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责任状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岳阳县秋冬生产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与 - 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相关宣传资料及组织定期学习等有效举措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真正做到村、组、户人人皆知。
二、 严格执行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每个行政村要书写防火宣传标语50条以上,张贴到各主要交通路口及显眼地段,特殊时期清明节要设卡登记检查。
三、落实防火责任制,各村要把所辖区内的地段、山头落实到各组,做到防火责任到人制,重点地段安排人员巡逻值班,坚决杜绝集体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上山作业和开展其它生产活动,一律严禁野外用火。
四、各行政村组建专业应急扑火队,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村主任负总责,党员组长为成员,并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扑火队,如发现火情村主任要组织扑火队赶赴火灾现场,开展有序有
效的扑火。
五、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7900001〉,应积极配合森林和林业部门从严从快查处案情。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一份,各行政村一份,本责任状有效时间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
授状单位: 授状人:
立状单位: 立状人:
二0一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