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宗家梁(棚改)安置房
(一标段)项目
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中铁二十局集团兰州新区宗家梁(棚改)安置房工程项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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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 中铁二十局集团兰州新区宗家梁(棚改)安置房一标段 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一、安全目标
1、杜绝生产安全一般以上事故;严格控制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杜绝内外部劳务一般事故。
3、杜绝员工重伤以上事故和险性事件的发生,严格控制轻伤事故。
二、安全保证及管理体系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务必高度重视,把安全管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和本项目现场特点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施工的制度、条例、奖罚办法的审查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管理组织如下:
组 长:彭小龙、杨建龙
副组长:孙振华、宋胜利、郑浩、赵曾奎、何文建、丁凤年 成 员:颜春志、喻晶、甘继蓬、陈曼、兰亮、杨继光、李韦龙、任张燕、王美、张涛、柳岸润、杜文知
(二)安全管理体系
本项目为房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内容较多,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均与人身安全息息相关,因此,施工中要把施工安全、人身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来抓。
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切实把确保高空作业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管理到位,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见图2-1。 安全管理体系框图见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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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体系 组织保证 项目经理 总工目标保证 制度保证 基础工作 杜绝生产安全一般以上事故;严格控制经济损失工作保证 防范重点 开20万元以上的展安生产安全事故。 全各配各作杜绝内外部劳务预作想级齐建部业一般事故。 领安立门班、导全群按组杜绝员工重伤以预实分检体作做作职测责查保能好上事故和险性事、任机安分岗件的发生,严格预包构全工位控制轻伤事故。 防干和格做安工 保人局好全落员工工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加大安全防护用品资金投入 严格执行民工安全管理规定防高空坠落事故防环境污染事故防物体打击事故防机具设备伤害事故防人身伤害事故防雷电、防触电防火灾、中毒事故防交通事故事故 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安全设文制明标准工地建项目安全责任制 班前安全讲话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交制安全挂牌制安全检查制安全责任制安全例会制危险源控制方案制事故处理报告制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制安全违章隐患处罚制 项目总工安全责任制 项目副经理安全责任制安质环制保部安全责任施工技术部安全责任制物资设备部安全责任制 计划财务部安全责任制 综合办公室安全责任制施工队安全责制任制架子队安全责任制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工人安全责任制 图2-1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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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 1.适用范围 2.引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4.安全管理体系要素 4.1总要求 4.2安全方针 4.3.1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4.3.2法规和其他要求 4.3.3建立安全目标 4.3.4制定安全管理方案 4.4.1安全保证组织结构与职责 4.4.2人员的培训、意识和能力 4.4.3与员工及相关方协商与沟通 4.4.4与安全有关文件的准备 4.4.5与安全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4.4.6安全活动运行控制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4.5.1绩效测量和监视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5.3安全检查记录和记录管理 4.5.4定期进行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4.3规划(策划) 4.4实施与运行 4.5检查与纠正措施 4.6管理评审,持续改进 图2-2 安全管理体系框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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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保证措施
(一)主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风、防洪、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规定的要求。
2、施工场区内的地坪、道路、仓库、加工场、材料场、基坑四周均采用砂浆或碎石砼进行场地硬化,危险地点悬挂警示灯或警告牌,有人经过的坑、预留孔洞设防护围栏和明显的红灯警示,防止车辆、行人坠落在坑、洞内,造成伤害事故。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大幅安全标语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牌。
3、现场实行安全员负责制,具定各项安全施工规则,检查安全施工执行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作业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才准进入施工作业面作业。
4、定期举行安全会议,适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式,指定有关管理人员,队长和安全员参加,并做好记录,各作业班组在班前班后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5、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安全监督岗,实行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制。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应实现的安全生产负权责。遇有特别紧急的事故征兆时,停止施工,采取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工程结构安全。
6、住房、库棚、料场、修理间等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消防法》有关规定,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然,有毒等危险品,严禁在加工棚、料库、修理间等场所吸烟。
7、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瓶应安装防回火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隔离存放,隔离存放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1)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应由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
(2)所有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机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保护装置。场内禁止使用裸体导线,架设的电力线路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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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悬挂“高压电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设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器开关箱和电器设备,按规定设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禁止电源开关箱内存放工具、杂物,并加锁。
(5)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应挂有“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派人看管,严禁带电作业。
(6)施工现场用的手持照明灯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在潮湿的基坑用的照明灯必须使用12V以下的安全电压。
(7)生活照明用电,严禁个人私自拉接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和大功率电器。
(8)露天照明,采用防水灯头,残缺的灯头、灯炮及时更换,防止发生电击事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二)其他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在该工程施工中,我项目部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安全交制度;
(3)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安全例会制度;
(7)危险源辩识及控制方案制度; (8)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9)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0)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1)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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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除进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放映幻灯片、板报、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宣传。
(2)每道工序开工前,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由安全、技术、质量部门对所有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由施工技术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技术交底、说明操作程序要点、该工程的危险源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
(3)对于从事电器、吊装、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本工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抓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场地设施管理,做到图物相符。工程材料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示明晰,机械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正确使用水、电线路,井然有序,此外还应做好环保、消防、材料、卫生、设备等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生活区设黑板报和宣传栏,危险地段必须悬挂按照GB23-82《安全色》和GB2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有人经过的坑洞等还应设红灯警示。
4.安全生产检查
(1)开工前的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将开工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填写事故易发点检查表,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工。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交底,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由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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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积极配合上一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施工队每旬进行一次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检查。
(3)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和施工队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巡回检查;其他管理人员在检查施工生产的同时,也要检查安全生产。
(4)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项目部总工负责对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措施、应急预案是否到位等进行检查。
(5)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项目部组织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汛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检查;对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要进行重点检查。
(6)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
特别要做好对“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易发事故场所的检查,边查边改。项目部和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工程、高处作业等。同时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立即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尽早消除隐患。整改单位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立即停止作业。
5.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
对于基础工程、±0.000以上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机械安全、消防保卫安全、用电施工等重点工程项目,要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审批,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施工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6.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
(1)依据建设单位及当地对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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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实行目标管理,工程项目全面实施“事故易发点控制法”,针对性强,记录规范,做到安全标准工地资料台帐齐全,填写认真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整洁,辅助设施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有序,标识规范,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工作环境舒适安全。场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档案齐全,定期检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肃施工纪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防护可靠的基础上。对可能突发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7.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各种专用机械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由使用者专门负责。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对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3)机械作业前须进行详细检查和能力鉴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超荷载作业。
(4)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8.用电作业安全措施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2)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应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3)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效接地。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险,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4)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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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离机动车道为6m以上。
9.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防止坠落伤人。
(4)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5)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空作业。
10.消防安全措施
(1)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组建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做到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设施布置符合消防要求。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或门的规定,室内不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等,使消防措施落到实处。
(3)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1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凡项目部及其施工队参建人员发生的因工或其承担主要责任的非因工伤亡事故,均列入安全统计报告范围。
(2)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施工队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由建设单位代表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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