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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及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及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

题的规定

(总分:73.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73,分数:73.00)

1.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当事人可以依据下列哪些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分数:1.00)

A.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 √ B.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 C.需要实物演示 √

D.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 解析:[考点] 口头审理的理由

[详解]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2.口头审理的确定可知,选项A、B、C、D正确。 2.以下有关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修改原则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发明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 √

B.可以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C.可以整体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 √

D.专利权人在合议组作出决定之前,可以采取删除、合并或者两者结合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修改原则

[详解]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6.1修改原则可知,无效程序中,发明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而且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6.2修改方式:“在满足上述修改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具体方式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和技术方案的删除。权利要求的删除是指从权利要求书中去掉某项或者某些项权利要求,例如权利要求或者从属权利要求……”选项C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6.3修改方式的:“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专利权人可以删除权利要求或者权利要求中包括的技术方案。仅在下列三种情形的答复期限内,专利杈人可以以合并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1)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2)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补充的证据。(3)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引入的请求人未提及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选项D错误。

3.李某于2006年5月23日对某一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该专利相对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李某于同年6月30日补充提交对比文件2和该公知常识的证据,认为该专利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或者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该公知常识证据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对于李某提出的所有理由和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均应当予以考虑

B.对于李某2006年6月30日补充的证据和增加的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均不予考虑

C.对于该专利相对于对比文件和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的理山,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 D.对于该专利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该公知常识证据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予以考虑 √

解析:[考点] 举证期限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7条:“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2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1)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应当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2)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的;(ii)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的。”《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3.1请求人举证:“(1)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2)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ii)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文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李某6月30日提交的补充证据,已经超过1个月;补充证据中,对比文件2不予考虑,公知常识证据可以考虑。选项A、B错误,选项C、D正确。 4.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人具有下述哪些权利?

(分数:1.00)

A.请求人主动放弃无效宣告理告或者证据的权利 √ B.在无效宣告程序开始后与对方自行和解的权利 √ C.专利权人放弃权利要求的权利 √ D.请求人主动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权利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人的权利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13.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请求审案人员回避;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当事人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有权在口头审理申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就其证言出庭作证和请求演示物证;有权进行辩论。无效宣告请求人有权请求撤回无效宣告请求,放弃无效宣告请求的部分理由及相应证据,以及缩小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专利权人有权放弃部分权利要求及其提交的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人有权撤回复审请求;有权提交修改文件……”选项A、B、C、D正确。 5.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未参加口头审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专利复员会应当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B.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 C.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止

D.专利复员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该审查程序 解析:[考点] 当事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法律后果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0条第3款:“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在指定的期限内未作答复,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选项B正确。

6.在以下哪些情况,可以不中止专利侵权诉讼审理?

(分数:1.00)

A.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中,虽然原告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中没有破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文献,但是被告在答辩期间内以充分证据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

B.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虽然该外观设计专利曾经被复审委员会宣告维持有效,但是被告在答辩期间内以充分证据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

C.在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 D.在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 解析:[考点] 中止专利侵权诉讼

[详解]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9条:“人民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结合审判实践可知,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1条:“人民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可以不中止诉讼。”选项B、C正确;发明专利授权之前经过了实质审查程序,专利权法律确定性较高,无论是在答辩期内还是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提出无效请求,都可以不中止诉讼。选项D正确。

7.下列有关无效宣告程序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他人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

B.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

C.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作出之前可以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

D.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审理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原则

[详解]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2款,选项A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0条:“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选项B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2条第1款:“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选项C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第2款:“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选项D正确。

8.王某的产品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03年1月2日,2003年3月1日新华公司与王某签订独占许可协议,并向其支付50万元许可使用费,在新华公司投资的生产线尚未完成安装时,该专利权于2003年9月1日被宣告无效。2003年底,新华公司的生产线投入使用,但同时亦有多家小公司也在生产该产品,新华公司未能取得预期效益。如果专利权人在许可过程中并无恶意,以下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该专利权应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

B.尽管王某与新华公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前已履行,但专利权人不返还专利使用费已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所以专利权人应当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许可使用费 √

C.新华公司投资生产线是基于该专利权有效作出的决定,因此专利权人应赔偿新华公司的损失 D.新华公司投资生产线是基于该专利权有效作出的决定,因此新华公司可以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行政赔偿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效力

[详解] 根据《专利法》第47条可知,选项A正确。在新华公司投资的生产线尚未完成安装时,该专利权于2003年9月1日被宣告无效,如果专利权人不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选项

B正确。专利权无效并不是专利权人恶意造成的。选项C错误。国家知识产权局没有责任,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错误。

9.专利复审委员会就一项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作出决定后,同一请求人针对该审查决定以不同理由或者证据提出新的无效宣告请求的,下列哪些人员不再参加该无效请求案审查工作?

(分数:1.00)

A.作出原审查决定的主审员 √ B.作出原审查决定的合议组成员 C.作出原审查决定的申诉处成员 D.作出原审查决定的主审员和参审员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原则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3.1合议组的组成:“……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或者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以后,同一请求人针对该审查决定涉及的专利权以不同理由或者证据提出新的无效宣告请求的,作出原审查决定的主审员不再参加该无效宣告案件的审查工作……”主审员不再参加该无效请求案审查工作,合议组其他成员一般情况下也不再参加,特殊情况下可以参加,例如,属于被无效专利技术领域的审查员很少的情况下,如果不参加,可能无法组成合议组,合议组其他成员可以参加。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10.北京市民张某针对一项发明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张某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并在委托书中写明代理权限

B.张某应当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否则其无效宣告请求将被视为未提出 √

C.张某应当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并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 √ D.张某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未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其无效宣告请求将被视为未提出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形式审查和合议审查

[详解] 《专利法》第19条第款、第2款:“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5条第3款:“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中国个人提出无效请求,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也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选项A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9条第3款:“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选项B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选项C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1款:“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19条第1款或者本细则第65条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未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应该不予受理,而不是视为未提出。选项D错误。

