽压(KPa):13.33(23℃) 聚合危害:不聚合 稳定性:稳定 禁忌物:活性金属粉末、强氧化剂。 危险特性:本品不会燃烧,但遇明火或高温易产生剧毒的光气和氯化氢烟雾。在潮湿的空气中逐渐分解成光气和氯化氢。 消防措施: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二氧化碳、砂土。 3毒 接触限值:中国MAC(mg/m):25(皮)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3性 急性毒性:LD50:2350mg/kg(大鼠经口);5070mg/kg(大鼠经皮)LC50:50400mg/m,4小时(大鼠吸入) 人 体 危 险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可引起灼伤。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具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烧灼感、咳嗽、喘息、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等。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工 程 控 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保护:空气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 睛 保 护:戴安全护目镜。 身 体 防 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 防 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 它 防 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急 救 防 护 泄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漏 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处 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但理 不要对泄漏点直接喷水。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包 危险性类别:第6.1类,有害品。 装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有毒品 包装类别:11类包装 贮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易(可)运 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附件2:定性、定量分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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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性分析过程(安全检查表分析)
附表2-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检查表
检查内容 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有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有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规程。 4.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检查结果 是/有 否/无 是 是 是 是 《实施办法》经考核培训,第 取得资质证书 依 据 《实施办法》第5条 同上 同上 《实施办法》第6条 实际情况 (事实记录) 有责任制 有规章制度 有安全规程 备注 (说明) 基本符合要求 5.有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是 理人员。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是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要经有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给资质证书 7.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9.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1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划和布局。 1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12.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法规规定。 是 《实施办法》有管理机构和 第7条 管理人员 见附件8 《实施办法》均取得操作证 第9条 《实施办法》符合要求 第10条 见附件8 是 是 是 是 见附件8 《实施办法》见附件8 正在办理中 第11条 《实施办法》符合GB50030-91 属七十年第12.1条 规定 代老企业 《实施办法》第12.2条 《实施办法》第12.3条 《实施办法》第12.4条 符合GB50030-91 规定 无重大危险源 符合GB50030-91 规定 属七十年代老企业 是 13.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是 工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14.不得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 是 《实施办法》 采用普遍使用 第12.5条 的工艺、设备 《实施办法》 制氧站为第12.6条 建筑 15.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是 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30
16.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是 周边防护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 17.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需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1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险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19.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2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21.企业按照生产监管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编制或修改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其它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是 是 《实施办法》 符合GBJ16-87第12.7条 (2001版)规定 《实施办法》 第12. 《实施办法》第13条 已办理消防 安全许可证 有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评价 已基本完成 无重大危险源 有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是 是 《实施办法》 第14条 《实施办法》第15条 是 《实施办法》第16.1条 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有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 是 23.大型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距离当地消防大队较远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有专职消防队,其他危化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有义务消防队。 是 《实施办法》 第16.2条 有相应组织 《实施办法》第16.3条 小型企业 有义务消防队 24.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是 《实施办法》第16.4条 配备基本齐全
