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来源:华佗小知识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 总则

为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管理,监督和规范员工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员工考勤的及时性和真实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 1 执行《直属分厂考勤管理制度》的员工; 2 工资关系归属于事业部、外建厂的员工。 三 工作时间

1 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公司根据季节变化及生产需要而进行调整,以公司通知为准。 2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放假事宜以公司通知为准。 3 公司根据经营生产特点采取三种工作时间制,分别为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 考勤管理 1 打卡管理

1.1公司采用考勤机打卡管理作息时间。员工上、下班及加班时均要打卡,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各种考勤记录单计算员工出勤。

1.2公司总监级以上(含总监)等高层领导不需打卡,其他员工若不打卡则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1.3公司采用手工考勤方式的部门,考勤员须真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严格遵循“当日考勤当日划”的原则,正确显示员工请假、调休和出差等信息,于每月第2个工作日将上月考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至人力资源部,部门内部无需留存副本。考勤员对考勤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4 以手工考勤作为辅助记录员工请假、调休等信息,每月考勤信息以考勤系统显示数据为标准进行汇总统计。

2 员工打卡异常处理

员工当天实际出勤,且出现下列情形未打卡的,须于事发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员工考勤打卡异常说明单》(见附表一),交人力资源部核实备案:

2.1 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

2.2 因考勤卡失效、丢失或员工个人原因未打卡的,经核实后,每月给予1次签卡机会,第二次起即按《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2.3 因考勤系统故障、停电未打卡的或交通管制等公共原因,造成全体都未打卡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签卡;

2.4 因班车原因造成未按时打卡的,由当班司机负责填写《班车迟到记录表》(见附表二),即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5 人力资源部每月根据各部门的班次核对员工的电子考勤和手工考勤信息,对员工考勤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并将结果反馈至部门。各部门须对本部门员工考勤异常情况做出真实的说明,上报主管领导审核签批后将相关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

2.6 签批权限

执行一级签批权限。一般员工的《员工考勤打卡异常说明单》经部门经理签批;部门经理的《员工考勤打卡异常说明单》经直接主管领导签批。

4 公司对考勤打卡实施严格监督检查,严禁委托或替代他人打卡, 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考勤打卡情况进行抽查,一经发现违纪人员,将依据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5 员工须认真对待考勤打卡管理,积极配合考勤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对于在规定打卡时间内无故不打卡者,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5.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没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5.2上班时没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6 员工(在市区内)因公外出离开公司,须事先填写《外出公干审批单》(见附表三),一般员工经部门经理签批,部门经理经直接主管领导签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 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四),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签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 考勤种类

考勤设置种类主要有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下班)、旷工、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假、丧假、婚假、产假、考试假和带薪年休假)、加班和调休等。

(一) 旷工

有以下情形者视为旷工,公司将依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1无故迟到60分钟以上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 2上下班无故均未打卡者;

3上班擅自离岗、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准而擅离岗位者; 4 假期结束后,未按时销假者。 (二) 事假

1 员工有事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表五),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的事假以旷工处理。

2员工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2个小时,遇节假日不顺延,事假期间不计发固定工资。 3 员工因违反规章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等同于事假处理。 4 员工当季事假超过15天(不含15天),该季业绩工资最高按D级评定;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30天),年度业绩工资最高按D级评定。

(三) 病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须提交市(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请病假期间,病假天数遇节假日不顺延。在一个财务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进入医疗期。

1带薪病假:为体现公司对员工健康的关怀,转正后的员工给予每年三天的带薪病假,薪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

2 病假:超过三天以上不计入医疗期的病假,根据入司年限核发病假工资,具体见下表: 本公司服务年限 (0~5〕年 (5~10〕年 (10~15〕年 15年以上 工资待遇分档计算 60% 70% 80% 90% 3医疗期 3.1医疗期的规定:职工患病凭医院的诊断证明请假治疗的,公司根据情况核准。经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分档计算医疗期期间的薪资待遇。

3.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均包括在内。 3.3员工医疗期及工资待遇一览表: 本公司服务年限 (0~5〕年 (5~10〕年 (10~15〕年 15年以上 最长医疗期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0~3个月 60% 70% 80% 90% 工资待3~6个月 60% 70% 80% 遇分档6~9个月 60% 70% 计算 9~12个月 60% 3.4 病假工资计算方法:以固定工资+司龄工资计算。员工季度内病假超过45天(不含45天),当季业绩工资最高按D级评定;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不含60天),年度业绩工资最高按D级评定。

(四) 工伤假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可享受工伤假。

2 员工工伤医疗期期间,原福利待遇不变,月度固定工资全额发放,季度内工伤天数超过45天的,业绩工资考核分最高按C级评定;年度累计超过180天的,年度业绩工资考核分最高按C级评定。