11.复审委员会发出的下列通知书中哪些不需要同时发给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分数:1.00)

A.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 B.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 C.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D.无效宣告请求补正通知书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送交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7形式审查通知书:“(1)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正。(2)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请求人。(3)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向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及补正通知书均只发给请求人。选项A、B、D正确。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同时发给请求人和专利权人。选项C错误。 12.以下有关无效宣告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无效宣告程序是在专利授权公告后启动的有双方当事人的程序 B.请求人应当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第2款为理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C.在一般情况下,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

D.请求人依据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证据,在规定期限之后提出新的无效宣告理由的,合议组对此无效宣告理由不予考虑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请求

[详解] 因为专利权人可以对自己的专利提出部分无效,所以无效宣告程序并不全部都是有双方当事人参与。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3无效宣告请求范围以及理由和证据: “……(2)无效宣告理由仅限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2款规定的理由,并且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的条、款、项作为的理由提出。无效宣告理由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2款规定的理由的,不予受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2款规定了无效宣告理由,但是该条款本身并不能作为无效的理由。选项B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1审查范围:“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选项C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2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2)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的;(ii)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的。”选项D错误。

13.下列哪类人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请求?

(分数:1.00) A.专利权人

B.不是专利权人的发明人 √ C.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

D.与专利权人存在尚未处理或者审结的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另一方当事人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人

[详解]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2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专利权人只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选项A错误。除此以外,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都可以。选项B、C、D正确。 14.以下有关合议组在审理认定事实原则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合议组应当认定证据直接证明的事实,不能进行推定

B.合议组可以进行事实推定,但推定的前提事实必须已经得到法律上的确认,推定后,当事人不能推翻 C.合议组可以进行事实推定,但推定的前提事实必须已经得到法律上的确认,推定后,允许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以此确认推定是否成立 √

D.合议组的推定必须得到各方当事人的认可 解析:[考点] 合议组审理认定事实原则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八章1.引言:“……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的各种问题,适用本指南的规定,本指南没有规定的,可参照人民民事诉讼中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6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民事诉讼法》第67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合议组对事实的认定可以进行推定,推定结论不需要得到各方当事人的认可,但是可以由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选项A、B、D错误,选项C正确。

15.下述有关无效宣告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复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后,应立即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副本转送专利权人

B.专利权人收到复审委员会转送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副本后,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答复 √

C.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复审委员会将直接作出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D.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复审委员会应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审查决定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7形式审查通知书:“……(3)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向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副本转送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答复……”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7条第2款:“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并不直接导致专利权无效。选项C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4.3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1)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或者提交的证据不清楚或者有疑问的。(2)专利权人对其权利要求书主动提出修改,但修改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的。(3)需要依职权引入当事人未提及的理由或者证据的。(4)需要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的其他情形……”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并不是复审委员会应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的条件。选项D错误。

16.甲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完成了一项发明,并开始制造相应的产品。2006年8月9日,甲公司就该发明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乙公司于2006年7月5日就其完成的同样发明创造提出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7年5月10日,乙公司的申请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随后,乙公司向人民起诉甲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甲公司在答辩期内以其先完成该发明为由请求宣告乙公司的专利权无效,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在侵权诉讼中,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B.对甲公司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 √ C.甲公司的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

D.甲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的,不构成对乙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 解析:[考点]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

[详解] 《专利法》第61条第2款:“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出具报告。选项A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2款:“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

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20条第1款、第22条、第23条、第26条第3款、第4款、第27条第2款、第33条或者本细则第20条第2款、第43条第1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5条、第25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9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1款:“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19条第1款或者本细则第65条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本题中,甲公司在答辩期以其先完成该发明为由请求宣告乙公司专利权无效,不是法定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选项B正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乙公司提出的专利申请在甲公司专利申请日之前,并且公开在甲公司专利申请之后,构成抵触申请,影响甲公司专利申请的新颖性。选项C正确。《专利法》第6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在乙公司获得专利权后,甲公司可以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不构成侵犯专利权。选项D正确。

17.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显示,没有检索到能够破坏该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文件。该专利权后来被宣告无效,并且专利权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就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专利无效的决定向人民起诉。根据上述情况,判断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该专利权应为有效 B.该专利权应为无效 √

C.该专利权的效力未定,须经过行政复议进一步确定 D.该专利权的效力未定,须经过行政诉讼进一步确定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的生效

[详解] 《专利法》第46条第2款:“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在3个月内没有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专利无效的决定生效,该专利权无效。选项B正确。

18.以下哪些理由属于无效宣告请求理由?

(分数:1.00)

A.权利要求书没有清楚地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 B.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 C.权利要求缺乏必要技术特征 √ D.多项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理由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2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选项A、B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选项C正确。不具有单一性不能作为无效的理由。选项D错误。

19.甲公司在其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要求使用其技术方案的乙公司停止侵权。乙公司经检索找到了在其申请日之前出版的一本外国科学杂志,该杂志上刊登的一篇文章披露了该技术方案。如果此时甲公司的申请尚未授权,乙公司应当如何应对?

