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文件
物价房服字〔2001〕17号
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 投资额3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
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省工程咨询协会: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精制健康发展,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和《国家计划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力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精神,经研究,对我省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下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 3000万元以下的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标准见下表。具体收费办法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执行。
建设项目3000万元以下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 咨询评估项目 1、编制项目建议书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评估项目建议书 4、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1000万元以下 (含1000万元) 1.5-2 2-5 1-1.5 1.4-2 1000-3000万元 (含3000万元) 2-6 5-12 1.5-4 2-5 二、各工程咨询单位收费前,应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请《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监审证》。
三、以上通知自二○○一年四月二十日起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 建设项目 咨询 收费 通知 抄 报:国家计委 抄 送:省计委、建设厅 湖北省物价局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印发 打字:宋春英 校对:李新阶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