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现场检查表
一、安全管理
项目 检 查 内 容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 管理 制度 4、安全用电、用火管理制度。 5、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计量员、加油员安全生产职责。 4、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5、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1、接卸油作业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 规程 2、配、发电操作规程。 3、加油操作规程。 4、计量操作规程。 安全 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组织 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从业 人员 资格 1、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2、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4、从业人员培训上岗证。 类别 A A A A A A A A A B B B A A A A A B A A A B 检查记录 结论
二、总图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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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站址选择 平面布置 平面布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1、在城市建成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A 建站。 2、加油站的设置及等级,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表3.0.3的规定。(120m3<V≤180m3,为A 一级加油站,60m3<V≤120m3,为二级加油站,V≤60m3,为三级加油站) 1、加油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的规定: ①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至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A 燃烧实体围墙; ②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至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③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2、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A 3、加油加气站内不应建地下和半地下室。 A 4、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②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 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 ③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5、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B 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6、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B ②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③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7、加油加气站内可种植草坪、设置花坛,但不得种植B 油性植物。 检查记录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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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应采取通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采用强制通风时,通风设备的通风能力在工艺设备工作期间应按每小时换气15次计算,在工艺设备非工作期间应按每小时换气5次计算; ②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口总面积不应小于300cm2/m2(地面),通风口不应少于2个,且应靠近可燃气体积聚的部位设置。 2、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它部分不得采用燃烧体建造。 3、加油站内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采取泄压措施。 4、爆炸危险区域内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位于爆炸危险区域的操作井、排水井应采取防渗漏和防火花的措施。 暖通 5、站房可由办公室、值班室、营业室、控制室和小商建筑 品(限于食品、饮料、润滑油、汽车配件等)便利店等组成。不得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防火距离内设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娱乐和洗车等设施。燃煤锅炉房、燃煤厨房与站房合建时,应单独设对外出入口,与站房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 6、设置在站房内的热水锅炉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锅炉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其它房间隔开; ②锅炉间的门窗不宜直接朝向加油机、加气机,卸油点、卸气点及通气管管口、放散管管口; ③锅炉宜选用额定供热量不大于140kw的小型锅炉; ④当采用燃煤锅炉时,宜选用具有除尘功能的自然通风型锅炉。锅炉烟囱出口应高出屋顶2m及以上,且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⑤当采用燃气热水器采暖时,热水器应设有排烟系统和熄火保护等安全装置。 7、加油站室内外采暖管道宜直埋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应充沙填实,进出建筑物处采取隔断措施。 A A A A B B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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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安全标志 1、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②地上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③地下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④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⑤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 ⑥其余建筑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2、加油站的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有明沟排到站外时,在排出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 ②加油站或加油和加气合建站的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建筑物墙外或围墙内应分别设水封井。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0.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高度不应小于0.25m; ③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应直接进入排水管道; ④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污水排放标准; ⑤加油站不应采用暗沟排水。 1、安全标志(如禁火、禁烟;禁用移动通讯工具等)。 2、交通标志(如进、出口及限速、限高、车道指示等)。 A B A A 三、工艺及设施
项目 储 油 罐 检 查 内 容 1、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建在水源保护区内以及建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设置渗漏检测设施。 3、①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②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 类别 A 检查记录 结论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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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 油 罐 工艺系统 4、油罐宜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B 1、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2、油罐通气管的设置,除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第5.0.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②管口应高出地面4m及以上; ③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 ④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2m; ⑤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⑥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⑦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通气管管口应安装机械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压力宜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表6.2.14确定; ⑧乙醇汽油储罐通气管应加设干燥装置。 3、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4、加油站内乙醇汽油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外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当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 6、加油宜采用自封式加油,流量不应大于60L/min。 7、加油站的固定工艺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埋地钢管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在对钢管有严重腐蚀作用的土壤地段直埋管道时,可选用耐油、耐土壤腐蚀、导静电的复合管材。 A A A A B B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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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系统 8、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应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软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9、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应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当油品管道与管沟、电缆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 10、与油罐相连通的进、通气管横管,以及油气回收管,均应坡向油罐,其坡度不应小于2‰。 11、油品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0.6Mpa。 12、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油罐车上的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应装设手动阀门; ②密闭卸道的各操作接口处,应设快速接头及闷盖。宜在站内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前设手动阀门; ③加油站内的卸道接口、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宜设在地面以上; ④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B B B B B 四、电气装置