附表2-2: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1.企业领导应熟悉国家及省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生产工艺流程及产品标准。 检查结果 是/有 否/无 是 依 据 实际情况 (事实记录) 备注 (说明) 危险化学品熟悉、了解相安全管理条例 关要求 同上 同上 同上 有分管领导和专职安全员 有相应文件 有相应文件 2.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并设置专是 职安全员。 3.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4.制定了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安全责任状。 是 是 31
5.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火、动火管理制度,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等。 6.应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是 同上 有相应文件 是 同上 同上 有相应文件 有相应文件 7.应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 内容一般包括:应急处理组织与职责,事故类型和原因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事故报警和报告、工程抢险和医疗救护、演练等。
附表2-3:人员素质安全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县级以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2.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3.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4.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审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充装站应配备工程师技术职称以上(含工程师)的专职技术负责人。 检查结果 是/有 否/无 是 依 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同上 实际情况 (事实记录) 备注 (说明) 均取得资格。 是 均取得资格。 是 特种设备安均取资格证书 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各类人员已接受相关培训 是 是 同上 技术负责人有工程师职称
附表2-4:氧气站基本条件安全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1.气体充装单位应取得充装许可证。 2.制氧站房宜为、单层建筑物。宜设围墙或栅栏。
检查结果 是/有 否/无 是 是 依 据 实际情况 (事实记录) 备注 (说明) GB14194-1993 有充装许可证 GB50030-91 符合要求 32
3.各车间建、构筑物生产类别、耐火等级及建、构筑物与其他工业、民用、公用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J16的有关规定。 是 GB50030-91 电力架空线不足1.5倍电杆高度,其它符合规定。 4.罐瓶间、汇流排间、空瓶间和实瓶间,是 均应有防止瓶倒的措施。 5.据气体的特性,按照《安全标志》GB24的具体规定,应在充装站内醒目处设置安全标志。必要时设单独围栏或围墙。储罐本体应有色标。 6.设备之间的净距,宜为1.5米,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宜为1米。设备双排布置时两排之 间的净距2m。 是 GB50030-91 有防瓶倒设施 GB50030-91 有安全标志 是 GB50030-91 符合要求 7.贮罐,低温液体贮槽宜布置在室外。是 当布置室内时,应在单独房间内,且液3氧储量不超过10m 8.气瓶装卸平台宽宜为2m,高0.4~1.1m 9.吸风管的高度,应高出制氧站房屋檐1m以上。 10.排散管引出室外安全处,并高出地面4.5m以上。 是 GB50030-91 符合要求 否 否 GB50030-91 符合要求 GB50030-91 不符合要求 GB50030-91 不符合要求 有改造计划 有改造计划
附表2-5:压力容器及管道安全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检查结果 是/有 否/无 依 据 实际情况 (事实记录) 备注 (说明) 1.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是 修理和改造必须严格遵循《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应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手续,并定期检验。 3.压力容器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压力容器和管道,应设置安全阀并应定期校验。 5.充装系统压力表,精度应不低于1.5级,盘径不小于φ150mm,必须定期检验。 6.氧气管道的阀门、法兰垫、支架、敷设均应符合《氧气站设计规范》。 7.氧气管道上的弯头、分岔头及变径管的选用,应符合GB16912-1997的规定。
压力容器安有检验报告 全技术监察规程 同上 有检验报告 是 是 是 否 同上 同上 有相应文件 有检验报告 GB50030-91 未见检验报告 是 是 GB50030-91 符合要求 GB50030-91 符合要求 33
附表2-6:生产过程控制安全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1.有工艺流程图,并标志关键工序控制点。 检查结果 是/有 否/无 是 依 据 实际情况 (事实记录) 备注 (说明) GB50030-91 有 本企业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是 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3.严禁贮罐的使用压力超过设计的工作压力。 4.包括低温储罐和其他有关设备,严禁超压运行。设备或系统如有泄漏,严禁带压紧螺栓。 是 是 基本符合要求 GB50030-91 符合要求 GB50030-91 基本符合要求 5.气瓶充装过程中,应经常使用手触摸是 瓶壁的方法巡回检查瓶壁温度是否正常,异常者立即停止充装。 6.开车前检查所有防护装置和安全附是 件,均应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严禁开车。 永久气体气基本符合要求 瓶充装规定 GB50030-91 基本符合要求
附表2-7:劳动卫生与个体防护安全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检查结果 是/有 否/无 依 据 本企业操作规程 实际情况 (事实记录) 备注 (说明) 1.操作人员均佩戴防静电服和导电鞋,是 严禁穿戴化纤织物及带钉子鞋进入作业岗位。 2.在生产与检修作业中要采取可靠措施,严防氧气、;四氯化碳等造成中毒事故。 是 基本符合要求 GB50030-91 基本符合要求
