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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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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厚泰管理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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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人:

重庆厚泰管理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

2016年11月14日

目 录

目 录 .................................................................................. 2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 8 第一章 总则 ......................................................................... 8 第二章 职责 ......................................................................... 8 第三章 图纸会审 .................................................................. 9 第四章 施工技术调查 ......................................................... 10 第五章 工程测量、试验及施工组织 .................................... 11 第六章 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 .............................................. 15 第七章 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 20 第八章 竣工验收及工程技术总结 ....................................... 21 第九章 附则 ....................................................................... 25 设计文件审核和施工图现场核对管理办法 ............................ 25 第一章 总则 ....................................................................... 25 第二章 组织分工 ................................................................ 26 第三章 设计文件审核 ......................................................... 27 第四章 施工图现场核对...................................................... 28 第五章 设计文件审核及施工图现场核对报告 ...................... 29 第六章 附则 ....................................................................... 30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办法 ............................................. 30 第一章 总则 ....................................................................... 30

第二章 编制和审批 ............................................................. 30 第三章 编制依据和原则...................................................... 31 第四章 内容 ....................................................................... 33 第五章 审核与调整 ............................................................. 36 第六章 文整与报批 ............................................................. 38 第七章 附则 ....................................................................... 39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 40 第一章 总则 ....................................................................... 40 第二章 重点工程开工条件 .................................................. 40 第三章 开工报告的审批...................................................... 42 第四章 开工报告的格式、内容及其他规定 ......................... 43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 44 第六章 附则 ....................................................................... 44 施工工艺流程设计管理办法 ................................................ 44 第一章 总则 ....................................................................... 44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 44 第三章 施工工艺流程设计 .................................................. 45 第四章 施工工艺流程试验步骤 ........................................... 45 第五章 施工工艺实施过程中注意事项 ................................ 46 第六章 附则 ....................................................................... 47 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 47

第一章 总则 ....................................................................... 47 第二章 交底分类 ................................................................ 48 第三章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 48 第四章 施工技术交底的内容 .............................................. 49 第五章 技术交底注意事项 .................................................. 50 第六章 附则 ....................................................................... 51 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办法 .................................................... 51 第一章 总则 ....................................................................... 51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 52 第三章 内容、程序、时间 .................................................. 52 第四章 审批、存档、考核 .................................................. 55 第五章 附 则 ..................................................................... 56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 56 第一章 总则 ....................................................................... 56 第二章 技术资料管理基本要求 ........................................... 56 第三章 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任务 ....................................... 56 第四章 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 ....................................... 57 第五章 各部门技术资料管理职责 ....................................... 57 第六章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 59 第七章 技术资料检查与评比 .............................................. 61 第八章 附则 ....................................................................... 61

工程关键过程、特殊过程控制管理办法 ............................... 61 第一章 总则 ....................................................................... 61 第二章 适用范围 ................................................................ 62 第三章 职责 ....................................................................... 62 第四章 规定和要求 ............................................................. 62 第五章 附则 ....................................................................... 67 施工日志填写管理办法 ....................................................... 67 第一章 总则 ....................................................................... 67 第二章 填写原则 ................................................................ 67 第三章 填写内容 ................................................................ 68 第四章 填写注意事项 ......................................................... 69 第五章 附则 ....................................................................... 70 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 71 第一章 总则 ....................................................................... 71 第二章 质量信息的内容...................................................... 71 第三章 各部门的职责 ......................................................... 73 第四章 工作程序 ................................................................ 74 第五章 检查和改进 ............................................................. 75 第六章 附则 ....................................................................... 76 科技创新、攻关与成果管理办法 ......................................... 76 第一章 总则 ....................................................................... 76

第二章 科技创新目标 ......................................................... 76 第三章 科技创新规划要素 .................................................. 77 第四章 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 .............................................. 78 第五章 附则 ....................................................................... 83 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 84 第一章 总则 ....................................................................... 84 第二章 变更设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 84 第三章 变更设计分类及申报规定 ....................................... 86 第四章 变更设计的原则、注意事项及费用处理规定 ........... 87 第五章 变更设计申报程序 .................................................. 88 第六章 变更设计办理程序及审批 ....................................... 第七章 变更设计文件组成及归档 ....................................... 90 第八章 变更设计的实施...................................................... 91 第九章 附则 ....................................................................... 91 施工技术总结编写管理办法 ................................................ 91 第一章 总则 ....................................................................... 91 第二章 施工技术总结分类及编制分工 ................................ 91 第三章 施工技术总结内容 .................................................. 92 第四章 施工技术总结编写要求 ........................................... 94 第五章 附则 ....................................................................... 95 竣工文件编写管理办法 ....................................................... 95

第一章 总则 ....................................................................... 95 第二章 竣工文件管理及编写分工 ....................................... 96 第三章 竣工资料的积累和文件的形成 ................................ 96 第四章 竣工文件的质量及要求 ........................................... 98 第五章 竣工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 99 第六章 竣工文件的整理与案卷质量标准要求 .................... 100 第七章 竣工文件的交接手续和份数 .................................. 102 第八章 附则 ..................................................................... 102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 103 第一章 总则 ..................................................................... 103 第二章 验收的依据和条件 ................................................ 103 第三章 竣工验收的任务和内容 ......................................... 104 第四章 竣工验收的程序.................................................... 105 第五章 附则 ..................................................................... 108 调度管理办法 ................................................................... 108 第一章 总则 ..................................................................... 10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108 第三章 调度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 ..................................... 109 第四章 调度工作制度 ....................................................... 110 第五章 考核 ..................................................................... 112 第六章 附则 ..................................................................... 112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和应变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测量、施工技术调查、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资料管理、工程试验和检验、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及竣工验收、编制竣工文件等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并对施工技术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四条 施工技术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及监理规程等,具体实施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有关办法,负责项目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的实施工作,对现场施工技术负指导责任。

第五条 安质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方针、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有关文件,熟悉监理程序,与监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负责对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督促自检及自检记录的填写工作,负责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六条 试验室在总工程师领导及指导下工作,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试验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负责项目部的所有试验、检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试设备,保证生产配合比达到设计要求,参与项目部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中间交接检验。

第七条 测量队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施工技术资料。负责项目恢复定线和控制测量工作,负责现场交桩及测量资料的交付工作,检查、指导施工队队的测量、放样。配合监理做好工程测量检查、报验等事宜,作好工程质量检查及交工验收中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 图纸会审

第 由总工程师主持负责组织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试验人员、测量人员、经营部技术人员参加学习、会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并做好会审记录。

第九条 参加项目经理部主持的设计技术交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工作。

第十条 核查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图纸本身相互之间有无错误或矛盾,标书文件中所采用的技术标准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规程等有何差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并取得正式书面答复。

第十一条 会审设计文件提出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济合理,提出修改意见或补充实施方案,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 参加现场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指定专人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等进行全面研读熟悉,细致核对。

第四章 施工技术调查

第十四条 项目部应对管辖范围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调查,认真进行施工部署,划分施工任务,核对设计文件,提出施工方案,并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投资收集必要的资料,同时整理施工技术交底时需解决的问题。

第十五条 施工技术调查的主要内容:

1、对路线平、纵、横断面图,沿线地质不良地段的特殊处理,构

造物布置及桥梁结构形式、防护、导流设施等进行核对。

2、核对沿线或桥位附近的水文、工程地质、气候条件情况。 3、核对设计文件中提供的临时便桥、便道、房屋、电力、通讯设备、总体施工方案、取土场、地方材料料场、临时给排水等是否恰当。

4、在现场详细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由施工技术部整理汇总,形成现场核对文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业主处理。

第五章 工程测量、试验及施工组织

第十六条 测量、试验仪器设备的检验标定。

1、在恢复定线和施工测量前,应对项目所用的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及计量的钢尺等测绘仪器进行检验和校验。

2、在进行各种土工试验、原材料试验、检验试验前应对所有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校验。

3、测量、试验检测仪器应经国家认可的标准计量单位进行校验、标定,达到规定的精度要求后出具证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标准试验和配合比设计。

1、根据现场情况,做各种标准试验。为开工作准备。 2、根据选定的料场,选择有代表性的各种原材料(砂、石料、土等),进行筛分试验及其他规定的试验和检验。选定料场和供应商,为开工备足一定数量的原材料。

3、对业主提供或市场自行采购的水泥、钢筋及其他材料按规范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检验试验,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准用于工程。厂家供应的水泥和钢材应提供批量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指标检验单等,作为开工报告的附件。

第十 恢复定线、测量放样。

1、由施工技术部技术负责人主持,测量队负责进行恢复定线、施工测量和施工放样工作。

2、恢复、复核和增设路线的导线网控制桩、固定桩及路线中线桩,并对其坐标及高程进行复核。

3、复测沿线水准基点的高程,增设施工需要的临时水准点。 4、将复测结果整理成资料,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准进行施工放样。

5、根据批准的测量资料计算工程数量、复核设计数量,若误差较大时应书面报业主,或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编制项目及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总工程师应首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施工过程的识别,确定经济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方案。按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对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的选择,各种物资采购供应、运输方式等均应作方案比较,作到既经济又合理。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编制说明(编制依据、主要编制人员名单);工程概况(工程项目特征、工程建设地点及环境特征、施工条件、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等);

(1)施工准备及施工总体布置:

①总体策划(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环境、成本等目标,项目部机构设置具体布置,各机构管理职责和接口,操作层规划);

②具体布置(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需求计划、劳动力安排及进度计划、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机械设备需求及进场计划、本项目投入试验设备及测量仪器计划、施工平面图设计、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总体方案、各分项工程施工工艺);

(2)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①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总体目标及目标分解、实现目标的措施); ②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项目安全目标,安全保证措施,确定项目危险源,贯彻安全法规、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预测安全风险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主要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

③进度保证措施(对网络施工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工期保证体系);

④季节性施工保证措施(雨季施工保证措施、冬季施工保证措施);

⑤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目标与指标、环境防治措施); ⑥文明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基础管理与生活管理)。项目信息管理规划(项目组织相适应的信息流通系统建立、施工项目信息化包括的内容、项目信息化实施方案、项目的管理和项目的跟踪);项目风险管理规划(施工企业风险识别、风险概率和损失评估、风险管理重点、风险防范的办法、风险管理的模式);项目成本管理规划(成本策划、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相应的附表、附录。

第二十条 施工准备的主要内容:

1、现场布置和临时设施建设:根据本项目初步施工组织设计和工地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经理部及各施项目部、拌和场、预制场、机料堆放场的布置,并抓紧场地平整和临时设施建设,接通生产、生活用水,联系解决场内电力、通讯线路的架设,修建进出场道路,以满

足“四通一平”要求。

2、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便道、便桥分步实施计划,修筑路线沿线施工便道和原材料进场便道、便桥、临时涵洞等临时工程。

3、按需用计划安排人员、设备进场

(1)根据工期安排先期开工所需的人员和设备要按合同规定及时调配进场。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人员应配齐并经过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进场的设备,项目经理部要进行统一管理、调配,分级使用、保修。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及时组织安装调试,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3)各项目经理部不准随意变更大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工种。

4、做好备料工作

(1)通过市场调查,并按公司甲供和甲控材料管理要求,选定合格的供应商,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2)根据选定的合格供应商,对其原材料取样进行检验,组织合格原材料进场,准备足够的原材料,以保证满足施工的需要。

5、施工技术准备和施工条件准备工作完成后,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工,进入施工阶段。

6、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名称,合同号,拟开工日期;

(2)准备情况的说明:组织机构设置及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设备进场情况,技术准备情况(图纸审核、施工方案情况)、主要材料进场情况及水电供应、便道、临时设施、临时占地等,满足开工条件的程度等;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4)施工进度计划、工料机需求及进场计划;

(5)经监理审核批准的进场设备、进场材料、施工放样等报验单,配合比设计及标准试验报告单等;

(6)项目经理部或监理工程师有其它要求的,按要求准备资料一同上报。

第六章 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是施工全过程技术管理工作的重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认真做好施工阶段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二条 工程开工前,应层层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资料,交底的内容和技术资料应整理归档,并印发给有关施工人员。

