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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

来源:华佗小知识


2006年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基本养老+ 深户 8% 11% 地方补充养老 员工

19%

11%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0.82元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非深户 员工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医疗保险 27.06元 27.06元

生育险

工伤险 10.82元 10.82元

失业险 0.5%(单位承担)

个人帐户 深户:1624元

8%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非深户810元 8%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合计 单位 个人 比例分配 共济 个人帐户 缴费工资基数 深户: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生育医疗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8.5% 0.5% 6.5% 0.5% 2% 0.5% 非深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750元 13%(单位承担) 0.5%(单位承担) 户 员工 基本养老保险 10% 综合 住院 18% 9% 29.26元 上年度职工10% 7% 80% 8% 2% 20% 8% 住院医疗保险(选一) 医疗费用 月平均工资2926×1%=险种费用 农民工 生育险 工伤险 失业险 12元 8元 无 1%或1.5% 4元 11.7元(单位承担) 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

注: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60%=2926×60%=1756元;最高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300%=2926×300%=8778元。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的,按最低下限收取,高于最高缴费工资的,按最高上限收取。

2、养老、医疗、工伤三个保险为法律强制参加险种。医疗保险有综合、住院和农民工医疗三种,深户只能参加综合医疗,非深户城镇户口可以参加综合或住院,非深户农村户口可以任选一个医疗险种。综合医疗附带有生育保险,怀孕女工可考虑参加。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户籍 险种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综合医疗+地方补充医疗 深圳户籍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 19% 6.50% 单位 11% 4.50% 个人 8% 2%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比例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4% 0.25% 0.50% 0.25% 0.50% 0 0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基本养老 18% 10% 8%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住院医疗+地方补充医疗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2009.7-2010.6

0.70% 0.50% 0.20%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非深圳户籍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4% 0.25% 0.20%

市平工资3621

0.25% 0.20%

0 0

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费率调整期间

险种 缴费比例 合计 单位 个人 比例分配 共济 个人账户 缴费工资基数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基本养老+地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 18% 10% 8% 10% 8% 方补充养老 19% 11% 8% 11% 8% 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调整前 调整前 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9% 7% 2% 不满45周岁,按缴费基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45周岁及以上,按缴费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调整后 调整后 7% 5% 2% 基数5.6%计入个人账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险基金 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调整前 调整前 1% 调整后0.9% 0.8% 调整后0.7% 0.2% 基数。 非深户员工 深户员工 适用范围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见备注 0.2% 6元进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1元作为调剂金,4元 其余进入大病统筹基金 调整前 调整前 农民工医疗 12元 8元 调整后 调整后 10元 6元 4元 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12% 12%×12个月×18年 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在职员工 调整前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调整后0.25%、0.5%、0.7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3%(单位承担)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住房保险 超龄费 深户固定工及合同制工人 深户员工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2010年

险种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户籍 缴费比例 合计 19% 单位 11% 个人 8% 比例分配 共济 11% 个人帐户 8% 缴费工资基数 ①35周岁以下,3.8% 计入个人帐户;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深户 员工 生育医疗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0.5% 13% 0.5% 13% 8.5% 6.5% 2%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②35周岁以上45周岁 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下,4.4%计入个人 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帐户; ③45周岁以上,5%计 入个人帐户。 0.5% 13%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基本养老 18% 10% 8% 10% 8% 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①35周岁以下,3.8% 非深户 综合+地方补充 医疗(任选一种) 住院+ 地方补充 劳务工医疗 员工 8.5% 6.5% 2% 计入个人帐户; ②35周岁以上45周岁 以下,4.4%计入个人 帐户; ③45周岁以上,5%计 入个人帐户。 1% 12元 1% 8元 4元 1%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均工资的60%。 单位总人数×1%×40%(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全部进入共济 注:2010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2011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深户各项险种的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4205*60=2523元,最高是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12615元;非深户各险种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标准1320元,最高12615元。(最近更新日期:2011-07-14)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2011年7月-2012年6月

缴费比例 险种 合计 单位 个人 比例分配 共济 个人账户 缴费工资基数 适用范围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19% 老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 18% 10% 8% 10% 8% 11% 8% 11% 8% 员工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不高于上深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低于上户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2010年度员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按4205元计算) 工 非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不高于市上年深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户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即1320元 员工 不满45周岁,按缴费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9% 7% 2% 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及以上,按缴费基数5.6%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农民工医疗 12元 8元/人·月 4元 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保险 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调整后0.25%、0.5%、0.75%三个档次(单位承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担) 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请详见《住房公积金》专题 深超龄费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户员工 注:2010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2011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深户各项险种的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4205*60=2523元,最高是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12615元;非深户各险种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标准1320元,最高12615元。(最近更新日期:2011-07-14)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12% 12%×12个月×18年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在职员工 1% 0.8% 6元进入社区门诊统0.2% 筹基金,1元作为调剂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金,其余进入大病统筹基金 基数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见备注