附表2-8:消防与电气安全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1.有消防组织机构,消防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检查结果 是/有 否/无 是 依 据 实际情况 (事实记录) 备注 (说明) 危险化学品有相关制度 安全管理条例 GBJ16-87有相应设施 (2001版) 2.厂区内应按GBJ16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是 车通道、专用消防栓、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及在紧急情况下处理事故的消灾设施。 3.消防设施完善,灭火器材种类、数量符合要求,设置合理,取用方便。
是 危险化学品基本符合要求 安全管理条例 34
4.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在有效期内。 5.设置24小时紧急事故报警电话和火灾报警电话。 6.所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7.充装站的计量、衡器、监测和报警仪器仪表应齐备完好,灵敏可靠且应按规定定期校验。 是 是 是 否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符合要求 安全管理条例 GB50030-91 有检测报告 GB50030-91 未见检测报告 有配制计划 GB50030-91 基本符合要求 8.灌氧站房充装台应设高不低于2米、是 厚不小于200毫米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墙。 9.储罐间、汇流排间均应设有安全出口。 10.主要生产间和汇流排间,其围护结构的门窗应向上开启。 11.仪器仪表的选用应考虑安全、防火防爆的要求。 是 是 是 GB50030-91 符合要求 GB50030-91 符合要求 GB50030-91 基本符合要求 GB50030-91 符合要求 12.氧气管道和阀门、与氧接触的仪表、是 工机具、检修氧气设备人员的防护用品等,必须严禁被油脂污染。 13.厂内动力线、电缆宜地下敷设。需架空时,应符合与架空氧气管:裸导线1m;绝缘导线或电缆0.5m,穿有导线的电缆管0.5m; 14.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带电导体处须设置安全遮栏和明显的示警标志与良好照明。 15.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和接零。 是 GB50030-91 基本符合要求 是 GB50030-91 基本符合要求 是 GB50030-91 基本符合要求
附表2-9:钢瓶管理安全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1.钢瓶应由定点企业生产,符合GB11638-49的要求,并经国家质量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钢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和评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气瓶不得使用。
检查结果 是/有 否/无 是 依 据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实际情况 (事实记录) 有检验报告 备注 (说明) 是 有检验报告 35
3.有专人负责气瓶管理工作,并制定相是 应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一瓶一卡,逐只建档。档案内容包括:瓶号、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记录、充装记录等。 4.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含装卸及驾驶)、是 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严禁充装:钢印、颜色标记不符,介质不确定;附件不合格;超过检验期;有外观缺陷;粘有油污;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气瓶。 是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有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基本符合要求 安全管理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基本符合要求 6.气瓶充装记录完善,记录内容至少包是 括:充气时间、瓶号、室温、充装压力、起止时间、有无异常情况。 7.钢瓶颜色标志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附件(瓶阀、易熔合金塞、瓶帽和检验标记环)齐全。 8.设置专门区域对钢瓶实行空瓶与实瓶分开,待检瓶与不合格瓶分开。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基本符合要求 否 不符合要求 是 基本符合要求
附表2-10:仓储与运输安全检查表
检 查 内 容 检查结果 是/有 否/无 依 据 实际情况 (事实记录) 备注 (说明) 1.库房耐火等级、层次,点地面积、安是 全通道和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年版)第四章的要求,通风和空气调节符合第九章的要求。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是 其他热源,且应避免阳光直射,保持阴凉、干燥、通风。 3.空瓶、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仓库应设置“严禁烟火”等明显警示标志,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 4.仓库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了出入库台帐,帐、卡、物相符,发货实行先进先出原则。 “三证”齐全。 6.必须配戴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是 严禁抛,滑,滚,碰。
GBJ16-87基本符合要求 (2001版)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符合要求 是 符合要求 是 基本符合要求 5.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否 不齐全 基本符合要求 36
7.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 是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基本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8.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是 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二、定量分析过程(危险度评价法) 附表5-10:单元危险度评价表
项目 装置单元 氧气充装系统 物质 物质 评分 容量 评分 温度 评分 压力 评分 操作 评分 总分 等级 氧气 0 2 0 2 2 6 Ⅲ
附件3: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预测过程(事故树分析)
一、顶上事件的确定:
在氧气充装过程中,火灾爆炸是最常见且危害最重的危险事故之一,故确定为顶上事件进行分析。
二、引起燃爆的主要因素: 1、管道和气瓶超压爆炸; 2、氧气与火源接触引起燃爆; 3、氧气与油脂接触引起爆炸。 三、编制事故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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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充装过程氧气爆炸 A1:超压爆炸 A2:与火源接触 A3:与油脂接触 B1:管道超压爆炸 B2:气瓶超压爆炸 B3:火源
C1:管道耐压不够 C2:压力仪表指示不正确 C3:气瓶耐压不够 C4:明火 C5:静电火花 C6:撞击火花 C7:电气火花
