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钢结构技术要求

钢结构技术要求

来源:华佗小知识
合同附件5:钢结构技术要求

2.2制作和安装图纸的编制

i. 应根据钢结构设计图纸编制制造图纸。

ii. 图纸应按照GB/BS标准和/或图纸文件中规定的公制绘制。 制作图须注明下列细节: -

(a) 焊接连接情况下焊缝类型、尺寸和长度(明确指明车间或现场焊接)。指定的焊缝长

度应为有效长度(不包括末端板条箱)。

(b) 螺栓连接时,螺栓的布置和螺栓、螺母等的说明(详细说明车间和现场螺栓)。

(c) 电极/焊丝焊剂规范。

(d) 如有需要,须在图则中注明在建造期间及建造后处理结构的特别规定。

(e) 油漆的规格和油漆相应表面制备。

(f) 一般安排/标记计划。

(g) 参考设计图纸。

(h) 材料清单,注明按编号列出的材料要求,包括尺寸、重量、材料规格、每个项目的标

识号、所需件数等。

第 1页,共 16页

(i) 根据需要,将所有连接件与吹接细节布置在一起,以便根据设计图纸明确说明各种制

造和安装要求。

(j) 在用HSFG螺栓连接的情况下的,配合面制备规范。

(k) 对于厚度大于8毫米的所有板和型材,如属符合指明标准的对接/沟槽焊接,须作适

当的边缘制备。

(l) 以便于现场平稳安装的安装间隙。

(m) 每个安装件应在这些图纸中用安装标记清楚标明。所有松动构件均应标有零件标记,

并将其“连接”在主安装件上以便发货。

iii. 制作施工图的方式应当使结构物能够以最大的经济可运输尺寸从制造车间送到安装现场,从而将现场工作减少到最低限度。

iv. 支撑应按构件容量的50%或设计图纸中规定的力连接,以较大者为准。 (对于单角支撑构件,考虑全面积对此的影响)。

v. 标准简支梁连接,除非在图纸中另有说明,应设计和详细说明60%的梁剪/弯矩承载能力。

vi. 凡有因振动而导致螺母松动的危险时,应设置锁紧螺母。

vii. 对于所有用固定螺栓连接的连接,应使用两个垫圈。一个垫圈轴承压在头上,另一个轴承压在螺母上。

第 2页,共 16页

viii. 受动载荷作用的钢结构构件的细部设计应确保载荷的平稳过渡,并确保疲劳产生的应力作用下的最佳性能。不允许跨越吊车梁的张紧法兰焊接。

ix. 对于详述连接、材料、焊缝、螺栓等的允许应力,应按图纸规定。

x. 乙方应负责所有连接的设计和详细说明。连接的设计应为结构元件中的应力传递提供足够的强度,如设计图所示。详细设计应使安装方便,不受现场所有接口、钻孔和切割的影响。

2.3 材料

a) 用于钢结构和与钢结构相关的工厂建筑工程的所有钢材和其他材料,应符合图纸上所

示的规格或符合相应的GB/BS标准。除非获得对某些二级结构构件使用未经测试材料的书面授权,否则只能使用经过测试的材料。

b) 结构钢的形状一般应符合GB/BS标准。

c) 用于焊接的软钢电极应符合图纸规定。在任何特定位置焊接时,所用电极应为制造商

推荐的在该位置使用的电极。所使用的电流应按照电极制造商的推荐值。

d) 所有螺栓和螺母应符合图纸规格或主管工程师批准的规格。

e) 工作中所用材料的经认证的工厂试验报告,应按要求提供给主管工程师检查。

f) 更换设计图纸中所示的钢结构部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管工程师取得批准。如果设

