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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净化及化产回收单元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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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净化及化产回收单元安全检查表

煤气净化单元分为:工艺装置安全要求;冷凝鼓风;硫铵、粗轻吡啶及黄血盐生产;粗苯回收;脱硫脱氰;储存要求六个子单元。

3.2.1工艺装置安全要求单元

该单元依据《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2007、《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制定安全检查表如下:

3-4 工艺装置安全要求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检查结果 检查依据 《焦化安全 规程》GB 12710-2008第5.2.9条 《焦化安全 规程》GB 12710-2008第5.2.10条 检查记录 煤气净化区内,不应布置与1. 煤气净化装置无关的设施及建(构)筑物。 煤气总管放散装置宜布置在2. 远离建筑物和人员集中地点。 贮存或使用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明火或散发火花以及产生大量烟气、粉3. 尘、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宜布置在厂区边缘或主要生产车间、职工生活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4.1.2条》 下列场所应设消防灭火系统 a.)粗苯、精苯储槽区,应设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设施,槽区周围应有消防给水系统; b)粗苯和精苯的洗涤室、蒸馏室、原料泵房、产品泵房、装桶间、精萘、工业萘、萘酐及焦油泵房,精萘和工业萘的转鼓结晶机室、吡啶储4. 槽室、装桶间,均应设固定式或半固定式蒸汽灭火设施; c)管式炉炉膛及回弯头箱,萘酐生产中的汽化器、氧化器、薄壁冷却器,应设固定式蒸汽灭火设施; d.)二甲酚、蒽、沥青、酚油等闪点大于120℃的可燃液体储槽或其他设备和管道易泄漏着火地点,应设半固定式蒸汽灭火设施。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6.3条 《焦化安全5. 化产工艺装置宜布置在露天或敞开的建(构)筑物内。 规程》GB 12710-2008第8.1.1条 储槽、塔器及其他设备的外6. 壳,应有设备编号、名称及规格等醒目标志。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2条 《焦化安全7. 各塔器、容器的对外连接管线,应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 规程》GB 12710-2008第8.1.3条 各塔器、容器和管线的放散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a)建(构)筑物内设备的放散管,应引出建(构)筑物外,且不危及人员安全; 8. b)室外设备的放散管,应高出本设备2m以上,且应高出相邻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操作平台2m以上; c) 煤气放散管,应符合GB6222的有关规定。 设备经常放散的有害气体、9. 蒸汽宜按种类分别集中,导入煤气系统或经净化处理后放散。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5条 《焦化安全有冷凝液产生的可燃气体管10. 线应设冷凝水排水器。 规程》GB 12710-2008第8.1.6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4条 生产、贮存和装卸甲类液体与可燃气体的管线及设备,应设接地装置,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a)管线至少两端接地; b)直径小于20m的贮槽,至少2 处接地;大于20m的,至少4 处接地。 c)仅为防静电的接地,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0Ω,兼作防雷的,应遵守GB50057的有关规定;与其他用途的11. 接地极共用时,应取其中数值最小者; d)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铁路钢轨,应设专用接地线。进出苯类储槽的管道,其法兰应作静电跨接; e) 用泵输送苯等烃类液体应按GB12158的规定管道流速;当管道内明显存在水等第二物相时,其流速应在1m/s以内。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7条 停产不用的塔器、容器、管线等,应清扫干净,并应打开放散管和隔断对外连接;12. 报废不用的设备和管线,清扫干净后应立即拆除。 甲、乙类生产场所的设备及管线,其保温应采用不燃或13. 难燃保温材料,并应防止可燃物渗入绝热层。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施工、使用和管理,14.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煤气净化各种洗涤塔下应设15. 有液位报警或自动调节,或采用液封。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9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10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11条 《焦化安全 塔器的窥镜、液面计,其玻16. 璃应能耐高温,并应严密。 规程》GB 12710-2008第8.1.12条 《焦化安全管式炉点火前,应确保炉内17. 无爆炸性气体。 规程》GB 12710-2008第8.1.13条 管式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止煤气供应: a.)煤气主管压力降到500Pa 以下,或主管压力波动危及安全加热; 18. b.)炉内火焰突然熄灭; c)烟筒(道)吸力下降,不能保证安全加热; d)炉管漏油、漏气; e) 煤气管道泄漏。 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其两端应有缓冲器,轨道两端应19. 设电气限位器和机械安全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15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14条 在同一轨道上行走的两台设20. 备,应有防止碰撞的信号或自动联锁装置。 行走设备和无法安装防护罩的转动设备,均应设声、光21. 信号及制动闸,声音信号应区别于其他专用信号。 转动设备和提升设备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或其他隔离设22. 施;自动或遥控的设备,其周围应有防止人员接近的措施和警示标识。 安全装置不完善不允许启动23. 的设备,均应设安全联锁装置。

