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私车公用管理
1、公司鼓励所有员工购买私家车;
2、购买私家车后为公司事务出车者,公司将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助;
3、私车因公事务出车,需先由用车人申请用车经领导批准,办公室车辆部备案后方可出车;公事结束后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里程确认手续。公司将根据所有里程确认手续单以1.2元/公里(1.6L排量及以上)的标准进行发放车补。1.5L排量,按1.1元/公里给于补助;1.4 L排量,按1.0元/公里给于补助;以此类推。
4、私车工地用车,需在工程开工前公司领导研究安排,并下发工程开工红头文件中予以说明,方有效。同时以文件日期开始计算车补里程,工地竣工后公司需下发撤销项目部红头文件,并以撤销文件日期截至车补里程,公司年终将按前后日期之间发生里程的80%进行1.2元/公里(1.6L排量及以上)的标准发放。1.5L排量,按发生里程的70%进行1.1元/公里给于补助;1.4 L排量,按发生里程的60%进行1.0元/公里给于补助;以此类推。
5、所有发生私车公用情况,汽车燃油及维修等费用由车主自己承担,不准挪公加私,若出现以公加私现象一经查处,将给与经济处罚。
6、私车公用过程中若出现违章罚款、事故赔偿、人员伤亡情况的,公司一概不承担任何费用,所有费用由私车车主自己承担。
7、涉及私家车辆要按月上报公用行车里程、出车简要情况、加油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至办公室,经各级领导签字汇总后报财务,按照相关规定月报月节。
8、公司私车公用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以上之规定执行,违反程序私自安排,自作主张的私车公用发生里程和第6条之规定公司将不予承认和承担,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