(分数:1.00)

A.以该杂志为证据,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B.以该杂志为证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意见 √

C.以该杂志为证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复议

D.以该杂志为证据,向人民提起诉讼,指控甲公司滥用权利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

[详解] 根据《专利法》第45条,本题中的发明尚未授权,不能针对该发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选项A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选项B正确。《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2条第1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规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并非行政行为,乙公司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选项C错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是合法行使权利,并无滥用权利。选项D错误。

20.无效宣告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撤回其请求的,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分数:1.00)

填空项1: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无)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主动撤回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2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其请求或者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本题中,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并不一定终止。选项A、B、C、D均不准确,不选。

21.以下哪些关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期限是自该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后

B.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请求宣告一项专利权无效,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C.即使在专利权终止后,也允许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 D.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形式审查

[详解] 《专利法》第45条:“自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目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选项A错误。《专利法》第19条第1款:“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选项B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1无效宣告请求客体:“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的专利……”选项C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1款:“依照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由此可知,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选项D正确。 22.下述有关无效宣告程序中审查原则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针对同一专利权存在多个无效宣告请求的,合议组有权应当尽可能合案审查

B.在合案审查时,合议组应请求人的请求,可以将不同请求人提交的证据的组合进行审查 C.在合案审查时,合议组有权决定将同一申请人在不同无效宣告请求提交的证据的组合进行审查 D.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证据,除规定情形外,合议组应当不再查证,即予采信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审查原则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5案件的合并审理:“为了提高审查效率和减少当事人负担,

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对案件合并审理。合并审理的情形通常包括:(1)针对一项专利权的多个无效宣告案件,尽可能合并口头审理。(2)针对不同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案件,部分或者全部当事人相同且案件事实相互关联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当事人书面请求或者自行决定合并口头审理。合并审理的各无效宣告案件的证据不得相互组合使用。”选项A、B、C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八章4.3.2认可和承认:“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一方当事人明确认可的另外一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予以确认。但其与事实明显不符,或者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选项D正确。

23.在下述哪些情形下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分数:1.00)

A.对于尚未审结的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权,他人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B.对于已经审结的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权,他人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 C.对于存在尚未处理完毕或者审结的专利权归属纠纷的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D.对于由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中止并且已经执行中止的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

[详解]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2款,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7.中止程序:“中止,是指当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人民受理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纠纷,或者人民裁定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专利局根据权属纠纷的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人民的要求中止有关程序的行为。”《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7.2中止的范围: “中止的范围是指:(1)暂停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授予专利权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2)暂停视为撤回专利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未缴年费终止专利权等程序;(3)暂停办理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变更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转移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专利权质押登记等手续。中止请求批准前已进入公布或者公告准备的,该程序不受中止的影响。”选项C并没有提出中止请求并且已经执行中止,如果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委员会受理。选项C错误。对于由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中止并且已经执行中止的专利权,并不停止无效宣告请求的受理,只是停止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选项D错误。

24.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一项无效宣告请求于2008年12月18日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当事人应当在2009年1月9日之前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 √

B.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 C.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专利复员会可以缺席审理 D.专利权人期满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缺席审理 √ 解析:[考点] 口审通知书回执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3.口头审理的通知:“在无效宣告程序中,确定需要进行口头审理的,合议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通知进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等事项。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一经确定一般不再改动,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动的,需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者经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批准。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口头审理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无效宣告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回执,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选项A、B、D正确,选项C错误。

25.在无效请求审理过程中,请求人认为该申请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是公知常识,而被请求人认为该区别特征不是公知常识,以下关于举证责任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分数:1.00)

A.应由请求人举证说明,否则,其尢效请求不能成立 B.应由被请求人举证说叫,否则,将宣告其专利权无效 √ C.应由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同时举证 √ D.应由合议组通过依职检索,查找相关证据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补充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八章4.3.3公知常识:“主张某技术手段是本领域公知常识的当事人,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选项A正确,不选;选项B、C、D错误,应该选择。

26.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7月28日向张某发出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张某将于2006年9月11日举行口头审理,张某于2006年8月11日收到该通知书。以下哪些说法是止确的?

(分数:1.00)

A.张某应当在2006年9月11日参加口头审理,否则其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B.张某应当在2006年9月11日参加口头审理,若不参加口头审理,则应当在2006年9月12日之前进行书面答复,否则其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

C.张某可以在口头审理中修改权利要求书,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

D.张某既不参加口头审理且期满也未进行书面答复,不影响复审委员会继续进行审理 解析:[考点] 口头审理通知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3.口头审理的通知:“……口头审理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该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的具体事实、理由和证据的,如果复审请求人既未出席口头审理,也未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书面意见陈述,其复审请求视为撤回……”选项B正确,选项A、D错误。《专利法》第33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4.2修改文本的审查:“在提出复审请求、答复复审通知书(包括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或者参加口头审理时,复审请求人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所作修改应当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合议组指出的缺陷。下列情形通常不符合上述规定:(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扩大了保护范围。(2)将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缺乏单一性的技术方案作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3)改变权利要求的类型或者增加权利要求。(4)针对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未涉及的权利要求或者说明书进行修改。但修改明显文字错误,或者修改与驳回决定所指出缺陷性质相同的缺陷的情形除外。”复审口审中,复审请求人可以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但是不能扩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选项C正确。

27.外国某公司甲拟请求宣告中国公民乙的发明专利权无效。乙申请专利时全权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丙,由该机构的专利代理人丁办理了专利申请事宜。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专利代理机构丙可以接受甲的委托,并可以委派专利代理人丁办理请求宣告乙专利权无效事宜 B.甲可以自行办理有关无效宣告请求的手续并参加无效宣告程序

C.专利代理机构丙可以接受甲的委托,但应当委派除丁以外的其他专利代理人办理请求宣告乙专利权无效事宜

D.专利代理机构丙不得接受甲的委托办理请求宣告乙专利权无效事宜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代理

[详解] 《专利代理条例》第10条:“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不得就同一内容的专利事务接受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委托人的委托。”如果某项专利的申请工作是由该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在代理过程中会了解与专利权相关的信息,如果允许代理他人宣告专利权无效,则有可能利用申请时获取的信息使专利无效,明显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乙申请专利时全权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丙,丙不得再接受甲请求宣告乙专利权无效事宜的委托。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专利法》第19条第1款:“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

