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办发„2014‟9号
宁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 “咨询日”活动方案
县安委会有关单位: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家、省、市安排,我县定于6月16日为安全生产月现场宣传“咨询日”,为扎实有序做好现场 “咨询日”相关工作,造浓宣传氛围,提高安全宣传的效果,县安委会办公室特制定了活动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活动时间:6月16日 二、活动地点:县中心街广场 三、活动形式
现场解答咨询、听取意见、建议,发放宣传单或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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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等。
四、参加活动单位
县安监局、司法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教育局、建设局、交通局、电业局等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责任分工:
(一)参加单位于规定时间到县中心街广场(自带宣传材料、横幅、桌椅等),设置宣传展位,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和部署活动场地;
(二)县安监局、司法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教育局、建设局、交通局、电业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在醒目位置悬挂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横幅(条幅)及发放宣传资料,并督促其所属单位、企业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期间悬挂横幅(条幅);
(三)各责任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系人,并于6月16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225013,传真:5221021,邮箱:dznj-ajj@163.com。
附件: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口号
宁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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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口号
1.强化红线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 2.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3.实施“安全生产强基工程” ,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4.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强基工程”,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设施建设。 6.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7.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
8.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9.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10.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11.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明生产。 12.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13.落实应急预案,加强事故防范。 14.落实一项安全措施,胜过十句安全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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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培养安全习惯,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 16.加强安全培训,促进安全生产。 17.安全是生命的卫士,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18.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 19.推行安全标准化,促进企业本质安全。 20.提高安全意识,倡导文明风尚。
21.民生问题,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22.安全生产关系人的生命、家庭幸福、企业效益、社会稳定。 23.隐患无处不在,危险无时不有;隐患不除,安全不保。 24.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25.安全生产关键在于预防,重点在于排查治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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