X1: 管道安装不合格 X2:超期未检验 X3:不合格压力表 X4:超期未检的压力表 X5:不合格气瓶 X6:安全阀失灵 X7:违章操作 X8:禁区违章动火 X9:禁区吸烟 X10:化纤衣物摩擦X11:管道输氧流速过快 X12:穿铁钉鞋撞击水泥地面 X13:铁制物撞击 X14:电气设备故障 X15:电气线路短路 X16:雷击火花 X17:易燃易爆物X18:阀门沾染油脂 X19:管道沾染油脂 X20:配件沾染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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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树的数学表达式及简化式 T=A1+A2+A3
=B1+B2+X6+X7+B3*X17+X18+X19+X20
=C1+ C2+ C3+ C2+ X6+ X7+(C4+ C5+ C6+ C7+ X16)X17+ X18+ X19+ X20 =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15+X16)X17+X18+X19+X20
=X1+X2+X3+X4+X5+X6+X7+X8X17+X9X17+X10X17+X11X17+X12X17+X13X17+X14X17+X15X17+ X16X17+X18+X19+X20 五、事故定性分析
根据事故树的数学简化式得到19个最小割集,即K1=X1、K2=X2、K3=X3、K4=X4、K5=X5、K6=X6、K7=X7、K8=X8X17、K9=X9X17、K10=X10X17、K11=X11X17、K12=X12X17、K13=X13X17、K14=X14X17、K15=X15X17、K16=X16X17、K17=X18、K18=X19、K19=X20
六、事故模式
上述19个割集表达顶上事件发生的19种模式。
(1)无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的不合格压力管道可导致管道超压爆炸。 (2)超期未检验的压力管道和氧气瓶可导致管道或气瓶超压爆炸。 (3)不合格压力表不能正确指示压力情况时可导致超压爆炸。 (4)超期未检验的压力表不能正确指示压力情况时可导致超压爆炸。 (5)无生产资质的单位生产的不合格氧气瓶可导致气瓶超压爆炸。 (6)安全阀失灵可导致超压爆炸。 (7)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可导致超压爆炸。 (8)禁区内违章动火,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9)禁区内吸烟,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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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作业人员穿化纤衣物上岗,因摩擦而产生的静电火花遇易燃易爆物质可引起燃爆。
(11)氧气在管道内流速过快,而产生的静电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2)穿铁钉鞋撞击水泥地面产生的撞击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3)铁制物撞击而发生的撞击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4)电气设备故障而发生的电气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5)电气线路短路而产生的电气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6)雷击火花遇易燃易爆物可引起燃爆。 (17)阀门沾染油脂与氧接触可导致燃爆。 (18)管道沾染油脂与氧接触可导致燃爆。 (19)安全配件沾染油脂与氧接触可导致燃爆。 七、结构重要度分析
通过对上述19个最小割集作结构重要度分析,上述19种模式对顶上事件的影响程度I(X17)>I(X1)=I(X2)=I(X3)=I(X4)=I(X5)=I(X6)=I(X7)=I(X8)=I(X9)=I(X10)=I(X11)=I(X12)=I(X13)=I(X14) =I(X15)=I(X16)=I(X18)=I(X19)=I(X20)
八、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知要防止氧气充装过程中燃爆事故的发生,需从防止压力管道和氧气瓶超压爆炸,氧气和火源接触,氧气与油脂接触等三个方面着手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特别是结构重要度大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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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达到防止顶上事件发生的目的。
根据分析采取以下措施可有效地防止顶上事件“充装过程氧气燃爆”事故的发生。
(1)压力管道和氧气瓶必须选用具有安装、生产此类设备资质的单位安装、生产的合格产品。
(2)压力管道、氧气瓶及相关压力容器、仪器仪表应定期到具有检验资质部门进行检验检测。
(3)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养和巡视工作,一旦失灵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加强对作业人员专业培训工作,制定完善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作业人员违章操作。
(5)制定安全动火管理制度,严禁在发生禁区内违章动火。 (6)严禁在禁区内吸烟。
(7)禁区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质。 (8)禁区内严禁穿化纤衣物上岗 (9)作业人员严禁穿带钉鞋上岗。
(10)作业人员的生产工具应尽量不使用铁制工具。 (11)应安装防雷防静电装置,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12)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与巡回检查,防止电气设备、线路产生电气火花,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13)对阀门、管道及生产配件严禁沾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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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安全评价图表
附图4-1: 氧气生产及充装工艺流程图 压缩空气 空瓶检验 至用户 附表4-1: 空分气体生产主要设备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名称 空气压缩机 氧气压缩机 活塞式膨胀机 分馏塔 纯化器 灌充器 低压储气罐 型 号 1-5/55 2LY-0.5/165-1 50-210 FL-50 HXK-300/55 GX-8 主要技术参数 排气量300m/h 排气量66 m/h 排气量210 m/h 氧气量50 m/h 150 m 33333空气净化 空气精馏低压氧储存压缩机空瓶入库充前检验气瓶充装汇流排实瓶出库实瓶检验实瓶入库数量 2台 2台 2台 2台 2套 2台 1台 制 造 厂 哈尔滨制氧机厂 哈尔滨制氧机厂 哈尔滨制氧机厂 哈尔滨制氧机厂 哈尔滨制氧机厂 哈尔滨制氧机厂 四O三厂
附件5:安全评价方法简介和选择说明
1.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法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为了系统地识别工厂或装置设备以及各种操作管理和组织中的不安全因素,由一些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和作业情况熟悉,并富有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用不同的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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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否”表示,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安全评价。