计部分无法使用,通常不会不予批准。

第 3页,共 16页

g) 所有材料须是直的,如有需要,则须在加工前用压板(包括去卷板)将其拉直和/或

压扁,但规定须为曲线形式并须无弯曲的情况除外。

h) 为使用切割件和可用长度,乙方可能需要进行全强度对接焊接接头,而甲方无需支付

额外费用。这种接头的设计和位置应事先得到业主批准。如果没有所需宽度的板/平板,承包商应需要在不增加业主成本的情况下削减这些尺寸。

2.4结构钢连接

a) 乙方应负责所有连接件的设计和细节。连接件的设计应为设计图上所示的结构元件中

的力传递提供足够的强度。为了详细说明连接情况,应在设计图中规定材料、螺栓和焊缝的允许应力。

b) 除图纸另有注明外,所有车间连接件以及现场连接件均应采用焊接。除图纸所示的连

接件外,其他连接件应事先获得工程师的批准。

c) 对于所有厚度大于或等于10毫米的板和截面的全强度对接焊接,应做好边缘制备。

d) 除主管工程师另有规定外,普通螺栓、,HSFG螺栓、车间和现场焊接的使用,应按

图纸规定进行。

e) 螺母上。

对于所有螺栓连接,应使用两个垫圈,一个垫圈轴承压在头上,另一个垫圈轴承压在

f) 设计图纸上显示的力的大小应以面值使用,不得减少连接。

第 4页,共 16页

g) 对于每个1500毫米的长度,所有支撑件应具有1毫米的标称拉伸。

h) 除非另有说明,支撑件应连接到受拉构件的50%张紧力(对于单角支撑构件考虑全

面积有效)或图纸中所示的力,以较大者为准。

i) 设计图中规定的滑动、滚压、悬挂或槽孔连接,须设计为容许在接头处有所需的移动量。有开槽连接的接头须有设计图所指明的开槽孔。螺栓须有两个螺母,其外侧须紧靠内,内螺母与所连接的材料之间须有2毫米的间隙。

j) 通过格栅或平板地板对管道,导管,电缆桥架等的所有穿透应在现场进行切割和适当的捆扎,但如在图纸中注明这种穿透,则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应进行车间切割和捆扎。

2.5制造和交付

a) 条款。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钢结构工程的制造均应符合GB/BS标准,并符合本规范的各项

b) 在可行的情况下,并在需要在现场进行完美匹配的情况下,零件应在发货前进行车间

组装,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现场工作。不完全装配在车间内的零件应尽可能地紧固,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c) 所有工件应正确标识并捆扎,以便运输到现场。在运送、处理和储存材料时,应注意

确保材料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损坏。材料应不含污物、油脂和异物,并应防止腐蚀。所有材料应妥善存放在地面上的滑橇上,保持清洁并妥当排水。大梁和梁须垂直放置及贮存。长的杆件,如柱和弦杆,应在足够靠近支承于防止因挠度造成损伤的滑块上。

第 5页,共 16页

d) 螺栓应按照螺栓清单提供,标明其使用位置,并应提供额外的螺栓以弥补损耗。

e) 所有制造的零件应在结构的显着位置,按照适当的安装和车间图纸粘贴安装标记号,

以便于识别。

f) 所有工艺均应符合现代结构车间的最佳实践。在每一部件的制造中都要达到最大的精

度,所有相同的部件应可严格互换。

g) 整个工作中使用的模板应为钢/钢衬套。在实际材料已用作钻孔类似件的模板的情况

下,主管工程师应决定它们是否适合用作成品结构的一部分。

h) 所有的锻压工作均须准确地按图上所示的尺寸进行,并应干净整洁。金属不得以任何

方式燃烧或受伤。所有的接榫均应以压力形成。切割或焊接,除非在设计图纸中另有说明,则可形成弯形截面及弯形。

i) 如果使在火焰切割方法下如果采用机器控制的切割焊并且切割边缘结果干净笔直, 乙方可以选择剪切切割和火焰切割两种选项。除非平整方孔和对准位置,所有火焰切割边缘必须通过磨削方法成平面并且清理。在允许机器焰切高拉张力钢时,应该特别注意符合BS或中国标准留有余量