1、项目总体技术交底工作由总工程师向项目全体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机械管理人员、试验人员、安全员、物资人员、工(班)长、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2、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在每一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该项目施工的工班(组)长和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有:

施工图纸、施工技术部位、结构类型、孔径及各部尺寸,路基边坡坡度、防护加固类型,路基和路面结构,材料规格及质量要求,主要工程数量,进度安排,采用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及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等。

3、其它交底内容:①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及所需要填写的施工原始记录、工序间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中间检验的规定程序及内容,执行分级签字的制度。②施工过程的文明施工控制、环境污染控制规定及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试验、测量仪器设备。

1、测量、试验仪器设备是施工质量控制的必要工具,仪器的精确程度直接影响测试结果,各项目部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仪器管理台帐,并制订使用与保管制度,对测量、试验仪器设备实行控制。

2、计量、测量、试验仪器在使用之前,必须按有关规定经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仪器检定证书妥善保管。

3、自行检定的仪器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仪器检验和校正,仪器发生故障及时送专业维修处进行检修。

第二十四条 原材料和外购件的进场质量控制。

1、在决定合格供应商后,物资进场时项目物资部要加强对其数量和质量的检验,保证合格的原材料和外购件用于工程结构中。

2、进场物资需进行试验时,填写送检单送项目试验室抽样进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反馈项目物资部,对进场物资进行质量评定。

3、项目试验室要定期、分批定量地对供应商所供材料进行抽检,必要时要到料源地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及时通知物资部采取纠正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施工过程工序检验和试验。

1、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施工放样工作,依据恢复定线后的文件资料进行,必须遵循两人两次两种方法的测量原则,测量人员要对放样质量负责,报经监理检查签认。

2、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应有报监理已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工艺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要拟定改进措施和方案,不断补充,完善施工技术工艺规程。

3、现场工程师要跟班作业,对模板支撑牢固可靠性、结构物几何尺寸、砼混合料的和易性、压实度等实施控制,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强报验程序的管理,各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验单和试验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送监理工程师签认。

5、施工轮换作业时,作业班组应实行交制度,报告当班作业情况,如设备运转及保养、有无质量问题及解决处理方法、下班作业应注意事项等。

第二十六条 过程质量记录的管理。

1、质量记录是施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评价工程质量的第一性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每个工程技术人员都必须认真对待,

如实填写,报送监理工程师签认。项目施工技术部内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查验、分类建档、妥善保管。

2、质量记录主要包括开工报告、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查证、试验报告,与业主及监理来往函件,以及工程照片等。

3、质量记录格式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存档保管的质量记录必须是原始件,复印件仅供参考或作为竣工文件的复制品。

4、质量记录查验有不合格现象存在时,必须对工程实体进行返修、返工处理,经检验和试验合格为止,并重新填报质量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归档。

第二十七条 执行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1、除合同规定外,项目无权修改设计;确需修改,必须报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

2、属原设计漏项或因设计不完善,需增加、补项或返工的工程,项目部必须报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核准,并取得变更通知单后再实施。

3、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设计,应提供变更设计资料和通知,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合同评审,确认无误后组织实施,并提出延长工期和变更费用的索赔意向。

4、经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中的重大工艺变更,必要时也应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 关键过程、特殊过程控制。

1、项目在开工前,需对本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策划,界定出“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在施工中,组织重点控制。

2、项目部要对“特殊过程”编制作业指导书,指导施工。专业工程师和质检工程师必须加强现场作业指导,实施连续监控制度。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具备高级工的操作技能,作到持证上岗。

3、在“特殊过程”作业前,要加强对使用的机具、设备的维护保养,需要检定的要取得检定合格证书,使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质量的可靠稳定。

第二十九条 施工技术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措施是预防事故,指导安全施工的规章性技术文件,在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管生产同时还必须管安全,必须作到强化学习和实施。

2、项目专(兼)职安全员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贯彻实施。除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外,更重要的是加强执行过程的监管力度。

第三十条 质量检查工作。

1、建立各级定期质量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和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品产生,确保质量稳定,实现质量目标。

2、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施工技术部、试验室成员和各施工队队长参加,对本月完成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做出质量评定,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止不合格品发生。

3、质量分析报告:项目质检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一段时

间以来施工中出现过的问题,采取了那些措施,效果如何,以及工程质量状况(即各项检测指标情况)、指标超标情况进行归类汇总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编制项目质量分析报告,为项目领导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章 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技术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劳动成果。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施工、指导施工,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技术资料管理。

1、技术资料由项目施工技术部进行管理,各职能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要建立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2、技术资料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标准设计图纸、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临时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试验和检验资料、测量测试资料、施工记录、质量评审资料等。各种技术资料、记录、施工技术总结,以及设计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成果及情况资料,专题技术总结及有关参考图书。

3、技术资料管理应建立受控文件和资料、有效文件和资料、作废文件和资料档案,所有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图及各类资料,均应分专业、分项立卷存档。编制总目录及卷内目录。补充资料要与原始资

料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标识,签署标识人姓名、时间,并合并存放。

4、项目施工技术部负责对业主提供的各类设计文件进行点收、编号、保管和分发。下发的施工图必须审核,并根据需要附审核纪要,审核纪要必须载明详细图纸文号后方为有效。所有资料收发借阅都应办理手续,建立台帐,保证技术资料发挥最大效用。

5、施工技术部门应根据施工项目,配齐标准图、通用图等资料;施工设计文件资料除留作竣工文件编制份数外,其余下发各施工队使用,分散管理;其他技术资料由指定人员(或专人)集中管理。对文件资料的借阅,均应办理登记手续,按期归还。

6、各施工队主管技术负责人均应建立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档案,以便于系统汇集施工原始资料,处理有关施工技术问题,编制施工小结和竣工文件。各种技术资料做到内容填写正确,字迹工整,目录清晰,存档规范。

第三十三条 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 竣工验收及工程技术总结

第三十四条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主要有:进行竣工测量,做好工程质量自检评定,绘制竣工图表、编制竣工文件,搞好竣工决算,组织施工技术总结等。

第三十五条 做好质量自检评定,质量评定要按部颁标准和合同

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打分评定。对施工过程中进行过质量评定的工程进行复核,最后对所承担工程做出质量等级评价,供竣工验收时参考。

第三十六条 在竣工验收前,要加强对工程产品的保护,尤其对工程外观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和保护,及时清扫垃圾,达到面平、线直、工程稳固、行车舒适,提供给业主满意的产品。

第三十七条 整理、编制竣工文件,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要按合同要求和业主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及时编制竣工文件,供竣工验收时查阅,并编码归档。竣工文件经检查、复核无误后,送监理审核同意,再进行复制、装订成册移交。

第三十 缺陷责任期的维护:对竣工验收中指出的缺陷责任工程,项目部要做好计划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缺陷责任工程实施整修,指定专人进行巡查,加强对工程维护和保护,完成后需组织检查验收并报送监理工程师认可。

第三十九条 工程施工技术总结是公路建设的实践记录,它不仅是施工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总结,而且是公路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科技资料,是企业总结经验、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项目经理部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第四十条 施工技术总结内容提要:

1、施工技术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文字叙述、统计资料和附图照片三个部分。

(1)文字叙述部分 ①全线工程概况;

②自然条件; ③施工特点; ④主要技术条件和标准; ⑤施工安排和施工准备工作;

⑥勘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重大施工技术关键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⑦采用新技术和实行现代化科学管理的方法; ⑧重大设计变更;

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组织指挥、物资供应、机械设备、运输保障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及经验教训;

⑩投资来源及计划安排、勘测设计、施工、临管和正式验收、交付运营的经过情况;

(2)统计资料部分 ①工程数量汇总;

②主要工程项目历年完成的数量; ③主要指标统计; ④各项费用统计; ⑤工程用工及工率统计; ⑥工程用料及料率统计; ⑦工程机械及动力配备使用统计;

⑧其他统计资料。 (3)附图及照片

①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图; ②工程平面及纵断面缩图; ③关键工程示意图;

④其他需要说明问题的示意图;

⑤特大建筑结构及有关新技术推广应用的照片。

2、重点工程是指特大桥、技术复杂的大桥、隧道、重点土石方工程、软土路基加固处理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工程。

重点工程的总结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对工程结构、工程数量、施工预算、施工条件和工程进度的概略描述;

(2)施工方法:包括施工准备、场地布置、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及措施,辅助生产和作业过程;

(3)施工管理:包括施工调度、管理制度、节约、质量、安全和工期、造价、工效等效益情况;

(4)施工经验:特别是对所采用的新技术经验和特殊施工方法、工艺的应用,以及卓有成效的处理方法;

(5)统计资料及图表:包括劳动力、材料机械、动力配备和各种费用的统计,工程结构、地质剖面、场地布置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摄影照片;

(6)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十一条 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

1、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充分反映工程的

成绩和经验,如实写出存在的问题和缺点;

2、施工技术总结应内容充实,分析深入,重点突出,文字简练,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

3、施工技术总结要能反映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关键处要叙述清楚,必要时附图表、照片;

4、统计数字力求准确,反复核实,并与竣工数量相一致; 5、施工技术总结要求自开工、施工至竣工的全过程注意收集整理资料,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工程竣工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编写。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计文件审核和施工图现场核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满足施工部署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计文件审核和现场核对是一项非常重要、严肃认真的技术工作,其目的在于熟悉设计内容,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同时对图纸中存在的设计不明确的问题和与现场不符之

处,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协商修正设计,使其更加完善合理,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

第三条 经理部施工图核对由总工程师主持。首先重点检查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有无差、错、漏、碰;与现场核对,确认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施工技术部具体实施,项目全体技术人员参加,各施工队技术人员积极配合。

第四条 审核范围包括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测量资料及其它技术资料;审核依据包括设计规范,批准的设计原则,现场地形、地貌,投标文件涉及的标准、规程、文件等。

第二章 组织分工

第五条 经理部结合现场实际组织核对施工图,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对设计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优化建议,使其更加完善合理。组织参加对重点难点工程的会审,对现场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书面资料,联系设计单位解决。

第六条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对其管段内所有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第七条 施工图现场核对由经理部具体实施。先按照施工图现场放样,要求涵渠标出轮廓线及出入口标高,桥梁应标出墩台位置轮廓线(特别是跨越重要道路及其他建筑物两侧的墩台),路基挡护构筑物轮廓线,现场取弃碴场位置。隧道标出洞口位置。并填写现场核对表,现场核对表采用公司确定的表格。对存在问题的重点项目部,上

报业主指挥部将进一步进行核对。

第 经理部汇总并提出需重点核对完善的项目部、部位,特别是需进一步完善的桥梁墩台位置及防护、路基挡护及排水系统、涵洞新增、取消、改孔、方向、标高和功能兼顾及建议、需进一步地质补勘的部位等事宜,报业主指挥部。

第九条 协助前线指挥部对需要重点核对完善的项目部进行现场核对。

第十条 施工技术部负责追踪意见反馈结果。

第三章 设计文件审核

第十一条 对所到图纸资料进行清点并及时造册登记。 第十二条 总工程师根据施工图涉及的专业、核图工作量的大小等,确定参加核对工作的具体人员。

第十三条 审核设计文件内容是否有遗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范(程),设计说明及有关协议和纪要是否齐全。

第十四条 各种图表、工程数量是否有误或遗漏,核对列表计算汇总工程数量。

第十五条 各种材料、构件的标记和结构尺寸标注是否有误,核对并列表计算汇总材料数量。

第十六条 列出所需用的标准图、设计图、参考图的图名,图号及数量,并及时复印或购买配齐。

第十七条 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图纸中结构尺寸、

坐标、标高、工程数量、材料等有无差错。核对图纸上构造物尺寸与标准图(参考图)尺寸是否吻合。

第十 施工技术部形成“施工图现场核对报告单”书面报告经总工程师同意后报监理机构。

第十九条 施工技术部跟踪审核意见反馈情况。

第四章 施工图现场核对

第二十条 各项建筑物、设备和有关附属建筑物的位置、结构尺寸、施工图表、工程数量、采用标准图、通用图和设计说明。

第二十一条 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是否符合实际,能否满足需要。 第二十二条 设计是否合理,技术难度大的项目施工方案是否可行。