项目 检查内容 类别 A B B B 检查记录 结论 1、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2、加油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3、加油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380/220V的外接电源;加油站的供电系统应设的计量装置。 4、一、二级加油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事故照明。 5、当引用外电源有困难时,加油站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供 机组。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排烟管口至配 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 ①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小于5m; ②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3m。 7、低压配电装置可设在加油站的站房内。 8、加油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 9、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站房、罩棚等建筑物内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但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 防雷1、油罐应进行防雷接地,且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和防2、埋地油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B B B B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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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 3、加油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4、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5、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6、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7、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8、当加油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9、加油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10、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11、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2、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地上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A A A A A B B B B B 五、加油、卸油作业
项目 加油作业 加油
检 查 内 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加油车辆到指定位置后应熄火,不得在加油站内检修车辆。 A 2、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应牢靠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 3、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禁止加油作业;送油车卸油时暂停加油。不得向塑料容器和橡胶容器加注汽油。 4、加油机发生故障或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时,必须待现场清理完后,加油车方可启动离去。 5、洒漏在地上的油品,要及时处理。不得用化纤织物擦拭。 —7—
A A A B 作业 6、停止营业时,应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锁好机门。 7、微机控制和管理的加油站,应有可靠的连锁装置及显 示报警。 8、车辆加油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加油区附近逗留。 1、卸油之前测量储油罐中的存油量。油罐车进站停靠在指定位置后,发动机应熄火(采用泵卸车除外),排气管带火花熄灭器,连通静电接地线,车头朝向道路出口一侧。 2、向储油罐卸油时,司机和卸油工应坚守岗位,做好现场监护。严防其它点火源接近卸油现场。在卸油过程中,卸油油罐车不得随意启动和进行车位移动。 作业 3、闪电或雷击频繁时禁止卸油作业。 B B B A A A 4、在出油孔没有淹没之前,卸油速度要保持在0.7~1m/sA 之间,淹没后可到4m/s。 5、卸完油后,油罐车不可立即启动,应待罐车周围油气消散后(约5min)再启动。油罐车储油罐油位的复测也A 应在卸油后稳油达15min后再进行。 说明:(1)类别栏标注“A”的属否决项;类别栏标注“B”的属非否决项。
(2)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A项全部符合,且B项中不符合项不超过B项实际检查项数的10%(含等于10%)。
(3)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经整改后A项中有不符合,或者B项的不符合项超过B项实际检查项数的10%。
检 查 结 论 汇 总 表
类 别 单 元 安全管理 总图布置 工艺及设施 电气装置 加油卸油作业 合 计 A项 总项 19 15 7 9 9 59 检查项 符合 不符合 总项 8 9 16 12 4 49 B项 检查项 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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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整 改 情 况 复 查 表
序号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要 求 整改期限 复查结果 评价单位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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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充装、气体经营、化学试剂零售、油漆零售、柴油零售
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类别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A 2、安全检查制度。 A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A 4、安全用电、用火管理制度。 A 5、仓库管理制度。 A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A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 8、储藏养护制度。 B 9、检、维修管理制度。 B 10、值班制度。 B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A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A 3、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B 4、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B 5、保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B 6、其他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B 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A 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A 1、保管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A 2、装卸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A 3、分装岗位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A 4、灌装岗位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A 5、检、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A 1、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A 的安全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安全培训合格证。 A 3、从业人员培训上岗证。 B 1、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法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并在检测、检验合格A 有效期内。 2、不从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A 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3、不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A 品。 4、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A 按规定向安监部门备案。 5、危险化学品运输应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A 承运。 —10—
检查记录 结论 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制 组织 操作规程 从业人员 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 6、危险化学品应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混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同库储存。 7、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8m。 8、危险化学品存放的总质量应与仓库储存能力相适应,限量存放,不得超量储存。 9、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10、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定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经营场所应是单层,与周边建筑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有质监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气体充装证。 3、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不得混存、混放,中间应有实墙相隔。 气体4、经营场所不应与宿舍、生活设施同在一处。 经营 5、经营场所应使用防爆电器。 6、应设置气瓶的装卸平台,平台的宽度宜为2m;应设置大于平台宽度的雨篷,雨篷和支撑应为非燃烧体。 7、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设立明显标记。 8、小型气体经营部体钢瓶存放总数不应超过60瓶。 1、仓库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2、耐火等级、层数、建筑面积、安全疏散通道和防火间 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四章的要求。 3、甲、乙类库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设在丙、 丁类库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 于2.5h的不燃体隔墙和1h的楼板分隔开,其出口应直 通室外或疏散走道。 4、甲、乙类物品的库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 地下室。 5、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不得露天 堆放。 库房 6、甲类库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50m,乙类库房(乙类6项物品除外)与重要公共建筑的 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 8、库房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 9、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地主导 风向的下风方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10、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分设库区和生活区, 两区之间应有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 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的 防火距离要求。 