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汇编
(行政 党群 法律 信息分册)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九月
编 制 说 明
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人类文明与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市经济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成功的企业来源于卓越的管理,卓越的管理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成功,就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袭来,激烈的市场竞争已经开始,市场的机制就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因此我们必须行动起来,苦练内功,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构筑良好的运行机制,合理调整企业内部结构,走现代化企业管理与运营之路。
2003年公司编制的《管理制度汇编》(共计八个分册)一直作为公司工作的行为准则。该制度的运行有效地规范了公司的管理行为,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五年来公司的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也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旧的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从实际出发、适应市场变化、逐步从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以实现公司“三步走”的战略目标。
此次修订的2008版《管理制度汇编》共分为九个管理分册,包括《项目管理分册》、《市场合约报价管理分册》、《技术质量管理分册》、《物资管理分册》、《安全保卫管理分册》、《财务资金审计资产管理分册》、《人力资源管理分册》、《行政党务法律信息技术管理分册》、《总部及基层单位岗位职责管理分册》,它与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构成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文件化体系。
在本次制度修订的过程中,力求做到适当的前瞻性和延续性,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主要是希望能在一定的时期内稳定的实施。在内容上,该汇编较全面地描述了公司的工程管理、经营管理、财务资金管理、质量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
律事务管理、信息技术管理、资产管理、党群工作管理等工作,是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实务大全。
编制公司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每个员工办每一件事都有充分的依据,使管理制度真正起到导向、约束和激励的作用。
本次制度编制工作得到了公司各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和员工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同时公司各级领导也为该制度的最终审订付出了诸多的辛苦,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郑重声明:该文件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不得外传、外借和自行复制,如因工作需要,可复制单行本,但必需经经理办公室审批备案。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制。
目 录
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 1 1.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章程 .............................................. 1 2.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8 3.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 13 4. 总经理办公会议案提交程序 ............................................................ 16 5.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 21 6.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 23 7. 内审员管理办法 ................................................................................ 26 8. 公司员工办公行为管理办法 ............................................................ 29 9. 分公司及后勤单位模拟法人管理办法 ............................................ 33 10. 分公司及后勤单位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 36 11. 公司督促查办工作管理办法 ............................................................ 38 12. 出差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规定 ........................................................ 40 13. 公司小区门卫及办公楼管理制度 .................................................... 43 第二章 公文及信访管理制度 ................................................................ 44 14. 公司公文管理办法 ............................................................................ 45 15. 公司OA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 52 16. 公司总部集中打印管理办法 ............................................................ 53 17. 公司来信来访处理程序标准 ............................................................ 56 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 59 18. 公司各类活动组织管理办法 ............................................................ 59 19. 公司会议管理规定 ............................................................................ 61 20. 公司会议室使用及来客接待管理办法 ............................................ 63 21. 公司总部办公环境管理办法 ............................................................ 22. 公司总部办公设施管理办法 ............................................................ 65 23. 公司总部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 68 24. 公司总部车班管理规定 .................................................................... 69 25. 公司员工婚庆活动租用大客车管理规定 ........................................ 70
26. 公司食堂管理办法 ............................................................................ 71 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 73 27. 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实施细则 ............................................................ 73 28. 公司“四好班子”建设考核办法 ........................................................ 75 29. 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制度 ................................................................ 79 30. 宣传工作及公司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相关规定 ................................ 81 31. 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 83 32. 基层工会工作规则 ............................................................................ 86 33. 基层共青团组织管理办法 ................................................................ 88 34. 员工健康和女工保护管理规定 ........................................................ 92 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 94 35. 党支部(党总支)党员纪律管理制度 .................................... 94 36. 行政监察管理办法 ............................................................................ 96 37. 效能监察实施办法 .......................................................................... 100 第六章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 107 38.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 107 39. 第七章 信息化管理制度 ................................................................ 112 40. 计算机网络及软硬件管理办法 ...................................................... 112 41. 档案管理办法 .................................................................................. 118
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50年。
第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保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推动社会建设和发展为已任,把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和实现员工的个人价值作为企业的不懈追求。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机具租赁;普通货物运输;锅炉设备安装、维修。***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股东名称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 净资产 货币 出资额 (万元) 7206.43 2793.57 100% 出资 比例(%) 出资 时间 2007年12月5日 第十五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出投资。 第十六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但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三章
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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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做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
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方案; (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九)决定发行公司债券;
(十)决定公司重大收购、重组、资产置换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
(十一)决定公司对外担保、设立分支机构事项;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四章
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负责。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委派。
第二十一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余任董事会应尽快提请股东委派新任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未就董事委派作出决定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
第二十二条 董事可以兼任除监事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拟定公司的发展规划。除按照现行规定需要经股东批准的事项外,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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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的转让
第十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额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并于三十日内
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方案; (六)拟定公司重大收购、重组、资产置换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清算方案; (七)拟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拟定对外股权投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按规定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拟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股东提议时; (二)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记名一决制度。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议表决的事项涉及某个董事个人利害关系时,该董事应回避表决。若某个董事应回避表决而没有回避的,则由该名董事所作之投票视为无效。
第二十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度并行使表决权。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的,委托书应当载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被委托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视为本人出席会议,并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被委托人)应当在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三十条 董事应对董事会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有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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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股东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股东决定和董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报告。
第三十三条 董事的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董事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本条规定适用公司的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三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向股东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二名由股东委派;一名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监事会应当尽快提请股东,委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未就监事委派做出决定以前,该提出辞职的监事以及监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
第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对公司及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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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或连续两次未列董事会会议的,或任期内因职务变动不宜继续担当监事的,如为股东代表监事,则股东应当予以撤换;如为职工代表监事,则有职工代表大会阳以撤换。
第三十九条 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公司应对监事履行职责的行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十条 监事会设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提前通知全体监事。但遇紧急事由时,经全体监事同意,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监事会会
议决议须经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方为通过。监事会做出
决议应有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
第七章
总经理
第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设副总经理6人,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程序聘任或解聘。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十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规章;
(五)提出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六)按规定程序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并决定其奖惩和薪酬;
(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处理重要事务,签发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第四十四条 总经理任期三年;总经理的任期届满前,董事会按照规定程序作出是否续聘的决定;总经理在任期内申请辞职,必须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离任;总经理在任期内不胜任或有严重失职、违法行为,董事会可免除其职务。
第四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
第四十六条 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定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八章
设立中国党的组织
第四十七条 公司根据中国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贯彻民主集中制,进行党务效能监督。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九章
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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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第四十 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四十九条 公司依照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章
财务、会计、审计与利润分配
第五十条 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完善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审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实行内部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日历年制,即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五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
第五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完结后按照股东规定的期限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
第五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决定,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公司应向股东分配。
第五十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五十六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一章 劳动人事和薪酬
第五十七条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公司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
第五十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五十九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地方社会保险,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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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职员必须按公司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执行董事、总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产或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六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于股东。 第六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十四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正式成立日期。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由公司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中所称 “以上”包含本数。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5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1份。 [本页为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章程签字页,无正文]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0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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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履行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 事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
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六)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九)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条 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一)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认真阅读公司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三)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不得擅自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四)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七条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予以撤换。
第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由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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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余任董事会应尽快提请股东委派新任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未就董事委派作出决定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
第十条 董事可以兼任除监事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委派和更换。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根据股东建议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董事会组成人数。但董事会成员任何变动,均应由股东做出决定。
第十三条 当董事会成员的实际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股东按照规定程序补派董事。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股东提议时; (二)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记名一决制度。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议表决的事项涉及某个董事个人利害关系时,该董事应回避表决。若某个董事应回避表决而没有回避的,则由该名董事所作之投票视为无效。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度并行使表决权。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的,委托书应当载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被委托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视为本人出席会议,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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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 召开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由董事会秘书向董事、监事会发出书面通知;临时应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应尽量提前用书面或其他形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通知董事、监事会及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议题或事由;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举行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提出会议的议程草案;
(二)将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案、议案说明等书面材料与会议通知一起送达董事会成员;
(三)会议须做的其他准备事项。
临时应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亦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把会议议题相关资料送达董事会成员。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特别是重大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授权经理层下设非常设机构、公司内外部专家、公司各专业职能部门以专题会议或书面评审方式,对议案进行讨论和论证,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必要时亦可对议案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议案连同书面意见一并提交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会议,议案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根据会议需要可以列席或阶段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拟定公司的发展规划。除按照现行规定需要经股东批准的事项外,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方案; (六)拟定公司重大收购、重组、资产置换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清算方案; (七)拟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拟定对外股权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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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按规定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一)拟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批准总经理奖励基金和公关费用额度及使用办法;
(十五)审核公司财务报告,批准相关信息的披露事宜,定期听取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汇报;
(十六)审核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和监督整改工作;
(十七)定期与外部审计师沟通,根据发现问题部署整改方案,提交管理层改进并跟踪结果;
(十八)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十九)通过合法渠道对经理层遵守道德及行为准则进行监督; (二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会议发言及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与会人员应认真对提交会议的有关议案进行充分讨论,与会董事要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
第二十五条 对于第二十三条第4、5、6、7、8款需提请股东审议的事项,必须经过公司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含)董事同意才能作出决定。除此以外的其他事项,必须经过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董事同意才能作出决定。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结果须由董事会秘书写出董事会决议,参与表决的董事须在董事会决议上签署意见。
第二十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除举行会议这一主要形式外,为研究紧急问题或临时磋商,可以采用书面表决、通讯表决或巡回表决的方式。采用会议以外的其他方式议事时,董事会应保障董事对提交讨论的议案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
第二十九条 虽未召开董事会会议,但由所有董事签字同意的书面决议,与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决议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列席董事会会议的人员均有权陈述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就会议议题和内容应做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有权查阅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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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议决议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在每年底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管理,保存期不少于20年。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代理)姓名、列席人员姓名;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及弃权的票数)。
第三十三条 参与表决的董事(包括被委托人)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名并对决议后果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录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董事会会议的列席人员一般应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但对决议后果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会议列席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准泄露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如因泄露秘密造成影响和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长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股东决定和董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报告。