第二十三条 重点工程项目、项目部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和主要施工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尤其关注靠近公路或高大建筑物时,相应设计方案或措施是否安全可靠。

第二十四条 设计中有关协议是否齐全合理。

第二十五条 线路平、纵、横断面图,沿线地质不良地段的特殊处理,构造物总体布置及其结构形式,防护及导流设施是否合理。

第二十六条 沿线附近的水文、工程地质、气象、地形、地貌等环境条件;地材料源的分布、数量、质量、运距、交通等状况。

第二十七条 本工程与当地农田水利、公路、电讯、电力、管道、地下古迹及其它建筑物的相互干扰情况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 标书文件中编列的临时便桥、便道、房屋、电力、电讯设施、总体施工方案、主要施工设备、临时给排水设施等是否满足实际施工需要,如何调整完善等。

第二十九条 取弃土场的位置、选址是否合理,取弃土便道、用地面积是否满足要求等。

第三十条 拌合场的位置、选址是否合理,用地面积是否满足要求等。

第三十一条 设计工程数量的项目和量与实际是否相符等。

第五章 设计文件审核及施工图现场核对报告

第三十二条 图纸审核完成后,形成图纸审核报告,内容主要为施工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上报业主。

第三十三条 图纸会审记录上应填写单位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主持单位及参加审核人员名单等。对会审提出的问题,凡是设计单位变更修改的,应在会审记录“解决意见”栏内填写清楚,尽快的请设计部门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时按“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

第三十四条 经现场核对无需完善的项目部才能申请开工,已确定需完善的项目部均纳入变更设计管理,由设计单位按变更设计会议纪要要求编制变更设计图纸、文件,由施工单位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公司及业主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实施的纲领性文件,是工程正常开工和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实现文明施工等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 编制和审批

第三条 经理部根据管段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总监审批。

第四条 单位工程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经理部施工技术部负责编制,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查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按相应程序报批。 第六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编制,严

禁边施工边编制或施工完毕后补编。

第七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作为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

第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第三章 编制依据和原则

第九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1、国家、铁道部及有关单位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 2、国家和交通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技术规程等施工规范;

3、现行公路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定额; 4、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

5、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资料、纪要; 6、经批准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7、现场详细的施工技术调查及核对资料; 8、施工单位资源状况、施工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 9、其它相关依据。

第十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

1、满足建设项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做到及时编制,超前于施工,切实做到指导施工的作用,且一经制定,就要严格按其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维护其严肃性,保证施工有序进行;

2、要在充分调查当地的自然环境、水文地质、气候气象、交通

运输等条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满足建设工期和工程安全、质量目标,符合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和风险管理等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对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并做出相应预案;

4、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管理目标明确,指标量化、措施具体、针对性强;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力求准确实用;

5、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解决施工难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实现工程质量、先进技术和经济合理的协调统一;

6、充分考虑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少占土地,保护农田;安排好环保、水保及文物保护工作;

7、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强调科学性、实施性、操作性、严密性和可靠性,保证措施部分,不写空话、套话。

第十一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其他要求:

1、参编人员必须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认真进行编制。在方案设计时,必须进行必要的数据检算,并对相关编制内容和检算数据负责。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编制→审核→评审→修改和完善→批准→实施(必要时进行调整和修订)的程序进行。

3、施工组织设计经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指挥部负责

人亲笔签名后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第四章 内容

第十二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1、编制依据; 2、编制范围;

3、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数量; 4、施工总体方案:

(1)施工组织机构及施工队伍的分布; (2)大临工程的分布及总体设计; (3)过渡方案和过渡设计; (4)施工用电; (5)施工用水; (6)施工测试;

(7)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

(8)施工程序(征地拆迁—场地清理—测量放线—现场核对—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施工自检—报检签证—试验检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土地复垦—工程保修)。

5、管段内一般工程的施工方法(分专业)、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6、管段内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法(按单位工程)、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7、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及其工法整理安排; 8、总工期及分年、季度的形象进度计划、完成投资计划。 9、主要材料、工程设备的使用计划和供应方案、质量控制办法及保障措施。

10、试验机构、试验手段、检测程序及试验的总体安排; 11、各项措施:

(1)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2)安全、工期保证措施; (3)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4)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5)环保、水保、文物保证措施;

(6)减低造价、节约用地、节能及各类资源管理措施;

(7)建立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情况; (8)相邻标段及相关工程接口的协调沟通与配合措施等。 12.需附的图表: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过渡工程设计图;

(3)施工进度图(必须有网络图、横道图、形象进度图三种表示形式);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 (5)分年、季度的进度计划; (6)分年、季度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7)分年、季度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使用计划表; (8)分年、季度完成工程数量计划表;

(9)分年、季度资金使用计划表;分年、季度完成投资计划表。

(10)土建工程施工及铺架安排表;

(11)安全保证、质量保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的保证体系、措施框图。

第十三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表述方式符合下列规定: 1、文字用词规范,语言表述标准,概念逻辑清晰;

2、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应写出全称、文件号和发布日期;

3、图表设计合理、清晰、格式全文统一;

4、引用文件或标准的有关内容替代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时,注明该内容在文件或标准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5、已确定在本项目中采用的有关新标准、新规定内容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6、隧道工程的地质超前预测预报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应急措施、路基沉降控制及观测措施等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阐明;

7、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特殊路基施工的顺序、技术要求、相关参数和陡坡上的桥梁墩台的施工顺序和基坑回填方法等。

第五章 审核与调整

第十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掌握主、客观情况的条件下,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进行科学的审核。

第十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1、进度安排时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配套建设;

2、进度安排应能够保证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均衡性和灵活性;

3、保证施工作业的高效性; 4、重视施工准备工作;

5、各项保证措施具体齐全,具有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

1、施工部署及总进度计划的审核。审核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流水段划分、搭接时间、大型机械的调度安排等。

2、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核。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应当考虑和满足下列条件:

(1)总工期符合承包合同的要求; (2)表明各项主要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3)体现主要工序相互衔接的合理安排; (4)有利于基本上均衡安排劳动力;

(5)有利于充分有效地利用机械设备,减少机械设备占用周期。

3、施工方案的审核。施工方案的审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程序安排的审核。施工程序应体现施工步骤上的客观规律性。

(2)施工机械选择的审核。施工机械的选择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环保、施工适用、配套合理、能力富余的原则。

(3)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审核。审核施工方法应考虑方法可行,条件允许,符合施工工艺要求;符合施工指南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方法力求科学、先进、节约;施工方法与选择的施工机械及划分的流水段相适应。

(4)平面布置图的审核。对工程所需施工机械、加工场地、材料、半成品构件堆放场地及临时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的布置进行审核。

(5)施工准备工作计划的审核。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和构件加工半成品的准备等的审核。

(6)各项需用量计划的审核。包括对材料需用量计划,劳动力需用量计划,构件加工半成品需用量计划,机具需用量计划,运输量计划等的审核。

(7)安全、质量、消防、环保、水保及文物保护等技术管理措施的审核。

(8)技术经济指标计算的审核。 (9)其他需重点审核的内容。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时,各类施工组织及时做出调整: 1、国家和交通部、建设单位计划有较大调整时;

2、自然、地质状况发生变化时; 3、施工方案或计划做出调整时;

4、交通部颁布新的技术标准或虽未颁布新标准但已明确在本项目中采用新的有关标准、规定时;

5、其它引起施工组织设计需做出调整的情况。

第十 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由经理部负责,并重新报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第十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内容及时更换、补充到原施工组织设计中。

第二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原则:

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如需调整和修订,应在业主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范围内,进行调整和修订。

2、经理部必须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得随意调整,必须调整时应报业主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调整和修订。

3、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内容应及时更换补充到原施工组织设计中。

第六章 文整与报批

第二十一条 文整要求:

1、文字及表格均采用A4纸页面,有关图表与正文一起装订,超过A4纸的应折叠与其同大;

2、正文文字采用四号宋体(表格内文字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一

级标题采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采用小三号黑体,三级标题采用四号黑体;

3、页眉与页脚:正文中除图纸外的文字、表格、框图等均设页眉与页脚。页眉与页脚用2.25磅线段分隔,页眉文字为“新建××省至××省公路×标段(×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页脚文字为“施工单位名称”。页码在页脚居中设置;

4、采用软皮封面。上为标题,下为施工单位名称及日期。标题分为两行,上行为“公司”,下行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字体比上一行大1号)”,采用黑体字。

第二十二条 按建设单位有关规定报送相应的份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在交通部新标准颁布之前,已确定在项目中采用的有关新标准、新规定内容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第二十四条 被列为信息化设计和动态管理的项目,要明确配合信息化设计和动态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和保证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严格开工建设程序,根据建设单位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正式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经理部负责人会同质量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开工。经理部要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没有开工申请报告的工程项目不予验工计价。

第二章 重点工程开工条件

第三条 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经理部现场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经理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质量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已经明确。

第四条 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审核工作;管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

第五条 施工指南、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实施细则和工序、工艺施工要求已经按程序审核。

第六条 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水保、环保、安全等措施符合要求。

第七条 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经完成,施工贯通复测已完成并且复测测量结果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第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第九条 管段的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仪器设备齐全已标定并已

取得试验资质;检测仪器齐全且经检验合格,检测方案已经监理审批。

第十条 主要物资(材料)储备满足连续施工要求;并已完成材料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

第十一条 管段内人员、施工用机具、设备已进场,并且到场人员(含劳务人员)均经培训,且考试合格。

第十二条 针对管段工程特点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保证措施已经制订。

第十三条 重点工程划分按照以下原则: 1、特殊地段路基加固处理工程;

2、特大桥、高桥、特殊结构桥、跨等级航道及省道以上公路的桥涵;

3、3km以上隧道工程; 4、铺轨架梁工程; 5、控制工期工程。

第十四条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能满足施工需要。 第十五条 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第十六条 测量放线准确无误;项目部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第十七条 按规定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工作已经完成;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需完善、优化的变更设计图已到齐,且经核对无误。

第十 机械、设备已按投标承诺进场,材料储备能满足连续施工需要。

第十九条 已明确该单位工程的现场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进场人员(含劳务人员)满足施工需要,且全部经培训合格。

第二十条 征地、拆迁已完成,施工场地清理、平整、硬化达到规定要求,临时道路、水、电满足施工需要;安全、环保、水保等措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二十一条 先期施工的需要的试验检验工作已完成;且完成了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

第二十二条 针对该单位工程特点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保证措施已经制订。

第二十三条 编制有关的施工工序及施工工艺并已经审核;涉及重大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已经审核通过;观测、检测方案已通过监理审查。

第二十四条 其他应做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三章 开工报告的审批

第二十六条 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审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三级审批。

第二十七条 一级审批的工程范围为合同标段及重点工程(控制工期工程、10公里以上隧道)开工报审表由经理部于开工前10天报送监理单位。

第二十 二级审批的范围为其他重点工程(特殊地段路基加固处理工程;特大桥、高架桥、特殊结构桥、跨等级航道及省道以上公路的桥涵;10公里以下至3公里以上隧道工程)。

第二十九条 三级审批的范围为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经理部于开工前4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完成审查、审批工作后,按程序备案。

第三十条 单位工程必须办理开工报告,不得以标段开工报告作为单位工程开工依据。

第三十一条 大型临时工程开工申请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其开工报告手续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办理。

第三十二条 重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审批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由经理部进行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然后按审批级别报批。

第四章 开工报告的格式、内容及其他规定

第三十三条 办理管段、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必须在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平台上采用电子文档审批,完成电子文档审批后,再做纸质文件审批存档;电子文档审批与纸质文件效用等同。

第三十四条 开工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报告的附件。

第三十五条 经理部要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

第三十六条 办理开工报告的份数应按竣工资料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数量。管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电子文档一份;纸质开工申请报告采用A4纸、非签字栏应打印,字体采用4号宋体字。纸质开工申请报告一式8份。