j) 无论剪切在何处用于切割尺寸,剪切构件在剪切边缘都不应有扭曲。

k) 所有的大梁加劲杆的两端应与加压法兰接触,并应刨平或磨削,以紧密贴合法兰板,

但图纸另有说明除外。应注意同时加工受力加劲杆和受力法兰的接触面来确保加强件完全受力。两端不得拉伸或填缝。

第 6页,共 16页

l) 钢柱拼接处,垂直支撑柱根部接缝,和依附在压力传导接触面的抗压部件等,应该紧密连接并且与整个截面准确对接,这一部分的间隙距离要按照BS和中国标准。柱顶和基础底部,轴杆的两端附属的节点角撑板,角钢和槽钢等,在经过焊接之后也应该精准连接以便于两部分接触的根部超过整个接触面。应该注意这些连接部件是经过非常精确地固定所以按照BS和中国标准不应该损失减少厚度。给出足够量的角撑和焊接来传输荷载的地方,柱两端不用机加工

m) 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永久粗制螺栓的孔不得大于粗制螺栓的公称直径1.5毫米。所有

用于车削和安装螺栓的孔应进行分冲或钻孔,并在连接部件的组装下进行扩孔,公差为0.3mm(符合国标),但另有说明则属例外。

n) 檩条、侧片跑道、包装板和系带杆的孔可以冲裁成全尺寸。除了连接孔之外,在轻型

框架孔中的孔可以冲裁成全尺寸。

o) 所有冲压件和副冲压件均应清洁和准确,所有钻孔均应无毛刺。在块状/批式钻孔

中,钻孔后各部件应分开,并去除毛刺。

p) 气割工艺不得打孔。

q) 组件的组装,须使其既不会扭曲,亦不会因其他原因而损坏,并且应提供特定的外壳

(如果有的话)。

r) 除非将零件拉在一起,否则不允许漂移孔。所使用的漂移不应大于螺栓的公称直径。

在组装过程中进行的漂移不应使金属变形或孔扩大。

s) 在制造工程中须进行足够的试装,以证明工艺的准确性,且所需的试装次数将由检验

第 7页,共 16页

员酌情决定。

t) 如有需要,垫圈须呈锥形或其他适当形状,以使螺栓头具有令人满意的轴承。

u) 每个螺栓的螺纹部分应穿过螺母至少一个螺纹。

v) 在螺栓全部承载面积有待开发的所有情况下,螺栓应在螺母下设有足够厚度的垫圈,

以避免螺栓的任何螺纹部分在螺栓连接部分的厚度之内。

w) 结构构件的端部和在现场接受焊接的角撑板的部分应未被涂漆。

x) 除非另有说明,焊接和焊接工作应符合图纸规格和其他相关规范。

y) 焊接应采用电弧工艺进行。对于图中规定的重要结构,应采用自动焊接。

z) 一般采用埋弧焊、自动和半自动焊接。金在不可行的情况下,才可采用手工电弧焊。

如采用手工电弧焊,应严格遵守电焊条制造商的建议。

aa) 不得在可能对焊接效率产生不利影响的天气条件下进行焊接,必要时应提供有效保护

或其他保障措施。

bb) 只有合格的焊工才可从事该工作。工程师可以自行决定定期对焊工和/或焊工生产的

焊缝进行测试。

cc) 焊接应使用必要的夹具,以避免焊接过程中或焊后构件的变形或损坏。裸露的工件焊

第 8页,共 16页

接应均匀光滑,外观整洁。

dd) 应尽可能多地在车间焊接,并安排作业的布局和顺序,以消除变形和收缩应力,满足

检查员的要求。

ee) 焊接工作应在合格的焊接主管的不断监督下进行,并应以适当的组织方式采用经批准

优质焊接设备进行焊接。焊接程序的细节应在制造开始前与工程师商定。

ff) 焊接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

i) 电极的类型和尺寸。

ii) 电流和电弧电压。

iii) 每电极运行的长度,或行程的速度。

iv) 多焊道焊缝中的焊道数量和布置。

v) 焊接位置。

vi) 零件的准备和安装。

vii) 焊接顺序。

viii) )考虑到构件的厚度、预加热或后加热

第 9页,共 16页

ix) 任何其他相关信息。

gg) 求。

焊接程序应布置成适合图纸上所示的接头细节和焊接位置。焊接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

hh) 在本规格所关乎的工作中使用的所有电极,均须保持在干燥状态下。如电极因潮湿而

受损,则除非制造商述明当该电极妥为干燥时不会有任何不利影响,否则不得使用该电极。任何电极的部分焊剂涂层断裂或因其他原因而受损,均须予以弃置。

ii) 边缘应使用受控火焰切割炬制备,然后按照设计及施工图中所订明的槽型、大小及尺

寸,正确地研磨。在U形槽接头的情况下,边缘应该用自动火焰切割炬在两个通道中进行加工,然后用刨削孔型或机械加工进行斜切。

jj) 焊接面应光滑、均匀、无翅片、裂纹、缺口或可能对焊接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缺