第三十六条 董事的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董事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及时修订。本规则的修改需经董事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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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高效优质地发挥总经理办公会议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职能,正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总经理职权,保证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为总经理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可吸收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应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忠实诚信、勤勉尽责。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室为总经理办公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等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议事决策。
(二)坚持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三)坚持高效议事的原则,采取会前提交议案、会上汇报议案、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迅速作出决策的议事方法。
(四)坚持实事求是议事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务实创新,科学决策。
第 总经理办公会议职权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主要为总经理办公会职权范围内和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建议讨论的其它重大事项。
(一) 会同董事会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经营方针; (二) 拟订公司业务架构和年度预决算方案; (三) 拟定和修改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四) 拟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职权划分; (五) 就《公司章程》向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 (六) 组织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和业务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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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七) 决定各业务系统,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责任指标; (八) 检查、督促各业务系统、职能管理部门工作的计划任务进展情况, (九) 协调、处理各业务系统、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纠纷和冲突; (十) 审议重大对外业务合同,必要时报董事会批准; (十一)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具体权限: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其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并决定其奖惩和薪酬;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会议的召开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月度会议,每季度召开季度会议,每年召开年度会议。经总经理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总经理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提前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请假
第十一条 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在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公司总经理指定的副总经理主持。
第十二条 在总经理认为必要或董事长提议的情况下,可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总经理审定后,应于会议前2—3个工作日通知总经理班子成员。副总经理和部门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前一周向总经理办公室提交,由总经理办公室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安排。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列入会议的议案,逐个进行审议。会议主持人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和保密的要求,随会议进程动态调整与会人员。
第十五条 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汇报议案内容,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应就议案各自发表明确意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列席人员可就会议议案进行说明或发言。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及时检查有关公司组织实施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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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情况。对于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及董事会所授权范围内研究解决,并明确提出可行的计划、方案和方法,并落实人员,以及考核检查措施。
第十七条 与会者应用统一签到表格签名,并注明到会时间。会议应有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及实施
第十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研究讨论各项议案,并对各项议案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据此作为对各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讨论的议案,需经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并形成决议。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并做出决议。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存。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由各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落实。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督办。各相关部门应就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抵触,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经理办公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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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议案提交程序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总经理办公会运行机制,提高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议案提交范围
凡有关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与管理活动,均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充分审议后形成决议或予以通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1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请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2.1.1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 2.1.2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及会计处理方案; 2.1.3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2.1.4 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与发展目标、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改革方案; 2.1.5 公司所属各级单位的设立、变更(股权变更、企业并购与受让参股股权、机构分立、机构其他事项变更)、终止(清算注销)等事项;
2.1.6 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经营性投资等投资方案; 2.1.7公司重大融资和资金管理方案、年度借款总额,公司资产用于融资的抵押额度、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贷款年度担保总额度(若需要);
2.1.8 公司工资分配方案、福利计划;
2.1.9 公司公关费用额度、总经理奖励基金额度;
2.1.10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及调整方案。 2.2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含董事会对总经理年度授权的事项)
2.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交办研究的事项; 2.2.2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方案; 2.2.3 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综合性文件; 2.2.4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 2.2.5 公司分支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
2.2.6 除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任免事项; 2.2.7 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经营性投资、等投资方案; 2.2.8 基层各单位经营业绩指标、考核结果及兑现方案;
2.2.9 总部部门及员工经济与管理责任指标、考核结果及奖励方案; 2.2.10公司总部普通管理人员年度聘任方案; 2.2.11公司职工的处分、辞退事项; 2.2.12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或调解事项;
2.2.13公司市场开拓、项目管理、科技开发、财务资金、催收清欠、改革改制、审
计监督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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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2.2.14公司三总师(包括三总师)以上领导建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2.3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通报的事项
2.3.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交办通报的事项; 2.3.2 公司的半年度、年度财务资金情况; 2.3.3 公司的半年度、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2.3.4 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改革管理工作情况; 2.3.5 公司重大项目投标、工程履约进展情况; 2.3.6 公司及所属机构重大内部审计报告;
2.3.7 公司三总师(包括三总师)以上领导建议通报的其他事项。 3.议案提交人
3.1 董事会、监事会——直接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议案; 3.2 总经理——对所有重大问题提出议案;
3.3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各自职责及分工提出议案; 3.4 总部各部门——经该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议案;
3.5 基层各单位——经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提出议案,由该单位下设的办公室(也可由该单位领导直接)具体办理。
4.议案提交程序
4.1 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填写《中建一局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案提交单》(附件1)——上会审议。 4.2 总经理提交的议案
同“1.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4.3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交的议案
填写《中建一局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案提交单》(附件2) ——总经理签署审定——上会审议。 4.4 总部各部门提交的议案
按照“提案——评审——决策”的思路,总部各部门议案提交的程序如下: 部门起草总经理办公会议案(1稿)——组织相关部门开会讨论(若需要/或书面评审)——形成议案修改稿(2稿)——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形成议案提交稿(3稿) ——填写《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案提交单》(附件3) ——分管领导签署同意——总经理签署审定——上会审议。 4.5 基层各单位提交的议案
同“4.总部各部门提交的议案”
希望总部各部门和基层各单位切实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及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总经理办公会议案的提案、评审及提交工作,不断增强重大重要决策事项的科学性、透明度及公信力,持续提升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集团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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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附件1: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案提交单
提交人(签字):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议案题目: 议案主要内容摘要(不超过500字): 附件1: 附件2: …… 通过议案的主要目的 需议决的主要问题 执行中须特别关注 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 注:本提交单适用于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提交的议案。 18
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附件2: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案提交单
提交人(签字):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议案题目: 议案主要内容摘要(不超过500字): 附件1: 附件2: …… 通过议案的主要目的 需议决的主要问题 执行中须特别关注 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 总经理意见 注:本提交单适用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交的议案。 19
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附件3: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案提交单
提交部门(盖章):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议案题目: 议案主要内容摘要(不超过500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件1: 附件2: …… 通过议案的主要目的 需议决的主要问题 议案评审情况及 尚存的分歧意见 执行中须特别关注 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意见 注:本提交单适用于总部各部门、基层各单位提交的议案。 20
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类法人授权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授权事宜。 3.内容
3.1 部门或公司所属各单位办理法人委托一律要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经理办公室在核对签字手续无误后办理,重大重要事项的委托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内容由主办部门负责人根据管理权限确定,并签字或盖章,一事一办,并对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负相关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3.3 办理法律诉讼事务的法人授权委托要经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签字或盖章。 3.4 公司及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法人授权委托书,统一归口由公司市场部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一项工程只开据一份委托书,同时被委托人必须有一人是公司自有员工。如无特殊要求,对于跟踪市场信息、联系工程的情况不宜采用法人授权委托书形式。但当业主有要求时,且工程又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经市场部评判后,可开据法人授权委托书。
3.5 项目经理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开具法人委托书统一归口为项目管理部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一项工程只开据一份委托书。
3.6 公司对外埠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参加市场营销、工程投标、合同洽谈、 企业年检等经营活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则上一年一办。 4.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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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授权申请表
项 目 情 况 代 理 人 单位及部门 指定格式( ) 授 权 书 内 容 授权权限 办 理 要 求 是否需要公正 办理份数 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格式 公司格式( ) 项目名称 投标额/合同额 姓名 审 核 意 见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法律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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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正确使用各级印章,避免、减少误用和错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3.内容 3.1印章的分类
3.1.1 上级授权使用的印章
指按国家规定由上级单位颁发本公司使用、代表职责和权利的印信凭证。如公司行政章、公司章等。
3.1.2 专用印章
指公司为履行管理职责,颁发给各级管理部门使用的印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各部门印章、各分公司(单位)行政章等。
3.1.3 戳记
指刻有一定的字样,代有标识性质的印章。如资料章和作废章、现金收讫章等。 3.1.4 名章
指私人用章,可作为个人对某事负责的凭信。 3.2 印章的刻制与颁发
3.2.1 公司的行政印章由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刻制与发放,并做好登记工作。 3.2.2 党组织的印章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工会组织的印章由公司工会负责,团组织的印章由团委负责。
3.2.3 印章的刻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经门批准,到指定的刻制单位刻制。
3.2.4 公司新组建的部门、项目、分公司和核算单位的印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刻制。
3.2.5 印章的刻制与领取必须填写《印章刻制与发放登记表》并对其正确使用负责。
3.2.6 领导变动时,新任和离任的双方领导需到经理办公室,履行印章的交接手续。
3.2.7 如发生印章丢失,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声明作废并重新刻制。 3.3 印章的使用
3.3.1 印章的启用必须以公司文件形式通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3.3.2 凡是以公司名义对社会相关方签署的、负有法律责任的各类文字,必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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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盖公司行政印章或合同专用印章才发生效力;以部门名义对社会相关方签署的、负有法律责任的各类文字,必须加盖部门行政印章才发生效力。
3.3.3 公司印章、法人代表名章、各部门的印章由专人管理,严密保管,严格按规定使用。
3.3.4 凡是要加盖印章的文字,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办事人员签字登记后,方可加盖印章。
3.3.5 公司印章不得借出。如有特殊情况,需主管领导签字,印章管理人携带印章一同出去办事,印章不得离开印章管理人。
3.3.6 印章管理人外出时,由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移交他人代管。
3.3.7 各单位需盖公司印章的文字一律填写好内容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不得在空白表格上预先盖印。 3.4 印章的作废与回收
3.4.1 公司所属单位撤消或解体后,原主管领导应在一个月内,将印章交回主管部门,予以注销。
3.4.2 公司内部使用的印章回收后,主管部门应妥善保管。 3.4.3 作废的印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主管部门负责销毁。 3.5 介绍信的管理
3.5.1 公司各单位的介绍信必须使用专用的正式印制的介绍信,设专人进行管理。公司的介绍信由经理办公室秘书负责保管。
3.5.2 凡需开具介绍信时,需经本部门的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办理。
3.5.3 介绍信不得用铅笔书写,字迹要工整、准确,要按编号开具,并加盖骑缝章。介绍信涂改无效。
3.5.4 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预先加盖公章。
3.5.5 开出但因情况变化未能使用的介绍信,应及时收回,并注明使用的情况。 4.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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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印章刻制与发放登记表
印章名称 主管部门 批准意见: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年 月 日 领用人 交接人 交接人 交接人 作废原因 作废批准意见: 总经理: 年 月 日 回收人 处理情况 印章样本: 回收日期 处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领用日期 交接日期 交接日期 交接日期 作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5
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内审员管理办法
1.目的
内审员作为公司管理体系运行的骨干力量,在推动公司体系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对公司内审员的管理,培养内审员的审核能力,提高内审员的审核能力和水平,从而不断推动体系工作顺利运行和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任命授权的内审员管理。 3.内审员的职责、权限和行为准则 3.1职责
3.1.1内审组长:审核所有过程的工作均由审核组长全权负责,审核组长应具备管理能力和经验,其职责包括:
(1)全面负责审核各阶段的工作,对审核工作的开展和审核发现的判断做出最后的决定;
(2)协助管理者代表选择审核组的其他成员; (3)制定公司的内部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4)代表审核组与受审核的单位、部门的领导进行沟通; (5)验证受审核单位、部门制定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6)编制公司内审报告。 3.1.2内审员职责
(1)遵守有关的审核要求,并能够传达和阐明审核要求; (2)认真编制审核检查表,并按计划完成审核任务;
(3)认真进行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能够与受审核方进行良好的沟通。 (4)将审核发现整理成书面资料,并报告审核结果;
(5)配合和支持审核组长工作,整理和保护与审核有关的文件和记录,并按要求提交;
3.2内审员的权限
3.2.1公司的内审员的兼职的,但是当公司组织内审员实施内审、继续教育培训或交流等活动时,必须服从公司的调动和安排。各部门、单位、项目经理部及内审员本人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服从调动,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管理者代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方可协调;
3.2.2公司的内审员是检验公司体系运行是否有效的诊断员,既要具备内审员的素质,又要按程序要求完成好内审工作,应客观、公平、公正对待审核工作和审核结果。 3.3内审员的行为准则
3.3.1正直诚实,正当地获取和公正地评定客观证据,思路开阔,不卑不亢,坚持正确的意见和原则,坦率、成熟、坚韧,不因干扰而导致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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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3.3.2维护公司的利益,遵守保密承诺,不发表与审核组意见相违背的个人意见,不能以任何方式做有损于审核组威信的事;
3.3.3要尊重同事,尊重受审核部门、单位及项目经理部所有参与审核的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全力以赴,始终注意维护审核的性。 4.内审员的审核工作内容 4.1审核过程
4.1.1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受审核方主要领导和主管体系相关人员参加。
首次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审核组的成员(姓名、单位);
(2)审核目的(评定受审核单位管理体系能否持续、有效地达到管理目标的要求); (3)审核依据(标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4)审核范围(与管理体系相关的所有环节); (5)请受审核单位领导介绍本单位体系运行情况; 4.1.2进行现场审核
按审核组内部分工进行现场审核,收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证据: (1)现场审核要对体系要求的运行记录填写情况进行检查;
(2)对有关的各项制度、规章、办法和作业规范及指导书、方案等是否认真执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3)现场审核要对上次审核(内部/外部)的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1.3审核结束后审核组召集受审核方的人员召开末次会议。末次会议内容如下: (1)末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向受审核方汇报审核情况;
(2)审核组成员与受审核方沟通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问题点及开具的不符合报告,并请受审核方领导签字确认;
(3)告知受审核单位于5个工作日后将不符合报告及整改资料返回公司; 4.2审核中需要收集和上报的审核记录
(1)内部审核检查记录表; (2)首/末次会议记录; (3)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4)不合格报告; 5.内审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根据内审员的能力、意识、水平、技巧及对标准理解情况等要求,每年在适当时机提出培训要求,报管理者代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其形式为:
(1)选2~3名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强的内审员针对体系运行的需求外送强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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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后返回公司给全体内审员做培训;
(2)外请专家给内审员做有关的培训;
(3)与上级单位或兄弟单位联系,联合组织经验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公司将结合体系运行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宜的形式。 6.内审员的奖罚
6.1由于内审员的工作是兼职的,他们除了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外,每年还要协助公司完成繁重、复杂、艰巨的内审工作,额外地增加了内审员的工作量,所以由公司对内审员在内审工作中的付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6.2对审核员按审核时间进行补助,审核时间从审核预备会开始到审核组的审核总结会结束(见内审计划);
6.3补助金额
审核组长每天补助120元,审核员每天补助100元。审核补助费制表上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6.4对参加公司内审工作的内审员,各单位、部门应在评优中优先给予考虑; 6.5对没有完成审核工作任务、不认真进行审核记录或中途退出审核的内审员相应扣减审核补助费。 7.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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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办公行为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员工办公行为,维护办公秩序,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仪表着装
2.1 员工在上班时间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着装得体、整洁大方。 2.2 男性员工上班着装要整洁、得体,不得留长发或蓄胡须。 2.3 女性员工上班着装要庄重,化妆要淡雅,金银等饰物佩带应得体。 3.基本行为
3.1 提倡提前10分种上班用于清洁和准备,下班前5分种用于清理。 3.2 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闲聊、不串岗、不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不吃零食,不准在办公室用餐,工作日午餐不喝酒。
3.3 员工之间进行工作联系,应走到座位前低声交谈,不得在远处大声寻呼,避免影响他人。
3.4 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报告,短暂离开应告知同事联系方法。
3.5 不得随便打断他人谈话,未经本人允许不得查看他人电脑或翻动文件物品。 3.6 到公司主要领导办公室请示汇报工作,除领导直接约见外,须通过办公室秘书预约。
3.7 员工到领导办公室,须敲门通报,得到允许后方可入内。
3.8 员工接待办事或来访客人,应主动起立招呼,热情接待,解释问题耐心诚恳,切忌态度冷淡、生硬。
3.9 日常交往中要坚持使用礼貌语言。要讲普通话,尽量避免使用方言。 3.10 爱护公共设施和办公设备,节约水、电,节约办公用品,发扬“一张纸两面用”精神。
3.11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和公司资源办理私人事务。
3.12 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要做到“八关”:关电脑、关打印机、关复印机、关空调、关门、关窗、关灯、关饮水机。 4.电话和网络使用
4.1 接打电话语言要简练明确,以免耗时占线,浪费资金。
4.2 电话用语应文明礼貌,对于打错的电话要耐心说明或转告相关人,切勿生硬回绝。
4.3 不拨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每次不超过一分种。 4.4 拨打长途电话应事先拟好提要,长话短说。
4.5 工作时间内不得上网浏览与业务无关的内容,不得聊天、听音乐、玩游戏和查阅股市消息等。确因业务所需上网时,查询完毕应尽快退出。不得发送与工作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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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邮件,禁止访问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站点。
4.6 对不可靠的软件或网上文件,不宜下载到计算机中,以防病毒侵入;发现病毒应及时清杀。 5.会议纪律
5.1 与会员工接到会议通知后,应预先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如因其他公务不能或推迟出席,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或主持部门请假。
5.2 与会员工应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预先做好有关准备。
5.3 要尊重主持人和发言人,认真听讲,不随意插话。不应频频出入会场,不应在会场做无关事项。
5.4 会议进行中,与会员工的手机、传呼机应关闭或静音。
5.5 参加会议员工要注意保守会议秘密,妥善保管或处理会议材料,不向无关人员谈论会议内容。
5.6 不得在会议进行中擅自到会场找公司领导及部门领导,紧急情况应通过办公室秘书或主办部门通报。 6.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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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公司总部部门管理考核办法
1.目的
1.1 为检查反馈公司总部管理实效,提高工作效率,在季度考核的基础上特补充制定本办法;
1.2 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总部各部门绩效奖罚的依据;
1.3 通过考核,激发总部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总部管理。 2.考核范围
