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管理工作,促进公司职称管理向评聘结合转化,提升员工岗位技能,调动员工参与职称评定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人力结构优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原则
鼓励自学,统一管理,按级补贴。 三、适用范围
河南源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项目公司。 四、专业技术职称
1、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
2、中级职称: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 3、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助理统计师.
五、具体职称管理办法:
1、试用期员工不享受职称津贴,未交至公司或公司不使用职称证者不享受职称津贴.
2、员工转正后将职称证书原件上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管理.
3、职称证书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办理职称证交接手续,同时移交财务部,可享受公司规定的职称津贴标准(详见附件)。 4、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职称,以最高职称或公司需使用的职称为准享受相应职称专项津贴。
5、每月15日前将职称证书交至人力资源部者,从当月开始享受职称津贴;15日后交至人力资源部者,从次月开始享受职称津贴,职称津贴随月工资即时发放。
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补助标准
级别 高级职称 名称 高级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 600 高级会计师 高级审计师 高级统计师 中级职称 工程师 经济师 会计师 300 审计师 统计师 初级职称 工程师 经济师 会计师 审计师 统计师 补助标准(元/月)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