陷。焊接面及焊缝50毫米以内的周围表面应不含疏松的结垢、渣、锈、油脂、油漆、湿气或任何其他异物。

kk) 如果指定了全强度对接焊,则应使用磨合件和冒口件。

ll) 焊接须使焊接面在所有地方均以母材金属的表面为基础1至1.5毫米。如需要冲洗表

面,则须将剩余的焊接金属磨平并修整掉。在每一焊道完成后,须彻底清除所有熔渣,并在下一焊道开始前进行表面清洁。如图纸中特别要求,须在焊接后作应力消除处理。

mm) 焊接的金属,如熔敷金属(包括熔接焊缝),应无裂纹、渣包、气孔、空洞及其他熔敷缺陷。焊接金属须与母材熔敷,不得严重地基切或在焊趾处过度研磨。焊接表面应具有均匀一

第 10页,共 16页

致的轮廓和均匀的外观。

nn) 使用凿击锤、凿击焊或合适的砂轮,以相邻材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受伤的方式,

切掉所有发现有缺陷的焊道。

oo) 不允许在脱渣期间或之后剥离焊缝表面的焊缝变形。

pp) 柱座及柱帽(如适用的话)须为实心件,而且,除非从具有真实表面的板上切割,应

精确地在轴承表面上加工,并且应在支柱的加工端的整个区域上有效接触。

qq) 每件货物在交付前应根据批准的标记图明确标示,并应具有便于安装的其他标记。为

便于现场识别,从制造车间发货前,每个构件的每端均应涂上一个小的区别标记。装配好的钢结构应按照商定的程序按顺序发送,并发送工程师视为便于安装的部件或其指示的部件。

rr) 乙方应在必要时提供适当的包装,以防止装卸和运输到现场过程中损坏。所有装配件

均应有足够的支撑,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ss) 钢结构制造公差一般应符合图纸要求/规范。

tt) 任何不符合技术规范形成合同的制造工作,或在没有符合公认规范的技术规范的情况

下,应按主管工程师的指示,由乙方承担费用进行更正/更换/纠正。

uu) 现场制造工作也应符合上述车间焊接结构适用的所有规范、规定、条款和条件。

2.6检查和测试

第 11页,共 16页

a) 甲方/业主的检查员应随时可自由进入乙方工程中与钢工程制造有关的部分,并应在

准备、制造和试验装配的所有阶段为其提供一切合理的设施,以确保乙方按照有关规范的规定和经批准的质量保证计划进行制造

b) 第二方应免费提供所有的量规和模板、工具、仪器、人力并协助检查。因此,指定的

检查专员可酌情在任何测试室或其他地方通过测试,检查在乙方工作中获得的测试结果,如发现所测试的材料不能令人满意,则此种测试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c) 乙方应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由指定检验员在车间制造阶段检查,并将书面传达给乙

方的所有现场指示/更改纳入其中。

d) 须向检查员报告不恰当的细节或错误制造的材料,并须按指示作出妥善处理。对于轻

微的错配,如指定检查员认为结构的强度或外观不会受到不利影响,可藉适当地使用漂钉和适度的扩孔和轻微的切屑量予以补救。如检查员另有指示,则将拒绝这些物品并制作全新的物品。 纠正错误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e) 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检查员或主管工程师应有权:

i. 在任何结构物提交检查之前,证明该结构物由于采用任何不满意的制造方法而与合同不符。

ii. 拒绝任何不符合规格和图纸的结构。

iii. 除非被指定的检查员授权的代表认为缺陷是可纠正的,否则应坚持一旦被拒绝的结构或零件不得重新提交检验/测试。

第 12页,共 16页

iv. 如果在检查人员拒绝结构后,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则甲方/业主可自行取消合同,在其选择的任何其他地点制造或授权制造结构,并由乙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但不得影响除合同条款和条件之外正在采取的任何行动。