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必须明确甲在中国是否有营业所,才能判断甲是否能自行办理有关无效宣告请求的手续并参加无效宣告程序,有营业所可以自行办理,没有营业所不得自行办理。选项B错误。 28.甲公司于2005年1月将其发明专利许可乙公司实施,约定每年12月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10万元。乙公司在2005年实施该专利获利50万元,按约定支付了使用费。乙公司于2006年11月发现一项能够破坏甲公司专利新颖性的现有技术,于是拒绝支付2006年的使用费。2007年2月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违约。乙公司遂于答辩期内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并被受理。于2007年11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乙公司支付2006年的使用费。2007年12月该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此时乙公司尚未履行判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由于乙公司在答辩期内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因此应当中止诉讼 B.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乙公司不必向甲公司支付2006年的使用费 √ C.尽管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但乙公司仍需履行判决向甲公司支付2006年的使用费

D.由于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因此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2005年的许可使用费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效力

[详解]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1条:“人民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可以不中止诉讼。”本题中的情形,可以中止诉讼,也可以不中止,不是“应当中止”。选项A错误。《专利法》第47条第1款、第2款:“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根据以上规定可知,专利权本宣告无效后,除非是专利权人具有恶意,否则,已经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

29.下列关于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修改专利文件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既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书,也可以修改说明书 B.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仅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书 √ C.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仅可以修改图片或者照片

D.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在修改权利要求时,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中专利文件的修改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6.1修改原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1)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2)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3)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载的范围。(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文件。”故选项A、C错误,选项B、D正确。

30.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提交了一份国内出版社出版的杂志,旨在证明其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不具备新颖性,该杂志出版日期在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申请日以前,并公开报道了该项专利已经被某某公司,在公开场合成功实施的事实,并详细完整地描述了该项专利的技术内容,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上述杂志的公开出版使得该专利技术构成使用公开,不具备新颖性 B.该专利技术方案在其申请日前已经被出版物公开,不具备新颖性 √

C.该专利技术在上述杂志公开出版之前已经公开使用,不具备新颖性 √

D.上述杂志只能证明该专利技术方案在其申请日前以出版物方式公开,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证据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八章5.2申请日后记载的使用公开或者口头公开:“申请日后(含申请日)形成的记载有使用公开或者口头公开内容的书证,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据可以用来证明专利在申请日前使用公开或者口头公开。在判断上述证据的证明力时,形成于专利公开前(含公开日)的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形成于专利公开后的证据的证明力。”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杂志在申请日之后公开出版,杂志记载了在申请日之前公开使用的内容,该杂志可以作为该专利技术方案使用公开的证据。本题中,杂志在申请日之前出版,当然同样构成使用公开的证据,而且杂志的出版构成出版物公开。选项B、C正确。 31.在下述哪些情况下,无效宣告程序应当终止?

(分数:1.00)

填空项1: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无)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7.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选项A、C均存在例外情况,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1无效宣告请求客体:“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的,不予受理……”主动放弃专利权不会导致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选项B错误。选项D属于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错误。

32.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10月27日向李某发出了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李某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了髓记手续,该申请于2007年1月12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该专利权因李某未缴纳年费于2009年9月11日终止。针对该专利权提出的下列无效宣告请求,哪些即使符合其他受理条件也不会被受理?

(分数:1.00)

A.王某于2007年1月9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 B.周某于2008年3月3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C.郑某于2009年10月16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D.李某自己于2008年11月24日提出的请求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的无效宣告请求 √ 解析:[考点]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

[详解] 《专利法》第45条:“自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1无效宣告请求客体:“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的,不予受理……”本题中,2007年1月9日,李某专利申请尚未公告,因此不会被受理。选项A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2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2)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4)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根据上述法条第(3)项可知,专利权人无权请求宣告专利全部无效。选项D正确。周某、郑某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均可以受理。选项B、C错误。

33.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为基础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决定,以下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分数:1.00)

A.被请求人放弃的权利要求或者技术方案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 B.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视为自始即存在 √ C.修改后权利要求视为审查决定生效之日起存在

D.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视为自始即存在,但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效力

[详解] 《专利法》第47条。《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5.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一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后,被宣告无效的部分应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是被维持的部分(包括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也同时应视为自始即存在。”选项A、B、D正确,选项C错误。 34.以下关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追溯力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

B.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于在此之前已经执行或发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具有追溯力 C.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之后,专利权转让人必须向专利权受让人返还转让费 D.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之后,专利权人必须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 解析:[考点]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追溯力

[详解] 《专利法》第47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35.公众认为某项专利授权不当的,可以通过下列哪些程序主张纠正?

(分数:1.00) A.异议程序 B.复审程序 C.撤销程序 D.宣告无效程序 √ 解析:[考点] 无效程序

[详解] 《专利法》第45条:“自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选项D正确。 36.专利权人请求宣告自己的专利权无效必须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分数:1.00)

A.提交的证据应当是公开出版物 √ B.只能请求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 C.请求人应当包括所有专利权人 √

D.请求人无效的理由只能是其专利缺乏新颖性、创造性 解析:[考点] 专利权人请求宣告自己的专利权无效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2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

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选项A、B、C正确,选项D不属于必须满足的条件,所以错误。

37.以下有关无效宣告程序中口头市理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口头审理是一种非正式的审理方式,书面审查是无效宣告请求的正式审理方式 B.口头审理既可以应当事人请求举行,也可以由合议组自行决定举行 √ C.口头审理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所在地公开举行 D.对于一个案件,只能举行一次口头审理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口头审理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1.引言:“口头审理是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3条、第70条的规定而设置的行政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查清事实,给当事人当庭陈述意见的机会。”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2.口头审理的确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进行口头审理的请求,并且说明理由。请求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在无效宣告程序或者复审程序中,合议组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自行决定进行口头审理。针对同一案件已经进行过口头审理的,必要时可以再次进行口头审理。经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批准,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进行巡回口头审理,就地审理办案,并承担所需费用。”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

38.某一发明专利包括两项权利要求,张某对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市查认定,张某的所有无效理由均不成立。在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生效后,张某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不予受理的情形?