第三十七条 凡新建、停建后复工的施工项目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三十 开工报告格式采用《公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表。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九条 经理部对开工报告的审批工作进行检查,杜绝先开工后审批的情况发生。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 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工艺流程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施工工艺是构成质量计划的重要文件之一,是项目施工的指导文件和过程质量控制的依据,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保障。通过编制施工工艺流程,制定施工工艺方法,并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实现创优规划。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二条 总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设计。 第三条 施工技术部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工序的设计。 第四条 安质部负责对施工工艺过程控制的检验。

第五条 试验室负责完成结构物的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实施及各种试验检验报告单的保管。

第三章 施工工艺流程设计

第六条 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的规范、标准,吸取其它公路的施工经验,对施工整个工艺流程进行设计,工艺方法进行改进,以更好的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七条 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原则:

1、施工工艺流程设计依据和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有效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2、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必须为施工服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具有可操作性、经济性。

3、工艺流程的设计必须满足设计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工程数量要求、工期要求。

第 工艺流程制定完毕后,须由技术部门主管复核通过,再交总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第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的施工方法进行,如施工方法与实际操作有矛盾,应立即向技术部门反映,技术部门应派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校验,如属实则立即发放工艺方法更改方案,更改方案应有技术部主管复核签字,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四章 施工工艺流程试验步骤

第十条 对一般的施工结构的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可以借鉴以往的成功的经验,分析比较本工程与其他工程的异同点,设计出一套可行的适合本工程的施工工艺并优化施工工艺; 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

批,把握全局;审批通过后召集所有技术人员、工人对其进行技术交底,实行交底到工班制度,使每一个人都领会其中细节;严格按照交底内容和施工工艺指导施工。

第十一条 对一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应化整为零,应对其一步一步地进行反复研究、反复比较,从以往的成功的经验中找出共同点,并邀请老专家召开方案讨论会,集思广益。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后,形成正式的施工工艺流程,再次召开方案论证会,同时召集所有技术人员、工人对其进行认真学习,实行交底到工班制度。

第十二条 交底完后,若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工艺试验。工艺试验在其施工工艺的指导下施工,并又在工艺试验的过程中不断的收集资料,同时不断的分析、总结工艺试验中出现的问题。工艺试验完成后,写出工艺试验总结报告,根据工艺试验总结报告成果反过来修改原施工工艺,再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章 施工工艺实施过程中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 审批通过后的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必须经编制人、复核人、审批人分别在工艺上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按规定批准和技术交底会后的施工工艺,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实施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须经原审批者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工艺规定、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冀影响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施工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监控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制止违纪指挥、纠正违章作业。

第十六条 施工工艺和作业指导书的持有人应注意保守技术秘密,不得随意复制和对外借出,因外借造成关键技术泄密损失的,将视情节及影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由项目部向全体员工和施工人员宣布工艺纪律管理制度的规定,宣传严格执行工艺纪律的重要性,增强工艺纪律意识,促进施工工艺和作业指导书的贯彻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与验收标准要求,防止不合格品的发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技术交底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有关施工人员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容,理解设计意图、设计技术标准、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要求,掌握施工工艺以及施工程序和步骤。

第二条 明确施工意义、施工目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法、质量

标准、安全措施、环境控制措施、节约措施和工期要求等,做到心中有数。

第三条 有利于经理部科学组织施工,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和安全。

第二章 交底分类

第四条 技术交底分为建设单位组织设计院对我标段的技术交底和我标段的施工技术交底两部分。

第三章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第五条 经理部向施工作业队进行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主持,根据施工计划安排分阶段编制技术交底书或作业指导书,分别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

内容包括:

1、施工队的施工任务范围,工程概况; 2、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节点工期要求;

3、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4、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流程,重难点、特殊施工过程和关键工序等;

5、技术交底经项目经理部总工复核后办理签字手续。 第六条 施工队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人员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工艺要求,填写施工技术交底书,向

施工作业人员详细交待各施工工序的施工工艺要求、安全及质量要求等。

第七条 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方式进行,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第 进行技术交底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使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集中,对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业主批准。

第九条 施工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除开工前交底外,施工中还应分批、分时间段进行交底。

第十条 技术交底必须要有交底记录。 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 交底人和被交底人) 必须签字。未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必须补充交底。

第十一条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并签字认可。技术交底人、技术人员、施工技术部和安质部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 同时报经理部处理。

第四章 施工技术交底的内容

第十二条 工程总体交底——项目部级技术交底 。

在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管理部门依据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施工组织总设计等资料,对项目部职能部门和主要施工负责人及各施工队技术骨干,管理骨干进行交底。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特殊工序、施工工艺、安全保证措施及要素控制、施工计划及网络关键节点控制等施工技术。

第十三条 专业交底 ——施工队级技术交底 。

在各施工队工程开工前,施工技术部门根据专业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已批准的施工队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上级交底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大纲,对本专业范围的各职能部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及其骨干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技术标准、工程特点、设计图纸、施工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施工控制环节、特殊工艺、机械设备及物资供应安排、安全质量措施、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等

第十四条 分专业交底 ——班组级技术交底 。

施工项目作业前,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分批、分时间段进行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贯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内容包括分项工程工程量、施工特点、施工方法、资源配备、作业流程、作业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环保注意事项,并形成文件予以存档。

第五章 技术交底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 技术交底时应印发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单项技术交底时,一律采用技术交底书的形式进行,且交接双方应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单项工程的技术交底书应结合工程任务,将施工图纸要求,有关技术规定,操作程序,工序间的配合及施工工艺向施工人员一次性交底,对复杂的部位应分期、分部位以大样图进行交底,并填写“技术交底书”一式两份,一份发至施工人员,一份留存备查。不得将施工图纸任意发给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第十七条 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准施工。不论是用书面文字或图表形式,均应建立技术交底复核制度。禁止口头交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作业指导书是详细规定某项活动如何进行的文件。主要针对某个特定的岗位、工作或活动规定完成此项工作或活动必须达到的要求和方法。作业指导书所描述的对象主要是过程作业,包括设计、采购、生产、安装和服务等过程。为加强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经理部”)的工程质量控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作业指导书对于具体的岗位、操作和活动来说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它为组织产品或服务的最终实现提供了有力保证。具体

而言,作业指导书可以使各项质量活动和各个产品实现过程有章可循,使过程控制规范化并能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作业指导书能够确保过程和活动的质量,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就能实现产品或活动的质量特性。此外,作业指导书也是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依据和证据。对内可以有效的指导各项质量活动的具体开展,对外则可以提供文件化的体系运行证据,这就为了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了可能。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作业指导书由经理部组织编写,作业指导书由经理部总工审核批准,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作业指导书实施情况。

第三章 内容、程序、时间

第四条 作业指导书的基本内容: 1、与该作业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2、作业内容的描述,包括加工的产品及其工序、操作步骤、过程流程图;

3、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包括材料型号、规格和材质;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规定和维护保养规定;

4、作业所使用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要求,过程能力的要求,判定质量符合标准所依据的准则;

5、检验和试验方法,包括计量器具要求、调整和校准要求;

6、对工作环境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以及安全和水环保方面的要求。

7、 作业指导书的版面格式要求包含的内容有:作业指导文件的名称、统一的标准编号、编写依据、发布和实施日期、编制人、审核人、部门负责人签字以及正文等。

8、作业指导书的编制首先需要遵循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原则。除此之外,还应依据相关施工项目的原则和要求。

第五条 确定性

作业指导书的重点内容应该是解决如何作业的问题,应列出具体操作的详细过程,包括每一步骤所使用的原材料、仪器设备以及过程作业的结果和判定标准等。

第六条 实用性

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形式应以实用为原则,尽量简洁、易懂,而且要符合文件控制的要求。以文字叙述作业过程时,应选择通俗易懂的语句来表达,方便各个层次人员的理解和领悟。同时尽量多采用图表、图示、流程图和照片等形式,或图文并茂,更容易为使用者接受。

第七条 必要性

没有必要每个岗位每个活动都必须有作业指导书,应该充分考虑活动的复杂性、事实活动的方式、完成活动所需的技能、人员和资源要求等,以便确定最能适合组织运作需要的作业指导书。

第 协调性

编写作业指导书时,应认真分析现有文件的特点和适用性,以相

应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作为编写依据,同时也应注意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并非一定要在所依据的质量管理标准要求的范围之内,还可以包括对其他业务活动的控制要求。

第九条 作业指导书编写注意事项

1、协调好作业指导书和程序文件之间的关系

作业指导书主要规定实施某一相活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步骤等,而工作步骤所涉及到的具体的纯技术性的细节则要在作业指导书中加以细化和展开,因此,处理好作业指导书和程序文件之间的接口关系非常重要。

2、切合实际并全面控制

作业指导书是为了指导实际工作而编写的,因此要求其内容应符合实际运行情况,作业指导书应注重全面性,每一项活动其实都可以对特定事物质量的控制、指导和评价作用,每一项活动其实都可被视为一个过程,过程必定有输入和输出,所以要想使过程受控,就必须全面分析过程的输入和输出,对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然后明确对各个环节的要求,这样编写出的作业指导书才具有可操作性。在实际运用当中,也会反映出一些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应根据实施情况和活动的结果加以研究分析,对不适宜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实现增值和持续改进。

3、形式多样而写法各异

有的作业指导书可能只针对某一特定的岗位、产品或加工工序,而有的则可能只针对设备、工装或检验试验活动,控制的对象不同就

导致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形式和方法不同,因此,在编写作业指导书时,应根据欲控制的对象,决定控制的内容和要求,并选取相应的表达方式。

第四章 审批、存档、考核

第十条 作业指导书的管理及实施

1、作业指导书应按照国家、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工艺准则,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施行。

2、 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 应用新型施工机械及采用新的检测、试验手段,必须经过试验和技术鉴定,并制定可行的技术措施,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标准补充条文,报经理部审批后施行。

3、 桩基工程、大型土石方、深基坑支护、大体积砼、大跨度、预应力工程、大型钢结构制安、冬期施工、脚手架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程(保温、特种混凝土、防腐蚀)、简支箱梁预制、无碴轨枕板铺设等特殊部位、结构、工序的施工,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报经理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4、施工队施工作业前,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将具体的施工准备、工艺标准、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尤其是一些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施工,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交底,并制订、实施相应的跟踪检查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5、操作人员必须领会设计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技术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阶段性劳动成果,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对科学组织施工、准确编制竣工文件至关重要。为了加强技术资料管理,增加技术储备,以便有效开展技术资料利用,使技术资料能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施工设计和科学技术研究服务,需编制和建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第二章 技术资料管理基本要求

第二条 经理部必须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施工队设兼职资料员,建立完善的收、发文登记和保管制度,凡须落实的事项,在文件下达后,要检查落实结果。

第三条 资料员按文件类别分别装盒(夹)保存,盒外有标注标签,盒内有文件目录清单。文件借阅时,办理借阅登记签字手续。

第三章 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任务

第四条 围绕项目管理目标和施工现场需要,有目的、有预见、

有计划地收集和提供技术资料,为施工一线服务。

第五条 对本单位收集的技术资料及时整理。

第六条 按上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七条 负责技术资料的收发、编号、登记、借阅、贮存和保管工作。

第四章 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 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参考图、通用图、有关协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原材料和构件质量合格证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材料试验、检验记录、各项测量观测记录、现场调查、临时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总结、作业指导书、交底会议纪要、测量测试资料、施工记录、质量评审资料、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革新活动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影视资料),环境保护、建设、设计及监理单位文件、业主指挥部及经理部文件等各项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五章 各部门技术资料管理职责

第九条 施工技术部

1、施工技术部负责总体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和控制。施工技术部资料员应及时在收文薄上作好收文记录,并及时送至项目总工

程师批阅后,按照审核批准的发放范围和数量进行发放、存档,同时填写《发文薄》。

2、各外来及发出的文件施工技术部均应存档备查,并对文件和记录实行分类管理,保管方式便于存取和检索,并提供适宜的环境,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如有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阅技术资料,应让其填写《档案资料查阅登记表》,经施工技术批准后,方可借阅。如需借阅或复制时,应让其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总工程师批准(涉及机密的施工技术文件须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借出或复制。