公司总部各部门。 3.考核内容及依据
3.1 各部室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3.2 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 3.3 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4 在全面考核上述四个方面的同时,对于不在预期中发生的临时性工作将给予充分的关注;
3.5 部门系统工作实际效果(系统主管领导); 3.6 部门工作对公司总体的重要度(主管考核领导)。 4.考核分类
4.1 季度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季度考核,并将每季度的考核得分直接用于对应的绩效奖金,与各级管理人员的季度绩效奖金发放挂钩;
4.2 半年及年度的考核:通过半年和一年的工作业绩的考核对各部门做出评价,作为对各部门阶段工作评价的依据。 5.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由集中考核、系统主管领导评分、考核主管领导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集中考核占80分,系统主管领导评分占10分,考核主管领导综合评定占10分。
5.1 每半年和年度集中考核:每次考核前,成立临时考核小组,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经理办公室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考核的内容制定详细的部门工作考核表,进行细致认真的考核和评价,最终给出考核分数;
5.2 系统主管领导评分: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对部门工作进行认真的点评,填写《部门半年/年度工作评价表》,并指出部门工作的优点和不足,最终给出考核评分;
5.3 考核主管领导集中对各部门进行评价;
5.4 将集中考核的分数、系统主管领导评分、考核主管领导的评分综合评分加起来,得出部门的最终考核得分。 6.考核等级
将考核得分汇总后上报公司领导,并根据考核得分将各部门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四个等级,最终的等级划分将成为评价部门工作的依据。 7.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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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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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分公司及后勤单位模拟法人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各分公司及后勤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模拟法人代表产生
模拟法人代表由公司总经理任命,并颁发授权委托书。 3.模拟法人代表授权
3.1 模拟法人代表作为分公司(或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代表公司法人管理所辖单位的一切事宜、代表公司法人签订相关合同、经济责任状。
3.2 拟法人代表每年与公司总经理签订《经济管理责任书》,《经济管理责任书》确定模拟法人单位的各项经济指标。
3.3 公司对模拟法人代表实行年薪制。 4.模拟法人单位工作报告
4.1 模拟法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针对公司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会诊,制定对策,对经营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并将工作报告以书面(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企业管理部报告。
4.2 模拟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3 企业管理部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办。 5.模拟法人单位财务
5.1 模拟法人单位实行经济核算。
5.2 模拟法人单位按其占有资产的动态,在公司内部银行设三级备用金帐户,备用金额不超过五万元,与公司内部其他单位按内部支票发生经济来往。
5.3 模拟法人单位施工公司内部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按其所占工程项目月工程报量的比例及订货预付款情况,按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由公司与工程所在总包项目经理部资金同期制定拨付给分公司;
5.4 模拟法人单位自行对外承揽的工程项目,收回工程款统一交公司总部财务,公司扣除应上缴费用及税金外,全部划拨给分公司。遇有公司使用资金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特别处理。
5.5 公司对模拟法人单位的利润考核以其对外承揽并完成的营业额为基数;分公司产生的利润额全部上缴公司,公司在模拟法人单位上缴利润达到核定的基数后,按超出基本上缴利润额的一定比例批给模拟法人单位作为奖励性消费基金。超利润部分另提取总经理特别奖;由公司以制造成本下达或内部组织竞标的工程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6.模拟法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6.1 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工资附加费及国家规定的费用(如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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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6.2 占用公司房屋(非固定资产)及土地的使用费用; 6.3 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的各项其他费用;
6.4 职工个人由企业制服的三项保险费用(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6.5 职工住宅由受益人单位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 7.模拟法人单位工资
模拟法人单位工资放开,按《经营管理责任书》核定,经企管部、人事部、财务部按月核定,公司管理副总经理审批,由公司统一自行发放。 8.模拟法人单位人事
公司原则上只任命模拟法人单位的经理、,其他人员的任命与聘用由模拟法人单位自行决定后报公司批准。模拟法人单位承担其所有不在岗人员的管理与费用。 9.模拟法人单位经营
9.1 为了开拓对外经营,培养模拟法人单位对接市场的能力,公司鼓励模拟法人单位对外承揽任务,对其的利润考核指标也将以对外为主;
9.2 公司与业主主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在模拟法人单位施工能力范围内的,一律由模拟法人单位施工;
9.3 对工程垫资额度较大,为公司的整体需要与业主工程一起分包的工程,由业主指定分包或特殊专业工程,以及特许市场经理运作工程中的专业工程,由公司直接分包,公司委托相关专业公司管理;
9.4 由工程业主或其他社会关系参与专业工程竞标的专业工程,公司要求专业公司参与竞标,公司启动相对价格保护;
9.5 公司所有工程用生产设备、周转材料等首先在分公司选用,并在相应的分包合同中予以明确;价格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启动相对保护;此部分营业额与对外营业额一起作为对模拟法人单位的经济考核指标;
9.6 按制造成本分配给模拟法人单位的工程,由公司合约部下达的制造成本;工程制造成本原则为量价分离,即定额量,市场价,具体按合约部规定执行。此部分的工程量不作为模拟法人单位上缴利润的考核指标。
9.7 模拟法人单位通过与外部竞标承接的公司主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此部分的工程量不作为分公司上缴利润的考核指标。
9.8 模拟法人单位对外承揽与单位专业对口的工程,按专业工程造价(扣除设备费)的7%左右上缴公司综合费用(不含税);其中,2%为上级管理费比率,5%为上缴利润核定比率;
9.9 模拟法人单位以公司资质对外承揽非本单位专业对口工程,交由公司分配,按《公司营销奖励办法》执行相应奖励;
9.10 公司鼓励模拟法人单位开展对内经营,与项目经理联合开拓对外市场,凡项目经理在主合同以外承揽到专业工程,直接给分公司施工的,由相关分公司承担营销费用,专业分公司可以给项目经理发营销奖。专业分公司施工的此部分工程可作为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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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业分公司对外自营工程;
9.11 工程报量按内外不同的工程执行项管部的相关规定。 10.经济指标 10.1考核指标
核定年基本营业总额: 核定基本综合上缴总额: 10.2控制指标:
10.2.1核定消费基金总额:(工程营销奖励由公司按实际发放额另 行批给指标。) 10.2.2 业务招待费: 10.3管理指标:
a资金回收率:90%以上;
b质量:达到工程主合同及分公司下达指标; c安全:达到公司下达指标;
d管理综合考核:管理考核分达到85分以上。 11.模拟法人代表年薪
模拟法人代表年薪=基本年薪+管理年薪+修正年薪
基本年薪与单位规模、基本对外营业额、基本利润额挂钩,基本在3—6万元;管理年薪与质量、安全、资金回收及综合考核指标挂钩;修正年薪与超利润额、业务招待费等挂钩。 12.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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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分公司及后勤单位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分公司及基层单位管理考核责任目标,加强对负责人的管理监督,正确评价分公司及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及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使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及基层单位。 3.职责
3.1 加强对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及基层单位目标责任的考核与监督; 3.2 规范和完善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及基层单位管理制度建设。 4.工作内容 4.1 考核依据
4.1.1 各分公司考核经营业绩数据均依据财务报告;
4.1.2 公司同各分公司及基层单位签定的年度经济管理责任书; 4.1.3 各分公司及基层单位建立的各种台帐及经营档案; 4.1.4 各分公司自身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4.2 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奖惩
4.2.1 成立公司分公司及基层单位业绩考核小组,由公司管理副总经理及相关部室组成。小组下设业务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4.2.2 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牵头组织进行,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a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下属分公司及基层单位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检查与考核在公司管理副总经理的统一部署下进行。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公司与各单位签订的经济责任状完成情况和对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等。
b对分公司及基层单位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考核意见向被考核单位通报。
c 年度考核参照经济责任状之规定,对各被考核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管理考核分数在85(含)分以上,消费基金不增不减;管理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下,每减一分,消费基金总额减0.5%。
d 分公司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参照经济责任状之考核指标与经理年薪的规定进行修正年薪的提奖与扣减。 4.3 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4.3.1 半年及年度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于考核日前两周向被考核单位下发考核通知,自实施之日起,一般在一周内完成考核工作,特殊情况可做适当延长。
4.3.2 被考核单位接到考核通知后应及时、如实的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4.3.3 召开考核准备会,听取被考核单位情况汇报。
4.3.4 根据被考核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学问,抽查、座谈、取证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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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4.3.5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于15日内完成半年、年度检查综合评述。 4.3.6 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分公司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奖惩。 5.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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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公司督促查办工作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证政令畅通,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总部部门和公司员工督促查办意识,有效落实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 公司领导班子会、日常办公例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2 公司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2.3 上级单位批示事项的落实情况; 2.4 基层单位请示事项的办理情况 2.5 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2.6 公司各类公文的办理情况。 3.督办职责
3.1 经理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主管部门,对督办事项具有督促查办权并安排临时的督办人员;
3.2 总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承办工作,并协助做好督办工作。 4.督办程序
督办工作包括立项、催办、反馈、销办等工作程序。 4.1 立项
经理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要求,确定督办事项、提出督办原因、承办部门、办理要求等。 4.2 催办
经理办公室根据督办事项的缓急程度和时限要求,及时提醒和督促承办部门做好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并及时了解办理进度。
4.2.1 电话催办
适用于一般督办事项,总经理办公室通过电话向承办部门询问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负责人或具体承办人应及时给予答复。
4.2.2 书面催办
适用于重要督办事项或电话催办数次未果的督办事项,经理办公室向承办部门下达任务单,承办部门应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4.2.3 约谈催办
适用于重大的、复杂的、久拖未结的督办事项,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与承办部门负责人约谈,了解事项的具体承办人、办理进度、办理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等。 4.3 反馈
对于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和经理办公室应做好落实情况或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 4.4.1 定期反馈
对于重大的、复杂的、久拖未结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定期向经理办公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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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事项的进展情况。
4.4.2 专题反馈
对于领导亲自交办的重要批示、重要指示等督办事项,总经理办公室应将落实情况或办理结果以专题形式向领导报告。
4.4.3 综合反馈
督办人员应每周汇总督办事项的催办情况、办理进度、处理结果,以列表的形式报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并视督办事项情况分别呈报公司相关领导。对于重大督办事项,督办人员应将催办情况随时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形成催办报告。 4.4 销办
督办事项办结后,督办人员应及时报告督办结果并做好销办登记,必要时应将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5.督办时限
重大事项、紧急事项应随时跟踪;要求3 个工作目内完成的事项催办1 次;要求5 个工作日内完成的事项至少催办2 次;要求5 个工作日以上完成的事项,催办3 次。 6.督办要求
6.1 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对督办事项要抓紧办理,认真落实,及时反馈,对在规定时限内确因客观原因难以完成的事项,应及时报告原因,不得推诿扯皮、拖而不办甚至顶着不办。
6.2 在督办工作中,对不宜公开的督办事项,督办人员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自行立项督办。督办人员督要随时掌握督办事项进度,适时催办,并做好催办记录。对重要的、紧急的督查事项本着特件特办、急件急办的原则及时处理,不得拖拉延误。 7.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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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出差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有效地控制因公出差费用的开支,以较少投入取得最佳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及总部员工因公出差之规定。外埠分公司及经理部员工因公出差或回京也参照此标准执行。 3.审批权限
3.1 公司副三总师以上领导(简称公司领导,下同)因公出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3.2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因公出差,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3 公司总部员工因公出差,由部门经理及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4. 出差标准
4.1 公司领导因公出差标准
4.1.1 公司领导因公出差,一般情况下优先乘坐火车,如果需要乘坐飞机需要总经理批准。公司领导出差,由经理办公室统一订购飞机票、火车票。
4.1.2 公司领导因公出差,一律入住三星级以下酒店的标准间。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住三星级酒店以上标准间或套房。
4.1.3 公司领导因公出差,如是陪同业主和上级领导,可在酒店用餐;如是在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检查工作及开会,尽可能在员工食堂用餐,用餐标准原则上为50元/人、天。
4.2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因公出差标准
4.2.1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因公出差,一律乘坐火车。特殊情况需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乘坐飞机(经济仓)。总部部门经理因公出差,由本部门自行购买飞机票或火车票。
4.2.2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因公出差,外埠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可安排其在外居住,安排住三星级(含三星级)酒店以下的标准间。
4.2.3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因公出差,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酒店用餐。如是在外埠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检查工作或开会,应在员工食堂用餐。用餐标准原则上为30元/人、天。
4.3 公司总部员工因公出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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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4.3.1 公司总部员工因公出差,如无特殊情况,均乘坐火车(硬卧)。有紧急公务需要
乘坐飞机的情况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本部门自行购买火车票/机票。
4.3.2 公司总部员工因公出差,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有招待所的,均居住招待所;如
没有招待所,可安排住二星级(含二星级)以下酒店的标准间。
4.3.3 公司总部员工因公出差,均在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员工食堂用餐。用餐标准
原则上为20元/人、天。 5.费用借用与报销 5.1 公司领导
5.1.1 公司领导因公出差,统一由经理办公室在财务管理部借用支票或现金订购飞机票或火车票。
5.1.2 公司领导因公出差住宿费用,由经理办公室预先在公司财务管理部借用相应数额现金,回京后将票据交经理办公室报销。 5.2 公司总部员工
5.2.1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和员工因公出差,飞机票、火车票、住宿费、餐饮费等,均由各部门自行向公司财务管理部借用支票或现金,回京后票据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管理部报销。
5.2.2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和员工因公出差,原则上应按出差事项在公司财务管理部借出差备用金。特殊情况下如现金不够使用,可向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借用,回京报销后应及时将借款退还借出款单位。 6. 接待、通知
6.1 公司领导因公出差,统一由经理办公室通知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排接待。 6.2 公司部门经理和员工因公出差,由各部门通知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排接待。 6.3 各单位前往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洽谈业务、学习、参观等,可事先通知公司经理办公室,由经理办公室与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协调;如未通知公司经理办公室,则自行协商。
7.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员工因公回京
7.1 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员工回京参加公司会议,家住北京的,应回家住宿;家不住北京的,由公司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住宿,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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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7.2 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员工陪同业主来京考察,由经理办公室安排住宿,由主管部门安排考察日程与考察内容,公司主管领导参加接待的用餐费用由公司负担,其余住宿、用餐、参观等费用均由主办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承担。
注: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及员工应认真执行公司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应文件,严禁参加内部组织招待的娱乐性的高档消费。 8.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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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公司小区门卫及办公楼管理制度
1.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的各个小区。 3.管理制度
3.1 门卫值班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公司内部车辆统一由保卫部核准,对外部车辆出入实行登记制度,并注明进出小区时间,发放临时通行证。
3.2 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在值班时间内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打扑克、下象棋,不准饮酒,门卫室不准聚众嬉闹影响正常值班。来客请出示证件或问清情况,经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未经许可不得出入。
3.3 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每隔两小时至少在小区内巡逻一次,小区内严禁小商小贩叫卖、摆摊。办事找人的,由经办人在出门条上签字;个人携带物品出门,主动接受检查,经警卫检验核实后方可放行。
3.4 夜间出入小区车辆一律实行登记制度,禁止外单位车辆随意进出小区,并对门前的自行车、摩托车进行清理。因公搬运物品出门,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主动接受门卫单据核验。
3.5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值班人员发现重大隐患事故,需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对拒检、强行出门者,没有特殊原因的,坚决扣留,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6 办公区每日早晚按规定时间开关门,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呼唤警卫,说明原因及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方可放行。
3.7 员工出入办公区必须戴有胸卡,未戴胸卡者需登记,方可进入。
3.8 警卫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严格执行出入检查制度。如果不认真检查,失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卫部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为加强小区安全保卫工作,创建安全和谐的居住、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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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文及信访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资料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行政资料管理工作,保证公司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办法。 2.管理职责
2.1 各单位资料管理工作必须定员管理。
2.2 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文件的下发和处理基层单位上传(报)文件。 2.3 基层单位资料员负责公司下发文件的接收、传阅、督办、存档等工作,其他任何人不得私存、滞留、销毁文件。
2.4 资料员必须负责每天早、晚至少各一次浏览公司OA办公平台的公告板、电子公文及文件中心,对所有红头文件及与本单位有关的所有文件均需建立文件清单。没有条件上网的单位,到秘书室索取文件存档,然后建立清单。
2.5 各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印章刻制、资料盖章等业务,由资料员负责到秘书室办理。资料盖章前必须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到秘书室办理。 3.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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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公司公文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实施本程序,使公司文函处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文件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文函往来。 3. 公文种类
3.1 公司文件。请示、报告党务工作情况和重要人事问题,公布决定、决议及党内主要职务任免,批复下级的请示等。
3.2 公司文件。发布公司决定、通知和重要人事问题等,转发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上级文件,向上级请示有关问题,批转、批复下级的请示、报告等。
3.3 各部门签报。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工作。
3.4 其他公文。公司便函、保函、授权书、介绍信、承诺书,各部门便函等。 4. 公文主要体例
4.1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
4.2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员工的任免和聘用。
4.3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4.4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一般报告:适用于不便或不必正式行文,而又需上级部门或领导同志批示、批复或阅知的事项。
4.5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4.6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4.7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4.8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
4.9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决定事项。
4.10 令:适用于公布实行重大经营管理制度,宣布施行重大管理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公司现使用董事长令和总经理令。 5. 公文格式
5.1 公文字号包括单位代码、年份、序号(序列详见附表)。
5.2 涉及国家、企业秘密的公文应由主办部门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标明份数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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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5.3 紧急公文应有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的“特急”、“急件”。
5.4 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5.5 上行文应当在首页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5.6 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迪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应标明发文单位,并准确标明公文种类。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5.7 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5.8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5.9 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加括号标注。 5.10 公司公文应标注主题词。
5.11 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以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单位,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5.12 成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 6.行文规则
6.1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6.2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6.3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有关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联合行文不宜单位过多,且应明确主办部门。
6.4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擅自行文,办公室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必须行文的可采用便函。但如属于部门机构的合并与分设、职责分工的确定与改变,员工的任免、奖励等事项,也可以行文。
6.5 下级单位直接向上级单位行文,一般不得越级。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的,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单位。
6.6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只写一个主送单位,不得多头递送。“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6.7 除上级单位单位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单位名义径向上级领导个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6.8 除传阅件外,一般事项只报主管领导。
6.9 公司发布规定性文件,一般用“印发”、“实施”、“试行”,不用“公布”、“颁布”等字样,末条也统一写成“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施行日期另行规定除外)。 7. 公文办理 7.1 收文办理
7.1.1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查办、立卷、催办等程序;
7.1.2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由经理办公室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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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部门不得径向公司领导个人呈送。
