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安全技术交底
室内装修工程 工程名称 许昌市魏都区国防教育中心 施工单位 中建五局 交底部位 室内精装 工种 装修 编号 A201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交底内容: 1.工人进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在高处(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挂牢。 3.作业面当天施工完毕后,杂物必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堆放易燃杂物。 4.禁止破坏楼内消防设施,工人必须认真学习消防设备使用方法并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正确使用。 5.作业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作业面必须配备充足灭火器。 6.易燃物必须单独存放,并配备足够消防设施。 7.易燃物周围禁止明火作业,禁止吸烟。 8.施工现场运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先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专人监督。 9.发现险情必须第一时间向总包报告,不得迟报瞒报。 10.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带病作业。 11.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开关箱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所有用电设备必须配备开关箱,禁止所用电设备直接从甲方二级配电箱接出。 13.严禁私拉乱接电器线路和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4.施工现场所搭设的临边防护,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 针对性交底: 1.作业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作业面必须配备充足灭火器 2.易燃物周围禁止明火作业,禁止吸烟 3.禁止所用电设备直接从甲方二级配电箱接出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收交底人签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