3、资料员应及时完成项目总工程师及施工技术交待的内业任务,负责打印、整理、发放总工及施工技术部的文件、工艺、图纸,并作好相应记录。施工设计文件资料需留足作竣工文件编制份数。

4、施工技术部应及时对失效、过期作废的技术文件,按发放范围及时回收,同时在《发文薄》的备注栏中注明“回收”和回收时期,以保证技术文件的有效性。

5、工程竣工后,与安质部等部门按照科技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整理施工质量记录,作好竣工前的资料移交工作。

第十条 安质部

1、安全质量检查表及报表均由安质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

2、所有现场施工质量记录经资料员整理完毕后,统一交至安质部保管,安质部资料员应对资料进行校核、整理,不合格的应通知经理部及时整改。

3、有关安全质量的文件及报告由安质部资料员统一进行上报或下发,并作好收发文记录。

4、工程开工前,根据公司提出的施工质量记录格式,安质部应与施工技术部协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施工质量记录格式,由资料员整理完毕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工程竣工后,安质部根据要求或按照科技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整理现场质量记录,并做好竣工前资料移交工作。

6、部门内业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按照贯标要求做好内业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技术资料包括: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纸、施工工艺、质量记录文件、各类报送业主、业主、监理技术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

第十二条 管理职责

1、施工技术部是技术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技术部负责管理本项目使用的技术资料。 3、施工技术部应确定专人对技术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有效文件的清单

施工技术部应建立有效技术资料清单。技术资料经批准后发至各使用单位和部门,保证各使用单位和部门使用有效的施工图纸、国家行业标准等技术文件。

使用公司、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指定的使用标准,应建立有效文件清单,并对其进行管理。对与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变更通知等应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技术资料的保管

施工技术部对本项目使用的国家、行业标准实施监管,以保证使用者使用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按不同类别进行装盒、存贮,并建立目录表,便于查找。

基础技术资料应进行分类保管。 第十五条 施工工艺的编制

施工工艺依据标准、规范、图纸等技术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由施工技术部组织进行编制。施工工艺编写人员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项目特点、质量控制方法、检测规程。施工工艺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投入实施。施工工艺的修改应取得修改所需的任何背景资料、评审该资料,由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修改,少量的修改以通知单形式进行,大量的修改应进行换版。修改通知单或换版后的施工工艺,应经过总工程师的批准。

第十六条 技术资料的发放

项目部使用的施工图纸经总工程师的批准后,施工技术部负责发放。

第十七条 技术资料的存档

施工项目的技术资料均应按技术档案管理的办法办理。在开工报

告批准后,应逐项整理资料并报送施工技术部存档。项目完工后施工技术部将技术资料分类归入竣工资料中。

第七章 技术资料检查与评比

第十 每月由经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队基础技术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评比一次,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综合考评。

第十九条 经理部将不定期对施工队的技术资料的管理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技术资料管理规范。

第二十条 经理部要对施工队的内业资料每月进行验收,内业资料不齐全不得进行计量计价。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工程关键过程、特殊过程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管理,使过程活动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过程零缺陷质量目标和低成本战略的有效实施,推行项目精细化管理。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段内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施工生产、技术管理以及质量监控工作。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施工技术部在项目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按照公司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识别、确定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编制作业指导文件,对过程实施控制。

第四条 施工队负责按照作业指导文件规定及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 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 关键过程规定

1、关键过程的定义:关键过程是指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过程。一般包括形成产品质量重要特性的过程;精度要求高、费用比重大、施工难度大、质量波动大的过程。

2、常见关键过程分类

(1)路基工程:控制测量、施工放线测量、土石方开挖、爆破施工、土石方路基填筑、排水工程、防护工程、软基处理等;

(2)桥梁工程:控制测量、施工放线测量、基础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防护、预制件吊装、台背回填等;

3、关键过程的控制

(1)施工技术部在项目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必须在关键过程实施前期作好策划工作,策划内容包括:

①明确过程实施必须满足的要求,包括业主对该过程实施的要求及实施中必须遵照执行的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定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满足、各项规定有效落实;

②根据内外部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总目标,针对该过程设立控制目标;

③为确保过程控制目标的实现,明确在过程实施中负责管理、监控、操作等人员的职责,及对人员能力、设备、材料等资源的要求;

④确定应当进行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等活动项目、频次、方法、合格标准、责任人等;

⑤分析过程实施中可能会出现哪些异常情况、质量问题或在以往施工中以及其它项目施工中已多次出现的质量通病,针对这些潜在问题的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2)根据策划的结果,编制作业指导文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作业指导文件的内容包括:关键过程的质量目标;控制依据;资源配置;部门或人员职责与权限;作业步骤和方法;质量通病或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检验、试验和测量的项目、方法、频次及合格评定标准;需保留的记录、安全与环境保障等。

(3)施工技术部在施工前必须组织技术交底,将作业指导书发放至施工队,并跟踪指导实施,使作业人员准确理解施工方法、操作工艺、安全、质量、环保要求等内容。

(4)在作业过程中,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确定的作业程序、方法。针对关键过程中需重点控制的关键特性、重要特性或薄弱环节,设立控制点,按照策划中确定的方法、频次、项目等进行监视和测量,填写相应记录。

(5)发现过程偏离或达不到质量目标时,应及时报告,进行纠正,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原因采取措施。

第六条 特殊过程规定

1、特殊过程定义:特殊过程是指通过检验和试验难以准确评定其质量的过程。特殊过程由于采用了特殊的施工工艺,产品缺陷可能在后续过程或产品投入使用后才显露出来。

2、常见特殊过程分类

(1)路基工程:粉喷桩施工、塑料排水板施工、袋装砂井施工、石方路基的填筑与压实;

(2)桥梁工程:钻孔桩施工、混凝土浇筑、结构焊接、钢构件防护涂装、预应力张拉与压浆;

3、特殊过程的控制

(1)对于特殊过程,施工技术部在项目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必须做好过程控制的策划,进行过程能力确认,对过程参数实施连续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并改进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杜绝隐患的产生,确

保最终的工程质量。

(2)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进行过程能力确认。

①确认的目的:证实和认定特殊过程具有实现过程目标的能力,即预先鉴定过程在受控条件下,能够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②确认的内容:

a对施工步骤、方法、过程参数监视和测量要求等进行评审并批准实施。

b可行时,按照确定的步骤、方法及要求做试件和试验段,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并批准实施。

c对用于本过程的施工设备、监测设备进行鉴定,确认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施工设备鉴定包括:设备启动,性能符合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监测装置鉴定包括检查认可装置的规格型号是否满足监测要求、是否经检定或校准合格、是否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有无偏离校准状态的情况发生。

d确认从事该过程施工和检验、试验人员的能力和是否持证上岗;人员在该过程实施中的职责与权限有无明确规定。

e必要时,根据工艺评审结果、试件或试验段质量评定结果等,编制针对此过程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指导文件,并经审批。

f用于本过程施工的原材料经检验或验证合格。 g过程实施所需填写、保存的记录有明确要求。

(3)施工技术部在施工前必须组织技术交底,将作业指导书文件发放至施工队,并跟踪指导实施,使作业人员准确理解施工方法、操

作工艺、安全质量要求等内容。

(4)在作业过程中,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确定的作业程序、方法。操作人员根据确定的需要监控的过程参数及监控要求,进行连续监视和测量,按规定进行记录。

(5)安全质量部应定期运用控制图、方差分析等统计技术对过程参数记录进行整理、分析,查看工序质量的波动状况,判断工序质量的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6)发现过程参数偏离或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及时进行调整或纠正,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针对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7)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特殊过程的过程能力进行再确认:

①施工所用的主要原材料改换时; ②主要施工设备大修后;

③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文件更改时; ④产品特性更改时;

⑤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其原因已被消除时; ⑥停工时间过长再开始施工前。

再确认时应重点针对已改变的影响过程质量的因素或已出现的过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 关键过程与特殊过程的动态管理

1、由于受工艺方法、材料性能、操作技能、设备性能、监视或测量手段等因素的影响,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界定难以统一规定,

必须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在相关文件中予以识别、界定。

2、新确认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将其施工工艺、作业方法等相关技术资料报公司及业主,以便进行技术积累。

3、在施工一段时间后或施工结束后,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人员依据过程检测资料的分析结果、成品或半成品表现出的特性,对作业指导书进行有效性、实用性的综合评价。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应详细记录,经验证可行后对作业指导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第五章 附则

第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日志填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填写施工日志,详细真实的记录施工过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填写原则

第二条 施工日志是反映每个单位工程日常施工情况,详细记录并实现可追溯性的一种书面记录形式。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施工日志记录严重滞后,甚至缺失几个月,日期不连续、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较

为严重,且存在由于工程施工周期较长,出现问题整改难,工程量较大等问题,属质量信誉评价检查扣分的薄弱环节,各作业队每位管理人员应该高度重视。

第三条 施工日志是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填写规范整洁,认真保存,确保检查及交验顺利进行。

第四条 施工日志必须建立各作业队项目部技术负责制。每个项目部的施工日志必须由作业队指定的专人负责,不得事后补填。经理部施工技术部将定期对施工日志进行检查,加强现场施工日志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日志要能准确反应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多方面的情况,能为施工检查、竣工资料的编制、变更索赔等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第三章 填写内容

第六条 在首页上单独描述本工程的基本概况。主要包括设计概括、主要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开工及竣工日期等。

第七条 按施工先后顺序如实记录工程形成的全过程 1、施工期内每日气候、施工方法、劳力布置、机械配置、施工操作、施工进度和工程地质变化情况。

2、相关工作记录,如现场取样、检测、测量、技术交底等,并应与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对,防止差、错、漏、缺、误记现象,

确保相关资料的一致性。

3、工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情况及检查验收结论。 4、每日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数量及检测结果。

5、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变更设计、主要工程材料代用等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记录。

6、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和处理改进情况记录,要详细叙述整改过程,要有闭合时间。

7、停工及原因(停工期间重要事件应记录)。

8、上级人员检查时提出的有关质量要求、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指令,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要详细叙述整改过程,要有闭合时间。

9、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情况。 10、其他与工程施工和质量形成有关的情况。

11、 施工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必须有纠正和验证记录,做到问题闭合。

第四章 填写注意事项

第 各作业队管段的施工日志由各作业队专人记录,经理部施工技术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

第九条 施工日志内容逐日连续填写,不得隔日、跳日或断日填写(不必每天一页,可以一页记录几天内容);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汁笔书写,不得使用其它墨汁书

写或电脑打印;“记录”栏中应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白行、段和页;对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在“备注”栏中书写,对记录问题的地方应在“备注”栏中用“*”标识并注明纠正和验证情况的记录页码。

第十条 施工日志应每天及时记录,不得写成回忆录,记录应清晰。

第十一条 施工日志应包含每工日的施工内容、气候、气温、技术资料的收集情况,设计院人员在现场解决的问题、对监理人员提出问题的反馈情况、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检查、验收情况、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有关领导或部门对工程所作的关于施工和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及有关领导检查工作的情况等。

第十二条 施工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施工技术履历档案,应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分别单独填写,并纳入竣工文件。不得几项工程混合或交叉填写。

第十三条 施工日志记录应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着重记录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关的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具有可追朔性。与工程施工和质量形成无关的内容不得写入其中。

第五章 附则

第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质量信息的内容

第二条 反映各部门在施工建设中的质量情况,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警示,对工程质量做全程跟踪,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提供全面的信息,为咨询和监理单位提供准确的工程质量信息。

第三条 质量信息的主要内容

1、进入工地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制定相关制度供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变更、隐蔽工程和有关质量记录情况;

3、历次质量检查、各种验收检查记录情况,质量事故调查记录和处理;

4、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等信息的收集整理情况; 5、机械设备、计量测试仪器、人员素质等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调查记录和处理情况;

6、同行业有关工程质量的管理办法和手段,以及发展方向等概况。

7、“月(季)工程质量情况报表”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即施工队报经理部,经理部报业主指挥部。

8、经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按时提交各种报表。

9、经理部应于每年七月五日前写出“半年工程质量小结”,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写出“年度工程质量总结”。