7.1.3 公司领导阅批的文件,一律经由经理办公室统一分送,呈公司领导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办理。
7.1.4 经理办公室在文件传送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办理或纠正,以免贻误工作。
7.1.5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不属于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部门并说明理由。
7.1.6 公文办理中遇到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如有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公司领导协调、裁定。
7.1.7 会签部门收到公文后应积极主动,尽快提出意见,不得无故拖延。如会签时间超过时限要求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主办部门可直接上报主管领导。
7.1.8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圈阅表示已阅知。
7.1.9 送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7.2 发文办理
7.2.1 发文办理指以本单位名义制发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拟文、会签、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7.2.2 拟文要求
a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及有关规定。
b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用词准确,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c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部门的职责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d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编号;引用外文应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e结构层次序数,原则上: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1)”。特殊需求由发文单位自定。
f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g文中使用简称,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h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i拟文首页应使用中建一局二公司拟文纸,填写清楚相关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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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j拟文、修改和签批公文,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 7.2.3 会签
拟文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事项,应会签有关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行文。 a公司公文由签发。不在时,紧急文件由副签发。 b公司文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主管领导不在时,紧急文件由其他领导签发。 c公司主要领导审阅公文的重要批示,由经理办公室以《重要情况通报》形式向其他公司领导通报批示情况。
d一般上行文由主管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发;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管领导或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e公司便函由主办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一般事务性便函由经理办公室主任代签。
f签发人应批签日期,签发日期为发文日期。 7.2.4 公文审核
a 公司文件、便函、通知、会议纪要等正式文函,由主办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一律送经理办公室核稿。
b审核重点:是否需要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要求,是否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等。
c经理办公室负责确定发文范围、印发份数、主题词和缓急程度后呈公司主管领导签发。
7.2.5 公文印制
a经公司领导签署后的文稿,退回办公室进行编号、印制和分发。 b打字、校对人员应在文稿栏目上签字。
c公文的印制应按照本办法第5项公文格式要求执行。 7.2.6 公文用印
文件用印需携带有文件签发人签字的拟稿纸。 7.2.7 公文分发
a公司文件的下行文主送、抄送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文件情况缩减或扩大主、抄送范围。
b抄送单位一式1份,特殊情况由主办部门注明要求。 c文件在主抄送外加印1份(存档)。 7.2.8 公文发送与接收
a文件的发送要按照“发文登记本”建立登记台帐。
b公司内部文件通过公司网络办公系统中的文件中心发送。 c公司级文件由经理办公室发送,部门文件由部门自行发送。 d发往在京各单位的文件放在收发室;其他单位通过邮局发送。
e报送机密公文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传递、密电传输、计算机网络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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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密传输或专人报送,以免失密和影响工作。 8. 公文管理 8.1 职责
8.1.1 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总部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审核、打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工作。
8.1.2 总部部门领导有责任指导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并加强检查。
8.1.3 部门信息员、文秘人员应忠于职守,保证公文处理及时、准确、安全。 8.1.4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办法,不断提高公文处理水准。 8.2 基本制度
办公室及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文签收和登记制度。 8.3 机要文、电
8.3.1 上级单位的机要文电、资料的签收、分送和催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8.3.2 机要文、电一般不准复印。特殊需要必须经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单位、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8.4 复印
8.4.1 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本部门印章。 8.4.2 文件、资料应双面复印或使用废纸复印,以节约资源。 8.4.3 对外报送的文件、报告不宜使用废纸复印。 8.5 传真
8.5.1 公司传真的收发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的传真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8.5.2 办公室及各部门应建立收发传真的登记制度。 8.6 公文的效力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9. 公文归档
9.1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9.2 部门、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
9.3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9.4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门整理(立卷)、归档,其他部门保存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9.5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9.6 部门合并时,全部公文应随之合并管理。单位撤销时,将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9.7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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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10. 公文的销毁
10.1 公文的销毁工作由经理办公室负责。
10.2 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 10.3 销毁密级公文应当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批准后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11.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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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附件: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发文字号序列
建一二(部门代码)[发文年份](序号)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发文单位 经理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法律事务部 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部 技术部 市场部 合约部 投标部 项目管理部 物资部 质量监督部 安全监督部 财务管理部 资金部 审计部 信息部/档案室 资产管理部 保卫部 机电工程事业部 物业管理公司 劳务分公司 公司发文时部门代码 办 人 法 党/工/团 纪 技 市 合 投 项 物资 质 安 财 资金 审 信/档 资产 保 机 物 劳 51
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公司OA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文件管理,建立畅通、快捷的发文渠道,充分保证公司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使用OA系统公文的发布。 3.实施细则
3.1 公司下行文件采用OA系统无纸化办公模式,公司红头文件在“文件中心”下发。通知等其他文件通过“公告板、电子公文”形式下发。
3.2 总部部门及基层单位上行文件、平行行文根据需要以“公告板、电子公文”形式行文。
3.3 公司总部员工必须每天早晚各浏览一次OA系统“公告板、文件中心、电子公文”等内容,基层单位必须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浏览一次OA系统“公告板、文件中心、电子公文”等内容,确保文件及时收阅、处理。
3.4 公司总部对外行文,含传真、公函等函件,必须采用公司对外统一行文格式,并由经办秘书室统一编号;公司文函标准模板可到公司公告板下载。 4.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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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公司总部集中打印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实现无纸化办公,利用公司OA系统网络资源,最大限度的节约机关总部日常办公费用开支,规范公司文件打印、复印、速印的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内容 3.1 总则
可以在网上传阅的文件、通知、表格等资料,不需要书面传达的,一律不得打印、复印。 3.2 打印规定
3.2.1 公司总部文件打印权限分配如下:
a 人力资源部、技术部、市场部、财务管理部、合约部、投标部、经理办公室、审计部、安全部(质量部)单独设置打印机。
b 其余部门集中在经理办公室打印室打印。 3.2.2 集中打印程序如下:
公司在经理办公室打印室设置打印设备,并设置“共享文件夹”“集中打印”。打印流程图如下:
登记领取 部门文件 DZS“集中打印”夹 打印 部门经理审批同意 具体程序:
a各部门把需要打印的文件放入DZS共享“集中打印”文件夹,由打印室负责打印。 b 每天上午10:00~ 10:30、下午15:00~ 15:30到打印室登记领取打印文件。 c 各部门如有紧急或特殊情况,应通知打印室,可优先打印。
3.2.3 打印文件、表格等资料一次未超过5张,可直接打印领取,凡超过5 张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打印,取件人必须持部门经理签字审批单领取文件。
打印审批单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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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部门 打印文件名 文件张数 (速、复)印数 审批人 备注 年 月 日 3.2.4 部门打印文件由部门自行校对和取送;为避免重复打印,打印过的文件不再二次打印。
3.2.5 基层单位和外来人打印、复印、速印文件由部门经理批办,并按程序进行转帐;
3.2.6 彩色打印由管理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到经理办公室打印。 3.3 复印、速印
3.3.1 凡是单份文件超过2份(含2份)必须到打印室复印; 3.3.2 凡是单份文件印量超过20份以上(含20份)必须速印;
3.3.3 复印或速印单份文件每次印量超过5页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批同意。 3.4 其他
3.4.1 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打印室,打印设备由专人管理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3.4.2 打印件和复印件要做好保密,控制数量和发放范围,文件废弃须及时销毁,不得作废纸卖出;
3.4.3 文印、复印工作完成后,文印、复印件部门应派人及时领取,打印室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执行登记签发制度; 4.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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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 )部(部门名称)
类型:打印 复印
速印
文件名称 纸型/印数 A4 A3 B5 B4 16K 经办 时间 审批 55
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公司来信来访处理程序标准
1.目的
为规范来信来访的处理,合理解决职工工作、学习、生活问题,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3.相关文件
《信访条例》及上级单位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来信来访处理原则
4.1.1 分级负责——各级单位都要负责解决来信来访问题;
4.1.2 归口管理——信访部门是来信来访的日常接待和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是来信来访相关问题的具体处理部门;
4.1.3 谁主管谁负责——发生在哪个单位的来信来访问题由该单位负责处理,不能将矛盾上交。 4.2来信来访分类
4.2.1重大来信来访
a职工生活重大问题的来信来访 b工程项目来信来访
c其他突发性重大事件来信来访 4.2.2一般来信来访事件 4.3来信来访处理程序
4.3.1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管理制度,由信访部门或信访接待人员做好各类来信来访的登记、转办、承办、答复、请示、汇报工作。
4.3.2 来信来访都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阅信或接待——登记——承办(或转办)——请示——答复——汇报——资料建档。
a阅信或接待——阅信或接待是来信来访处理的第一步。通过阅信或接待了解来信来访的内容、性质和要求;划分处理的责任部门或人员。
b登记——登记是来信来访处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资料建档的基础。无论是哪一类的来信来访都要首先做好登记工作,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来信来访的时间、来信来访的人数、来信来访的内容梗概、来信来访的要求、处理来信来访的责任部门(或人员)。
c承办与转办——承办或转办就是明确来信来访处理责任部门(或人员)。 d请示——请示是信访工作人员对处理重大来信来访问题前请求有关领导或上级部门指示,以求解决来信来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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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e答复——答复是处理来信来访问题的重要环节,是给予信访人员所反映问题处理意见的回复。
f汇报——汇报是对重大重要信访问题处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或上级部门反馈的规程。
g资料建档——资料建档是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对每一件来信来访都要建立档案资料,以备查阅和总结之用,便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
4.3.3 重大、重要来信来访,各级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处理。 4.3.4 一般来信来访由信访部门会用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4.4群体来信来访
4.4.1 群体来信来访是指五人以上(含五人,下同)联名来信或共同上访。 4.4.2 对于重大、重要事件的群体来信,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请示处理意见,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并答复来信者。
4.4.3 对于以反映情况为主的群体来信,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将调查情况反馈给相关领导并请示答复(或处理)意见,尽早答复来信者。
4.4.4 对于群体来访,信访工作人员首先要稳定来访者的情绪,认真倾听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做好说服工作,劝其先回去,再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并请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来访者。 4.5职工生活重大问题的来信来访
4.5.1 职工生活重大问题的来信来访是指涉及职工工资、医疗、住房、退休等问题的来信来访。
4.5.2 对于涉及职工生活重大问题的来信来访,信访工作人员首先要分清问题的性质,稳定来访的情绪,做好调查研究,与有关单位领导及时沟通,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处理。 4.6工程项目来信来访
4.6.1 工程项目来信来访是指由于工程项目施工中引发的扰民、分包款、购货款、伤亡、工程质量的来信来访。
4.6.2 对于工程项目来信来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馈,了解情况,督促处理。
4.7其他突发性重大事件来信来访
4.7.1 其他突发性重大事件来信来访是指因自然灾害、火灾、盗窃、交通事故等不可预见因素并造成严重后果而引发的来信来访。
4.7.2 对于其他突发性重大事件的来信来访,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汇报情况,根据领导或上级意见协调有关部门或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有关领导和上级。 4.8 一般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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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件管理制度
一般来信来访是指单位、个人除重大来信来访事件之外的来信来访问题。对于一般来信来访,信访工作人员根据来信来访问题的性质,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及时处理。 5.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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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各类活动组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实现公司活动“费用有控制,责任有分工,程序有标准,管理有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直控的活动,其主控部门、实施单位、服务部门分工如下,具体内容包括:
2.1 项目管理部主控活动:工程开工、封顶、竣工典礼、工程阶段祝捷会等; 2.2 经理办公室主控活动:年终总结会、经济工作会等公司级会议;
2.3 系统主控活动:运动会、内部培训、生产动员大会、财务工作会、商务系统会、市场营销会、党群系统会等专业系统的会议。 3.职责
3.1实施单位:负责方案策划和实施,活动组织,全过程管理,编制费用预算,活动总结及宣传等;
3.2主控部门:负责方案及费用审核,活动安排指导,邀请相关领导。工程类活动项目管理部为主控部门,公司级活动总经理办公室为主控部门,系统活动系统主控;
3.3服务部门: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活动类物资的协调和组织,公司工会负责音响设备系统的管理和摄录像工作;
3.4领导:公司管理副总经理负责活动费用的审批。 4.工作流程图:(见下图)
音响、摄像 总结、宣传稿件、新闻图片电子版 党群工作部 通知 实施单位 上报方案、预算书面及电子版 审批后下发实施 主控部门 方案 预算书 审批意见 邀请 管理副总 物资组织协调 经理办公室 提醒 公司领导 5.活动方案与预算审批
5.1实施单位应提前一周将活动方案报送公司主控部门。主控部门提前五天将预算初审意见报送管理副总,组织协调事项提前四天告之经理办公室及党群工作部(工会)。
5.2活动结束后,实施单位负责在二日内将宣传稿、新闻图片、活动总结报送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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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工作部。
5.3会议经费原则上由实施单位从开办费用中考虑。公司特殊要求,由管理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单独拨付。
5.4基层各单位的内部活动可参照执行。 6.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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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会议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会议管理效率,加强会议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 3.会议管理规定
3.1 公司会议主要是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总结表彰会、系统工作会议、各种例会等组成。
3.2 公司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按照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事规则》文件执行。
3.3 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系统工作会议和例会按系统要求的时间召开,日常工作会议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召开。
3.4 会议召开原则上必须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同意,会议主持由召集领导或部门负责,并必须提前做出会议费用预算。系统以上会议由办公室统一通知,会议地址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5 重要会议必须填报会议记录表,会议组织方必须在会后二日内将会议记录表报送经理办公室,如有违规情况发生,经理办公室在三日内将会议违纪处罚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
3.6 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凡无故旷会,缺席一次扣罚200元,两次不参加会议视为情节严重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3.7 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凡违反者每次扣罚100元,并通报批评,如果连续出现迟到、早退行为视为严重违纪给予行政处罚。
3.8 与会人员单位领导对本单位与会人员违纪承担连带责任,扣除同等额度奖金。
3.9 会议有严禁吸烟、交谈,将手机调整到振动状态等提示,与会人员违反规定将通过OA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3.10 其他严重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公司经研究后另行处理。 4.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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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附:会议记录表
会议记录表
编号:
开会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开会地点: 会议名称: 主持人: 参加人员: 会议主要事项: 违纪情况记录: 62
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会议室使用及来客接待管理办法
1.会议类型
公司级会议、业务系统会议和部门会议。 2.会议登记程序
2.1 各类会议需要使用公司会议室的要提前三天向经理办公室预约登记。 2.2 会议室使用原则是先满足公司级会议。
2.3 部门日常会议,通过电话登记会议室,部门负责会务工作。
2.4 部门主持的,有特殊要求的会议(如横幅、告示牌、鲜花、水果等),到经理办公室填写会议服务申请表,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返回各办公室。
2.5 部门主持的会议,有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出席的会议(如技术工作会、质量工作会等),由经理办公室协调会务工作,部门协助和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与会单位、人员,会议时间、内容,会议议程安排,会议文件准备、发放等。具体执行《公司会议及活动组织管理办法》。
2.6 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的会议(如董事会、监事会、年度经济工作会议等),会务工作由经理办公室负责。
2.7 凡接待型会议,到经理办公室填写接待登记表。
2.8 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正三总师主持的大型接待以经理办公室为主,部门协助和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来访单位、时间(准确到分)、人员(单位、姓名、性别、职务),我方出席人员,联络人员,接待规格要求,接待性质等。 3.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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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总部办公环境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管理,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可参照执行。 3.内容
3.1 语言文明,礼貌。工作中与人交流时不得使用粗话、脏话、不尊重或侮损别人的话。工作时间着装应做到整洁、大方、得体,不得奇装异服,不得污损破旧。讲究个人卫生,不乱吐乱放,不乱扔杂物,严守公共场所卫生规定。
3.2 保持工作秩序,不准擅离岗位,不准无事串岗,不准扎堆聊天,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玩笑取闹。
3.3 办公楼公共环境要整洁、卫生、有序、美观。办公楼内过道、墙壁、卫生间无杂物、无乱涂乱画、无异味;办公楼大门前不准乱停乱放,拥挤吵闹,保持良好卫生状态。
3.4 办公室内布置美观合理。工作人员办公台、电脑等设施摆放整齐合理;不准随意在办公室堆放文件、报刊、桌椅等杂物;不准摆放、悬挂、张贴非工作用的物品。地面、墙壁清洁卫生。不准有灰尘、污垢、烟头、纸屑等垃圾杂物。纸篓及时清理,饮水机、空调、窗玻璃等要定期擦洗,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3.5 厅堂内花草盆景及其它设施的布置,要力求和谐、美观。废旧电池、墨盒等有害物质要分类回收,统一扔到单独的回收箱。
3.6 实行无纸化网上办公,减少资源的消耗。纸张双面使用,节水节电,节能 降耗。堂油烟排放要满足排放标准,防止造成大气污染。做好环境标识管理,分类包装生活垃圾,及时放入垃圾箱内。
3.7 办公环境的清洁应使用绿色产品,减少对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加强机动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实行有效的排气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验,超过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得在市区范围内行驶。 4.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总部办公设施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总部办公楼的治安和办公设施的综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要求总部各级人员遵照执行。 2.管理的主要内容 2.1办公区域的管理
2.1.1整个办公楼的在节、假日期间由保卫部的经警对办公楼进行全封闭管理(即每个楼层上锁,大门上锁)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准进入办公楼,如果加班必须通知经理办公室。
2.1.2周一至周五,每层办公楼由各部门上锁,18:00点以后,办公楼不准再有人停留。如果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通知经理办公室。
2.2办公区域的计算机、饮水机、电灯、电扇、空调等设施的管理
2.2.1白天工作时间里,若日光照明没有问题,办公室的灯必须关闭; 2.2.2办公室内空调开启时,门窗必须关闭;
2.2.3若办公室无人或下班以后,计算机、饮水机、电灯、电扇、空调等设施必须关闭;
2.2.4白天各层楼梯间若日光照明没有问题,电灯必须关闭; 2.2.5各楼层卫生间的水龙头和电灯在无人使用的情况下必须关闭; 2.2.6下班后各楼层门必须关闭;
2.2.7各部门下班后自觉关闭交换机电源,临时停电后也要关闭其电源,待来电稳定后再开启网络交换机,以免造成机器损坏。 3.责任范围的划分
3.1各层公共区域楼门、锁门职责划分
3.1.1 二楼大厅由物资部和项目管理部指定专人每天负责锁门。物资部负责单月锁门,项目管理部负责双月锁门。
3.1.2 四楼大厅由合约部和项目投标部指定专人每天负责锁门。合约部负责单月锁门,投标部负责双月锁门。
3.1.3 五楼大厅由人力资源部和党群工作理部指定专人每天负责锁门。人力资源部负责单月锁门,党群工作部负责双月锁门。 3.2各楼层网络交换机具体责任区划分
3.2.1 二楼大厅在项目管理部与物资部办公区域交接处的交换机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物资部与财务管理部办公区域交接处交换机由物资部负责;
3.2.2 四楼大厅使用的二台交换机由合约部和投标部负责各自区域;
3.2.3 五楼大厅人力资源部处的交换机由该部门负责,经理办公室与共法律事务部共用的交换机由经理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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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3.3其他公共设备划分
其他公共设备包括:各楼层的计算机、饮水机、电灯、电扇、空调、卫生间水龙头、电灯和各楼层门等设施。
3.3.1 个人办公室的责任区由该办公室的责任人负责(个人办公室特指办公室的人员,以下同);
3.3.2 公共办公区的公共设施采取能够明确责任的位置由该部室负责、责任无法明确的由该层的所有部室共同负责的方式(主要指公共部分);
3.3.3 五楼的各办公室负责五楼到四楼楼梯间的电灯关闭;四楼的各办公室负责四楼到三楼楼梯间的电灯关闭;三楼的各办公室(指公司各级领导)负责三楼到二楼楼梯间的电灯关闭;二楼的各办公室负责二到一楼楼梯间的电灯关闭;
3.3.4 各楼层卫生间的水龙头和电灯及走廊的电灯以及各楼层的楼门由该楼层的所有办公室共同负责。 4.处罚办法
4.1 第一次出现违规现象,通过公司公告版点名通报。
4.2 若同一部室或个人办公室出现第二次违规现象,公司将对其部室的领导(指部门经理、个人办公室指个人),处以当月奖金50%的处罚。
4.3 若同一部室或个人办公室出现第三次违规现象,公司将对其部室的领导(指部门经理)和员工一并处罚。部室经理处以当月奖金100%的处罚,部门员工处当月奖金50%的处罚。若公司领导出现违规现象,给予同样的处罚。
4.4 若出现无法追溯到责任人或部室的责任现象时,则采取群罚的方式,即:某楼层的设施没有关闭,且又无法明确界定是哪个部室或哪个人的责任时,则采取对整个楼层的集体处罚。具体办法如下:
a第一次在OA系统上点名通报; b第二次处当月奖金20%的处罚; c第三次处当月奖金50%的处罚。 5.各责任单位的检查和执行办法
5.1 公司保卫部负责果园办公楼值勤的经警,负责公共设施部分和各楼层电灯关闭情况的检查,并负责晚间的巡逻工作;
5.2 公司领导组织相关部室人员采取抽查的方式实施检查;
5.3 带队的抽查的负责人,必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公司经理办公室汇报及提供检查情况的记录,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存所有原始记录;
5.4 经理办公室负责按照抽查提供的记录情况进行必要的落实后,报公司领导,请示执行意见;
5.6 公司财务管理部在接到经理办公室提交的处理意见后,负责在当月的工资中给予处罚;
5.7 经理办公室负责以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向领导汇报,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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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该办法。 6.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公司总部办公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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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总部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降低采购成本,规范保管,发放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该办法使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3.内容
3.1办公用品的采购
3.1.1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原则上由经理办公室购买。
3.1.2在有关部室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经办公室同意后,按成本最小的原则,由使用部门直接去商店购买或订购。
3.1.3大宗和特殊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部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经理办公室,以保证其使用。
