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危险和危险性的区别
1. 危害是造成事故的一种潜在危险,它是超出人的直接控制之外的某种潜在的环境条件。
2. 危险是一种状态,它可以引起人身伤亡、设备破坏或降低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当存在危险时,就存在产生这些不良影响的可能性。
3. 危险性表示危险的相对暴露。可能存在危险,但由于采取了预防措施,危险性就会降低。例如高压变压器组,只要通电,就有使人触电死亡的固有危险性。如果这个变压器组不加防护,放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就有高度危险性。
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状态是指能够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如无防护罩、绝缘不良、强度不够、地面不平、照度不足、电流短路等。
不安全行为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违章驾驶机动车;酒后作业;客货混载;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工件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
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5.攀、坐不安全位置。攀、坐在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等位置上。 6.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7.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8.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场所中,忽视其使用。未戴护目镜或面罩;未戴防护手套,未穿安全鞋;未戴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带;未戴工作帽。
10.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