2012年深圳社保费用明细(以下是按最低基数计算的)

深圳户口综合医疗保险: 企业缴费 险种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 总计 2523 2523 4205 2523 11% 0.5% 0.4% 7% 企业缴费总计 缴费金额 277.53 12.62 16.82 176.61 483.58

非深圳户口住院医疗保险: 企业缴费 险种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 总计 1500 1500 4205 4205 10% 0.5% 0.4% 0.8% 企业缴费总计 缴费金额 150 7.5 16.82 33. 207.96 缴费比例 8% 0% 0 0.2% 个人缴费总计 缴费金额 120 0 0 8.41 128.41 270 7.5 16.82 42.05 336.37 个人缴费 小计 缴费比例 8% 0% 0 2% 个人缴费总计 缴费金额 201.84 0 0 50.46 252.30 479.37 12.62 16.82 227.07 735.88 个人缴费 小计 非深圳户口综合医疗保险: 企业缴费 险种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 1500 1500 4205 2523 10% 0.5% 0.4% 7% 企业缴费总计 缴费金额 150 7.5 16.82 176.61 缴费比例 8% 0% 0 2% 个人缴费总计 缴费金额 120 0 0 50.46 270 7.5 16.82 227.07 个人缴费 小计 总计

350.93 170.46 521.39

深圳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保基数及比例明细

深圳2013年7月-2014年6月深户综合医疗缴费明细表

企业部分 项目 缴费基数下限(元) 比例 最低缴费金额(元) 224 191.82 6.4 14.76 32 19.67 488.6 比例 最低缴费最低缴费金额(元) 金额(元) 128 59.02 0 0 16 0 203.02 352 250.84 6.4 14.76 48 19.67 691.67 个人部分 合计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残保金 合计 1600 2951 1600 2951 1600 4918 14.00% 6.50% 0.40% 0.50% 2.00% 0.5%*80% 8.00% 2.00% 0 0 1.00%

深圳2013年7月-2014年6月非深户住院医疗缴费明细表

企业部分 项目 缴费基数下限(元) 比例 最低缴费金额(元) 208 29.508 6.4 9.836 32 19.67 305.42

比例 最低缴费最低缴费金额(元) 金额(元) 128 9.84 0 0 16 0 153.84 336 39.34 6.4 9.84 48 19.67 459.26 个人部分 合计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残保金 合计 1600 4918 1600 4918 1600 4918 13.0% 0.6% 0.4% 0.2% 2.0% 0.5%*80% 8.0% 0.2% 0.0% 0.0% 1.0% 深圳2013年7月-2014年6月非深户综合医疗缴费明细表

企业部分 项目 缴费基数下限(元) 比例 最低缴费金额(元) 208 个人部分 最低缴费合计 最低缴费比例 金额(元) 金额(元) 128 336 养老保险 1600 13.00% 8.00% 医疗保险 2951 6.50% 191.82 2.00% 59.02 250.84 工伤保险 1600 0.40% 6.4 0 0 6.4 生育保险 2951 0.50% 14.76 0 0 14.76 失业保险 1600 2.00% 32 1.00% 16 48 残保金 4918 0.5%*80% 19.67 0 19.67 合计 472.

203.02 675.67

2014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表(2014.07调整)