3.1.4购买办公用品需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遵循就近、价廉和及时的原则。
3.2办公用品的保管
3.2.1所有购买的办公用品都需办理入库手续,按单据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登记上帐。
3.2.2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做到日清月结,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防水等保全措施。
3.2.3办公用品仓库一年需盘点两次,并要做到账物一致。 3.3办公用品的发放
3.3.1一般情况下办公用品的发放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领用者需持有写明所需物品名称、规格和数量并经有关部门领导审批意见的单据,方可领用。
3.3.2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房办公用品存放区。
3.3.3凡能够实行以旧换新的物品,均按以旧换新的办法领用办公用品。 3.4办公用品的使用
3.4.1本着节约开支,避免资源浪费的原则合理使用办公用品,可回收利用的物品,应多次使用。
3.4.2对报废的办公用品,要作好登记,认真做好纸张的收集再利用工作。 3.4.3调离人员的办公用品应及时交回经理办公室,如有非正常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酌情赔偿。
3.4.4经理办公室将定期考核和公布各部室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 4.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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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总部车班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提高车辆管理系统性、安全性和有序性,特制定本办法。 2.车辆管理
2.1 严格执行出车登记审批制度,详细登记出车事由、地点等,严禁不按程序私自出车,凡私自出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2.2 安排专人对现有车辆进行登记,并随时更新登记表,登记人员及时将更新情况反馈给办公室领导;
2.3 所有车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打理,定期保养,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车辆随时处于安全使用状态;
2.4 车辆必须定期(至少每周)清洗,随时保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清洗车辆时应注意节约用水,非本公司公用车辆不得用公司洗车设备清洗车辆;
2.5 长途出差前应专门对出差车辆进行检修,做到不出带病车; 3.司机管理
3.1 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3.2 上班时间不得饮酒、打牌、看电视,严禁酒后驾车; 3.3 养成良好驾驶习惯,注意节约用油,长时间驻车要熄火;
3.4 因公长途出车,提前申请差旅费用,回来后及时报销,费用一次一清; 3.5 长途出差,要充分休息,不疲劳驾驶,不带病出车,不开夜车; 4.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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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婚庆活动租用大客车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方便公司员工婚庆用车,提供帮助和便利,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职员工及子女的婚庆活动,非公司员工不予借用。 3.管理规定
3.1大客车在公司不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借用,车班其余车辆不予借用。 3.2借用大客车必须是公司员工婚庆活动,非公司员工和非婚庆活动不予借用; 3.3同一天有多人借用车辆,按登记先后顺序借用;
3.4借用公司大客车公司收去一定的燃油费和磨损费用,每次收取500元。 3.5借用人到经理办公室秘书室登记,经办公室确认有车辆借用后,到财务部交纳费用,并将收据交回秘书室,秘书室再向车班下发出车通知单。
说明:凡借用公司车辆的人员需要签定声明,表明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如果个人不愿承担这一责任,公司车辆一律不外借。。 4.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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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食堂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不断改善和优化员工的就餐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食堂,基层各单位的食堂管理可参照执行。 3.职责
各单位食堂管理员应对食堂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和伙食质量负责;各单位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对上述管理负领导责任。 4.内容 4.1食堂管理
4.1.1 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4.1.2 树立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量足,平等待人。
4.1.3 遵守财经纪律,收款打卡或使用饭票,禁止收取现金。(承包性质的食堂除外)
4.1.4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建立、健全出入库手续,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洁,帐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帐目,接受监督。
4.1.5 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都要有登记、有帐目,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4.1.6 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1.7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饮食器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4.1.8 就餐人员不准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己有。 4.1.9 实行承包经营管理的食堂还应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 4.2卫生管理
4.2.1 食堂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食品的卫生制度及营养知识有深入的了解,保质保量地为员工服务,提供卫生且营养的膳食。
4.2.2 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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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4.2.3 厨房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洗涤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并具备滤油、隔油设施。
4.2.4 应装置抽油烟机,抽油烟机之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之污油,亦适当处理,切勿直接喷泄干扰邻居。
4.2.4 工作厨台及厨柜以铝质或不锈钢材质为佳。
4.2.6 工作厨台及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免遗留物腐烂。 4.2.7 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4.2.8 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4.2.9 凡易之饮食物品,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亦防串味。
4.2.10 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厨余桶,厨余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内隔夜。万一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且厨余桶四周应予经常保持干净。
4.2.11 炊事员工作时,应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4.2.12 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4.2.13 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及指定专人管理。
4.2.14 炊事员有病时,应留在家中休息。感冒、皮肤有外伤及患传染病症时,都应留在家中休养治疗,以免影响整体的健康。 4.3客餐管理
4.3.1 员工因公务需在食堂安排客餐,应事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具有审批权限的负责人,核定人数和标准并签署客餐单据。
4.3.2 食堂只有在接到经审批的客餐单据后,方可安排客餐。特殊情况也可先安排就餐,事后随即补办手续。
4.3.3 每月结算时,食堂应将本月发生的所有客餐单据收齐,经与主管领导核对无误后,方可去财务办理结算手续。 5.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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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实施细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实现最佳整体效能,把领导班子建设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善经营、会管理,廉洁公正、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领导集体,特制定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 3.相关文件
3.1 《中国党章程》
3.2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3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几点意见》 3.4 《中建一局集团两级领导班子行为规范》 3.5 《中建一局集团领导班子建设标准》 4.管理职责
4.1 公司全面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4.2 公司、总经理对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4.3 基层单位党支部(总支)、经理是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负责人。 4.4 党群工作部是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为相关部门。 5.工作内容
5.1基层领导班子的组成
基层领导班子是指在我公司范围内承担经营生产、后勤服务等任务的基层单位中经公司党政系统确认的相关管理人员。 5.2基层班子成员的任免
领导干部的任免,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公司负责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的任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讨论研究、由总经理决定对相关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5.3基层领导班子的建设标准
5.3.1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
5.3.2 要带头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全面完成本单位经营生产等各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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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5.3.3 要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明确的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重大项目的决策和较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和任免,都要认真坚持有关办事规则、程序和方法,确保各项决策民主科学、正确。
5.3.4 要认真落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本单位无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5.3.5 要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带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现象的侵蚀,成为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表率。 5.4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主要制度
5.4.1 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1—2次,时间不少于4小时。
5.4.2 民主生活会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季召开一次。会前做好准备;会上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及时上报生活会情况,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5.4.3 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个班子成员都必须对各自分工负责的对象及分管的业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5.4.4 对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制度:对重大问题的请示要一事一报,主送主管领导并一个主管部门。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5.4.5 党政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谈话沟通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之间要经常交换思想,沟通情况,保证思想的统一和行动的一致。
5.4.6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需要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宜,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5.5领导班子考核
5.5.1 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原则是要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公司重点负责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其他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
5.5.2 公司每半年组织对基层领导班子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检查与考核在公司的统一部署下进行。进行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班子建设标准的执行情况、基本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5.5.3 对基层领导班子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考核意见向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通报。 5.6基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处理
基层领导班子的建设应把教育贯穿于始终,把整改作为重点。对内耗严重、不求进取,经帮助教育仍无转变的;结构不合理、整体功能发挥不强;主要领导素质不高、形不成核心的班子要进行必要的充实和调整。 6.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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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四好班子”建设考核办法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关于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推动和加强公司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确保公司实现第二步跨越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把以“四好”为主要内容的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考核办法 2.1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基层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战略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为加速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2考核目标
以建设“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领导班子为目标,不断增强班子的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思想、求实创新、员工拥护、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推动企业各项工作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2.3考核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运行三个月以上的领导班子。 2.4考核内容
见《四好班子建设考核(自评)表》 2.5考核方法步骤
本着严格标准、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基层单位每半年应通过会议形式形成《自评报告》并填写《四好班子建设考核(自评)表》报送公司,公司半年时组织抽查、每年底组织由公司各相关部门组成的考评组去基层各单位,在平时考察和基层班子成员述职的基础上,由考评组成员、基层单位中层干部和普通员工按照《四好班子建设考核(自评)表》逐项检查,并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评定、量化打分,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最终由公司审定评出优秀、良好、达标、较差四个档次。 2.6考核评分
考核总分为100分,“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四项每项各占25分,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班子;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下至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良好”班子;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至70分以上(含70分)的,为“达标”班子;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较差”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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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2.7否决标准
2.7.1 未完成考核期经营指标的; 2.7.2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2.7.3 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的;
2.7.4 发生上级检查存在严重问题和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的; 2.7.5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7.6 若被考核单位出现以上其中一项,不能被评为“优秀”班子。 2.8其他
考评结果将与领导班子的奖惩、班子成员的提拔使用以及单位和个人的评先选优相结合。被评为优秀的“四好”领导班子,由公司予以表彰,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对“较差”班子将责令进行整改,并视情进行调整。 3.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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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被)考核单位:考核(自评)时间:年月日考核(自评)得分:
考核(自评)要求 考核(自评)内容 考核(自评)标准 1.为公司分担压力,勇于承担责任,采取积极态度应对各种问题,经分值 考核(自评)分 一、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承受压力,在困难和压力面前经得起考验。 得起考验;遇突发事件,能够正确做出判断,化解矛盾,有效控制局面 2.勉强应付,矛盾不能及时解决甚至推卸责任 1.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任务主动及时 5-2 1 5-4 3-2 1 5-4 要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和较高的理论素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政治素质好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路线、方针、,在事关根本原则的问题上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忠于职守,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善于管理、敢于开拓的表率。党政正职要具有把握方向,驾驭全局,开创新局面的能力;应有宽阔的胸襟,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坚持原则,知人善任。 二、坚决贯彻上级的方针、,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与任务。 2.能执行制度但有偏差,能完成任务但不及时 3.强调客观,执行制度不利,完成任务打折扣 1.保证学习时间和出勤率,按时完成调研报告 三、班子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坚持理论学习与企业管理知识学习,有集体学习制度与学习记录,领导班子成员按时完成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 3.偶而组织学习且主要领导经常缺勤,少数人有调研报告且无指导意义 1.形式与内容鲜活,效果显著 四、坚持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党课等形式宣传、教育党员和群众,鼓舞员工,弘扬正气。 五、有大局意识,做到局部服从整体。 1.为了公司的整体发展,甘愿牺牲本单位利益,大局意识强 2.能顾全大局,但有时不够主动,遇事斤斤计较 3.只考虑小团体利益,我行我素,大局意识较差 一、执行公司对项目及分公司考核标准。 参照公司对项目及分公司考核分数 1.集约经营、精细管理的思路清晰,事例鲜活,效果明显 2.思路不清晰,措施不到位,社会信誉不显著 1.有培养计划和措施,且效果明显,青年员工 三、重视建楼育人工作,为青年员工成长创造理想的环境,为企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人才。 热情高,干劲足 2.只注重生活关心,缺少培育和塑造 3.主要领导对青年人培养缺乏关注和重视,人才流失严重 5-4 3-2 1 15 5-3 2-1 5-4 3-2 1 2.只有形式,内容缺乏创新,效果不明显 3.主要领导不重视,应付了事 3-2 1 1 5-4 2.能够组织学习,但有缺勤;完成调研报告,但不及时,效果不佳 3-2 坚持按科学发展观和正确业绩观确定改革发经营业绩好 展思路,发展思路清晰,管理水平提高,创新能力增强,经济效益提升;善于解决本单位的突出问题,提升竞争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造成恶性社会影响的事件,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二、能够体现集约经营、精细管理的要求,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团队素质,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77
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1.制度建立健全,沟通及时顺畅,合力强 一、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制度建设,班子成员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充分发挥班子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发挥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协作好 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创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党政主要领导有良好的民主作风,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善于调动班子成员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班子存在的自身问题;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和重要人事任免坚持集体决策。 三、坚决贯彻集体决议,执行力强。班子成员之间能够做到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实际工作中能够做到相互补台,扬长避短。 2.班子成员执行决策不积极、不主动,在群众中造成影响 3.主要领导不执行集体决议,班子合力较弱 1.制度健全,率先垂范,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坚持求真务实、艰苦斗争、以人为本、廉洁自律:讲实话,办实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深入群众、深入现场,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倾听群众呼声,作风形象好 关心群众疾苦,真心诚意为职工办实事,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坚持勤俭办企业,带领职工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带头做廉洁的表率,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建总公司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政、优政的规定》的各项规定,廉洁从业、严于律己,按照中建一局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完成任务。 3.主要领导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群众中有不良影响,群众有意见反映 2-1 三、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坚持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 2.个别成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表率作用不到位 5-3 1.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并有鲜明的事例,无违规、违纪现象 8-6 二、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真心为职工办实事,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的,自己首先不做 一、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工作中广泛征求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工作。 2.个别成员表率作用一般,混同于一般员工 3.主要领导表率作用差,群众有意见反映 1.听取群众意见,职工工作生活有保障,及时解决职工的重点困难问题 2.能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但不够主动、及时 3.主要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创造条件解决,只强调客观因素 5-3 2-1 8-6 5-3 2-1 5-3 2-1 9-6 3.主要领导一言堂,导致决策失误 1.执行和落实坚决,不懈怠、不拆台,不把领导之间的分歧意见流露给下属 2-1 8-6 二、班子内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及时解决班子存在的自身问题,遇事能够统一思想,做出正确的集体决策。 2.有时出现不分是非、不负责任的一团和气,影响领导班子决策的正确性 5-3 1.成员之间做到有话讲到当面,或向上级反映,认真解决分歧,做出正确决策 8-6 3.主要领导处理问题主观,原则性较差、随意性强,影响团结协作 2-1 2.事前不能有效沟通,事后勉强打招呼,有时有随意性 9-6 5-3 78
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决策行为,增强公司整体工作决策的正确性和时效性,特制定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单位和公司总部各部室的决策活动。 3.请示制度 3.1请示原则
基层单位在处理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问题时,如该事项超出本单位、本岗位职权管理范围,又需及时处理的;在特殊情况下难以执行公司现行的有关规定、需要上级重新做出指示和指导的;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具体解决和处理的办法,无法保证其实施的;在研究事关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中,出现了较大的意见分歧需上级协调的以及其他需要请示的问题时,必须向公司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请示。 3.2请示内容
基层各单位如遇以下情况需要向公司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请示: 3.2.1 涉及对外投资、工程垫资、提供担保。
3.2.2 涉及购买、租(借)用小汽车、旅行车、大轿车等非生产性车辆。 3.2.3 非主管部门、租赁经营单位对外租借公司房屋、场地及各类设备。 3.2.4 对外借出公司在岗、在职员工或聘用外部人员。 3.2.5 基层单位改制,成立股份公司、劳务企业等。 3.2.6 基层单位突破年度财务预算资金使用额度的。
3.2.7 基层单位因经营需要成立、变更基层机构或结构重组。 3.2.8 其他需要请示的重大事项。
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所请示的问题,一般应于一周内批复;紧 急情况要尽快答复。对于短期内无法批复的问题,最迟不应超过三周给予答复,同时说明情况。 4.报告制度
4.1 公司部署的重点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报告实施情况; 4.2 答复公司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询问;
4.3 反映重大或突发事件(如发生刑事、治安案件;质量、安全技术事故等,事关生命财产等方面的情况,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工作建议;
4.4 本单位出现不稳定因素,如骨干人才流失、集体上访、申请等事件,要从速报告;
4.5 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执行年度述职报告,必须在年末后的第二个月内报告。 4.6 专业性重要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范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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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5.请示报告要求
5.1 不稳定因素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在发现和发生的第一时间(24小时内)报告(包括节假日)。
5.2 重要信息应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
5.3 报告请示可采取专人汇报、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等各种形式。 5.4 除综合性工作外,报告请示要一事一报(请示),内容要真实、准确、简明扼要。
5.5 总部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受理重大事件请示报告的同时,要报送总经理办公室备案。无明确受理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将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与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向申报单位及时反馈情况。
5.6 对于重大问题不按规定及时进行请示报告,以致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6.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文件作废。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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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及公司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相关规定
1.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网站(即公司对外门户网站http://www.cscec1b2.com.cn,以下简称“公司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不断丰富网站内容,确保公司网站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参与公司网站管理的所有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公司网站的主要功能
企业形象展示的窗口、内外沟通交流的平台、服务经营管理的载体。主要内容是:介绍公司概况及资质资格,发布公司及上级单位的新闻,展示公司精品工程,介绍企业施工管理水平等内容。
3.1 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公司网站纳入集团管理。公司网站在显著位置标注与集团网站的连接,实现信息共享。公司网站要按照国家《非经营性互联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网站注册备案工作。
3.2 网站信息发布人要严格遵守国家、企业有关保密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等,特别要注意保守企业有关财务、市场营销、战略决策、人力资源、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不传播、制作、散布危害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企业形象的信息;不宣扬暴力等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 4.管理机构与职责