(分数:1.00)

A.主张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 √ B.主张权利要求2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C.主张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D.主张权利要求2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范围以及理由和证据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2款:“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选项A中理由和证据相同,应该选择。选项B、D中无效理由均改变了,选项C中虽然仍然使用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但是针对权利要求1提出无效请求。因此,选项B、C、D均不选。

39.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当事人可以依据下列哪些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分数:1.00)

A.要求同对方当事人当面质证和辩论 √ B.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 C.需要与对方当事人和解

D.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的理由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辛2.口头审理的确定:“……无效宣告程序的当事人可以依据下列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实。(3)需要实物演示。(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出庭作证……”与当事人和解并非请求口头审理的理由,正确答案为A、B、D。 40.以下观点中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专利权人可以针对其专利权提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请求,但是必须以公开出版物为证据 B.对于针对已经终止或者被放弃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

C.请求人只有一个当事人的,应当只委托一个专利代理机构;请求人为多个当事人的,可以委托多个专利代理机构

D.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不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律师作为公民代理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2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2)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4)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专利权人只能对自己的专利请求宣告部分无效,而且必须以公开出版物为证据。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1无效宣告请求客体:“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的专利……”选项B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6委托手续:“……(5)同一当事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选项C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6委托手续:“(6)当事人委托公民代理的,参照有关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办理。”选项D正确。 41.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以后可以作出下述哪些行为?

(分数:1.00)

A.可以在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 √ B.可以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后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C.可以在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但不得增加理由 D.可以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后1个月内补充证据,但不得增加理由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和证据的补充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2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1)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目起1个月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应当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3.1请求人举证:“(1)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42.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决定后,原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下列哪些行为?

(分数:1.00)

A.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B.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 C.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效力

[详解] 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结合《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和最高人民指定的中级人民管辖。”行政诉讼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管辖范围,应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提起行政诉讼。选项B正确。

43.以下有关无效宣告程序审查方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合议组认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成立,并且被请求人未要求进行口头审理的,可以直接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 √

B.合议组认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不成立,将会作出维持专利权决定的,应当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进行书面审查

C.合议组认为被请求人的意见陈述理由正确,将会作出维护专利权决定的,应当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随附转送文件通知书,通过口头审理结案

D.请求人对于口头审理通知书未作答复,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合议组可以直接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审查方式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4.4审查方式的选择:“……(1)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将无效宣告请求文件转送专利权人,并且指定答复期限届满后,无论专利权人是否答复,专利权人未要求进行口头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请求人提交的证据充分,其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理由成立的,可以直接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选项A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4.4审查方式的选择:“……(4)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将无效宣告请求文件转送专利权人,在指定答复期限内专利权人没有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请求人提交的证据不充分,其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不成立,将会作出维持专利权的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根据案情,选择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进行书面审查,或者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通过口头审理结案……”选项B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4.4审查方式的选择:“……(3)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将无效宣告请求文件转送专利权人,在指定答复期限内专利权人已经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专利权人提交的意见陈述理由充分,将会作出维持专利权的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根据案情,选择发出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进行书面审查,或者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随附转送文件通知书,通过口头审理结案……”选项C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7.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选项D错误。

44.请求人针对某项专利权,提交销售、图纸作为证据,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请求人认为申请日前该专利产品已经公开销售,其中记载了该产品的型号以及早于申请日的销售日期,而记载该型号产品的图纸已经证明其与该项专利技术方案相同。被请求人对销售、图纸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图纸是请求人厂家的内部图纸,不是公开出版物,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下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由于图纸是内部资料,没有公开,故不能用来证明中同型号的产品与专利技术相同 B.作为内部资料的图纸不能与销售一起作为证据使用

C.销售与图纸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明该项专利技术已经通过公开销售行为而成为现有技术 √

D.销售本身即可证明专利技术为现有技术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证据

[详解] 《专利法》第22奈第2款、第5款:“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销售可以证明该型号产品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销售,该图纸可以证明已经公开销售的产品与该项专利技术方案相同。选项C正确。 45.以下关于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当事人对其主张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供能够充分支持其主张的证据 √ B.对于方法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C.事实本身需要双方当事人质证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举证

D.提出主张一方提供的证据所表明的事实能够被确认的,举证责任转移到另一方当事人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举证责任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八章2.1举证责任的分配:“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依据前述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以及待证事实发生的盖然性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选项A正确。无效宣告程序中,双方当事人为无效宣告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没有被告,即使是专利权人,也不需要对方法专利承担举证责任。选项B错误。无效宣告程序中,举证责任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如果举证不能,并不转移举证责任。选项D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八章4.1证据的质证:“证据应当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无论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要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质证。选项C错误。 46.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人提供的证据是一份美国专利,被请求人以不懂英文为由拒绝答复。以下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分数:1.00)

A.该请求人有义务提交美国专利的中文译文 √ B.该请求人没有义务提交美国专利的中文译文

C.由于被请求人不懂英文,其看不懂对比文件的责任由其自己承担 D.由于被请求人不懂英文,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委托专业翻译单位进行翻译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证据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八章2.2.1外文证据的提交:“当事人提交外文证据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文,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中文译文的,该外文证据视为未提交……”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47.下述哪些理由可以作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分数:1.00)

A.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定义的外观设计 √ B.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 √ C.发明专利的几个主题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D.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不是发明人 解析:[考点]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2款:“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20条第1款、第22条、第23条、第26条第3款、第4款、第27条第2款、第33条或者本细则第20条第2款、第43条第1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5条、第25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9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定义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可以作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选项A正确。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可以作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选项B正确。不具有单一性以及专利权人不是发明人均不是法定的无效理由。选项C、D错误。 48.以下有关当事人参加口头审理相关要求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当事人成当在收到口头审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复审委员会提交回执 B.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 √

C.每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参加口头审理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5人