第四条 工程例会

1、经理部每周召开一次工程例会,各施工队每周举行二次工程碰头会。

2、工程例会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3、每次会议要有会议签到表,并由安质部和办公室同时记录,由办公室整理形成纪要,相关部门会审,项目经理签发,由相关部门和施工队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负责跟踪验证。

第五条 经理部实行网上办公 , 专人负责网络质量信息收发 , 及时传达信息。

第六条 经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保证工程施工所用技术资料文本的有效性。同时,负责建立所有文件、资料的帐目及明细,并保存有效文件的发放清单,防止使用失效的文件,并使下发的文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接到文件后应进行登记,做好收文标识,按文件要求,拟处理意见,填写《文件呈(传)阅卡》,呈有关领导、部门人员签阅批准。主管部门根据要求进行实施并将实施

记录分类存放。

第七条 检测报告

试验室根据《来样/报告发放登记表》的内容,按照试验规程的要求,及时检测及时填写检测报告,并及时将检测报告发放现场试验室。试验室保存电子版本和一份原件,现场试验室存档一份原件,并根据工程技术部门要求提交检测报告。如遇检验材料不合格,应及时通知物资部门并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封闭、标识。

第三章 各部门的职责

第 安全质量部

1、负责本办法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2、负责质量体系方面的信息采集、加工、受理和传递,向项目总工程师汇报。

3、负责质量体系相关方的沟通,并将处理结果形成文件向相关方做出答复。

第九条 施工技术部

施工技术部负责收集施工生产过程中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十条 其它部门

1、办公室负责汇总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能力等方面的信息。

2、工会组织设劳动保护监督,负责收集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

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汇总和处理。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责任(业务)范围内的内、外信息的收集、受理和传递。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信息交流 1、信息的主管部门:

(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向外部传递——安全质量部;

(2)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调度室;来自工程技术规范规程信息——施工技术部;

(3)来自环保技术、规范规程信息——办公室 (4)来自市场相关信息——物设部;

(5)业主投诉、施工现场周围社区抱怨——经理部; (6)、行业主管部门的各类检查结果——业主指挥部。 (7)其他外部相关方信息和要求——各相关部门。 2、交流方式

(1)经理部接收到外部有关信息后及时做好记录并传递给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部将重要信息向项目总工程师报告,项目总工程师做出处理决定后由安全质量部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组织制定处理方案进行答复;

(2)业主投诉信息和各类检查结果,经理部提出处理意见,

竣工工程由施工技术部提出书面意见向项目总工程师报告,经批复后组织实施并验证,并将实施结果向业主报告。

①信息交流内容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实施情况;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摘录内容;培训;应急准备与响应;监测、测量结果;不符合与纠正情况;内审、管理评审、外部审核信息;顾客满意度测量、相关方反馈信息、外部检测报告、文件、上级指导。以上信息由项目部各部门根据信息内容分别报安全质量部汇总。

②信息交流方式

a经理部将上述信息按内容分类上报,各部门对信息作出反馈及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向经理部安全质量部传递。

b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将收集到的信息分类加工,汇总出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总体运行信息情况报告经理部项目经理,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c工会负责搜集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施工队、各施工班组设定员工代表,各基层员工代表定期汇报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情况和建议。代表定期将了解的情况向项目总工程师沟通。

第五章 检查和改进

第十二条 安质部每月组织检查,掌握施工队的各个层次、职能、

岗位的对内对外信息沟通是否顺畅进行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科技创新、攻关与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铁道部提出的建设和谐公路要求,积极运用当代公路建设新技术和新经验,强化综合集成和管理创新,着力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根据公司及业主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创新应当遵循的原则

1、突出信息化、网络化、系统配套和物化科技,强化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2、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创造性劳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第二章 科技创新目标

第三条 科技创新以建设单位相关文件为指导,以提高全员科技

素质和结合公司建设实际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当代公路建设新技术和借鉴同类或类似标准公路建设及管理新经验为基础,以通过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和建设管理信息化系统,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集成创新为手段,以通过提高全线科技含量,打造社会和谐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安全优质型的高速公路,同时创造一批优秀科技成果,培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为总体目标。

第三章 科技创新规划要素

第四条 技术创新应遵循努力适应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技术装备、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新的重大变化进行规划。其要素有:

1、深化研究判释沿线各种不同类型地质特性及其工程危害性,从源头上把持住工程施工和质量风险。

2、针对工程实际,研究解决高性能混凝土箱梁、路基工后沉降控制等的施工关键成套技术,确保各阶段工程建设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推进。

3、充分创新运用、精密控制测量、工后监控量测等地理信息,加强建设过程控制与信息反馈,为项目风险管理和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 建设管理创新应充分汇聚有效资源,切实优化施工组织,全面推进建设管理标准化等进行规划。其要素有:

1、围绕工程建设总目标,适时优化各阶段施工组织,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有效资源,汇聚有生力量,形成“全局一盘棋”,营造和

谐环境,高效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2、以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为核心,全面推进建设管理标准化。 3、建设全过程、全方位创新运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建设各阶段过程监控管理与信息反馈,为管理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章 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

第六条 组织机构

1、经理部成立相对应的科技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任为成员,组织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对本施工管段内科技项目论证,定期检查、分析和总结各自管段内科技工作情况,并配合及协助业主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工作,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技术交流活动。

2、项目科技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本项目科技攻关意向;负责向业主及公司申报科技攻关立项;负责签订项目科技攻关合同;负责对科技攻关项目提供必要的管理和资金支持,并指导、跟踪、检查、督促实施;负责对项目立项的科技攻关项目进行鉴定;负责本项目科技进步奖评审。

3、科技攻关小组负责与相关立项单位签订科技攻关合同;负责依照合同认真组织科技攻关活动;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向立项单位提交科技攻关成果;负责科技进步奖的申报。

第七条 科技攻关意向

1、科技攻关活动主要以项目为依托,围绕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面

对的科技方面难题、科技创新等内容展开。项目总工程师领导各部门在开工初期应围绕合同文件、施工图纸、设计资料认真分析、研究,找出与其它项目的科技差异点、领先点,涉及的“四新”技术,需要改进的施工工艺,确定是自行解决,还是需要外部支援,通过专项科研解决,即科技攻关意向。

2、施工中对质量有利、对工程有利、对环保和职工安全健康有利、对企业有利,可以明显节省施工时间和成本的,都可作为科技攻关意向。一个项目可能有多个意向,可逐一申请立项。

第 科技攻关立项申请

1、科技攻关主要意向由项目成立科技领导小组书面向业主及公司提出科技攻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即立项申请。

2、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应通过当地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机构进行相关科技信息查新。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写明:查新情况、立项背景、技术难点、创新点、攻关小组成员、预计费用、攻关实施计划等内容。

第九条 科技攻关立项评审

科技攻关立项本着提高质量、节约成本、简化工艺、优化程序为目的的,确定科学技术的应用、创新、工艺改进的内容。

第十条 签订科技攻关合同

1、为保障科研任务的实施,科技攻关小组要签订攻关合同,各自遵循合同条款约束。

2、合同签订后科技攻关项目进入实施阶段,项目经理部或职工

自行组织科技攻关活动实施。

3、项目立项的由科技攻关小组(乙方)与项目科技领导小组(甲方)签订合同,科技攻关小组由项目经理部人员组成。

4、科技攻关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考核目标、技术经济指标、主要研究内容、课题项目阶段进度、费用安排计划、课题项目承担单位及人员名单、协议条款、合同签约等。

第十一条 科技攻关实施

1、科技攻关小组是实施立项内容的主体组织,实施科技攻关的目标。实施过程中要以理论为先导,充分论证,确定要实施目标的步骤,制定每个步骤的作业规程,关注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做好经验记录和总结,数据积累,做好不同阶段的总结,最后形成先进技术、先进工艺、优质产品、效益明显的成果,实施过程中要对研发或总结的关键技术进行提炼,需要保密的要严格保密。构成知识产权的基础,为对外有价推广做好基础工作。

2、所有科技攻关项目实践工作均在项目实施,经理部对攻关合同的履行提供帮助、指导、跟踪、检查并督促实施。

第十二条 科技攻关成果鉴定

1、科技攻关小组完成合同目标任务的前30天,通过当地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机构进行科技查新。查新后向项目科技领导小组提交评审鉴定申请报告、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2、成果鉴定后,科技攻关小组应在一个月时间内对科研、技术实施过程、经验教训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向经理部及上级移交整

套文件资料。

3、成果鉴定后,应出具科技成果鉴定书,内容包括:课题背景、技术说明、主要技术性能、推广应用前景等。

第十三条 科技攻关项目决算

决算应在合同终止前完成,主要针对研究开发所用的培训费、咨询费、观摩费、差旅费、招待费、特殊试验检验费等的开支,试验失败造成的直接费。决算由科技攻关小组申报,由立项单位审批后,决算生效,必要时进行专项效能监察或专项审计后批准。也可由立项单位下发包干费用,由科技攻关小组包干使用,科技攻关所在项目应建帐,纳入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科技进步奖申报

评审鉴定三个月后,科技攻关小组可按程序逐级申报项目,公司、局、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第十五条 科技攻关成果管理与推广

凡立项的科技攻关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透漏,或以项目、个人名义进行出版发行或对外提供有关资料等赢利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公司《员工惩罚条例》和有关保密管理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违反国家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科技开发与管理

拟申报的科技攻关项目应于每年10月底前将项目名称、简要说明、主要研究内容及项目论证材料按规定报业主指挥部和公司。

第十七条 资助和奖励

1、为促进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对列入公司和业主科技发展计划中的科研项目及技术含量高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资助。

2、对在科技攻关工作中、特别是技术先进、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研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分部和个人将给予一定奖励。对获得局级及以上的科技进步奖,将给予每项1000~5000元的奖励。

3、工法开发与推广应用

经理部要积极推广应用有关等级工法,同时对工程施工中的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进行选题,总结编写工法。将对在工程施工中开发的局级及以上工法,每项给予1000—3000元奖励。

4、优秀技术总结与科技论文

为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探索、积累并及时总结施工中的新技术和成功经验,提高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和单位的整体技术水平,对参加局科技论文评审获一、二、三等奖的文章,将给予每篇500~1000元鼓励奖;在国家级专业技术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及参加上级有关学会、协会举办的学术交流会的论文,将另给予每篇1000元的奖励。

(1)论文的范畴

参加评选的论文应为公路工程、筑路机械、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公路造价、投标工作和计算机技术在公路施工、公司经营、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或总结的论文,主要包括:

① 在施工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的经验和总结。

②对工程中出现的管理或技术问题进行的探讨和分析; ③对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的改进; ④推行项目法管理方面的探讨; ⑤投标技术和策略方面的探讨;

⑥其他在经营管理方面能给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理论或实践经验。

(2)论文撰写要求

①撰写论文格式要规范:文稿应有“摘要”和“关键词”,并注明作者和日期。

[摘要] 为全文的浓缩,应简明、扼要、确切地写明本文论述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 标明3~5个阐述论点的有关词语。

②论文要理论联系实际,抓住重点,深入分析,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需要用数据论证的问题,数据应经过整理,列成表格化为好;论文插图要清晰。

③经理部要鼓励和支持广大员工撰写论文和施工技术总结。可就一件事、一道工序、一种操作方法写出点滴经验,进行推广和交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依据铁道部、建设单位相关规定,结合我部施工管段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变更设计,是施工图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第三条 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其目的是完善优化设计,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减少工程成本。

第四条 变更设计必须遵循 “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 的基本原则。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以验收和计量。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经理部应及时主动与设计及监理沟通,在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提出变更设计建议。

第五条 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充分论证,坚持集体决策,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即同一项目部发生2次或2次以上同一变更内容或同一工程问题引起的变更)。

第二章 变更设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变更设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的管

理。

第七条 经理部成立变更设计管理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经理担任组长,总工、副经理担任副组长,施工技术、计合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按有关要求组织对拟申报工程变更设计进行方案论证和技术经济分析,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进行变更申报。