4.1 公司成立网站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宣传的领导任组长,主管信息化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党群工作部、信息部、总经理办公室、质量监督部、物资部、项目管理部、物资部、合约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指定的信息员(一名),领导小组成员实行替补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确定网站建设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4.2 党群工作部负责审核、报批各栏目信息内容。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公司网站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新闻中心”栏目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工作,负责“群英荟萃”、“荣誉殿堂”、“企业文化”栏目内容维护与更新。
4.3 信息部负责网站整体正常运行,具体负责相关媒体信息下载工作,负责网站维护权限的管理,发布审批后的相关栏目信息。同时提供网站的技术支持、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
4.4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简介”、“组织机构”、“分支机构”、“外埠机构”、“企业刊物”栏目信息的收集与整理。
4.5 质量监督部负责“精品工程”、“首页滚动图片”栏目信息的采集与整理。 4.6 项目管理部负责“施工管理”栏目信息的采集、整理,技术部具体负责“技术能力”栏目中施工技术信息内容收集。
4.7 人力资源部、物资部、合约部负责“招聘招标”栏目的信息收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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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4.8 公司各单位领导、责任部门经理为信息上网第一责任人。公司所属各单 位、总部各部室要设立信息联络员,及时提供本单位(部门)新闻及其他栏目信息。 5.信息管理
5.1 发布到公司网站上的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新闻信息,要遵循消息真实 及时有效、导向正确的原则。
5.2 公司相关单位、部室收集、整理的新闻信息,由指定的信息员经本单位、部门领导审核后,统一传至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审核,发布,重要新闻需经公司主管宣传的领导审核、确认。
5.3 各单位(部门)重点上报以下新闻信息:营销快讯、工程动态、重要会议、领导来访、改革进展、创新成果、先进事迹、检查调研、党建工作、文体活动,以及各级组织和个人获得各级荣誉等信息。 6.栏目内容的维护更新
6.1 “公司简介”栏目信息要定期更新,全面介绍公司经营布局,资质资格的情况,及时反映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成绩,重大变更事项等内容。
6.2 “组织机构”栏目信息要随时更新,针对部门数量,领导班子成员等方面进行及时变更。
6.3 “精品工程”栏目信息的采集标准是: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工程;地标性工程;省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对宣传企业形象有意义的其他工程。
6.4 “施工管理”栏目信息要全面反映公司项目管理情况,随时报道公司先进技术,工艺及优秀管理做法。
6.5 “群英荟萃”栏目信息要全面、及时报道公司、团体及个人获奖消息。报道标准是:市级以上奖项。
6.6 “招聘招标”栏目信息要保持信息的时效性,对过期信息要及时进行清理。 6.7 公司《铁军》简报电子版要同步上网。 7.考核和奖惩
7.1公司网站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周期性对公司网站建设、动态维护进行综合评审,对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室新闻信息的上传数量和采用数量进行汇总统计并予以通报,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年终“经济技术创新”考核之中。
7.2公司网站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对总部责任部门负责的栏目信息收集、整理、提供情况形成评审意见,其结果列入总部优秀团队考核之一。 8.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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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1.总则
为切实加强公司新闻宣传队伍建设,促进公司各单位之间的信息流通,及时报道公司各单位、各业务系统在改革、发展、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引导水平和应对突发性新闻事件的能力,按照贴近实际、加强管理、发挥作用的原则,为使通讯员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在建立通讯员档案的基础上,特制定《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1.1 办法中所称的通讯员是指经各单位上报、公司党群工作部认可备案、进行各单位工作宣传报道并负责信息沟通的工作人员。
1.2 通讯员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基础,也是把宣传工作做出声色、推上新台阶的基石。规范通讯员队伍建设,为公司各方面工作开创新局面营造良好的环境是制定《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的宗旨。 2.通讯员的素质要求
2.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和新闻敏感性。
2.2 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热爱宣传工作,熟悉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各项工作,具有新闻宣传意识。
2.3 具有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刻苦学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2.4 熟悉本单位基本情况,勤于学习,知识面广,严格遵守宣传纪律。 3.通讯员的职责
3.1 通讯员应根据公司的宣传工作规划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宣传报道计划,积极主动地了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市场营销、改革改制、维护稳定等工作情况,快速、准确地获取本单位、本业务系统的信息动态,争取在第一时间完成采写报道任务,经本单位主管领导(部门)审定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铁军》编辑部或党群工作部。
3.2 通讯员除了自己撰写稿件外,还要带动、指导、帮助本单位爱好写作的积极分子撰写稿件,并针对《铁军》栏目设置积极投稿。原则上,每位通讯员每月至少向专刊提供一篇稿件。
3.3 收集关于改进公司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群工作部反馈。意见、建议既可以是对《铁军》专刊发表的某篇文章或某一方面报道的具体反映,也可以是对《铁军》专刊内容、版面、栏目设置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要求。
3.4 及时向《铁军》专刊编辑部和党群工作部提供本单位、本行业重要活动的最新新闻线索和信息。有重大宣传价值的,由《铁军》编辑部专访统一报道。
3.5 对于本单位出现的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通讯员有责任及时向公司党群工作部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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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3.6 对于到本单位、本部门采访的行业和社会新闻媒体,通讯员有责任告知其与本单位宣传主管部门或公司党群工作部联系。
3.7积极参加党群工作部或《铁军》编辑部组织的各项通讯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活动、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 4.稿件的质量要求
4.1 文字稿件要求主题鲜明,文笔通畅,内容充实、生动,贴近生活,具有思想性、时效性和可读性。新闻稿件务求真实,名称、时间、数字等一定要核实准确。一般情况下,消息稿不超过600字,通讯稿不超过1500字,言论稿不超过800字。稿件以电子版为宜,注明作者、单位、联系方式。
4.2 新闻照片要求主题突出、角度新颖、新闻价值高、画面清晰、层次丰富。数码照片要求精度(分辨率)高。
4.3 通讯员所提供的文章要杜绝剽窃。对于采用的文章,编辑部有权对文章发布、转发、编辑。 5.通讯员的管理
5.1 各单位要把通讯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单位负责人、支部要经常关心、支持和指导通讯员有效地进行信息报送工作。
5.2 党群工作部对通讯员建立通讯员档案,内容包括个人信息、投稿情况、被选用稿件,用数据库的形式进行统一管理。
5.3 各单位通讯员凡对外宣传事关公司生产经营、市场营销、改革改制等事件时,需和党群工作部沟通、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宣传。
5.4 党群工作部和《铁军》编辑部将对通讯员稿件进行选择、编辑。同等条件下,优先刊用通讯员稿件,并将其中的优秀作品向集团公司媒体以及行业和社会的新闻媒体进行推荐。
5.5 公司将定期聘请有经验的记者、编辑举办通讯员培训班对通讯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新闻讲座、参观访问和座谈等集体活动,并组织通讯员进行实地采风,同时向通讯员配发相关教材、资料,为通讯员学习相关新闻知识、提高写作水平创造条件。
5.6 公司党群工作部将对通讯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因工作岗位变动或不能胜任通讯员工作的,将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时予以调整或补充。 6.通讯员的奖励
6.1 公司党群工作部每半年将对各单位、各部门的通讯员来稿、上报信息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公布。适时评选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优秀作品,并进行表彰和奖励,根据贡献不同,实行物质奖励或证书、称号表彰。奖励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6.2 优秀作品评选。参评作品为每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铁军》专刊和集团公司报刊以及外部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参评对象为所有参与投稿并在公司内外报刊上刊发作品的在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每年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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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在参选的作品中按比例列出候选作品,再由相关领导组成评委会集体讨论,投票确定。每次评选分设各类别的一、二、三等奖,原则上每类作品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设奖数最终由评委会决定。
6.3 优秀通讯员评选。参评对象为公司各单位通讯员;评选标准依据通讯员在报刊上刊发的作品数、投稿数、稿件质量评定;设奖数最终由评委会决定。
6.4 通讯员凡在公司内、外新闻媒体以及系统刊物上刊发的作品奖励办法见2003年颁布实施的《公司宣传报道奖励规定》。 7.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党群工作部。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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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基层工会工作规则
1.目的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推动工会工作的不断创新,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会及所属工会组织。 3.管理职责
党群工作部履行公司工会的各项职能,组织和协调公司工会的各项工作,各单位工会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工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4.工作内容
4.1基层工会组织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明确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目标,适时制定本单位工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4.2组织职工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参加企业管理,行使民主权利,做好民主管理工作。
4.2.1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4.2.2加大厂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根据集团公司《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4.2.3积极组织公司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4.2.4制定有关加强民主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推广先进经验,做好汇报、总结工作。 4.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4.3.1及时掌握劳动关系的变化情况,积极参与劳动纠纷的调解工作。 4.3.2广泛深入地开展送温暖工作,切实履行扶贫济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4.3.3积极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确保下岗待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落实。
4.3.4提高劳动保护监督的质量,促进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4.3.5搞好工会联合会的建设工作,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维权、教育和管理工作。
4.4以竞赛活动为切入点,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组织参与公司以经济技术创新竞赛为主要内容的各种竞赛活动,并结合本单位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拓宽竞赛领域,按照“五有”的程序,开展灵活多样的竞赛活动,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5要充分利用各项宣传阵地,组织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文体、宣传工作,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推动企业的文化建设。
4.6提高自身素质,提倡调查研究。各单位每年至少要完成一篇反映基层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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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和职工思想动态的调研报告。
4.7结合女职工的特点,做好女工工作。 4.8完成上级布署和与工会相关的其它工作。 5.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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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基层共青团组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基层共青团组织规范化工作管理,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基层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的管理工作。 3.相关文件
3.1 《中国主义青年团章程》
3.2 《共青团中建一局集团公司委员会组织工作条例》 3.3 集团《共青团工作程序文件汇编》 3.4 集团《青年突击队工作条例》 4.管理职责
4.1 公司团委全面负责各基层团总支和直属团支部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2 公司各基层团总支和直属团支部负责按本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5.工作内容
5.1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5.1.1 支部团员大会制度就是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的制度。
5.1.2 支部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是团支部的最高权利机构。
5.1.3 支部团员大会要求每季度一次,要明确议题,充分准备,发扬民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议。
5.1.4 支部团员大会的任务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学习团章、讨论支部活动方案、讨论团员大会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并形成对团员进行奖励和处分的决议、选举支委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会的代表、讨论并制定支部工作制度、评议支委会工作报告。 5.2支部委员会制度
5.2.1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统一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党的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定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
5.2.2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告上级团委批准;或由基层党支部推荐产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
5.2.3 人数在7名以下的团支部,只设支部、宣传委员各一名。
5.2.4 支委会要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讲求工作方式和工作效益。
5.2.5 支委会的任务是主持支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支部各项活动,召集开好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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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委扩大会议和团员大会。 5.3工作报告制度
5.3.1 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5.3.2 支部委员会受支部大会委托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反映青年的思想情况和愿望,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5.4组织生活制度
5.4.1 组织生活是支部定期进行团员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制度。
5.4.2 组织生活的目的是要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战斗力。
5.4.3 组织生活可以通过团课,民主生活会或各种形式的学习来过组织生活。 5.4.4 各支部应以制度的形式,对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时间、团员参加的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5.4.5 组织生活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一般一月一次。 5.5团费收缴制度
5.5.1 团支部按期收缴团费,并按规定,按时向上级组织上缴团费。
5.5.2 青年入团后应从上级团委批准其成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组织交纳团费,团员入党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
5.5.3 团支部应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把本支部团费上交公司团委。 5.5.4 个别连续6个月以上无特殊理由不交纳团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团员,应按团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
5.5.5 无力交团费的团员,经团支部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免交团费。
5.5.6 团支部组织委员在收缴团费的过程中,应按月做好团费收缴记录及上交团委团费收缴收据。
5.5.7 团支部在开展活动时,可向团委申请一定的团费和团的活动经费。 5.6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5.6.1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组织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工作制度。
5.6.2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在每年第四季度至次年第一季度,要与本年度团员证注册、年度“达标创优”活动的评比相结合。
5.6.2 团员教育评议分为思想教育、民主评议、总结表彰、组织处理四个阶段,要突出团组织的教育引导、区别于一般的活动,各支部评议结束后应写出评议专项总结。
5.7青年突击队、青年工程管理制度
5.7.1 公司团委负责青年突击队、青年工程的组织、管理、检查、评比、表彰工作;各基层团组织负责青年突击队、青年工程的组建、申报、日常管理工作。
5.7.2 根据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青年突击队、青年
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竞赛组织领导机构。
5.7.3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级团组织,负责日常的组织工作。 5.7.4 青年突击队、青年工程要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发挥生产突击作用。
5.7.5 每年年底各基层青年突击队、青年工程竞赛领导小组推荐本单位优秀的青年突击队、青年工程参加集团、北京市优秀青年突击队、青年工程评选。 5.8民主选举制度
5.8.1 民主选举制度就是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的制度。
5.8.2 民主选举的规则是选举权的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
5.8.3 执行民主选举制度应抓好四个环节:如期改选换届、候选人的产生必须充分酝酿、必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5.8.4 每个团员在团内都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团员要严肃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5.8.5 每个团支部必须按时进行改选,确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选举,应事先向团委说明情况,得到批准,选举时一定要按要求确定选举办法、选举程序,再组织实施选举。
5.8.6 各团支部应在每年3月举行换届选举。 5.9推优入党制度
5.9.1 推优制度是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制度。 5.9.2 推优入党工作应每季度进行一次。
5.9.3 团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确定培养对象,并将其日常表现及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后,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表》说明推荐理由,报上级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
5.9.4 团员和团支部副由本人所在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团支部由团委向同级党组织推荐。
5.9.5 推荐对象经党组织讨论后暂不够发展条件的,团支部要认真向党组织征求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工作,确有明显进步后,可继续推荐。 5.10导师带徒制度
5.10.1 导师带徒制度是引导帮助新入场青年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激发青年员工学技术、钻业务,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司青年工作服务企业经营发展,服务青年健康成长的职能作用的制度。
5.10.2 公司成立由负责青年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团委、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团委、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导师带徒工作的安排部署,定期对所属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5.10.3 导师带徒期间采用制度式轮岗,签订协议,评聘导师,双方职责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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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5.10.4 公司将建立“导师带徒”活动奖励和约束机制。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阶段性组织考评,指导帮助,保证教学效果,并提出考评意见。 6.记录
6.1《团支部工作手册》 6.2《缴纳团费明细表》 6.3《青年突击队竞赛工作台账》 7.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公司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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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和女工保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有效贯彻国家《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确保员工健康,保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员工健康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控制。 3.职责
3.1工会:负责对员工健康和女职工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各部门(包括项目经理部):负责员工健康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实施。 4.程序 4.1员工健康
4.1.1工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不胜任本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换岗。女职工进行体检按卫生部颁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执行。
4.1.2施工现场架子工、混凝土工、重体力搬运工等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4.1.3施工现场遇有恶略气候(风力6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施工现场临边应及时设置防护栏,作业现场料具要码放整齐,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照明。施工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由安全员负责实施监督。
4.1.4夏季高温作业时作好防暑工作,冬季寒冷时作好保温工作;有毒有害作业时要通风良好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各劳务单位负责给施工人员发放防寒服装及个人防护用品,工会负责检查。
4.1.5劳务单位应作好食堂的卫生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执行,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1.6医疗部门负责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病处理办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
4.1.7各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工人入场教育规定。
4.1.8公司组织的文体活动,工会应有有效的措施保证员工的健康及安全。 4.2女职工劳动保护
4.2.1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及各基层单位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少的单位实行负责人制),对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4.2.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要求,健全企业内部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规定及措施。
4.2.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女职工月经,痛经严重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医务部门证明,可以在经期休息一天,算做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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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4.2.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担负原岗位工作的,应当根据医院的证明予以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岗位。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做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怀孕七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劳动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长期接触电脑光辐射和有毒有害物质及重体力劳动的,应暂时调离原岗位,应当安排其他不影响孕妇健康的劳动。
4.2.5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在单位根据医院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产假期间,发放产假工资。
4.2.6女职工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的婴儿,其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做劳动时间。女职工哺乳婴儿一周岁后,,一般不得延长哺乳期。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的哺乳期可以延长一个月至2个月。
4.2.7女职工在休产假和哺乳期间影响工资晋级的,在产假、哺乳假期满后,经单位考核或试工合格的,应予晋级,补足晋级工资,经单位考核或试工不合格的,由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保留原工资等级。
4.2.8坚持两年一次35岁以上女职工的妇科体检工作,并建立档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病患者督促治疗。
4.2.9经医务部门诊断患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不适合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单位可以适当减轻其工作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
4.2.10各单位在转换经营机制,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理由歧视和排斥女职工。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与女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4.2.11各单位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和配偶离职为由,降低其工资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3工会负责对上述条款履行给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相关文件
5.1《劳动法》
5.2《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 5.3《中建一局集团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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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总支)党员纪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党支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掌握每个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违纪问题,不断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党支部(总支)分析党员守纪情况,包括分析正式党员关系和临时关系在本支部的所有党员。 3.管理内容
3.1 党支部分析党员守纪情况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每个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既要分析党员是否守纪,有否违纪行为,也要分析好典型的先进事迹;二是对本支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情况的分析,总结本季度在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特别是纪律教育方面所做的工作,肯定成功的经验,找出工作上的薄弱环节。
3.2 对每个党员守纪情况分析内容的重点
3.2.1 是否坚决遵守政治纪律,自觉地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否自由主义,弄虚作假以及破坏团结等错误行为。
3.2.2 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上级指令的情况。 3.2.3 有无以权谋私或贪污、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 3.2.4 是否认真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3.2.5 是否认真遵守社会主义道德,有无违纪行为。 3.2.6 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有无官僚主义失职行为。 3.2.7 有无其他方面的违纪言行。 3.3对党支部加强党员管理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
3.3.1 本季度在纪律教育上做了哪些工作?