D.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参加口头审理的人员中应当包含该机构指派的专利代理人 √ 解析:[考点] 口头审理的参加人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3.口头审理的通知:“……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口头审理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3.口头审理的通知:“……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选项B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3.口头审理的通知:“……参加口头审理的每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数量不得超过4人……”选项C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3.口头审理的通知:“……当事人依照专利法第19条规定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该机构应当指派专利代理人参加口头审理。”选项D正确。 49.以下有关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效力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一项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其所有权利要求应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

B.一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其被宣告无效的部分权利要求应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 C.一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其被予以维持的部分权利要求应视为自始即存在 √

D.一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其经过修改被予以维持的部分权利要求应视为自始即存在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效力

[详解] 《专利法》第47条第1款:“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选项A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5.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一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后,被宣告无效的部分应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是被维持的部分(包括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也同时应视为自始即存在。”选项B、C、D正确。

50.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及证据虽然使得一件发明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不成立,但是未能使得专利权人通过合并方式改写成的新的权利要求不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属于下列哪些类别?

(分数:1.00)

A.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B.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 C.维持专利权有效

D.与上述三种不同的一种新类型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5.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如果请求人针对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部分权利要求的无效宣告理由成立,针对其余权利要求(包括以合并方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则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应当宣告上述无效宣告理由成立的部分权利要求无效,并且维持其余的权利要求有效……”所以复审委员会应该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选项B正确。

51.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于2002年1月1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又分别于2002年1月31日和2002年2月11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证据1和证据2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证据1和证据2应当不予考虑的

B.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证据1应当予以考虑,对证据2可以考虑 √ C.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证据1和证据2均应当予以考虑

D.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证据1应当不予考虑,对证据2可以考虑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证据

[详解]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3.1请求人举证可知,选项B正确。 52.以下有关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专利权人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的,合议组应当给予请求人针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提出新的无效宣告理由、证据和意见的适当机会

B.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其专利文件 √

C.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实质审查,所以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在修改权利要求时可以增加未包含在授权权利要求书中,但是在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特征

D.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在修改权利要求时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技术特征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利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2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的;(ii)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的。”只有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无效宣告请求人才有可能增加无效宣告的理由。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6.1修改原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文件。”选项B、D正确,选项C错误。

53.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中止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科序?

(分数:1.00)

A.该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 √ B.有关该专利的侵权诉讼正在进行 C.专利权人需要更长时间考虑

D.无效宣告请求人需要更长时间准备证据 解析:[考点] 中止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7.1请求中止的条件:“请求专利局中止有关程序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请求中止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纠纷已被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人民受理;人民要求协助执行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已作出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2)中止的请求人是权属纠纷的当事人或者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选项A正确。

54.以下关于在发明无效案件审理过程中专利权人修改申请文件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不得修改专利文件 B.不得修改专利权利要求书

C.可以修改专利说明书,但不得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D.可以修改专利权利要求书,但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6.1修改原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1)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2)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3)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载的范围。(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只能修改权利要求书,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载的范围。选项A、B、C错误,选项D正确。

55.针对某件发明专利,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及在其后的1个月内提交了3份证据:X1、X2和X3,提出的无效宣告理由为Y1、Y2、Y3、Y4,请求人用证据X2和X3具体说叫了无效宣告理由Y1,用证据X3具体说明了无效宣告理由Y3,并认为对于无效宜告理由Y4只需要考虑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即可不需要其他证据。除此之外请求人未进行任何其他具体说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证据X1不予考虑 √ B.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理由Y2不予考虑 √ C.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理由Y4不予考虑

D.在口审过程中,请求人主张其捉出的证据X2可用于支持无效宣告理由Y4,对此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法律适用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1审查范围:“……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没有具体说明的无效宣告理由以及没有用于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证据,且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也未补充具体说明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本题中,无效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没有依据证据X1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对无效宣告理由Y2也没有具体说明,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均不予考虑。选项A、B正确。无效请求人虽然没有针对无效理由Y4提交证据,但是对无效理由Y4进行了具体说明,专利复审委员会应该予以考虑。选项C错误。选项D中,请求人主张其提出的证据X2可用于支持无效宣告理由Y4是在口审过程中,超出了1个月的补充期限,专利复审委员会应该不予考虑。选项D正确。

56.以下关于宣告无效请求审查程序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分数:1.00)

A.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B.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C.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D.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未提交生效的证明权利相冲突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 解析:[考点] 宣告无效请求审查程序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2款:“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选项A正确,不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第1款:“依照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选项B正确,不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4款:“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选项C正确,不选。《专利法》第23条第3款:“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3款:“以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3款的规定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选项D错误,应该选择。

57.姚某享有一项发明专利权,其授权公告日为2002年11月2日,此前,甲公司曾在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利用该技术生产了一批该专利产品,但在2002年10月份就停产了,其共获利5万元,姚某曾在专利授权后要甲公司支付适当的费用,但甲公司以已经停产为由拒绝了姚某的请求,如果姚某的专利权于2004年9月1日被宣告无效,判断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分数:1.00)

A.在专利权被无效前甲公司已实际获利,因此姚某仍有权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要求其支付一定的费用 √

B.甲公司已经停产,因此即使该专利权有效,甲公司也不需要向姚某支付任何费用 √ C.由于该专利权被视为自始无效,因此甲公司无需向姚某支付任何费用

D.该专利权被无效前,即使甲公司已经停止生产,姚某也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效力

[详解] 《专利法》第47条第1款:“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姚某无权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要求其支付一定的费用。选项A错误,应该选择。《专利法》第62条第2款:“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所以即使甲公司已经停止生产,只要在诉讼时效内,姚某就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使用费。选项B错误,应该选择;选项D正确,不选。专利权被无效,甲公司无须支付费用,选项C正确,不选。

58.以下有关专利权人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专利文件进行修改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可以修改发明专利文件的权利要求书,但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 B.可以修改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C.对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的照片、图片和简要说明不得进行修改 √

D.在修改权利要求时,可以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但记载在授权的专利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专利文件进行修改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选项A、C正确,选项B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6.1修改原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选项D错误。 59.刘某向人民起诉某公司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该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在下述哪些情况人民可以不中止诉讼?

