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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轮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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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轮岗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控制风险、培养廉洁自律的复合型采购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轮岗的原则

1、 定期轮岗与适时轮岗相结合。

2、 部门内部轮岗与外部轮岗相结合。

3、 人尽其才与择优使用相结合。

二、轮岗岗位:采购业务员岗位

1、 内部轮岗原则上每两年一次。

2、 外部轮岗由公司人力资源与运营考核部安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实施工作交接

(1)工作交接清单

在实施轮岗时,轮岗业务员需拟定并提交工作交接清单,由现任者向继任者逐一交代工作进展状况、理想的工作结果状态、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资源清单等。

(2)实施并行工作制

即现任人与继任者要并行工作一段时间,时间在一个月。通过并行工作,使继任者能在现任者帮助下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人员状态,而且保证工作决策不会出现影响。

(3)并行工作制具体内容

 原岗位工作负责人详细列出完成岗位工作所需具备的经验与技能

 由原任职者对继任者采用教授式或自学等培训方式

 根据工作交接清单,对岗位工作环境和作用,业务流程与目前状况,业务手册指导工作的开展等进行培训与沟通。

 采购对原任职者的教授程度和效果进行考评,作为当月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 培训结束,继任者上岗后要继续与原任职者保持沟通,就出现的新问题咨询原任职者。

采购部

2011年2月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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