3.3.2 党员队伍中存在哪些违纪苗头,采取了何种解决办法,效果如何。 3.3.3 在纪律教育上的有效作法与应吸取的教训。 3.4 党支部分析党员守纪情况
党支部分析党员守纪情况每季一次,分析后写出报告,在次季度开始五日内上报。三级管理单位经党总支汇总后报公司纪委,两级管理的单位直报纪委,党支部分析党员守纪情况,以分析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 3.5 党员守纪情况分析的方法
党员守纪情况分析的方法,可通过支委会集体分析,也可让党小组组长先进行分析。但不管何种方式,都应在较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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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调查了解,保证分析的真实可靠,避免形式主义。 3.6 党支部分析党员守纪情况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6.1 党员守纪情况数量分析:
a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勇于同违纪行为做斗争的先进典型有多少人; b能保住自身不违纪的有多少人; c有违纪行为的有多少人;
3.6.2 违纪苗头与线索,关联人员姓名、自然简历。 3.6.3 本季度开展纪律教育工作的情况。 3.6.4 勇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先进典型。
每个党支部均需把执行本制度,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摆上日程,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分析工作,如实向上级报告违纪行为,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均属违纪行为。党支部应根据分析结果,采取措施,解决违纪苗头问题,对存有违纪迹象的党员,“对症下药”,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要按照规定的权限与程序,深查违纪线索;对构成违纪问题的直接或协助上级进行立案查处。 4.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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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行政监察管理办法
1.目的
1.1 为强化公司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监察对象廉洁奉公,高效勤政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维护政令畅通,实现公司行政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将促进公司内部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正确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改善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给国家和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公司高效运转,保证公司净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各行政工作范围。 3.行政监察的管理职责
3.1 监察室是公司内部行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权限对公司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法律、法规和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履行职责能力、效益、效果情况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奖惩及对管理工作中违法、失职、渎职行为进行监察。
3.2 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公司各级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是中层管理干部。 3.3 监察室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权限行使职权,不受其它行政部门干涉。
3.4 行政监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适用法律与企业的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5 行政监察工作时采用与各业务系统,专业系统协作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方法。
3.6 行政监察工作贯彻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方针。 3.7 开展行政监察工作是法律、法规与公司管理制度赋予监察室的职责,是加强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拒绝和阻碍监察人员依照法律和企业内部管理权限执行职务,监察对象应自觉接受监督。 4.行政监察的工作内容
4.1 监察室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依章执行行政监察任务,向总经理负责。 4.2 监察室对监察对象执行廉政监察和执法监察,重点抓好效能监察工作,使监察工作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进行,在更大程度上发挥效能监察。
4.3 专兼职监察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4.3.1 能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 4.3.2 有一定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具有求实精神,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利,作风正派。
4.3.3 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比较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有一定的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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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4.3.4 能办理监察案件与监察事项,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撰写工作需要的有关材料。
5.管理职责:监察室工作有如下职责 5.1常规监察(廉政、执法监察)
5.1.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的执行情况;
5.1.2监督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重点监察中层干部正确运用权力,不谋私利,不失职渎职;
5.1.3监督基层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和公司做出的有关决定、规章的执行情况;
5.1.4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公司规章和违反政纪的行为,承办立案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5.1.5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5.1.6对职工进行法制、政纪教育,表彰、奖励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5.1.7制定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安排。 5.2效能监察
5.2.1监督各层次、各部门执行目标经济责任制中指标完成情况,重点是降低成本及相关的其它效益指标;
5.2.2监督各层次责、权、利和公司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履行职责,有无越权行为;
5.2.3监督各专业、系统和部门的管理职能的贯彻实施情况;
5.2.4监督各单位、各部门执行公司文件和规章制度的情况,是否按章办事,重点是以质量体系和成本核算管理为中心的人、财、物管理的制度、规定是否得到有效贯彻;
5.2.5内部合同管理的履约情况、劳动合同的履约情况及相关的纠纷、申诉、仲裁方面的监督;
5.2.6公司各项奖惩办法的实施情况有效性的监督; a维护职工正当权益;
b向总经理班子提出违章、违纪的处理意见,提出强化制度建设和管理的改进意见及纠正措施;
c定期向总经理提交效能监察情况报告;
d参加审计部门对竣工项目的效益、资产、财务收支、离任审计工作。 5.3监察室有下列权限
5.3.1监察室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基层单位的有关会议,负责召集监察事项的有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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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5.3.2有权要求被监察单位、部门配合监察工作的实施,提交与监察事项有关的资料、报表及其它必要的材料;
5.3.3有权要求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5.3.4在总经理授权下,有权查阅公司和各单位的财务报表、账本、原始凭证、经营和结算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对涉及有关经济案件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有权封存有关资料;
5.3.5有权向被监察单位、部门送交《监察通知》和《监察建议》,包括要求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责令整改或纠正;
5.3.6有权对被监察单位、部门或个人在贯彻制度中执行或纠正、改进不得力的给予经济处罚、建议免职处理意见;
5.3.7对于有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有建议给予处分的权利; 5.3.8有权参加审计部门各类审计事项。
5.4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必须坚持正常的工作程序,以保证监察工作的实效性。
5.4.1 制定计划,深入调查。监察室根据计划安排、领导交办和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和信访举报,及时发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从薄弱环节入手,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监察事项;
5.4.2 查明问题,上报立项。对于存在的问题制定监察方案,报公司审批,确定调查人员,组织实施;
5.4.3 调查核实,分清责任。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核实,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对证明有违反公司行政纪律的事项进行审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5.4.4 提出建议,改进管理。针对管理中的问题,经核查后,监察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和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填写《监察决定》和《监察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监察决定》、《监察建议》送达后,及时督促被监察单位、部门制定改进措施,巩固成果。
监察对象对《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收到后15日内向监察室写出请求复查的书面报告,经监察室审理按问题的类别报主管领导审批,如维持原决定,监察对象必须执行。
5.5监察人员有下列行为者,应负法律责任或受到政纪处分
5.5.1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秉公办事,泄露机密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5.2 不正确行使职权,侵犯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者,应予行政处分。 5.6 监察室与各业务系统在实施监督职能时,需协作配合,并各有侧重。监察室的重点在于监督,专业部门的重点在于检查。监督与检查不可能有明确的划定,因此必须相互支持,互通情况,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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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5.7 监察室除对各业务系统贯彻执行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外,对基层单位实施效能监察,一般应通过专业部门去实施,监察部予以协调、协助。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报告,根据各自所担负的职责提出建议和意见。
5.7.1 属行政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由监察室受理,其中经济案件或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审计室予以配合。
5.7.2 违反生产、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及失职、渎职造成的生产、安全、质量事故,分别由工程、安全、技术开发部组织查处,监察室参与调查。需追究法纪和政纪处理的责任人员,有关业务部门将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送交监察室按有关程序办理。
5.7.3 维护职工正当权益和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工会组织为主,监督室协调。
5.7.4 内部合同管理的履约情况的监督,以市场经营部为主,监察室参与纠纷、申诉、仲裁方面的监督。
5.7.5 目标责任制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以财务部为主,监察室参与调查分析。
5.7.6 对奖惩和有关规定的监督,由人事部和监察室协作办理。
5.8 对效能监察中需要对责任单位、部门或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时,首先由基层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监察室审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6.附则
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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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效能监察实施办法
1.目的
1.1 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实现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企业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及其能力、效率、效果和效益情况的监督检查。目的是促使监察对象尽职尽责,勤奋务实高效,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企业政令的畅通,从而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企业发展。 2.适用范围
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公司的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是开展效能监察的职能部门,开展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效能监察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部门为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公司管理部门、下属单位都要按照本办法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3.效能监察的原则和标准
3.1开展效能监察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3.1.1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3.1.2 依法监督检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1.3 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处理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和绝对性; 3.1.4 坚持群众路线,注意发挥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3.1.5 注重效率和效益,从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科学决策、尽职尽责着手,促进提高工作效率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1.6 监督检查与促进企业管理相结合,通过监督检查,解决监察对象失职渎职的问题,建立或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企业改善和加强管理;
3.1.7 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注重宣传和思想教育,奖勤罚懒,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3.1.8 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3.2开展效能监察的基本标准
3.2.1 是否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2.2 是否完成上级和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其它工作计划、任务、预算、合同以及岗位职责等规定的目标;
3.2.3 是否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管理,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条件,充分发挥现有潜力,取得最佳效果;
3.2.4 与同行相比,与本单位、本部门或个人的过去相比,是否改进了作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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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管理职责
5.1 效能监察由单位行政领导主管,行政领导负责工作部署、宣传动员、下达任务以及对立项、实施方案、终结报告的审批,同时还应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决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察建议或决定。重大效能监察项目完成后,要直接做出行政监察决定。
5.2 效能监察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业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成任务。业务部门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任务目标、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为开展效能监察提供检查、处理的依据和标准。在效能监察中要负责查清管理中的问题,建立制度,改进管理。
5.3 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和支持效能监察,促进和保证这项工作在本单位的顺利开展。
5.4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效能监察中的职责
5.4.1 负责选择、申报监察项目,核定效能监察成果,立卷归档; 5.4.2 负责组织协调,搞好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
5.4.3 负责查清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5.4.4 负责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
5.4.5 负责总结、交流经验,奖励效能监察优秀成果,宣传和推广勤政典型和高效运行的管理经验;
5.4.6 履行国家法律和行规赋予的其它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不包办代替业务管理部门的工作。 5.5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的权限
5.5.1 要求被监察单位、部门和人员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账目及其它有关材料,进行查阅或复制;
5.5.2 要求被监察单位、部门和人员就效能监察的有关问题做出说明或解释; 5.5.3 责令被监察单位、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规定以及明显会给国家或企业造成损失的行为;
5.5.4 要求涉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有关人员如实提供证据和资料;
5.5.5 在效能监察中,如发现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可提请企业审计、法律等部门和地方有关执法部门予以协助和配合;
5.5.6 根据工作需要,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有权列席本单位行政领导的有关办公会。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参加本单位有关效能监察的会议,列席被监察单位、部门的有关会议;
5.5.7 应用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及时提出奖惩建议,发挥“监察建议书”或“监察决定书”的作用,及时下达监察建议或决定;
5.5.8 国家法律、行规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其它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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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6.效能监察的内容
6.1 效能监察要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抓住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内容包括:
6.1.1 围绕企业改革措施的制定、生产经营决策、计划和任务的完成开展效能监察;
6.1.2 围绕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科技教育管理和后勤服务管理开展效能监察;
6.1.3 围绕物资设备的采购、管理和使用开展效能监察;
6.1.4 围绕工程的承发包,外协、分包队伍的使用,劳务费用和工程费用的结算开展效能监察;
6.1.5 围绕推行CI战略,创建文明工地、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创优质工程开展效能监察;
6.1.6 围绕企业内部基建与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投资项目、产品开发项目、国际和国内投资项目开展效能监察;
6.1.7 围绕企业扭亏增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有无因违反法规、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企业或项目非正常亏损,在资产重组或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流夫或非法转移国有资产;
6.1.8 围绕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或项目)特别是远离本部的经营点和多种经营项目中的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
6.1.9 围绕公司在不同时期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
6.1.10 围绕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其它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
6.2 开展效能监察时,应根据公司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不同的监察对象,确定监察内容。
7.效能监察的基本方法和实施程序
7.1 效能监察要在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在上级监察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7.2 开展效能监察主要有以下方法
7.2.1 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可采用事前防范性监察、事中跟踪性监察和事后改进性监察等方法。
7.2.2 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及地方各级的部署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从本单位、部门的实际出发,对某项内容进行专题监察。
7.2.3 综合性监督检查。是对监察对象某个阶段各项管理行为及其整体效果情况进行全面性的综合监察。
7.2.4 在实际操作中,可运用直接参与法、资料分析法、目标考评法、效能审计法、因果分析法、典型解剖法等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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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7.3效能监察的实施程序
7.3.1 选题立项。
依据日常检查、信访举报、领导批办,对需要监察的内容进行调查研究,分类排队,分析筛选,提出立项建议和实施计划,填写《效能监察立项审批表》(党群-附表-01)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重要监察项目立项应当报公司和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必要时,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可向各单位、部门下达监察项目
7.3.2 制定方案。
依据实施计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监察内容和目标,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人力分工,完成期限和工作要求。
7.3.3 组织实施。
a组建效能监察工作班子,进行任务交底和业务培训; b向监察对象下达“效能监察立项通知书”,提出有关要求;
c深入被监察部分,按照计划方案开展工作,弄清情况,查明问题,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奖惩和改进管理的建议;
d改进管理。对被监察单位的工作结束后,将监察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主管领导,根据领导的审批,做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给有关单位、部门或人员。
7.3.4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下达的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被监察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执行或采纳,并在收到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的一至两个月内,将执行决定或采纳建议的情况报告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7.3.5 效能监察终结后,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核查效能监察成果,填写《效能监察实施结果立项表》(党群-附件-02),报领导审批后、将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归档备存。 8.奖励与惩处
8.1 效能监察的结果要作为奖惩、使用和提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8.2 监察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纪检监察部门应建议公司行政领导给予表彰或实行专项奖励:
8.2.1 模范执行国家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 8.2.2 提出科学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8.2.3 正确决策,科学管理,短期内扭亏为盈,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 8.2.4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企业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8.2.5 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挖掘案件线索,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8.3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它部门参加效能监察的人员在效能监察工作中,成绩显著、应给予表彰或实行专项奖励。
8.4 奖金来源可从公司奖励基金中解决或由行政领导特批,也可试行从效能监察的成果中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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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8.5 效能监察中发现监察对象有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向行政领导建议给予免职或调离岗位。
8.6 效能监察中发现监察对象有违反国家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盲目决策,失职渎职,贪污受贿,挥霍浪费公司资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以及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需要给予政纪处分的,参照《行政监察法》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应按《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执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7 对干扰、阻挠效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要追究责任并给予政纪处分。 9.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单位及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 10.附件
《效能监察立项审批表》—————————————(纪检-附件-01) 《效能监察实施结果立项表》———————————(纪检-附件-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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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纪检-附表-01
效能监察立项审批表
立项单位 效能监察 题目 项目负责人 立项依据 内容要求 工作计划 项目所在 单位意见 监察部门 意见 主管领导 意见 序号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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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纪检-附表-02
效能监察实施结果立项表
项目名称 立项时间 完成情况 获取的各种荣誉及称号 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成 发现违纪线索数个,立案件 处理违规人员名,调整干部名 果 提出合理化建议条,被采用条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项 学习宣传效能监察场次,人次 奖 惩 监察部门意见 综 合相关部门意见 评项目所在单位意见 价 主管领导意见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完成时间 序号 项目负责人 106
第六章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1.目的
1.1 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公证、审核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咨询、发送律师函、宣传法律知识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 3.相关文件
3.1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
3.2 中建一局集团建一法字[2003]123号文件。 3.3 中建一局集团建一法字[2003]190号文件。 4.管理职责
法律事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守企业秘密。
4.1法律事务部应当履行的职责
4.1.1 协助企业领导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1.2 审查、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谈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企业标准合同文件;
4.1.3 参与起草、制订本单位的重要规章制度;
4.1.4 参与企业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及企业改制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4.1.5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授权委托事宜,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
4.1.6 接受委托,代表本企业参加各类案件的诉讼或仲裁活动; 4.1.7 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与业务培训;
4.1.8 负责外聘律师、法律顾问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4.1.9 应由法律事务部门承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5.工作内容 5.1法律宣传与培训
5.1.1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法律宣传与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企业整体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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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5.1.2 宣传与培训工作应当分批分次进行,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相应的内容与方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5.1.3 公司要不拘形式加强对法律从业人员自身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准和综合业务能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 5.2授权管理
5.2.1 公司法律部统一归口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事宜,负责此项工作的审核、把关,包括收集、整理、跟踪和督办。
5.2.2 办理公司法定授权委托书的工作流程:公司总部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先将需授权委托的事项报该业务主管部门,由该业务主管部门从业务上把关,签署意见后由法律部从法律角度进行把关和审核,并报董事长签署或经董事长同意到办公室加盖董事长名章及公司印章。
5.2.3 授权委托书使用标准文本格式,如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授权委托书一般应标明代理权限,超越代理权限或滥用该代理权限的,行为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2.4 以公司名义出具的授权书,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要妥善保管和使用,并应派专人对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有效期限进行登记,第二季度应将已失效的授权书情况书面向公司法律事务部报告。