第 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由施工技术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起草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2、负责现场调查研究,并对现场进行核对。组织对各作业点申报变更项目的方案论证,审查变更理由是否充分,以及提出因变更设计引起相关问题的处理预案;

3、规范变更申报程序,审查申报资料的完备性;

4、与设计、监理联系,及时促成相关会议,形成会审纪要; 5、负责对申报变更的登记与归档工作,建立变更设计台帐; 6、负责对已申报变更的跟踪;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变更设计其他工作;

第九条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参与变更设计管理工作:

1、参与起草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2、参与涉及到本部门各类变更的审查工作;

3、计合部负责审核各作业点提供相关变更的费用测算及预算资

料,并根据批复的设计变更,提供调整后物资供应计划;

4、物设部按计合部提供的采购计划,及时调整物资供应计划,确保工程物资材料供应量的准确性。

第十条 在主管领导的主持下,施工技术部、计合部及时完成对拟变更项目可行性与经济性做出判断,报项目经理决断。若同意申报,则由施工技术部牵头带领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的沟通。

第十一条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变更设计的具体业务工作,建立变更设计登记台帐报表制度,要求按顺序、专业编制变更设计汇总表每月上报业主指挥部施工技术部。

第三章 变更设计分类及申报规定

第十二条 变更设计分类与项目划分按照《 》( 号)和《 》( 号)等规定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

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 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 4、变更重点项目部的设计原则的。

第十三条 变更设计原因一般分为以下5种:

1、完善设计: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2、标准变更:是指交通运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3、质量事故:是指按《 》( )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

4、不可预见因素: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原因应通过具体分析确定并载明(如安全事故等)。

5、其他: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原因应通过具体分析确定并载明(如拆迁变化等)。

第十四条 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

1、同一项目部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

2、同一项目部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项目部、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

3、变更设计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目合并或拆分;

第四章 变更设计的原则、注意事项及费用处理规定

第十五条 变更设计申报的原则

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对变更设计的原则是:

1、根据现场调查,可取消或减少设计量的减量变更; 2、减少或不增加总价,能取得利润的变更;

3、增加少量成本,但可降低施工难度或加快施工进度的变更; 4、我部施工管段具有工期紧、任务量重、施工难度大的特点,故变更设计要有一定的时限性,特别是在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变更必须依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工期制定其时限,若在有效的时限内完不成变更设计,则取消变更维持原设计组织施工。

第十六条 变更设计注意事项

1、变更设计建议的理由一定要充分合理,变更设计的申报资料齐全,图表标注清楚;

2、各类变更设计同时发生或变更设计引起后续相关专业的修改,在计算工程量和费用增减时应全部纳入一次计列;

3、会审纪要应说明工程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制定工程措施和方案,确定费用处理方案;

第十七条 变更设计的费用处理

1、变更设计的费用处理按业主相关规定。

2、对为了降低施工难度或加快施工进度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的费用由施工队自行承担;原则上不同意变更,若施工队出于整体利益考虑、坚持实施的,则可以以本队名义向经理部申报,待拿出具体意见后,再遵照执行。

3、经理部办理变更事宜的有关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对变更设计有功的人员将予以奖励;但对违反本办法的将予以处罚,对具体办理业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 变更设计申报程序

第十 变更设计申报程序

1、经理部由总工牵头组织施工技术部、计合部等各相关部门对个本管段内的施工图纸进行认真详细的审核,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设计优化意向,然后通过现场踏勘和调查分析、研究,确定变更设

计原因、技术方案和经济比选。

2、经理部组织并主持初步变更评审会议,对拟变更的工程项目进行技术方案论证和经济比选,形成内部初步变更设计评审纪要。决定是否进行变更设计申报。

3、经理部经过会议评审确定申报的变更项目则由经理部负责填制《变更设计申请单》,陈述变更理由,并提供技术经济比较资料与变更设计申请单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图片,交业主指挥部进行审核和评审。

第六章 变更设计办理程序及审批

第十九条 变更设计提议及《变更设计建议书》审查

1、经建设单位审核鉴章发送的施工图在现场核对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施工图设计不符时,经理部可以通过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提出变更设计建议。

2、《变更设计建议书》按相应程序提交。 3、经理部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预审。 第二十条 《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形成

《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应分析产生变更设计的原因,界定各方应承担的变更设计责任,明确费用处理方案;有异议者,可将不同意见载入纪要或会议记录。

第七章 变更设计文件组成及归档

第二十一条 《变更设计建议书》应说明需要变更的原因、影响的工程范围、增减工程费用估算,并附相关技术经济比较资料。

第二十二条 《变更设计会审纪要》说明工程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变更方案和工程措施,并附必要的数码照片或录像等影像资料。

第二十三条 变更设计文件必须符合铁道部相关规定。各类变更设计资料必须齐全,提交的施工图(或施工资料)需有必要的平面、正面、侧面和剖面图,标高尺寸注明清楚。

第二十四条 经理部应建立变更设计文件台帐和收发登记制度,实行签证手续,加强对变更设计文件的管理和归档。归档的变更设计文件、资料应当包括:

1、变更设计建议书;

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含影像资料);

3、变更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书,I类变更含概算、修正概算及报批文件);

4、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6、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书、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照表、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

8、变更设计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每季度末月25日,经理部应清理汇总当季已生效的各类变更设计,填写《变更设计汇总表》。

第八章 变更设计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各类变更设计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必须有确认的变更设计图纸,方可据此施工。

第二十七条 收到变更设计通知、纪要、设计文件后,必须及时通知各职能部门,经理部应及时传达到至作业层并进行变更设计后的技术交底。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施工技术总结编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路工程施工技术总结是公路建设的实践记录,它不仅是施工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总结,而且是公路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科技资料,是企业总结经验、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经理部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第二章 施工技术总结分类及编制分工

第二条 施工技术总结分为工程综合总结、重点工程总结和专题技术总结三大类。

1、工程综合总结由经理部编写,报业主审核。

2、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由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编写,必须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之内完成。

3、专题科技攻关技术总结应由主持技术攻关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编写,必须在工程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三章 施工技术总结内容

第三条 综合性施工技术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文字叙述、统计资料和附图照片三个部分。

1、文字叙述部分 (1)全线工程概况; (2)自然条件; (3)施工特点;

(4)主要技术条件和标准; (5)施工安排和施工准备工作;

(6)施工过程中重大施工技术关键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7)采用新技术和实行现代化科学管理的方法; (8)重大设计变更;

(9)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组织指挥、物资供应、机械设备、运输保障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及经验教训;

(10)施工的经过情况;

(11)施工技术方面的优缺点,经营管理的成效分析,以及

正式验交检查时的工程质量评价等。

2、统计资料部分 (1)工程数量汇总;

(2)主要工程项目历年完成的数量; (3)主要指标统计; (4)工程用工及工率统计; (5)工程用料及料率统计; (6)工程机械及动力配备使用统计; (7)其他统计资料。 3、附图及照片

(1)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图; (2)工程平面及纵断面缩图; (3)关键工程示意图;

(4)其他需要说明问题的示意图;

(5)特大建筑结构及有关新技术推广应用的照片。 第四条 重点工程是指特大桥、技术复杂的大桥、隧道、重点土石方工程、软土路基加固处理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工程。

重点工程的总结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对工程结构、工程数量、施工预算、施工条件和工程进度的概略描述;

2、施工方法:包括施工准备、场地布置、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及措施,辅助生产和作业过程;

3、施工管理:包括施工调度、管理制度、节约、质量、安全和工期、造价、工效等效益情况;

4、施工经验:特别是对所采用的新技术经验和特殊施工方法、工艺的应用,以及卓有成效的处理方法;

5、统计资料及图表:包括劳动力、材料机械、动力配备的统计,工程结构、地质剖面、场地布置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摄影照片;

6、 重点工程技术总结。一般应包括:开工、竣工日期;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和使用的施工工具;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处理结果和测试情况;变更设计的原因、情况及次数;病害处理情况及处理后观测记录和平面示意图;建筑材料,试验结果和圬工检查试验试压情况;工程评价,在小结中应注明该工程有无病害或遗留问题,若存在病害及遗留问题,要注明病害类型及程度,以及遗留问题;若无遗留问题和病害,要在小结中注明该项工程无病害或遗留问题;其它必要说明的情况;形成日期。

7、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章 施工技术总结编写要求

第五条 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要充分反映工程的特点和施工技术水平,同时要如实写出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意见。

第六条 主题和重点突出,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内容充实,文字简洁,数据准确,图表清楚。

第七条 施工技术总结管理。各类总结均应标明编写单位、主编人员和编写日期。各类总结均要逐级上报,并做为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工程竣工资料。

第 施工技术总结要能反映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关键处要叙述清楚,必要时附图表、照片。

第九条 统计数字力求准确,反复核实,并与竣工数量相一致。 第十条 施工技术总结要求自开工、施工至竣工的全过程注意收集整理资料,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工程竣工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编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竣工文件编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整、真实、客观和系统地编制好工程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根据建设单位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竣工文件系指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及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纸、音像资料等,包括单位往来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纸及竣工验收文件等。

第三条 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它反映了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隐蔽工程,构筑物等工程状况,是对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管理、验收以及设备养护、维修的主要依据,是改建、扩建和实施质量保修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 竣工文件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到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必须坚持科学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平时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及时提交完整、准确的竣工文件和图纸。

第二章 竣工文件管理及编写分工

第五条 经理部设专人负责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立卷、移交归档工作,并应将此项工作纳入施工技术管理,纳入总工程师的职责范围。同时,要根据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 经理部按期移交完整齐全的竣工文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完整、不真实,不能验收交接,不能进行末次验工计价。

第三章 竣工资料的积累和文件的形成

第七条 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从工程开工时,就要安排竣工文件的形成积累工作,技术员和专业人员应按业务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建立文件档案盒(袋),以避免资料文件遗散丢失。

第 竣工文件编制要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开工报告,工程日志,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试验检验记录,施工中有关指令性文件,变更设计通知单,以及有关图纸的修改,图表的签署,施工技术小结等收集整理、建立单位工程资料盒,为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准备完整齐全的原始资料,有要求时还应做好必要的文整。

第九条 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按竣工文件和图纸归档内容、归档要求、归档时间,随时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积累工作,要特别注意地下管线以及隐蔽部位的情况,及时填写地下及隐蔽记录。为方便收集、保管资料,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可按专业、部位和结构等不同内容建立文件积累盒。

第十条 经理部负责竣工文件编制的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竣工文件平时形成积累情况,并对每项工程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进度、内容、文整质量及时提出要求,未经检查验收内业资料的工程,不得对实体工程进行验工计价。

第十一条 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应做到布置施工任务与布置竣工文件编制、工程施工进度与竣工文件形成积累、工程验收交接与竣工文件交接同步进行。

第十二条 按照各专业竣工文件编制内容,随时做好图纸修改、资料收集和积累工作,注意收集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地下建筑、地下管线、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资料,并应根据变更设计的要求,及

时修改施工图,填写工程日志,做到准确、符合实际。

第四章 竣工文件的质量及要求

第十三条 施工及管理用表

1、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含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格式统一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统一表格式样,有关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以及上述各类表格的填制要求统一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

2、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归档整理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其中,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长期保存。因此,除进行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资料的电子录入外,必须同时具备各项纸质记录资料。

3、纸质记录的各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的“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和评定结果”栏内需填写的内容,必须人工手写填入和手写签名,其它要求均按先行有关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办理。

5、管理用表格式按照相关规范表格执行。 第十四条 填写要求

1、竣工文件的所有文字、表格材料统一采用70g A4纸(297mm×210mm),文字、表格页边距统一采用上下边距23mm、左边距23mm、右边距20mm;如不是A4纸大小的,最后组成时要进行折叠和裱糊成统一的A4纸大小。质量验收记录表各栏字体和字号可参照《客运专线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薛吉岗编)中的