3.2.2冷凝鼓风单元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16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17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1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1.19条 该单元的主要设备有蒸汽透平机、鼓风机、电捕焦油器、初冷器、冷凝器等。依据《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制定安全检查表如下:

冷凝鼓风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冷凝鼓风工段应有两路电源1. 和两路水源,采用两台以上蒸汽透平鼓风机时,应采用双母管供汽。 鼓风机的仪表室宜设在主厂房两侧或端部,当毗邻厂房2. 外墙设置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墙体与厂房分开。 检查记录 检查依据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2条 检查 结果 鼓风机的仪表室应有如下参数的显示:煤气吸力、压力,鼓风机的转速、轴向位移和轴承温度,风机油箱油位和3. 油泵出口油压,电机的电压、电流和轴承温度,蒸汽透平用蒸汽压力和温度,以及集气管压力、初冷器前后煤气温度、煤气含氧量,此外,还应配备测振仪和听音棒。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3.3条 每台鼓风机宜设置单独控制箱,其馈电线宜设零序保护报警信号,并应设如下报警联锁停车装置: a.)鼓风机的开停车与油泵的联锁; b.)鼓风机主油泵与副油泵振动切换联锁; c.)鼓风机润滑油箱油位、油温、油压报警及油压联锁停车装置; 4. d.)轴瓦温度、电机定子温度超限报警和联锁停车装置; e) 鼓风机过负荷、轴位移超限、两台同时运转的鼓风机故障应从等报警、联锁停车装置; f)采用液力耦合器调速时,液力耦合器进出口管应设油温、油压、阻力等报警和联锁停车装置; g)焦炉集气管煤气压力上、下限报警信号。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4条 鼓风机室应有直通室外的走5. 梯,底层出口不得少于两个。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5条 《焦化安全 规程》GB 12710-2008第11.1.6条 《焦化安全 规程》GB 12710-2008第11.1.7条 鼓风机轴瓦的回路和高6. 位油箱回应设窥镜。 鼓风机室宜设置可燃气体检7. 测装置。 鼓风机煤气吸入口的冷凝液出口与水封满流口中心高度差,不应小于2.5m;出口排8. 冷凝液管的水封高度,应超过鼓风机计算压力(以mmH2O 计)加500mm(室外)--1000mm(室内)。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 初冷器冷凝液出口与水封槽液面高度差不应小于2m,水9. 封压力不应小于鼓风机的最大吸力。 电捕焦油器、鼓风机等冷凝液下排管的扫汽管,应设两10. 道阀门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9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0条 《焦化安全 蒸汽透平鼓风机应设置自动危急遮断器。 11. 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1条 蒸汽透平鼓风机的蒸汽入口应有过滤器,紧靠入口的阀门前应安装蒸汽放散管,并12. 有疏水器和放散阀,蒸汽调节阀应设旁通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2条 《焦化安全蒸汽透平鼓风机的蒸汽冷凝13. 器出入口的阀门,不应关闭。 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3条 清扫鼓风机前煤气管道时,同一时间内只准打开一个塞14. 堵。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4条 电捕焦油器电瓷瓶周围宜用氮气保护,绝缘箱保温应采用自动控制。绝缘箱温度设自动报警并与电捕焦油器联锁停机。 a)未采用氮气保护的绝缘箱,温度低于100℃时报15. 警,温度低于90℃时自动断电; b)采用氮气保护的绝缘箱,温度低于80℃报警,温度低于70℃时自动断电。 电捕焦油器应设连续式自动氧含分析仪,并与电捕焦油器电源联锁。煤气含氧量超过1.0%时报警,超过2.0%自16. 动断电。电捕焦油器位于鼓风机后时,应设泄爆装置。 自动断电的联锁 若无自动测氧仪表 应定期测定分析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6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5条 《焦化安全电捕焦油器的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屏护。 17. 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7条 电捕焦油器因故敞开人孔或器内清理油渣时,应及时采18. 取水冷却降温等安全措施,防止氧化剧烈情况下的硫化亚铁自燃。 当电捕焦油器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自动断电装置失灵时,应立即手动断电: a) 煤气含氧量大于2.0%; 19. b)绝缘箱温度低于70℃(无氮气保护为90℃); c)煤气系统发生事故时。

1.3硫铵、粗轻吡啶及黄血盐生产单元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9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1.1 该单元主要设备有鼓风机、满流槽、回流槽、稠化器、螺旋输送机等。依据《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制定安全检查表如下:

3.2.3 硫铵、粗轻吡啶及黄血盐生产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依据 检查 结果 检查项目和内容 硫酸高置槽应设液位的高位检查记录 《焦化安全1. 报警、联锁及满流管,满流管漫流能力应大于进料能力;槽下方宜设置防漏围堰。 半直接法硫铵饱和器母液满 规程》GB 12710-2008第11.2.1条 《焦化安全 2. 流槽的液封高度,应大于鼓风机的全压。 规程》GB 12710-2008第11.2.2条 《焦化安全 半直接法饱和器生产时,不3. 应用压缩空气往饱和器内加酸或从饱和器抽取母液。 规程》GB 12710-2008第11.2.3条 间接法硫胺生产中,送酸气4. 前,应检查确认饱和器酸气出口阀门处于开启状态。 间接法硫胺生产中,满流槽、5. 回流槽、稠化器等产生尾气设施的装置应盖严,防止酸气外溢,引起中毒。 饱和器开工前,要先保证饱6. 和器及其满流槽附水封槽液位达到满流。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2.4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2.5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2.6条 《焦化安全 规程》GB 12710-2008第11.2.7条 除酸器排液管、饱和器满流7. 管、硫酸高置槽满流管,应保持畅通。 硫胺系统的废气排风机和换气风机应在硫胺开工前8. 10min投入正常运行,停工后10min停止运行,废气排风机、换气风机不能运行时不应开工生产。 浓硫酸输送应采用泵送或直9. 流方式,不应使用压缩气体输送,不应使用蒸汽吹扫浓硫酸设备及管道。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2.9条 《焦化安全用浓硫酸配硫胺母液时,应缓慢调节流量,防止集中放10. 热造成母液飞溅。 规程》GB 12710-2008第11.2.10条 从满流槽捞酸焦油时,操作人员不应站在满流槽上,非11. 操作人员不应靠近满流槽和酸焦油槽。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2.11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2. 《焦化安全螺旋输送机应设盖板,设备12. 运转时,不应开盖。 规程》GB 12710-2008第11.2.12条 在酸、碱泵及其介质易外泄的生产设施附近选择相对安13. 全、方便的位置设置洗手盆、淋洗器、洗眼器。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2.13条 《焦化安全进入吡啶设备的管道,应设高度不小于1m的液封装置。 14. 规程》GB 12710-2008第11.2.14条 吡啶的生产、计量及贮存装置应密闭,其放散管应导入15. 鼓风机前的吸气管道,以保证吡啶装置处于负压状态;放散管应设吹扫蒸汽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2.15条 《焦化安全吡啶装桶处应设有通风装置16. 和围堰,其地面应坡向集水坑。 规程》GB 12710-2008第11.2.16条 《焦化安全吡啶产品的保管、运输和装17. 卸,应防止阳光直射和局部加热,并应防止冲击和倾倒。 规程》GB 12710-2008第11.2.17条 《焦化安全黄血盐吸收塔尾气通过冷凝18. 器和气液分离器后,应导入鼓风机前负压管道。 规程》GB 12710-2008第11.2.1 黄血盐吸收塔需要开盖或长期停塔时,应采用降温或隔19. 绝空气等措施以防止塔内硫化亚铁自燃。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2.19条 《焦化安全吸收塔进口管道上应装设防20. 爆膜 规程》GB 12710-2008第11.2.20条

3.2.4粗苯回收单元

该单元依据《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制定安全检查表如下:

粗苯回收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对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1. 产过程应合理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检查记录 检查依据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3.3条 检查 结果 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2. 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原材料、产品和中间产品。 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3. 过程,应设计可靠的监测仪器、仪表,并设计必要的自动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 化工生产装置区、储罐区、4. 仓库除应设置固定式、半固定式灭火设施外,还应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 化工装置内的各种散发热量的炉窑、设备和管道应采取5. 有效的隔热措施。设备及管道的保温设计应符合《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3.7条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3.4条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3.1.3.15条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2.3条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防护罩结构和布局应设计合6. 理,使人体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域。 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第5.1.2条 7. 粗苯区域应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粗苯中间槽应设液位计、并8. 宜设高位报警装置,防止溢流。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3.1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3.2条 粗苯贮槽应密封,并装设呼吸阀和阻火器,或采用其他排气控制措施。入孔盖和脚9. 踏孔应有防冲击火花的措施。粗苯贮槽阻火器、呼吸阀、人孔、放散管等金属附件应保持等电位连接。 粗苯贮槽应设在地上,不宜10. 有地坑。 管式炉点火作业时,应双人配合作业,先用蒸汽吹扫,11. 然后遵循:先送富油后点火,先点引火后送煤气:的原则。

3.2.5脱硫脱氰单元

该单元主要设备有脱硫箱、脱硫塔、解析塔等。依据《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制定安全检查表如下:

1.5.脱硫脱氰单元安全检查表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3.4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3.5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3.3条 1 检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查记录 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1. 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原材料、产品和中间产品。 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2. 过程,应设计可靠的监测仪器、仪表,并设计必要的自动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3.7条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3.4条 检查依据 检查 结果 干法脱硫,应遵守下列规定 a.)脱硫箱应设煤气安全泄压装置; b.)脱硫箱宜采用高架式,装卸脱硫剂应采用机械设备; 3. c.)废脱硫剂应在当天运到安全场所妥善处理; d.)停用的脱硫箱拔去安全防爆塞后,当天不应打开脱硫剂排出孔; e.)未经严格清洗和测定,严禁在脱硫箱内动火。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4.1条 改良蒽醌二磺酸钠法脱硫,应遵守下列规定: a.)应设溶液事故槽,其容积应大于脱硫塔和再生塔的溶液体积之和; b.)脱硫塔、再生塔和溶液槽等设备的内壁应进行防腐处理; c.)进再生塔的压缩空气管和溶液管,均应高于再生塔液面,且溶液管上应设4. 防 虹吸管或采取其他防虹措施; d.)再生塔与脱硫塔间的溶液管,应设U形管,其液面高度应大于煤气计算压力 (以mmH2O 计)加500mm; e.)除沫器排水器的冷凝液排管,应采用不锈钢制作,且不宜有焊缝; f.)熔硫釜排放硫膏时,其周围严禁明火。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4.2条 TAKAHAX-HIROHAX 法脱硫,应遵守下列规定 a.)进氧化塔的空气管液封应高于氧化塔的液面,5. 防止溶液进入压缩空气机; b.)进氧化塔的溶液管液封应高于氧化塔的液面。并应设防虹吸管; c.)吸收塔底部必须设有溶液满流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4.3条 H P F PDS ZL法脱硫,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应设溶液事故槽,其容积应大于脱硫塔和再生塔的溶液体积之和; b) 脱硫塔、再生塔和反应槽等设备,宜采用不锈钢材质; c) 进再生塔的压缩空气管应高于再生塔液面; d) 再生塔与脱硫塔间的溶液管,应设U形管,其液面高度应大于煤气计算压力(以mmH6. 2O计)加500mm; e) 生产过程中应控制压缩空气流量及压力、防止再生塔溢塔,泡沫槽溢流; f) 当采用压滤机生产硫膏时,压滤机的滤板不应随意拆卸,防止压滤机伸长杆伸长量超过最大值而伤人;当采用熔硫釜生产熔融硫时,其周围严禁烟火; g) 添加催化剂应缓慢,《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4.4条 氨水(A-S)法脱硫,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氨水蒸氨泵房应配备固定式或手持式有毒气体检测仪; 7. b) 脱硫塔液相正常循环时,脱硫塔顶温度大于40℃时,不宜打开其放散管,特殊情况下需要开关放散管时,应站在上风侧操作,防止中毒;脱酸塔不应形成负压。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4.5条 真空碳酸盐法脱硫,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脱硫塔底部液位不应超过入口煤气管道最低处; b) 解析塔负压不应超过入口上限值,防止设备出现8. “吸瘪”现象; c) 正常生产时,不宜打开真空泵后设备和管道的放散管,特殊情况下需要开关放散管时,应站在上风侧操作,防止中毒。

3.2.6储存要求单元

该单元主要设备有粗苯储罐、硫酸储罐、液碱储罐等储存设备。依据《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制定安全检查表如下:

储存要求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2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 结果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11.4.6条 具有灼烫危害作业应尽量采用机械化、管道化和自动化,并安装必要的信号1. 报警、安全联锁和保险装置,禁止使用玻璃管道、管件、阀门、流量计、压力计等仪表。 化工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库除应设置固定式、半2. 固定式灭火设施外,还应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 贮槽的布置及防火间距,3. 应符合GB50016、GB50160中的相关规定。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 第4.6.2条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3.1.3.15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3.1条 《焦化安全 规程》GB 12710-2008第8.3.3.条 带盖贮槽应设放散管,可4. 能堵塞的放散管应设蒸汽吹扫管。 设有蒸汽加热器的储罐,应采取防止液体超温的措5. 施。 可燃液体的储罐,应设液6. 位计和高位报警器,必要时可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液装置。 甲 乙类液体贮槽的注入管,应有消除静电的措施。7. 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从上部接入,应延伸至罐底200mm处。 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半地下储槽或储槽组,其8. 防火堤的设置、堤内储槽的布置应符合GB50016、GB50351的规定。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3.4.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3.5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3.6条 《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第8.3.7条 甲类液体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和闪点9. 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当采取了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时,可不设置防火堤。 酸、碱和甲、乙、丙类液10. 体高位储槽,应设满流管 或液位控制装置。 浓硫酸储槽顶部应设脱水器,或采用其他防水措施,11. 槽底的出口管应设两道阀门。

《焦化安全 规程》GB 12710-2008第8.3. 《焦化安全 规程》GB 12710-2008第8.3.9条 《焦化安全 规程》GB 12710-2008第8.3.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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