v. 甲方/业主关于拒绝的决定应为最终决定,对承包商具有约束力。

vi. 规范规定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进行各种试验,以确定所做工作的质量。 如检验结果不能令人满意,则业主检查员有权命令乙方重新进行在该段期间内进行的工作,和/或命令其进行必要的改建和加固,且乙方须有义务执行此类命令,否则,甲方/业主将通过其他机构进行更正/重做,并从乙方收回由此产生的费用。

vii. 尽管在车间进行了任何检查,甲方/业主应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规格/图纸的预制件或材料,而不承担赔偿责任。

2.7焊接控制

▪ 对于静载和动载结构构件焊接的质量控制范围,应如下所示,并由乙方自担费用执行: -

a) 目视检查----所有焊接应100%进行目视检查,以检查以下情况:

i. 下切的存在

ii. 焊缝和母材表面均可见裂纹

iii. 未充填坑

第 13页,共 16页

iv. 焊接断面和尺寸不当

v. 焊接补强过大

vi. 表面孔隙度

在检验前,应使用钢丝刷或凿子清理焊缝金属表面的所有熔渣、飞溅物、鳞片等。

b) 染色渗透试验(DPT)-对所有重要的角焊缝和槽焊缝进行静态和动态加载结构的染色渗透试验(DPT),以检查以下情况:

i. 表面裂纹

ii. 表面孔隙度

染色渗透试验应按照美国国家标准ASTM E165进行。

在进行射线照相试验之前,应消除任何表面不规则性,如底切、坑等。 所要测试的焊缝长度不得超过0.75倍焦距。 射线胶片的宽度应为焊接接头的宽度加上焊缝两侧的20毫米。

2.8焊接缺陷的可接受性范围

▪ 焊接缺陷可接受性的范围应为: -

a) 目视检查和染色渗透试验-在目视检查和染色渗透试验中检测到缺陷的可接受性限度,应分

第 14页,共 16页

别符合美国国家标准ANSI/AWS D1.1-96关于静载和动载结构的第6.9条和第6.10条规定。

2.9焊接缺陷的矫正

▪ 如发现焊缝有缺陷,应按下列方法进行纠正:

a) 焊缝中的所有凹坑和焊道中的断口均应用焊道彻底填满。

b) 超过可接受限度的切口,应用敷料修补,以便使焊缝顺利过渡到母材

c) 如具有缺陷的焊缝和不完全熔透、气孔、熔渣等焊缝超过应允许的限度,须通过在该

等缺陷的位置消除焊接长度,再从有缺陷的焊接两端移除10mm,加以纠正,并须重新焊接。有缺陷的焊缝应用凿锤、刨焊炬或砂轮清除。应注意不要损坏相邻材料。

2.10 发货说明

▪ 每一个可发货的结构均应印上编号,并在两个突出位置(例如在柱的凸缘和底板底部)标明参考图号。

▪ 须在制造完成后编制“竣工”图纸,以表明在制造过程中所做的添加/更改。

▪ 重要结构的控制总成应在车间前完成,以避免不匹配。对于所有这些重要的结构,应在车间的控制装配阶段给出匹配标记,在装配现场结构时,这些标记应清晰可见。

▪ 柱凸缘和腹板两侧的中心线应进行打孔(最好在顶部和底部),以便于安装后对准。

第 15页,共 16页

▪ 乙方应在每批货物发货前,准备好包装清单。

2.11 竣工文件

▪ 乙方应在完成工作之后,向甲方/业主提交下列文件: -

a) 进行这项工作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b) “竣工”图纸副本,显示在制造过程中所做的所有添加和更改。

c) 制造商检验证书

e) 焊缝试验

对于甲方/业主的检查员认为在所有方面均可以接受的结构,应向乙方颁发检验合格证书。 甲 方:上海嘉德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乙 方:

盖 章:

第 16页,共 16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