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保安管理制度
为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对施工人员管理
1、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及照片(免冠一寸彩照)到工程项目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明确各具体施工班组组长名单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络。
2、每次新进入或离开的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到工程项目部办理出入证或取消出入证。 二、对材料与设备出入管理
1、为了防止材料或设备被盗窃外运,保证材料或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施工,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施工项目部经理签字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开发单位工程项目部报告。
2、施工人员个人携带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携带物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三、保安人员的组织形式、值班行为准则与具体任务
1. 保安人员(拟 共 8人)值班分配:
白班:( 8:00 —20:00    )门岗   1 人,巡逻 1  人   夜班:( 20:00 —8:00    )门岗   1 人,巡逻 1  人
2 、保安人员值班行为准则:
举止文明、大方、端庄,微笑服务;
穿着规定制服,佩带工号牌,整齐干净;
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头部毛发要整洁,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指甲不超过指头1mm;
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得搭肩挽臂;
四、 其他安防管理事项
1、来访者,必须在大门口先联系受访人,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者必须填写《来访登记表》及核对身份证件之后才能准许进入;对来访者的进场或离场应检查是否有携带物品进出情况。
2、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如有特殊情况应安排专人跟随其进场办理事情完毕后离场。
3、人员随行物品,在进入时有登记的,检查记录证实后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的,检查《物品放行条》证实后放行。 4、大门出口车辆出入登记和核实制度。 5、在施工现场执行保安巡逻制度。
1) 设立流动岗哨,实行全天24小时2每班12小时巡逻制。做到至少每2小巡
查全场一遍,并记录主要设备等的安全情况。 2)  与白下区派出所建立紧密联系。 6、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的措施
1)发生维稳、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事件时,保安人员必须立即上报保安经理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开发公司项目部人员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偷盗案件发生时,保安人员必须控制现场并立即报警,协助警方调查破案。 五、施工班组的安防职责
1、遵守工程项目部的本管理制度及工地治安管理条例要求;有责任配合完成安全防范的管理要求。
2、放纵或唆使本班组人员偷盗,一经查实,严重警告并扣发工程款项,数额为损失财物的3倍;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工 程 项 目 部
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