3未尽事宜详见《工伤管理规定》。

4 员工请工伤假期间,工伤假天数遇节假日不顺延。 (五) 丧假

1 员工遇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丧亡时,可申请有薪丧假2-4天(含路程假)。 2 丧假期间,薪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 3 丧假必须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不顺延。 4 申请丧假应提前提交《员工请假单》,并在休假后补交死者的死亡证明及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六) 婚假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登记结婚者均可享受婚假。 2 员工申请婚假须提前2个星期申请,并出具结婚证原件,同时将结婚证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案。 3 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者,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的,可享受婚假5天(含3天法定婚假)。

4 再婚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婚假期间,薪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

6 婚假必须在结婚登记日期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不顺延。 (七) 产假 女员工初次生育

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妊娠37周的,可以申请产假,休假时须提供市(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断证明及准生证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女员工初次生育享受90天产假,难产的(需要提交医院相关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遇节假日不顺延。

女员工产后一年内每天可获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在一天内可以合并使用,但不能合并到其它时间或累计使用。

产假工资:依据郑州市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标准执行;请产假及销产假当月出勤但又未满勤的,当季业绩工资等级按实际出勤业绩表现结果处理。

产假结束后,须持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先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方可上班。 女员工非初次生育

2.1 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要求的:

2.1.1 休假、销假:参照女职工初次生育假期休息休假。 2.1.2 产假工资:参照女职工初次生育产假工资待遇。 2.2 不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要求的:

2.2.1 休假:公司不提倡计划生育外生育,但考虑到对女职工的关爱,对于妊娠37周的,可以申请产假,休假时须提供市(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断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享受90天产假,不再享受哺乳假。

2.2.2 产假工资:公司不再支付产假工资。请产假及销产假当月出勤但又未满勤的,当季业绩工资等级最高按C评定。

2.2.3 销假:参照女职工初次生育要求销假。 (八) 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怀孕流产、引产的可享受计划生育假。休假时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 给予15天以内(含15天)的假期;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给予30天假期。

3休假期间的薪资待遇同产假薪资待遇。 (九) 考试假

1公司安排员工或员工自己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学历课程、职业资格或其它相关考试,如考试被安排在工作日,公司可根据考试安排及工作安排给予员工考试假。

2考试假只能在考试时使用,考前停工复习的不作为考试假使用。 3年度考试假不超过4天。

4员工请考试假须提交考试时间表、准考证等证明材料。 5考试假期间,薪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 (十) 带薪年休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申请年假需在计划休假前2个星期申请。

2年休假天数依据员工服务年限确定。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的,工作每满一年增加年休假1天, 年休假最多15天。

3年休假可分两次休完,遇节假日顺延,年休假只能在本年度使用,不能累计到下年度,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 年休假期间视同正常出勤,不影响月度业绩工资、年度业绩工资的有关考核。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5.1公司结算年度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不含)天的; 5.2公司结算年度内请病假累计超过60(不含)天的。 (十一) 加班及调休管理 1标准工时制加班及调休管理

1.1加班管理:公司不提倡加班,对确因工作或直接领导安排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审批表》(见附表六),员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须根据其工作内容严格审核员工加班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1.2员工加班时间可累计计算,每加班4小时,可调休0.5天;加班8小时,可调休1天,依次类推。

1.3调休管理:员工调休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员工调休申请单》(见附表七),经上一级领导签批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1.4 调休期间,视同正常出勤。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调休的,支付加班费。 1.5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由人力资源部核发加班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及调休管理

2.1加班管理:加班管理流程参照标准工时加班管理流程。员工加班后应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根据加班时间申请调休。

2.2 调休管理: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公休是采取调休方式,以部门为单位集体排班休息,每月不超过4天,当月休完。遇生产淡季或公司情况时可给予集中休息或轮休。

2.3调休期间,工资全额发放。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调休的,支付加班费。 2.4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由人力资源部核发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安排调休及不支付加班费。 (十二) 考勤其他规定

1请假1天(含1天)以上须交接手头工作,并指定代理人,确保工作连续性;直接上级应记录请假人联系方式,以备紧急联络。

2人力资源部如发现员工瞒报、漏报、虚报假种,将按照《员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六 请假审批权限

1 员工请假须严格按照相应流程执行,部门领导对员工请假事宜负责,受人力资源部监督管理,一经发现违纪者,则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2 假期申请最终批准权限见下表: 审批人 请假人 一般员工 部门经理 总监 副总、总经理助理 部门经理 3天内 总监 4天以上 3天内 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 4-7天 3天内 总经理 7天以上 3天以上 1天以上 注: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或其指定代理人。 3 请、销假手续

3.1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得到最终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予以休假。假期结束后,须于当日销假。

3.2 员工因工伤、急病等突发事件未能依照上述手续事前请假,则必须电话说明请假事由,得到领导最终批准后,方为有效。并在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未按公司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者均视为旷工。

七 附则

1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和监督权归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2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一经发现违反本制度规定者,将严格按照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3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员工考勤打卡异常说明单》 2.《班车迟到记录表》 3.《外出公干审批单》 4.《出差申请单》 5.《员工请假单》

6.《加班申请审批单》\\《集体加班申请单》 7.《员工调休申请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