工伤保生育养老保险 缴费缴交基数(包括缴交基数(包括地方类别 地方补充养老) 公司最低社平社平社平合计 (基基数 60% 工资 300% 数数下限 下限 (基个人补充医疗) 数 基数 下限 按平(以本下限均工人实际(社资为参保工平工缴费基数1808元) 深圳户籍(一档) 公司 个人 比例比例8% 14% 527.1225.31808 3131 5218 15654 752.50 6 4 194.1253.12 144. 2 62.62 36.16 18.08 7.23 15.66 20.87 6.2% 比例比例2% 比例2% 1% 0.4% 0.5% 0.4% 公司 个人 公司 比例例比例工资 元) 低缴费60%:(公司工资3131承担1808元) 费用) 元) 个人 公司比公司 社平缴交基数 缴交基缴交障金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险 保险 人保残疾合计 合计1808) 1808) (最低工资:(社平工资60%:3131最低工资1808元 资,最资下限 (以本下限非深圳户籍参加一509.0225.31808 3131 5218 15654 734.42 (原8 4 综合)医疗保险 公司 个人 比例比例8% 13% 6.2% 62.62 194.1235.04 144. 2 非深圳户籍参比例比例2% 比例2% 1% 0.4% 0.5% 公司 个人 公司 比例例比例档下限 下限 人实际(社参保工平工(最低工资:(社平工资60%:3131最低工资1808元 资,最资1808元) 元) 低缴费60%:工资31311808元) 元) 个人 公司比公司 同上 36.16 18.08 7.23 15.66 20.87 下限 (以本(社下限 人实际平工341.0173.1加二1808 3131 5218 15654 514.20 (最低工资:(社平工资:5218元) 最低工资1808元 参保工资: 20.87 5 6 档1808元) 资,最5218(原住低缴费元) 工资院)医疗保险 公司 个人 比例比例8% 13% 144235.04 31.31 . 10.44 0.6% 比例比例0.2% 比例2% 1% 公司 个人 公司 比例1808元) 个人 公司比公司 例比例0.4% 0.2% 36.16 18.08 7.23 10.44 20.87 下限 (以本非深圳户籍参加三322.7167.91808 3131 5218 15654 490.72 (原8 4 农民工)医疗保险 公司 个人 比例公司 个人 公司 比例比例2% 1% 档下限 人实际参保工(最低工资:(社平工资:5218元) 最低工资1808元 资,最无 1808元) 低缴费工资1808元) 个人 公司比例0.4% 无 同上 比例比例8% 比例0.1% 13% 0.45% 5.22 235.04 144. 23.48 36.16 18.08 7.23 0 20.87

2015年7月

序号 险种名称 险种类别 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 (深圳户籍员工) 1 养老保险 2030-18162 充养老保险 14% 284.2-2542.68 8% 162.4-1452.96 不需要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缴费比率 费用 单位 缴费比率 费用 个人 备注 1、深户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及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捆绑缴纳,其中地方补 充养老保险缴费比率为1%,由单位缴交,个人不需缴交;非深户职工 2、缴费基数不分户籍,下限为最低工资标 (非深圳户籍员工) 基础养老保险 13% 263.9-2361.06 准,即2030元,上限为上年 度月职平工资三倍,即6054*3=18162元。 3、深户职工必须参加一档医疗保险,非深 一档 3632-18162 6.2% 225.18-1126.04 2% 72.-363.24 户职工三个档次可任意参加 一个档次。 4、非深户职工选择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档次,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 不得变更,只允许在每年7月1日至当月社2 医疗保险 二档 0.6% 36.32 0.2% 12.11 保结账日(目前为每月20 日)可以变更。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5、一档、二档、三档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6054 三档 0.45% 27.24 0.1% 6.05 比例部分,分别含地方补充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0.2%、0.1%、0.05%。 6、缴费比率为1%,由单位缴交,个 2030-18 20.3-181.6 人不需缴交。 7、缴费基数不分户籍,下限为最低工资标0 0 准,即2030元,上限为上年 度月职平工资三倍,即6054*3=181623 生育保险 162 1% 2 元。 8、深圳三大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 0.4% 8.12-72.65 别为:0.4%、0.8%、1.2%, 并在此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浮动范 4 工伤保险 2030-18162 1.2% 0.8% 16.24-145.3 24.36-217.94 0 0 围为上、下各两档。 9、一般情况下,每年2月份社保局对各参保单位进行工伤保险比例调 整,各单位可在社保局网站上查阅。 10、缴费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不分户籍。 11、缴费基准费率为单位2%、个人1%,并 5 失业保险 2030 2% 40.6 1% 20.3 在此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 浮动范围为向下浮动10-40%。浮动费率仅适用于单位,职工个人缴费 部分不实行浮动。 12、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 均工资,下限为上年度 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上年度月职平住房公积6 金 1808-305%-2090.4-6054.5%-2090.4-6054271 % 2 % .2 工资五倍。 13、缴费比率从5%-20%共16个比率档任选一个,单位和个 人缴费比例需保持一致。 14、2009年起,为应对金融危机,政此三 府把缴交比例由80%降 项不 低到60%,但并未从立法层面降低,属社 所以这里仍然按80%列公 会保 险范 缴费公式: 式,事实上目前仍按60%征收。 围,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本市15、每年7-9月份扣此项费用,由社列入残疾人 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社保银行账户中扣除。 16、有招用残疾人并进行申报获得批 准的(每年4月1日至6 月30日为残疾人申报期),可按比例 减少或免除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的缴纳。 17、一般情况下,每年3-5月份扣此 欠薪保障每个单位立户账户每年8 金 缴纳400元

项费用,由社保代为征 收,从用人单位的社保银行账户中扣除。 查看。 保代为征收,从单位的 此表 只为方便 7 就业保障(宝安、龙岗两区分别按该区公布的统 金 计数字)×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 数×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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