5.2.5 授权管理的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关于对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等事项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的通知》(建一法字[2002]2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授权委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一董秘字[2003]5号)执行。
5.2.6 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的,除要求主要责任人全力以赴妥善处理业已开展的经营活动、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外,公司必须全面调查了解此业务的详细情况,法律工作人员协助补充、修改的法律文件,尽最大可能预防、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主要责任人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应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留厂察看、撤职等行政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3投资管理
5.3.1 公司在投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法律手段,有效维护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5.3.2 公司转让股权,其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的,按照企业改制办理;其性质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制的,应按照《公司法》或《股份合作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的批准方可进行;与此相关的股权转让谈判应由法律工作人员参加,股权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应由法律部门审核把关。股权转让工作要真实到位,避免只进行名义上的转让而不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给投资单位留下法律隐患。 5.4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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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5.4.1 公司制订的合同评审程序中(包括合同签订前、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的洽商变更等全过程),必须包括法律专业评审;由法律专业人员对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评估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法律专业评审可由本公司法律人员进行,也可聘请集团公司法律部或外部法律人员完成。无论由谁作为法律评审主体,合同均应在评审完毕后方可签订。
5.4.2 未经评审擅自签订合同的,要视情节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撤职等行政处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涉案单位应提请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5.5垫资、拆借管理
5.5.1 公司要慎重对待垫资工程,严格评审程序,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对隐性垫资工程,在投标报价阶段要进行充分评审和风险预测,并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管与风险防范。
未经评审擅自决定垫资的或对隐性垫资工程管理疏漏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要视情节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撤职等行政处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5.5.2 严禁企业间相互拆借。擅自对外拆借资金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主要责任人按照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5.6担保、抵押管理
5.6.1 公司向公司以外其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均属违规行为。有特殊情况确需提供担保的,必须事先报经集团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5.6.2 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担保事项进行审定;未经审定擅自签订担保合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主要责任人按照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6.3 公司以所有资产对外提供抵押的,抵押合同必须经过法律事务部门评审,并报集团公司法律部备案。 5.7债权债务管理
5.7.1 公司要建立起严格的债权保护制度。对公司债权登记造册,明确债权发生的时间、金额、责任人等主要内容,并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更新信息。
5.7.2 责任人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向债务人发送催款函,并经对方签字(或盖章)确认或在送达过程中进行录音,保证债权不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5.7.3 公司法律部门应拟定催款函、还款协议格式文本,与此相关的文件应由法律部门评审或协助拟订,经确认后方可签订。
5.7.4 在以常规手段清收拖欠款项不力或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将资料移交法律部门,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5.8案件管理
5.8.1 经济纠纷案件原则上实行法人责任制。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由、发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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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标的额、判决书、裁定书、执行情况等)应上报集团公司法律部备案。
5.8.2 公司外埠分公司发生的经济纠纷,或者其他情况特殊的经济纠纷,应在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公司法律事务部汇报,由法律事务部按程序组织评审后决定处理方式,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决定由涉案的分公司自行处理的,法律事务部按照规定为其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决定由公司协调或代为办理的,涉案单位要予以积极配合,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涉案单位承担。
5.8.3 公司以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中建系统内兄弟单位为对方当事人的案件,均应自发生纠纷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报送集团公司法律部审查批准;集团公司法律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未取得集团公司法律部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采用法律手段。
5.8.4 公司要建立起诉讼评审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对提起诉讼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存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公司对上述管理范围内的案件,组织市场部、项目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评审,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法律手段。
5.8.5 公司对各单位涉案时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及专业律师实行审批制。公司自行选定拟聘用的律师事务所及专业律师,并将相关情况报送集团公司法律部。
5.8.6 公司法律事务部协助有关部门建立信用公示制度,对与公司各单位有业务关系的业主、分包商、材料商、律师(所)、会计师(所)等单位或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对发生恶意诉讼或其他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的单位或人员予以不良记载并通过公司OA系统方式定期发布;遇有重大特殊情况的,将进行专项公布。公司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停止与该单位或人员的合作,以在公司内形成维权合力,杜绝上述单位或人员利用公司内部市场巡回渔利的不正常现象。
5.8.7 公司外埠分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签约的工程项目纠纷案件,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或其他人员处理相关诉讼纠纷进行咨询、调查、取证时,外埠分公司及员工不得擅自承诺、擅自提供材料或出具证明,重大事项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法律部审核批准。
涉案单位员工发生上述违规事项的,要视情况对其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8.8 公司各单位领导及部门收到、仲裁机构的相关材料或律师函件的,应当立即转交法律事务部处理。
5.8.9 公司各单位要对债权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追索方法;尽量采用常规渠道清收债权,以有效降低成本,防止对市场开拓造成负面影响;以常规方式追偿确有困难的,要消除思想顾虑,果断运用法律武器起诉或仲裁。
5.8.10公司各单位要积极维护本单位债权,起诉前或庭审前积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尽可能申请财产保全。
5.8.11对其他单位以法律手段向公司各单位追偿款项的,要认真分析应对措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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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债务明晰必须予以偿还的,积极与对方协商撤诉,签订还款协议,尽可能不进入诉讼程序;对方已经采取诉讼手段的,尽可能避免强制执行。
5.8.12深入理解、充分运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和最高院关于此条适用的司法解释,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及时、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债权。
5.8.13中建系统及集团内部各兄弟单位之间诉讼纠纷处理依据集团公司建一法字257号文件《中建系统及集团公司各单位之间诉讼纠纷处理程序标准》办理。
5.8.14 公司各单位对已办结的各类案件,应当将全部案件资料收集齐全,整理归档,立卷备查。并及时进行案件总结,积累办案经验,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 6.责任承担及奖励措施
6.1 本办法中对各种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均明确规定了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但并不排除公司的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6.2 由于主管领导、部门经理或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公司应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3 法律工作人员通过诉讼或非诉讼等各种法律手段使企业避免或减少损失,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按建一二法发[2003]号文件执行。 7.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此前如有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公司法律事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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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第七章 信息化管理制度
计算机网络及软硬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计算机的归口管理,合理调配、充分利用现有计算机资源,降低计算机系统的故障率,保障网络的运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包括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计算机的管理。 3.定义
3.1计算机的硬件
包括计算机的主机、显示设备(CRT、液晶显示器等)、打印机(包括多功能一体机等)、扫描仪、调制解调器、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摄像头、外置的各种存贮设备(包括磁带机、刻录机、光驱、硬盘、软驱、移动硬盘、U盘等)、网络接入设备(路由器、硬件防火墙、集线器、交换机、光电转换器、无线网络接入设备等)、线路(包括光纤、网络线、电话线等)以及笔记本电脑等。 3.2计算机的软件
包括计算机软件的载体(如软盘、光盘等)、文档(包括说明书、使用手册等)、购买合同、加密盒、钥匙盘以及软件的内容等。计算机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3.3计算机的管理
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管理、网络管理、计算机系统和安全管理以及计算机耗材的管理等。 4.管理职责
4.1信息部是公司计算机的归口管理部门
4.1.1 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
4.1.2 负责全公司(包括机关本部、分公司、经理部等)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调配、购置、维护、维修以及公司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
4.1.3 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的建立、调试和维护; 4.1.4 负责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引进、开发、保管和维护; 4.1.5 负责组织公司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培训; 4.1.6 负责公司计算机信息的管理; 4.1.7 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 4.1.8 负责公司OA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4.1.9 负责公司网络安全以及防火墙的维护与管理。
注:资产管理部负责计算机购置、折旧、处置及报废的审批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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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5.工作内容及要求 5.1计算机硬件设备管理
5.1.1 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采购程序
a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采购标准由信息部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资金情况决定,不片面追求高而优、大而全,以满足需求为目的,适当考虑扩展性。
b项目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采购数量由公司信息部制订统一标准。计算机、打印机和调制解调器应根据需要配置。
c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采购标准或数量有特殊要求的,可写出书面可行性报告,由信息部组织各方面论证后,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
5.1.2 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采购
a计算机硬件设备由公司信息部根据公司硬件设备的采购标准统一采购,资产管理部负责登记、折旧、报废,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购买、租用。
b各分公司需配置计算机必须向资产管理部提出计划,经审批后由信息部根据分公司提供的资金进行统一采购,并报公司资产管理部备案。
c公司京外各单位可参照公司标准就地采购,采购后报资产管理部备案登记。 5.1.3 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折旧
公司京外各单位、分公司由自己承担采购资金。项目的采购资金由公司承担。折旧由各单位按年度向公司交纳,折旧由公司资产管理部依据所购设备按三年进行折旧完毕。
5.1.4 计算机硬件设备的调拨
a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所有权在公司,各单位(部门)享有使用权;信息部有权支配、调拨所有计算机硬件设备。对分公司已购的计算机硬件设备由公司有偿索购。
b计算机硬件设备的调拨由信息部根据各单位(部门)的使用情况、利用率进行调配。调出设备的单位在需要时可重新向资产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由信息部根据情况进行调配或重新购置。
5.1.5 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
各单位(部门)计算机硬件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信息部组织维护、维修和更新已损坏的零配件,其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5.1.6 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报废
a按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报废期为五年。
b计算机硬件设备到报废期后,由使用单位向资产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由信息部鉴定后,使用单位须将报废设备送回信息部集中处理。
c京外各单位计算机硬件设备到报废期后,由使用单位向信息部、资产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在当地进行报废处理。
5.1.7 计算机硬件设备的使用要求
a各单位(部门)的计算机硬件设备不得随意移动,以免硬件设备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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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b各单位(部门)要经常保养计算机硬件设备,要按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硬件设备。不按规程使用计算机硬件设备,造成损坏的要进行处罚并照价赔偿。
c各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开计算机硬件设备机盖,更不允许私自拆走或更换其中任何零配件。 5.2机房管理
5.2.1 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5.2.2 机房内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玩游戏; 5.2.3 要经常保持机房环境卫生整洁; 5.2.4 机房内禁止大声喧哗;
5.2.5 机房内一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动或搬出; 5.2.6 下班时应关机,上班时准时开机。 5.3计算机消耗材料的管理
5.3.1 公司机关本部计算机耗材(包括打印纸、磁盘、色带、墨盒等)由需用部门提出申请,由经理办公室负责集中购买。
5.3.2 公司机关所属各部门应在年底上报下一年度计算机耗材的预算(包括磁盘、色带、墨盒、鼠标、光驱、打印纸等)。
5.3.3 计算机耗材的购买和领用要建立台帐,计入各部门管理费用。 5.3.4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项目自行采购和处理。 5.4软件的开发、引进、使用与管理
5.4.1 软件的开发
a软件开发的全过程,由信息部牵头负责。对软件的开发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写可行性报告报主管领导;
b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对开发软件的软、硬件环境和人力、物力的投入以及所需经费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系统分析报告;
c在系统分析报告通过后,认真调研,提出系统设计说明书;
d系统设计说明书经各方专家论证后,再按照说明书进行详细的设计。提出详细设计说明书;
e根据详细设计说明书进行程序编码;
f在程序编码结束后,应对软件进行调试和测试;
g应按照设计说明书组织专家、领导等对软件进行鉴定、验收;
h软件在推广、使用过程中,要不断改进,使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企业服务; i公司立项开发软件的成果及应用技术的产权一律归公司所有,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源程序、运行文件等由信息部负责统一管理和推广使用。
j软件对外转让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信息部负责办理转让手续,签订转让合同,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无权对外转让。
5.4.2 软件的引进、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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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a信息部负责公司软件的引进,专业软件应与使用单位(部门)共同商量引进。 b系统软件和公用软件由公司信息部负责保管;专业软件(包括软件狗、钥匙盘、资料、说明书、引进合同等)则由使用单位(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由信息部登记备案。
c专业软件的使用权可由信息部根据各单位(部门)使用情况在公司内部调节,让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
d引进软件能够复制的应进行备份,使用时用备份盘代替。
e未经许可和检测,各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非公司购买软件,以免引起版权问题、计算机病毒传播和黑客的攻击。 5.5系统运行管理
5.5.1 计算机系统的供电和断电必须严格按操作顺序和规程进行。
5.5.2 计算机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删除或修改不属于自己的程序或文件。 5.5.3 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及时清除磁盘垃圾,以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
5.5.4 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得随意在硬盘根目录下建立文件或复制程序等,自己的文件、程序等应在自己的目录下进行。
5.5.5 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没有关系又占大量硬盘空间的软件。 5.5.6 计算机在计算、处理过程中,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以防断电事故的发生。 5.6安全管理
5.6.1 任何单位(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光盘等。确实需要的,必须经过严格的病毒检测,确认没有病毒或消除病毒后,方可使用。
5.6.2 信息部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安全检查,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网上以及各单位(部门)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发现病毒要登记在案、查明原因并及时清除,以防止病毒的蔓延和扩散,以免造成损失。
5.6.3 公司接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之后,公司网上应使用正版软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造成公司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5.6.4 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在公司网络上安装、使用非法盗版软件,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6.5 公司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数据保密级别,按规定在公司内部网上或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发布信息。
5.6.6 公司各单位(部门)应及时对本单位(部门)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公有数据库由信息部负责备份。
5.6.7 公司网上各工作站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上网帐号、密码泄密,以免造成公司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5.6.8 不得利用公司网络危害、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公司网络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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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a煽动抗拒、破坏和法律、行规实施的; b煽动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c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f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g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h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i其他违反和法律行规的; j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k公司员工不得随意散布公司的IP地址及相关信息。
l公司员工不得随意在公司计算机上对各种无关软件进行测试及安装。 5.7网络管理
5.7.1 信息部负责公司中心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网络功能的正常使用。 5.7.2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服务器和控制器上执行自己的作业。 5.7.3 为保证网络数据的安全,有关人员应定期备份重要的信息。 5.7.4 严禁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插入网络工作站驱动器中。 5.7.5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下列活动: a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或破坏性程序及其它有害数据; b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 c冒用他人名义发送、接收电子邮件;
d未经管理部门允许,不得对信息网络系统功能、数据、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e访问与业务无关的网站及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f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或玩游戏; g在网上发布非法言论或从事非法活动。 5.8 OA运行
5.8.1 OA服务器为24小时运行,公司员工可在任何地点、时间浏览公司发布的相关信息。
5.8.2 机关各部门员工在OA系统中都拥有各自的帐号和密码,必须每日登陆OA系统查看是否有重要信息、通知、文件等,并及时处理。
5.8.3 各项目、分公司及外埠的员工在OA系统中没有建立个人的帐号和密码,但对各项目及分公司都分配了唯一的帐号和密码,请各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
5.8.4 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如发生密码被盗应及时与信息部联系,由信息部帮助找回您的密码。凡密码被盗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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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6.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参见《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7.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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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保证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的完整、有效,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各项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项目经理部、各分公司、后勤等形成档案资料的单位。 3.相关文件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手册》 4.工作职责
4.1档案室的工作职责
4.1.1依据《档案法》,收集公司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并对这一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4.1.2对公司档案室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手册》中<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防火安全制度>的规定,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4.1.3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手册》中<档案借阅制度>,做好日常的借阅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作好编研工作。
4.1.4依据《档案管理手册》中<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组织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销毁。
4.2各档案资料形成单位的工作职责
4.2.1本单位的档案资料应及时收集。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工程档案资料按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规定,完整收集、整理、立卷。外埠分公司的工程资料按当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完整收集、整理、立卷。档案室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第6条公司工程档案收集办法,及时收集工程档案。除工程档案外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手册》的规定执行。
4.2.2工程档案在工程竣工三个月内,向公司档案室移交纸质及电子版工程档案资料。外埠工程档案可在工程竣工一年内向公司档案室移交纸质及电子版工程档案资料。由公司办公室和各业务主管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于次年三月底前移交公司档案室。公司会计档案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后、外埠单位会计档案在本埠保管三年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并将电子版的会计档案及相应的软件(指形成会计电子版档案的应用软件)同时移交。设备档案资料随时归档。经营、声像、荣誉档案以及在重要活动中形成的证件、文件由档案的形成部门及时移交公司档案室。 5.工作内容
公司档案是公司进行生产运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声像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记录。由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科技档案、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科学技术研究、设备仪器、声像、荣誉、电子档案、会计档案等部份组成。 5.1科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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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科学技术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生产、科研、基建、设备、及管理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档案等不同形式技术文件的总称。 5.2工程档案
工程档案是指建设工程在立项、施工、监理、竣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以纸质、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存在的文件材料的统称。 5.3基建档案
基建档案是指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关于立项、征用地、拆迁、地质勘察、测绘、设计、招投标、工程验收等文件资料的统称。 5.4科研档案
科研档案是指企业在建筑、建材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及生产技术应用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影片、录像、录音带等科研文件材料。 5.5设备档案
设备档案指在机械设备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查考价值的文件及随机械设备携带的全套资料。 5.6声像档案
声像档案是指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底片)、录像带、录音带、缩微片等载体的历史记录。 5.7荣誉档案
荣誉档案是指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工作活动中,成绩优秀受表彰而荣获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类证书、奖杯、奖状、奖牌、锦旗等 5.8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是指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介质上,并可在网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及相应的支持产品软件、硬件说明和相关数据。 6. 公司工程档案收集办法
6.1每年初,依据公司《管理制度汇编》<项目管理分册>“工程开竣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办法”及<行政、党群、法律、信息分册>“档案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项目经理部催要已竣工程的工程资料。如项目经理部不能及时移交工程资料,则要说明情况,确定移交时间,档案室留有催要工程资料记录。
6.2 如催要后的工程资料,仍未按确定的时间内移交,档案室则应逐月催要。 6.3 每年底,对仍未收回的竣工工程资料,汇总制表,上报主管领导。 7.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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