(分数:1.00)

A.该公司向证实其生产该产品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并且早就有多个厂家在生产 √ B.该公司向证明该产品完全是自己开发出来的,其丝毫不了解刘某的专利权内容 C.刘某向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表明存在可使该实用新型丧失创造性的技术文献 D.该公司以刘某连续3年没有实施其专利为理由请求宣告刘某专利权无效 √ 解析:[考点]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中止情形

[详解]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9条:“人民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三)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四)人民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选项A属于上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选项D属于上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选项B、C不属于以上可以不中止诉讼的情形。选项A、D正确,选项B、C错误。

60.张某于2007年2月4日对某一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提交了美国专利说明书D1和某美国出版公司发行的书面资料D2,主张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2007年3月4日,请求人补充提交上述美国出版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D3,用于证明D2的公开时间。2007年5月4日,请求人提交了美国公证机关出具的D3的公

证文件。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张某应当在2007年3月4日之前提交D1和D2的中文译文,否则该两项证据将被视为未提交 √ B.张某应当就D1和D2提交相关的公证文件

C.张某应当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D3的公证文件的中文译文 √ D.由于D3的公证文件的提交日期超出了规定的期限,因此不予考虑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3.1请求人举证:“(1)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2)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ii)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文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3)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由此可知,张某应当在提出无效请求后1个月内提交D1和D2的中文译文。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D3的公证文件的中文译文。选项A、C正确,选项D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八章2.2.2域外证据及、澳门、地区形成的证据的证明手续:“但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对上述两类证据,当事人可以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不办理相关的证明手续:(1)该证据是能够从除、澳门、地区外的国内公共渠道获得的,如从专利局获得的国外专利文件,或者从公共图书馆获得的国外文献资料。(2)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该证据真实性的。(3)对方当事人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的。”D1属于可以从中国专利局获得的国外专利文件,D2属于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其真实性的,选项B错误。

61.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合议组可以接受下列哪些证据?

(分数:1.00)

A.请求人在收到复审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的用于证明在先未举证主张的具体事实的证据

B.被请求人在收到复审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后,进行口头审理之前提交的证据

C.请求人在复审委员会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的用于证明在先未举证主张的具体事实的证据

D.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的用于证明在先已举证主张的具体事实的证据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证据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3.1请求人举证:“(1)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请求人补充证据应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而不是收到复审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选项A、B、C错误,选项D正确。 62.下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口头审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当事人表示参加口头审理的,应当在“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中注明参加口头审理人员的姓名 √ B.要求委派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就其证言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中声明 √ C.“口头市理通知书”回执中应当有当事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D.参加口头审理的每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人数不得超过4人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口头审理的通知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3.口头审理的通知:“……无效宣告程序或者复审程序的口头

审理通知书回执中应当有当事人的签名或者盖章。表示参加口头审理的,应当写明参加口头审理人员的姓名。要求委派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就其证言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中声明,并且写明该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职业)和要证明的事实。参加口头审理的每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数量不得超过4人……”正确答案为选项A、B、C、D。

63.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7月31日向复审请求人邮寄发出了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进行口头审理的时间为2006年9月8日,并在该通知书中指明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事实和理由。下列关于复审请求人收到该通知书后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复审请求人应当在2006年9月8日之前提交意见陈述书,否则其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B.复审请求人应当在2006年9月8日之前提交意见陈述书或者按时参加口头审理,否则复审委员会将直接作出审理决定

C.复审请求人可以在2006年9月8日参加口审或者在2006年9月15日之前提交意见陈述书,既不按时参加口审也未提交意见陈述书的,不影响复审委员会继续审理

D.复审请求人可以在2006年9月8日参加口审或者在2006年9月15日之前提交意见陈述书,既不按时参加口审也未提交意见陈述书的,其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 解析:[考点] 专利申请的复审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3.口头审理的通知:“……口头审理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该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的具体事实、理由和证据的,如果复审请求人既未出席口头审理,也未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书面意见陈述,其复审请求视为撤回……”《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4.3审查方式:“……针对合议组发出的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书面答复;期满未进行书面答复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撤回……”《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条第3款:“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本题中,推定复审请求人2006年8月15日收到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如果请求人不去参加口审,应该在收到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一个月内提交意见陈述书,否则其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选项D正确。

.对于一件无效宣告请求案,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无效宣告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分数:1.00)

填空项1: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无)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4.3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审查通知书的内容所针对的有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答复。期满未答复的,视为当事人已得知通知书中所涉及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并且未提出反对意见。”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4.1文件的转送:“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案件审查需要将有关文件转送有关当事人。需要指定答复期限的,指定答复期限为1个月。当事人期满未答复的,视为当事人已得知转送文件中所涉及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并且未提出反对意见……”选项B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7.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请求人对口审通知书不予答复,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无效宣告请求并不一定被视为撤回。选项C、D错误。

65.无效宣告程序中止后,下列哪些情形之一发生时,专利复审委员会恢复审查?