文字表格形式,表格内容除验收与检查评定意见及签字外均可采用打印。各种工程用表(检验批,工程检查表,监理,质统表,试验用表)抬头均加上“工程公路”字样。

2、统一采用部颁科技档案盒。成册的图纸按3号图幅尺寸装订,对折后放入盒内,其他图纸散装。

3、开工报告只要上级批复的一页,其余附件不必归档。 4、所有记录资料上的签名人员必须是符合条件的经办人亲自签字。禁止代替签字或模仿签字。

5、所有记录资料填写内容不能留有空白,无内容可填的部分打一斜杠。资料字迹要清晰、字面干净整洁。手写部分工整、整洁,签名部分必须看清姓名,不能潦草,不使用个性签名。

6、所有记录资料不能随意涂改,如果确实发现错误应由原填写人进行修改,并加盖修改人印章。

7、所有记录资料的填写均要求规范,用语要严谨,质量结论要有充分的评判依据,并必须具有追溯性。手写必须使用黑色的档案记录墨水的签字笔。

8、各种工程报验、隐蔽工程检查和检验批验收等项资料签证之前,应具备各类相应的附图、试验资料、过程记录资料、其它附件及自检资料等。

第五章 竣工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第十五条 竣工文件由综合部分和专业部分两大类组成。专业部

分由线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站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公路用地等专业组成。凡各专业未包括或不能包括进去的,可以纳入综合部分。

第十六条 竣工图具体内容包括:

1、线路的平面图、纵断面图、平、纵断面缩图、公路用地总平面图。

2、特大桥和大桥的平面图、立面图、桥址平面图、梁部和墩台结构图(梁图采用标准图时,只在目录中注明标准图号和编制单位。)

3、长隧道(3km及其以上)的横、纵断面图和主要结构图。 第十七条 征购土地、拆迁补偿等原始凭证的原件,由经理部单独组卷,归入档案,交接管单位永久保存,施工(购地)单位保存复印件。公路用地资料内容包括:国家立项、批准的各种文件;地方国土部门的各种报批文件;施工中与当地市、县、乡、村民委员会、农民等各级组织和个人协商产生的各种协议、合同、证明;施工中现场制作的地界桩表;统一里程与施工里程对照表、图等。

第六章 竣工文件的整理与案卷质量标准要求

第十 竣工文件形成后,要按文件材料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的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合理的组成保管单位。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组成保管单位时,应先区分专业,然后按单位工程组成若干个保管单位(即盒),一盒为一个保管单位。

2、一个保管单位一般按施工资料、工程日志、竣工图三部分组成,并进行科技排序,文字在前,图纸在后。

3、组成保管单位时,要考虑运营维修管辖区段,不是一个维修管辖区段的工程不能组在一起。

4、小桥及涵洞分别按区间组成保管单位。

5、公路用地资料,按市、县(区)为单位编制组卷,一般按国土部门报件类、补偿类、审批类、其他类组卷。

第十九条 综合性资料如:建交表、竣工验收报告、施工中来往文电等由经理部收集汇总,分别组成保管单位。

第二十条 竣工文件在组成保管单位时,应分别对施工资料、工程日志进行整理装订,对图纸进行折叠或装订,案卷要编章号,填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

第二十一条 竣工文件的质量要求是:

1、齐全完整。应归档的施工资料、图纸全部收齐,印章齐全,具备法律效力。

2、内容准确。所移交的竣工文件内容,真实记述和准确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客观实际,各项原始记录和技术数据详实可靠;竣工图纸已按变更设计和施工洽商记录进行了修改,做到图物相符,施工里程已更换为竣工后的统一里程。

3、系统配套。一个建设项目内各专业内容,一个单位工程内施工资料、图纸的各项内容应配套完整。

4、整洁美观。竣工文件材料装订整齐、美观,软封面及卷内

目录填写清楚,字体工整,文面整洁。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双面蓝色复写纸书写和复印文件。图纸图幅标准、线条清晰、字体工整、反差良好、折叠规范统一。

第七章 竣工文件的交接手续和份数

第二十二条 在办理验收交接前,经理部编好已完工程全部竣工文件(包括征地资料)达到档案验收标准,经业主及初验工作组审查确认齐全、完整、准确后移交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报送。

第二十三条 竣工文件编制十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十二份。正本是竣工文件主要材料的原始件,各种文件材料只有一份的(不含各种原始记录),应列入正本。所有过程检表、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只纳入正本和第二副本。其他副本材料除竣工图外,可采用原件复印后加盖相应施工、监理单位公章的。

第二十四条 文件交接时要按规定格式填写“文件清册和目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以备存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一个必要程序,是项目从建设实施转入生产或交付使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的必要手续,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工作,检验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能否投入正常运行或提供合格服务的重要环节。

第二条 依据铁道部《 》(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在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的主持下,安全质量部协同施工技术部、经营部进行落实和资料汇总。

第二章 验收的依据和条件

第四条 验收的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布的建设标准;

2、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修改和调整文件);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4、设计时已颁布执行的规范;

5、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含设备安装)验收规范;

6、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7、合同文件。 第五条 验收的条件

1、初验应具备的条件:

①本单位所承担的全部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已建成,具备临管运营或转交下一施工程序施工。

②环境保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③建设征地使用核查、报审、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④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⑤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按规定完成,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2、 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①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② 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 ③ 设资金应全部到位,并与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已结清资金费用;

④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本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三章 竣工验收的任务和内容

第六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

1、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2、对建设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3、对建设项目能否合格交付生产或使用做出评价; 4、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鉴定时依据的公路技术管理规程、设计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建成;配套辅助项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3、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4、检查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经考核是否合格;建筑抗震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5、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竣工文件、监理文件等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并按规定归档。

第四章 竣工验收的程序

第 工程公路竣工验收交接程序包括初验、正式验收。 初验是指由初验委员会组织参建各方与公司运营使用部门共同对建设项目检查,确认建设项目是否具备投产使用的条件。

正式验收是指验收委员会组织建设项目有关各方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认符合验收条件的由公司接管正式运营或投产。

第九条 初验前,施工单位按承包合同要求工程全部竣工,并经自验达到验收条件后,向建设单位报送《竣工申报表》及竣工决算有关资料。

第十条 已竣工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初验,负责初验工作的单位自收到《初验申报表》之日起,应在9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初验。

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初验工作的单位收到《初验申报表》,经审核确认符合工程初验条件后,报请建设单位组建初验委员会;同时组成线路、桥隧、土地、财务、档案等现场检查专业小组。

第十二条 初验工作程序:

1、各专业小组对建设项目分专业全面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条件;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竣工文件是否齐备,是否与工程实物一致;填写《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

2、初验委员会对各专业小组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和方法,届时再组织复检,不得将问题遗留到正式验收阶段;

3、初验合格的建设项目及竣工文件(不含竣工决算资料),按初验委员会确定的时间移交接管使用单位,由接管使用单位对固定资产估价入账。

4、初验工作结束后,初验委员会向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初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建设依据和修建意义,工程概况,修建经过和竣工的主要工程数量,工程造价和概算执行情况,有无工程临管及工程临管运营情况,初验经过、存在问题和工程评价,初验结论;

6、自初验后移交之日起,工程建设公司应在6个月内编制完毕竣工决算并经过审计;审计通过后即向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送《正式验收申报表》。

第十三条 正式验收原则上在初验一年后进行。对初验后经批准实行临管运输的建设项目,在临管期满后,应及时组织正式验收。

第十四条 负责组织正式验收的单位收到工程建设公司的《正式验收申报表》后,经审核,确认申报项目符合正式验收条件,报请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组建正式验收委员会,确定参加验收人员。

第十五条 正式验收工作主要包括:

1、审查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个环节;根据初验报告,对竣工验收工程或初验检查遗留问题进行复验或抽查;查看竣工决算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研究解决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对建设项目做出全面评价;

2、对达到正式验收交接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在办理正式验收手续后10日内交付正式运营或投产,6个月内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正式验收时,填写《竣工验收证书》并签字;

3、经验收委员会对《竣工验收证书》签字验收,建设单位按验收委员会确定的时间正式接管、开始正式运营。

4、验收机构对不影响运输安全的剩余工程或设备及其类别、数量、投资、完工日期、验收手续和方式,应在验收文件中予以明确。剩余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即可办理交接手续。

5、建设单位应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环保、土地、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项目部工程建设调度工作,建立快速反应的信息管理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建设进展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及时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调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做到动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传递和反馈信息快速及时。

第三条 本项目应建立健全网络基础,配备终端接入系统,确保全天24小时正常运作、信息渠道畅通无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本项目设专职调度人员,负责工程调度日常工作,建立值班制度;综合部负责提供调度工作信息化系统管理保障。

第五条 本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工程调度人员值班,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终端接入设备,并建立调度电子信箱。

第六条 工程调度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调度工作经验,熟悉调度工作有关规定。

第三章 调度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

第七条 本项目调度职责

1、接收建设单位调度命令、调度通知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信息的电话、传真、邮件,呈报经理部领导或转送相关部门,并督促、回复落实情况。

2、掌握本项目施工动态,及时收集各种工程资料,按要求汇总编报各类报表、编写调度报告报送业主指挥部调度。

3、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以最快速度向经理领导、业主指挥部调度汇报,转发上级的处理指示和意见,并跟踪监控,掌握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反馈处理情况。

4、及时完成业主指挥部调度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 调度工作的基本内容

1、承包人输入管段工程情况,掌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组织措施、年、季、月施工计划,并按期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提出调度分析及形象进度报告,向负责人及上级调度报告。

2、记录上级发出的调度命令、调度通知和下级调度的调度报告,提出措施意见。

3、编制并发送工程简报(月报)。

4、按期收集各种报表,并汇总登记“工程台帐”,月末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5、标段内桥、隧、土石方工程形象进度示意图及计划完成情况对照表,及时填画工程进度。

6、搜集和发布有关气象、水文、防洪、防泥石流、防暑、防寒、防风暴等预报,并检查有关单位的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存储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火灾、伤亡等事故时的各种处理预案。

第四章 调度工作制度

第九条 值班制度

1、调度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调度电话随响随应,工作时间外调度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畅通;

2、调度人员要做好交工作,确保调度工作不间断; 3、调度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严肃认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调度纪录应完整、真实、及时、准确,严禁补记。

第十条 请示汇报制度

调度报表和调度日常工作应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理:例行性调度信息准时上报,随机性调度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和报表应送分管领导阅示或签发;反映重大问题,在核实内容准确、真实后,由经理部主要领导审阅或签发。

第十一条 施工信息归纳分析制度

1、对重点工程和控制工程按报告期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并随形象进度一同报送解决工期滞后的措施。

2、对各类信息分类归纳整理,对有可能成为共性问题的苗头、事件,应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应急管理制度

若遇重大的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自然灾害、建设协调和其他重大或突发事件,调度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向项目领导报告,并报业主指挥部;十二小时内上报分析判断情况,追踪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处理中有新的重大变化时应随时报告。

第十三条 内业资料制度

1、调度室要建立调度台帐,登录各项原始记录,及时搜集建设项目有关资料。

2、调度室要建立控制工程、重点工程统计表,绘制控制工程、重点工程图表,如形象进度示意图,铺架工程进度示意图,控制工程(重点工程)进度示意图等。

3、对上级部门、经理部领导的重要指示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均应及时、准确的详细记载,并保存好各种原始资料备查。

第十四条 信息反馈制度

调度人员要围绕工程统计分析和关键问题进行跟踪反馈,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方案。同时对于领导布置的任务与提出的问题,在完成或处理后,及时将结果上报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五条 责任制度

1、调度工作的质量和报表的及时准确性要纳入对各单位的综合考核评比。

2、调度工作要客观真实的反映本线建设的全过程。调度统计资料,不得漏报、瞒报、虚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

3、调度报表须经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能上报。

4、调度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发现问题的敏感性,切实履行职责,对本项目调度报表(告)、调度记录和上报调度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信息反馈、追踪落实的及时性负责。

5、调度人员不得修改不是本项目的调度报表(告)、调度记录和上报的调度信息。

第五章 考核

第十六条 本项目调度考核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的主要项目有:到岗到位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作用发挥等。

第十七条 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重大或突发事故瞒报、漏报、不报、处理不及时、故意延误造成事态扩大的,对责任调度按下岗处理。

第十 本项目对调度人员的检查、抽查结果,纳入对调度工作的综合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工技术部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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