B B B B B A A A A A B B B A A A A B B B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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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 11、库房或每个防火隔间(冷库除外)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宜少于两个,但一座多层库房的占地面积不超过300m2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面积不超过100m2的防火隔间,可设置一个门。 12、仓库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采用水暖,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不得采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1、罐区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2、罐区防火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3、储存设施的设计、检测、维护保养应符合专业规范的规定。 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储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4.4条规定和第4.4.2条的规定。 5、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4.5条规定。 6、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四章第五节的规定。 7、储罐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8.3条的规定。 8、闪点超过120℃的液体储罐、桶装乙、丙类液体堆储罐 场、甲类液体半露天堆场,应设置粘土、砖石等非燃烧体材料的简易围堤。 9、沸溢性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或地下储罐与地上、半地下储罐,不应布置在同一防火堤范围内。 10、可燃液体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应延伸至距罐底200mm处。 1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其泵房、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4.9条的规定。 1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宜设置在市区边缘的安全地带。 13、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半地下储罐或储罐组应设置非燃烧材料的防火堤,并符合《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的规定。 14、甲、乙、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4.10条规定。 1、储存、分装设施应按国家规定设计、制造、安装、验分装收;易燃、易爆场所和有尘毒场所应有泄漏报警仪。 作业 2、储存、分装设施有静电接地、跨接,有可靠防雷设施,并有检测记录。
B B A A A A A A A B B B B B B B A A —12—
3、厂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使用不发火材料制作。 4、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容器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查,检查记录保留2年。 5、设备之间、设备与建筑物之间、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6、设备、设施有编号和便于识别的标志、标识,管道有色标和流向标志。 7、分装装置应有完善的工艺控制手段,设置具有可靠的温度、压力、液面等工艺参数的控制仪表。 8、设备布局应便于安全检修、保持通道顺畅 9、分装甲、乙类化学品厂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墙、柱、地面、横梁、屋顶和楼梯应采用不燃性能材料制造 10、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应急柜、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器材。 11、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隔噪声设施。 12、作业场所应设有地沟或水封井,防止泄漏物外流。 13、作业场所应设洗眼器和喷淋装置。 1、仓库、储罐区应设消防车道,并符合《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第六章的规定。 2、根据经营规模的大小设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 器材,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第八章的规定。 3、消防设施、器材应有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消 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地点,周围不准存放消防其他物品。 电气4、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电气装置须符合《爆及 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安全5、甲类库房,甲、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设施 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 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 6、甲、乙类物品库房设置的电瓶车、铲车应防爆。 7、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应设置阻火器和呼 吸阀。各种承压储罐符合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安 全附件应完好。 8、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场所,应设置可燃 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 9、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 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0、仓库应设有消防、治安报警装置。有供对外报警、 联络的专门通讯设备。 A A A B B B B B B B B A A A A A A A A B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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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甲B类液体固定顶罐或压力储罐,应设防日晒的固 B 定式冷却水喷淋系统。 12、有符合规定的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B 13、在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设 备、管道等应有符合《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B 的防静电措施,并定期检测。 14、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禁示标志。 B 15、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 B 冲洗设备(如淋洗器、洗眼器等)。 16、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B 说明:(1)类别栏标注“A”的属否决项;类别栏标注“B”的属非否决项。
(2)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A项全部符合,且B项中不符合项不超过B项实际检查项数的10%(含等于10%)。
(3)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经整改后A项中有不符合,或者B项的不符合项超过B项实际检查项数的10%。
消防电气及 安全设施
检 查 结 论 汇 总 表 类 别 单 元 安全管理 经营管理 气体经营 库房 储罐 分装作业 消防、电气 及安全设施 合 计 A项 总项 18 5 5 7 7 5 8 B项 不符合 检查项 符合 总项 8 5 3 6 7 8 8 检查项 符合 不符合 55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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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情 况 复 查 表 序号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要 求 整改期限 复查结果 评价单位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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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危险化学品和零售农药安全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 查 内 容 1、应急措施。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安 全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制 3、其他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从业2、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人员 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3、从事危险危险品零售人员了解所销售危险化学品基本特性。 1、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3、应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 4、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日用化学品。 5、应从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安全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管理 6、应从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单位购买农药。 7、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应从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 8、所经营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 9、所经营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1、零售业务的店面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t。 2、零售业务的店面存放单一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量不能超过0.5t。 3、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不得将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在经营场所内。 经营4、零售业务的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 场所 5、危险化学品摆放布局合理,物料不能混放。 6、综合性商场(不含建材市场)中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专柜存放。 7、有与零售业务相适应的店面(不含库房)。 8、建立基本的危险化学品购货、销售台帐。 9、有禁烟标志。
类别 A B A A B A A B A A A A A B B B B A A A A B B B B B 检查记录 结论 —16—
10、有禁火标志。 B 11、有安全警示标志。 B 说明:(1)类别栏标注“A”的属否决项;类别栏标注“B”的属非否决项。
(2)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中,A项全部符合,且B项中不符合项不超过B项实际检查项数的10%(含10%)。
(3)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是:经整改后A项中有不符合,或者B项的不符合项超过B项实际检查项数的10%。
检 查 结 论 汇 总 表
类 别 单 元 总项 基本条件 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制 从业人员 安全管理 经营场所 合 计 2 2 2 2 5 4 A项 检查项 B项 不符合 符合 总项 3 2 1 1 4 7 检查项 符合 不符合 17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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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情 况 复 查 表
序号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要 求 整改期限 复查结果 评价单位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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