(分数:1.00)

A.中止请求人要求恢复审查

B.中止审查已满6个月,并且未收到中止请求人提出的附具专利权归属纠纷尚未审结证明的延长中止请求

C.保全期限届满,并且未收到人民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通知 √ D.收到人民作出的生效判决副本并且在必要时进行了专利权人变更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止的恢复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6条:“当事人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已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起诉的,可以请求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程序……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向专利行政部门办理恢复有关程序的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1年内,有关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的纠纷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有关程序的,请求人应当在该期限内请求延长中止。期满未请求延长的,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恢复有关程序。”当事人请求中止的,并不因为中止请求人要求恢复即可恢复,必须要提供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作出的判决。选项A错误。选项B属于专利权属纠纷中止,中止审查期限应该已满1年,而不是“已满6个月”。选项B错误。此处注意:对于专利申请杈(或专利权)权属纠纷的当事人提出的中止请求,中止期限一般为1年;对于人民要求专利局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执行中止程序的,中止期限一般为6个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7条:“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裁定对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的,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写明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中止被保全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有关程序。保全期限届满,人民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恢复有关程序。”选项C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7.5.1权属纠纷的当事人提出的中止程序的结束:“……文件符合规定,但涉及权利人变更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通知取得权利一方的当事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并补办在中止程序中应办而未办的其他手续;取得权利一方的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中止程序结束通知书,通知双方当事人,恢复有关程序……”选项D正确。

66.甲针对某件发明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主张(1)产品广告页A1和销售A2证明该专利无新颖性,(2)对比文件D1证明该专利无新颖性,(3)对比文件D1和D2的结合证明该专利没有创造性。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定:A1和A2不能证明该专利无新颖性;D1、D2均不能破坏该专利的新颖性;D1、D2及其结合均不能破坏该专利的创造性,故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该审查决定生效后,在满足其他受理条件下,针对该发明专利再次提出的下列哪些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予以受理?

(分数:1.00)

A.甲以产品广告A1和产品出库单B1相结合证明该专利无新颖性 √ B.乙以对比文件D1证明该专利无新颖性

C.乙以对比文件D1和对比文件D3结合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 √ D.甲以对比文件D2和对比文件D3结合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详解]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2款规定。根据本题条件可知,专利复审委员将不会受理以下无效请求:以A1和A2为证据,不具备新颖性为理由;以D1为证据,不具备新颖性为理由;以D1和D2为证据,不具备创造性为理由。选项B将不予受理,正确答案为A、C、D。 67.以下有关无效宣告审查决定的哪些说法足正确的?

(分数:1.00)

A.专利权被宣告部分无效后,其经过修改被予以维持的权利要求应视为自修改之日起存在 B.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即行登记和公告 C.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并且该决定生效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

D.对于涉及侵权案件的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开始之前曾通知有关人民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将审查决定和“无效宣告审查结案通知书”送交有关人民 √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审查决定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5.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一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后,被宣告无效的部分应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是被维持的部分(包括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也同时应视为自始即存在。”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6.2决定的登记和公告:“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包括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起诉或者人民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由专利局予以登记和公告。”审查决定生效后,才予以登记和公告。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6.1决定的送达:“……对于涉及侵权案件的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宣告请求审理开始之前曾通知有关人民或者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后,应当将审查决定和无效宣告审查结案通知书送交有关人民或者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选项D正确。

68.在请求宦告专利权无效案件中,如果同一当事人委托多个专利代理机构而未指定其中一个作为联系人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如何处理?

(分数:1.00)

A.如该当事人为无效请求人,则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B.将该当事人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视为联系人 √ C.该当事人被被视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D.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任意指定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该当事人的联系人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代理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6委托手续:“……(5)同一当事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未指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视为收件人……”选项B正确。

69.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当事人单方提出的下列哪些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应予同意?

(分数:1.00)

A.请求举行口头审理 √ B.请求举行会晤 C.请求现场取证 D.请求限期审结案件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2.口头审理的确定:“无效宣告程序的当事人可以依据下列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对于尚未进行口头审理的无效宣告案件,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决定作出前收到当事人依据上述理由以书面方式提出口头审理请求的,合议组应当同意进行口头审理。”选项A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2.3保密原则:“……为了保证公正执法和保密,合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与一方当事人会晤。”选项B错误。请求现场取证以及请求限期审结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C、D错误。 70.以下有关无效宣告程序决定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1.00)

A.对于涉及侵权诉讼的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委员会在作出决定后,应当将审查决定和“无效宣告结案通知书”送交人民

B.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即行登记和公告

C.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并且该决定生效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 D.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决定被人民撤销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登记和公告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程序决定的登记和公告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6.1决定的送达:“……对于涉及侵权案件的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宣告请求审理开始之前曾通知有关人民或者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

后,应当将审查决定和无效宣告审查结案通知书送达有关人民或者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6.2决定的登记和公告:“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包括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起诉或者人民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由专利局子以登记和公告。”选项B、D错误,选项C正确。

71.在专利复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审查决定之后,下列哪些请求不予受理?

(分数:1.00)

A.又以相同的理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B.又以相同的事实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C.又以相同的理由和证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 D.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解析:[考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2.1一事不再理原则:“对已作出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权,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和审理……”选项C正确。 72.一件实用新型无效案件在审理期间,另一无效请求人甲某以不同证据针对同一实用新型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以下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分数:1.00)

A.甲某无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B.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甲某的请求不应受理 C.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甲某的请求应予受理 √ D.此时应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 解析:[考点] 合案审查原则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1无效宣告请求客体:“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的,不予受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起诉或者人民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已被该决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无效请求人甲某以不同证据针对仍然有效的同一实用新型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不属于一事不再理的范围,所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应该予以受理。选项C正确。

73.无效宣告请求人在提出请求时提交的证据有技术设计图纸,在之后的1个月内补充的证据有美国专利说明书及其译文,并在口头审理时提交了专业杂志、《英汉技术词典》和技术设计人员的书而证言作为证据,上述证据均用于证明被请求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1.00)

A.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提交的所有证据均予以考虑 B.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证据均不予考虑

C.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专业杂志和《英汉技术词典》予以考虑 D.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在口头审理时提交的专业杂志和书面证言不予考虑 √ 解析:[考点] 证据的提交

[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4.3.1请求人举证:“(1)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2)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ii)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

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文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3)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口审时提交的《英汉技术词典》属于公知常识性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而口审时提交的其他证据因为超出了1个月的补充证据的期限,不予考虑。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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