根据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GB50030-1991《氧气站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编制了安全检查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得出评价结论。
2.事故树分析法
事故树分析法是一种演绎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它是从要分析特定事故或故障开始。层层分析其发生原因,一直分析到不能再分解为止,将特定的事故和各层原因(危险因素)之间用逻辑门符号 连接起来,得到形象、简洁地表达其逻辑关系的逻辑树图形,即事故树。通过对事故树简化达到分析、评价的目的。
在氧气充装过程中,火灾爆炸是最常见且危害最重的危险事故之一,故确定为顶上事件,采用事故树分析法进行分析,即由顶上事件开始,逐步展开直至找出基本事件。
3. 预先危险分析法
预先危险分析法主要用于对危险物质和装置的主要区域等进行分析,首先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性类别、出现条件、导致事故的后果进行分析,其目的是识别系统中的潜在危险,确定其危险等级,防止危险发展成事故。
在分析系统危险性时,为了衡量危险性的大小及其对系统破坏程度,将各类危险性划分为4个等级,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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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1:危险性等级划分表
级别 Ⅰ Ⅱ Ⅲ Ⅳ 危险程度 安全的 临界的 危险的 灾难性的 可能导致的后果 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系统损坏。 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至于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或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以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 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4.危险度评价法
危险度评价法是借鉴日本劳动省“六阶段法”的定量评价表,结合我国国家标准GB50160-1992《石油化工防火设计规范》(1999版)、HB20660-1991《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度评价分类》等技术规范标准,由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危险度评价取值表”(见表4-2),规定了危险度由物质、容量、温度、压力和操作等5个项目共同确定。其危险度分别按A=10分,B=5分,C=2分,D=0分赋值计分,由累分值确定单元危险度的评价方法。
附表5-2:危险度分级表
操作 物料 + + + + = 容量 温度 压力 0-10 0-10 0-10 0-10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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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以上 11-15分 1-10分 附表5-3:危险度评价取值表
分值 项目 ①甲类可燃气体; 物质(系指单②甲A类物质及液元中危险、有态烃类; 害程度最大之 ③甲类固体; 物质) ④极度危害介质 3A(10分) B(5分) ①乙类可燃气体; ②甲B、乙A类可燃液体; ③乙类固体; ④高度危害介质 C(2分) D(0分) ①乙B、丙A、丙B类可燃液体; 不属左述A、B、②丙类固体; C项之物质 ③中、轻度危害介质 容量 ①气体1000m以①气体500~3上; 1000m; 33②液体100m以上 ②液体50~100m ①1000℃以上使用,但操作温度在燃点以下; ②在250~1000℃使用,其操作温度在燃点以上 20~100Mpa ①中等放热反应(如酯化、加成、氧化、聚合、缩合等反应)操作; ②系统进入空气或不纯物质,可能发生的危险、操作; ③使用粉状或雾状物质,有可能发生粉尘爆炸的操作; ④单批式操作 ①气体100~500m; ①气体<100m; 33②液体10~50m ②液体<10m ①在250~1000℃使用,但操作温度在燃点以下; ②在低于250℃时使用,操作温度在燃点以上 1~20Mpa 33温 度 1000℃以上 使用,其操作温度在燃点以上 在低于250℃ 时使用,操作 温度在燃点以下 压 力 100Mpa 1Mpa以下 操 作 ①临界放热和特别剧烈的放热反应操作; ②在爆炸极限范围内或其附近的操作 ①轻微放热反应(如加氢、水合、异构化、磺化、中和等反应)操作; ②在精制过程中伴有化学反应; ③单批式操作,但开始使用机械等手段进行程序操作; ④有一定危险的操作 无危险操作
附表5-4:危险度分级
总分值 等 级 危险程度 ≥16分 Ⅰ 高度危险 11-15分 Ⅱ 中度危险 ≤10分 Ⅲ 低度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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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重大危险源辩识是重大工业事故预防的有效手段。
重大危险源辩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的临界量,就构成重大危险源。单元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是根据处理物质的种类多少,分为两种情况: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以下公式计算,若满足以下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 q2 qn
— + — + „„+ — ≥1 Q1 Q2 Qn
式中:q1、q2„„qn— 每种危险物实际存在量t;
Q1、Q2„„Qn— 与各危险物质相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附件6: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目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4205011201433 2/2
2.消防安全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公消监[2000]危字E-0024号 3.气瓶充装许可证 QC鄂0505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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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宜西公消检查[2004]012号 5.制氧站平面布置图 6.设备平面布置图 7.制氧工艺流程图
8.避雷装置安全技术检测报告书 检测编号:TB477-2004117 9.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报告编号:RD20041169-1~RD20041176-1
10.氧气瓶检验合格证(共六十四份) 11.压力表检定证书(共五十七份) 12.安全阀校验报告(共三份)
13.从业人员获证情况一览表及相应证书复印件 14.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证:鄂交运政货字420502000019
15.制氧站管理手册 包含组织机构与技术力量、工艺流程与生产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各工序操作规程和质量管理体系
