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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校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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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校园标准

1.学校领导和老师重视培育校园阅读文化,并带头阅读,积极向学生推荐书目、引导学生课外阅读。学校有年度阅读活动计划和规章制度。

2. 中小学图书馆达到省定标准(参见江苏省中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学校建有图书馆(阅览室),小学阅览室座位与学生人数比不低于1:20,初中、高中不低于1:10;学校藏书人均拥有量小学不少于30册,初中不少于40册,高中不少于45册;图书利用率高,小学年生均借阅册数不少于16册(次),初、高中年生均借阅册数不少于20册(次),年生均新增图书不低于1.5册;班级设有读书角或读书栏等,校园设有读书橱窗、读书廊等,并经常更新内容。有关读书的格言和标语悬挂在校园和教室的显著位置,校园网站设有开展读书活动、创建书香校园的专题网页。学校图书馆服务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学校图书馆服务项目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学校图书管理员、阅读指导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较高,专职管理员数量、拥有初级(大学中级)以上职称。

3.有良好的阅读氛围,师生热爱阅读。学校成立教师、学生阅读推广人队伍,阅读类学生社团不少于4个,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阅读活动。

4.学校能确保师生充足的阅读时间,基础年级阅读课每周不少于2节,毕业班每周不少于1节;学生课外阅读时间每天不少于半小时。每年人均阅读图书量不少于15本(册)(不含教辅书)。

5.认真准备相关问卷,问卷主要内容及要求见《关于迎接书香城市创建随机访谈和第三方调查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16】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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