1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附件7:取得证书及法定检测、检验情况汇总表 一、从业人员获证情况
附表7-1
序号 1 2 3 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从业资格 气瓶 气瓶 气瓶 批准单位及日期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技监局 2004.3 黄海英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45 操作人员资格证 易剑军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46 操作人员资格证 孙月英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47 操作人员资格证 47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李跃铭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48 操作人员资格证 梁玉琴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49 操作人员资格证 黄胜旗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50 操作人员资格证 毛锡莲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51 操作人员资格证 刘玉斌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52 操作人员资格证 黄启志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53 操作人员资格证 俞炳桂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54 操作人员资格证 乔 平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55 操作人员资格证 4205030008 420503007276 20040021 气瓶 气瓶 气瓶 气瓶 气瓶 气瓶 气瓶 气瓶 危险货物 运输 危险货物 运输 压缩气体 化学分析 危险货物 押运 气瓶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道路运输 管理处2004.7 宜市道路运输 管理处2004.7 湖北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所2004.3 宜市道路运输 管理处2004.7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技监局 2004.3 宜市技监局 2004.3 湖北省安监局2004.11.8 湖北省安监局2004.11.8 湖北省安监局2004.11.8 廖世华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 从业资格证 余国勇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 从业资格证 乔 平 湖北省石化行业 化学分析人员资格证 15 16 黄海英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鄂0510001 龚志伦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QP42050020040312 操作人员资格证 陆 挺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TG42050020040360 操作人员资格证 17 18 19 20 21 特种设备 管理 压力容器 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陈建华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 RG42050020040385 操作人员资格证 陈克明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资格证书 龚志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资格证书 陈建华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资格证书 安全资证鄂字第 EWHE040047号 安全资证鄂字第 EWHE040048号 安全资证鄂字第 EWHE040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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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获证情况
附表7-2
序号 1 2 3 4 证照名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气瓶充装许可证 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安全许可证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证(文)编号 注册号4205011201433 QC鄂05054-2008 公消监{2000}危字E-0024 宜西公消检查[2004]012号 发证单位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宜昌市西陵区 分局消防科 宜昌市西陵区 消防大队 发证日期 2003年10月 2004年4月 2000年11月 2004年12月 三、法定检测、检验情况 附表7-3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报告名称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 避雷装置安全 技术检测报告书 氧气瓶检验 合格证 压力表 检定证书 安全阀 校验报告 受检设备 报告编号 发证单位 发证日期 2004年12月3日 2004年12月3日 2004年12月3日 2004年12月3日 2004年12月3日 2004年12月3日 2004年12月3日 2004年12月3日 2004年7月27日 2004年1-11月 2004年8-12月 纯化器RD20041169-1 宜昌市特种设备 75122-12-A# 检验检测所 纯化器RD20041170-1 75122-12-B# 油水分离器 2#-A 油水分离器 2#-B 油水分离器 1#-A 油水分离器 1#-B RD20041171-1 RD20041172-1 RD20041173-1 RD20041174-1 宜昌市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所 宜昌市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所 宜昌市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所 宜昌市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所 宜昌市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所 宜昌市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所 宜昌市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所 宜昌市避雷装置 安全技术检测所 宜昌市 气瓶检验所 国营第403厂 质检处 纯化器RD20041175-1 75122-13-A# 纯化器RD20041176-1 75122-13-B# 避雷装置 氧气瓶 压力表 安全阀 TB477-2004117 共计份 共计57份 共计三份 宜昌市特种设备 2004年12月29日 检验检测所 49
附件8:安全评价部分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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